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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妺妺晚上扒我内裤吃我精子视频

                      来源:黄色网站在线 发布时间:2024-01-21 16: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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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妺妺晚上扒我内裤吃我精子视频收集了唐军撤退时留在营中约有六七万石的粮食。有了这些粮食垫底后,安庆绪充分发扬“用人眼朝前、不用人眼朝后”、“提起裤子不认账”的精神,关起邺郡城门防备史思明前来。可安庆绪手下的大部分人都认为这种做法并不妥,原因是安庆绪目前的实力是无法和史思明对抗的。当时很多人都劝说安庆绪不要背信弃义、以卵击石,有的甚至主张应该打开城门迎接史思明进城。安庆绪见到众意难违,便让部将张通儒和高尚出城前往史思明的大营登门拜谢。史思明的态度十分殷勤,他让张通儒和高尚回去转告安庆绪,说自己这次援救邺郡,绝不是为了什么私利,希望安庆绪不要有什么顾虑,今后愿意和安庆绪一同对付唐军,绝不背弃。张通儒和高尚临走的时候,史思明表达了想约安庆绪屈尊前来营中叙旧的想法。张通儒和高尚的智商显然达不到史思明的水准,但安庆绪则不然,当他知道史思明约自己前去叙旧的时候,他不禁眉头紧锁,恐惧之感油然而生。安庆绪清楚地知道,阴险狡诈的史思明约自己前去,绝不是为了叙旧,其险恶的用心昭然若揭,其营中虽然不是龙潭虎穴,但也是杀机四伏,凶多吉少。但安庆绪同样明白史思明的实力过于强大,如果生硬地回绝,恐怕后患无穷,所以思前想后,他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一个字——拖。就这样安庆绪在不安与恐惧之中将此事拖了三天,但正所谓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该来的总会来的。史思明度日如年般地等到了第三天,但望眼欲穿的他却不见安庆绪给个回话,安庆绪的这种不回应态度,让史思明意识到安庆绪有可能看穿了自己的意图,所以他准备变换策略,大打“人情牌”,让安庆绪曾经的部将安太清再次邀请安庆绪前来,史思明坚信,面对安太清的邀请,安庆绪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再回绝。安太清本来身在范阳,是安禄山手下的一员猛将,史思明进驻范阳后,安太清为了顾全大局将自己的人马交给了史思明,并跟随史思明南下援救邺郡,史思明这次派安太清出马,也是看中了他的特殊身份。在史思明看来,很长时间以来安太清都跟随在自己身边,而且安庆绪已经是江河日下,安太清应该明白跟着谁会有前途。所以这次安太清出马,他是一百个放心,他坚信在安太清这个棋子的“引诱”下,不愁安庆绪不走出邺郡。然而让史思明想不到的是,安太清虽然十分清楚两家的实力谁更强,但他更是个有良心的人,见到安庆绪后,他并没有采取史思明的方法引诱安庆绪出城,而是实实在在地告诉了安庆绪现在是个什么处境,以及接下来要面对的局势。最后安太清的结论是:安庆绪如果想安度余生,现在必须要向史思明俯首称臣!可以说安太清的话让安庆绪彻底绝望,遥想父亲安禄山在范阳起兵之时,是何等的威武壮观,此后又连败唐军,进占两京。可是自己那不可遏制的野心,使他做出了违背人伦的决定,将自己的父亲杀害,进而局势开始急转直下,以致今天自己的处境如此尴尬和危险,这不禁让安庆心生恍如隔世之感。事已至此,安庆绪决定听从安太清的建议,亲自给史思明写了一封上表,表示自己愿意称臣,并愿意等待史思明休整好人马进入邺郡,献上皇帝印玺。安庆绪本以为自己的屈服会换来史思明的同情,但恰恰相反,在史思明看来,安庆绪奉玺让位已经是无可争议,他现在想要的东西不是这些,而是安庆绪肩膀上的那颗人头。所以在看完安庆绪的上表后,史思明只是淡淡说了句意味深长的话:“这又是何必呢?”安庆绪的屈服并没有让史思明领情,为了让安庆绪自投罗网,史思明可谓是绞尽脑汁。虽然他并不领情,但他也没有生硬地回绝安庆绪,因为狡诈的史思明看到了这反而是个更好的机会。思虑再三后,史思明为安庆绪回了封亲笔信,信中除了安慰安庆绪之外,在信的最后写了下面这句话:“愿为兄弟之国,更作藩篱之援,鼎足而立,犹或庶几,北面之礼固不敢受。”准确地说,这是史思明的一个阴谋,要想让安庆绪从邺郡城中心甘情愿地走出来,就必须要让他消除一切防备。史思明坚信安庆绪看完这封回信后,一定会上当受骗。安庆绪!我相信你看完信的时候,你的性命也已经开始进入了倒计时。当史思明的回信摆在安庆绪面前的时候,他未免心中忐忑,因为他不知道信中会是什么内容。在他看来,以史思明的秉性和为人,这恐怕会是一封宣战书。所以,他打开信封的手是颤抖无力的。可是当他读完信后忧怀顿释,欣喜之情溢于言表,尤其看到最后几句话时,他彻底否定了自己先前对史思明的“偏见”,当即决定要与史思明歃血为盟,永结盟好,并派人回复史思明三天之后自己出城前往对方大营叙旧。三月二十五日,安庆绪带领三百名亲兵如约出城,赶往赶往史思明的营地,慎重的史思明为了以防万一,在自己的帐幕内安排了诸多刀斧手以防不测,然后率领护卫亲自迎接安庆绪的到来。双方最初见面时,也的确是一团和气,但在进入史思明营帐之前,史思明将跟随安庆绪前来的三百名亲兵,用一种很合乎礼节的方式将这些人请到了其他营帐之中,和安庆绪一同进入的只有几名随从侍卫。“臣没有顶住压力,弃失两京,久陷重围,没想到大王念在和太上皇(安禄山)的情分上,虽然远在范阳,也丝毫没有犹豫地赶来救援,让小臣转危为安,臣万死无以报答大王。”刚刚进入营帐之内,安庆绪一下子跪倒在地,诚恳地对史思明说了上述这段话。他本以为史思明听了这番话会感动不已,没想到他刚一说完,史思明翻脸比翻书还快地大声呵斥道:“哼!弃失两京,你还有什么要说的?你身为人子,却杀死自己的父亲夺取其位,是为天地所不容,我为太上皇(安禄山)讨贼,岂能受你的蛊惑?”“我……”安庆绪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彻底惊呆了,他没有想到刚才一脸和气的史思明,此刻会如此对待自己,但更没让他想到的事情还在后边。“来人!将安庆绪这个天理不容的人拉出去斩首!”“大王,你不能……”安庆绪一边说着,一边要站起来和史思明理论。他身边的几名亲兵见状刚要把出剑来抵抗,就被早在帐幕中埋伏的刀斧手冲出来砍翻在地,然后这些人用刀剑架在安庆绪的脖子上,阻止其靠近史思明。“原来,原来,你早有准备!”安庆绪用手指着史思明,声音颤抖地说道。“皇位早已经是我的了,还用得着你来让,我要的就是你项上这颗人头。”史思明很是得意地说道。最终,违背天良弑杀生身之父的安庆绪,得到了他应有的下场。虽然惩罚他的是另一个具有狼子野心的人,但无论如何,安庆绪的结局真切地告诉了我们一个真理——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史思明除掉安庆绪后,立即进占邺郡,收编了他的全部人马,进而派安太清攻占了唐军兵力防守薄弱的怀州(今河南沁阳),并以安太清镇守怀州。打下怀州后史思明本想立刻向西寻找唐军主力进行决战,但考虑到河北地区局势尚不稳固,所以留下儿子史朝义镇守邺郡,自己则率兵返回范阳。乾元二年(759年)四月,史思明在范阳自称大燕皇帝,改元顺天,改范阳为燕京,这同时也标志着“安史之乱”中安氏家族辉煌的时代彻底终结,大唐王朝接下来要面对将是最新崛起的史氏家族。和四年前安禄山在范阳城楼上意气风发的样子相同,史思明此刻也是雄心勃勃,但历史有时真的惊人相似,史思明未来的结局和安禄山有着惊人的相似。当然,现在他还不可能想到未来的事情,此刻在他心中只有一件事最重要,那就是将李唐皇室彻底掀翻,自己成为这个国家名副其实的不二君主!河阳之战邺郡之战唐军惨败而归,以郭子仪为首的几大节度使率部退守河阳后,相继向朝廷上表请罪。最初李亨接到奏表后,鉴于平叛战事紧迫,并未打算追究节度使众的责任,相反仍以郭子仪为山东、河东诸道元帅,权知东京留守。但宦官鱼朝恩却提出了反对意见,在邺郡之战中,郭子仪因为鄙视鱼朝恩的为人,对其并不是那么尊重,这引起了鱼朝恩的怨恨,所以这一次鱼朝恩无论如何也要报复一下郭子仪。鱼朝恩向李亨进言,他认为既然打了败仗,虽然可以不追究所有人的责任,但必须要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郭子仪在邺郡之战中率先带领人马撤退,最终导致唐军其他诸部跟着一起撤退,所以应该追究郭子仪的责任。俗话说得好,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鱼朝恩的话让李亨觉得十分有道理,于是他把身在河阳的郭子仪召回了京师,解除了其兵权。郭子仪就这样暂时退出了征战沙场的生涯,在长安开始度过三年的孤独时光,在他走后取而代之的是另一位名将李光弼。李亨放眼望去,目前唯有李光弼可以接替郭子仪的职位,其资历、威望、战功和郭子仪不相上下,李亨觉得在李光弼的带领下,唐军一样能够顺利平叛。乾元二年(759年)七月,李亨任命李光弼为朔方节度使、兵马副元帅,代郭子仪守东都洛阳。另以泽璐节度使王思礼兼太原尹、北京(太原)留守、河东节度使,接任李光弼先前所任的职位。就在李亨这项人事调整的两个月后,史思明便再次南下,大举进犯河南!史思明对于郭子仪倒是没有多少怨恨,原因是自从成为战场对手之后,史思明还没在郭子仪身上吃过多少亏。但当他知道李光弼代替了郭子仪成为平叛主要领导后,他不禁有些愤怒。要知道先前的太原之战中就是李光弼阻止了史思明西进朔方的脚步,现在这个老对手再次面对自己,这不禁让史思明产生一种誓报前仇的心理。李光弼!我等待你已经很久了,现在你终于可以代表唐廷,成为我的主要对手,所以这一次我会让你败得很惨!乾元二年(759年)九月,史思明留下儿子史朝清驻守范阳,率领大军打出“渡过黄河决战唐军、活捉李光弼”的旗号,分四路南下,一路由部将令狐彰率兵五千自黎阳(今河南浚县)渡黄河取滑州(今河南滑县),一路由史思明亲率大军从濮阳(今河南濮阳)渡黄河,另外两路分别由史朝义自白圭(今河南滑县西北黄河渡口)、部将周挚自胡良(今河南滑县西北黄河渡口)率军渡河,然后共同会师汴州。史思明大军南下之时,李光弼正在黄河岸边巡视唐军各营人马,得知史思明进兵前来的消息,他立即前往汴州,叮嘱滑州节度使许叔冀无论如何也要守住汴州。李光弼给许叔冀的底线是:只要能够坚守十五天,自己就能从洛阳集结大军回来增援汴州。许叔冀拍着胸脯表示坚守十五天没问题,但李光弼刚刚回到洛阳,就听说汴州陷落了,许叔冀及濮州刺史秦升、部将梁浦、刘从谏、田神攻全部投降了史思明。汴州陷落的消息传遍各地后反响很大,尤其是洛阳方面更是人人自危,以至于李光弼回到洛阳后,下令洛阳周围的部队迅速向洛阳方向靠拢,没有自己的命令坚决不能出战。在李光弼看来,洛阳的门户汴州失陷后,自己又不得不和史思明这个老对手打一场持久战。现在他要做的,就是选择一个合适的战场,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消耗敌人的有生力量。为此,李光弼征求众将的意见,有的人认为洛阳军需物资匮乏,应该向西撤退,会合陕州的人马退保潼关,依靠潼关的这道天然屏障,去挫伤敌人的锐气。这个建议遭到了李光弼的坚决反对。李光弼的理由是:从洛阳撤往潼关,中间要放弃将近五百里的土地,叛军如果真的得了这些土地,无形中会助长叛军的嚣张气焰,而且还没和叛军正式交战就无故撤退,皇帝陛下一定是会治罪的,李光弼可不想重走郭子仪的老路。事实上,在李光弼的心中有一套自己的策略,那就是移军河阳,和叛军纠缠到底。从地理位置来看,河阳在洛阳的北边,北连泽州(今山西晋城)、潞州((今山西长治),如果战事有利可以向东挺进河北,如果不利可以据守,而且还和洛阳形成犄角之势,互为表里,移军河阳更不会背上放弃土地向后撤退的骂名。乾元二年(759年)九月二十三日,李光弼率兵主动撤出洛阳移军河阳,三天后史思明进占洛阳,当他发现洛阳除了一座空城其他一无所有时,他不禁慨然长叹为什么自己总是慢李光弼一步。由于立足未稳,更担心李光弼会随时偷袭,所以史思明没敢贸然进入洛阳的行宫之中,而是退守白马寺一带,与身在河阳的李光弼形成对峙状态。双方就这样对峙了将近十天左右,对于李光弼而言,这正是他想要的局面。但史思明可不愿意如此,因为此番从范阳亲征而来,史思明的目标一是攻陷长安,二是生擒李光弼,所以他不想浪费过多的时间,在对峙了将近十天后,史思明决定率先出手,进攻河阳。不过从实际效果来看,史思明并没有达到目的,几次进攻都被守城的唐军击退,所以接下来史思明一定要寻求变通,他决定变强攻为间接攻击。十月九日,史思明率兵攻打清河,意图断绝李光弼的粮道。李光弼得到消息后,留下副将仆固怀恩镇守河阳,自己带领精兵进驻清河南部的野水渡准备抵抗叛军。但到了晚上李光弼却又急速回兵河阳,仅留下部将雍希颢和一千名士兵守卫营寨,临行之前李光弼叮嘱雍希颢说史思明手下有三员猛将,分别是高庭晖、李日越和喻文景,以史思明的精明,今晚肯定会趁我立足未稳前来偷袭,何况他的目的是要生擒我,现在我暂且继续回到河阳,如果他们来了,你不要和他们交战,如果他们投降,你就带着他们来见我。李光弼说完后带着人马走了,当时所有人全都不理解他这番语无伦次的话是什么意思,然而到了夜里一切全都应了李光弼先前的预言。当史思明知道李光弼在野水渡扎营后,甚为欣喜,因为他了解李光弼这个老对手擅长打城池防御战,并不擅长野外作战,自己不应该错过这个生擒李光弼的绝佳机会。所以他下令让部将李日越带领五百精兵当夜去偷袭,而且史思明下了死命令,如果生擒不了李光弼,李日越就不要回来见自己。事实证明,后来所发生的一切也是按照史思明的设想进行的,他只有一点没有想到,李日越确实没有回来见自己,而是投降了唐军。扑了个空的李日越知道自己无论如何也无法回去交差时,只得投降了唐军。直到这一刻雍希颢等人才明白李光弼的用意所在,全都对他产生了钦佩之情。李光弼不费吹之力招降了史思明手下的一员猛将,这让史思明感觉自己被羞辱了一番而勃然大怒,于是他下令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攻下河阳,不生擒李光弼誓不为人。十月十一日,史思明亲率主力围攻河阳,对于唐军而言河阳之战最艰难的时刻已经到来。李光弼明白史思明这次是孤注一掷,而河阳城最薄弱的地方是在中城,所以他必须亲自守卫中城。于是他将守卫南城的重任交给了郑陈节度使李抱玉,临走之时李光弼鉴于叛军过于强大,而李抱玉兵力不足的现状,他主动为李抱玉减压,他的底线是只要李抱玉能够坚守两天就是胜利,过了两天如果没有援兵前来,李抱玉可以自动放弃南城,而且绝不追究其责任。对于李光弼的理解,李抱玉点点头,虽然他当时没说什么,但是他早已经下定决心一定要坚守住南城,最大限度地牵制叛军,为防守中城的李光弼减轻压力。接过任务后,李抱玉抓紧时间整编部队,加固城防,就在他刚刚完成所有工作后,就看到叛军犹如潮水般地进至到南城之下,并开始了猛烈的进攻。面对叛军来势凶猛,李抱玉并没有胆怯,他积极指挥士兵们进行英勇的抵抗,弓箭射完了,就用石块砸向即将攻上城的叛军士兵,甚至连油锅全都准备好,决心打退叛军的进攻,由于李抱玉的坚决抵抗以及南城城墙高大的原因,叛军两天之内都没能拿下南城,但是到了第三天,李抱玉确实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了,因为守城的士兵除了手中的大刀长矛之外,再没有任何可以抵御叛军的武器。“绝不能就此放弃南城”,这是李抱玉当时唯一的想法。为了尽量牵制住叛军,李抱玉想出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他决定用缓兵之计拖住攻打南城的叛军,派人给城下的叛军送信说自

                      无事。现在,他如果将齐国的公主娶回去,情况就大不相同了。齐国是大国,又是郑国的盟国,齐国公主不可能屈居妫氏之下,势必被立为嫡妻,这是妫氏难以接受的,也是世子忽不忍心看到的。实事上,郑国的老百姓对于这桩婚姻倒是蛮期盼的,有诗为证:〖有女同车,颜如舜华。将翱将翔,佩玉琼踞。彼美孟姜,洵美且都。有女同行,颜如舜英。将翱将翔,佩玉将将。彼美孟姜,德音不忘。〗这是收录于《诗经·郑风》中的一首名为“有女同车”的爱情诗,写得唯美而浪漫。《毛诗序》说,这首诗其实是郑国人因世子忽不娶齐国的公主,替世子忽感到惋惜而作。北戎军被打败后,齐僖公慰劳前来救援的各国大夫,给大家发放牛、羊、猪、黍、梁、稷等牲畜和粮食,并且举行了盛大的宴会。在宴会上,齐僖公请鲁国的大夫为大家排座次。这件事情本来就有点存心不良:按爵位,郑是伯爵,其他诸侯一般是侯爵,郑只能排在其他诸侯之后;但按功劳,郑军是这次打败北戎的主力,理应排在其他诸侯之前。到底是序功还是序爵?齐僖公耍了个滑头,把这个烫手的山芋交给了鲁国人。在当时,鲁国被认为是保存了最正统周礼的国家,所谓“周礼尽在鲁矣”,鲁国人也引以为荣。鲁国的前任国君鲁隐公便是排座次的高手。有《左传》的记载为证:公元前712年,山东的两个小诸侯——滕侯和薛侯同时来到曲阜朝觐鲁隐公,因为排座次的问题而发生争执。薛侯认为,薛国在周朝先受封,理应排在前面。滕侯认为,滕国世代为周朝的卜官之长,而薛国是异姓诸侯,滕国应当排在前面。薛侯姓任,相传是黄帝的后裔。夏朝的时候,有一位叫做奚仲的人担任了夏朝的车正(交通部车马司司长),建立了薛国。滕侯姓姬,周朝初年由周文王的儿子错叔绣建立。在这场争执中,薛侯强调他源远流长,滕侯则强调他根正苗红,两个人闹得不可开交。这个在别人看来很难解决的问题,鲁隐公却轻而易举地化解了。他派人对薛侯说:“承蒙您和滕侯屈尊来看望寡人。周朝有句谚语说,山上的木头交给工匠丈量,宾客的礼节由主人加以抉择。按照周礼的规定,诸侯相会,同姓在前,异姓在后。寡人如果到薛国拜访您,也不敢与任姓诸国的国君争夺位置。您要是给寡人一个面子,就请您让一让滕侯,让他排在前面吧!”一番话说得薛侯心悦诚服,于是让位于滕侯。从这个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出鲁隐公的政治智慧。但并不是每一个鲁国人都有这种智慧。公元前706年,当那位不知名的鲁国大夫欣然接受齐僖公的任务给大伙排座次的时候,他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将给鲁国带来巨大的麻烦。他不作任何解释,没有事前沟通,就按照周礼的规定,将郑国的世子忽排到了最后。公元前702年,中原大地再起战端。挑起战事的是郑伯寤生,战争的对象是多年来情同兄弟的鲁国,开战的理由是四年前鲁国大夫排座次不公,侮辱了郑国。有意思的是,寤生这次攻打鲁国,事先还派人到齐国请求支援。要知道,齐僖公正是这件事的肇事者啊!如果不是他耍了个心眼,将排座次的事交给鲁国人去办,鲁国人又怎么会得罪郑国人呢?按理说,齐僖公这时候应该出面当个和事佬,摆平郑鲁两国之间的矛盾。毕竟,一方面事因齐国而起,另一方面鲁桓公是他的女婿,不看僧面看佛面,好歹斡旋一下嘛。可是,齐僖公见到郑国的使者,二话不说,就答应派兵支援,并且还主动提出,可以叫卫国一道参与此事,共同讨伐鲁国。卫国与郑国为敌多年,公元前707年的濡葛之战中,又参加讨伐郑国的王军。齐僖公在这个时候要卫国人参与郑国的战事,实际上很有可能是卫宣公主动提出来的。濡葛之战后,寤生的事业达到了顶峰,中原诸国“莫非郑党”,连齐国都唯其马首是瞻,卫宣公又怎么会不识相?逮着这个机会,他也迫不及待地跳出来,希望能够给郑伯擦上一次鞋。齐、卫、郑三国联军包围了鲁国的郎城。《春秋》写到这事,是这样表述的:“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为什么要用“来战于郎”这样古怪的表述呢?《左传》解释说:“我(即鲁国)有辞也。”也就是说,鲁国实际上无罪,而且三国联军未奉王命,师出无名,所以不能用“讨伐”或“征伐”这样的字眼,而只能书“来战”。还有一个问题,按照《春秋》的习惯,战争的发起国应该记载于仆从国之前,但这一次是郑国发起的战争,为什么要把齐侯、卫侯列在前面呢?对此,《左传》又解释:“先书齐、卫,王爵也。”这就是文人的嘴毒:寤生不是说排座次有问题吗,我还是要这么排,就算是以你为主发动的战争,我也要严格按照周礼,把爵位高的人排到前面,怎么着?鲁国人采取了避而不战的战略。三国联军在郎地耀武扬威了几天,自觉无趣,草草收兵回国了。这也是寤生最后一次领兵出征。公元前701年,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阴谋家、修辞学家、周王室原左卿士、郑伯姬寤生在新郑与世长辞,享年五十一岁。郑庄公是他死后的谥号,“庄”的意思是克敌制胜、平定乱世。寤生生于新郑的首席权贵之家,是父亲郑武公的嫡长子、社稷的法定继承人。然而,他的童年并不幸福,没有得到母亲武姜应有的爱护,反而数次被建议废为庶子。不公平的待遇养成了其喜怒不形于色的性格,也使得他精于计算且深藏不露。当上国君之后,他的亲弟弟京城大叔段在母亲武姜的支持下密谋反叛,群臣都对此表示担忧,而他总是安之若素,放长线钓大鱼,直到段做出实质性的反叛行为,才轻而易举地将其击破,由此树立了自己的威信,巩固了政权,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和人民的团结。寤生所处的年代,正是春秋乱世的前期,王室势力衰微,诸侯你征我伐,中原战乱频仍。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中,他始终保持了清醒的头脑,不惹事,不怕事,不怕碰硬,但也不硬碰,静若处子,动若脱兔。四国联军围攻东门、五国联军割禾夺麦的时候,他安安静静地呆在城堡之中,甘当缩头乌龟,以不变应万变,适时抛出一点小诱饵,转瞬间将敌人的攻势化为乌有。轮到他反击的时候,战争与外交手段并用,威逼与利诱共举,时而把酒言欢,时而刀兵相向,紧紧抓住矛盾的关键,狠狠地打击最凶恶的敌人,同时转化次要矛盾,团结一切可团结的力量,建立广泛的国际同盟,有效地维护了郑国的利益,增强了国际间的合作,为中原地区的社会政治稳定作出了杰出贡献。寤生从来不打没把握的仗,不出兵则已,出兵则必胜。他内战内行,外战也内行,无论是打宋国、打卫国、打王军、还是打北戎,他都稳操胜券,牢牢控制了战争的主动权。在他的领导之下,郑国军中人才济济,既有世子忽、公子突这样的帅才,也有颖考叔、原繁、高渠弥、祝聃这样的猛将,还有祭仲这样的综合性人才,这些人有的为他出谋划策,有的为他冲锋陷阵,将郑军打造成为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常胜之师,这支军队的战斗力在当时中原各国中首屈一指。寤生行事果敢,收放自如,在重大问题上能把握一个“度”字,做到了有理、有利、有节。濡葛之战中,他果断迎击王军,将天子的部队打得落花流水;战后又及时派人向天子致以慰问之情,安抚天子那颗多次受伤的心。虽然两代天子都对他怀有成见,他却成功地应用胡萝卜加大棒的战术,把王室玩弄于股掌之上,将王室当做自己党同伐异的金字招牌,在外交与战争中灵活运用,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寤生还是一位高明的修辞学家。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他都注重遣词造句,文采斐然,非常人所能及。他能够用最平和的语气说出最狠毒的话,一句“多行不义必自毙”,包含了多少狡诈与智慧,被人沿用至今;而他对许叔和百里的那番演讲,措辞之谦卑,实质之倨傲,更是堪称古今一绝。寤生在世的时候,郑国政治稳定,军力强大,国际地位崇高,虽然没有称霸,却已经具有霸主的实质。而这一切,是建立在一个只有几十年历史的新兴国家的基础之上,郑桓公和郑武公泉下有知,当为这位恶梦中出生的后人感到骄傲与自豪。寤生死后,世子忽顺理成章继承了君位,成为郑国的主人,也就是历史上的郑昭公。郑庄公留给郑昭公的是一个强大而稳定的国家和一批精明能干的朝臣。这些朝臣当中,最受郑昭公信任且最有权势的是祭仲。据《左传》记载,祭仲同样深得郑庄公宠信,曾经作为郑国的迎亲大使,前往邓国为庄公迎娶公主邓曼为夫人。邓曼就是郑昭公的母亲。因为有这段渊源,祭仲与郑昭公的关系十分密切,可以说一直以来就是郑昭公的老师和智囊。而郑昭公的即位,按《左传》的说法,也是“祭仲立之”,是靠了祭仲才上台。这样说似乎夸大了祭仲的作用,因为按照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郑昭公作为世子的身份是早已经明确的,无须通过祭仲来确立。祭仲最多作为辅政大臣,在政权交替的过程中帮助郑昭公接管各项国家事务,确保其顺利上位。在郑庄公的诸多儿子当中,郑昭公和公子突最为能干。公子突的母亲名叫雍姞(jí),是宋国权臣雍氏的女儿。郑庄公生前十分宠爱雍姞,爱屋及乌,本来就对公子突特别喜爱,再加上公子突长于军事,在几次重大战役中都提出了正确的意见,为郑军克敌制胜立下奇功,更加令郑庄公刮目相看,同时也令他感到担心。他知道,一山不容二虎,为了避免郑国再次出现兄弟相残的悲剧,在他临死的时候,安排公子突移居到宋国的外公家,交给宋庄公照顾。回想起来,当年宋穆公临死时,同样是为了避免兄弟相残,曾将公子冯交给郑庄公照顾,结果与夷上台之后,为了杀死公子冯,“十年十一战”,不但没有避免兄弟相残的悲剧,反而造成郑、宋两国之间长期的矛盾,可谓事与愿违,得不偿失。现在郑庄公又走了宋穆公的老路,他的儿子们又会重蹈与夷与公子冯的覆辙吗?答案是肯定的。郑庄公七月下葬。按照规矩,郑昭公虽然已经执政,却要等到第二年的正月才能正式即位。就在这一年的九月,隐居宋国的公子突忽然潜回新郑,发动了政变。郑昭公仓皇出逃到卫国。十二天之后,公子突即位为君,成为了历史上的郑厉公。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场风云突变的现场导演,竟然是深受郑昭公信任的祭仲;而它的幕后总策划,就是曾经在郑国客居住过十年的宋庄公——这两个人,一个是郑庄公的老臣,一个曾受郑庄公多年恩惠,现在联合起来颠覆了郑昭公的政权,开启了郑国的动荡年代。历史,仿佛给郑庄公开了一个巨大而残酷的玩笑。祭仲为什么会背叛郑昭公,转而扶持郑厉公呢?《左传》解释说,郑厉公的外公雍氏家族在宋国很有权势,他们对宋庄公施加影响,派人将祭仲引诱到宋国,绑架起来,说:“如果不立公子突为君,就杀死你!”祭仲为了保命,只好答应了宋国人的要求。同时,宋庄公又派人将公子突也抓了起来,逼他立下字据,答应事成之后送给宋国一大笔贿赂。结果祭仲就暗中将公子突带回了郑国,发动了政变。这种说法存在诸多疑点。第一,祭仲作为郑国的权臣,何以在新君刚上台的时候就被宋国人绑架?要知道,在任何年代,绑架一位宰相级的人物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左传》所言,祭仲是被人引诱到宋国才被绑架,那么在当时那种情况下,究竟要采取什么办法才能将一位宰相级的人物引诱到数百里之外的国境,而不被人察觉呢?第二,就算是祭仲在宋国受到威胁,不得已答应了宋国人的要求,当他回到郑国,还有必要履行自己的诺言,帮助公子突发动政变吗?第三,最令人疑惑的是,公子突本人似乎对这场政变并不积极,也是被人拿着刀子威逼才参与其中。这样一场你不情我不愿的政变,何以不费吹灰之力就取得了成功,改换了新郑的主人呢?我上小学的时候看小人书《东周列国志》,看到祭仲这一段故事就表示过怀疑,一直到上高中的时候才算把这事想明白,这要归功于一本叫做《鹿鼎记》的煌煌巨著。第一,雍氏实际上也是某一江湖团体的龙头大哥,手下不乏武林高手,要绑架祭仲轻而易举。第二,祭仲必定是被雍氏强迫着喝下去某种定时发作的毒药,必须按时吃独门解药才能保住性命。第三,以此推论,公子突也很有可能喝了这种毒药。本来这个问题到此就算结束了。但是没想到,上过大学之后,我不小心又看到了一本解释《春秋》的《公羊传》。这本书对祭仲其人其事都持褒扬的观点,甚至将他上升到“贤相”的高度,认为他是“知权”的典型。所谓“权”,并不是指权力,而指为了达到某种善良的目的,在必要的时候不惜离经叛道,换句话说,就是为了正确的目的可能使用了不正确的手段。为此,《公羊传》也对祭仲为何被宋国人绑架作了一番推演,说祭仲是外出办事,途经宋国而被绑架。宋国人拿刀架在祭仲脖子上的一刹那,祭仲明白,他现在面临选择:如果他不听宋国人的话,则郑国必然灭亡,郑昭公也不得好死;反之,如果他听宋国人的话,则郑国不至于灭亡,郑昭公也不用死,再过一些日子,他还可以想办法让郑昭公回来,将公子突赶走。经过这番思想斗争,祭仲决定不顾自己的名声,忍辱负重,与宋国人合作。这话听上去很有道理,但我不是很明白,如果祭仲不和宋国人合作,郑国为什么就会灭亡?郑昭公就不得好死?前段时间我在网上看到一篇关于汪精卫的文章,将汪精卫投靠日本人也视为不顾名声而保全中国之举。我也没搞明白,为什么汪精卫这么聪明的人会认为,只有与日本人合作才能保全中国?扯远了,就此打住,让我们带着各种疑问,继续关注这些人物的命运罢。公子突——现在应该叫做郑厉公,是一个面色冷峻的年轻人,喜欢皱着眉头,寡言少语,不说话则已,一说话必定挟持风雷,掷地有声。他和父亲郑庄公是两种性格。他不像当时大多数诸侯子弟那样,喜欢捧着竹简研读诗书礼乐。在他看来,那些看似高深的文字无非是些过时的文物,与时代的精神格格不入。他喜欢打仗,并非有嗜血的偏好,而是享受运筹帷幄的乐趣,喜欢看到敌人在自己的摆布之下兵败如山倒。战斗进行的时候,他甚至独自驾车跑到战场的最高点,以一种置身事外的冷漠眼神观察着战场上的动静,把敌我双方的弱点都看得很清楚。就这样,每次他都能给父亲提出独到的建议,而郑庄公每次也都采纳了他的建议,结果总是大获全胜。他那高人一筹的战术其实很简单:第一,了解敌人的弱点;第二,避实击虚,各个击破。除此之外,他并不喜欢政治,或者说不喜欢玩弄权术。否则以他的智商,又有郑庄公这样的好老师,他完全有可能在权谋领域青出于蓝。但他的兴趣爱好限制了他在这一领域的发展,而且他认为自己不过是次子,没有权力继承君位,也就没有必要去考虑那些折腾人的尔虞我诈,转而将全部精力放在对战争的研究上。他甚至想过,如果哥哥世子忽即位,他仍然会像对待父亲一样对待哥哥,替他领兵打仗,克敌制胜。然而,这种想法随着父亲的死,竟然变成了一种奢望。参加完父亲的葬礼,他就被送到宋国,过起了隐居的生活。他对于背井离乡倒也没什么太多怨言,宋国的饭菜与郑国的饭菜一样香,外公家里的人也似乎没把他当个外人看待。他难以接受的是:从今往后,他就只能老老实实寓居宋国,不能再指挥郑国的虎狼之师活跃在中原大地上了。他开始读诗书礼乐,开始种花养草,准备颐养天年。但是,这种平静的生活持续了不到三个月,那场突如其来的阴谋就将他卷回到故国,一直将他送上郑国国君的宝座。登上君位没多久,宋国的使臣就到了,一方面是祝贺新君即位,另一方面则是要求兑现贿赂。郑厉公想不通:宋庄公还是公子冯的时候,受郑国庇护多年,吃喝拉撒都由郑国供给,父亲郑庄公为了保护他,曾以一国之力与五国联军对抗,

                      要在五年之后才会积蓄到足够的力量找金国算账,在这之前,他退出了辽、宋、金之间的大舞台,主角继续由耶律延禧担任。耶律延禧的复国之梦熊熊燃烧,不可遏制,哪怕众叛亲离,手里的军队都不是本族人了,也不后退。这人带着五万室韦兵,加上全体后妃、儿子、宗室人员一起出征,杀向了南方。决心很大,可惜命运糟糕,他就是这个时代的衰神,总是在错误的时间发动战争,遇上错误的敌人,没有一次例外。他刚刚翻越渔阳岭(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西北,大青山的南支),就迎头遇上了完颜宗翰。他面子真大,哪怕落魄到这地步,金国都超级重视他,把金国的二号首长火速派来了。没有悬念,耶律延禧输掉了最后的希望,他靠着五万人的肉盾,再一次成功逃跑,跑回了夹山老巢。他的故事还没有完,两个邀请函跨越千山万水送到了他的手里。一个是宋朝的。由一个和尚秘密送到,赵佶向他许诺,只要他到达宋朝边境,一切就安全了。他会得到宋朝皇兄的称号,一千间大屋的住宅,以及三百个女乐的享受。一千间大屋!知道北京的故宫有多少间屋子吗?九百九十九间半。另一个是西夏的。夏崇宗觉得自己是耶律延禧的女婿,更因为几乎每一个西夏皇帝都是辽国的女婿,这时老丈人出事了,不能不有个态度,于是派人送信,请耶律延禧过黄河。耶律延禧真的去了,屁股还没坐稳,金国的使者也到了。一句话,请众多的党项大脑冷静思考之,是不是想跟辽国一个下场?夏崇宗不想,但又不情愿,就小试探了一下,结果派出去的兵被金军打得一败涂地。这下,他终于清醒了,转身请老丈人哪儿来的哪儿去。耶律延禧又逃回了夹山深处,他的逃亡生活还会再继续近两年的时光。这时顺便说一下西夏,自从送走耶律延禧之后,它变得非常安宁,几乎游离在时代的大变革之外。辽、宋、金之间的大博弈对它来说几乎没意义,直到蒙古人崛起之后,才动摇了它的生存根基,主要的原因还是它自己找死。为什么呢?因为它穷。西夏这块不毛之地,说实话,除了宋朝因为太多的历史原因,非要跟它打个清楚明白之外,几乎没人答理它。又穷又硬,还不讲理没信义,跟它往来有什么好?比如金国,眼放着肥到人类之巅的宋朝不抢,难道去和这群党项人死磕?简直莫名其妙嘛。这就是从此以后近百年的西夏国运的基调。它很平静地生存了下去,在以后天翻地覆的格局下,我会很少提及它,在此算是有个交代吧。回到中原,这时历史的焦点在平州。对金国来说,平州的张觉已经是个刺头,不是切不切的问题,而是稍微切晚一点,就会带着整个燕云十六州一起滑向宋朝,把金国的桥头堡给毁掉。燕云十六州,永远是东亚大地上的异域。谁得到它,都会得到财富与机遇,而失掉它,会失去未来的安宁和话语权。在完颜吴乞买招回各占地首领,商量继位大事的阶段,张觉有了新动作,除了自己的平州外,他带着营州、滦州一起归降了宋朝。前面提过,平、营、滦三州在辽国统称为“平州路”,而平州之东是榆关。榆关,就是后来的山海关!历来兵家入关,必经山海关。这是燕云区域防务的重中之重,谁得到它,就等于得到进出中原的大门。这时,张觉带着这三州一起倒向了宋朝,军事意义无比重大。金国人立即就急了,没等调集重兵,就地派了三千人攻向了平州。三千人,这点兵力就算是在完颜阿骨打的率领下,也只够和辽军在野地里打架,想攻下燕云区域的重镇,简直是做梦。张觉只是关上城门,这三千人自己就走了。张平很兴奋,派他的弟弟到开封城报功。赵佶很兴奋,派专人带着敕书、诰命去平州发奖。当天的发奖仪式很盛大,张平带着平州的头头脑脑们出城迎接,就在这时,危险已经到了他的身边。金军突然杀到。统帅是完颜宗望,军力是十万人!完颜宗望是阿骨打的二儿子,本名斡离不,俗称“二太子”,和后来那位家喻户晓的“四太子”齐名。查一下这人的生平,这时是他一生中最郁闷最窝火最想杀人的时候。阿骨打起兵反辽,他的军功只在宗瀚之下,以他的资历、血统,金国皇位只能是他的。可是事到临头,居然便宜了他的叔叔。完颜吴乞买,他有什么功劳,何德何能,居然当上了皇帝?!尽管不服,也仍然得服。吴乞买的政治手腕是非常高的,有他在,金国超强的军力不仅用来开疆扩土,更是他操纵政局达到平衡的砝码。在完颜吴乞买的统治期间,宋、辽两国的君主大臣们遭遇很惨,金国本身的上层建筑也一批批地倒下,悄悄地说,他是一个成功版的赵光义。回到平州城外,这种级别的敌将,这样庞大的军力,已经运动到了身边还毫不知情,那么死得再难看也不冤了吧。张觉反应非常快,他推开奖金证书一跃而起,上马就跑。这人真的被吓着了,哪怕平时喊过一万遍金军不可怕,平州守得住的口号,这时也全都忘了。平州城就在他的身后,有五万以上的军力、超级坚固的城墙作后盾,他都没敢回头。此人一路狂奔,跑向了幽州城,投靠前“怨军”,现在叫“常胜军”的郭药师部了。在他身后,十万金军冲向了平州城。无论是当时,还是后世,都认为平州城没救了,之前金军所向披靡,辽国五京都被一一攻破,平州城再强,难道比辽国的都城还结实?在这种对比下,张觉逃跑似乎也情有可原。但是这些都错了。完颜宗望以十万兵力围困平州城达半年之久,仍然无法攻破。半年之后,城里的兵打光了,只剩下几千人。城里的粮吃光了,连耗子都找不着,到这种地步,平州人也没投降,他们冲了出去,突围南逃。金国人得到的,只是一座空荡荡的死城。平州人用活生生的例子告诉了世界,金军没什么可怕的,哪怕是第一代的金军,也不是吃人的妖怪,只要敢于反抗,不仅能守得住,更能冲出去自由骄傲地活着。形象地描述,平州城就是一支火炬,它熊熊燃烧在无边的黑暗里,显得璀璨壮丽;准确地描述,平州城像一支火炬,壮丽璀璨地燃烧着,而它的周围,是一片无边无际的黑暗……真的太黑了,所有人都眼睁睁地看着它陷落,不仅不救,还彻底无视。该怯懦的仍然怯懦,该昏庸的继续昏庸。先是它旁边的营州没顶住,被金军迅速占领,满城的居民都成了奴隶,里面就有张觉的母亲、妻子。得到这个消息之后,张觉还能挺住,他弟弟崩溃了,为了救他妈妈,他选择了投降。他不仅把张觉的去向泄露了,还交给了金军几页纸。那是宋徽宗赵佶亲笔写给张觉的御笔金花笺,封官许愿的话都写在上面。这东西到了完颜宗望的手里,就不只是张觉的事了,是宋朝私下里搞小动作的铁证。怎样才能编织出一根小绳子,一步步地绕到一个超级大国的脖子上,一点点地收紧,直到勒死?这个过程,金国人已经很熟悉了,完颜宗望迅速制定出了一二三的步骤。第一步,向宋朝要张觉。金国派使者先去了开封,告诉赵佶老实承认伤害盟友感情的错误,把张觉交出来。别想打马虎眼,张觉就在幽州城里,现在改了个名字,叫什么赵秀才。金国不要活人,你们杀好了送脑袋。人证物证俱全,赵佶无话可说,他派人带着金国使者去幽州取人头,暗地里吩咐幽州安抚使王安中把张觉藏起来,杀个长得像的人送去了事。王安中照办了,可不知道怎么搞的被金人识破了,人头有假,再杀真的送来。宋朝无可奈何,只能秘密地杀了张觉,用注满水银的匣子装好,送给金军,同行的还有张觉的两个儿子。金国的第一个要求满足了,宋朝觉得又一次过了关,却不知道当时有个人默默地注视着这一切。当张觉的人头被送出城之后,他悲愤地小声说了一句话:“若金国索要我郭药师,难道也要交出去吗?”这时的郭药师非同凡响了,他是赵佶钦定的幽州城防司令,手下除了近万人的常胜军之外,还有临时招募的三十多万民兵。毫不夸张地说,他的心理动态,就是燕云区域稳定系数的晴雨表。第二招是找后账。张觉事件过后,完颜宗望派人到燕云地区来,说某年某月宋朝的某位使者曾经许诺了多少钱粮,一直没兑现,现在该给了。这实在是太闹心了,在这几年的宋、金交易之中,到底金国提过多少条件,宋朝给了多少好处,老实说在事情过后几百年,全盘掌握过程的情况下,统计起来都很费劲。在信息不发达的当时,要前线指挥官的手里有一本明账,根本是不近人情。双方吵了起来,吵得不尽兴,完颜宗望使出了第三招。他悄悄地给西夏人带了个话,要他们出兵攻打武、朔两州。宋朝在燕云地区的最高长官是谭稹,这人还真不含糊,金国要后账他敢赖,西夏人趁火打劫他敢反击,在这块人生地不熟刚刚收复的土地上,他把西夏人赶了回去。三招过后,完颜宗望有点郁闷,这人软硬不吃得怎么办?想了想,他决定把情况反映给赵佶,让宋朝的皇帝收拾宋朝的官。谭稹下台了,他被调回国内,停职反省,好好去想到底欠没欠金国人东西。接替他的是金国的老熟人,武装太监、广阳郡王童贯。童贯在这段时间里坐了一次过山车。收复燕云之后,他的地位上升到了无与伦比的高度,之后突然摔了下去,被勒令停了前线的一切公职。理由是花钱太多了,燕云的价儿实在太高,根本没提前后两次大败的事。其实,真正的理由是赵佶的政治手段。在中国的官场,一直有个很好玩的现象,不管是哪个朝代,如果某位大将出兵立下不世战功之后,回国时耀武扬威万人空巷,那么基本上可以为他默哀了。这人的政治生涯、军事生涯、人类生涯都已经结束。相反,如果皇帝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一顿臭骂,战绩了、功劳了什么也不提,相反全是错误,之后全体朝臣一拥而上,发挥集体力量骂他个半死,那么此人可以放心了。这是组织上对他严加要求,希望并培养他向更高的台阶迈进。童贯就是这样。所以这时前线一旦有事,还是第一时间把他派了出来。童贯来了,金国方面突然变得安静。什么幺蛾子都没了,世界很和谐。这让童贯还有宋朝的上层都很满意,在他们的心里,天朝上国的尊严、荣耀都在迅速回归。在这种情绪里,童贯做了一个决定。他决定派人去向金国大太子完颜宗翰索要山后九州。赵良嗣、谭稹要不回来的,不等于他童贯也要不回来,广阳郡王的封号是与燕云十六州紧密结合的,这块土地注定了要在他的手里彻底回归!这时是公元1125年(宋宣和七年)的十月份,远方的风雷动荡,在极远的西方,辽国的末代皇帝耶律延禧终于在余睹谷被金将完颜娄室活捉,押往金朝上京(今黑龙江阿城)。至此,辽国彻底灭亡,它对金国威胁全部解除。金国纵目四望,世界广阔,它已没有敌人。但是完颜吴乞买却急需一个死敌。他的皇位非常不稳定,翻开资料,这人在女真人的建国历史上几乎没有战功,一直隐身在后方,给哥哥阿骨打看家。这样的“业绩”,放在汉民族的价值观上都不让人信服,比如宋太宗赵光义。赵光义登基一直存在争议,那么在极其重视战绩的女真族开国第一代人物面前,吴乞买有多大的分量呢?答案是太轻。他的一生,注定了要在本国战将派系之间走钢丝,既要联合他们,更要分化他们,实在不行就要派事给他们做,指定好东西让他们去抢,绝对不能让他们闲着。在这种指导思想之下,他敏锐地捕捉到了一股暗地里涌动的反宋情绪,之后用行政手段把它完美地融进了国策里去。这股反宋情绪来自于金国顶级战将的家属团里,比如完颜宗翰的妻子萧氏,她是辽国皇帝耶律延禧的前妻;完颜宗望的妻子金辇公主,是耶律延禧的女儿。再比如辽国降将耶律余覩、刘彦宗、时立爱,这些人都在金国成了新贵。他们牢牢地记着宋朝乘人之危攻打燕云十六州的仇恨。辽国是没力量报仇了,可金国可以利用,比如两位完颜太太,就一直在吹各自丈夫的枕头风。善解人意的成熟的政治家完颜吴乞买先生怎么会错过这样的好机会呢?反正是慷他人之慨,抢宋朝之财,同时转移国内军事大佬们的视线,何乐而不为?公元1125年(宋宣和七年)的十月份,童贯派人去向完颜宗翰讨还山后九州的时候,正是吴乞买下令正式伐宋之时。屠刀已经临头,可叹宋朝上层仍在做梦。金军在十一月初时南下,兵分两路。东路军由完颜宗望率领,出平州,攻幽州;西路军的主帅是完颜宗翰,他由云中(今山西大同)出发,进攻太原。各自攻克目标后,渡黄河会师开封,进攻宋朝的都城。童贯当时在太原,面临的是金国军事排名第一的完颜宗翰。这很相衬,由宋朝兵马大元帅,对敌金国军事领袖,双方当量对等。可结果居然是空白。童贯先是愕然,惊叫出了一句名言,堪称是宋朝官场的共同心声:“金国刚刚在边外远处立国,怎么敢做这样的事?!”连东亚最大的辽国都灭掉了,来打你宋朝很奇怪吗?童贯的脑子还真就转不过来。他稍微等了几天,当确定了消息的真假之后,瞬间变得灵动无比。逃跑!童贯第一时间上马南逃,速度之快,让太原知府张孝纯猝不及防。他跟着快跑,才拦住了广阳郡王,换来的却是一声怒吼。“俺是宣抚,不是守土。留下我打仗,那么多的将军都是干什么吃的?”之后,童贯纵马狂奔,消失在民众的视线里。从这一刻起,他数十年建立起来的赫赫威名彻底坍塌了,岁月再一次证明,只有极少数人才能坚韧到底,更多数的,都是童贯这样曾经勇敢的心。其实,他本不必这样紧张的,他面对的是完颜宗翰,这个敌人的锐气已经在灭辽的过程中消耗得差不多了,尽管掌有重兵,但征伐之心不再炽烈,更何况他背靠的是太原城。太原千年古都,要说文明什么的倒也说不上太多,它最著名的一点是“硬”!超乎寻常,不可思议的硬度。历朝历代打到这儿的战争都会卡壳,远的不说,五代时以柴荣之强拿不下它;宋初时赵匡胤终生常胜,也拿它没办法;赵光义举倾国之兵把它攻克了,可是却耗时半年,累得全军半死不活,最后在远征燕云时掉了链子,埋下了宋朝不能统一中土的祸根。这时,金军来了也是一样,完颜宗翰连取朔、代两州,到了太原时突然被顶住了。不管他们怎么进攻,太原城就挺在那里岿然不动。时间一长,完颜宗翰放弃了,不能为了一个太原耽误整个战役计划,他留下了一部分兵力继续围攻,带着大部队向宋朝内境穿插。完颜宗翰的脚步至此被绊住,太原城让他腹背受敌,首鼠两端,他的西路军一直在黄河周边转圈,想攻心里没底,想回去心有不甘。时间一天天地过去,直到历史书翻过了这一页,他都没想好要怎么办。而直到那时,太原城仍然是宋朝的。回到东路的完颜宗望,这个人才是宋朝的灾星。完颜宗望在金国内部憋了一肚子的气,他的心情恶劣到了不杀人就会杀自己的程度。这是真实的,不久之后,他的生命就会走到终点。当然,更多的人在他到站之前早已提前下车。东路的金军先是在两天之内迅速攻破了檀、蓟两州,接着就杀向了燕云的首府幽州。在进攻的路上,完颜宗望终于遇到了挑战。宋朝的军队走出城墙,到野外与他交战了。来的人是张令徽、刘舜仁,以及幽州城防司令郭药师。这三位都是渤海人,带来了四万五千军队,可以说,幽州方面能拉出来野战的全部家底都在这里了。宋朝把燕云的命运交给了渤海人,在张觉事件发生之后!当天的战斗是个笑话,两军对垒,张令徽、刘舜仁转身就跑,搞得像阵前哗变一样,郭药师稍微抵抗了一阵,带着人以更快的速度撤退。他精确地计算着与金军的距离,抢在完颜宗望到达之前回到了幽州城。之后,他把全幽州的宋朝干部从上到下抓了个遍,送给完颜宗望当礼物。郭药师终于“叛变”了……叛变两字是官方史书里给郭药师定的性,说这人在短短的七八年里接连叛变了两个东家,宋、辽两国前后都被他出卖了,这人的品质真是恶劣!这样说的根据不知是什么,于辽国,渤海国是它亲手毁灭的,渤海人一直是二等公民;于宋朝,自己做过什么应

                      交的时候,南方的孙中山、汪精卫、蒋介石为何如此平静?难道他们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发展的良机吗?他们当然知道这是一个不错的机会。孙中山甚至与段祺瑞达成了和平协议,他要为闽南“护法根据地”赢得一个和平的外部发展环境。孙中山在革命了数十年之后,终于悟透了一个道理:要想赢,就必须要有自己的地盘和军队。所以他很在意那支在名义上听命于自己的部队——粤军。尽管从本质上看,粤军还是一支雇佣军。自从1918年下半年,陈炯明、许崇智、蒋介石等人率领粤军在福建南部成功开辟了一块拥有二十六个县的“护法根据地”之后,陈炯明便在孙中山一个接一个的命令或建议下,一边扫荡被击溃的北洋军残部,一边利用并不充裕的经费——孙中山的金钱支援和地方上缴的税收大肆扩军,终于将原本人数不满五千的部队扩编成两万多人的两个军。回首当年靠几十上百人的会党跟数十倍于己的清军干仗时的惨不忍睹,来自粤军的这些变化是非凡的,是可喜可贺的。但问题是,孙中山对这支军队的司令陈炯明不太满意。陈炯明虽说是参加过黄花岗起义的老同盟会会员,但并没有宣誓效忠孙中山加入中华革命党。而且陈先生并不信仰三民主义,至于他信仰什么,下文再说。所以孙中山对他并不放心,要不是陈其美死得早,司令的椅子肯定轮不到他坐。因此,孙中山派了四个人去分陈炯明的权,他要掌控这支部队。这四个人就是之前提过的邓铿、朱执信、许崇智和蒋介石。邓铿有领导才能,但过于方正。朱执信革命斗志旺盛,但过于勇猛激进。许崇智能力还行,但革命斗志不甚昂扬。至于蒋介石,才能自是四者之中最高,但过于意气用事。军事人才的问题,令中山先生十分头疼。但与用人相比,眼前有更加迫在眉睫的问题:怎么养活这支军队?这简直伤透了孙中山的脑筋,说到底还是不知道去哪里搞钱。说到弄钱,要按孙先生以前的工作方式,那就是四处募捐。可一晃数十年过去了,孙中山的革命项目似乎越做越差,远不如那些军阀做得出色。这让当年倾家荡产支持他的那些老朋友作何感想?估计孙中山自己都不好意思上门再提钱的事。所以说,毁灭友情的方式有许多种,或许最彻底的一种就是借钱。这一路失败过来,连老朋友都不再信任孙中山,更何况他人?因此募捐这条路现在已经行不通了。况且募捐来的钱实在太少,根本不敷使用。看看人家段祺瑞,赞助一拉就是数千万美元。有了这种心理,孙中山便把目光转向了他最靠谱的理财顾问——张静江。“民国吕不韦”张静江,浙江南浔人,富三代,爱冒险,好交友,擅长搞对外贸易,其生意遍及美、英、法三国,十分有钱。由于当时没有福布斯富豪排行榜,因此大家都搞不清楚他身家多少。好在有一个标尺可供我们研究他的有钱程度,这个标尺就是吕不韦,因为张静江被称为“民国吕不韦”。吕不韦可是战国时代的超级富豪,完全有实力去竞争那个时代的首富名头,所以张静江应该也是一个超级富豪。不过与吕不韦相比,张静江更加热心直率,这一点在他帮助孙中山的过程中就能体现出来。1906年初,未到而立之年的张静江在去新加坡(也有说去法国)的轮船上与孙中山邂逅,主动提出为其筹集经费。孙中山起初完全不在意张静江的话,以为自己碰到了一个大忽悠,一年之后孙中山实在弄不到钱了,就抱着试一下的心态给张静江发了封电报,没想到张静江竟然如数汇来。从此以后,张静江就充当起孙中山的钱袋子。他跟孙中山约好,汇款的暗号是ABCDE,譬如A代表一万,那么E就代表五万,而孙中山动辄给他发一个D或者E,让他穷于应付。虽然如此,张静江还是一一兑现承诺。据后来统计,张静江这一辈子赞助孙中山的革命经费几近百万银两之巨。这些钱可不是贪污来的灰色收入,都是他自己掏腰包。后来国民党定都南京,张静江又为蒋介石募集军饷,往来奔波。最神奇的是,他在当建设委员会委员长时,手上只有十余万元公款,却建成了价值五千多万元的基础设施。连毛泽东都不得不承认这个人弄钱有办法。如此一个搞经济的天才,为什么对革命如此尽心竭力?我们可以通过他的外号“民国吕不韦”找到答案。吕不韦先生最擅长什么?政治投资。秦始皇嬴政他爸嬴异人(子楚)于落魄之际邂逅了吕不韦。别人都看不起这个在赵国当人质的落难王孙,但吕不韦看到了他身上的巨大价值(此奇货可居),于是不惜血本,四处活动送礼,打通各种关节,成功将其送回秦国登上王位。最终,吕不韦在嬴异人父子身上收获了回报——权倾天下的秦国宰相的位子。权有了,钱也就有了。因此,张静江不是一个简单的商人,他是一个会投资的商人,是一个会搞政治的商人,他懂得利用政治地位去获得更广阔的舞台以施展自己的才能。所以,他陪伴孙中山走过了无数次的失败——从同盟会时期的诸次起义到辛亥革命,从“二次革命”到护法战争,在孙中山孤独无助的岁月里,他始终如一,不离不弃。所以,他与蒋介石建立了良好的私人关系,待其亦师亦友,屡屡为其雪中送炭,甚至在陈其美死后与蒋介石结拜为兄弟。凭借高超的经济能力、忠诚的立场、准确的眼光以及无悔的付出,他后来成功实现了自己的理想——他成为了那个时代最优秀的经济人才中的一员,也是国民党四大元老中的一员,孙中山称他“革命圣人”,蒋介石当他“革命导师”。孙中山的突破刚才说到孙中山向张静江求助。孙中山问张静江,如何才能快速搞到大量的钱。面对这个棘手的问题,张静江一时之间也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他想了很久,才答复孙中山:做证券交易吧,炒股票,当股民,这个来钱快。孙中山对于资本运作是不大在行的,于是将此事交给张静江和一个叫戴季陶的人负责。戴季陶是一个不得不提的人物。此人跟蒋介石的关系很铁——同窗、同袍、同嫖,彼此之间几乎没有隐秘,并因此结为兄弟。此外,这位仁兄的身份也是相当复杂,他是同盟会会员,是孙中山的御用随从秘书,却又在后来参与筹建上海共产主义小组,后又半道退出,终究还是成了国民党的高级干部。话题回到中山先生炒股票上。在这种背景下,中国近代第一家综合性的交易所——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成立了,主要股东里有一名叫做虞洽卿的超级大富豪。当时正在提升自我修养的蒋介石,也对经商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迫不及待地跑过来找到大哥张静江,表示自己想为革命炒股,想在这里实践刚从马克思等人那里学到的经济学知识。张静江不能不给义弟面子,于是干脆给了他一笔钱,帮助身无分文的蒋介石成为交易所的股东。就此,蒋介石在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的营业部门(恒泰号)干起了经纪人,帮助投资者买卖股票。开始的一年多,交易所盈利很不错,连蒋大经纪都赚了很多钱。当然,交易所的相当一部分利润都被用来建设粤军和闽南护法根据地。可到了后来,一些商家眼红跟风,导致交易所资金短缺,两年之后关门大吉。交易所垮了,麻烦也就来了,股票变成废纸,股票持有人上门逼债,股东蒋介石被逼得走投无路,最后只好投在青帮大佬黄金荣门下做了门徒,才摆平了那些债主。蒋介石这两年的路走得不太顺,内心常常惆怅。心烦的时候,他就找一些莺莺燕燕谈谈心解解愁,着实放荡了几番。好在他没有忘记曾国藩和王阳明同志的名言警句,总能在即将彻底堕落的千钧一发之际悬崖勒马,保住了自己的美好未来。让我们暂别在沉沦与救赎之间挣扎的蒋介石先生,先来关注一下孙中山先生。做生意不可能稳赚不赔,而且光靠一个交易所也不够花,于是孙中山想到了结交强援。曾经的好朋友日本是指望不上了,因为日本已经看上了其他强力人物,那就把目光投到美国人、德国人身上吧。不管成功与否,先派人联络了再说。孙中山为钱殚精竭虑的同时,也没有忘记另外一件重要的事情——改组中华革命党。不过孙中山需要一个得力帮手,因为他整日劳顿都还忙不过来。孙中山心中的理想帮手是汪精卫。汪精卫在上次护法运动中短暂现身之后,又返回法国跟陈璧君过上了逍遥二仙的生活。这让孙中山很是生气:革命尚未成功,怎能如此颓废!好在汪精卫有一个好处——只要是孙中山召唤,总是随叫随到。于是,孙中山一封电报就把他从法国叫了回来。神雕侠侣回归,且看他们夫妇搅出怎样的风起云涌。找对了得力帮手后的孙中山干起活来确实轻松多了。1919年10月10日,孙中山将中华革命党改组为中国国民党。注意此党并非宋教仁的国民党,多了两个字:“中国”。这一次,孙中山去掉了按手印宣誓效忠的那一套,这实在是一个明智之举。这些年的经历,教会了孙中山一个道理,胜利不是靠宣誓效忠得来的。随着众多有志青年纷纷入党,孙中山终于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回想过去的这一年多,确实走得很顺,可是来年情况又会如何?内斗就在孙中山对未来充满了疑虑的时候,曾经叱咤风云的“北洋之狗”、直系掌门、前任民国代总统——冯国璋,却已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1919年12月28日,冯国璋抛下了他的北洋兄弟,独自奔赴极乐。他的死的确称不上重于泰山,却也很要命。因为直系、皖系在“五四”中的一番暗战,将关系本就势如水火的两派逼到了火拼的边缘。如果冯国璋还在,以他的妥协艺术和江湖地位,也许还能控制事态。可是冯国璋一死,直系掌门由曹锟接任,而曹掌门最得力的干将是吴佩孚。这两个人可都是吃不得亏、得势不饶人的爷,偏偏皖系掌门段祺瑞、核心弟子徐树铮也都强势得不行。针尖对麦芒,直皖两派之间的火拼已经不可避免,就看何时爆发、因为什么事件爆发。很快,时机就到了!还记得护法战争结束后,吴佩孚驻守在湖南衡阳的事吗?时间过得很快,一晃两年过去了,吴佩孚的军队已经在衡阳待得十分不耐烦。表面上看起来,是因为吴佩孚的士兵大都是北方人,受不了潮湿闷热的南方气候。事实上,真正的原因是吴佩孚受不了一个人——湖南省军区司令张敬尧。一来这个家伙是皖系门下,老给吴佩孚小鞋穿。二来这个张敬尧是个人渣,坏得流脓,无恶不作,湖南老百姓实在是受不了他的祸害,连毛泽东都曾代表湖南人民跑到北京找徐世昌总统告状。吴佩孚以前也提过撤兵的事,可段祺瑞没批准。但是这一次,吴佩孚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要撤回北方,他不想看段祺瑞的脸色,也不管政府是否批准。当然,表面工作还是要做的,吴佩孚按照正常办事流程,先给中央发了一封电报,请求“撤防北归”。段祺瑞见吴佩孚不听话,异常愤怒,立刻回电,给吴佩孚扣上一顶大帽子:你藐视中央,你不守军人纪律!吴佩孚眼见段祺瑞不肯上道,也就彻底撕破了脸,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回电痛骂中央领导段祺瑞:你穷兵黩武,卖国求荣,有什么资格骂我?我已经决定北撤,不可更改!吴佩孚不仅嘴巴骂得痛快,行动也很痛快。1920年5月,吴佩孚率军从衡阳前线北撤。吴佩孚前脚刚走,赵恒惕后脚就到,跟在吴佩孚屁股后面“收复失地”。时机掌握得太好了吧?那是当然,赵恒惕已经投靠吴佩孚,两人合伙演戏罢了。张敬尧欺压百姓和手下的本事过硬,但打仗的本事平平。赵恒惕的湘军只用了十几天就拿下了湖南。这么看来,当初段祺瑞以一己之私,将湖南交给张敬尧这个大草包,实在是一个天大的错误决定。彻底撕破了脸皮,吴佩孚完全没给段祺瑞留面子。面子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中国人的一个大问题。士可杀不可辱,何况段祺瑞还不是一般的士。他一直是一个只准自己欺负别人不让别人欺负自己的狂士,所以段祺瑞下定决心给吴佩孚几分颜色看看。吴佩孚的老上级新任直系掌门曹锟,自然早就得到了内幕消息——吴佩孚的通报。可他非但没有埋怨吴佩孚给自己找麻烦,还乐呵呵地站出来给吴佩孚擦屁股。因为曹锟看到了一个机会,一个上位当大总统的机会。他也想尝尝大总统的滋味。不过曹掌门和吴猛将知道自己实力并不占上风,打起来不见得能赢,怎么办?两人想到了“军阀混世三要诀”之首——拉人下水,能群殴就绝不单挑。人多力量大,若是实在打不过,大家一起完蛋,拉一个垫背的即便输了心里也好受一些。可拉谁呢?还真有这么一个非常合适的人选——张作霖。反皖联盟张作霖不是一直跟段祺瑞合作得挺愉快吗,怎么又成了反段祺瑞的上佳合作人选?这事跟徐树铮有关。成也徐树铮,败也徐树铮。具体地说,是因为徐树铮和张作霖的友谊破裂了。破裂的原因就是一个字:钱。钱这个东西,用得好是蜜,用不好是刀。上次张作霖拿了徐树铮的好处却出工不出力,耍了徐树铮一把,这伤到了徐树铮的自尊。徐树铮决定把场子找回来,于是他动用手段把中央拨给张作霖的军费私自扣下了几百万。一来给张作霖一个教训,二来用之扩充自己的军队。可张作霖岂是肯吃亏的人,立刻在段祺瑞那里告了徐树铮一状。段祺瑞不能不给“东北王”面子,以免破坏统一战线,于是让徐树铮把训练好的军队分张作霖一部分,以了结此事。徐树铮再度吃下闷亏。两人就此闹翻。徐树铮本就心胸狭隘,不太讲道理,谁敢和他过不去,他就一定要解决对方。现在,徐树铮的机会来了。直系要跟皖系开战,徐世昌邀请张作霖先生来北京充当和事佬,帮助直皖双方清醒清醒,不要动不动就拿枪说事。可是没有人想得到,胆大包天的徐树铮居然以“吃大餐叙旧情”的名义摆下鸿门宴,要杀张作霖。还好张作霖的鼻子跟古龙笔下的陆小凤大侠一样机警,嗅到了危险的味道,在关键时刻借尿遁逃走。据史料反映,徐树铮后来又暗杀了张作霖两次,但无一成功。因此,面对直系的邀请,张作霖有拒绝的理由吗?直系、奉系为了对付利益上的共同敌人,走到了一起,成立了反皖联盟。短命的直皖之战曹锟和张作霖要动手,不就是给段祺瑞“武力统一中国”以借口吗?段祺瑞苦等这个机会久矣。直皖双方的战前准备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着。时间很快进入了7月,这些日子,中国北方的天空中,战争乌云密布。根据“军阀混世三要诀”之“做婊子也得立牌坊”推演出来的政治形象美化大法“做人可以无耻,但不能不要脸”,直皖双方决定打出“正义”这个金字招牌。因为一旦让全国人民知道了自己不但行为无耻还不要脸,就会招来铺天盖地的舆论谴责,着实不好应付。曹锟、吴佩孚给自己的“讨逆军”安了非常正义的出师口号——段祺瑞、徐树铮卖国媚外,实为汉奸,今日之战,是为救国而战!是为民族而战!是为和平而战!张作霖也非常配合盟友,他通电全国说:我奉军将东出潼关,与讨逆军会合,协力清除段祺瑞、徐树铮此等卖国贼子!段祺瑞不甘示弱,部队起名“定国军”,比“讨逆军”还威风,出师的理由也算正义——吴佩孚勾结南方,背叛中央。因为吴佩孚收了唐继尧和陆荣廷控制的广州政府给出的三十万开拔费用之后才率军北撤。互喷口水的花把式玩过之后,双方都已筹备完毕,接下来唯有真枪实弹大干一场。1920年7月14日,直皖战争开始。河北涿州及高碑店一带是主战场。双方在这块还算宽阔的地带上投入了十几万的兵马捉对儿厮杀。直系三路出击,总兵力近五万人,分别由西路吴佩孚、中路王承斌、东路曹锳统领。皖系的对阵也很工整,西路总指挥段芝贵,中路总指挥陈文运,东路总指挥徐树铮,共领军六万余人。总体来说,皖系兵力占优。可是在战场上,决定胜负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兵力不一定就是决定性的因素,兵员素质、统帅的指挥艺术往往更关键。头两天的进攻是试探性的,双方投入的兵力也不算太多,吴佩孚小胜段芝贵,徐树铮小胜曹锳,陈文运与王承斌各有胜负。战争在7月1

                      泄露被陈敬瑄所杀;嘉州刺史朱实举州投降。当时陈敬瑄属下的州县将领不是投降王建,就是被王建所杀。八月,王建屯驻汉州,九月继续引兵全力攻打邛州。毛湘眼见王建攻城一天比一天猛烈,而城中粮食即将绝尽,而且援兵一个没到,顿时对能否守住城池产生动摇。事实上毛湘倒是个有良心的人,他不忍心再让百姓受苦,而且宁死不肯背叛田令孜,于是沐浴更衣,让都知兵马使任可知砍下自己的头颅送予王建。当时百姓都为毛湘之死而哭泣,王建让张琳留守邛州,自己回军继续攻打成都。从文德元年(888年)到大顺二年(891年),韦昭度统率诸道十多万人马讨伐陈敬瑄,用了三年时间依旧没有攻下成都,粮草军需渐渐无法供应,皇帝李晔开始产生了收兵的想法。三月二十五日,朝廷发布《复陈敬瑄官爵诏》,让顾彦朗、王建各率本部兵马回归本镇。事实上,此时成都因为被围日久,粮草已经断绝,路边随处可见因饥饿而死的婴儿。因利之所趋,便有许多人冒着生命危险从城外运送粮食到城里贩卖,巡逻兵发现后向韦昭度报告,韦昭度看到城中百姓受苦,便不让士兵加以干预。而陈敬瑄在得知有人私贩粮食后,也羞愧自己不能解决城中饥荒问题,于是也告诉士兵禁止干预此事。不过私贩粮食的人毕竟是少数,这对于成都众多的百姓来讲,不过是杯水车薪,根本无济于事。于是便时有吃人现象的发生,官吏对吃人者捉到便杀,但是即使如此也是屡禁不止。他们便想出几种残酷的刑罚,捉到杀人食肉者便用刀拦腰砍成两段,或者从肩胛骨将人斜劈开来。可是让人想不到的是,人们看惯了这种残酷的刑罚后反而不再害怕,城里的情况越来越糟,人们都想出城投降。当时陈敬瑄探听到有人策划投降官军,就将这些人连同家属一起杀掉,可以说陈敬瑄的处境已经是四面楚歌。成都城旦夕可破,可是朝廷却在此之际下令撤兵。当王建接到撤兵的诏令后,叹息着认为朝廷征讨西蜀,如果再坚持一下,就可大功告成,现在撤兵等于失去攻破成都的良机。当时谋士建议王建奏请朝廷让韦昭度撤兵,自己留下来继续攻打成都,只要攻下成都后,就可以独占西川。王建采纳了谋士的建议,上表朝廷称田令孜、陈敬瑄罪不可赦,虽然朝廷决定撤兵,但还是希望能让他留下来继续攻打成都。为了让韦昭度尽快离开,王建劝其尽快撤兵回到长安,因为关东地区的藩镇互相征战不已,始终是朝廷的心腹大患,韦昭度应该尽快回到天子身边,守卫好天子的安全。王建的话虽然说得冠冕堂皇,但韦昭度明白王建是想独占西川。为此,他对于是否就此离开西川而犹豫不决,而且他也担心自己就此一去,王建从此不再接受朝廷的节制。韦昭度看穿了王建的心思后,就以各种理由搪塞王建,拖延撤兵的时间。为了尽快逼走韦昭度,有人建议王建说韦昭度入川时,听说东川有个都将外号叫“唐吃人”,当时韦昭度和人家开玩笑说“人肉何如猪羊”,不如就用这个方法来对付韦昭度。王建采纳了这个建议,于次日密令部将唐友通率领士兵在行府门外,逮捕了韦昭度的亲信骆保,并将其乱剑分尸,将肉切成碎块分给士兵们吃,声称其偷盗军粮。韦昭度看完后,明白王建这是在威胁自己,他敏锐地意识到如果继续留在西川,自己将会有性命危险,于是便在当天谎称身体不适,将统军节印交予王建,宣布由王建代替自己为行营招讨使,慌忙带着随从逃离西川。王建将韦昭度护送至新都,并在其马前跪着奉上送行酒,也算是给足了韦昭度的面子。韦昭度刚刚走出剑门关,王建便命令军队把守住通往蜀中的栈道,禁止朝廷派来的军队再行入境。也就是从此时开始,西川便脱离了唐王朝的节制,成为了独立王国。后来朱全忠称帝后,王建趁乱攻占了成都,并兼并了剑南东川、西川和山南西道三地,效仿朱全忠称帝,建立起独立王国——蜀国,史称前蜀,而王建也成为开国之君蜀高祖。皇帝李晔即位后首次兴兵讨逆,就这样以虎头蛇尾的形式收场。不过王建后来成功打下成都,并诛杀了鞭打过李晔的田令孜,也算是为李晔赚足了面子。事实上皇帝李晔这次迫不及待地撤兵,除了粮草渐渐无法供应之外,还因为朝廷组织的另外一次征讨河东地区藩镇的战争也在继续,也就是说朝廷要同时支撑两场战争,相比于陈敬瑄而言,河东地区的藩镇是一个远比陈敬瑄更难缠的对手。征讨河东大顺元年(890年)四月,皇帝李晔得到奏报,当时威势最盛、实力最强的河东节度使李克用被朱全忠、李匡威、赫连铎联手在蔚州、碣山打败,其部将安金俊战败身死,部将石君和被生擒,部将申信投降了赫连铎。皇帝李晔看完奏报,将其掷在龙案上,兴奋地在殿内踱来踱去。那个时候韦昭度讨伐蜀中还算顺利,现在兵锋最盛的李克用又遭到惨败,这不能不让立志重振唐威的皇帝李晔感到,这是上天想让他实现自己的愿望。事实上,从个人感情角度来讲,李晔对李克用没有好感。李克用出身沙陀贵族,仅此一点就让深受民族观念熏染的李晔对李克用身怀疑虑,因为李晔始终没有忘记“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句话。何况沙陀军事力量对李唐王朝是功过参半,虽然曾经协助官军剿灭黄巢起义,为兴复唐室立下功劳,但也曾经兵进长安,迫使先帝僖宗李儇再度外逃流亡,也让当时身为寿王的李晔饱受颠沛流离之苦。从当时的局势来看,对朝廷构成严重威胁的除了近在咫尺的关内藩镇之外,就是李克用的沙陀军队。沙陀军队不仅兵多将广,而且地盘庞大,是当时的第一强藩。皇帝李晔所制定的抑制藩镇策略,首先就是将李克用列入了抑制的名单之内,然而李晔也明白,仅凭中央禁军根本无法与其相抗衡,只能借助藩镇的力量。如今藩镇之间的征战已经达到了他的目的,所以李晔接下来开始有了更进一步的想法。此时正值赫连铎、李匡威联名上表请求讨伐李克用,朱全忠也上疏认为如果不除掉李克用,终将是朝廷的心腹大患,请求率领汴、滑、孟三州之兵与河朔三镇联手铲除李克用,并请求朝廷任命统帅节度各军。皇帝李晔看完两方面的奏章后,内心虽然欣喜异常,但他并没有失去理性。李克用毕竟是有功之臣,今日趁其惨败之际进行讨伐,李晔十分在乎天下人对自己的评价;而且李克用虽然遭到惨败,但并没有动摇其根本,朱全忠等人虽然信心满满,可是以朝廷的名义公开进行讨伐,一旦失败,朝廷将会威信扫地,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李晔认为此事事关重大,仅凭他自己实在难以决断,他必须听听朝臣们的意见。因此他决定召开御前会议,急召三省及御史台四品以上的官员讨论此事,就在这次会议上,针对是否讨伐李克用,群臣展开了激辩。当时大部分朝臣听说皇帝陛下想对李克用动刀,全都倒吸一口凉气,认为此举万万不可,例如宰相班子成员杜让能、刘崇望就认为一旦对李克用开战,朝廷恐怕会陷入灭顶之灾,但宰相张浚却有着自己的看法:“先帝(僖宗李儇)当年再幸山南,就是因为李克用的沙陀军队进逼京师的结果。臣经常担心李克用与河朔地区藩镇互为表里,朝廷无法对其节制。现在朱全忠、李匡威等人请求共同讨伐,这是朝廷平定李克用的绝好机会,希望陛下不要错过这个机会,让臣统兵出战,不出数月就可将其平定。”事实上,张浚力主出兵并主动请缨担任统帅,虽然有忠于唐室,重振朝廷威信的一面,但其内心深处也有排挤宦官杨复恭的想法。因为宰相如果掌握兵权,其南衙地位自然会胜过以宦官为核心的北司地位,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张浚都是希望出兵的。“陛下!张相所言甚是,希望陛下莫要错过如此良机!”在张浚表态之后,另一位宰相孔纬似乎悟出了张浚所说话的含义,于是立即附和说道。面对张浚和孔纬两位宰相的态度,宦官杨复恭似乎也感觉到两个人的出发点不是那么单纯,于是他站出来极力表示反对:“先帝迁出京城,虽然有藩镇为患的原因,但最重要的原因在于朝中大臣失误造成的,现在朝廷刚刚稳定下来,讨伐陈敬瑄的战事还未定,不宜再轻起兵端。”杨复恭的态度当时得到了多数朝臣的赞同,皇帝李晔看到反对声音逐渐占据上风后,便心怀疑惑地问张浚道:“李克用有兴复大功,现在趁其势危加以讨伐,天下人会如何评价朕呢?”“陛下所说的是一时之体,而张相所言的乃是万世之利,昨天臣计算了一下用兵、供给、犒赏的费用,朝廷可以支撑一两年的时间,现在只需要陛下下定决心了。”孔纬立即为皇帝李晔吃下定心丸。李晔眼见张浚和孔纬两位宰相心意已决,于是决定出兵。不过,他最后留给张、孔两位宰相一句话:“这件事情就交给你们两位宰相去办了,希望最后的结果不要让朕丢脸!”李晔的态度既是为两位宰相立下军令状,同时也表明有意摆脱杨复恭的控制。随后李晔诏令各部门做出征前的准备,并于五月下诏削夺李克用的一切官爵,收回朝廷所赐的“李”姓,又任命张浚为行营招讨、制置宣慰使,诏令京兆尹孙揆为副使,镇国节度使韩建为都虞候兼军粮使。同时以朱全忠为南面招讨使,王镕为东面招讨使,李匡威、赫连铎为北面正、副招讨使,由此组成了一个松散的讨伐班子。就在大军将要出发之际,皇帝李晔得到一个喜讯,当时镇守潞州(今山西长治)的河东大将李克用之弟李克恭因为人骄横,虐待士卒,最终被部下所杀,众人推举另一员大将安居受为潞州留后,并举城投降朱全忠。安居受又派人去召冯霸,但冯霸不听命令,安居受因害怕而逃出城外,结果被百姓杀掉,冯霸领兵立即进入潞州自称留后。潞州发生兵变,这对于即将出发的朝廷大军来讲,无疑是个好消息,朝廷百官闻讯纷纷向皇帝李晔道贺,大军就这样在一片喜悦的气氛下开始出征。五月四日,张浚等人在皇帝李晔和满朝文武官员的欢送下,率领中央禁军五十二都及邠、宁、鄜、夏四州兵马五万人浩浩荡荡向东进发,在晋州与宣武、镇国、静难、凤翔、保大、定难诸镇兵马会合。七月间,大军到达阴地关(今山西灵石县西南),兵锋直指李克用的老巢晋阳。再说,李克用闻听潞州发生叛乱,立即派部将康君立前去平叛。冯霸得到消息后,立即向朱全忠求援。朱全忠命令部将葛从周星夜带领人马自壶关潜行至潞州,杀透重围进入城中。又派大将张全义、朱友裕驻军泽州之北,作为葛从周的后援。同时命令部将李傥、李重胤、邓季筠领兵攻打身在泽州的李罕之。于是征讨李克用的战役首先在朱全忠所在的南线展开。当时赫连铎、李匡威得知朱全忠已经拉开征讨李克用的序幕,于是从北线配合朱全忠发动了对李克用的进攻。面对三面之敌,李克用全面冷静地分析了战局。他认为张浚所带领的官军,人数虽然众多,但由于是仓促组建,战斗力肯定不强,在他看来不足为虑。南线的朱全忠虽然是劲敌,但此时他正在和徐、郓二州的时溥、朱瑄打得难解难分,目前不可能抽调出太多兵力,对自己构不成太大的威胁。只有北面的李匡威、赫连铎才是自己最大的敌人。于是李克用命令康君立继续围困潞州,又派李存孝增援李罕之,让其固守泽州城,进而阻击朱全忠的人马北上,自己则带领李存信、李嗣源领兵抵御李匡威和赫连铎。葛从周领兵进入潞州城后,便被康君立困在城中。朱全忠见潞州难以久守,于是想为朝廷送个人情,便派人通知张浚,想通过张浚下令让昭义节度使孙揆接管潞州。当时张浚不知道潞州城形势严峻,正担心朱全忠会将潞州据为己有,闻讯后立即拨发三千人让孙揆前去接管潞州。八月十二日,孙揆从晋州出发。李存孝闻讯后带兵潜伏在长子县西谷截击。李存孝是河东地区第一猛将,统兵上阵所向无敌,这次他仅带领三百名骑兵对抗官军的三千人马。而孙揆为了不失中央官员的派头儿,大张旗鼓地拥众而行,当行到西谷时,李存孝带领伏兵直扑孙揆的中军,轻而易举地就擒获了孙揆和宦官韩归范以及士兵五百多人,将孙揆和韩归范呈送李克用,最终孙揆被李克用处死。不过李克用没有失去理智,他将宦官韩归范归还朝廷,并上表皇帝李晔申冤,表明自己是忠于朝廷的。孙揆兵败被擒,虽然使讨伐李克用的联军士气大为受挫,但对于李克用而言,紧张的局势并未就此解除。此时泽州的李之罕被邓季筠、李重胤等人围困多日,急得已经如同热锅上的蚂蚁,连连向李克用告急。李克用让李存孝带领五千骑兵星夜奔赴泽州救援。李存孝赶到泽州后,从五千骑兵中又选出五百名骁勇之士,向朱全忠的军队发起进攻。当时李存孝向朱全忠的军队进行挑衅,并破口大骂要活捉汴州士兵给手下人充饥,让汴州军队中较胖的人出战。邓季筠闻听后勃然大怒,领兵应战李存孝,不曾想只交战一个回合,便被生擒活捉,剩下的李重胤、李谠等人见无力抵抗李存孝,便星夜引兵逃走。李存孝随之进行追击,在马牢山打败汴州军队,又趁势北上协助康君立围攻潞州。勉强能和康君立对抗的葛从周,眼见李存孝又领兵前来进攻,自知无法再进行对抗,于是弃城而逃。至此征讨李克用的南线战场以失败告终,朱全忠对此恼羞成怒,痛责众多败军之将,并处死了李重胤、李谠等人。但终究挽救不了南线战场的失败,只得偃旗息鼓,收兵退回本镇。南线战场就这样结束了战斗,而北线的李匡威、赫连铎最初进展比较顺利。李匡威攻占了蔚州,俘获刺史邢善益;赫连铎则成功击溃协助李克用作战的遮虏军,杀死遮虏军使刘胡子。面对北线战场的严峻形势,李克用派遣他最宠信的大将李存信领兵迎战,可是由于兵马太少,出战不利,被赫连铎打败。他又命令部将李嗣源为统军副帅,协助李存信作战。李嗣源不像其他将领那样只是发号施令,而是身先士卒横冲敌军,士卒们都愿意跟随其作战,由于李嗣源的出战,李匡威、赫连铎接连战败,北线战事随之发生逆转。李克用得知消息后,亲自带领大军前来接应,李匡威、赫连铎狼狈败逃,并损失了将近一万人马。在成功解除了朱全忠、李匡威等劲敌的威胁后,李克用从容不迫地对付以张浚为首的官军。而当时张浚率领官军在西线行动十分缓慢,主要原因在于粮草供给不到位。杨复恭为了阻止张浚在前线的作战,在朝廷内多方掣肘,致使粮草断绝。张浚不得已只能向镇冀、魏博两镇求助,而镇冀的王镕、魏博的罗弘信都是以河东作为屏障的,他们担心一旦李克用失败,朝廷下一个目标就会瞄向自己,所以以各种理由回绝了张浚的求助,并拒绝发兵助战。张浚对此无可奈何,因此官军在阴地关滞留了三个月之久。一直到了十月份,张浚这才克服重重阻力,勉强从阴地关向晋阳进发。李克用得知官军逼近后,命令部将薛志勤、李承嗣带领三千人马驻扎在洪洞,李存孝领兵五千驻守赵城,阻住了官军的进路。镇国节度使韩建自知强弱悬殊,正面交锋难以取胜,便精选三百名勇士乘夜偷袭李存孝的营寨。但因为保密措施不严,被李存孝得知,于是设下伏兵反击韩建,韩建因此偷袭失利。当时静难、凤翔两道兵马得知韩建偷袭失败的消息后不战自溃,禁军也是闻讯溃败而退,河东军乘胜追击,一直追到晋州西门附近,张浚只得领兵亲自迎战。但张浚毕竟是文臣,结果又大败而归,官军此战损失三千多人。静难、凤翔、保大、定难四镇兵马见势不妙,先行渡过黄河各归本镇,此时张浚手中只剩下禁军以及宣武镇人马万余人,只得闭城坚守,不敢再与河东军交战。十一月,李存孝攻克距离晋州一百二十里的绛州。刺史张行恭弃城而逃,晋州因此失去屏障,李存孝进而兵围晋州,并发起攻城战役。不过一连攻了三天没有任何进展,李存孝认为自己毕竟攻打的是朝廷的军队,在攻城无果后,便下令撤兵五十里,为张浚闪出一条逃生之路。张浚和韩建利用这个机会逃出晋州,晋、绛二州由此被李存孝成功占领。就在

                      进行自我保护,不像我是靠外在,服饰、发型之类。她看上去糟透了,一团糟。除此之外,让我忙得不可开交的还有这系列文章,讲七十年代、六十年代、五十年代的服饰如何折射时代精神。他们想要更多。我一再自贬,却似乎不顶用,甩不掉这个任务。我以前绝不会想到我能给一份严肃的社会学杂志撰写文章的,现在可好,我写上了。所以为了这个,我天天六点就起床。我每晚都去看莫迪,如果去不了的话一定让她预先知道。我到她那儿时,已经筋疲力尽了,不过接下来我会去买东西,稍微帮她洗洗刷刷,然后瘫坐在椅子上听她说话,听她说话。有的时候她故事讲得好,哈哈笑,知道自己让我开心了。有的时候,她嘀嘀咕咕,凶巴巴的,不看穿着漂亮衣服坐在那儿的我。我添置了整一套的新衣服,贵得疯狂,我把它当作我抵御混乱的壁垒。她欠过身来,摸我裙子的丝绸料子,可不是那种廉价中国货,不是。她抚摸我的裙子,然后抬头看我的脸,叹口气,因为她知道我的东西质量有多好,谁能知道得更清楚呢?然后她会别过她的小脸,抬手捂住双颊挡住脸,盯着炉火看。不理睬我。然后她猛地回过神来,轻轻笑一声,原谅了我:那你今天都做了些什么?但其实她并不想知道,我的世界她受不了,她只是想说话……“然后有一天他离开了我。他说,现在你有他了,你根本不在乎我。于是他拿上他的工具就走了。我当时不信他会走掉。我等着他回来,结果一等就是好几年。我落到那种境地,没钱付房租。我去找诺罗夫斯基夫妇,去求他们——啊,太难了,我以前从来没向他们讨过什么。是这样的,先前我说我要结婚了,她好好折磨了我一番,逼我通宵工作,尽量在让我走之前能榨多少就榨多少。结果两年以后,我又来了。哎,她帮了忙,让我知道自己欠了她的情。作坊里换了个女工头。作坊也不是原来的作坊了。比方说,我再也没有心情唱歌跳舞了。我请了一个保姆来照顾约翰尼。她倒不坏,但这不是我想给他的。我上班的时候一直记挂着,担心得难受,她给他吃药了吗?喂他喝牛奶了吗?他身子弱,一直有点咳嗽。不过我的钱还够养活我们娘儿俩。但是我住那屋的人说要收回我的房子。他们不要小孩,他们是这么说的。他们真想要的,是那些漂亮的蓝色和金色。于是我只好来这里了。这里的女房东不介意小孩,不过她说我得让他保持安静。那个时候我住在顶楼,背阴面的小房子。房租便宜,窗外就是绿树,很美。但是我缺钱,缴这个费那个金的,实在是太困难了。我去找姑妈,但她也不过是在勉强维持生活。她说,去找你父亲吧。但是他之前说过,我要是嫁了劳里,就不要再进他的门。他说对了,头一遭……我有没有和你说起过我的婚礼?”莫迪坐在那儿,哈哈大笑,笑了又笑,然后拉开一个抽屉,拿了一张照片给我看。一个娇小的女人,戴一顶硕大的缀花帽子,穿一条整洁的紧身裙。“没错,”她说,“我看上去真是不折不扣的一团糟。之前我一直在说,好,不行,好,不行,因为事情是这样的,如果我说不行,他就死缠烂打,于是我说好,他就会说,我看是哈里(那会儿还有一个小伙子在追我)不要你了吧,于是我就会说,不行。不过终于有一次我们都说了好。我向芙洛表姐借了她最好的帽子和她做礼拜时才用的手套。那件衣服是我自己的。我给父亲捎了信,说我周日结婚。他到姑妈家来,劳里当时也在,他站在门口对我说,如果你嫁给他,那你就别再见我了。哎,事实上,到那会儿我已经差不多十年没见过他了。我说,至少来参加我的婚礼吧?“那天早上的劳里比任何时候都糟糕,脸色阴沉,一副苦相,牢骚不断,一副要爆发的样子。我们和姑妈一起走去教堂,一路都在吵架。父亲在那儿,穿着他的高级条纹西装,戴着礼帽,他真会穿衣服!她也在,她越发胖了,胖得几乎走不动路,我实在忍不住心里要幸灾乐祸。她穿紫着黑,插着羽毛,不过那会儿我已经识货,知道什么是真正高档货,什么不是,我看得出她一文不值,我们都不会请她进作坊。不过那天我也一文不值,我本可以从作坊借一顶帽子结婚的,但是我不想欠诺罗夫斯基夫妇的情。于是我们就这么结婚了,赌着气,互不理睬。婚礼结束后,有个摄影师拍了这张照片。然后父亲领着她朝马车走去,我追上去,问,我能和你们一起走吗?但是你才结的婚啊,她说,她真的是吃了一惊,也难怪。而父亲说,这就对了,你回家来,别在他身上浪费时间。于是我钻进马车,把劳里撂在教堂了……”说到这儿,莫迪哈哈地笑了又笑,是她那种有力的、女孩儿般的笑。“我在家里逍遥了一阵,把我该吃的份儿都吃回来了,我想,啊,我是有个丈夫的,于是我对他们说,谢谢啦,不过我最好还是回家去吧,于是就回去了,走时父亲说,不要再进我的门了。我也的确没再进过他的门,因为之后不久他就中风死了。他们没有通知我去参加葬礼。“不过我姐姐参加了,没错。突然地,她就开始到处炫耀自己,买新衣服,搬进了一栋更好的房子。我知道父亲给我俩都留了遗产,于是我去找她,问,父亲留给我的东西在哪里?她不敢正眼看我。你怎么觉得会有东西留给你?她说。你从没来探望过我们,不是吗?但是谁把我赶走的?我说。我们大吵一架,她对我大喊大叫。我去找我姐姐,是下了好大决心才去的,因为她一直待我不好,我说,波莉,我的那份遗产呢?她拿了,我姐姐说。你得请一个律师。唉,我怎么请得起?请律师是要钱的。我和劳里那会儿正恩爱,我们都觉得这是个可喜的变化,一分一秒都不想浪费。“很久很久以后,当我穷困潦倒,什么都缺的时候,我又去找了我姐姐,她一定是告诉她了,因为有一天我下班回来,房东说一个插羽毛穿红衣的胖女人来过,给我留了一个包裹。包裹里是一些我母亲的衣物,仅此而已,还有她的旧钱包,里面有两个几尼[5]。我从父亲手上就继承了这些。之后我再也没见过她了。”莫迪的艰难时日“我拼命干活,拼命干。我那时天天一大早就起床,送约翰尼去保姆那儿,然后去工作,一整天的工作,六七点才下班。然后我回去接约翰尼,到那儿时她经常不高兴,因为我到迟了,而她急着甩掉他。等我回到家,家里又没有足够的食物给两人吃。当时我的工资很低。诺罗夫斯基太太一直没有原谅我当初结婚走人而后又回来这件事。我不再是宠儿,她总在找机会扣我的工钱,或者让我做那种得耗人家两倍时间的帽子。是这样的,我们是按做的活拿工钱的。而我干起活来就没法打马虎眼。我必须认认真真地做,不然我心里不舒服。然后我们下岗。夏天多数时我们都下岗。哦,那会儿没有什么劳动保障,没有养老抚恤金,什么都没有。她会说,走的时候带上你们的考勤卡,把地址留下来,有活儿了我们再联系你们。“就快要打仗了,一触即发,日子很艰难。我不知道该做什么。我存了一点钱,但是不多。约翰尼不去保姆那里了,就在家里,这倒是不错,因为在我工作的日子里,几乎看不到他醒着的样子,但是怎么保证他的吃喝呢?女房东说,不行,房租不能赊账。我一直付房租,但是我往往晚上只喝冷水,好省出杯牛奶给约翰尼。日子一天一天这样过,那是个漂亮的夏天。我饿得发疯。我会去各个花园里,看有没有鸟儿们吃剩的面包。但是这法子其他人也想得出来,于是我就第一个到,到处晃荡,别人丢面包喂鸟的时候,我就装作没看到。有一次我对一个老太太说,我比那些鸟更需要它。那就自己赚啊,她说。我一直忘不了那话,一直忘不了。因为根本找不到工作。我试过找一个清洁工的活,但是他们不许我带着个孩子做保洁。我不知道下面该怎么办。“然后劳里突然回来了,那是一个周日的下午,我正躺在床上,搂着约翰尼,我实在是头晕难受。哦,好一通大闹,好一阵折腾!首先,不想也知道,是一通咆哮。你怎么不跟我说一声就搬了家?然后是,你知道我不会让你缺吃少穿的!那证明给我看啊,我说。于是他转身出门,抱了一堆食品杂货回来。我只要有饼干茶叶和干豌豆之类可以保存的东西就行了,但是不,劳里是劳里,他买的全是花色蛋糕和火腿。于是我吃了,约翰尼吃了,然后他又带我们去上馆子。我是你爸爸,他对约翰尼说,那小家伙自然是很高兴。然后,他走了。明天就回来,他说,可我一连几个月都没再见到他。“与此同时,我是彻底跌到谷底了。我去找救济署。那个时候,那里有一个理事会,里头全是势利的先生、女士,你站在那里,他们会说,你既然缺钱用,那为什么不把你脖子上的挂坠小盒卖了——这是我母亲的遗物——你有什么个人财产吗,我们不收留有资产的人。有资产!你说你有个年幼的儿子,他们说,那你就应该要求你丈夫付抚养金。你没法给他们那种人说清楚劳里是哪种人。最后,他们说我可以一周领两先令。那会儿还是盛夏,一时半会儿夏天还不会过去。他们派了个人来查看。我把所有东西都当了,只留了一条毯子给约翰尼,我就盖着外套睡。他来我们房里。床上有床垫,但是没有床单,一张木桌——就是这里这张,你喜欢的这张。一个架子,上面摆着点糖,半块面包。他站在那儿,穿着考究,打量着我和约翰尼,然后他说,你是不是把能变卖的都卖了?我的确是都卖了,连母亲留下的坠盒也卖了。然后他凑上前来,指指这个……”莫迪给我看了一根深色的长木棍,她用这个开合窗帘,“这个呢?他说。那我怎么开窗帘、关窗帘?我说。你是不是指望我把窗帘也卖了?我是不是连床都该卖了,打地铺?“那时他有一点惭愧,但也就一点点,为他不得不做的事惭愧,那可不是他的工作。而我就是这样领到了我的一周两先令。”“那钱够过日子吗?”“知道你只要多少钱就能过日子,你一定会惊讶的。约翰尼和我,我们吃面包,他有一点牛奶可喝,我们就这样一直熬到了秋天,诺罗夫斯基夫妇给我捎信说他们会接着雇用我,但是薪水要降。因为时世艰难。比他们开的工资少一半的活儿我都肯干。慢慢地,我最终从当铺把被子、毯子赎了回来,好过冬,我赎回了枕头,然后……有一天,我到保姆那里时,发现约翰尼不见了。劳里来过,把他带走了。我尖叫哀求,但是她说他是孩子的父亲,她不能拒绝把孩子交给他的父亲——我疯了,飞奔着穿过大街小巷,找遍了所有的地方。没人知道。大家都不知道。后来我病得厉害。我躺在床上,我不在乎,我觉得我要死了,十分欢迎死亡。我丢了诺罗夫斯基夫妇那边的工作,对于我来说,他们这条路算是彻底堵上了。等我能起床后,我找了个保洁工作挨过难关,这下我不带孩子了,他们肯雇我。我攒够了钱,就去找律师。我问,我怎么才能把孩子抢回来?但是你的丈夫在哪儿呢?他问。我不知道,我回答。那叫我怎么帮你?他说。我不知道,我说。你得登广告找他,他说。但是在哪儿登呢?我说。没有别的寻人方法了吗?有的,不过贵,他说。而我手头紧得很,我说。“然后他走到我面前,伸手在我身上到处乱摸,他说,很好,莫迪,如果想要我帮你的话,你知道该做什么。我拔腿就跑,拼命地跑出那办公室,从此再不敢走近任何一个律师。“而这段时间里,劳里带着约翰尼在英格兰西南部,和他当时的女人在一起。很久之后,当我再次见到约翰尼时,他说她待自己很好。他的父亲待他可不好,他父亲很快就又走人了,找了另一个女人,他永远不可能待在同一个女人身边。不,这个女人把他养大,而他不知道自己有母亲,他不知道我的事。直到最近他才晓得的,不过这个我下次再告诉你,下次。想想这些事,我就火冒三丈,心烦意乱,而我今晚本是想和你说好玩的事的,我喜欢回想的一段时光,一段不错的时光……”一个美好回忆莫迪走在商业大街上,在一个橱窗里看到了几顶帽子。那些帽子那么难看,让她倒吸一口凉气。她走进店里,对正在做帽子的一个女人说,你不知道怎么做帽子吗?那个女人回答,不知道,她是个寡妇,继承了一点遗产,就想自己做帽子卖。那,莫迪说,那你得学习如何做帽子,就像学擦地、学烤面包一样。我可以教你。她一开始有点恼火,但她倒还真想学。“我那一阵子常去她的店,她给我看她做了什么,我会让她把它全拆了,或者给她做一顶完整的帽子,我的技艺还没丢掉呢,现在也还在手上,这我知道。嗯,是的,我能从你的表情里看出你在想什么,你猜对了。没有,她没有付报酬给我。但是,你知道,这个活儿我喜欢极了。当然了,那不像在诺罗夫斯基夫妇那儿,不是伦敦西区,有了不起、真正的绫罗绸缎,只有些便宜货。尽管如此,我们两人一起,还是做出许多漂亮帽子,她因此小有名气。不久以后,因为做出了招牌,她把店卖了——但其实真正的招牌是我,而那可没写在哪份合同里,所以我不知道后来怎么样了……”一个美好回忆莫迪为汉默史密斯抒情剧院的一个女演员工作。她愿意忍受每天去一个小时回一个小时的路程,因为那个女人实在好脾气,总是哈哈笑着,总在说笑话。“她一个人住,没有男人,没有孩子,自己工作。啊,那些可怜的女演员们,她们的工作累得很。我会给她做好饭,到时候热热就能吃,或者一大盘好沙拉,把她壁炉里的火点上,回到家时想着她回到房里,看到一切安排得温馨妥当,该有多开心。有的时候,日场演出结束后,她会说,坐下吧,莫迪,和我一起吃饭,我不知道要是没有你我可该怎么办。然后她会和我讲戏院里的事。她不是个明星,她是他们所谓的性格演员。嚯,她的确是有个性。然后她死了。死于什么?我难过得很,根本不想知道。猝死。有一天我接到一封信,就是这个消息,她死了,突然就死了。于是我就没再回去了,尽管我其实还有两周的工钱没拿到。”“这是什么时候的事?”这么问,是因为我一直想要理清她的经历,搞清楚时间。“什么时候?哦,是大战之后的事了。不是,是另外那场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在莫迪口中一战就不是一场战争。她那时为约翰尼担心得要死,因为她觉得丈夫会去参军,这样一来约翰尼会上哪儿去呢?她到“部队去”,向他们打听,问他们知不知道一个叫劳里·福勒的人,他们说:可他是从英国哪个地区来的?“情急之下我顾不得了,双膝跪了下去。我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但我就跪了下去,四周都是军官。求求你们了,求求你们,我哀求。他们很尴尬,也难怪。我痛哭流涕,眼泪流得哗哗的。他们说,我们会想办法的,到时候通知你。“我每天都在等邮差上门,很久很久以后,来了一张卡片:我们未能找到劳伦斯·福勒。原因是,他不是在英格兰,而是在苏格兰参的军,因为那会儿他在苏格兰和一个女人同居,他要从她身边逃走。”喏,这就是这一个月去莫迪那儿的情形,写下来就是这些!但是有一天晚上,我对自己说,我太累了,太累了,我去不了,但我还是去了,那个晚上是什么情形?我比往常迟了一个小时。我站在那摇摇欲坠的门外,笃笃地敲门,然后嘭嘭地捶门。楼上许多窗户里有人探头探脑。终于她开了门,站在那儿,整个一小泼妇,蓝眼睛里怒火熊熊。“你要干什么?”“我来看你啊。”她尖声叫道:“我没时间,拖着腿穿过这个走廊去拎煤,够糟的了。”我对她说——听到自己的话我也吃了一惊——“那见鬼去吧,莫迪。”然后我扭头就走,没有回头看一眼。我其实没有真正发火,就好像是在念剧本台词。那晚我也没觉得担心,拿这空余的时间好好地泡了一把澡。第二天,我刚敲了第二下她就开门了,说:“请进。”她侧过身子,别开那张苦着的脸。后来她说:“你不必把我的胡说八道当回事。”“我要当回事,莫迪,我当然要当回事。不管你说什么,我得认定

                      道你把她扶起来了。她关了门。莫迪:“把门打开,打开,打开。”“就一分钟,莫迪,等他们走了。”没一会儿,他们又踢嗒踢嗒、叽叽喳喳地经过病房,下楼去了。我把门又打开,餐车朝这边过来,哐,嘭。“福勒太太,来点汤?三明治?冰激凌?”我替她回答:“请给点汤,再要一点果冻。”尽管她如今根本什么都不吃。我把汤递到她嘴边,她摇摇头。我舀了一勺果冻。“不要,不要,”她悄声说,“扶我起来,扶我起来。”我照办,一次又一次,整晚都这样。然后,九点了,已经换了夜班了。我等着,好去和夜班护士们说话,亲自告诉她们她今天过得怎样——和昨天以及前天一样——夜班护士们微笑着,弯下腰对莫迪说:“你好,亲爱的,你好,你怎么样?”夜班护士里,有三个棕色皮肤的,一个白皮肤的,莫迪觉得自己被异类包围了。“我走了,莫迪,明天再来。”“你这就走啊,是吧?那好,晚安。”《马里波恩的女帽工》今天问世了。他们在出版之前重印了两次。莫迪的事让我忙得团团转,没能好好享受这一时刻。它会卖得很火的。当时我放弃了可爱的、待遇丰厚的工作,也偶尔暗自觉得自己真是疯了,看来都是瞎担心。今天一大早我把书读了一遍。阴暗的冬日早晨,死气沉沉,冷得很,但是《马里波恩的女帽工》的封皮色彩鲜艳,很漂亮。我把莫迪艰难的生活改写得轻松愉快,充满了意外的惊喜,我多么享受这个过程。在我的版本里,莫迪的孩子被人从她身边偷走,但是她知道他在哪儿,悄悄地去看望他,两人互相支持,以对抗她那坏心眼的情人,她爱这个情人,唉!但是后来她与一个年长的男人建立了持久关系,两人互相尊重,他是个富有的酒店老板,珍视她,帮她夺回了儿子。她是制帽间里备受器重的首席助理,在这位无私人士的帮助下,她自己创业,生意越做越大,贵族常常光顾,就连几位不那么显要的皇室成员也会光临。我给她创造的这个人生,莫迪一定会喜欢。莫迪在老医院已经住了三个星期。除了她一天比一天焦躁不安外,我看不出她有什么变化。她要我把她放平躺下,一旦放平了以后,又要我把她扶起来。她没完没了地请求,把我扶起来,但是她控制不住,会向前倒,于是又凶巴巴地要求,让我躺回去。护士们进进出出,关注着,“监控”着。莫迪现在用的药非常厉害,莫迪根本算不上神志清醒,但有一点:莫迪绝对没有陷入昏迷。莫迪没有放弃,没有接受现实,离放弃和接受现实还远着呢。莫迪还在对我说,准确地说是嘟囔着:“带我回你家——嗯,你回家的时候带上我。”莫迪既明白也不明白自己得了胃癌,就要死了。更确切地说,有一个明白的莫迪,还有一个不明白的莫迪。我觉得,莫迪真的死了以后,那个不明白的莫迪还会留在这儿。哦,老天啊,要是莫迪肯死就好了,要是她肯就好了。当然了,我知道这不对。我现在在想的是,的确有可能,控制死亡进程的不是身体,不是她胃里那块随着每一次呼吸不断长大的肿瘤,控制它的是不肯死的那个莫迪的需求,她需要调整适应——适应什么?谁又能知道,莫迪低垂着脑袋,眼神木然,在这后面,有些什么重大过程在进行着?我觉得当这些过程完成以后,她就会死去。这就是为什么我永远不会提倡安乐死,或者说,没有成千上万条安全法规保障,我是不会提倡的。那些看护者、继承人、至亲至爱者,他们希望垂死的人能早日死去,因为对于他们来说,这一负担的压力实在是太可怕了。而垂死的人承受的痛苦远不如看护的人那么大,有没有这个可能?莫迪疼得厉害——间歇的,两餐猛药之间——但是疼痛是这世界上最糟的东西吗?反正对于我来说它绝不是。莫迪神志清楚的时候,也绝不这么认为。一旦垂死之人过了某个阶段,正常的、人类的标准就不再适用,或者说不轻易适用,为什么会这样?莫迪这一辈子都不曾用肉体是否疼痛作为标准来衡量发生在她身上的一切。那么,为什么我们现在要臆断她如今变了?她依旧害怕死亡,我知道,因为她需要一直敞着门,那道可怕的门,放进来那些噪音(放进来生命)——沉重的脚步,说话声,车轮声,杯盘碰撞的声音。但是她真正在想的事情或许根本与疼痛无关。疼痛是她要对付的,它就在那儿,她能感觉到它来了又去,缓和一阵又剧烈一阵,她得改换姿势——扶我起来,扶我起来!——但我们压根不知道她心里到底在想什么。昨晚莫迪死了。最后几天里,病房里来的是一个漂亮的小黑皮护士,我是说,她是个白人,长着一头深色的头发,一双深色的眼睛,不是说她是个黑人护士。她有点迷糊,好脾气,马虎。她在莫迪的病房进进出出,走路像在飘。她帮我抱莫迪起来,帮我服侍她躺下,端茶来给我喝。我知道他们认为莫迪的情况越发恶化了,因为昨天她们给我送了好几次茶。但是我自己看不出有什么区别,除了她的确焦躁不安至极。在医院那张平整的特制高床上,莫迪那股能量,把我折腾得筋疲力尽,也让小黑皮护士累得够呛,她说:“好家伙,萨默斯太太,看来你真够强壮的。”昨天晚上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护士拿来莫迪的药,几乎是满满一杯,那么多。因为还不到吃药的时候,她就把它摆在桌上,然后出去了。她匆匆地又赶回来做什么事。“哦,我忘记了,福勒太太的药。”她说着伸手去端,却碰翻了它。那些可怕的液体泼洒得到处都是。她倒吸一口凉气,恐慌地瞪大了眼睛,双手猛地捂住嘴,然后站在那里紧张地咬着指甲,盯着洒了的药剂。然后那双眼睛转向我,那是最低声下气的哀求:我会不会把她供出去?她在问。准确地说,那老套路的夸张动作倒是出于真心。我很震惊,我没法想象那位可爱、讲话含含糊糊的护士长会是个暴君,不过我无言地让那个姑娘放心,我不会那么做的。她拿来布和海绵,把地板弄干净,莫迪一直一言不发地坐在那儿,垂着头,她急需吃药。昨晚我恰好需要提前离开,比平时早半个小时,我一般都是九点或者九点以后才走。我答应了要回家接一个罗马打来的电话,关于下周展览会的。于是我对护士说:“你会负责让福勒太太服上药的吧?”不过我现在很清楚,她当时那个状态,很有可能不会汇报自己犯的错。不过反正如果莫迪晚上疼得厉害的话,会再给她加一次药的,护士长告诉过我。但是我现在想,那个护士是不是没把洒掉的那剂药补上,是不是莫迪晚上想要药,但是没得到——简而言之,她是不是疼死的?我不知道,也不会知道了。我接了电话,看了一会儿带回家的文件,泡了澡,很迟才上床,大概四点钟的时候被电话铃唤醒:福勒太太刚刚过世,你要来吗?我十分钟之内就赶到了医院。那个时间,那地方有嗡嗡的人声,模模糊糊的,低低的,有一种轻柔的活力,让人舒服。我几步跨上冰冷的石头阶梯,冲进病房。我一眼瞥见两个娇小的棕色姑娘,大概是越南人吧,正费劲地扶一个大块头老太太下床。她们看到了我。我看到了她们厌烦的表情:唉,天哪,又多一件事要应付了。但是她们走到我跟前的时候,脸上厌烦的神情已经抹得精光,得体地微笑着,告诉我,她们认为福勒太太是大约一小时前去世的;当天夜里有个生病的老太太一直在折腾她们,等她们去查房的时候,莫迪已经走了。她们前一次离开时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等一等,等一等。”可她们得离开,还有那么多人要照顾呢。“等一等。”她嘟囔着,或者咒骂着,或者叫喊着,想要叫住步履匆匆,离她而去的生命,但是生命没有搭理她,一直往前走,把她留在了后面。要是莫迪是——是因愤怒而死的,我也一点都不惊讶。简娜不在,但是她从来都不在!——还有那些黑人护士,看看她们,进进出出的,根本没时间理我……也许,莫迪就是这样死的。但我不相信她内心深处翻腾的会是这些。一个姑娘给我端来一杯茶。这是固定仪式。我坐在死去的莫迪身边,她看上去就像是睡着了,摸上去还是温热的,摸上去很舒服。我握着她没有了生命的手,另一只手里端着一杯茶。礼仪规范一定要保持。一个病人去世以后,要给至亲好友一杯茶。的确该这样。护士长走进来,另一个,夜班护士长,也许她是总护士长。不管是什么吧,她站在那里,说着话,让气氛恢复正常。有一些套话必须由我来说,于是我就说了:比方说莫迪是个了不起的人,她一生艰苦,但是她直面困难,机智勇敢。总护士长站在那里,深表同情,微笑着,倾听着。然后就没有什么我能做的事了。问题是,我根本感觉不到莫迪已经死了,尽管这是几个月来我第一次看到她不折腾;我甚至有些担心她没有死,没有真正地死掉。但是我松开她的手时,它渐渐僵硬,发冷。我刚站起来整理东西,刚才两个棕色小护士中的一个就跑了过来,把莫迪的双手放到她胸前,然后用床单罩住了她的脸。她那表情就像个家庭主妇:这件事做完了!下面要做什么?啊,对,我得……我开车回家,经过医院正门的时候,看到了昨晚那个漂亮护士。她看上去像一颗熟透了的软树莓,穿着淡红色连衣裤,一条巨大的粉红围巾盖住了颈子和肩膀。她笑着,满脸通红,懒洋洋的,一身轻松:她身上的每一个原子,她的每一个动作,都在大声宣布,她享受了一整晚的鱼水之欢,几分钟前她才不情不愿地起了床,而在她的想象中,她还在那张温暖的床上。她的护士服在手中提的包里,她把包晃前晃后、晃左晃右,她笑容满面……她到早了,计划溜进医院,找一间浴室,洗个澡,希望总护士长或者护士长不要注意到她。不过不难想象,年长的那位,本来准备好好说她一顿,结果出口的却是:“唉,算啦,不过下次别这样了。”然后,她一边心里觉得这么说实在是太鲁莽、太过偏颇,一边细细地打量那张睡意蒙眬、欢乐满足的脸,意识到自己的屈服。于是她想,嗨,反正她在这儿也待不长了……洗完澡,这个幸运儿会在各间病房里转转,病房里大家都忙得不可开交,要赶在早班之前把事情做完,不过她终归能找到一个朋友,朋友说:“当然可以啦,用我们的壶吧。外面什么天气?挺暖和,是吧?”正式值班以后,这姑娘会打个哈欠,心想,啊,反正这一天很快就过完了,然后……啊,福勒太太去世了,是吧?有没有收拾过了?收拾过了,哦,好极啦!她自然是讨厌收殓这件事啦,能躲掉就要躲掉。她走进莫迪的病房,看到雪白整洁的床几乎是平整的,只隆起窄窄的一条,那是莫迪。她想起来了,双手又一次猛地捂住嘴,摆出那古老的姿势,哦,我做了什么?——然后想,唉,就算她早死了一两天,又怎么样?她想着,要去查查记录表,看看晚上她们有没有再给莫迪药,她想要确定,老太太不是被疼死的。但是她很快就把这事忘了。我一等薇拉的上班时间到了,就给她打了电话。她听到消息就哭了出来,这让我也让她自己吃了一惊。“哦,老天啊,”她说,“对不起,这一打击太沉重,我受不了——真是犯傻,她本来就活不长了,但是……你还好吗?但愿你还好。哦,我不知道为什么,她跟别人不一样,哪里不一样呢?”薇拉滔滔不绝地讲,这是一种神经质的反应。她又哭起来。她再次说:“真是犯傻……别理我。你说你见过那些亲戚?你觉得他们会负担葬礼的费用吗?”“他们肯定是付得起的。”“我来给他们打电话……哦,天啊,我感觉太难过了。不,不光是因为莫迪,我手头有一堆麻烦。不,我希望你别问了。我拿到这份工作的时候,对自己说,工作是工作,家庭是家庭,我不会把它们混起来的。迄今为止,我都做到了。我找这份工作,是因为不做的话,我会发疯的。当然了,你可以说,这是才离龙潭又入虎穴,我在家里做的事和在工作单位做的一样——这事就说到这吧,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她后来又打电话来说,莫迪的姐姐说莫迪多年一直在缴丧葬基金,好让自己体体面面地下葬,而她可没有钱,没法再添什么了。“天哪,”薇拉说,“听到这话你不觉得恶心吗。奇怪了,我打电话前就有预感她会这么说。好吧,那就得由市政来办了。现在我得拜托你一件事——那只猫,你能去安排吗?这些可怜的老家伙去世以后,还得带他们的猫去执行安乐死,这件事我实在没法做。”办公室里,菲丽丝冲进冲出,弄出好大的动静,她要去罗马参加春季展示会——我说了我不去。我说我有“事”,那事就是莫迪之死。真是疯了,我知道。但是对于我来说,这是讲得通的。迟来的一场雪,机场有麻烦——唉,这些最终都解决了,她出发了,而我去了莫迪家。哦,那地方的味道,那阴暗的样子,那脏兮兮的样子!没有了那熊熊的炉火,那里就没了生气。我花了半个小时,把所有剩下的食物扫进购物袋里,扔进垃圾箱,包括根本没开过的听装和瓶装罐头。我强烈地希望尽快完事,这种感觉攫住了我。薇拉说这就是为什么老人去世以后,二手商人要大发横财。大家都是我这种感觉,就连市政派来清理、评估的人也是这样的:哦,我们加把劲,早弄完早好。我想,莫迪的书架到古董店大概能卖个好价钱;她还有几块挺好的雕版;房里还有一个不错的五斗橱。但是,如果我嘱咐薇拉说,这是些好东西,不管谁来处理它们,请他务必不要贱卖了,但那最后得益的又是谁呢?莫迪的那个姐姐,就是她……猫。我去了后院,发现那可怜的动物蹲在门外等着,我想大概是在等莫迪回家吧。大约十五年前,这只猫来到莫迪后门的台阶上,喵喵叫着求助。猫当时怀着小猫。莫迪收留了她,帮小猫们找到了愿意收留它们的人家,送大猫去做了绝育手术。从那时起,她就有人疼爱,有人亲吻,但是现在,突然间,她又成了一只趴在后门台阶上,无家可归的动物。我去了那个一直在喂她的女人那儿,希望能走运。但是她很生气,说:“我哪知道要管这么长时间!我以为就几个星期的事呢……我自己还有一只猫……”然后,她口气软了下来,“要是我养得起她的话我会养的,但是……”我把猫放进莫迪的猫篮,把那喵喵叫着的动物装上车,开车去了皇家动物防虐协会,在那儿关门之前赶到了。今天是莫迪的葬礼。莫迪有好几年每周缴丧葬基金。日子不好过的时候,她挨着饿交钱。全部交齐了,一共有十五镑。那会儿,足够让她体面地下葬了。她想要躺在母亲附近,在帕丁顿,但是那些坟墓早就被清空,做了建筑用地了。她不知道那墓园已经没了,也不知道她那十五镑如今都不够租一把铲子。市政给这些付不起自己丧葬费用的人准备的葬礼还说得过去。要是拿这样的标准葬我,我也不会介意,不过我本来就不大在乎这些。我今天才意识到,参加妈妈和弗雷迪的葬礼的时候,我其实关掉了感官和思维:我大概算是在场吧,仅此而已。莫迪的葬礼,我绝对是在的……春日美丽的一天,浅蓝的天空,匆匆飘过的白云,墓碑间的草地上有一些雪花莲和番红花。一片古老的墓地,满园鸟语。那一大家子来了,不过没带来莫迪渴望结识的曾孙辈。再说了,死亡和葬礼这样基本而没有深度的事情,自然不应该要求如今的孩子们忍受。一共三十三个人,家境不错,穿着体面,洋洋得意。整场仪式,我一直满腔怒火。那个女族长,果然是按照老套路,痛哭流涕,两个上了年纪的儿子搀着她,一边一个。葬礼结束以后,一个外甥的儿子走过来,开始谈起莫迪来。我可以看到我俩站在那里,站在那堆新堆起来的、散发出浓重泥土气息的黄土边,我打扮得无比得体,无可挑剔,正是参加葬礼该有的样子,深灰色的套装,黑手套,我那黑色的帽子(莫迪特别喜欢的那顶帽子,她说它简直是个奇迹!),鞋跟大概有一英尺高的黑皮鞋,黑色的丝袜。我是不遗余力,精心收拾打扮的,要让这帮人看得出来,我是把莫迪放在心上的。而他呢,灰头土脸,形容猥琐,消瘦的男人。

                      都涌动着激动的情况下,要忍住不说话是挺困难的。他有着上百个问题想问马基雅维里,但是他们却只是骑着马走啊走。不久,太阳出来了,阳光照得身上暖洋洋的。马基雅维里一句话也没有讲。他时不时举起手来,示意众人下马步行,以便让马稍稍休息一下。第四章马基雅维里一路上忙着想心事。他其实十分不情愿接受这次出使的任务。为此他尽了最大努力去找其他人来完成这个使命。一方面是由于他身体尚未复原,即使现在骑在马上,他仍然觉得肚子隐隐作疼;另一方面,由于刚刚才结婚,他也不愿意因为离别而让妻子伤心。他对她许诺说,他此行将很快回来,但是他心里清楚,在他获得允许返回之前,预期的几天可能会拖成几个星期,几个星期又可能被拖成几个月。他出使法国的经历让他了解到外交谈判可以是多么地旷日持久。但是这些还不是最让他烦心的。意大利的现状是令人绝望的。法国国王路易十二是这个地区最有势力的人。他控制着那不勒斯王国的一大块地盘,虽然他的掌控也不是那么稳固。因为盘踞在西西里和卡拉布里亚的西班牙人不断地骚扰着他。但是路易十二紧紧地控制着米兰和它的属地,他和威尼斯关系也不坏,并且在收了保护费之后,将佛罗伦萨、锡耶纳和博洛尼亚置于他的保护之下。他和教皇有着一种同盟关系,教皇颁布了一个特许状给他,以便他可以同他那个无法生育,但是毫无过错的妻子离婚,然后再和查理八世的孀妇,布列塔尼的安妮结婚。为了报答教皇,路易十二册封教皇的儿子,切萨雷·博尔贾为瓦伦丁诺公爵,并安排纳瓦拉王国国王的妹妹,夏洛特·德·阿尔布莱特嫁给切萨雷·博尔贾。他还向公爵许诺,可以提供军队给他,以帮助他收复夏洛特所丧失的那些财产,包括土地、贵族封地和教会属地。切萨雷·博尔贾,沿用路易十二所赠予他的公国的名称,在意大利被人们称为瓦伦丁诺公爵。他今年还不到三十岁。他手下的雇佣军首领,其中最重要的是一个罗马大家族的领导人帕格洛·渥西尼,佩鲁贾地方的领主吉安·保罗·巴利昂尼,以及卡斯泰洛城堡的领主维泰洛佐·维泰利。这些人都是意大利最出色的军事将领。公爵本人也证明是一个胆大而心细的指挥官。凭借着武力、狡诈多变和营造出来的恐怖,他形成了一个有着相当规模的割据势力,意大利到处都传播着他的征服业绩。他曾经利用一次有利的形势迫使佛罗伦萨人用一大笔保护费来雇佣他和他的部队作为保护者,为期三年。后来,佛罗伦萨向法国国王路易又支付了一笔保护费,获得了后者的保护,接着就取消了对公爵的任命,中止了给他的保护费。这下把他给惹恼了,不久他就开始报复。那一年的六月,也就是与本文叙述有关的时候,阿雷佐,一个隶属于佛罗伦萨的城市,发生了暴动,随后宣布脱离佛罗伦萨而独立。瓦伦丁诺公爵手下最能干的将领,维泰洛佐·维泰利,是佛罗伦萨共和国不共戴天的敌人——因为后者处决了他的兄弟保罗。他和佩鲁贾地方的领主巴利昂尼一道出兵支援造反的民众,并且打败了共和国的军队。佛罗伦萨方面仅仅守住了城堡。佛罗伦萨执政团在极度恐慌之中派了皮埃罗·索德里尼前往米兰,向法国国王路易求救,要求他立刻派遣他之前承诺的四百长矛骑兵支援佛罗伦萨方面。皮埃罗·索德里尼是一个有影响力的公民,当时正以城邦正义旗手的身份担任着共和国最高行政首长的职位。共和国方面于是命令在比萨城外驻扎的军队驰援阿雷佐,在此之前,这支部队一直企图征服比萨城。但是还没等部队赶到,城堡就沦陷了。就在这个关口上,身处刚被征服的厄比诺的瓦伦丁诺公爵,向佛罗伦萨执政团发出了一个口气强硬的要求,要求共和国方面派一个使节来与他会晤。佛罗伦萨方面派遣了沃尔泰拉地方的主教,也就是皮埃罗·索德里尼的兄弟,作为使节前往。随行的就是作为秘书的马基雅维里。危机最后终于解除了。因为法国国王履行了他向佛罗伦萨许下的诺言,派出了一支强有力的部队支援他们。切萨雷·博尔贾慑于这一威胁,召回了他的将领。但是公爵的雇佣军首领们本身也是一些小城邦的邦主,他们也不禁担心,一旦他们对公爵没了用处,公爵就会像消灭其他城邦主那样无情地消灭他们。他们听说,公爵已经私下里和路易十二达成交易。根据协议,国王将首先派出一支部队协助攻取博洛尼亚,然后再将这些首领们统统剪除。届时这些首领们的土地会很容易并入公爵既有的领地。首领们经过初步协商,他们在靠近佩鲁贾地方的一个叫马焦内的地方秘密聚会,讨论他们如何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维泰洛佐当时正病着,被人用轿子抬进了会场。帕格洛·渥西尼由他那位做红衣主教的兄弟和他那个作为格拉维纳公爵的外甥陪同着出席。其他参加会议的人包括埃尔梅克·本蒂沃留,他是博洛尼亚城邦主的儿子。还有佩鲁贾地方来的巴利昂尼兄弟俩,年轻的奥利维洛托·达·费尔莫和安东尼奥·达·维纳弗罗,后者是锡耶纳城邦主潘多尔福·佩特鲁奇的左右手。他们面临的危险是巨大的,于是他们同意,为了他们自身的安全,他们必须有所行动。但是鉴于公爵是个危险的人物,他们必须小心从事。他们决定暂时不和公爵翻脸,而是在私下里做好准备,一旦时机成熟就发动攻击。他们拥有一支可观的武装力量,包括步兵和骑兵。维泰洛佐的炮兵也很强大。他们又派出使节去招募当时在意大利聚集着的几千雇佣军。最后,他们向佛罗伦萨城邦派出使节请求支援,因为博尔贾的野心对于佛罗伦萨共和国也是一个巨大的威胁。没过多久公爵就听说了这一阴谋。他于是命令佛罗伦萨方面向他提供一支援军。公爵一直单方面声称,佛罗伦萨方面已经许诺,在紧急的情况下,可以调拨一支部队归他支配使用。公爵并且要求佛罗伦萨方面派一位有地位,有权和他进行谈判的人前来与他会晤。这就是为什么马基雅维里要前往伊莫拉的原因。马基雅维里一路上颇为焦虑,执政团之所以派他出使,就是因为他并不是一个有实权的人,无权与对方达成协议,而只能将情况向佛罗伦萨汇报,每一步都要等待政府方面的指示。派他这样一个人去见公爵是会令对方非常不愉快的。公爵虽然是当今教皇的私生子,但是在官方的头衔上,他是罗马尼阿、瓦伦西亚和厄比诺公爵,安德利亚亲王,庞比诺地方的领主,教廷的正义旗手和总司令。马基雅维里接到的指示是,告诉公爵,执政团已经拒绝了阴谋者关于援助的请求,但是如果公爵需要人力物力的支援,他必须通报执政团,然后等待他们的答复。他的任务是尽量拖延时间,这也是共和国的一贯政策。执政团永远可以为自己的无所作为找到出色的理由。他们如果被逼得太紧了,就会稍稍松一下他们的钱袋,花上一些不得不花的钱。他的任务是安抚一个不习惯于因循拖延之人的急躁情绪,不做任何实质性的承诺,用华而不实的话语去哄骗一个狐疑的人。用诡计去对付诡计,用欺骗去对付欺骗,去发现那个以伪装著称之人的机密。尽管马基雅维里只是在厄比诺浮光掠影地见过公爵一次,马基雅维里对他还是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曾经听说,一度将公爵当作至交知己的基多巴尔多·德·蒙蒂费尔特罗公爵,是如何丧失自己的领地,并且差点丢了性命的故事。尽管他看出公爵在行事时奸诈得令人震惊,但他也不得不佩服此人在经营其事业时所展示出的旺盛精力和娴熟谋略。这个人无所畏惧,心狠手辣,残酷无情并且足智多谋。他不仅仅是一位出众的军事将领,更是一个有能力的组织者和敏锐的政治家。想到能和这么一位对手一比高下,马基雅维里不禁兴奋起来,一丝嘲讽的微笑浮上他薄薄的嘴唇,眼睛中也放出了光芒。如此一来他感觉好多了,肚子也不怎么难受了。他开始期待着在佛罗伦萨和伊莫拉之间的斯卡佩里亚稍作停留,用些点心,另外再租上几匹马。他们一路上赶路赶得紧,没有耽误什么时间,因为他希望能在当天抵达伊莫拉。而那些马匹,不仅承载了它们的主人,也驮了不少行李,如果不让它们有适当的休息,而让它们继续赶路,肯定会把这些马匹累伤。他打算和皮埃罗先走,让两个仆人在斯卡佩里亚休息一天,第二天再带着他的坐骑和皮埃罗的马驹跟上来。他们在阿尔伯哥·德拉·波斯塔停了下来,马基雅维里高兴地下了马,伸了伸腿。他向客栈打听,最快能够给他们上一些什么饭菜。跑堂的告诉他,他可以叫一些通心粉,一碟鸡,博洛尼亚的香肠和猪排。马基雅维里听了颇为满意。他一向胃口很好,于是乎狼吞虎咽地将端上来的东西一扫而光。他喝着乡下酿造的浓烈的红酒,觉得十分满意。皮埃罗也和他的主人一样,吃了个痛快。当他们再次跨上马鞍,重新出发的时候,皮埃罗感觉到心情很愉快,他是如此地高兴,以至于他开始哼起一首在佛罗伦萨大街上流行的曲子来。马基雅维里竖起了他的耳朵。“嗨,皮埃罗,你舅舅没有向我提起过,你还有一副好嗓子。”皮埃罗有些得意,开始升高音阶纵情歌唱。“很不错的男高音,”马基雅维里带着温暖和友好的笑容说道。他收起缰绳,让坐骑放慢步子,皮埃罗心领神会,开始唱起一段著名的曲子,但是歌词却是马基雅维里亲自写的。马基雅维里心里颇高兴,但是也注意到这个孩子是在用歌声讨好他。对于这个巧妙的手腕,马基雅维里也没有觉得有些什么不合适。“你是怎么学习到这些歌词的?”“比亚乔舅舅帮我写出来的。它们也凑巧和这段曲子相配合。”马基雅维里听了没有作声。他放开缰绳让坐骑重新开始小跑。他想到,对于这个应朋友比亚乔所请而带出来,他本人也想好好加以利用的年轻人,有必要好好了解一下。于是在余下的旅途中,当上坡的道路使他们不得不下马步行时,他就开始了这项工作。当马基雅维里需要刻意用心时,没有人能比他更亲切,有趣和逗人开心了。另外,他也十分注意保持含蓄和技巧。皮埃罗这方面,要识破这些友好的,漫不经心的问题的目的是要将他本人赤裸裸地展示出来,他还得具备一些和他实际年龄不相称的世故才行。皮埃罗既不羞怯,也不自以为是,他有着年轻人的自信,回答问题坦率而平实。在皮埃罗看来,让他谈谈自己,从而来打发目前这段开始变得有些单调的旅途时光,倒是一件十分令人愉快的事。马希利奥·费奇诺,那位著名的学者,三年前才过世;他是比亚乔的岳父,一度也指导过这个年轻人的学业。正是基于这个老先生的建议,皮埃罗熟练地掌握了拉丁文,但是让老先生失望的是,他的希腊文知识只是马马虎虎而已。“我这辈子的遗憾之一就是从来没能学习希腊文,”马基雅维里说道,“我真羡慕你可以阅读希腊文的原著。”“那有什么用?”“它会教会你,幸福是一件人人都企图获得的东西,为了能够获得它,你不需要别的,只要具备良好的出身,良好的朋友,好的运气,健康,财富,相貌,权力,名声,荣誉和品德就可以了。”皮埃罗放声大笑。“它也教会你生活是不确定的,充满着艰难困苦。因此你会得出结论,只有抓住时间及时行乐,才是正确的。”“我不需要通过学习希腊动词的变格才知道这些。”皮埃罗说。“也许不需要,但是我们要按着我们的自然意志去行事时,知道古代的贤哲也是这样教导我们的,终归要让人放心一些。”通过一些有针对性的问题马基雅维里了解到这个年轻人在佛罗伦萨的朋友是哪些人,也了解到他在那边的生活是什么样的。通过认真聆听皮埃罗关于某些问题的看法,他暗暗地掌握了皮埃罗的能力和性格。当然他是缺乏经验的,但是挺机灵,在这方面比他的舅舅比亚乔强得多。比亚乔虽然善良诚实,但却智力平庸。小伙子有着一股年轻人的劲头,一种自然的追求快乐的愿望和一副冒险的性格。虽然天真纯朴,但也不是过分地谨小慎微,而这一点对于马基雅维里而言并不是一个弱点。因为这意味着,如果要他去做一些稍稍有些拿不上台面的事情时,他不会因为他那脆弱的良心而受到牵制。小伙子很强壮,也很活跃,看来也不缺少勇气。他开朗的面容,坦率的个性和讨人喜欢的态度都可以成为十分有用的财富。至于他是否可以谨守秘密和值得信任,则还有待于进一步观察。第一件事只需要一点时间就可以发现,至于第二件事,马基雅维里从来没有意愿去相信某一个人相信到超过其必要的程度。不管怎么说,这孩子挺机灵,知道获取主人的好评只会对他有好处。马基雅维里一份良好的评价将确保他前程远大,而一份糟糕的汇报将让他永远失去共和国政府中的职位。第五章他们已经快到伊莫拉了。这座城市位于一片肥沃平原上的一条河流边上。周围的农村丝毫没有战争破坏的痕迹,因为这个城市在切萨雷的军队到来之前就投降了。当他们还有两英里远的时候,他们遇到了七八个骑马的人。马基雅维里认出其中一个人是阿加皮托·达·阿马利亚,公爵的首席秘书。马基雅维里是在厄比诺和他相识的。他热情地与马基雅维里打招呼。既然找到了他要接的人,阿加皮托于是调转马头,陪着马基雅维里一行向城里的方向前进。执政团在一天之前,已经派了一名信使来通知佛罗伦萨派驻在公爵驻地的代表,通知他将会有一名共和国的特使到来。现在这名信使已经到了城门口。由于一路上旅途漫长,阿加皮托问马基雅维里是否需要在面见公爵、呈递国书之前先休息和恢复一下。尽管军队驻扎在城外,然而在这个目前作为瓦伦丁诺公爵首府的小城市中,还是挤满了各种各样的人。这些人包括公爵的部属幕僚,宫廷成员,来自意大利其他城邦的使节和代表,贩卖各种生活必需品和奢侈品的商人,寻求一官半职的人,拍马屁的人,间谍,演员,诗人,荡妇和其他一些跟随着一支胜利大军进城的,盼望着用正当或不正当的手段挣些钱的三教九流之辈。结果弄得要在城里找个住宿的地方变得相当困难。城里仅有的两三个旅店人满为患,人们只能在床上睡三五个小时。但是佛罗伦萨驻伊莫拉的代表已经为马基雅维里作了安排。他和他的随从们被安排在多米尼克修道院。信使也建议直接带马基雅维里去那里。但是马基雅维里却转过头来对阿加皮托说话。“如果阁下可以接见我的话,我宁愿立刻去见他。”他说。“那我就先走一步,去看看他是不是有空。这位官员会带你进宫。”于是除了那个被指定陪同马基雅维里一行的官员,阿加皮托和其他人策马而去。余下的人牵着他们的马匹在狭窄的街巷中穿行,最后终于到达了一个大广场上。在路上马基雅维里问那位陪同官员,当地最好的旅店是哪一家。“我对修道院那些好心的修士所能准备的伙食不抱希望,而我也不想空着肚子上床。”“金狮饭店。”马基雅维里对信使吩咐说:“你带我去宫里,把我带到以后,就去金狮饭店,让饭店给我准备一桌丰盛的饭菜。”然后对皮埃罗说:“把马匹牵到马房去。信使会告诉你往修道院该怎么走。到了那儿后把马驮的袋子交给安东尼奥。”安东尼奥是马基雅维里的两个仆人之一。“然后,你和信使就来宫里找我。”宫邸是一座巨大的,但是并不起眼的建筑物。因为建造这座大厦的人,卡特琳娜·斯福查是个节俭的女人。大厦占据了广场的整个一侧。在这里,马基雅维里和那位陪同官员下了马,由卫兵放行进了宫殿。陪同官员派了一个士兵进去告诉首席秘书他们到了。不一会工夫首席秘书就来到了马基雅维里正在等候的房间。阿加皮托·达·阿马利亚是个魁梧的人,留着一头长长的黑发,一围小小的络腮胡,苍白的脸庞上长着一双冷静和聪明的眼睛。他是一个绅士,举止十分得体,口才无碍,一副坦诚的样子,使不少人错误地低估了他的能力。他对公爵十分忠诚,对公爵的事业也尽心尽力。公爵对于那些对他有用的人,总是有办法

                      亲妺妺晚上扒我内裤吃我精子视频个动词,说患者看到的是绝对的黑暗。那位盲人斩钉截铁地说,这里仍然保留同样的动词,他看到的是一片浓浓的白色,仿佛睁着眼睛沉入了牛奶海中。一种白色的黑蒙,这不仅在词源学上自相矛盾,而且在神经学上也不可能,因为一旦大脑不能辨别现实中的形象形状和颜色,同样也就不可能给正常视力在同一个现实中看到的形象形状和颜色蒙上一层白色,绵密的白色,仿佛一幅没有色调的白色图画,不论要精确地定义正常视力有多么困难。医生非常清楚地意识到,他陷入了一个看来无路可走的死胡同,他沮丧地摇摇头,环顾一下四周。妻子已经离开了,他恍恍惚惚记得她曾来到身边,待了一会儿,轻轻吻了吻他的头发,我去睡觉了,她大概这样说了一句,现在屋里寂静无声,书还散乱地摆在桌子上,这是怎么回事呢,他想,这时他突然感到害怕,仿佛自己马上就要失明,而且事先已经知道。他屏住呼吸,等了一会儿,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事情是在一分钟以后发生的,当时他正把书籍收到一起,准备往书架上放。他先是发现看不见自己的手,接着就知道自己失明了。戴墨镜的姑娘患的病不严重,不过是轻度的结膜炎,用点医生开的局部外用药几天就可治愈。您知道,在这段时间里只有睡觉的时候才能摘眼镜,医生对她说。这句风趣的话已经说了多年,甚至可以设想眼科医生们说了一代又一代,但每次都有效果,医生笑着说,病人笑着听,这一次更没有白说,因为姑娘长着一口漂亮的牙齿,并且知道怎样展示它们。出于天生的厌世或者对生活过度的绝望,任何了解这个女人生活细节的平庸的怀疑论者都会转弯抹角地说,她美丽的微笑不过是她所操职业的花招而已,这是毫无根据的恶意指控,因为它,这里指的是她的微笑,在不久以前她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就已然如此,当然小女孩这个词已经过时,那时候她的未来还是个谜,而试图解开这个谜的好奇心尚未降生。好,简而言之,人们也许会把这个女人划入所谓妓女的类别,但是,考虑到这里描写的时代中社会关系网络的复杂性,不论是夜间的还是白天的,不论是水平的还是垂直的社会关系,其复杂性要求人们避免仓促决断的倾向,可惜,由于过分自负,我们也许永远不能摆脱这个毛病。尽管人人知道由天后朱诺而得名的婚神星里云雾缭绕,但把这位希腊女神与大气中飘浮的水滴组成的大块云团混为一谈就不对了。无疑,这个女人会为了得到钱而与别人上床,这可能使人不过多思考便把她划入事实上的娼妓之列,但是,如果可以肯定她与愿意跟她上床的人上床时也是愿意的,那么就不该忽视这样的可能性,即这种事实上的差别会让人们小心翼翼地把她排除在那个行业之外,当然这里把那个行业视为一个整体。她像正常人一样,有一个职业,也像正常人一样,利用剩余的时间使肉体得到某些欢乐,使需要得到满足,包括一般需要和特殊需要。如果人们不想简单地给她下个定义,那么最后会说,就广义而言,她在以自己喜爱的方式生活,并且从中得到一切可能得到的欢娱。离开诊所时天已经黑了。她没有摘下眼镜,街上的灯光照得她不舒服,尤其是霓虹灯。她走进一家药店买医生给她开的处方药,接待她的药店伙计说有些人的眼睛不应当用暗色玻璃遮住,她装作没有听见,这些话本不该说,况且是出自一个药店伙计之口,请想一想,他怎能反对一个姑娘的信条呢,墨镜赋予她的醉人的神秘感足以引起身旁经过的男人们的兴趣,若不是今天有人在等她,她也许会对他们的兴趣投以回报,但现在,她有种种理由希望从幽会中得到好处,物质方面的满足和其他方面的满足。和她相会的男人是老相识,对于她事先说不能摘下眼镜并不在意,其实医生并没有给出这种建议,但那男人甚至觉得这样蛮有趣,标新立异。姑娘在药店门口叫住了一辆出租车,说了个酒店的名字。斜靠在出租车座位上,她已经开始品味,不知道这个词用得是否贴切,已经开始品味性爱的种种感受,从头一次嘴唇贴着嘴唇,到头一次抚摸私处,再到性高潮的一次次爆发,她像被钉在令人头晕目眩的旋转火柱上一样,最后精疲力竭,心满意足。因此,我们有理由得出结论,如果男伴能够在时间和技术上完全履行义务,那么戴墨镜的姑娘一定会提前双倍报答以后收取的东西。想到这儿的时候,无疑是因为刚刚付了一笔诊费,她暗暗问自己,往常面带笑容地称为公平交换的价格从今天起提高,是否是个好机会呢。她让出租车在一个街区前停下,自己融入往同一个方向去的人群之中,好像是被那些人拥着往前走,无名无姓,无罪恶感,也无羞耻心。她神态自若地进了酒店,穿过前厅,来到酒吧间。提前到了几分钟,应当等到事先约好的准确时间。她要了一杯清凉饮料,不动声色地喝完,眼睛不看任何人,她不想被误认为一个猎取男人的庸俗女人。过了一会儿,她像个在博物馆转了整整一下午要上楼回房间休息的游客一样朝电梯走去。还有谁不知道呢,美德在通往完美的道路上总会遇到困难,而罪孽和恶习很受好运垂青,于是她刚刚走到,电梯的门就开了。里边出来两位客人,是一对老年夫妇,她进了电梯,按下三楼的按钮,三一二号房间在等着她,是这个房间,她轻轻敲了敲门,十分钟后她已经一丝不挂,十五分钟时开始呻吟,十八分钟时毫不掩饰地低声说着做爱说的话,二十分钟时开始失去理智,二十一分钟时感到快活得浑身酥软,二十二分钟时喊了起来,现在,现在,等到重新清醒过来时,她筋疲力尽心满意足地说,现在我眼前还一片白呢。3至于偷车贼,是一个警察把他送回家的。这位谨慎严肃并且富有同情心的权力的代表人根本不会想到,他送的是个冷酷无情的违法分子,他之所以拉着此人的胳膊,而不是像在其他情况下那样为阻止其逃跑,只是因为怕那可怜的人绊倒和跌跤。作为报应,我们不难想象偷车贼的妻子把门打开时吓成了什么样,眼前一名身着制服的警察揪着一个在她看来失魂落魄的犯人,从犯人脸上那悲伤的表情来看,他遇到了比被捕更可怕的事情。在这一刹那,妻子首先想到丈夫在犯罪现场被抓,警察到家里来搜查;不论看来多么有悖情理,这个念头倒使她大大放下心来,因为她想到丈夫只偷汽车,而汽车这么大的物件是不能藏在床底下的。她的疑惑没有持续多久,警察说,这位先生双目失明了,您来照顾他吧;警察只是陪丈夫回家的,妻子本该松一口气,但是,当泪流满面的丈夫扑到她的怀里,说出我们已经知道的那些话的时候,她才明白遭到了灭顶之灾。戴墨镜的姑娘也是被一名警察送回她父母家里的。试想一下当时的情况,她说自己瞎了,赤裸着身子在酒店里大喊大叫,其他客人惊慌失措,和她在一起的男人企图逃走,手忙脚乱地穿着裤子,显然,这种场面的讽刺性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她失明带来的悲剧色彩。失明的姑娘羞得无地自容,毕竟羞耻之心人皆有之;不论那些虚伪的卫道者们对她从事的有偿性爱怎样嘀嘀咕咕,说三道四。在撕心裂肺的喊叫之后,她明白了失明不是刚才的快感带来的出人意料的结果,所以当胡乱穿上衣服,被连推带搡地带出酒店的时候,她不敢再继续哭闹了。警察问了她的住址之后,以不仅粗鲁而且带有讥讽的口气问她是不是有钱付出租车车费,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不会付,他说;请注意,这种说法不无道理,因为这姑娘属于不为其不道德的赢利纳税的那类人。她点点头,但是,因为已经失明,她以为警察可能没有看到她的动作,就小声说,有,我有钱,接着又自言自语,还不如没有呢;我们一定会觉得这句话出乎意料,但是,只要注意到人类思想的盘绕曲折,在其中没有捷径可走,那么就不难理解这句话了,她想说的是,她因为自己的不检点行为和不道德举止受到了惩罚,这就是后果。她曾对母亲说不回家吃晚饭,而现在却要准时到家,比父亲还早。眼科医生的遭遇却不相同,这不仅由于他患上失明症时正在家里,而且也因为,作为医生,他不会像那些只有在疼痛时才意识到自己身体的人一样束手就擒,惊慌失措,歇斯底里。即使在现在的情况下,内心痛苦不堪,要面临难熬的一夜,他还能想起荷马在《伊利亚特》中写的那句话,在诸多诗篇中,它以描写死亡和痛苦著称。一位医生本身胜过好几个男子,对这句话我们不该单单从数量上理解,应该主要从质量上理解,这一点不久就会得到证明。他表现出足够的勇气,躺到床上,没有叫醒妻子,甚至妻子在半睡眠中嘟囔了句什么,在床上向他身边挪近些时也没有叫醒她。他整小时整小时地醒着,即便偶尔睡一会儿也纯粹是因为筋疲力尽。他的职业是为别人治疗眼病,所以他希望夜晚不要结束,免得自己被迫说,我失明了。但同时他又希望白天的光线快些到来,想到的正是这些话,白天的光线,他知道自己再也看不见了。实际上,一位失明的眼科医生不会有多少作为,但他有义务通知卫生局,告诉他们这可能发展成一场全国性的灾难,这大概是一种以前从未见过的失明症,种种迹象表明它具有极强的传染性,从他知道的病例来看,病前没有炎症感染或病变之类的症状,他从接待的第一个失明症患者身上发现了这一点,他本人的情况也证实了这一点,他轻度近视,轻度屈光不正,一切都是轻度的,因此决定不用戴眼镜来矫正。眼睛看不见了,完全失明,而实际上它们状态完好,没有任何原有的或者最近的,先天的或者后天的损伤。他回忆起为前来就诊的那位患者所做的详细检查,检眼镜能看到的眼睛的各个部位都很正常,没有任何病变迹象,那人说他三十八岁,看上去还不到这个年龄,这种情况着实罕见。那个人不该失明,他想,此时却忘了他本人也已经失明,可见人能够达到怎样忘我的境界。这种事不只现在才有,我们记得荷马曾经说过,不过他的用词似乎有所不同罢了。妻子起床的时候他假装还在睡觉,他感到她吻了一下他的前额,非常轻地吻了一下,仿佛以为他还在沉睡,不想惊醒他,也许妻子在想,真可怜,为了研究那个盲人的奇怪病症睡得太晚了。卧室里只剩下医生独自一人,他觉得好像有一团浓密的云渐渐地把他捆住,压迫他的胸膛,钻进他的鼻孔,让他的五脏六腑全部失明,这时他忍不住发出一声短短的叹息,两滴眼泪流了出来,是白色的眼泪,他想,白色眼泪浸湿了眼眶,溢出来顺着太阳穴往下流,两边脸颊各有一滴,这时候他理解了他的病人们的恐惧,医生先生,我觉得快要瞎了。家里轻轻的响动传进卧室,妻子很快就会进来看看他是不是还在睡觉,是去医院的时候了。他小心翼翼地起了床,摸索着找到睡袍,穿在身上,走进洗漱间,小便之后转过身,面对着他知道挂着镜子的地方,但这一次没有问,这是怎么回事呢,也没有说,有千万条理由让大脑封闭起来,他只是伸出双手,摸到玻璃,他知道自己的影像正在里面望着他,他的影像看得见他,而他却看不见自己的影像。他听见妻子进了卧室,啊,你已经起来了,她说;他回答说,起来了。接着,他感觉妻子来到了身边,你好,亲爱的,结婚多年,两个人还这样亲切地问候。这时,他们像是在演一出戏,妻子的话在给他提示台词,于是他说,我觉得不会太好,眼睛里有个什么东西。妻子只注意到了后半句,于是对丈夫说,我来给你看看。她仔细察看了丈夫的眼睛之后说,我什么也看不见,这句话显然角色颠倒了,不是她的台词,而应当由丈夫说,丈夫的确说了,但比妻子说得更简单,我看不见,接着又补充一句,估计我被昨天那个病人传染了。由于长时间耳濡目染,医生的妻子们往往也对医学略知一二,而这位妻子在一切事情上都跟丈夫如影随形。她凭借学到的知识足以知道失明症不像时疫那样传染蔓延,一个不瞎的人不会因为仅仅看了一个瞎子一眼就染上失明症,失明症是人自身和与生俱来的眼睛之间的私密问题,与别人无关。无论如何,一位医生有义务知道他说的话的含义,正是因此他才会去读医学院,而这位医生不仅宣称自己患了失明症,而且公开承认是被传染上的,那么,这位妻子,不管她如何熟知病理,又有什么理由怀疑他呢。因此,人们可以理解,面对不可否认的证据,这位可怜的太太和任何普通人的妻子一样,这样的妻子我们已经认识两位了,她们搂住丈夫,自然而然地表示出心中的焦急,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呢,她哭哭啼啼地问;通知卫生局,通知卫生部,十万火急,如果确实是时疫,必须采取措施;可是,失明症时疫,这种事人们从来没有见过,妻子说,心中还抓住最后一线希望不放;人们也从来没有见过无缘无故失明的,而到此刻为止至少已经有两个了。最后一个字还没有说完,医生的脸色突然变了。他近乎粗暴地把妻子推开,自己后退了一步,离开,不要靠近我,我会传染你,接着又用双拳敲着脑袋说,愚蠢,愚蠢,白痴医生,怎么就没有想到呢,一整夜和你在一起,本该留在书房里,关上门;尽管如此,妻子还是说,请你不要这样说,该发生的总会发生,走吧,跟我来,我去给你做早点;放开我,放开我;我就是不放开,妻子大声喊,你想怎么样,你跌跌撞撞地走来走去,摸索着找电话,碰翻家具,就是找到电话簿也看不见需要的号码,而我却要钻到防传染的玻璃罩里静静地看你的笑话吗。她用力抓住丈夫的胳膊说,走吧,亲爱的。医生刚刚吃完妻子执意给他准备的咖啡和烤面包片,我们可以想象他吃到嘴里是什么滋味,时间还早,他要通知的人还没有上班。理智和效率要求他以最快的速度把正在发生的事情直接告诉卫生部的高级负责人,但他很快改变了主意,因为他发现,仅以一个医生的名义说有紧急的重要情况报告,不足以说服电话那头的公务人员,况且还是在他一再恳求之后女接线员才接通电话的。那人说在向顶头上司报告之前先要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但显然,任何有责任感的医生都不肯向头一个接待他的下层官员宣布出现了失明症时疫,若果真如此,会立即引起恐慌。官员在电话中说,阁下自称是医生,如果阁下非让我相信这一点,那好吧,我相信,但我要听上司的命令,要么你说清楚是怎么回事,要么我不予报告;是秘密问题;秘密问题不能通过电话处理,你最好亲自来这里一趟;我无法出门;这么说你病了;对,我病了,医生稍稍犹豫了一下说;既然如此,你应当去请一位医生,一位真正的医生,对方反驳说,他显然对自己的幽默感扬扬自得,把电话挂断了。这傲慢无理的态度无异于打在医生脸上的一记耳光。几分钟之后他才平静下来,向妻子讲述受到的粗暴对待。又过了一会儿,他仿佛刚刚发现早就应当知道的什么事一样,凄然地小声说,我们都是这样的混合物,一半是冷漠无情,一半是卑鄙邪恶。他正要犹疑地问,现在怎么办呢,却突然间明白了,这样做一直是在浪费时间,要把这个消息传递到有关部门,唯一可靠的办法是与他所属医院的医疗部主任谈一谈,医生对医生,中间不隔着官僚体制,应该由主任负责让那个该死的官方齿轮运转起来。妻子记得医院的电话号码,接通了电话。医生通报了姓名,之后很快就说,很好,谢谢你,显然女接线员刚才问他,医生先生,你今天好吗。我们在不想告诉对方不好的时候就这样说,我们会说,很好,即便我们正在走向死亡,这被俗称为把肠子当作心脏,这种颠倒内脏的现象只有在人类中间才能看到。主任来接电话了,有什么事吗,医生问他是不是独自一人,旁边有没有人能听见,对女接线员倒不用担心,她顾不上听关于眼科问题的谈话,她只对妇科感兴趣。医生的讲述简短而又全面,完全是医学学术报告式的干巴巴的风格,直截了当,不转弯抹角,没有一句多余的话,鉴于这特殊的形势,

                      填着吸呢,听到这声音马上就来了精神,站了起来。亮作欢欢喜喜地打开后门。“呀,您回来啦。来,快,快请进。”声音也因激动而尖锐发颤。野口光是看到亮作高兴的样子就满足了似的,礼貌的举动中包含着总经理的淡定风采。只见他解开包裹:“来,鸡蛋。对了,今儿早上捉到了不少沙丁鱼。”野口拿给亮作一个包着三个鸡蛋和不到十条沙丁鱼的纸包。“这是我们家自己种的白萝卜和胡萝卜。”这么多种食物,在亮作眼里看来简直如同宝石一般。他茫然接下了东西,眼中甚至还流出了泪水。“大家都睡了吗?”“没事,不要紧的,您请进。”“我正从伊东往回返呢,自己家都还没回呢,晚安。”野口笑了笑,静悄悄地走了。这已是每个周日晚上的习惯了。信子和克子不想看到这一幕,所以早早就蒙上被子睡觉了。因此信子和克子都玩命吃野口给的东西。一边吃,一边大说特说给食者和接食者的坏话。“你们既然这么讨厌人家,就别吃人家给的东西!”亮作气得直抖,两个女人却不理不睬,坏话说得越来越起劲了。“是呗。那个男的从女儿出生起就是你的同事啦。原来处处碰壁那会儿,还顶着一副要饭的样子来咱家借过钱。然后呢?以为自己出人头地了,结果还不是靠着打仗成了暴发户,鼻子都翘到天上去了。”“人家哪有翘鼻子。”“怎么没有了。原来都是你你咱咱的,说起话来随随便便,有点出息了就变成您、我了。啊,真讨厌。以前只会说‘咱从伊东往回返呢’,现在则是说‘我正从伊东的别墅往回返呢’真惹人厌。”“胡说八道,人家不是很谦逊吗。”“那是装的,装出一副谦逊的样子冲你示威呢,暴发户的恶毒癖好。是吧,克子。”“没错,无知文盲的下流癖好,大杂院居民的贵族癖好吧。”“胡说八道,你们一肚子脏水,所以看什么都是脏的。首先,野口就没有说过什么伊东别墅。他只是跟平常一样提到伊东的……他在尽量避免用暴发户的口气说话,懂吗!”“没意思。就是把大杂院居民的‘礼貌’癖好倒过来换了个样子而已嘛。”女大学生克子丢过来一句话,“他想说伊东的别墅却只说到伊东就不提了,这才讨人厌呢。东西找用人送来就好,却说什么自己正往回返呢,他就是想卖个人情,还想提自己在伊东的别墅!这不是故意装谦逊吗!鸡蛋每次都是三个,多不自然呀,是故意按人头给这么多个的,自始至终他都是故意的!”“你也太把自己当回事了!这什么话呀!你看看这沙丁鱼!不是七条吗?!他没有故意按人头给。你们拿下流的想法去猜忌别人,太肮脏了!”克子冲着盘子上烤好的沙丁鱼翻了个白眼,说:“七条,真奇怪呀。”说完露出了冷笑。克子戳烂了沙丁鱼,慢慢吃着,又说道:“要是九条,就太可惜啦。是给六条加上了一条呢,还是从九条里扣去了两条呢?”亮作愤怒得就快要冲上前抓住克子了。“好好回答我问的话!他有没有故意按人头给?说!”“这个嘛,应该有吧。”血色从克子的脸上褪去,惨白的冷笑贴在脸上。“这是人家对忠诚和顺从的特别恩赐呀。因为有为了一条沙丁鱼就高兴得老泪纵横的人嘛。老同事成了小工厂的小财主,来提拔自己啦。人家就猜到某人又老实又迟钝,才会把会计这么重要的职位给他呀。可是某人只是个普通职员,工资又少。所以人家总经理说话才会什么您您的这么礼貌,这么热情对待某人呀。而且还在六条鱼的基础上额外多给了一条沙丁鱼呢。于是某个普通社员就含着老泪等着总经理周日晚上从别墅回来呀。”女大学生这一番在理的讽刺从总经理转移到了自己的身上,亮作随之就丧失了反抗的能力。他气得呼吸都停止了,血液一下子冲到了头顶。然而他却闭上嘴,垂下了头。亮作和野口曾经在东京近郊的农村一起当过小学教师。野口不满足于只当个小学教师,结果自己创业却失败落魄,因为吹吹唢呐、开开中华荞麦面店还有些收入,所以就做做送葬队伍的头头,便宜买进病刚好的马匹来运个货,结果马暴毙而亡。这活儿本来就要担着马可能会死的风险,野口也就自认倒霉了。然而这匹马却在临死之前发起疯来,瞪着血红的双眼从稻草做成的地板上一跃而起,像是要跳上天空。也就是用后腿站着,前腿跟人类的幽灵一样弯在胸前,像蛇伸长身子一样玩命向天空拧着脖子。然后它扯断了缰绳,冲出了马棚,一口气直直向前冲了五六座小镇那么远,最后扑通倒在地上,一命呜呼。虽然医生没有检查这匹马,但野口逢人都说马是犯脑膜炎死的。之后野口在镇里开了一家小工厂,就快熬不下去要跑去上吊的时候,战争开始了。工厂突然就上了轨道,野口也就一下子成了暴发户。野口提拔没出息的亮作当了会计。野口会看上亮作,是因为亮作迟钝,没有干坏事的本事。薪水则按当时的市场价给,只比小学教师好上那么一点而已。野口待人友善,却是个把钱看得很紧的男人。他非常小气,就算说他对员工用敬语是为了弥补他的小气也不为过。他给了亮作产报[1]的啤酒券和餐券,但吃饭方面亮作还是得自己出钱。大家(包括亮作)都认为野口会这么做是因为他小气,不过做了确实比不做来得友善。亮作知道克子说得没错。野口每个周日晚上都会拿来别墅种的菜和沙丁鱼,不当回事地放下,等到公司午休那一小会儿的时间又漫不经心地说,在伊东要抓到一条沙丁鱼都已经有多难多难了。一两次亮作还是能忍的。但是,如果亮作默不作声,恐怕野口每天都会反复提起这码事。因此,亮作终究还是抬起头,用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说道:“安了发动机的船吧,都安的是热球式发动机。大家都被征去做运输船了。年轻的渔夫被征去打仗,就连上了年纪的也跟船一起被征走了。这样还能打到够上千人吃的沙丁鱼,真是不可思议呀。”“前几天,我问了那边来的人,他们说在捕鱼。好像还在用大谋网[2]捕。”野口心里很明白这是亮作在挑战自己,笑容却未从脸上消失。“您说那边,是哪边来的人呀?”“啊,是沼津。我远房亲戚在那边的工厂做事,总部设在东京,他经常去东京办事,每次都会顺道来我家一趟。”亮作畏畏缩缩的,胆怯得就像只小龟崽似的,好像下一秒就要缩到龟壳里去了,却还在顽强地往下说:(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xt80.com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xt80.cc备用域名访问本站。)“大谋网捕得好的时候,能捕到四五万条鰤鱼。大海里的鱼真是取之不尽呀。”“我还是头一次听说沼津的大谋网,沼津可没有渔场呀。”“不,渔场不在沼津,在那附近。”亮作拼命动着嘴,脸上流露出濒死前的哀苦神色。很悲哀,也很固执,很可憎。野口脸色变了,喘气也不匀实了。“我亲眼看见的,您是要拿耳朵听到的传闻来否认我亲眼所见的事实吗?!”亮作沉默了。“太平洋沿岸都被敌人的潜艇给包围了。在真鹤那边,敌人的潜艇还冲到了大谋网里。听说闹得沸沸扬扬,还吹螺号来着,结果敌人披着渔网就逃跑了。所以不管哪儿的大谋网都搁着没人管,因为危险,也没有小船敢出海。”亮作那一脸哭相好像在说,只要让野口变了脸色,乱了呼吸他就满足了。然而野口也是,只要亮作沉默了,嗯,他就满足了。于是,总经理没花多少时间就恢复了平静。野口给亮作倒了口茶。“如何?来伊东玩一趟吧。这周日我陪您一起。总之,那儿可是个世外桃源呀。我们家耕地有两百来平方米。鸡也生好了够吃一星期的蛋,在等着我们呢。”“嗯,务必让我跟您去一趟。”亮作也变回了忠实的员工,笑了笑。于是,就又能暖融融地感到总经理那善良的关怀和友善了。就算亮作在周一到周六这六天来都对野口的小气感到不爽和憎恶,在周日这天也会满怀喜悦地等待着他友善的来访。于是,晚上十点,这份喜悦因为轻轻走近后门的脚步声而达到了顶峰。或许,在听到后门传来脚步声的那一瞬间之前,亮作心里都在恼火,想要骂总经理小气得用礼貌来弥补微薄的工资。然而,只要听到来访者的声音,确认了来人就是野口,一切就已经完蛋了。亮作成了一坨只由感动堆成的肉块,心脏在胸腔里跳跃撞击着,促使他奔向后门,让他衰老的双眼中浮现出泪水。亮作从未觉得这样的自己很可悲。他觉得应该相信人是心怀善意的。对于信子和克子,他是这么想的,然而他自己则一周有六天在蔑视总经理的小气和礼貌。因此亮作或许比任何人都更觉得,为一条沙丁鱼而哭的男人很可悲。当妻子和女儿通过肮脏而恶劣的表现指出自己为了一条沙丁鱼而哭泣的样子时,争吵就已经结束了。他全身血液上涌,闭上嘴,垂下头。然而,没过多久,他重新抬起了头。接下来,又像开始拐弯抹角讽刺总经理一样,畏畏缩缩,却执拗地争辩道:“你不准吃那条沙丁鱼。”话说得非常轻,然而,压不住的亢奋却让他口沫横飞。“你这么鄙视它,恨它,还吃它干什么?你这种行为不更应该鄙视吗?”对于亮作的这番话,克子首先是这么回答的:“你唾沫星子都喷到食物上了。”然后克子慢慢地,像扔垃圾一样,要把沙丁鱼扔进没有火的火盆里。“给我慢着!”爸爸去抓女儿的手臂,或者说,想去抓女儿的手臂,然后大声喊道:“就算现在你摆出这条鱼比垃圾还不如的做派把它扔给我看,你也没法否定自己的下作!你一直都在吃它!你这相当于在鄙视自己一直以来如此下作!”克子整张脸没有了一丝血色,她站了起来,拿起盒饭。她接下来要去征用[3]的工作场所。克子把盒饭放在膝盖上打开,捏起一条沙丁鱼,用力扔到了水池里。克子流下了一行泪,不久开始微微抽泣,却咬紧嘴唇,开始收拾打扮,准备出门。“欺负克子,很有意思吗?!”信子尖锐的叫声向他刺来。他无语。“弄哭了克子,真晦气!克子马上就要去征用的地方上班了!女人去征用的地方上班跟男人出征上战场是一样的!吃一条沙丁鱼而已,我们克子鄙视哪位大人了?!比起沙丁鱼我更鄙视棺材铺!吃一条沙丁鱼而已,也要什么高尚的理由吗?!我没有理由,我就是想鄙视棺材铺!吃一条沙丁鱼就下作了,哼,真是够了。下作的人是你,连让女儿吃一条沙丁鱼都舍不得。这米饭是用乡下的姨姥姥给克子送来的大米做的!你不也在吃这米吗?!”亮作无语了。克子可以因为赢了而得意扬扬地哭泣,但他连哭都不能哭。他站起身,开始收拾准备上班。他不能像克子扔掉沙丁鱼那样扔掉饭盒里的米饭。比起能否从这份痛苦中脱身,能否打赢战争看起来也并没有那么重要。

                      书和鸡棚

                      亮作是确信皇军会胜利的那一派,而信子和克子却确信皇军会战败。一接到塞班岛战况不利的消息,母女俩就迅速开始收拾行李,准备逃难了。克子看到信子拼命打包旧衣服,说道:“你带这种玩意儿干什么?”“这还能穿呀。也是为你带的,早晚会派上用场的。”“我才不穿这种玩意儿。”女儿翻了个白眼,咂了咂嘴。“姨姥姥喜欢收集衣服,把自己花了一辈子时间收集的那些跟艺术品似的衣服都给了我。这种玩意儿,女佣都不会穿。”“别这么浪费嘛。这都是我当年出嫁时带过来的。我缝缝补补,都穿了一辈子了,都是我的回忆呀。你爸爸从来没有给我买过一件衣服。”女儿根本没去理会母亲的感伤,却又刷新了对父亲的鄙视。“真的?你嫁进来到现在都没买过?”“真的啊。”“真的假的呀,你嫁进来的年数比我岁数还大呢。”“当然是真的呀。”“哼,真迟钝。”母亲以无语表示同意。战时的夜晚很安静,两人的对话一清二楚地传到了迟钝之人的耳中。亮作一直想考资格考试,当中学教师。刚当上小学教师那会儿,亮作马上就开始准备考试了。他那微薄的工资大多都花在了这方面。亮作开始打算考历史和地理,之后也考过日语和汉语,然而考多少次都考不过。信子也是因为相信亮作这辈子不可能只是一个小学教师,才跟亮作结婚的。信子觉得,何止是中学教师,亮作再往上考都能考过,没准会成为教授、学者呢。媒人帮腔是一方面,但信子在看到亮作那被书山堆满的书房时,不知怎么就相信了。直到他三十岁左右那会儿,人们还是很信任他的。学识渊博,绝非一生只配当个小学教师的平庸之辈。当时人们都在仰视他。等到他四十岁左右,就完全反过来了。同样的人,在同一片土地上,生活没有一处明显的变化,舆论居然能发生如此天翻地覆的变化,真令人难以相信。世人从前对待他曾如此宽容,然而之后又是如此冰冷。没有人可怜他。只剩下鄙视和嘲骂。学务委员打着全体监护人的旗号向校长告状,说他为了考那根本考不上的考试而蔑视自己当前的工作。校长没有为他辩解。“哎呀,这人真愁人。就算我想把他安排到别处也没有哪个校长收留他,他们说还不如找个代课老师呢。”“话是这么说,可我们都把宝贝孩子交给你了呀。”“我这就想办法,我也会直接教训他的。请忍一忍。”每次他都会被叫到校长室,被逼着给学务委员和有权有势的家长挨个赔罪。而他的月薪不管过多久,基本都是刚入职时候的水平。他被比自己年轻十几岁的人超了过去,每逢新学期,接下他那届学生的年轻老师都会大骂他这一年来根本没在教书育人。信子告诉克子,要是没有姨姥姥的援助,自己早就带着她一起自杀了。信子妈妈的姐姐也就是克子的姨姥姥,嫁了个富豪,一辈子过得很任性。但丈夫死了,也没有继承人,因此这任性的老人家就选了克子当她的第一号养女。信子只有这一个孩子,却没有理由来反对让克子当别人的养女。像梅村亮作这种家族姓氏,绝了后也是造福社会造福百姓。围绕这一家族姓氏的只有耻辱、贫穷、悲哀和叹息,其中只有满满的诅咒。梅村亮作这满是耻辱的一生当然该由他自己一个人来了结。姨姥姥给克子送来学费,克子上了女子大学。跟姨姥姥这边相比,亮作从世人那受到的冷遇都是小意思。姨姥姥对他的感情是憎恶,无视、否定、刺杀了他整个人的人格。克子每逢休假都会跟母亲一起去姨姥姥那里住,然而她们甚至不允许亮作在姨姥姥门前站着。于是克子休假期间,他不得不自己做好饭再去上班。然而只要没有耻辱所带来的痛苦,一个人独住这点不方便也就算不上什么难受了。克子的学费是被禁止用来补充生活费的,包括亮作那份。信子也一直严守着这条禁令,可是战争愈演愈烈,姨姥姥开始给克子送粮食,虽然亮作很少从生活费方面得到好处,但配给的粮食丰富了许多,亮作也就受到了间接的恩惠。母亲和女儿一到晚上就开始收拾逃难的行李。行李当然是要送到姨姥姥那边去。当然亮作的东西是完全排除在这堆行李之外的。就算把她们的东西送走了,厨具和茶几原本也是属于亮作的东西,因此并没有影响到三个人的生活。两人并没有劝亮作收拾行李。因为这会给她们的生活带来不便,所以哪怕亮作的东西全都灰飞烟灭也没什么可惜的。两人的行李一送走,房间看上去就宽敞了许多。受了眼前场景的刺激,亮作也开始考虑逃难了。他想,至少把书保留下来,他这辈子就只有这么点足迹了。一想到书会被烧掉,就痛苦得好像自己被烧了似的。这二十多年来,亮作用微薄的薪水一点点囤下的藏书已经有两千来册了。“我说信子啊,我能不能只把这些书寄放在姨姥姥家呢?”信子无奈地叹了口气,道:“你说什么呢。你真是,唉,不要脸,居然能说出这种话!我倒想拜托B-29[4]只把你这些书烧个精光呢。你也想想看吧。我为了这些书,这辈子几乎白活了,我都数不清自己哭了多少回了。你居然,唉,居然没有烧掉这些废书的心思。让别人哭得要死,不但一分钱好处没捞到,还成了别人的笑柄。这每一本书都盖着‘你是低能’的印记,亏你还能每天心平气和地看着这些证明你低能的证据,真是不可思议呀。我不知道你智商是有多低。总之我跟

                      民起义,后金可以趁机从东面进攻,这至少能迫使明朝与后金议和,从而达成有利于后金的和约。郑克晟:《多尔衮》,第4—5页。同年,张文衡也主张:“今正取天下之时,入中原之机……明之东南,苦于徭役,必不堪一击。今明国东西不能相顾,正吾发兵中原之机……汗若乘此天赐良机,国人争劝之时,决意进取,则天必佑汗。”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136—137页;又见《皇清开国方略》,第387页。?张春被俘后,达海对他说,金明交兵是因为皇太极致和书六七次,而明朝政府竟无一言相报。《清太宗实录》第九卷,第45页。?《清太宗实录》第九卷,第31页。?康熙皇帝后来曾引用过皇太极的这番话。史景迁:《中国皇帝》,第144页。大凌河城陷落后,一些汉官试图说服皇太极乘胜南下。1632年5月8日,宁完我上疏指出,大凌河的胜利是明朝“内患”的结果,认为进军“南朝”,围攻山海关的时机已经成熟(称明为“南朝”,包含这样一层意思,即后金已取得了与明朝平等的地位,今后将要与明朝争夺霸权,就像1004年宋辽澶渊之盟所明确规定的那样;见苏珊·E·卡希尔:《宋代宫廷中的道教》,第24页)。罗振玉:《史料丛刊初编》第三册“奏议”第一卷,第14页。1633年8月26日,祖可法对皇太极说,一旦攻下北京,明朝其他城市都会投降;而欲攻下北京,必须先夺取山海关。同上书第四册“奏议”第二卷,第32—33页。但皇太极仍然否定了这一建议。1634年,皇太极进军中原并已打到大同城下时,仍表示他的愿望是议和。任长正:《清太祖太宗时代明清和战考》,第49页。?“其结果是改革了女真族的部落组织形式,建立了汉化的政治制度,而且,其中央集权的程度比北宋王朝还高。”陶晋生:《中国政治制度中女真统治的影响》,第127页。1635年7月4日,皇太极:下令对金、辽、宋、元的历史要特别重视。《皇清开国方略》,第373页。?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181页。随着皇太极对满洲后人可能忘却本族文化的担忧与日俱增,他对多尔衮的态度逐渐产生了矛盾。他把极大的权力交给多尔衮,但又因多尔衮主张实现更全面的汉化而对他怀有戒心。郑克晟:《多尔衮》,第1页。?同上书,第154—155页。?据《实录》载,5月12日,皇太极召集众官举行了更改年号(改天聪为崇德)和国号(改金为清)的仪式。皇太极——自此以后史称太宗——宣称此次改号符合天意,并强调说他已征服了朝鲜(当时其使臣在场),统一了蒙古,因而鸿名伟业,丕扬天下。《清太宗实录》第二十八卷,第17—22页。满族人相信,君主需要遵从天命来建立自己的统治。戴维·M·法夸尔:《满洲之蒙古政策的起源》,第201、204页。奥克斯南认为,“阿巴海(即皇太极)清楚地认识到,摆出一副能使中国摆脱明朝腐朽统治的架式,而非以金朝女真征服者的姿态出现,这具有宣传价值。”奥克斯南:《马背上的统治》,第35页;又见薛虹:《试论满族共同体的形成》,第1页。?《清太宗实录》第三十二卷,第8页。熙宗是第一个热衷于汉化的金朝皇帝。陶晋生:《12世纪中国女真的汉化研究》,第99页。?世宗的排外运动,还强调了狩猎的重要性。陶晋生:《女真的汉化》,第76—83页。?《清太宗实录》第三十二卷,第9页;又见奥克斯南:《马背上的统治》,第36—37页;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181—183页。?太宗日益增强的排外主义倾向,使他对力求改善汉人俘虏之地位的汉族官员,不像以往那样言听计从了。1638年,于努尔哈赤时代降金的祝世昌,对将俘获的良人妇女卖充乐户的作法提出批评。为此太宗斥祝世昌为身虽在清、心犹在明的叛徒。郑克晟:《多尔衮》,第9页。?吴卫平:《八旗兴衰》,第34页;《皇清开国方略》,第420—426页;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165—170页;郑克晟:《多尔衮》,第2页。引起这场冲突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朝鲜拒绝承认太宗的地位高于明朝皇帝。另一重要原因是满足经济方面的需求。此前,正白旗之鞑靼人英俄尔岱,一直负责向朝鲜征收粮草。1636年,朝鲜国王将英俄尔岱软禁起来,并停止向清朝纳贡。其后,朝鲜军队被击溃,其国王逃走,英俄尔岱又继续在朝鲜履行其职责了。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394—395页。?沈世魁死后,沈志祥继承了他的军队和总兵头衔。明廷对此颇为不满,沈志祥遂率众降清了。此后,沈志祥成了清军一员猛将,曾在山海关攻打李自成,又助孔有德攻占湖南,以战功受封公爵。《贰臣传》第七卷,第20—21页。?《清太宗实录》第五十五卷,第4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769页;《皇清开国方略》,第527—529页。?关于洪承畴在陕西镇压起义的概括叙述,见李光涛:《洪承畴》,第229—231页。?陈奇瑜在陕西东南将起义军包围后,接受了义军的投降,派安抚官护送他们回乡务农。但在途中,义军却杀死了安抚官,再度反叛。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85页。?《贰臣传》第三卷,第1—4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358—359页;萧一山:《清代通史》第一卷,第380—381页。?八!零!电!子!书!w!w!w!!t!x!t!8!0!.!c!o!m1641年4月25日,兵部从一逃亡奴隶口中获悉,济尔哈朗率一支清军,携30多门“大红夷”炮,已经到达锦州东北数公里处的义州,并准备进攻锦州。分守外城的蒙古雇佣军经清军劝降而放弃了阵地,祖大寿弹压失败,只得退守内城。城中积粟足供坚持数月,但清朝之汉军及一支朝鲜援军的猛烈炮火,使守城明军伤亡惨重。这支朝鲜军是被迫而来的,战斗中又大量死于疾病。这时,明朝派职方郎张若麒赶赴洪承畴军中。洪承畴认为,清军攻势太猛,应当谨慎从事。而张若麒认为这是与清军进行决战并将其一举击溃的好机会,故一味催战。后来,张若麒因提出这一鲁莽的计划而受到弹劾。吴晗:《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3680、3683—3686页;李光涛:《洪承畴》,第231—233及236—237页;《清太宗实录》第五十九卷,第11页。?李光涛:《洪承畴》,第234页。?李光涛:《洪承畴》,第235页。?这块沿海平川被流向大海的山洪隔开。1641年11月11日,朝鲜将领柳琳向其国王对这一战场做了生动的描述。吴晗:《朝鲜李朝实录》,第3686—3687页。?《明清史料》乙编,第296、327页,引自李光涛:《洪承畴》,第232、236页;《清实录》,引自李光涛:《洪承畴》,第235页;吴晗:《朝鲜李朝实录》,第3686—3687页;郝爱礼:《亲王多尔衮》,第19—20页。?城中一名官员设法逃出了清军的防线,去报告洪承畴及其残兵败将在松山的困境。他估计城中粮草只能维持到1642年初春,要求派兵增援。《明清史料》乙编,第337页,引自李光涛:《洪承畴》,第239页。大同守军的估计则更为悲观,因为在正常情况下,松山人马每天要消耗粮食3000石。《明清史料》乙编,第335页,引自李光涛:《洪承畴》,第239页。?明《题本》,引自李光涛:《洪承畴》,第239—240页。?《明清史料》乙编,第327页;引自李光涛:《洪承畴》,第237页。?明朝可以派出的援军有:吴三桂部兵1万人,战马5000匹;白广恩部兵5000人,战马2500匹;李辅明部兵5000人,战马500(应为700——译者)匹。此外,马科部有兵6500人,战马3400(应为2400——译者)匹;唐通部也有大约10000人的军队。但他们正镇守关隘,不能调动。《明清史料》乙编,第338页,引自李光涛:《洪承畴》,第238页。?李光涛:《洪承畴》,第228页。到1641年12月,清军已在被围各城四周“挖地为壕,壕上有桩,桩上有绳,绳上有铃,铃边有犬。”《明清史料》乙编,第337页,引自李光涛:《洪承畴》,第239页。松山城内一部分水源被切断了,而到1641年10月18日两名士卒冲出包围时,城内只剩下三月粮草了。守城士卒每五天才能分到两碗米。《明清史料》乙编,第331、336页,引自李光涛:《洪承畴》,第236、239页。?《明清史料》乙编,第336页,引自李光涛:《洪承畴》,第238页。?这支清朝汉军的将领是佟养性之孙、炮兵专家佟国印。李元度:《国朝先正事略》第二卷,第26页。?由于雪太大,清军主力返回义州躲避去了。《明清史料》乙编,第337页,引自李光涛:《洪承畴》,第239页。?《皇清开国方略》,第536—537页;《贰臣传》第三卷,第3—4页。沈廷杨亦由天津海运粮饷前往增援,但却拖延了数月之久。萧一山:《清代通史》第一卷,第199页。?《贰臣传》第三卷,第4—5页。?《清太宗实录》第五十九卷,第6—7页;《贰臣传》第九卷,第4—5页;《皇清开国方略》,第537—538页。?同上书,第8页。?1643年,夏承德及其所领500庄丁、1000依附农民,被编入汉军正百旗,后被派去占领山东。《贰臣传》第九卷,第6页。?《东华录》,1642年4月29日条。引自李光涛:《洪承畴》,第241页。?《清太宗实录》第五十九卷,第11页。据说,太宗在大清门内的崇政殿接见了洪承畴,问他明朝皇帝为何对手下将帅的生死如此漠不关心,竟在战争中将他们轻易抛弃。洪承畴说,这是由于崇祯皇帝周围的众多文臣提出的策略纷纭不一。太宗直截了当地驳斥道:“特今君暗臣蔽,故多枉杀。似此死战被擒,势蹙归降之辈,岂可戮彼妻子,即其身在敌国,可以财帛赎而得之,亦所当为,而况坐妻子以死流之罪乎?”洪承畴被这番话深深打动了,因为他估计自己的亲属一定遭到了明朝的诛戮。《东华录》,1642年6月1日条,引自李光涛:《洪承畴》,第241—242页。?《贰臣传》第三卷,第6页。根据郑天挺的看法,是张存仁使洪承畴改变了主意。他曾在太宗面前自告奋勇,要求奉命为洪承畴剃发。郑天挺:《清史探微》,第52页。?《贰臣传》第三卷,第6页。关于洪承畴降清一事,有许多想象出来的描述。1644年以后最流行的一种说法是,他被俘后曾绝食9天,经强行灌入参汤后才苏醒过来。但此后他仍以自己是朝廷大臣,又是南人,而拒绝背叛明朝。清人见劝降无效,便将他放掉,并派甲士护送。将入关时,他遇见一个家仆。此人告诉他,京师中人人都以为他已经死了,并特别提醒他说,他如今是“所统三军俱没,地方俱失。”于是,洪承畴感到除了回去寻求清朝皇帝的保护之外,已经别无出路了。抱阳生:《甲申朝事小纪》第五卷,第14页。还有一些记载,或说是由于范文程的极力说服,洪承畴才放弃了绝食而死的念头;或说是皇太极让他年轻美貌的妃子蒙古科尔泌贝勒塞桑之女博尔济吉特氏去服侍洪承畴,使他恢复了健康;或说是皇太极亲至其室,解貂裘而与之服,使洪承畴大为感激,遂叩头请降了。萧一山:《清代通史》第一卷,第199—200页;李光涛:《洪承畴》,第241页。产生这些传说的原因之一,也许是洪承畴本人的特殊性。虽然后来有许多身居高位的南方士大夫为清朝效力,但在这个时候,有这样一个人加入清政权及早已归附的辽东汉人集团,势必使人感到震惊。文秉:《甲乙事案》,第35页。不加深究地把洪承畴说成是乱臣贼子,总是很容易的;但人们对这一令人困惑的事件,显然渴望得到更详尽的解释。?《东华录》,1642年6月1日条。引自李光涛:《洪承畴》,第242页。?萧一山:《清代通史》第一卷,第200页。洪承畴很快就赢得了这些贝勒的信任和尊重,被他们视为清政府中最好的汉官。郑克晟:《多尔衮》,第8页。后来,洪承畴在陕西时的几员部将也在他的影响下叛明降清,其中包括总兵李本深和刘泽清。李本深率手下10.3万人归降于多铎。刘泽清在背叛南明而降清时曾写信与洪承畴联络。《明清史料》丙编,第91页,引自李光涛:《洪承畴》,第255—256页。?1642年5月10日,圣旨称他“节烈弥笃”,令“速与优旌”。5月25日,兵部公布了吴三桂手下一人的报告,描述了洪承畴临死前每日面朝西南向明朝皇帝叩拜的情景。《明清史料》乙编,第398页,引自李光涛:《洪承畴》,第242页。?1644年2月27日关于洪承畴之死的一次廷议。见万言:《崇祯长编》,第81页。?抱阳生:《甲申朝事小纪》第五卷,第15页。该祠后来使明朝颇感为难,遂改奉观音了。根据一种记载,洪承畴的一个家仆,为了筹集一笔盘缠将洪承畴的妻妾及十名家仆送回福建老家,而上疏崇祯皇帝,极为详细地描述了其主人尽忠死节的经过。崇祯皇帝读后感动得热泪盈眶,遂亲至洪承畴祠祭奠,而不顾大臣们对此报告之真实性的怀疑。皇上既然已经公开对洪承畴表示了哀悼,所有辽东籍官员便都不敢将洪承畴仍然活着的传闻上奏了。张怡:《谀闻续笔》第一卷,第20页;李光涛:《洪承畴》,第228—229、243—244页。?谢国桢:《党社运动》,第90页。?《贰臣传》第二卷,第15—19页。佟图赖完全赞同这一观点,也以同样内容上疏皇太极。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796页。?《清太宗实录》第五十九卷,第10页。?但太宗并未完全放弃与明朝议和的念头。1642年10月,阿巴泰准备率军入关骚扰,太宗嘱咐他说:“若明国差人来讲和,尔等可答之云:‘我皇上命我率兵征讨,敢不奉命行事。尔国果欲讲和,可与我皇上请命’。”另一方面,太宗又对阿巴泰说:“若遇流贼兵,亦对他说:‘尔等见明无道逆行,故兴师征讨。我国与尔同意,……流贼若差人来,就带他的人来。”郑克晟:《多尔衮》,第5页。?李光涛:《洪承畴》,第240页。?《清太宗实录》第五十九卷,第11页。?同上书,第12页。最初,围攻锦州的清军由多尔衮统领。但他未经太宗批准,便擅自决定各牛录每五人为一批轮流回家休整,以恢复其部队的士气和战斗力,以及无处放牧的战马的体力。太宗闻知此事后大怒。多尔衮因罪请死,太宗便将其由亲王贬为郡王,罚银1000两,夺两牛录,并于1641年5月1日将他召回盛京,留在朝廷。郑克晟:《多尔衮》,第1页。关于多尔衮原来的头衔,见郝爱礼:《亲王多尔衮》,第10页。?《清太宗实录》第五十九卷,第12页。?同上书,第12页。?《清太宗实录》第五十九卷,第12页。?同上书,第13—14页;又见《皇清开国方略》,第539—543页。?赵尔巽:《清史稿》“列传”第二十一卷,第20页。?虽然吴三桂的军队和声望都在1641年衡山附近的那次战役中被摧毁了,但他又在宁远重整旗鼓。到1644年,他手下已拥有4万正规军,七八万来自辽东的非正规军。彭孙贻:《平寇志》第十卷,第11页;又见曹凯夫:《三藩叛乱》,第13页。?锦州陷落后,张存仁曾至书吴三桂,简要叙述了清军连破数城的战绩,进而指出,“明气运已衰。”由于祖大寿是吴三桂的舅舅,吴三桂此时自然会考虑降清问题。《贰臣传》第二卷,第21页。?《贰臣传》第二卷,第17页

                      一阳,这是平衡,打破平衡就会一边倒。”“怎么不行?换格阻阴,以格控阳,人为平衡嘛。”林岳摆了一桌子的植物样本,不住地挑拣着。从地下通道出来,我们便全力寻找破解井字楼的方法,耿婆算出了整个格局体系中各盘的关键所在,但似乎又卡在了地面上这个“棺井葬屋”的格局起源上。其实,如果从整体的宏观角度来看,整个格局是由“棺井葬屋”引起的阴阳气息互流而开始的。先是有了三股阴气,而后逼迫居民体内的阳气外泄,结合阴气自棺井引入地下,以地下通道的特殊设计将其转化为病症之气,最后由八只虚灵作为神盘八神接气,将整个格局形成的气息带给那个布局者。虽然目前还并不知道,那个布局者是如何从这八只虚灵身上获取格局气息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使自身肌体新陈代谢停滞,目的便是达到延缓衰老,寻求一种另类的“长生”。眼前整个格局的布设及原理似乎很明了,但在破解方面众人却产生了争议。林岳和莫炎认为,破局的关键在于阴阳之气,他们的设想是以莫炎的纯阳灵火将三股阴气阻断,同时由林岳布设纯阴植物对局内残留的阴阳气息进行平衡,我和耿婆封堵格局局眼,并设法去除地下通道的格局效应。而我却不这么想,事实上这三座井字楼内的居民已经产生了特殊体质。他们长年累月地生活在阴气鼎盛的环境中,体内的阳气一直因阴气逼迫的原因而外泄,久而久之人体便形成了特殊的“阳猛”反应。所谓“阳猛”是指人体为了适应阴性环境而产生强烈的阳气抵御能力,如果现在将阴气阻住,即便林岳的纯阴植物能够平衡整个格局的阴阳之气,但却无法控制住那些居民体内反生出的阳气。如此一来只怕格局尚未破解,三座井字楼的居民已个个血脉尽爆而亡了。这就像深海中作业的潜水员,一旦因某些原因上浮速度过快,人们在水面上看到的便只是一具胀坏了的尸体。“格局中的阴气虽然浓重,但却不凶险,绵绵不断有如长流。”耿婆缓缓道,“正是因为这样,楼里的人才会逐渐适应,并产生‘阳猛’体质,在格局里存活下来。”“这布局的人很聪明,也很残忍。”S心寒道,“这些人不死,就能长期保证格局内阳气的供应,但如果他们企图离开或有人贸然插手,便会必死无疑。”晖儿一直在电脑前忙碌着,以她的习惯,此刻应该正在排列着逻辑线索和分析公式,幸好这个习惯只是出现在处理类似事件上,如果连平时的感情和生活都是如此,只怕要轮到我郁闷了。“为什么那些人会生病?”敲下最后一个按键后,晖儿向我问道,脸上透出隐隐的笑意。“人体自身的阳气与自然界的阴气毕竟还是无法抗衡的,阴入阳虚,从中医角度上说就是风寒入体,所以才会生病。”林岳俨然一副医师会诊的口气。“亢阳……”莫炎冰冷的表情中闪现出惊异,条件反射似的望向我和耿婆。大多难题的症结所在往往是简单至极的,可往往会在人类的惯性思维中成为盲点,如果有人点出了这个盲点,那么整个难题便可迎刃而解。此刻我和耿婆脑中亦是通明一片,莫炎所说的“亢阳”正是解决井字楼格局的方法,而指出众人思维盲点的却是晖儿。亢阳只是一种局势气脉的称呼,产生这个气脉的是“地支亢阳局”,这格局一般是用以治理阴气过盛的地域气脉,最大限度地将地域内的阳气引出,导入所处的地域内,以此来达到周围环境的阴阳平衡。既然那些人会病,就是阳虚的体现,如果说去除阴气后他们会因阳猛而死,那么留下阴气他们则会因阳虚而病。症结的原因便是那些被格局逼出的阳气,人们缺少了这部分阳气,自然就失去了平衡。现在要做的便是将人们失去的阳气引出导回。“非常感谢你们对家乡人民的帮助啊。”一个中年干部热情道,“这里一直没有条件进行修缮整治,这次可是帮了我们大忙了。”“人老了,叶落要归根,做点小事不算啥。”耿婆满脸感叹道,原本挺直的腰板此刻正佝偻着,一副老态龙钟的样子。“我母亲专程请来了建筑施工方面的设计师,为这里的楼宇改建设计方案。”我转身介绍道。“整片建筑的结构和承重我们已经过严密的测量。”S递过一份图纸,十分专业地解释道,“根据建筑本身的损旧和不足,我们的改造设计思路是……”在找出了解决办法后,我们连夜勘察了井字楼周围的地域情况,按照地支亢阳局所需的布设条件制定了下一步的行动计划。对于像井字楼这样的陈年建筑,这片区域的负责单位早就有修缮整治的想法,只是苦于难以筹措资金和居民无法安置,对于这点只需查询一下与此相关的资料网站和单位服务器便可完全知晓。S充分发挥了她在建筑设计上的特长,并根据自己常年积累的经验,在两天内便做出了一整套符合地支亢阳局的改建方案。当然,方案背后的总设计师还是耿婆。拿着从陈子浩那里得来的一千万,我们找到了这个区域的负责单位,以为家乡人民做些好事的名义提出了对井字楼的改建要求。负责此事的那位中年干部在耿婆满口乡音的诉说下不禁动容,立即与相关单位进行联络,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么的顺畅。“他们开始改造井字楼了?”高大男子微笑道,“很好,很好,你去安排一下,动用一切关系,务必保证他们行事顺畅。”莫曹恭敬地点头应承,脸上的笑容有如春风般温暖……二十八、司南图记改造工程的进行十分顺利,相关单位的行文批复手续上完全没有任何的阻挠和卡要,甚至还专门为此指派了相应的市政工程队。出于对耿婆捐资改造的尊重,整个工程的施工设计使用了我们的计划方案,而指导方面由S来负责,当地有关部门也指派了专人进行配合。S和晖儿变得异常忙碌起来,一方面S必须根据我们事先商议好的方案,将地支亢阳局的要点部分自然地结合到改建工程设计中,并监督整个工程的实施;另一方面,晖儿根据实际的工程数据进行测算,对隐含在工程设计中的地支亢阳局的效果进行实时监测。虽然地支亢阳局足以破解井字楼原本的诡异布置,但如果在改建实施时出现某些偏差,那么不单井字楼里的居民,连施工队伍甚至周围的人们也会受到牵连。如果事态变成这样,那还不如不进行改造。相对之下,我们三个大男人就悠闲多了。林岳颠颠地往返于井字楼工地和旅店之间,三天两头弄些补充体力的药膳给S和晖儿;我和耿婆隔天便去工地查看局势的变化,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至于莫炎,自改造工程一开始,便隐身了似的消失在了井字楼附近,当然,他并不是真的消失了,而是暗中监视着整个施工进程,防止布设井字楼的人阻扰破坏。当然,我们还是进行了必要的化妆,既然要在公开场合出现,那就必须注意我这个被通缉者的安全,其他人也是一样。结合到改造工程的地支亢阳局布设得并不复杂,我们将其分作了引阳、破井、护阴和回气四部分。所谓引阳,便是将原本的向阴聚气的六格钢窗替换为宽大的塑钢移窗,增大的移窗不但有效地导入了阳光,改变了屋内的光照条件,同时也替换了六格钢窗的阴数窗形,每面墙体上均出现了阳数九窗。并且,在改造中整个楼体的外墙色彩被粉刷为红色基调,以色彩在五行中对应的属性而言,红为火,为盛阳,充分聚集了四处的阳气,以抵御朝向上的阴煞冲射。所谓破井,便是要对付井字楼中的三口“冥井”,这三口“冥井”分别是底楼储物室的窨井、楼宇厨房内连通的烟道和井字楼本身形成的“棺井”。在提交设计方案时,S以空间布置和承重不足为由,底楼的储物室作为承重结构全数封死,抵消了窨井的效用;楼宇厨房内连通的烟道,因设计不合理和占用有效空间的原因被全部拆除;而井字楼的楼台上则竖起了四个颇具哥特风格的尖顶,其作用当然是以尖角火形布成的阳局来压制“棺井”。至于护阴和回气,则是考虑整体格局阴阳平衡的布设。从前两个部分的设置来看,井字楼的阴霾之气已得到有效的控制,但考虑到其间居民的特殊体质,所以不能完全消除。为了有效地利用好它们,以适当的数量来平衡整个格局的阴阳气息,方案中在三座井字楼的会集点设计了一个美化小区的喷水池。这个设计的灵感来自耿婆的建议,阴水为柔意,为护阴,可通天、润人、入地,并且定时的开启也能在阴阳不济的时辰对整个区域的气息进行平衡调节。而区域周围的绿化也做足了功夫,几排按规律种植的杉槐将这里点缀得生机盎然。其实,杉树为阳木,槐树为阴木,我和林岳正是利用这两种树木的特性,设下了这个回气布局。即便各方面的条件和效率都很理想,但作为这样的改造工程,还是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实施的。在近一个月的时间内,我们六人各司其职,几乎没有离开过井字楼区域半步。在井字楼改造工程完毕之时,还有一个关键的步序,那就是必须用丹砂在三座井字楼的十二个尖顶上“定阳”,这也是整个地支亢阳局的最后点睛之笔。距工程结束还有三天,一切都已准备就绪,可就在这时,一个人的出现令局势又变得复杂了起来。“韩笑?!”在旅店房间內见到这人时,大家都是一惊,这个有着孩子般天真笑容的家伙带来的却未必是好事。不过,此刻的韩笑应该弄不出什么花样,在他的颈部、肩窝、手腕、膝盖和脚踝处各有一个闪亮的灵火光团,满脸冷漠的莫炎正坐在他的身边,慢慢地喝着杯中的白水。“呀?韩警官大驾光临,不知所为何事啊?”林岳吊着脸,口里阴阳怪气地损道。“你小子省省吧。”我用肘部拐了他一下,低声道,“别让S觉得你在打落水狗。”“切,落水狗人人可打,咱不玩那个假斯文。”林岳哼哼着凑近韩笑,不放心地看着他身上的灵火光团。“那是九炎灵锁。”莫炎喝着白水,头也不抬地道,“专锁恶类虚灵的。”“哈哈,那就是说,这小子现在是废物一个咯?”林岳幸灾乐祸地笑道。“很抱歉,废物这个称号你还是自己留用吧。”韩笑调皮地笑道,“我只是暂时失去了自己的能力而已。”林岳脸上一沉,右手悄悄摆动着,看样子韩笑是要吃苦头了。“你先少安勿躁。”我上前轻轻搭住林岳的肩头,手下微微一紧,“莫炎,你怎么抓到他的?”“我找到了那八只虚灵的追踪信息。”莫炎放下手里的杯子,冷冷地盯着韩笑道,“而他正准备从那里离开。”那八只被莫炎做了记号的虚灵承载着井字楼格局的病症之气,它们可能出现的地方除了井字楼下的通道外,便是布局者的巢穴。韩笑既然出现在那里,恰好印证了我们之前的怀疑,这三座井字楼就是他们布设的。S表情复杂地看了韩笑一眼,却正好迎上韩笑那看似无意的一瞥,两人脸上都出现了微妙的表情变化,但很快便若无其事地各自避开了视线。“他说自己是在执行公务。”莫炎拿出一个精致的锦囊,“身上却带着这个。”锦囊中装着一块黄铜制成的方形物件,光滑可鉴的一面上用阴纹刻制着许多线条和字迹,正中微微凹下一个圆形,圆形的正中则是一个不大的孔洞。另一面只是略做了打磨,以同样的阴纹手法刻制了北斗七星的图案,而那个孔洞正透过北斗的第四星——天权。从式样和成色来看,这东西的年代必定十分久远,应该是个古物。“韩警官,你应该不是来破获什么文物走私案件吧?”我看着手中的物件,沉声道,“这城市里井字楼的受益者是谁?”“我不得不惊讶于你的敏锐。”韩笑懒散地笑了笑,“这么快就看出我破获了重大文物走私案。”韩笑越是如此镇定,我们心中的怀疑就越大,显然他没有说真话。井字楼事件眼看就要被解决,他却偏偏“碰巧”来此办案,而且还带着一块所谓的“重要文物”,如果一切真是那么巧合的话,我们生存的世界似乎显得太小了点。而且,这块东西的特征实在是太明显了……“文物走私?呵呵,窥觑司南斗盘的不正是你们吗?”将物件交给耿婆,我冲着韩笑冷道,“肯支付一千万的报酬给言家五虎,这东西对你们的价值远远不止这点。”“我不太爱看武侠小说,所以没有你这样的想象力。”韩笑依旧嘴硬道,“不过,你要说杨家七将的话,我还是知道点的。”九个灵火光团猛然一亮,韩笑的身体突地绷紧,脸上顿时闪过一片痛苦的表情,但那只是一瞬间的事情,懒散的笑容很快便又布满了他的脸庞。如果不是他额角那隐隐渗出的汗珠,我可能会怀疑莫炎是不是手下留情了。“师叔,我说过,你和师父的恩怨别算在我身上。”韩笑的声音微微有些颤抖,“我只管做事,没有知情权,就算你毁了我,也还是一无所获。”莫炎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原本握紧的双手随即松开,韩笑面部一松,喉头耸动了几下,绷紧的身体渐渐舒缓了下来。在云南时,莫炎为拷问活玉水翠的由来,生生折断了张禾的手臂,而对于韩笑他却并没有下狠手,或许应该说从面上看,并没有下狠手。其实我们心里都很清楚,就算是把韩笑的四肢全部折断,不会说的他依旧不会说。“呵呵,不说不要紧,这东西应该能告诉我们。”耿婆咧嘴一笑,掂了掂手中的司南斗盘,“暂时先在这里看着他,你们和我去另外的房间。”莫炎点了点头,起身将韩笑推入里间,其余众人随着耿婆走出了房门。战国时期的《韩非子·有度篇》中曾有这样的记载:“夫人臣之侵其主也,如地形焉,即渐以往,使人主失端,东西易面而不自知,故先王立司南以端朝夕。”这段文字是当下考古界公认最早对司南的文献记录。早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末,我国科技考古学前辈根据王充《论衡·是应篇》的这十二个字,考证认为我国古代有过名为“司南”的勺形磁性指向器,并据此设计了司南复原模型,为中国国家博物馆收藏。长期以来,司南一直被认为是中国古代科技史上的一大重要发现。在我国古代,人们发现山上的一种石头具有吸铁的神奇特性,如果将它制成长条形则能指南北,于是便称这种石头作“磁石”。于是便有能工巧匠把磁石打磨凿雕成一个勺形,磁石的南极磨成长柄,放在青铜制成的光滑如镜的底盘上,再铸上方向性的刻纹,这块底盘被称作“地盘”。当磁勺在地盘上停止转动时,勺柄指的方向就是正南,勺口指的方向就是正北,这就是大多数人所熟知的“司南”,同时也被认为是我国祖先发明的世界上最早的指示方向的仪器。依据这些记载和理论,眼前这块古朴的黄铜“司南斗盘”显然便是司南的组成部分,所缺的只不过是一支由磁石精心打磨而成的长勺而已。但我和耿婆却并不这么认为。无论从黄铜的质地还是从制作的工艺上来看,这块司南斗盘都不会是仿冒的赝品,但如果说它是从张良墓中发掘的,却又有些疑点。“我记得汉代是地盘发展演变的一个转折点,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地盘刻度变成了十二个方向。”我思索道,“这块司南斗盘的刻度却是八个方向,照此看来,它的制成年代应该早于张良所处的汉代。”“未必,司南的最早记录出现在战国时期的《韩非子·有度篇》,秦朝当政本就不长。”林岳摇头道,“从时代上来看,张良会持有改良前的司南也不为过。”“自战国到秦汉,金属制品原材料采用的是青铜,兵器和日常用品都是如此,只是配比不同,坚硬度不同。”我反驳道,“难道张良会舍本求末地去专门铸造一个黄铜的司南斗盘?是为了标新立异,还是别有天机?”“照你那意思……得,别和我说你是参照那根锥子得出的结论。”林岳眉毛一扬,“少昊之子那可是三皇五帝时代的人物,这年月也忒早了点吧。”就在我和林岳争辩不休的时候,S已经将司南斗盘的图形导入到了笔记本电脑中,通过3D立体建模的方式同比制作了一个虚拟司南斗盘。晖儿则在一旁盯着上面的各个刻度,若有所思地翻动着一本笔记,继而双手飞快地在电脑上操作着,屏幕的一侧不住地闪过一排排惊人的运算数字,正中渐渐形成了一个复杂的数学模型。“这俩小子跟乌眼鸡似的,年代啥的还要争吗?”耿婆瞥了我俩一

                      判时帕坦说:“我把法国与我个人视同一体。在这种非常时刻,应该没有人怀疑我做出了自我牺牲。”法默:《维希的政治两难》,第347页。吕留良在1666年被正式取消大清生员资格之前,他曾表示同样的个人情感困扰。他写道:现在我知道了,以节义求生难,以饥饿求死易。费席尔:《吕留良的早期》,第136页。变节行为——就像维希事件表现的那样——在道德上和法律上都是是非难辨的,因为未来政局的发展几乎永远是难解之谜。不仅要认真思考帕坦和拉瓦尔的决定是否在法律上是犯罪,而不仅仅是个错误,而且在倒霉的维希最终失败以后,历史学家就必须避免仅仅使用道德尺度、用事后诸葛亮的眼光来评价。而且,就像奥托·柯克黑默指出的许多与中国此期类似的情况一样(如在德军占领下的荷兰、挪威和比利时,那里外国入侵者和卖国者之间的关系相对说来是直截了当的),这时总会有许多脚踩两只船的情况,特别是在低级官吏之中。“比如说,为了管理百姓的日常事务而保持自己的官位,与含有认可入侵者权威意味的行为界限在哪里?那种既反映了对强权的屈从,但又并没有进一步为虎作伥,去把赤裸裸的权力奉为统治权威的形式和做法是什么?许多当代人都很希望有个答案。”柯克黑默:《政治公正》,第187页。?文秉:《甲乙事案》,第187页。?朱子素:《嘉定屠城纪略》,第203页;又见邓尔麟:《达官贵人》,第260页。?斯特鲁弗:《传统中国社会》,第13页。?魏斐德:《清朝征服江南时期的地方观念和忠君思想》,第54页;谢国桢:《南明史略》,第76—77页;文秉:《甲乙事案》,第185页。归顺者尽其所能帮助在没有伤害平民的情况下实现和平接管,因而为之自负,这个省的地方志中的《马弘良传》中就有这种好例子。湖北人马弘良在任江南池州知府以前,曾是洪承畴的幕僚。在任知府时;他尽力避免了清将于永绥调军镇压当地的反抗力量。省地方志记载,马弘良以“安抚”的办法挽救了几万人的生命。黄之隽:《江南通志》第一一七卷,第10—11页。?《江南通志》第一一四卷,第3页。上海已经投降了王世焯,他是一个前明官员,也是本城人,褚华:《沪城备考》第三卷,第2页。?宫崎市定:《明代苏松地方的士大夫和民众》,第29页。明代那些坚持正统信仰的人(如沈炼),相信君臣关系类似于天地的自然差异,这加强了对君主的忠诚。沈炼:《青霞集》第二五○卷,第8—10页。特殊的隐士忠君行为,特别是在宋代思想家对“忠”极力推崇之后的这种行为,参见莫特:《元代儒生的隐退思想》,第209—212、234—235页;罗夫·特劳泽特尔:《中国民族主义的先声——宋代的爱国主义》;张其昀:《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忠臣》,第26—27页。?如果现代的数字统计可以为凭的话,那么大致来讲,中国男子并不比其他大多数地区的男子更容易自杀。20世纪台湾的男子自杀率实际上低于美国、德国、日本和瑞典。另一方面,台湾妇女自杀率与男子大致相同,这与其他国家的情况相反,因为那些国家男子自杀率常常是女人的三到四倍(见马杰里·沃尔夫:《中国妇女与自杀》,第117页“表”)。根据这种定性的材料进行判断,有地位的中国人(像明清绅士)的自杀率在世界上肯定属于自杀率最高的社会集团。?参见黄之隽等:《江南通志》第一一七卷,第10页,第一三五卷,第17、29、30页,第一五四卷,第19、24页,第一五八卷,第21页;以及张其濬:《全椒县志》,第704页;黄宗羲:《南雷文定》第五卷,第4页。?黄之隽等:《江南通志》第一五三卷,第16页。?同上书第一五三卷,第20页。?黄之隽等:《江南通志》第一五三卷,第20页。?同上书第一五三卷,第17页。?同上书第一五四卷,第8页。?同上书第一五三卷,第17页;第一四五卷,第5页。?有个樵夫殉难的故事,见上书第一五三卷,第16页,当李自成攻占北京时,当地一个准备殉节的地方小吏,对朋友说:“吾虽布衣,独非本朝臣子乎?”见上书第一五五卷,第20页。?北京陷落时江南绅士自杀的人数,多于南京政权垮台时自杀的人数。关于后者的一些例子,见黄之隽:《江南通志》第一五三卷,第16、10—21页;第一五四卷,第3页。这时江南也有大量隐士的事迹。同上书,第一五四卷,第19页;第一五七卷,第11页;第一六三卷,第43页;第一六五卷,第45页;第一六八卷,第10、27页。?南园啸客:《平吴事略》,第114页。肖尔:《中国明代最后的朝廷》,第61—62页。对士大夫既想保护平民又担心阶级冲突的这种矛盾的深入分析,见宫崎市定:《明代苏松地方的士大夫和民众》,第27—28页。?1646年后政府要求地方官员在出现社会秩序混乱时要做出详细的调查报告。这种报告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要确定是不是出现了“激变”,因为由此就可以把忠明起义与没有政治意义的纯粹盗匪活动区别开来。例证可见《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122页。?陈邦彦在广东三角洲地区制定了一项特殊的民军条例,他要求3/5的兵士和全部军官要由外地人担任,目的在于防止当地人争夺民军职位。肖尔:《最后的朝廷》,第63页。?屈大均:《皇明四朝成仁录》第十卷,第359页。前唐王内阁大学士苏观生的广东忠明政权,起用了声名狼藉的“四姓”,这些海盗家族在广东兵部里把无辜受害的过路人的肠子悬挂起来,以作消遣。黄宗羲:《兴朝录》录二,第2页;又见肖尔,《最后的朝廷》,第27页。苏观生之传见屈大均:《皇明四朝成仁录》第九卷,第328页;彭人杰:《东莞县志》第二十八卷,第19—21页;汪宗衍:《天然和尚年谱》第六十二卷,第16—18页。晚明人推崇岳飞,在16世纪以前他还没有受到如此歌颂。见刘:《岳飞和中国忠君传统》,第295页。关于这些海盗,见庄延龄:《满洲的海战》,第278页;鲍尔弗:《英国统治之前的香港》,第460—462页。?如阎尔梅给史可法的信所指出的一样(见第七章),在16世纪和17世纪,那种惩恶除冤、见义勇为的“侠”的理想复活了。(《论语·为政》:“见义不为,非勇也。”)对武艺日益浓厚的兴趣与之相伴随。比如说,孙临(方以智的内弟)就是一个技艺高超的弓箭手和骑手,他懂得兵法,背负箭囊,身穿短袄,代替了以前长长的学士服装。彼得森:《苦果》,第85—88页。这些慷慨激昂的义士的想法与王阳明心学的泰州学派有关。反对偶像崇拜的李贽,赞美过在海战中108位战士的英雄行为,他写道:事君与交友,忠义为本。其无此德者,虽生犹死,其文华美者,终将亡佚。欧文:《中国小说的演变》,第186页。?查继佐:《国寿录》,第73页。?陈伯陶:《胜朝粤东遗民录》第一卷,第1、10—15页。?黄宗羲:《行朝录》第六卷,第2页。?麦克莫兰:《爱国者和激进派》,第145—146页。?邓尔麟:《达官贵人》,第34—35页。杨廷枢是侯峒曾的侄子。太湖的忠明武装开始用农民平均主义要求的方法来招收贫苦农民时,苏州的士大夫们就立刻指责他们是“湖寇”。见宫崎市定:《明代苏松地方的士大夫和民众》,第29—31页。?陈子龙:《陈忠裕全集》“年谱”下,第4页。?宫崎市定:《明代苏松地方的士大夫和民众》,第9页。?西村数余:《明代的奴仆》,第43页。郭松义曾经认为,尽管经历了1644—1645年农奴和佃户的起义,江南地主都不太愿意接受清廷的统治以换取对他们的支持,因为他们并没有直接面对北方那种急风暴雨般的农民大起义。他还指出,江南乡绅们低估了清军的力量,这部分地因为他们一直相信那些“文人义士”的宏论,那些人更多地把南京政权的陷落归罪于马士英的短视,而不是敌人所向披靡的力量。郭松义:《江南地主阶级与清初中央的矛盾及其发展和变化》,第122—124页。还可参见福格尔译的《顺治年间的山东》第一部,第24页;宫崎市定:《明代苏松地方的士大夫和民众》,第28页。?片冈芝子:《明末清初华北的农业经营》,第91页;森正夫:《明末社会关系的变动》,第140页。?1583年,嘉定地区大多数农民的谷税折银交纳后,棉田便不断扩大,16世纪后期蒲原(桐乡县)地区精美的丝绸纺织业的发展,也大大改变了杭州和苏州间太湖地区的乡土经济。根据石锦的看法,一种新的农民生活方式开始出现。以往,农村里的穷人(如佃农、雇农和农奴)的生活主要依靠土地的耕作和地主,特别是那些有权势的士大夫地主。穷人为地主耕作、纺织,也为地主经商。穷人既不是市场商品的提供者,也不是主要消费者。商业的作用主要是为地主的货物提供市场并满足其物质需求。然而,那种新的农民生活方式却表现为村民对市场经济的直接参与。他们的生产活动不再受地主的垄断。他们开始极力追求利润以改善生活。他们的家庭生产品,成为市场货物不可缺少的来源。与此同时,他们家庭收入的来源,从完全依靠农业和地主转变为既依靠地主又依靠家庭副业。这种转变表明,农民对地主和农业的经济独立性逐渐出现了。石锦:《1368—1840年太湖地区的小农经济和农村社会》第五章,第1页;又见第四章,第16页;第六章,第2—3页。晚明棉田和烟田的扩大(在1639年吸烟是被禁止的,1640年首都一个文人的家仆因为违犯禁令被处死),见谢国桢:《明代社会经济史料全编》,第47、66—67页。?傅衣凌:《明代江南市民经济初探》,第63—65页。傅衣凌发现了一些湖州地区拥有10万棵桑树的大地主的材料。这些桑田约20亩一块,其时约在万历朝。每块桑田需要三个人长年照管,每年总消费为八两银子。现存的合同中有桑叶必须出卖的规定,就是说这里的劳动力自己并不养蚕。傅衣凌:《明清农村社会经济》,第69—71页。16世纪晚期,在因为城市高工资以及雇佣诱惑导致的农村自由劳动力的缺乏与乡绅地主对男奴耕作和女奴纺织的日益依赖之间,显然存在着联系。石锦:《太湖小农经济》第二章,第9—12页。农业中的这种变化对租佃关系的影响,见贝蒂:《中国的土地和宗族》,第14页。?小山正明:《明末清初的大地主所有制》第一部分,第5—9页;古岛和雄:《明末长江三角洲的地主经营》,第15—20页。在明代,江南因建立了良好的灌溉系统而特别著名。供他们使用的水车和渠道,需要高昂的费用来修建和维护。就像晚明时期的当地一份材料指出的那样,越是远离灌溉费用便宜的河岸,越容易发现富户的大田庄。傅衣凌:《明清时代商人及商业资本》,第15页。不过需要指出的是,明代初期,中等富裕的地主和土地所有者好像拥有了沿大多数河流和圩地一带的土地。圩是他们做当地粮长时加以维修的。滨岛敦俊:《业食佃力考》,第118—125页;小山正明:《明代的粮长——以明前期江南三角洲地区为中心》,第26—27页。17世纪的人们可能过高地估计了土地占有的规模。大多数大土地所有者拥有大约2000亩可耕土地。在每个县里,拥有500亩或更多土地的人加在一起可占有25%以上的可耕地,他们占人口的很小一部分,每县大约有500户。黄仁宇:《16世纪中国明朝的税收和政府财政》,第158页;贝蒂:《中国的土地与宗族》,第13页;默克:《祝允明和苏州的文化贡献》,第24页。?一个最为普遍的逃避交税的办法,是使纳税田亩数与实际田亩数不相一致。一旦土地易手,大胆的买主就会改变那些需要征税的土地的亩数。如果卖主是强硬的一方,他就会把大部分税收义务转嫁到卖出的土地上去,这样没有出卖的土地就会只征很轻的赋税。贝蒂:《中国的土地与宗族》,第64页。?在交纳给帝国的谷物总数中(每年平均400万石),南直隶省占(180万石)45%。在那里,苏州所交(79万石)占总数的17%;松江(23万石)占总数的6%。因此,就谷税负担而言,苏州和松江二地几乎占整个国家用这种形式交纳的赋税的23%,或者说近1/4。这种异常沉重的负担由于使用银两折算而得以减轻了。1436年以后,谷税部分地改成了银两支付。实际上,从整个帝国来看,有14%的谷税是用银子支付的。在苏松地区,37%的赋税——比其他地区高得多的比例——是折合成银两支付的,根据谷物交换的比率计算成现钱每石0.25两纯银。因为那个时候实际的市场谷物价格要大大高于这个价格,因此苏松地区土地所有者的真正赋税负担是比较轻的。在16世纪部分地由于大量白银从日本和新西班牙输入,货币紧缩,支付谷物的比率直线上升,这样实际上要花整整一两白银才能支付一石谷物的税钱。黄仁宇:《明朝的大运河》,第72—78页。?谷口菊雄:《明末农民起义》,第60页。供职和退休的官员被免除徭役,就像那些买到或获得国子监生身份者那样。一般说来,免丁役和免地税不可以互换。但实际上常常有人这样做。黄仁宇:《明朝的财政》,第123页。?梁方仲:《明代“十段锦”赋税制度》,第272页;又见滨岛敦俊:《明代江南三角洲的水利控制组织》,第74—77页;《关于江南圩田的若干考察》,第118—119页。?傅衣凌:《明清时代商人及商业资本》,第16页;许大龄:《试论明后期的东林党人》,第3—4页;顾琳和周锡瑞:《从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日本对中国农村社会变迁的学术研究》,第404页。在太湖地区,那些土地被乡绅兼并了的土地所有者们,往往迁往江南那些当时迅速兴起的新城市中心。有许多关于这些家庭迁往城市、参与商业活动的事例。如果他们的商业活动成功了,他们就会在故里购买产业,极力恢复他们的农村根基。关于这种迁徙和投资形式的事例,见石锦:《1368—1840年太湖地区的小农经济和农村社会》第三章;关于松江地区乡绅土地兼并的事例,见郑昌淦:《明末至清代前期的封建租佃关系》,第165页。乡绅家族利用其地位侵占土地的方式,见佐伯有一:《明末的董氏之变——兼论“奴变”性质》,第39—40页。有一些理由使我们相信:16世纪末南京附近地区住在外面的地主的急剧增多,是因为一条鞭法改革的实行,它把徭役折银支付,附加在现有土地税上面。这可能会减轻当地土地所有者的负担,并且刺激他们对土地的需求。贝蒂:《中国的土地与宗族》,第12—13页;约瑟夫·P·麦克德谟特:《明末太湖流域的奴隶》,第77—78页。?小山正明:《明代的粮长——以明前期江南三角洲地区为中心》,第25—32、38—40、56页。“乡绅”一词最早出现在1588年的《明实录》中。它指那些在职的和已经退休的官吏。那些获得了科举功名但还没有做官的人,一般叫做“士人”或“士子”。森正夫:《明代的乡绅》,第35、47页;重田德:《乡绅的历史性格——乡绅观念的系谱》,第85页;酒井忠夫:《儒教和大众教育书籍》,第351页;滨岛敦俊:《明代江南三角洲的水利控制组织》,第76—77页。这样在16世纪的后半期,我们看到那些老的当地地主被新的“乡绅”所取代,这些乡绅是可以利用他们“缙绅”和“衣冠”的地位贱买土地、逃避赋税、役使地位较低者的“宦室”

                      是要搞肯听他话的“国会”和“宪法”。这个“国会”就是他想出来的花样——“政治会议”,“宪法”则是后来的《中华民国约法》。在将国会解散后,袁总统意犹未尽,下令将地方议会也一并解散。对于这条命令,各省的都督,尤其是那些军人出身的都督,都高高兴兴、漂漂亮亮地把活给干完了,毕竟谁也不想受到议会的限制。袁大总统在炒掉国会议员们的同时,也有人炒他的鱿鱼。“名流内阁”的总理熊希龄和司法总长梁启超二位同志辞职了。这两个来自进步党的人虽然协助袁大总统干掉了国民党,但他们也有底线——维护共和体制。两人眼见无力阻挡老袁与共和渐行渐远的脚步,同时也出于害怕被老袁拖下独裁专制的浑水一起完蛋的担心,于是先后向袁世凯提出辞职。“熊凤凰”熊希龄先提出辞职,态度十分坚决。袁大总统再三热切挽留,最后见自己使起来很爽的这把枪去意已决,也只好放“凤”归山。湖南才子“熊凤凰”拜相还不到半年,除了给老袁当枪使,基本上什么事都没干成。受此挫折后,熊希龄也就绝意仕途,转而从事慈善和教育事业去也。这倒是他擅长的领域,他最终成为民国著名教育家和慈善家。熊希龄刚辞职,梁启超也向袁总统提出辞职:“我身体状况不佳,实在是干不动了,请允许我告老归田。”袁大总统照例热切挽留,他对梁启超说:“你也是老同志了,还是应该为建设新民国实现现代化出一份力啊。这样吧,考虑到你的身体,你就在‘全国币制局’挂个总裁的职务吧,帮忙出出主意。”梁启超不好意思拒绝,只好答应。打发了熊希龄和梁启超之后,袁大总统把内阁改为政事堂,并请来老兄弟徐世昌坐镇。其职务是几位著名的美国政界女性——奥尔布赖特、克林顿的老婆希拉里干过的。对,就是国务卿。这个政事堂设于总统府,是总统府的下属办事机构。至于国务卿徐世昌先生的工作职责,主要是准确领会和贯彻落实领导——袁大总统的意图,搞好上传下达,兼顾起草重要文件,提出具体建议,为领导做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本是用来制衡大总统的内阁,居然成了总统府的一个下属机构,袁大总统可真是啥都敢想啥都敢干。在袁大总统的大刀阔斧之下,民国初年的共和民主气象几乎一扫而空。不过在袁大总统砍下的这几刀几斧中,最拉风、最帅气的应该是那个为他自己量身定做的《修正大总统选举法》。帅在何处呢?其一,大总统的任期一任十年,长得过分且不说,还可连任,而且连任几次也无规定,几乎可以理解为终身制。其二,现任大总统有权推荐下一任总统候选人,只需把候选人的名字用嘉禾金简封着,密储于大总统府的金匮石室中,等大总统死了,再去开启。袁世凯搞的这套东西,其实就是雍正皇帝搞过的秘密建储。只是如此一来,袁大总统的总统之位是传妻还是传子,谁知道?难道袁大总统想搞世袭制?至此,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事实上,袁世凯都已经成为中华民国的终身制元首。削兵权通过一系列被后人疯狂诟病的行动,袁大总统终于成功地解决了个人的前途问题,实权大为增长。搞定了政治架构,袁大总统总算有空腾出手来解决另外一个问题:收军权。在中国历史上,共同创业的猛人们大都逃不过这个结局: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只不过有的人心黑,不把人命当回事,像朱元璋,把一起创业的兄弟们杀了了事。而有的人仁厚,像赵匡胤,用谈判解决问题,杯酒释兵权,在饭桌上软硬兼施,温柔地削掉创业元老们的兵权。结果这些人还能回家做富翁,安享晚年。好在袁大总统打算向赵匡胤学习,因此袁大总统的两位金牌打手——段祺瑞、冯国璋同志不必太紧张。袁总统第一个要收拾的目标是段祺瑞。因为他发现段祺瑞近年来实力猛长,隐隐有些不受控制。这几年,虽然内阁的新陈代谢很快,但段祺瑞的陆军总长位置始终不动如山。权欲就此在段祺瑞心中猛烈地膨胀。拉帮结派不说,军官的提升或降黜也往往由他擅自决定,所提拔的人又多是他的门生和部属,如徐树铮、靳云鹏、傅良佐等,再也不征求老大哥袁世凯的意见。虽然袁大总统感受到了来自段祺瑞的强力威胁,但一时半会儿也琢磨不出什么好办法。如果粗暴地将段祺瑞的陆军总长一职撸下来,那会对不住老兄弟。如果更加粗暴地对段祺瑞的军队直接下手,那更对不起老兄弟。此时,一个日本顾问站了出来。解释一句,晚清民国时期流行“以日本为师,向日本学习”,因此有许多稍有本事的日本人都来中国淘金了。此人叫坂西利八郎,他给袁大总统出了一个主意:“大总统,你可以成立一个叫‘陆海军统帅办事处’的机构,功能类似军机处,地位同政事堂,一文一武,比翼双飞。如此一来,大总统可以光明正大地一统陆军、海军、参谋三部军权。这样的话,陆军部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到时就可以把段祺瑞安排到办事处当办事员,从武将变成文官,间接地削去所有军权。”袁世凯觉得这个主意很好,当即付诸行动,并给了出主意的坂西利八郎先生相当的权力参与其中。这个日本人就此粉墨登场。袁世凯这次可看走眼了。坂西利八郎先生的真正身份是日本间谍,而且是日本驻中国的间谍头子。坂西利八郎本人可能没有什么名气,但他徒弟土肥原贤二的名字可是大名鼎鼎。这师徒二人策划了不少惊天大案,后面会细讲。反日斗士袁世凯同志不仅没能识破其真实面目,还以汉武帝时去西域扶贫的班超为原型,给这个家伙起了一个高尚的中国名——“班志超”。虽说袁世凯被日本人耍了一回,但好在陆海军统帅办事处顺利地在1914年6月成立了。接下来,袁总统把段祺瑞从湖北召回来,给他另找了一个位置:陆海军统帅办事处的办事员。办事员听起来是寒酸了些,其实政治地位还是挺高的,大概相当于清朝的军机大臣。为了不让段祺瑞太过失落,袁总统把一度“退隐”的王士珍也召回来做了常务办事员,相当于领班军机大臣。袁老大的难处和良苦用心,段祺瑞可没心情去领悟。他极其不爽老大的削权行为,他要用非暴力不合作来表达愤怒——不去办事处上班,就宅在家里,情绪不好的时候骂袁老大发牢骚,情绪好的时候就下围棋。据说就是这段时间,段办事员的围棋水准噌噌地猛涨。由此看来,老大不是那么好当的。把威胁最大的段祺瑞拿下后,袁世凯开始想办法解决各省都督。军民分治袁大总统和他的顾问团队经过深刻思考,多方查找,终于找到了不错的解决方案。袁世凯先是下令各省另设一个民政长(省长),后又把都督改为督军(省军区司令)。督军只能分管军事,不能兼任地方政府职务,也不能介入地方事务,彻底失去了行政权。所谓行政权,无非是管人、管钱、管物,谁控制了这三项以及军队,谁就有了造反的实力。但是,照袁大总统现在的搞法,有心造反的人可得好好盘算一下成功率了。总之,那些都督们的实权大为缩水。袁世凯的这个做法,说白了就是军民分治,军警不得干预政治。估计这是由于袁世凯自己玩多了军人干政,在见识到了军人干政的巨大破坏力之后,特别害怕手下的都督们也有样学样,对付他袁大总统,所以不得不提前把这种可能性消灭在萌芽之中。但袁大总统的这一做法引起了新的麻烦,因为他的北洋军核心将领大都在这支权力大幅缩水的大军之中,如老兄弟冯国璋就从江苏都督变成了江苏督军。虽然从长远来看,军民分治的决定于国于民都有利,是一件大好事,但前提是那些手握枪杆子的军官们必须为此做出一些牺牲——让出手中的权力,舍弃眼前的利益。放弃眼前的利益换取将来更长远的利益,这种抉择往往是极为痛苦的。因为大部分人都宁可抱着手上的那点家当等死,也不肯为前方的那张大饼去奋斗。毕竟眼前利益是大家都能看得见甚至摸得着的,而长远的利益却是看不见也摸不着的。因此,那些时刻盯着自己的利益得失,舍生取义、心怀天下只是偶尔想想的北洋军军官,尤其是以冯国璋为代表的众督军,心中开始对袁老大生出怨愤。当这些怨愤累积到一定程度,就会在关键时刻爆发。不过袁世凯顾不了这么多,能削掉军权就行。接下来,袁世凯从“模范团”之中挑选了一些“团员”充实到地方各省,做各督军的副官或掌实权的高级军官,制衡称霸地方的督军。打一个不恰当的比方,这些“团员”的角色定位有点像后来国共两党的党代表或政委。简单解释一下模范团的由来。模范团本质上就是一个军官培训班,核心培训内容是思想教育,是太子爷袁克定同志的杰作,本意是帮助老爹巩固军权。走完这两步,事情还没有完,因为袁大总统还有一个方式简单粗暴但效果良好的狠招要使。袁总统设置了一个“慈善”机构“养老院”——将军府,用来安置“二次革命”结束后从全国各地被撤职的那些令他不放心的都督。从割据一方的土霸王变成“将军府”里毫无实权的顾问,没有人不觉得失落。名气很大的云南都督蔡锷也不例外,只能靠遛弯散散心中的郁闷。只是没想到这一遛就遛到了八大胡同,在那里遇到了红颜知己小凤仙,留下一段传奇……这一番连削带打后,袁总统才算罢手。第十三章“诈尸”前的宁静

                      “二十一条”

                      民国三年结束的时候,袁世凯终于把权力都集中在了自己手中,好在他没有继续征服地球的欲望,就此罢手。这对黎民百姓来讲,是一个好消息。已过去的民国三年以及接下来的民国四年,虽局部未靖,但大局已定。所以稳定压倒一切,和谐成为主流,老百姓终于过上了有点小幸福的日子。袁大总统也很幸福。一来因为政府有钱了——政局平稳、中央集权,主要地区经济得以恢复,中央财政收支近乎平衡。袁世凯遂趁机统一币制,全国统一使用印制了他那个大脑袋头像的银元作为法定货币,这就是传说中的“袁大头”。二来在国力有限的情况下,袁世凯维护了国家领土完整——在他红枣加大棒的恩威并施下,俄国策动面积高达一百七十万平方公里的“大蒙古国”(外蒙古)独立的阴谋破产了。但袁大总统没能幸福太久,因为一场灾难即将降临。国内相对太平下来之际,国际上又出事了。1914年下半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同盟国与协约国互殴。德国、奥匈帝国、土耳其、保加利亚属同盟国,英国、法国、俄国和意大利属协约国。袁世凯本来想趁德国和奥匈帝国在欧洲被群殴的良机,主动加入协约国对德、奥宣战,混个战胜国,凭此收回德国从清政府手中租借过去的山东胶州湾,并终止两国相应的《辛丑条约》赔款。但这个想法被无良的日本人破坏了。一来日本早就看中了德国人霸占的胶州湾,不可能让中国顺利收回。二来一旦中国成为战胜国,跟其他协约国打成一片,就会影响日本对中国的控制力。因此,日本人不惜以动武为威胁,迫使袁世凯宣布中立。日本不允许中国加入协约国,自己倒是迫不及待地加入了协约国,还给袁世凯送去一句话:“别不服,我和英国在十多年前签过‘日英同盟条约’,有很好的借口参战。你把山东省黄河以南地区划出来当战区,我要和德国打架!”话音一落,日本也不等袁世凯回话,直接就在山东龙口登陆,和德国打了起来。之前说过胶州湾是德国的租借地。按照清政府和德国之前签下的条约,这一地区属于德国管理,北洋势力无法触及。所以袁大总统此时只好忍气吞声地宣布:“山东半岛潍县以东地区为日德交战区,以西为中立区,以南必须由中国管理。”实力决定一切。日本根本不正眼看中华民国政府:战场瞬息万变,哪顾得上你袁世凯划下的框框道道,必须全部由我管理。此时,英国人也出手了,英海军在山东崂山湾登陆,英日联合起来在中国的土地上痛揍德国人。接下来,袁大总统派出中国驻日大使陆宗舆向日本抗议,要求日军撤退。日本本就是冲着山东来的,哪能理会陆宗舆的抗议,一句话就把陆宗舆顶了回去:“我和德国打架,抢的是德国的地盘,接收的是德国的资产,和你中国有什么关系?”随后,日本人直接武力西犯,占领胶济铁路,占领济南火车站。中华民国北京政府也不含糊:抗议!我们抗议!我们强烈抗议!没等抗议结束,德国人已经被搞定,日本人随即找上门来。1915年1月18日,这是一个寒冷的冬日。袁世凯在中南海接见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一通没营养的寒暄过后,日置益递给袁世凯一份文件:“我们拟了个‘二十一条’,你看看,先不要告诉别人,这是咱们两家的事。”一眼扫过后,袁世凯腾的一下站起,脸色涨红,双眼死死地盯着日本人:“你们这是什么意思?”日置益不慌不忙地说:“大总统,切勿动气,此事你可先考虑几天,不过还请保守秘密!”随后施施然而退。趁袁世凯生气的间隙,让我们看一眼这份后来让袁世凯被骂得体无完肤的“二十一条”。“二十一条”共五项二十一款,归纳起来其核心内容大概是这样的:一、把山东变成日本的势力范围。二、在东北一部和内蒙古东部共计约九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日本具有优先于其他列强的地位——如优先向中国人购地、租地,并延长旅顺、大连租期至九十九年。三、中日平分汉冶萍公司主权。四、中国所有沿海港湾、岛屿都不能租借或让给他国。五、中华民国中央政府必须聘请日本人做顾问,中日合办警察,许多涉及外交、内政、军事的事情都要跟日本人商量了算。一句话,让中国降格成为日本的附属国。要搞清楚日本人为何突然提出如此变态的“二十一条”,还得从孙中山和同盟会过去的好朋友黑龙会讲起。黑龙会,军国主义组织,极度右倾分子的大本营,这一时期的会首是孙中山的朋友内田良平。至于黑龙会的计划,简单说来就是,在所谓的“亚洲最优秀的种族”大和民族的带领下,建立“大东亚共荣圈”,以对抗白种人,争夺世界霸权。而吃掉中国黑龙江流域,进而吃掉整个中国,正是内田良平计划中的关键一环。而现在,正是实施这一计划的最好时机。在1909年开始之后的十年间,美国一直玩中立,而英、德、法、俄都在一个叫做“巴尔干半岛”的神奇地方较劲。此岛地处欧、亚、非三大洲的汇合处,既控制着地中海和黑海的门户,也控制着通往印度洋的航路。不仅战略地位十分重要,自然资源也极为丰富,而且岛上的国家和民族还有喜欢内斗的传统。因此,这么一处便于鱼肉的利益之所,实乃列强的必争之地,十足就是一个火药桶。果不其然,一个巴尔干半岛对面的摩洛哥问题就差点引发第一次世界大战,巴尔干半岛上的萨拉热窝那一枪终于引发第一次世界大战,巴尔干火药桶烧得欧洲人完全顾不上中国。尤其是俄国,不仅面临德国的全力进攻,还要镇压让沙皇头疼的列宁领导的革命。如此看来,只要挤开美国,日本就有机会成为左右中国政局的唯一强国。所以内田良平一年前就开始筹划此事,他写了一份叫做“黑龙会备忘录”的计划,并递交到了内阁总理大隈重信手中。大隈重信很欣赏这份计划,于是便拿过来做了润色,结果就成了袁世凯看到的“二十一条”。袁世凯十分生气:“混蛋加三级!简直似以朝鲜视我!”他没想到自己的运气这么不好,居然摊上了如此变态的日本人,如此变态的不平等条约。必输结局日置益一走,袁世凯就开始想办法。袁世凯深知中日实力差距,作为一名务实的政客而不是意气用事的赌徒,他决定开会解决问题,他想看看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能否拿出什么好办法。1915年1月18日夜,中南海内的大总统府灯火通明,袁世凯、徐世昌、段祺瑞、梁士诒以及一众外交部的核心领导正在开会讨论如何解决日本人提出的“二十一条”。会议上,众人首先以“国力不足”的理由否定了武力解决问题的可能性,而后商讨了整整一夜,才研究出了一个万般无奈的办法:谈判。但是,谈判桌

                      ,等到大伙都笑得没力气了,才长叹一声:“危险啊,危险!”“哦?”齐威王挥挥手,让大伙止住笑,“你说说,有什么危险?”“秦国、楚国虎视眈眈,而您丝毫不在乎,这是第一个危险;大兴土木,修建亭台楼阁,把雪宫(齐宣王的离宫)搞得富丽堂皇,浪费民力物力,这是第二个危险;花天酒地,夜以继日,淫乐充斥后宫,这是第三个危险;贤臣逃匿山林,奸佞侍奉左右,听不到真知灼见,这是第四个危险。”钟离春侃侃而谈,齐宣王神色由晴转阴,看她的眼神由戏谑变为尊重。待她把话说完,齐宣王诚恳地说:“您说得太好了,有如暮鼓晨钟,让人警醒。寡人如果还能有点进步,皆拜你所赐。”于是下令停止修建高台,撤去女乐,从此专心治国,励精图治,齐国的国势由此蒸蒸日上,甚至超越了齐威王时期。而钟离春果然也成为了齐国的王后。无盐女的故事,是一个非典型的中国式童话,它不是丑小鸭的故事,也不是灰姑娘的故事,而是丑小鸭加灰姑娘的故事。在中国历史上,这个故事流传很广,尤其是在民间,很多人认为是真实发生的事情。本书在此不予判断其真实性,因为在很多时候,所谓真实的历史,也不过是人们以为它真实罢了。王道与霸道钟离春提到的雪宫,在《孟子》中也有记载。有一次,齐宣王在雪宫接见孟轲,突然问了一句:“老先生觉得这个地方怎么样?”“好极了。”孟轲饶有兴致地东看西看,对宫中的每一样东西都觉得很新鲜。齐宣王又问:“古代的圣贤也有这种快乐吗?”“当然有了。”孟轲说,“作为一国之君,有这点快乐算什么?但前提是要将这种快乐和百姓们共享。”他趁机奉劝齐宣王,“君王以百姓的快乐为自己的快乐,百姓也会以君王的快乐为自己的快乐;君王以百姓的忧愁为自己的忧愁,百姓也会以君王的忧愁为自己的忧愁。君王和百姓同忧同乐,同心同德,那就可以使天下人归服了。”齐宣王一听,很感兴趣,于是又问道:“齐桓公、晋文公称霸的故事,您可以讲给我听听吗?”“这个嘛……孔夫子的学生们都没有讲过他们的事迹,所以我也没有听过。说白了,‘霸道’那玩意我不懂。您如果一定要我说,我就说说‘王道’吧!”齐宣王说:“好。”“我听人说,有一次您坐在殿上,看到有人牵着牛从殿下走过,准备杀了它去祭钟。您看它哆嗦可怜的样子,毫无罪过,却要被宰杀,实在是于心不忍,于是命人放了它,改用一只羊代替。有这回事儿吗?”“有。”“可是百姓们听说之后,都以为您这是吝啬,是吧?”齐宣王无奈地笑笑,说:“确实如此。他们也不想想,齐国虽然不富,我也不至于吝啬到一头牛都舍不得啊!我就是不忍心看它那可怜的样子,才用羊替代它的。”孟轲朝齐宣王作了一揖,说:“您这种不忍心,就是王道的基础。”齐宣王脸红了一下。孟轲又问:“那您有没有想过,羊其实也很可怜呢?”齐宣王说:“哎哟,这个我还真没想过。您这么一说,我倒是能理解百姓们为什么说我吝啬了。牛和羊一样可怜,我却只怜惜牛而不怜惜羊,这不是让人误会嘛!”孟轲说:“您别在意百姓的误解。您这种不忍心正是仁爱为怀,并不虚伪——您亲眼看到了那只牛,却没有看到羊。君子对于飞禽走兽,看到它们活着,便不忍心看到他们死去;听到它们悲鸣,便不忍吃他们的肉。所以,君子远庖厨,就是这个道理。”齐宣王很高兴:“这事我自个儿琢磨很久了,一直想不出个所以然来,经您这么一说,我心里便豁然开朗了。但我这种心理和王道有什么关系呢?”“假如有一个人说,‘我能够举起三千斤的重物,却拿不起一根羽毛’,您相信吗?”“不信。”“那么,您的好心足以使禽兽沾光,却不能让百姓得到好处,这是为什么呢?一根羽毛都拿不起,只有一个原因,不肯用力罢了。您不实行王道,不是不懂王道,只是不肯去尝试。”“您的意思是,将我的仁爱之心用到百姓身上,就是王道?”“没错。尊重善待自家的长辈,推广到尊重善待别人家的长辈;爱护自己的儿女,推广到爱护别人的儿女。以此类推,施行仁政,治理天下就像在手心运转东西那样简单。”孟轲说着,做了一个手势,就像有个球在他的手心转动。齐宣王连连点头,又问:“具体来说,如何实行仁政,您能给我说说吗?”孟轲说:“从前周文王治理天下,对农民的税率是九分抽一,对做官的人给予世袭的俸禄,在关口和市场上只稽查不征税,任何人都可以到湖泊捕鱼,罪犯的刑罚只有本人承受,不牵累妻室儿女。对于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给予特别的照顾,让他们感受社会的温暖。这就是仁政。”齐宣王击掌赞叹:“这话说得真好。”孟轲紧紧抓住:“好的话,您为什么不马上实施呢?”齐宣王老实说:“我有个毛病,我贪财。”(寡人有疾,寡人好货)孟轲说:“这不是问题。从前,公刘也爱财,《诗经》上不是有那么一句吗——‘乃积乃仓,乃裹糇粮。于橐于囊,思辑用光。弓矢斯张,干戈戚扬,爰方启行。’家中有余粮,行者有干粮,才能率领军队打胜仗。您如果喜爱钱财,能够惠及百姓,和王道一点也不矛盾啊!”公刘是周朝的先祖,以善事农耕而闻名。这句诗翻译成现代文,意思是:粮食真多,装满了粮仓;还有干粮,装满了行囊。大伙儿团结一心,弯弓搭箭,持戈挺矛,浩浩荡荡向前进。齐宣王又说:“那还是不行,我还有个毛病,我好色。”(寡人有疾,寡人好色)“瞧您说的!”孟轲说,“从前周太王也喜欢女人,经常一大早就带着他的妃子,骑马跑到岐山之下。可那个时候,没有找不到丈夫的老姑娘,也没有找不到老婆的单身汉。您喜欢女人有什么了不起呢?跟百姓一道喜欢就行了。”说句题外话,有些官员就不这样想,他自己可以有很多女人,却要求百姓过着清心寡欲的日子,唉……在孟轲的思想中,统治者与百姓的理想关系,就是一种推己及人的关系。统治者想干什么都好,但是不能只许州官放火,不让百姓点灯。你能干的,百姓也有权利干,这样就真是环球同此炎凉,天下太平了。有一次,孟轲问齐宣王:“听说您很爱好音乐,有这回事吗?”齐宣王颇为不好意思:“我并不是爱好高雅的古典音乐,只是爱好一般的流行音乐罢了。”孟轲说:“只要是音乐就行了,古典音乐和流行音乐也没什么区别。”齐宣王说:“愿闻其详。”孟轲便问道:“一个人单独欣赏音乐很快乐,跟别人一起欣赏音乐也很快乐。相比之下,哪一种更快乐?”(独乐乐,与人乐乐,孰乐?)齐宣王说:“跟别人一起更快乐。”孟轲问:“那么,与少数人一起欣赏音乐更快乐,还是与多数人一起欣赏音乐更快乐呢?”齐宣王说:“当然是跟多数人一起更快乐。”“假如您在这儿奏乐,百姓们听到了,都觉得头疼,愁眉苦脸地说,‘大王这么爱好音乐,为什么会使我们过得这么苦呢?’假如您外出打猎,百姓们看到了,都觉得头痛,愁眉苦脸地说,‘大王这么爱好打猎,为什么会使我们过得这么苦呢?’没有别的原因,就是因为您只图自己快乐,而不与百姓同享。“假如您在这儿奏乐,百姓们听到了,都眉开眼笑地互相转告,‘大王身体很健康吧,要不怎么能够奏乐呢?’假如您外出打猎,百姓们看到了,都很开心地说,‘大王身体很健康吧,要不怎么能够打猎呢?’这也没有别的原因,就是因为您能够与百姓同享快乐。“所以说,您听什么音乐不重要,重要的是与民同乐。”齐宣王听了,连连点头称善。孟轲在齐国的时候,给了齐宣王不少有益的教诲。他知识渊博,循循善诱,总能把深奥的道理讲得很浅显。即便是批评,也能批评得很有水平。有一次孟轲对齐宣王说:“有一个人要去楚国出差,将老婆儿女托付给朋友照顾。等他回来,发现老婆儿女都在挨饿受冻。对待这样的朋友,该怎么办呢?”齐宣王说:“绝交。”“长官如果不能管理他的下级,该怎么办呢?”“撤职!”“回答得太好了!”孟轲说,“如果一个国君没有把国家治理好,那又该怎么办呢?”齐宣王支吾了一阵,左右张望,赶紧把话题引到别处去(王顾左右而言他)。孟轲就是用这种方式告诉齐宣王,一个单位搞不好,领导要负责任;一个国家搞不好,君王要负责任。但是后世有很多人就不明白这个道理,总是喜欢替领导人开脱——国家出问题了,不追究领导的责任,反而怪下面的人没搞好,甚至责怪有人搞阴谋诡计。齐宣王伐燕回过头来说燕国的事。子之南面称王后,燕国的形势一直不怎么稳定。公元前314年,太子平和将军市被合谋讨伐子之。消息传到齐国,齐宣王意识到这是一个控制燕国的好机会,派人给太子平传话:“寡人听说太子准备起事讨伐乱臣贼子,重振国纲,扶正君臣大义,十分感动。齐国虽小,没有能力解决燕国的问题,但是寡人愿意随时听候太子差遣。”所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齐宣王心里打什么主意,路人皆知。然而太子平收到齐宣王的承诺,就像吃了一颗定心丸,马上聚集党羽,发动起义,并命市被率众进攻王宫。不料子之早就得到情报(连齐宣王都知道的事,他岂能不知?),在宫中层层布防,严阵以待。市被攻打了半天,连宫墙都没能靠近。造反这种事情,最关键是发动群众。市被攻打王宫的同时,太子平的党羽正在挨家挨户发动大伙“支持太子,铲除乱党”。然而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不是谁苦大仇深就支持谁,而是谁占上风就支持谁。眼看市被的人马越打越少,而子之的援军又源源不断地赶来,蓟城的百姓终于作出了自己的选择。他们纷纷拿起武器,赶到王宫去救援子之。市被的脑瓜子很好使,一看大势已去,立刻拔出宝剑,大呼一声“跟我来”,带着残部就向百姓冲去。百姓毕竟是乌合之众,一看市被这副气势汹汹的样子,都禁不住向后退,有的人已经悄悄扔掉棍子,准备溜回家。戏剧性的一幕突然发生,市被冲到百姓阵中,不杀也不砍,脚步也不停,声嘶力竭地喊道:“太子作乱,人人得而诛之!父老兄弟们,跟我去杀太子!”百姓们愣住了,有几个人情不自禁地跟着喊起来:“杀太子,杀太子!”这声音被迅速扩大,于是数千人一起喊:“杀太子,人人得而诛之!”跟在市被身后,朝着太子府进发。在路上,他们遇到太子党羽的阻截,双方发生战斗。一番血肉横飞之后,有人突然想到家里的老婆小孩需要保护,有人则想着可以趁火打劫,把隔壁李老汉家的铺子给抢了,还有人就是李老汉……厮杀的对象开始模糊起来,仿佛前后左右都是敌人。混乱中,市被被人一棒子打倒,还没来得及站起来,又被无数双脚踏过。他拼命护住头,绝望地大叫,声音却越来越微弱,最后有个好心人往他背上插了一刀,结束了他的痛苦。数天之后,当子之的人勉强恢复蓟城的秩序时,已经有数万人死于这场闹剧。侥幸活着的人,也赶紧收拾行李,逃到别处去避难。城内只剩一片断壁残垣,以及无数孤魂野鬼——这其中就有太子平。燕国的内乱,对于齐宣王来说,无疑是一个助其称霸的好题材。就连孟轲这种成天把王道挂在嘴上的人,也掩饰不住兴奋,向齐宣王进言:“现在讨伐燕国,可以建立周文王、周武王的功勋,机不可失,时不再来!”齐宣王早有准备,命令匡章为大将,尽起“五都之兵”,并号召北方少数民族部落也出兵,向燕国发动了全面进攻。当然,打的旗号是惩治乱党,为太子平报仇。前面说过,进入战国时代以来,中原各国纷纷在战略要地设郡。唯独齐国别具一格,始终没有设郡,但是设有“都”。除国都临淄之外,还有高唐、平陆等四都,合称五都。每个都均驻有经过考选和严格训练的常备兵,也就是“持戟之士”。五都之兵尽出,则齐军的主力部队全部出动,再加上少数民族部队,声势十分浩大。实际上,齐宣王根本用不着如此兴师动众。燕国经历过蓟城之乱后,人心离散,兵无斗志。齐军所到之处,燕人纷纷打开城门投降,不到五十天,匡章便占领了蓟城。子之和燕王哙“皆死”——至于是何种死法,则不得而知了。也许是胜利来得太容易,齐军占领燕国全境后,如何处置燕国反倒成了齐宣王的一块心病。当时朝中重臣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是“取之”,也就是吞并燕国;一种是“勿取”,也就是扶立新君,然后撤军回国。齐宣王当然是想“取之”,但是又拿不定主意,于是将孟轲请来,想听听孟轲的意见。齐宣王问孟轲:“以万乘之国伐万乘之国,不到五十天就拿下了。寡人觉得,这不是人力所能为,而是天命如此。古人说得好,天予不取,反受其咎。寡人想就此吞并燕国,不知先生有何高见?”孟轲说:“燕国的百姓是什么态度?如果他们很高兴被并入齐国,那就吞并。当年周武王消灭商朝,天下人都举双手赞同,有何不可?如果他们不愿意被并入齐国,那就不能吞并。您想想看,以万乘之国讨伐万乘之国,百姓们们箪食壶浆相迎,难道有什么其他的原因?不就是想躲避水深火热嘛!如果水更深,火更热,他们很快就会起来反抗。”孟轲的话说得滴水不漏,等于将皮球又踢回给了齐宣王。齐宣王依旧举棋不定,于是将这事先搁到了一边,命令齐军抓紧掠夺燕国的资源,运往齐国。不久之后,燕国就发生了反抗运动。而天下诸侯对齐国独占燕国也纷纷表示不满,其中最不满的就是秦国。公元前312年,秦将樗里疾率领秦、魏、韩三国联军伐齐(这三个国家为什么会联合,下一章将讲到),大败齐军于濮水。齐宣王又急又怒,将孟轲找过来,劈头盖脸地问道:“现在天下诸侯都在反对寡人,您说该怎么办?”言下之意,当初是你说的可以吞并燕国,可你没有告诉寡人别的国家会以武力干涉啊!孟轲擦了擦脸上的唾沫星子,平静地说:“我只听说过商汤凭借着七十里领地向天下发号施令,没有听说过拥有千里之地的君王会害怕别人。”只消一句话,就把齐宣王的怒气打回了肚子里。孟轲接着说:“《尚书》上说,‘商汤征服天下,从葛地开始。’天下人都信任商汤,他挥师向东,西方的人民就埋怨;挥师向南,北方的人民就埋怨,都盼望他的军队早点到来,就像大旱的时候盼望乌云一样。商汤所到之地,商人照常做买卖,农民照常种地。他杀了当地的暴君,慰问当地的人民,像是及时雨从天而降,百姓们都欢呼雀跃,欣喜若狂。所以《尚书》上又说,‘等待君王,君王来了,我们就得到新生。’现在燕国发生内乱,大王去征伐它,百姓们都以为您会救他们于水火,所以箪食壶浆出来迎接。可是我听说,齐军在燕国杀戮他们的老人,囚禁他们的子弟,毁坏他们的宗庙,抢走他们的宝物,那是什么搞法!天下诸侯本来就畏忌齐国强大,现在齐国占领了燕国却不实行仁政,他们打过来,又有什么奇怪呢?”齐宣王目瞪口呆。闹了半天,全是我的责任,跟你孟轲没任何关系啊!他憋红了脸,想反驳孟轲几句,但实在是找不到什么理由,只好盯着孟轲看了半天,终于挤出一句:“依先生之见,寡人该怎么办?”“赶紧发布命令,把抓到的燕国百姓都送回去,停止搬运财物,马上撤军回国,派使者向各国解释,或许还来得及。”孟轲说着,压低了声音,凑到齐宣王耳边,“我一再劝您注意要用王道,王道!您怎么就不明白呢?”“对,对,王道。”齐宣王丢盔弃甲,连连点头。不久之后,齐国就从燕国撤军了。公元前311年,赵武灵王将流亡在韩国的燕公子职(太子平之弟)送回燕国,立为燕王,即燕昭王,逐渐将燕国的局势稳定下来。第十章合纵与连横的新一轮博弈公元前312年,秦将樗里疾率领秦、魏、韩三国联军伐齐,大败齐军于濮水。具体的战绩是,齐将声子被杀,匡章败走。樗里疾的这次行动,虽然不是为了燕国而来,但在客观上迫使齐国从燕国撤军,从而挽救了燕国。仅

                      醒道。我回过神来,转眼用十数支吴钩短刃钉住了来不及起身的恶魈。说也奇怪,那恶魈在地上只是不住挣扎,完全失去了方才的凌厉凶猛。莫炎抢上前挥出一团灵火,恶魈在火焰的灼烧下发出一阵刺耳的吱吱声,顷刻间化作数块卷起的焦皮,在山风的吹动下片片飞散而去。“我刚才就在猜想,它们是不是对空气流动十分敏感。”晖儿对我说道,“你用金属针之类的武器慢慢接近它们,应该可以对付。”“瘪了不能飘,似乎有道理。”莫炎望了一眼圈外剩下的恶魈,“照晖儿的办法试试。”“好,你吸引它们的注意。”我低声招呼莫炎,环视着辨别了一下周围恶魈的位置。火圈蓬然升起,五色的光焰不断交替闪烁,圈外的恶魈果然被吸引,各自漂浮在空中不住观察着圈内的动静。莫炎在火圈上动了点手脚,自外部看去虽然十分耀眼,但圈内的人却可以十分清晰地看到外部的动静。四根尖锐的金属丝自地下悄然升起,缓慢地接近漂浮着的恶魈,我稳住呼吸尽可能地让金属丝不引起它们的注意。恶魈们并没有查觉慢慢接近的危险,在莫炎的全力施为之下,依旧将注意力集中在火圈上。在即将触及恶魈时,金属丝伸长的速度突然加快,尖锐的一端猛地穿透了恶魈的身体,恶魈在空中频频抖动,发出一片吱吱怪叫。金属丝穿出之后速度继续加快,尖端向下一转直往下冲,深深地扎入了地面。就这样,四只恶魈被倒“U”型的金属丝牢牢地固定,虽然怪叫不停,但却都没有大力挣扎,唯恐穿透的金属细丝将它们的薄皮身体撕碎。“砰”,S瞄准其中一只恶魈开火,全无躲避之下,子弹射中了它的手臂,一蓬火光闪过,手臂顿时干瘪下去,化作一块破烂的薄皮随风飘动。“哈哈,晖儿真聪明!”一击得手,S兴高采烈地转向莫炎,“你那种会爆炸的灵火可以借用吗?”莫炎点点头,翻手间掌中多出四个不住闪烁的小火球递了过去,S像个拿到糖果的小孩兴高采烈地接过火球,转身向圈外的恶魈走去。“凶,再给我凶……”S嘴里一边嘀咕一边将手中的火球用力抛向恶魈,那火球有粘性似地贴在了恶魈的身体上,但却没有如她预期般地爆炸。“你给我的是不是次品啊?!”S急了,冲着莫炎喊道,“怎么一个都不炸?”莫炎看着S,无奈地摇摇头,挥手示意她退后,右手缓慢有力地捻了一个响指。“轰……轰……”一串猛烈的火团爆裂开来,空中的烈焰直冲云霄,人皮恶魈在爆炸的高温中立即烟消云散。“夸张~~”S目瞪口呆地看着空中火云,转而怒道,“这么大的威力,你想害死我啊!”“我没必要得罪你。”莫炎摊手道,“至少得为自己的鼻子考虑。”众人一片绝倒,看来莫炎还是记得之前S的“配药事件”。“莫炎,刚才的那个假警察是你师侄?”晖儿对莫炎道,“听你们的对话,似乎有很大的不合,他这么做是冲你来的?”莫炎的脸部微微抽动了一下,眼中掠过一丝怒意:“教他的混蛋是个败类。”“这是派系家事,我们不便多问。”看神色我觉察到了些隐意,“我只关心他的出现是冲你还是冲大家。”“他们师徒认钱办事的。”莫炎轻叹了一声,“应该是冲着钱。”“那他就是冲大家来的,雇用他的人和这次龙脉事件肯定有关。”我沉思道,“找龙脉的富商和了然那些前后相悖的邮件,这些事情肯定没那么简单。”莫炎没有答话,弯腰捡起散落在地上的一块人皮,仔细端详了会,又放在鼻尖细细闻了闻,眉头不住重复着聚紧和放松的动作。“还是先回老田家再说吧。”晖儿建议道,“这里不是太安全。”一旁几乎已经站立不住的老田立刻点头称是,忙不迭地收拾起我们散落的背囊物件,一头钻进警车,在后座上缩作一团。……回到老田家中,我向莫炎要过他的手机,将之前署名了然的几份疑点邮件传到了晖儿的笔记本电脑上。晖儿接驳手机上网,十指如飞地查询了起来,黑底白字的界面中攒动着大排的数据,看得我不住眼花。“邮件不是一个地方发出的。”晖儿看着查询结果道,“预言危险的邮件来自丽江,而取消预警的邮件则来自蒙化。”“两小时之内飞越云南?”S看着自己电脑上的地图疑道,“他有私家飞机还是会瞬间转移?”“筑壤一派的确会遁术。”莫炎古板地答道,把S的玩笑当成了话题,“但速度绝对没那么快。”他的话让我不禁有点犯晕,转而问晖儿:“会不会是用了代理之类的伪装?”“绝对没有代理,我先前也担心有代理跳板之类的伪装,但对方似乎很有把握,丝毫没有伪装自身信息。”说道这里,晖儿下意识地看了看莫炎,“这样的情况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对方有恃无恐,二是吃准了收件人不懂计算机知识。”“我只管实用,对电脑不感兴趣。”莫炎板着脸老实道,“查下雇主发来的邮件。”这次的查询时间比刚才长了很多,晖儿发现这份邮件的发出时间较早,存储信息已经残缺,再三比对查证后得到了数个残片信息。“残片信息需要处理一下。”晖儿仔细地对比着那些令人头大的数字编码,时间已近深夜,疲惫的感觉袭来,我不觉有些担心她的身体。“改日再查也可以。”莫炎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晖儿聚精会神地操作着,并没有回答莫炎,我冲莫炎摆摆手,示意他不必劝解。晖儿的个性就是这样,如果不查出结果,只怕今晚她是不会睡觉的。“Bingo!”一声欢叫,晖儿兴奋地抬起头,“头几份邮件是在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发出的,最后一份的发出地则是在云南省蒙化县。”“蒙化……绥德县……”莫炎看着屏幕上的显示,脸色一阵冰寒,“看来我是被人利用了。”“那人事先就锁定了这条龙脉。”我还是有些疑问,“但你又是怎么会选这条龙脉的呢?而且一开始你是约我去丽江的。”“了然提供的龙脉线索。”莫炎望着窗外的夜色道,“在我发邮件询问后回复的。”“那份回复邮件也是绥德县发出的,但要你自丽江改道玉溪的邮件却是在丽江发出的。”晖儿查证了一下,“照之前发生的情况来看,对你提供有利建议的邮件都来自丽江,而迷惑你的邮件则来自绥德和蒙化。”目前的局面已是相当清楚,莫炎的雇主不但事先就锁定了这条龙脉,并且还第一时间截获了他与了然之间的电子邮件,伪装了然给莫炎提供线索。了然似乎对这件事情也有所查觉,同样也用邮件给莫炎一些有帮助的建议,但却不知为何没有道破其中的秘密。“照你说的,了然没有可能会害你,那他为什么不向你说明这个骗局?”S歪着脑袋道。“这倒是他的作风。”莫炎摇头道,“王亦凡应该也领教过。”这话的确没说错,在之前与了然的联系中,他始终一付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架势,说话向来只说半句。莫炎虽然言简意赅,但与了然的滔滔不绝比起来倒还显得清晰明了,似乎了然很乐衷于引发他人苦思。“管他那么多呢!反正我们现在已经毫无顾忌了。”S拍着桌子不耐烦道,“既然知道是陷阱,索性散伙不找龙脉就是。”莫炎看了S一眼,没有答话,转头又望了望我,眼中透露出一丝担忧。“毫无顾忌?唉,你未必太过乐观了吧。这一路上都被人抢在前面,而且对方似乎很了解我们。”我叹了一声,冲S道,“他们在暗,我们在明,现在是聚在一起才能守望相助,如果散伙,单是莫炎的那个师侄就足够将我们逐一击破。”“那……”S一时语塞,低头默许了我的看法。“那个小子不难对付。”莫炎缓声道,“人皮恶魈是他师父的,他只懂操控。”老田在一边虽然听得云里雾里,但也大致清楚了情况的严峻,见大家的谈话暂缓,他咳嗽了一声插话道:“老汉不懂啥法术哈,不过,年轻时倒也跑过云南各地咯。几位不嫌弃的话,老汉愿意给你们做个向导,在地方上老汉还是认识不少朋友哈。”我感激地冲老田笑了笑,这位热心的老人说的不无道理,但之前的几次遭遇却也没少让他受罪,带着他虽然便捷许多,不过在紧急关头我们未必能保证他的安全。见我犹豫,老田又道:“老汉吃的盐巴不少,懂得看人,各位都是好人哈。莫要担心咯,老汉无儿无女无牵无挂,这辈子没做过啥大事,反正这条老命也是你们救的,能帮得你们,不怕掉脑壳。”说话时,他挺起胸膛,苍老的声音带着几分豪迈,众人不禁对这位老猎手产生了一种敬意,眼神交流之下,都已是默许了他的加入。“在哀牢土司府的时候,文鳽曾经提到秦始皇派蒙恬押运物件埋进龙脉,是不是?”晖儿看着电脑屏幕问道。“没错,文鳽的确说过。”莫炎点头道。“看来那些人在这方面的线索并不比我们少。”晖儿将电脑屏幕转向大家,“绥德县的文物古迹很多,最著名的要数这两个墓。”“扶苏墓和蒙恬墓?蒙恬因为支持秦长子扶苏,当年被秦二世赐死”屏幕上赫然显示着这两个古墓的介绍,我不由一愣,“他们去追查蒙恬墓,难道认为胡亥是在灭口?”“这可说不定,我刚查了一下,史料记载上蒙恬的弟弟蒙毅先被胡亥杀死,而蒙恬则是后来被逼服毒的。”S在电脑上也列出了几个窗口,“因为蒙毅的尸体一直下落不明,两兄弟又出奇的相似,因此野史上有很多关于蒙恬假死的记载,有推断说蒙家兄弟是偷梁换柱。”大家的眼睛都是一亮,这个发现无疑将线索推进了许多,虽然野史未必可信,但也不是空穴来风,中国古史本就扑朔迷离,何况蒙恬之死史书上早有质疑之说。“单凭这些不可考证的野史记载也不能找到龙脉。”晖儿仔细看着资料道,“不过倒是可以从蒙恬和蒙化县这两条线索入手,或许可以打开缺口。”“说到蒙恬将军,老汉年轻时听得老人们说过,唐朝云南六诏的时候有个蒙舍诏。”老田眯缝着眼睛道,“诏里做了云南王的那个说是原本就姓蒙的汉人哈,祖上是做过将军的咯。”“越国公蒙归义?”莫炎似乎也知道这段历史,“他祖上好像是哀牢夷。”“对咯,就是这个蒙归义,哀牢山的土司据说是他们的家臣哈。”老田不住点头道,“不过,蒙家消失地很快哦,最后一批好像就是在蒙化哈。”“蒙化县……”我恍然道,“他们果然在挖蒙恬这个口子。”“茶马古道上的血案终于可以解开了。”莫炎突然冒了一句。“什么?”他的话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我父母的血案。”莫炎淡然地说道,眼中透出一片无尽的空洞。从他淡淡的神情中,我能感受到一丝别样的忧伤,听话里的意思他父母是在茶马古道上遭遇了毒手,但怎么会令他与今天的事情联系在一起就无从可知了,至少现在我不会去主动问莫炎,那应该是他心中一块很大的疮疤。“那时我只有十三岁……”莫炎似乎沉浸在了那段回忆中。饲虚一派的人过着游侠般的生活,居无定所,四处漂泊。虽然在现代听来有些奇怪,但千百年来他们一直以捕捉饲养虚灵,收钱做事为生。莫炎的父亲叫莫念非,是饲虚一派中顶尖的好手,许多棘手难办的生意多数都是经他解决的,加上精通巫蛊之术的妻子,可以说没有什么生意是他不敢接手的。三十年前国内刚刚粉碎了四人帮,很多港澳海外华人纷纷与国内恢复联系,而莫念非这次接到的就是一个香港神秘富商寻宗的委托。刚看到委托时,莫念非并不很重视,甚至感到有些被侮辱,象寻宗这样的小事根本用不着他出手。但对方再三申明要派内的顶尖高手接办此事,饲虚一派在生意上一贯守信,于是他才勉为其难地接了下来。既然没有什么危险,那么让两个儿子见见世面历练一下的念头便自然而然地产生了。莫念非是个雷厉风行的人,接下生意的第二天就带着妻儿出发了。一切都很顺利,沿途打探并没有花费多少时间,按照富商提供的线索要求莫念非很快便查到了有关他先人的情况和资料。按莫念非的调查结果,富商要找的先祖应该就是越国公蒙归义一族,蒙氏曾建立和统治着赫赫有名的南诏国,政权稳固程度与当时的唐朝并驾齐驱。不过,在第十三位蒙氏皇帝统治时期,皇帝连带太子都莫名其妙地死在了丞相郑买嗣的手里,事后蒙氏皇族八百人一夜之间惨遭灭族,南诏蒙氏从此便销声匿迹了。莫念非不但找到了富商的先祖资料,还查出了蒙氏一族乱葬堆的位置,照理来说所有的任务已经圆满完成了,可接下去的事情却让这笔看似稀松平常的生意变得奇怪了起来。情况查明之后,没等莫念非联系,富商的代理人竟先一步找到了他。这人对蒙氏一族为富商先祖的调查结果不屑一顾,说是已经查明富商的先祖其实就是灭了南诏国的郑买嗣,并对莫念非的办事不力深表遗憾。莫念非哪里肯给自己的金字招牌抹黑,当即便和那人言语冲撞了起来。一阵争辩之后,那人却又软了下来,加付了一笔丰厚的报酬,要求查找郑买嗣墓葬的下落。收钱办事向来是饲虚一派的风格,莫念非虽然有气,但也不愿和钱过不去,于是便一口答应下来。不知道是郑买嗣性格多疑,还是心存顾忌,他的墓葬地在云南历史上一直是个迷,几番查找居然都没有墓葬的消息。莫念非发了狠,召集了饲虚一派的骨干精英,人、兽、虚灵轮番上阵,最终将目的地锁定在了被称为“茶马第一重镇”的蒙化。“郑买嗣灭了蒙氏一族,蒙化则几乎断送了饲虚一派。”莫炎的声音颤抖了起来。十七、古道惊魂莫炎平时并不多话,但却将这段往事叙述得十分生动,屋内的众人在他那缓慢的语调中都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你父亲的本事应该比你厉害吧?”S听得有些入迷,唐突的问话脱口而出。“超出我很多。”莫炎的语气中带着崇拜和佩服。“你都那么大本事了,他为什么还……”S忽然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有些不合时宜,后半句话直接咽了下去。“只有那个混蛋知道答案!”莫炎恨道,“如果当时我不病倒……”与结实健康的哥哥相比,莫炎小时候身体比较弱,到了蒙化的当天便因劳累而发起了烧,趁大家停歇休整的时候,莫炎的母亲特意为他采了些药来。一碗药汁还没喝完,屋外就冲进了一个浑身紫胀的男子,进门后便倒在地上不住地打滚脱衣,不多会便脱了个精光。可脱完衣服之后,那男子的动作还在继续,他脱的是自己的皮肤和肌肉,就像是在除去衣物一般,直到变成一具残留着脏器的骷髅,两只挂在颅骨上的眼珠中满是惊恐。莫炎吓得连碗都丢了,一头钻进被子死活不敢再看。莫念非一众人等虽然见多识广,看到如此的惨状也不免一阵寒慄。那人进门时样貌早就肿胀走形,眼下更是已成白骨,众人从衣着和缺落的牙齿方才辨出他就是负责先遣查探的弟子——陈子浩。这陈子浩最是熟悉土性虚灵,对墓葬风水方面也小有研究,经常混迹于蜀滇闽一带做些摸金倒斗的缺德活计,并用盗来的老金包了一嘴金牙。饲虚一派最忌偷鸡摸狗,为此陈子浩被莫念非活拔了满口金牙,吊在太阳下晒了足足三天。为了将功补过,这次他主动请缨查探郑买嗣的墓葬地,莫念非见他积极,又是专长此道,便应允了下来,却不成想他会死得如此之惨。陈子浩的衣袋里有一张画得十分详细的地图,上面标注了一个重要地点,莫念非估计那里便是郑买嗣的葬地所在,而陈子浩大概是在探墓时故态复萌着了道。原本和陈子浩同行的还有一名弟子,此刻两人不在一起,看来也是凶多吉少。莫念非当即将众人分为两队,自己带第一队前往地图标注的地点,第二队留在驻地作为后援。莫炎的母亲将一对雌雄蛊的雄蛊交给丈夫,自己则带着雌蛊留守了下来。第一队出发的一个小时后,雌蛊突然躁动起来,翻腾了没几下便爆成了一滩酱汁。莫炎的母亲见状大惊,知道丈夫一定遇到了危险,嘱咐莫炎的哥哥照顾好他,匆忙地随着第二队赶往营救。莫炎心急之下晕了过去,再次醒来的时候哥哥已不在身边,他支撑着唤出遁鬣,一路循着气味追踪而去。走出没多远,一股奇怪的皮肉味传来,莫炎随即发现荒凉的古道边躺满了死尸,尸体的头颅被剖开,皮囊般地敞着口子,颅内空空如也,大脑已被人取走。更让他惊恐的是,满身黄白汁液的哥哥正拿着一把短刀不紧不慢地切割着父

                      ,只知道它分布在云南一些人迹罕至的丛林水域,喜欢懒懒地顺水漂流,适应能力不算强,因为它很挑食。莫炎曾亲眼见过这个不比八仙桌大的家伙在半小时内吸干一头水牛的体液,那头牛只是在河边饮水,莫名其妙地便被裹住吸干,留下了一具媲美木乃伊的尸体。“这东西很敏感。”莫炎眯着眼睛道,“些许触碰就会引发攻击。”事情就这样变得微妙了起来,“席子”离晖儿他们的距离大约也是三十公分,与我们离开的距离相当。但这两段距离间却关系到一个人的生死,从距离测算,我们可以选择救出两个人,但第三个人却会因此而被扑杀。这个树洞内似乎被人做了手脚,莫炎的灵火、林岳的植物甚至连我的金属和黄土都无法在那里起到任何作用。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山上飞速下来的那股巨大力量已经完全消失,周围平静无奇,韩笑和他的师父早已失去了踪迹。莫炎用灵火将我递过的一根铁叉烤得通红,但却无法将那块“席子”射杀,那“席子”的身后是晖儿。更要命的是,莫炎一旦接近树洞,“席子”立刻有了反应,只不过它不是扑向莫炎,而是晃动着开始选择树洞里的人,那样子就像在告诫我们,轻举妄动的后果便是导致它扑杀人质。“席子”一定是被下达了某种指令。于是铁叉便交到了林岳手里,照莫炎的说法,他身上闻不出杀气。林岳端着叉子抖了半天,始终无法下手,懊恼地将铁叉丢在一边,一屁股坐在地上,死盯着树洞里的“席子”,仿佛想用眼光来杀死这个麻烦的家伙。“它对血很敏感?”那东西蠕动的样子忽然让我想起了蚂蟥。“是的。”莫炎点头道,“类似嗅觉的能力很敏感。”“你的植物能造血吗?”一个古怪的念头在脑中产生,我拍了下坐在地上的林岳。“能!鸡血藤就可以,而且很像……”林岳一下刹住了话头,眼里闪过一丝狡黠。……“席子”的身体已经不再像肉皮了,鼓胀的身体疏懒地悬在那里,红得近乎发黑的颜色完全来自于鸡血藤里那种极为类似血液的藤汁。晖儿、S和老田已安全地躺在了树洞外的草地上,在我们搬动他们的时候,“席子”根本没有任何的反应,事实上它已经饱到做不出什么反应了。林岳慢慢地用铁叉将它挑出洞口,挂在了朝南的树梢上,就像在家风干一块腌制好的肉皮。“‘吃饱了撑的没事干’,搞了半天,这句俗语是这么来的啊。”林岳嘻嘻地看着树梢上里那块孤零零的“席子”道。莫炎看着林岳得意的背影,摇了摇头,拿出三颗绿色的药丸,塞入晖儿他们的口中,只一会儿的功夫,三人便各自咳嗽着醒了过来。“亦凡……”晖儿一把抱住了我,语声已经有些哽咽。一种痛惜的感觉油然而生,今晚的一切对于晖儿来说已是十分的不易,作为丈夫的我并不只是需要检讨那么简单了。“没事了,是我没照顾好你。”我惭愧道,口中不知该如何安慰。“喂~~刺激我是不是?”林岳不识趣地凑了过来,拧着一张苦菜花似的脸,他的外套正披在S身上,后者除了责问他怎么跟来的原因之外,并没有任何的表示。这小子典型的心理不平衡,我和晖儿相视一笑,冲S那边努了努嘴,示意林岳再去殷情一下,他却摆了摆手,一脸怯意地溜到了一边。“你种花一般都死吧?”莫炎冲着林岳冷不丁的来了一句。“这什么话,哪有我种不活的植物。”林岳撇嘴不屑道。“有心栽花花不开。”莫炎的眼里闪过一丝笑意,“尤其是桃花。”众人一片愕然,反应过来之后便是一片哄笑,林岳白眼乱翻之间却看见S的脸红了起来,那色泽很像是盛开的桃花。……午后的阳光照在身上让人有种懒懒的感觉,一夜的疲劳紧张却并没有让大家好睡不起。林岳正迎着阳光站在屋内,接受着我们审讯般地盘问。对于他的身份和表现,我是最为惊讶的,很难想象这个共处多年的老同学竟与我和莫炎同属一脉,他对植物控制的能力更是让人匪夷所思。平日里嚼舌搞怪的林岳此刻却显得十分的平静,他的解释简明扼要,一度几乎让我们无法追问下去。对照林岳和莫炎的所知,我渐渐理清了脉络。听风、饲虚、筑壤、布荫本是一脉相承的古老风水派系,其历史可以上溯到三皇五帝时代,由于后辈衍生出了各自不同的能力,于是便分为了四大派别。四大派别各自生活在自己的环境中,互相间守望相助。但就在我们的父辈一代,彼此间的联系却中断了。莫炎的父母死于茶马古道,血案至今悬而未决;了然身份神秘,神龙见首不见尾,从不露面;我父母早年移居海外,除去常规节日邮寄贺卡互祝外少有联系。林岳的情况更为离奇了,据我所知,在他高中时期父亲因行医恶性事故被判入狱,母亲离婚改嫁,这也是林岳当初一定要报考医学院的原因之一。然而事情却并没有表面看来那么简单。十六岁那年林岳便发现了自己的能力,身为中医的父亲与他彻夜长谈,将派系的事体一一告知,并花了一年的时间教会了他许多风水与植物学问。当然,这一切都是背着他母亲进行的,林岳的母亲对这父子俩的秘密毫不知情。之后便是恶性行医事故,入狱不到一年,林岳的父亲便因冠心病恶化死在监狱里。对于父亲的获罪和病死,林岳始终有着怀疑,却没有任何的线索证据。林岳的生活来源几乎断绝,这时却出现了一个神秘的资助者,从高中到大学毕业,林岳每年都能收到一笔足额的费用。父亲病重临危时曾告诉林岳,托付了一位好友照顾他的生活,那好友脾气古怪却绝对可靠,他的名字叫——了然。林岳从未见过了然,和莫炎一样,了然一直通过信件和电邮与他联系。城市事件发生时,林岳惊讶的发现我所具备的能力,并告知了然。他得到的回答是尽力帮助我,不要轻易表露身份,于是便有了之前的那些经历。我们行至滇王阴墓,林岳就收到了然的通知,要他前来云南暗中帮助我们。于是他一路尾随,并凭着自己的能力在隆庆关外杀了寒蜴。至于陈子浩的阴谋,是林岳通过了然的提示,潜入腾冲监视时发现的。莫炎在接电话的时候就已经暴露了伪装,张禾从不好女色,老夫子当时只是在打趣他而已。因为,张禾是陈子浩的男宠。……“那只老耗子下手太快,我来不及变通,所以就只能现身了。”林岳笑了笑,“早知道要解释那么多,我还是躲在背后比较好。”一番话后,除了早就闻出味来的莫炎之外,我们都是一阵惊叹。尤其是S,她并没有亲眼见到林岳的能力,听完解释后,不依不饶地要求林岳证实一下。“夸张~~”S死死地盯着林岳手中凭空出现的花枝,“小林子,你都不用买米了。”“啊?为啥?”林岳反而被说得一呆。“直接自己种啊~~”S愣愣道。“噗”,一口茶水直接喷了出来,两人的对话让我忍俊不禁,简直就是活宝一对。开怀大笑之后,却是一阵冷场,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很清楚,眼前有太多的疑问和潜在威胁。“我原本以为韩笑绑架晖儿他们是为了要挟我们,但昨晚的情形似乎又不是这样。”我疑虑道,“他师父在高黎贡山究竟采的是什么?韩笑为什么又放弃了追踪?那块恶心的肉皮只是为了拖延我们吗?”“采到的东西很奇怪。”莫炎道,“至少我没见过。”“那个笑面虎跟蒸发了似的,周围的植物没有任何关于他的记录,除了这个。”林岳想起了什么,伸手从裤兜里掏出一样物件。那是一只纸鹤,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其中一只翅膀上沾有少许泥土。“传信鹤。”莫炎嗅了嗅纸鹤,眉头略微扬了下,“还有残留信息。”说着一点火光出现在莫炎的指尖,纸鹤在火光的触动中颤了一下,低微的耳语声传了出来。“速回……车却……”我辨别着语声,却只能听出两个零散的词组。“车却?”林岳问道,“这是什么意思?”“会不会是扯雀泉哈?”许久不说话的老田插嘴道,“附近有个地方叫扯雀泉,据说那里鸟飞过那里会掉进水里。”“曲石的扯雀魔塘?!”莫炎的神色有些怪异。“对哦,是这个名字,那塘子里的水有毒咯,一般人都不敢去哈。”老田点头道。“昨晚的应该是狎兽……”莫炎面色竟有些发灰,“他居然要抓毒凰!”莫炎的说话方式我早已习惯,虽然现在的话语听来有些没头没尾,但他应该是觉察到了什么严重的事情。“必须去曲石阻止他。”莫炎看了下时间,“还有六个小时。”……前往曲石的路上,车子飞驰着,我握着方向盘的双手微微渗着细汗,这倒不是因为天气炎热,而是莫炎的话语给我带来的震撼。饲虚一派捕猎虚兽为生,从虚兽身上积累了不少的经验,因而有人创出利用虚兽特质改变风水地貌的方法,但由于使用有限且牵连甚广所以后辈们并不常用此法。狎兽,这是一种体形巨大却平和近人的虚兽,事实上它与任何生物都很亲近,只不过它的亲近程度有些过分,被它亲近的下场便是被迫与之交合,不管你是什么物种。毒凰,准确的称呼应该是炎毒凰,外形酷似传说中的凤凰,生活在地火环境下,美丽的身体蕴含着剧毒,经常出没在火山口,扯雀魔塘的有毒水质便是它的杰作。这两只毫无干系的虚兽,却正是饲虚一派遣换风水地貌的绝学“引子”。在受到惊吓时狎兽体表会产生一种类似汗液的物质,无毒无嗅,却可以引发天地交合之气。用这种物质喂食炎毒凰,与其自身的毒性本质产生作用,便可以令炎毒凰蜕变并与龙脉地气发生交合作用。但这不是最终的目的,按莫炎的解释来说,龙脉地气将会在这场交合下释放全部的能量,那力量足以改变整个地下结构。……“你那个混蛋大哥想搞大地震?”林岳听得一头包,“整这么俩淫性十足的东西过来,亏他想得出。”“地震好对付,改变地下结构恐怕是另有目的。”我从后视镜望了一莫炎,“不过可以肯定一点,他急着找这两样东西,只怕是已经发现了龙脉位置。”“应该已经找到龙脉了。”莫炎沉思道。从刚才起莫炎就一直在思考着什么,其实不用问也能猜到,他正在揣测他大哥的用意。车子不知不觉中已行至熔岩台地附近,一股刺鼻的气味传来,喉咙里顿时像呛进醋一般酸涩难受,晖儿和S忍不住咳嗽起来。“到地方了。”莫炎似乎对这股气味免疫,嗅觉敏锐的他竟然若无其事。林岳变戏法似的从包里拿出一叠过滤防毒口罩,分给众人,口罩里盛着一片不知什么植物的叶子,戴上后吸入的空气变得清新起来。众人下车步行上了熔岩台地,随着海拔高度的增加,黑色的玄武岩渐渐换作了五彩斑斓的岩石,生长的植物越来越少,地上还不时能看到一些动物的骨架,天空中没有鸟飞过,这里仿佛已成为一个生命禁区。“硫化氢和二氧化硫占了绝大部分,氧气和二氧化碳的比例倒个个儿的话就正常了。”林岳看着手掌中不断生长死亡的植物道,“这里简直就是一个天然大毒库,什么乌七八糟的都有。”“还有两个小时。”莫炎看了下手表,“炎毒凰的活动时间。”“你的时间估算应该没问题,可惜的是你大哥好像找到了别的办法。”我指着塘内的一处道。八百多平米的水塘平均深度大概在半米左右,清澈的水质可以一览无遗地看到水底,就在离开我们不远处,水里隐约浮现出一片鲜艳的色彩,乍一看去让人误以为是漂在水中的花丛。但我却看得十分清楚,那是一片带着羽毛的鸟类皮毛,就如我在老田家里见到的锦鸡皮一般,只是眼前的这片皮毛更完整。莫炎身子一震,顺着我指的方向打出一团灵火,一片星点的植物花粉凭空落下,林岳也在极力张望着。“涅蜕。”莫炎显然受到了打击,语气变得有些漠然,“炎毒凰已经蜕变了。”我思索着想将手伸入水里,拾水应该能捕获些残留信息,但林岳第一时间阻止了我。“糊涂了吧你?这水能弄烂你的手!”林岳口里说着,眼睛却死盯着水底,“而且也不用老凡你拾水了,有人会告诉我们实情的。”啵地一声,散开一阵涟漪,几片叶子浮出水面迅速枯黄,一个依稀的影像在水底出现。“是他?”莫炎的眼睛冷光暴射,“想不到还留在这里。”水底翻动了起来,一个人自其中缓缓升起,大蓬水色火焰围绕着他的身体,在夕阳的照射下显得分外夺目。那是一张很普通的面容,带着十分亲切的笑容,模样赫然是莫炎的翻版。“各位下午好。”他礼貌地欠了欠身,“我是莫曹。”二十五、游僧了然无论是相貌、姓名还是莫炎发出的切齿声,都能很好的证明从水中出现的这个人就是莫炎的大哥,当年茶马古道血案的作案人。当然,他也是韩笑的师父,从徒弟的不俗表现来看,莫曹的造诣远在莫炎之上,但加上我和林岳,其间的胜负就很难说了。长期以来,我对这位一直隐身在幕后的人物有着一种与他当面交锋的渴望,可眼前的不期而遇却让我有些没底,这个亲切的家伙透着无比的霸气和杀意。“弟弟,我们有二十年没见了。”莫曹立在水中,眼里满是关怀,“你还好吗?成家没有?”莫炎没有回答,双拳握得格格作响,身周窜起烈烈的灵火,黄昏的景物在火光的照耀下恍如回到了正午时分。莫曹淡然地笑了笑,不再理会莫炎,转眼看向我们。“王亦凡,你的智慧和见识让我佩服,你夫人的胆识也不一般,一路上我弟弟承蒙你多照顾了。”莫曹的话语似乎很诚恳,“林岳,你外表市侩贫嘴,实质却很可怕,公孙潇意识不到你的优秀,那是她的损失。”“酸,丫说话真酸。”林岳嘬着牙花拧脸道,“敢情你跑这儿来就为点评我们?搞得跟我们院里的人事似的。”“废话真多。”S脸上有点挂不住了,如果短柄猎枪没被韩笑毁坏的话,只怕她就直接开枪了。“你想做什么,可以直说。”我看着泰然自若的莫曹,暗暗搜索起四周的动静来。“呵呵,的确,我没必要点评你们。”莫曹有些歉意地笑了笑,“不过我一向认为,对将要死去的人做个评价是一种尊重。”哇地一声,莫炎猛然吐出一口鲜血,身子晃了晃,依旧标枪般地站住了,脸色渐渐开始苍白起来,方才周身怒起的灵火已消失殆尽。“唉,弟弟,从小你就不明白一个道理。”莫曹惋惜道,“对于一个天才,不是单靠你努力就能超越的。”语声未落,脚下的地面突然无声龟裂,一条条拇指粗细的裂缝中透出股股热气,火光一闪,地上现出一层淡色火焰,但这层火焰却很微弱,紧跟着它下面燎出的是大蓬怪色火焰,那种色泽赫然便是初见韩笑时见到的火焰。莫炎顿足厉吼一声,双掌不住交错,一瞬间变幻了八种手印,双瞳已变成可怕的血红色。“灵火九重诀?”莫曹摇摇头,“唉,你觉得八诀合一对我有用吗?”很明显,莫曹谈话间暗地在地下引发了怪火,想消灭我们于无形。莫炎感觉到后便用自身的灵火对抗,可就从现在的局面来看,他并没有足够的力量控制住局势。“噗”,莫炎咬破舌尖在手上喷了一口鲜血,两掌凭空虚画出一个圆形,五彩斑斓的火焰自圈中疯狂冒出直泄向地面,怪色火焰顿时被压制,渐渐隐入地下。滚滚黄土波动着涌来,地面的裂缝厚厚地覆被上了一层,原本暗红的湖岸换上了鲜亮的黄色,在莫氏兄弟的火焰照耀下,环境变得炫丽诡异起来。破土声响起,粗大的树木在湖岸边围了一圈,那些树木像是白桦,但叶子却如松针般尖锐,根根立起,足有一尺多长,表面的光泽显示出它的坚硬。“双拳难敌四手,现在有六手。”莫曹似乎不是很在意,“也好,大家一起来试试。”莫炎一直环抱着虚画的圆形,但就在莫曹说完这句话时,莫炎的双掌已经交错着挥了出去,火光幻化出的圆圈在半空中爆裂开来,无数巴掌大小的火焰刀从不同的角度切向莫曹。火焰刀在接近莫曹的时候突然消失了,莫炎难以置信地看着他,终于支持不住跪坐在了地上。莫炎脱力了,由于先前是全力攻击,现在只怕是没有残存的战斗力了。我立即向林岳丢了个眼色,四周随即窜出数百道坚韧的金属丝,配合着火焰的攻击在莫曹身外形成了一道网。林岳冲着莫曹的位置打了个喷嚏,周围的树木一阵抖动,那尖锐的树叶立即射出,急剧的高速攻击带起空气的响动,听来就像狂风吹过一堵遍布孔洞的残

                      集的地方放炮,这些炮击使后金军将士受到巨大伤亡,正在后面督战的努尔哈赤也受了重伤,不得不下令迅速撤退。袁崇焕听到敌人退兵的消息,就带兵乘胜追杀,一直追赶了三十里,又杀死了不少后金军,才得胜回城。努尔哈赤一生戎马驰骋四十四年,几乎没有打过败仗,可谓历史上的常胜统帅。但他占领广宁后,年事已高,体力衰弱,深居简出,怠于理政。他对宁远守将袁崇焕没有仔细研究,对宁远守城炮械也没有侦知实情,他只看到明朝经略易人等因素,未全面分析彼己,便贸然进攻。结果以矛制炮、以短击长、以劳攻逸、以动图静,吞下了骄师必败的苦果。宁远之败,是努尔哈赤起兵以来所遭遇到的最重大的挫折。此后,他郁郁寡欢,陷入苦闷。八月十一日,在沈阳东四十里的叆鸡堡忧愤而死。【点评】《左传》说:“君以此始,必以此终。”努尔哈赤以兵马起家称汗,又以兵败宁远身死,这是历史上的偶然,还是历史上的必然?瑕不掩瑜。清太祖努尔哈赤虽然在晚年有过一次失误,犯过一些错误,但他仍不失为一位杰出的历史人物。他把女真社会生产力发展所造成的各部统一与社会改革的需要加以指明,把女真人对明朝专制统治者实行民族压迫的不满情绪加以集中,并担负起满足这些社会需要发起者的责任。在将上述的各种社会需要和愿望转变为现实的过程中,他能够刚毅沉着、豁达机智、知人善任、赏罚分明,组成坚强稳定的领导群体。在征战的过程中,不四面树敌,更没有四面出击,而是佯顺明朝、结好朝鲜、笼络蒙古、用兵海西。对海西女真各部又采取远交近攻、联大灭小、先弱后强、各个吞并的策略,进而形势坐大,黄袍称朕,挥师西进,迁都沈阳。他通过建立八旗和创制满文,以物质和精神两条纽带去组织、协调、聚集、激发女真的社会活力,实现历史赋予女真各部统一与社会改革的任务,并为大清帝国的建立奠下了基石。第二章大清奠基工程的完成者皇太极皇太极为努尔哈赤第八子,在努尔哈赤死后登上汗位,是清朝继努尔哈赤之后又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皇太极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当时中国的土地上有四颗耀眼的明星:一颗是清太宗皇太极,一颗是明崇祯帝朱由检,一颗是农民起义领袖李自成,再一颗是蒙古察哈尔部林丹汗。这四个人,各代表自己民族或社会集团的利益,参与了那场空前惨烈而又可歌可泣的政治角逐。最后的结局是:林丹汗败死青海打草滩,时年四十三岁;崇祯帝自缢煤山,时年三十四岁;李自成只在北京紫禁城做了一天皇帝,最后败死九宫山,时年四十岁。林丹汗、崇祯帝、李自成的基业,最后都归了皇太极和他的子孙们。皇太极成为这场空前政治角逐的最大赢家,并非偶然,不论是文治还是武功,显然都要比对手技高一筹。一、自古英雄多磨难皇太极出生那年,父亲努尔哈赤三十四岁,生母那拉氏十八岁。他的生母是叶赫部贝勒扬佳努的爱女,名孟古,称孟古格格。孟古格格十四岁嫁给努尔哈赤,二十九岁撒手人寰,十二岁时皇太极便失去母爱。皇太极的母亲在很大程度上是心情抑郁致死。她从结婚到患病、去世,建州同叶赫部一直敌对。古勒山一战,孟古的堂兄布斋贝勒,因战马在厮杀中被木墩绊倒,死于非命。努尔哈赤命令将布斋的遗体劈作两段,将其一半送还。从此建州与叶赫结下了不共戴天之仇。孟古病危时,要求见生母一面,努尔哈赤派人去叶赫迎接,但遭到叶赫贝勒的拒绝,孟古抱憾九泉。皇太极少年丧母,又没有同母的兄弟姐妹,可说是孤苦伶仃。而他的家庭,却是一个大家族。他有十五位同父异母的兄弟,亲兄弟的子侄多达一百四五十人,他的七位同父异母的兄长由五位福晋所生,这五位福晋都是建州人,唯有其生母是叶赫部,并且叶赫又同建州结下了血海深仇,这种家庭环境,对皇太极少年时代的成长产生了重大影响。首先,皇太极的外公为女真族著名领袖,生母孟古格格是一位聪明灵秀的姑娘,受遗传的影响,皇太极聪明过人。而其他兄弟的外公,除多尔衮的外公以外,都名不见经传,这个背景给皇太极增强了政治上的信心。其次,少年丧母,使他在生活中遇到许多的艰难困苦,这磨炼了他独立的性格和顽强的意志。再次,没有母亲爱护,没有同母兄弟姐妹,格外势孤力单的状况又养成了他慎言少语的性格,锻炼了他沟通与协调的能力。最后,皇太极因舅父与建州有世仇,长期冤冤相报,使他在家族中处于不利地位,促使他长于心计。所有这些,都为皇太极后来的宏图大业打下了深深的基础。二、精心谋划,继承汗位满族先人女真像许多其他游牧民族一样,汗位继承没有实行嫡长制。努尔哈赤身后的帝位由谁来继承,当时没有一个制度。努尔哈赤生前为巩固权位,先幽死胞弟舒尔哈齐,又杀死长子褚英。努尔哈赤晚年没有指定继承人,而是宣布《汗谕》:实行八和硕贝勒共议推举新汗和废黜大汗的制度。由此,努尔哈赤死后,尸骨未寒,汗位之争已非常惨烈。当时的形势是:在诸贝勒中,以四大贝勒的权势最大,地位最高。这四大贝勒是:大贝勒代善、二贝勒阿敏、三贝勒莽古尔泰、四贝勒皇太极。皇太极在四大贝勒中,座次和年岁均列第四,此外,多尔衮、多铎的权势也很大。但是,二贝勒阿敏是皇太极的堂兄,其父舒尔哈齐获罪被囚禁至死。阿敏自己也犯下大过,自然没有资格也没有条件争夺汗位继承权,三贝勒莽古尔泰是皇太极的五兄,有勇无谋,生性鲁莽,势力较弱。同时他的生母富察氏曾因过失获罪,莽古尔泰竟亲手杀死母亲,这就使他名声很差,只可任统兵大将,但不能做一国之君,没有条件争夺汗位。四人中,只有大贝勒代善有资格、有条件也有可能继承汗位。代善性格宽柔,深得众心,且军功多,权势大。努尔哈赤也曾预示日后由其袭受汗位,说:“百年之后,我的幼子和大福晋交给大阿哥收养。”大阿哥就是代善。因此,皇太极虽胸怀大志,胸藏玄机,有帝王之才,但同其兄代善争夺汗位继承,各方面均处于不利的地位,于是不得不暗设机关。据传,努尔哈赤的小福晋德因泽曾向努尔哈赤告发说,多尔衮和多铎的生母大福晋乌拉那拉阿巴亥两次送佳肴给大贝勒,大贝勒接受并吃了,又送给四贝勒,四贝勒却接受了没有吃,大福晋还经常派人去大贝勒家,深夜外出宫院。努尔哈赤听后派人调查属实。他不愿家丑外扬,便借故惩处大福晋。大福晋在这次事件中受了点“伤”,但没有“死”,不久又得到努尔哈赤的宠爱。但是这件事在满洲贵族中曝光后,大贝勒代善的威望大降,已无力争夺汗位。有人说小福晋德因泽的告发是受到皇太极的指使,皇太极借大福晋同大贝勒之间难以说清道明的“隐私”,完成了一箭双雕之计,既使大贝勒声名狼藉,无力争夺汗位,又削弱了大福晋的儿子多尔衮、多铎兄弟争夺汗位的力量。这还不够,为了彻底消去多尔衮兄弟争夺汗位的力量,努尔哈赤死后,皇太极又和几个贝勒说:先汗有遗言,让大福晋殉葬。在皇太极等四大贝勒的威逼下,大福晋自缢而死。大福晋阿巴亥死后,多尔衮、多铎年幼失去依靠,便不再有力量与皇太极争夺大位了。代善失势,多尔衮失母,皇太极在大位争夺中处在了有利地位。新汗的推举商议,在庙堂之外进行。大贝勒代善的儿子贝勒岳托萨哈霖到其父代善的住所说:“四贝勒(皇太极)才德冠世,深契先帝圣心,众皆悦服,当速继大位。”代善说:“这也是我的夙愿,你们所说,天人允协,谁不赞同。”这样,父子三人议定。第二天,诸王、贝勒、贝子聚集在朝堂上。代善将他们的意见告诉了二贝勒阿敏、三贝勒莽古尔泰及诸贝勒,没有发生争议就取得了共识。皇太极经过长期的精心谋划,终于在三十五岁时登上汗位。皇太极初登汗位时,四大贝勒并肩而坐,处理军政大事,四人轮流。后来,皇太极除掉二贝勒阿敏、三贝勒莽古尔泰、大贝勒代善,南面独坐,稳固了权力。三、八大文治武功皇太极时代,有人概括了他的文治武功,主要有八大项。1.革除弊政,调剂满汉努尔哈赤晚年,特别是进入辽河平原以后,实行了一些错误政策。比如,大量迁民,按丁编庄,清查粮食,强占田地,满汉合居,杀戮诸生,遭到了辽东汉民的反抗,民族矛盾十分尖锐。汉人有的向饮水、食盐中投毒,有的把猪毒死出售,有的拦路击杀单独出行的满人,有组织的武装暴动也此起彼伏。皇太极继位后,对努尔哈赤的失误之策适时地做出了调整。对汉族民众,他提出了“治国之要,莫先安民”的方针,强调满、蒙、汉人之间的关系就像五味,“调剂贵得其宜”。他制定的新汉民政策是:汉人壮丁,分屯别居,汉族降人,编为民户,善待逃人,放宽惩治。于是汉民皆大欢喜,不再有逃跑的人。对汉族官员,努尔哈赤原先的政策是汉官从属于满洲大臣,自己的马不能骑,自己的牲畜不能用,自己的田不能耕,官员病死后,妻子要给贝勒家为奴。皇太极废除了这些政策,优礼汉官,以此作为笼络汉族上层人物的一项重要政策。他对归降的汉官给予田地,分配马匹,进行赏赐,委任官职。皇太极重用汉官,范文程便是一个著名例子。皇太极每当议事,总问:“范章京知道吗?”遇到奏事不当的地方,总是说:“为什么不和范章京商量呢?”当大家说“范章京也这么说”时,皇太极就认可了。有一次,范文程在皇宫里进食,看着满桌佳肴美食,想起了老父亲,停下筷子不吃饭。皇太极明白他的心思,马上派人把这桌酒席快马送到了范文程家里。后来,范文程做到了内秘书院大学士,这是清朝汉人任相的开始。对汉族知识分子,皇太极认为:“士为秀民,士心得,则民心得矣。”当时,大明朝有人才却不能用,所以走向衰败。皇太极感到,谁占有更多的优秀人才,并发挥其聪明才智,谁就能战胜对手。努尔哈赤对明朝知识分子屠杀过多,对所谓通明者“尽行处死”,其中幸存下来的约有三百人,都沦为了八旗包衣下的奴仆。皇太极下令对这些为奴的知识分子进行考试,各家主人不得阻挠。这是后金科举考试的开端,结果得中者共二百余人。他们都被解除奴隶身份,获得自由,得到奖赏。后来皇太极又举行了一次考试,取中了二百二十八人,从中录取举人,加以重用。这项举措,反响极大,使皇太极“仁声远播”。2.族名满洲,建号大清皇太极做了两件影响千古、史册永存的事。一是改族名女真为满洲。天聪九年(1635)十月十三日,皇太极发布改族名为满洲的命令,从此满洲族(简称“满族”)的名称正式出现在了中华和世界的史册上。二是改国号大金为大清。天聪十年(1636)四月十一日,皇太极在沈阳皇宫大政殿举行即皇帝位的礼,改国号“大金”为“大清”,改年号“天聪”为“崇德”。这样皇太极就有两个年号,一个是天聪,另一个是崇德,所以清朝出现了十二帝十三朝现象。皇太极为什么要改国号为“大清”呢?有一个传说:努尔哈赤早年逃难时骑着一匹大青马,慌急赶路,马被累死。努尔哈赤难过地说:“大青啊,大青,将来我得了天下,国号就叫大清。”当然这只是一个传说故事,不必深究。皇太极改国号,称皇帝,意在表明自己不仅是满洲的大汗,而且是蒙古人、汉人以及所有人的大汗,表明了他准备统一天下的雄心。3.完善君主专制体制随着后金社会的发展,皇太极改革并完善了政权机制。一是除掉二贝勒阿敏、三贝勒莽古尔泰,又挟制大贝勒代善,废除大汗同三大贝勒并坐制,改为皇太极“南面独坐”,强化了君主政权;二是巩固和完善了八旗制度,逐步设立了八旗汉军,以管理汉军及其眷属的军、政、民等事宜,并扩编了八旗蒙古,加强了对蒙古的统辖;三是创设了蒙古衙门,后改为理藩院,专门处理民族事务;四是仿效明朝的制度,设立了内三院、六部、都察院,形成了所谓“三院六部二衙门”的政府架构,基本完善了君主制政府的组织体制。4.造红衣炮,创建炮兵皇太极在经过宁远之战、宁锦之战和北京之战三次重大失败之后,终于意识到自己失败的重要原因是没有最新式武器红衣大炮。天聪五年(1631)正月,后金仿制的第一批红衣大炮在沈阳造成,定名为“天佑助威大将军”。从此,满洲终于有了自己制造的红衣大炮,这是八旗兵器史上划时代的大事件,也是八旗军事史上的一座里程碑。于是皇太极在八旗军设置新营“重军”,就是以火炮等火器装备的重型新兵种一炮兵。这样,明军的红衣大炮清军也拥有了,而清军的强大骑兵明军没有,皇太极在开拓疆域的武功中更是如虎添翼。5.向东出兵,两征朝鲜天聪六年(1632)正月,皇太极命二贝勒阿敏等率军东征朝鲜。阿敏统率大军,占领平壤,而后双方在江华岛杀白马、黑牛,焚香,定下“兄弟之盟”。崇德元年(1636),皇太极称帝时,朝鲜使臣拒不跪拜,双方撕扯,仍不屈服。于是皇太极以此为借口,在十二月第二次对朝鲜用兵,他亲自统率清军,直指朝鲜王京汉城。朝鲜国王李保(zǒng)逃到南汉山城,皇太极也率军到南汉山城驻营。第二年正月,李保请降,皇太极在汉江东岸三田渡举行授降仪式,确立了大清同朝鲜的“君臣之盟”。皇太极两次用兵朝鲜,达到了一石三鸟的目的:一是改变了朝鲜依附明朝而不从清朝的立场;二是得到了来自朝鲜的物资供应;三是解除了进攻明朝的东顾之忧。6.向北用兵,征抚索伦皇太极向北用兵,兵锋直指黑龙江上游、中游和下游地域。他的策略是:“慑之以兵,怀之以德。”达斡尔头人巴尔达奇居住在精奇里江(今结雅河)多科屯。皇太极将宗室女儿嫁给巴尔达齐,于是他成了皇太极的额附(侄女婿)。不久,索伦部的许多首领相继到沈阳朝贡,表示归顺。崇德年间,皇太极两次发兵索伦,征讨博穆博果尔。双方在黑龙江上游雅克萨(今俄罗斯阿尔巴津)、呼玛尔(今呼玛)等地遭遇,经过激战,清军获胜,但损失很大。博穆博果尔率余部北逃,皇太极采用“声南击北”的计谋,预先埋伏蒙古骑兵在其逃路上,最后将博穆博果尔擒获。皇太极征抚并用,以抚为主,终于使贝加尔湖以东、外兴安岭以南、乌苏里江至鄂霍次克海的广阔地域归属于清朝。7.向西用兵,三征蒙古明清时期,我国蒙古分为三大部分:漠南蒙古即内蒙古,漠北蒙古即外蒙古,漠西蒙古即厄鲁特蒙古。漠南蒙古位于明朝和后金之间,并同明朝定有共同抵御后金的盟约。漠南蒙古察哈尔部林丹汗,是元太祖成吉思汗的后裔。他势力强大,自称是全蒙古的大汗。明朝廷每年给林丹汗大量“岁赏”,使其同后金对抗。努尔哈赤时漠南蒙古东边诸部多归服后金,但察哈尔部成为漠南蒙古诸部对抗努尔哈赤父子的坚强堡垒。皇太极即位后,向西三次用兵,主要目标就是察哈尔部的林丹汗。天聪二年(1628),皇太极利用漠南蒙古诸部落的矛盾,同反对林丹汗的喀喇沁等部落结盟,首次亲统大军进攻林丹汗,在敖木伦获得胜利,俘获一万一千余人,后乘胜追击到兴安岭才收兵。四年以后,皇太极再次率军远征林丹汗,长途奔袭至归化城(今呼和浩特市),林丹汗闻讯,星夜逃遁。皇太极遂回军,在途中获得明塞外民众数万人、牲畜十佘万只,随后,察哈尔部分崩瓦解,林丹汗逃到青海打草滩,最后出痘病死。天聪九年(1635),皇太极又命多尔衮等统军第三次征讨察哈尔部,林丹汗的继承人、其子额哲率部民千户归降,并献上传国玉玺。据说这颗玉玺,从汉朝传到元朝,元顺帝北逃时还带在身边,他死之后,玉玺失落,两百年后,一个牧羊人见一只羊三天不吃草,而用蹄子不停地刨地。牧羊人好奇,挖地得到了这颗宝玺。后来宝玺就到了林丹汗手中,皇太极得到这“一统万年之瑞”的玉玺

                      白色的小药丸,粉红的药片,上面有一道蓝色……今天医生来了。我不在场。莫迪说:“他说我得去再做个检查。”“我陪你去。”“随你的便。”今天我带莫迪上医院。我帮她填了表。她声明不希望接受检查时有学生观摩。轮到我们的时候,他们先把我喊进去了。一间有许多窗户的大房间,权威之桌,大牌医生,一大帮学生。他们年轻无知的脸……“不让学生见病人,那我还怎么教他们?”他问我。我回答:“那样她受不了。”他说:“为什么?我觉得这不算什么,而且我敢肯定要是你生病了,你也不会觉得那有什么的。”这简直蠢透了,我都懒得理论。“她年纪太大,还很害怕。”我说,不再解释。“哼!”然后,他对学生们说,“那看来我得请你们出去了。”这是暗示我该退让了,但我才不准备让步呢。学生们离开,房里留下那会诊医生,我,还有一个年轻的印度人。“你得容忍我的助手。”莫迪在护士的搀扶下慢吞吞地走进来,不抬眼看我们。她被安置在我身边的椅子上。“你的名字?”大牌医生问。莫迪没有抬头,但是在嘟囔。我知道她在说自己看到我在表上填了她的名字的。“你感觉怎么样?”大牌医生问道,声音洪亮,吐字清晰。现在莫迪抬起了头,瞪着他,满脸诧异。“你哪里痛吗?”医生问。“我的医生说我得上这儿来。”莫迪回答,又害怕又愤怒,浑身发抖。“明白了。好吧,拉乌尔医生会替我给你做检查,检查完了以后你再回到这里来。”他们带我和莫迪去了一间小房间。“我不要,我不干。”她恶狠狠地对我说。我自顾自地给她脱掉外套,我和医生一样恃强凌弱,然后一股气味扑鼻而来。唉,我要是能习惯它就好了。“我为什么要接受检查?”她抱怨,“这不是我想要的,是你们大家想要的。”“既然来了,不如就让他们检查检查嘛。”我脱掉她的裙子,看到她的内衣又脏了,我知道这是今天才换上的。她直哆嗦。我把她的衣服全脱了,只留衬裤,然后拿医院的大号病员服把她裹上。我们等了好长时间。莫迪直挺挺地坐在检查台上,眼睛死死地盯着墙。印度医生终于进屋来了。很可爱的人。我喜欢他,莫迪也喜欢他,耐心地躺了下来,容他细细检查。(福勒太太,我们躺下好不好?我们翻个身好不好?我们咳一声好不好?我们屏住呼吸好不好?这是个标准用语,侮辱人,各个医院和养老院里所有和老人打交道的人都用,把这些老人当孩子对待。)他听了她的心跳,听了好久她的肺,然后他伸出他棕色的手,十分轻柔地摸她的肚子。一丁点小的肚子,不知道她吃的东西都上哪里去了。“那里有什么?那里有什么?”她恶狠狠地质问。“到现在为止,在我看来,什么都没有。”他微笑,令人愉快。突然,大牌医生大步走进来。他吼道:“你把食道X光片交到档案室去干什么?我现在要用。”印度医生站直身子,看着老板,莫迪的身子横在他们之间,他棕色的手还在她的肚子上。“那看来我弄错您的意思了。”他回答。“不称职就是不称职,别找借口。”突然,莫迪开口:“你凶他做什么?他是个好人。”“他也许是个好人,但是个很糟糕的医生。”暴君说着离开了。我们三个不看彼此。印度医生帮莫迪拉起裤子,扶她坐起来。他生气了,我们看得出来。“我看他这下心里好过了。”莫迪恨恨地说。回到大牌医生的房间,莫迪,印度人,我,坐在三把椅子上,面对着他。我知道事情不妙,因为那人态度和蔼,精明干练,也因为那印度医生待莫迪的态度意味着什么。但是莫迪身子向前倾,蓝眼睛炯炯地盯着大牌医师的脸:她在等着奥林匹斯山上的神下结论。结论来了:啊,说得有技巧,我很佩服,满分。“嗯,福勒太太,我们给你做了全面检查,你身上没有什么我们控制不了的病。你一定得记得吃……”他就这样讲着,看看记录,再看看她,微笑,然后再低头看记录,好像在核实事实,多精彩的一场表演。而我则在想,目前我是没法知道真实情况了,得等报告到了莫迪的医生那儿,薇拉给他打过电话,我再给薇拉打电话,那时我才能知道:而在此之前我只能勉强忍着了,因为我不是莫迪真正的亲人,只不过是走得最近的人而已。出租车里,莫迪裹成厚厚黑黑的一团,身子挺得笔直,紧张、痛苦、颤抖,她问:“我的胃疼呢,那个怎么说?”她之前没和我说过她胃疼的事,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好说她的医生会来的。“为什么?你把我带到那儿去,又是那样的阵仗,又是那个会诊医生,随他管自己叫什么,那个狗屎大人,可是折腾了这一通,我还是回了家,都不能让我知道到底怎么了。”得知这消息用了十天,这些天里莫迪担心极了。她知道自己得了很严重的病。大牌医生给小医生写了信。薇拉给他打了电话。薇拉给我打电话:莫迪得了胃癌。薇拉对我说:“很严重,糟糕透了——但这你知道,他们现在能控制疼痛,他们很清楚该怎么做。所以等她非住院不可的时候……”薇拉怕我担心——我的确担心。非常担心。与此同时,莫迪被告知她得的是胃溃疡,他们给她开了温和的止痛药。但很不幸,这药会让她晕乎乎的,因此多半都给她扔进了马桶。薇拉和我通电话,许多话都没有挑明说,更多的是心照不宣:尽量不送莫迪去住院,拖一时是一时。如果她不想要,就不请家务女工来烦她,也不让护理上门给她清洗。我们要设法让她的房东不理睬市政府发来的警告,即他会因她公寓的现状而上法庭。与此同时,薇拉会和相关官员谈一次。这一切会持续多久?我发现自己突然迫切希望它能早日结束。简而言之,我希望莫迪死掉。但是莫迪不想死。正相反,她心中烧着一把熊熊的怒火,她非要活下去不可。是薇拉强迫她去医院的,是她把她的医生叫来的,是她硬让他们给她下了胃溃疡的诊断。敌人就是薇拉:但是,像薇拉说的,这是好事,因为老人们一定要有个敌人(只是老人们吗?),所以她可以把我当作朋友,把薇拉当作敌人。这种事薇拉已经习以为常了。莫迪对我说:“胃溃疡?”她坐着,两只青筋虬结的手捂着肚子,轻轻地摸着。她脑门上有汗。薇拉说老人的细胞自我复制的速度很慢,也许还要很久癌细胞才会扩散到致命的地步,莫迪可以再活三年、四年——谁知道呢?薇拉和我在街角的咖啡店里喝茶,吃烘豆和烤面包片。我们都是挤出时间来吃这顿饭的,吃完就匆匆奔向各自的岗位。薇拉对我说,是的,莫迪说不定知道,但也可能不知道:我们得察言观色,见机行事。薇拉和我说了她照顾的一个老先生的事,他得了肠癌,却挺直腰板,存活(她用的原词!)了两年。他知道。她知道。他知道她知道。他的痛苦,他的挣扎,他慢慢地一天一天垮下去——那污秽——他们两人都视而不见。但是昨天他对她说,啊,熬不久了,死了我也不遗憾了。我受够了。莫迪不肯要家务女工,坚决不要。听着她说话,我看得出来,多少年来,这位那位的社工都在试图让莫迪讲道理。听了莫迪说的他们那些故事,你还以为他们是一帮懒婆娘、小盗贼呢。但是我现在知道的多些了,因为我见过安妮的家务女工。而伊莉莎·贝茨生病了,突然就生了重病,几乎无法自理,所以安妮的家务女工现在也给她做家务,尽管这些年来她最为得意的一件事,就是她素来、从来不要人帮什么忙,从来没有出让过自主权,从来没有做过别人的累赘。一个家务女工的一天她也许是爱尔兰人,或者西印度群岛人,或者英格兰人——什么国籍都有可能,但是她没什么资质,又有什么人要照顾,或者有孩子,于是就得找一个不妨碍她照顾家庭的工作。她年轻,至少不是上了年纪,因为做这种工作是要力气的。她总有一点什么病,不是腿疼,就是背痛,要么是长期消化不良,再或者是子宫有毛病。但是如今几乎每个女人都有子宫方面的病。(为什么呢?)她几乎肯定住在政府公租房里,是市政府的雇员,做家务女工。她六点半或者七点起床,和丈夫一起。他搞建筑,一大早就得出门。他们中的一个烧上水,给孩子们倒好玉米片,两人一起把他们哄起床,哄他们洗漱,换衣服。她还要留意大家的早饭、健康状况、猫粮、天气,她的声音和大儿子的录音机此起彼伏,她压低着嗓门,因为她在数落他。但与此同时,她还在安排着一天的计划。在下雨……孩子们得带雨衣……本尼要带踢足球的那套行头……她得去给丈夫取治皮肤感染的处方药,那是上周冒出来的病,还没有要好的迹象。她一边给牙医打电话为“宝宝”——现在五岁了——预约,一边催促老二——是个女儿——手脚麻利点,给五岁的那个穿上外套,戴上围巾,不然她们要迟到了。她的丈夫一边往嘴里塞玉米片、面包片和果酱,一边读《每日镜报》,心不在焉地挠着脖子,那儿一片鲜红,这样子让她很担心。他对儿子——十二岁——说,来吧,走吧,然后,经过妻子身边时,从她手里(没拿着电话听筒的那只)接过一袋三明治,三明治是他在盥洗室里洗漱时她给他做的。晚上见,他口齿含糊,因为他在想要不要找医生看一下那皮疹。她冲着他们的背影喊,本尼,你踢球的装备,两个男人就离开了。家里只剩两个女孩。录音机关掉了,没了音乐。一片寂静。“宝宝”捡起一片面包,轻轻哼着,大点的姑娘坐在那里,飞快地往嘴里塞面包片和果酱。家务女工一屁股坐在一把椅子上,还拿着电话,她把话筒夹在腮下,给自己倒了茶,伸手把儿子没吃完的面包片和果酱拿过来,她可不能容忍浪费。她打了六个电话,都和丈夫以及孩子们有关,然后给家政办公室打电话,看有没有新活。他们让她今天去霍奇斯老先生家,给他做家务的女工刚打电话来说自己得带母亲上医院去,今天不能工作。办公室的人听上去有些抱歉,应该的,因为布丽奇特原本一天就要跑四家,而且他们都难伺候。她总是分配到难伺候的老人,因为她很善于和他们打交道。她坐在那儿,看着“宝宝”——哎呀呀,看看,看看,牛奶泼出来了吧,一团糟啊——琢磨着怎么把霍奇斯先生安排进日程里。然后她站起来,好了,该去上学了。她一一拿起手袋、购物袋、篮子,这些东西原本扔在厨房的各个角落。然后她从抽屉里拿钱,找一块塑料布顶在脑袋上,拿上给孩子们的两袋三明治,还有一堆她们上学需要的小物件:书本、练习簿、蜡笔。这些东西似乎在她四周跳舞,包里、抽屉里、钩子上,上蹿下跳。三个人终于准备就绪,都裹了塑料,以抵御外面的坏天气。她们出了门,发现外头的天气倒不是特别糟糕,潮湿,但是不冷。到学校走路就五分钟,这点很不错。至少她生活中,这方面很便利,布丽奇特对这一点一直非常庆幸。看到两个小姑娘跑着穿过了操场,她转身离开,心想,哦,她不再是小宝宝了,小玛丽不是小宝宝了——现在安排安排,再要一个是不是太迟了?有些时候,她渴望有第四个孩子。她提起这事时,丈夫说她神经不正常,她也觉得他说的对……她脚步匆匆,经过另一个送孩子到校门口的母亲身旁时,朝童车里的一个小宝宝微笑,心里想道,丫头,打住!你知道这样做的结果是什么。她回家又待了几分钟,每天就这会儿她可以享受一下彻底的宁静。她坐在厨房桌边,看看壶里还有没有剩下的茶——有的,但是看起来太浓了,她懒得喝。她蜷成一团坐着,平稳地呼吸,从里到外,还是一个年轻女人呢,不到四十岁,你还能在她身上看到十二年前她和丈夫刚来到这个国家时的影子,一个貌美如花的爱尔兰姑娘。矢车菊蓝的眼睛,粉嫩的皮肤,一头浓密的黑色卷发。不管怎么说吧,她现在很疲劳,也一脸倦容。疲劳——这就是她如今的状态。脑子里,她在列要买些什么,要给四个常规客户以及自己家买的东西——啊,是的,她差点忘了——要给霍奇斯老先生买的东西。他用电话吗?哦,不,圣母马利亚,帮帮我!这是不是意味着她得多出一趟门,给他买食物和日用品?不,她先去他家处理他的事,然后再去购物。真麻烦。她一点都不想去霍奇斯先生家,她早就认得霍奇斯先生了。布丽奇特又望了望天,觉得脱掉塑料外罩没事,然后再次拿起包和篮子。走去霍奇斯先生家要十分钟。她没有钥匙,站在那里嘭嘭地敲门,终于,楼上窗户里探出一个脑袋,一个气鼓鼓的老头,他说:“你要干什么?走开走开。”“哦,霍奇斯先生,”布丽奇特欢快地喊道,“你认识我的,我是布丽奇特。你记得不?莫琳今天不能来,她得带她妈妈上医院去。”“谁?”“哦,行行好,让我进来吧。我可没法在这儿耗上一天的。”这个威胁成功地让他开了门,她飞快地以一名医生、护士、精神病医生——或者说家务女工——的专业眼光打量了他一番,心想——谢天谢地!——他今天不算太糟。霍奇斯先生八十五岁。霍奇斯太太身体太差,现在住在养老院里,这让霍奇斯先生松了一大口气,因为他俩怄气,连杀了彼此的心都有了。霍奇斯先生是个干瘦的小个子老头,衣服挂在身上。最近他瘦得越发厉害。布丽奇特想,癌症?糖尿病?我得给办公室提一提这事。他走在她前头,艰难地爬上楼梯,一路嘟哝着,她没给我买糖,我奶酪也吃完了,没东西吃,谁都不做事……布丽奇特进了霍奇斯先生住的——如果能用这个词的话——两个房间,一眼扫过,啥都审视了一遍,她大声说道:“霍奇斯先生,我看得出来你今天心情不好。来,我能帮你做什么?”“帮我做?你们都在帮我做,你们这帮家伙。”他没好气,浑身直哆嗦,一半是因为年纪大,另一半是因为火大。除了和家务女工,他没有人可以说话,因为无助,每天他都花好几个小时幻想出各种让自己发火的事。他原本(好像就是昨天的事)是个精力充沛、独立自主的人,小心、温柔地照料着身体先他垮下去的妻子。可现在……布丽奇特看她今天不用打扫,房间里还算干净。而他的需要是讲话和训斥,因此虽然这不是她的工作,她还是在厨房里的一把椅子上坐下来,一边听老头子抱怨、责怪,一边审视厨房,看他缺什么。“要我给你买什么吗?”她问道,觉得让他唠叨够了,于是打断他。“我需要茶叶,你不会用眼睛吗?”他没提奶酪和糖,于是布丽奇特想,我要给他买那些,还有我觉得该买的东西,如果他不要的话,也许科尔斯太太要……没过多久她就离开了,反复叮嘱他要记住她过会儿会带着他要的东西再来,得开门让她进来。现在她知道都要买些什么了,于是坐车去森茨伯里超市。她没有购物单,甚至没有在信封背面草草地写下要些什么,但是她脑子里记得住十个人各需要什么,半个小时以后再出现在人行道上时,她拖着购物小车,还拎着四个沉重的篮子。她冷静地沿着街走,心里想着,布丽奇特·墨菲,看在老天的分上,当心你的背……你可别再犯一次那个。于是她走回去,不坐公共汽车,坐车意味着提上提下,各种麻烦。走到上班的地方要半个小时。对此她感到心虚,但是对自己说,这是明智的,不是吗?你要是躺倒在床上,还有什么用?她路过莫迪·福勒的家,不止一次她从那里被赶了出来,她心想,谢天谢地,他们没再安排她给我,那实在有点是可忍孰不可忍,真的。第一站,科尔斯太太那儿。她是个俄罗斯老太太,从前是个美人,房里贴满了的照片可以证明。皮草、俏皮小帽、光着双肩、薄纱——每天大部分时间,这个身躯庞然的女人都恹恹地坐在一把大椅子里,凝视着自己的过去。她很能抱怨,这把布丽奇特快折磨疯了。布丽奇特走进房子,把感官功能关闭,她总是这样做。任那黏糊糊的低沉声音没完没了地说东道西,她自顾自地把面包、黄油、汤罐头、消毒剂各归各位——但是她突然意识到她应该好好听,因为科尔斯太太正在说:“它是鲜红的……”布丽奇特严厉地问:“什么是鲜红的?你都吃了些什么东西?”“我能

                      亲妺妺晚上扒我内裤吃我精子视频污,连续的奋战已经使他精疲力尽。但他依然尽力地砍杀冲过来的叛军,他并不甘心就此低头认输,此前不久在皇帝面前说的话,他依然记忆犹新。叛军越聚越多,封常清且战且退,不知不觉中已经撤到了洛阳城宫苑的西墙之下。“将军!再不走就来不及了,您应该明白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的道理。”部将继续劝说。最终,封常清在几个部将的保护之下,从宫苑西墙的残破之处突围出来,一路向西直奔陕郡而去。洛阳至此沦陷于安禄山叛军之手!封常清一路之上,回想着身在洛阳激战的场景,他实在没有想到安禄山的叛军兵锋如此之盛,不由得为自己先前在皇帝面前夸下海口而自责,现在他能做的就是将先前的战况报告给驻守陕郡的东征副统帅高仙芝。此时的高仙芝已经知道洛阳失陷,他将手中的兵马绝大部分集结在陕郡,准备坚守在这里,打一场持久战。错杀十二月十五日,封常清率领残部进入陕郡,太守窦廷芝闻听洛阳失陷,吓得连夜逃到河东去避难,封常清马不停蹄地去面见高仙芝。见到高仙芝后,封常清详细汇报了先前洛阳的战况,以及他对未来战局的看法。“属下连日血战,叛军势头很盛,现在元帅将人马聚集在陕郡。但潼关却防守薄弱,属下建议将军暂时放弃陕郡,退到潼关据守,这样长安才可以安全。”封常清不愧是名将,虽然在洛阳遭遇惨败,但到底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此刻思维丝毫不混乱,并且敏锐地点出了存在的问题。封常清的建议,高仙芝采纳了。在经过怛罗斯之战的惨败后,很长时间以来高仙芝心里一直郁闷着,先前的自负似乎收敛了很多。怛罗斯之战的惨败对他影响至深,成了的心中挥之不去阴影,以至于有些畏首畏尾。在高仙芝看来,封常清作为久经沙场的战将,是有资格对战局提出自己的看法的,而且先前和叛军的较量中,唐军将领中只有封常清的腕儿最大,连封常清都惨败而退,那目前的形势的确是万分危急。应该说封常清的建议没有错,高仙芝采纳他的建议也没有错。但两个人在决定退守潼关的方针后,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就是没有进行周密的安排和部署,甚至连为什么退守潼关也没有和士兵讲清楚,就匆忙命令军队急速向潼关撤退。事实证明:由后队变前队容易,但必须要让后队明白,前队并不是战败溃逃。由于高仙芝和封常清的疏忽,唐军在撤退的时候,居然出现了混乱的情况,说是急速溃退一点也不为过,士兵丢盔卸甲,狼狈逃窜,互相踩踏,甚至出现了踩踏致伤致亡的情况。就是在这样一种混乱的局面下,高仙芝和封常清急急如丧家之犬般的终于将部队带到了潼关。在他们进城的第二天,安禄山的叛军便尾随而至,随后叛军展开攻城战,由于潼关城墙高大,加上高仙芝和封常清带领部队拼死抵抗,所以叛军一时没能攻下潼关。或许是因为先前的连续作战也让安禄山感到疲劳,或许是因为攻下东都洛阳,让安禄山迫不及待地做起了皇帝美梦,总之在进攻潼关未果之后,安禄山命令叛军暂时停止一切战事,而他自己在洛阳开始计划称帝事宜。面对渐渐撤去的叛军,高仙芝和封常清不禁长抒一口气,现在他们终于有时间可以重新整顿兵马,认真筹划一下接下来的战事了。但就在他们认真准备的时候,让他们想不到的是,潼关将是他们两个人生命的最后一站。导致他们最终悲剧结局的,其导火索恰恰是这次混乱不堪的撤退。自古以来将帅在外掌握重兵,都会为皇帝所忌惮,因为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可以说这是个敏感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皇帝们所采用的方法是,除了让将军们掌握重兵出征之外,还经常派宦官监军,其实所谓的监军,不过就是监视那些带兵的将军们。这次高仙芝挂帅东征,李隆基就派了宦官边令诚前去监军。而边令诚恰恰是一个多事的人,在军中随便发号施令,将高仙芝冷落在了一旁。他的这种举动让高仙芝十分不满,加上高仙芝骨子里本身就很自负,所以两个人经常当着众人的面,吵得面红耳赤。高仙芝采纳封常清的建议退守潼关,边令诚本身是不同意的,当然他的这种想法谈不上有什么深谋远虑,完全是一种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态度。在高仙芝带着人马撤退的时候,边令诚借机离开了高仙芝,但在临走之前,他看到了撤退时混乱的那一幕。于是,一个恶毒的计划在边宦官的头脑中瞬间形成了。回到长安后,边令诚立即向李隆基汇报自己先前在潼关看到的溃退场景,并添油加醋地谗说高仙芝自作主张放弃陕郡,私自贪污军饷;封常清故意在洛阳战败,有意纵容扩大叛军的声势,希望皇帝陛下能够警觉。在经历了家奴顶撞、宰相混战后,李隆基更加对宦官信任有加,居于深宫之中的他,本身就对封常清的战败和高仙芝的退守有所怀疑,而且李隆基又想起了高仙芝在怛罗斯之战中的惨败,让大唐在西域威信扫地。尤其是封常清先前的大话此刻依然在他的耳畔回响,但实际战况却是封常清如此不禁打,现在边令诚点出了全部奥秘所在,这让李隆基很是恼怒。事实上,一个已经很久不问国事的皇帝,是不可能在面对一团糟的局势时,依然保持清醒的头脑的,所以高仙芝和封常清的结局已经注定。“你带着我的诏书,立即回到潼关,将高仙芝和封常清斩首,以防有变。”“老奴遵旨!”随着李隆基下达的一纸诏书,边令诚终于体会到了复仇的快感,不过李隆基一定想不到,他这次的一时冲动,会是致命的错误。事实上,就在边令诚再一次从长安启程,还没有到达潼关的时候,高仙芝和封常清已经得到了边令诚又回来的消息,对此高仙芝倒是没什么过多的想法,但封常清则不同。自从洛阳战败后,封常清内心始终再自责,他曾经派人到长安汇报洛阳的战况,但却被李隆基拒绝。他隐隐觉得边令诚二次来到潼关,很可能是带着某项任务而来,甚至他觉得自己可能性命难保。终于,对自己前途的绝望以及对大唐未来命运的担忧,促使封常清满腔衷情地给李隆基写了一封奏表。令他没想到的是,这居然成了自己的遗表。在这封奏表中,封常清详细陈述了安禄山叛军的情况,以及洛阳之所以这么快失陷的根本原因。针对当时朝廷上下普遍轻敌的情绪,封常清情真意切地提醒李隆基切不可轻视安禄山,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仰天饮鸩,向日封章,即为尸谏之臣,死做圣朝之鬼,若使没而有知,必结草军前,回风阵上,引王师之旗鼓,平贼寇之戈铤,生死酬恩,不任感激,臣常清无任永辞圣代悲恋之至。封常清在奏表的最后,仍然没有忘记表达自己的忠心,可谓是字字带血,催人泪下。十二月十八日,于潼关驿南西街之上,边令诚首先召见了封常清,当封常清迈着沉重的步伐缓缓走到他的面前时,边令诚的脸上浮现出了一丝诡异的微笑。而与之相对应的却是封常清那无助的眼神流露出的一丝迷茫。“封常清守卫洛阳不利,致使大军惨败,贼兵势盛,更有在皇上面前口出狂言,扰乱圣心,其罪难免,皇上有旨将其处斩以正军法。”边令诚说完后,在场的所有人全都大吃一惊。在他们看来,封常清领着临时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在很多人望风而逃的情况下,不畏强敌拼死守卫东都,而且在叛军攻入洛阳后,依然能够身先士卒和叛军展开巷战,实属难能可贵,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洛阳失陷责任不在封常清。但现在边令诚已经宣读了圣旨,即使众人心中不服,也无法为封常清开脱,所以全都低着头沉默不语。“讨逆无果,死乃甘心!”封常清跪在地上仰天长叹,他的声音已经沙哑,虽然他早已预料到这一天会到来,但当边令诚宣读完圣旨后,他依然流露出了悲愤不甘之情。作为多年从在战场上摸爬滚打的名将,坦白地讲,封常清并不怕死,然而他并不甘心就这样死在自己人的手里。“臣常清虽死无憾,请边公公将这封奏表带给皇上,以表臣之忠心!”言罢,封常清拿出了先前写好的奏表,转交给了边令诚。很多人亲眼目睹了封常清被斩的全过程,他们的心在滴血,他们希望今天这一刻早些过去,但让他们想不到的是,接下来的一幕更加出乎他们的意料。就在封常清刚刚被斩之时,高仙芝带着人马匆匆赶来。在此之前,他得到了封常清即将被斩的消息,所以他快马加鞭地赶了过来。但没等他高喊“刀下留人”四个字,他便看到了封常清的尸体。高仙芝此刻浑身犹如电击一样,僵在了原地!然而在边令诚看来,高仙芝此时来得正好,因为皇帝陛下圣旨上写得明白,封常清之后就是高仙芝。“元帅来得正好,皇上让老奴为元帅带来了恩命。”边令诚阴阳怪气地说道。高仙芝恍惚之中回过神来,他立即走向边令诚,然后跪倒在地。“高仙芝擅自放弃陕郡,致使大军溃退,死伤无数。又私自贪污军饷,其罪当诛!”边令诚在宣读这封圣旨的时候,语气明显加重,很长时间以来,高仙芝对他的蔑视,让他在众人面前颜面扫地,今天他终于体会到了复仇的快感。如果说先前见到封常清的尸体让高仙芝犹如电击一般,那此刻在听到圣旨的内容后,高仙芝几乎要昏厥过去,还好旁边的几个兵士急忙将他扶住,才没让他倒在地上。半晌过后,高仙芝终于缓过神来,他咬紧牙关用力地说道:“如果说因为放弃陕郡致使大军溃退死伤无数,仙芝死不足惜。但是上有苍天,下有黄土,说仙芝贪污军饷,实乃诬陷之词,仙芝死不瞑目!”此刻,高仙芝的眼睛死死地盯住边令诚,这不仅让边令诚有些毛骨悚然。“不要辩解了,来人!行刑!”边令诚连忙催促。“哈哈哈!”刹那间高仙芝发出了凄厉的惨笑,然后他环顾众人拱手抱拳,高声说道:“仙芝如果真的贪污了军饷,你们就说个‘有’字,如果没有的话,仙芝恳请众将士还仙芝一个清白,说个‘冤’字!仙芝并不怕死,但大丈夫光明磊落,仙芝并不想走得如此冤枉!”在场的所有人全都被此情此景所感动,终于在刽子手的刀头即将落在高仙芝的脖子上时,所有人共同喊出了那个字。“冤!冤!冤!”那一刻,声震天地,苍茫之间久久回响。高仙芝可以瞑目了!……边令诚终于完成了他的复仇计划,带着心满意足回去向他的皇帝陛下复命。但对于李隆基来讲,将高仙芝和封常清斩首,完全是自毁长城的表现。因为在他们之后,防守潼关的重任落在了另一个将领哥舒翰的肩上,和高仙芝、封常清比起来,哥舒翰虽然也算是名将,但终不如高、封二人强强联合有利。此时安禄山的叛军在第一次进攻潼关未果后,他们并没有立即发动第二波进攻,安禄山的兵锋之盛似乎有所减弱。不过这也可以理解,因为此时腰肥肚大的安禄山正在洛阳做着他的皇帝美梦。当然这也给了唐军极为有利的喘息之机。事实上,就在唐军和安禄山的叛军在中原腹地陷入胶着状态时,已经沦陷于叛军之手的河北、河南地区掀起了声势浩大的反抗运动。反抗的义士们用热血之躯和赤胆忠诚谱写下了名垂青史的“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丽诗篇。扯旗举兵安禄山在范阳公然发动叛乱之后,一路势如破竹,所向披靡,仅一个多月便连下河北、河南诸多州县,一直到攻陷洛阳后,才稍稍停止前进的脚步。不可否认叛军南下的速度极为惊人,但安禄山或许过多地考虑战场因素,而对自己所攻占州县的治理工作做得一塌糊涂。叛军每占领一个地方,并不是进行有效的治理,而是采取“三光”政策,导致很多老百姓家破人亡,从整个战略来看,安禄山叛军可谓是“狗熊掰棒子”——掰一个丢一个。叛军这种倒行逆施的做法,很快激起了河北、河南很多州县的反抗,在山河破碎的危急之秋,很多人自发组织起来,勇敢地肩负起了救亡图存的重任。其中声势最大的、最有成效的当属河北常山颜杲卿、颜真卿兄弟组织的反抗斗争。颜氏兄弟出身名门望族,是北齐年间儒家学者、经学家颜之推和唐朝初年儒学大家颜师古的后人,兄弟二人品行出众,居官政绩突出,多获赞誉。当时颜杲卿担任常山(今河北正定)太守,颜真卿担任平原郡(今山东陵县)太守。安禄山举兵叛乱后,很快进至槁城(今河北槁城)。当时颜杲卿深感以常山的守备力量,是无法对抗安禄山叛军的,但常山地处要冲,非但是安禄山叛军进退的咽喉之地,其西南又有土门之险,实为河东通往河北的重要门户。在颜杲卿看来,以安禄山的兵锋之盛拿下常山易如反掌,与其以卵击石做无谓的牺牲,不如忍辱负重从长计议。于是,颜杲卿便同长史袁履谦商议决定为了保存有生力量,暂时放弃对叛军的抵抗,并一同前往槁城面见安禄山。安禄山早已久闻颜杲卿的大名,在得知他献出城池后,不禁喜出望外,遂任命颜杲卿仍为常山太守,并赐其金紫鱼袋。值得一提的是,在安禄山叛军铁蹄的践踏下,当时河北地区只有常山一地因为颜杲卿忍辱负重的计策,而暂时免遭战火,自此颜杲卿和长史袁履谦私下不断密谋积蓄力量,等待时机,伺机举事。就在颜杲卿在常山紧锣密鼓地筹划反戈一击的时候,他的从父弟颜真卿率先在平原郡举起抗击安禄山叛军的义旗。对比颜杲卿,颜真卿更加刚烈和果敢。颜真卿,字清臣,汉族,唐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祖籍琅琊(今山东临沂)。唐代杰出书法家。他创立了“颜体”楷书与后世的赵孟頫、柳公权、欧阳询并称“楷书四大家”。和柳公权并称“颜筋柳骨”。颜真卿的书法堪称一绝,但在我看来他这一生能够真正实现其不朽价值的,却是在河北聚兵二十万与安禄山的叛军做殊死搏斗的壮举。颜真卿原本身在长安担任侍御史、武部(兵部)员外郎,因为看不惯杨国忠的所作所为,被杨国忠排挤出长安出任平原郡太守。到达平原郡没多久,他就发现安禄山谋反的迹象越来越明显,于是他暗中加紧了防备。由于平原郡处于安禄山老巢范阳的眼皮底下,为了减少安禄山的怀疑,他以防止降雨水灾为理由积极修筑城防工事、储备粮草。同时颜真卿也明白安禄山是个多疑的人,自己的举动未必能够瞒住他,为此他故意和诸多当地的文人天天泛舟于湖上,充分营造出一种不理政务的假象来麻痹安禄山。就在颜真卿暗中准备一切时,安禄山在范阳举兵大举南下,河北诸多州县纷纷陷落,而平原郡由于不处在战略要冲,所以叛军没有经过这里。但安禄山本着不放过任何一个地方的原则,虽然没有攻占平原郡,却让颜真卿以平原、博平两郡共计七千人人马防守河津。颜真卿明白,这既是安禄山的战略,也是对自己的一种试探和考验。颜真卿毫不犹豫地立即执行,不过这也为他带来了极大的益处,那就是打着防守河津的旗号,公开招募兵士。据史料记载,颜真卿招兵的文书一经散发到各地,河北沦陷的州县多有响应,短短十天之内,就招募了将近五万人。很多地方官带领人马前来投奔,这其中包括济南太守李随、清河长史王怀忠、景城司马李炜、邺郡太守王焘等人。这些人虽然在各自的属地没能抵抗住叛军的进攻,但此时各自手下依然有五千至一万人不等的军队,在听到颜真卿招兵买马的消息后,这些人杀掉安禄山委任的官员,义无反顾地去投奔颜真卿。因为在这些人看来,以颜真卿的性格和对大唐的忠心来看,他是不可能就此甘心投降安禄山的。随着颜真卿兵力的不断增长,以及各地伪官接连被杀的消息传到叛军那里后,此时身在洛阳的安禄山终于意识到自己原来正被颜真卿玩弄于股掌之间。愤怒的安禄山想让部将李庭望率军东征颜真卿,无奈从起兵以来由于战线拉得过长,兵力分散,已经不能再抽调更多的人马出来,不得不放弃东征的想法。此时饶阳太守卢全诚忽然反戈一击,杀掉饶阳的伪官据城反抗。在兵力捉襟见肘的情况下,安禄山只好派部将张献诚在上谷、文安临时招募了几千人前去围攻饶阳,同时意图切断颜真卿西进的道路,以缓解自己紧张的局势。安禄山无暇顾及颜真卿,给了颜真卿极大的发挥空间,在很多州县官员到来后,颜真卿的兵力急速增长,应该

                      。纯子轻轻地叹了口气:“咱们走吧!”两人离开旅馆,再次走在花季阴云下的街道。伸夫感到自己像是遗失了重大宝物。虽然还只是推测,可难得被纯子邀请到她的房间里自己却无所作为,这会不会使纯子感到失望呢?对于跟成年男人玩惯了的纯子来说,自己的存在是不是太乏味了呢?两人走下一小段坡道,纯子说“那就在这儿告辞吧”。这时,伸夫的懊悔之情更加强烈。“你在东京待到什么时候?”听到伸夫询问,纯子微笑着点了点头。“因为展期没结束,所以我还得待四五天呢!伸夫明天几点回去?”“晚上九点。”“要是有时间,我会去送你哦!”“你真的会来吗?”伸夫低落的情绪顿时高涨起来。如果纯子真的去上野车站送别,那么两人的恋情就还能持续下去。或许是诚心祈祷真有灵验,第二天纯子果然在八点多来到了上野车站。为了不被同学们发现,她就靠在排列着擦鞋匠的角落立柱旁。她身穿藏蓝色大衣,围着白色围巾,即使被同学们看到也肯定不会认出。“谢谢你来送我啊!”伸夫跑过去就握住了纯子的手。“我还以为见不到你了呢!”“怎么会呢?昨天说好要来送你嘛!”伸夫感到自己比昨天更率真了一些。“再过四五天你就回札幌了吧?”“大概吧!”纯子模棱两可地回答,双眼望着排在远处的同学们。“你还是要跟他们回去吗?”“是啊!为什么这样问?”纯子是不是要建议他留在东京呢?伸夫想予以确认却没能说出口。纯子开始催促了:“你该归队啦!”“还有些时间呢!”“可是我也该走啦!”纯子露出成年人式的笑容望着伸夫。“那,你要多加小心哦!”“你也是……”“再见!”纯子依然窃窃私语般地道别,随即扭身快步走进人群当中消失了。伸夫目送纯子离去,然后跟修学旅行的伙伴们一起乘上列车。闷热天在傍晚时唤来了降雨,夜晚的东京变得湿漉漉的。伸夫望着雨中的霓虹灯,又沉浸在强烈的失落感中。十曾一度从庭院地面堆到屋顶的积雪也已融化,四月的新学期开始了。可是,伸夫的心情却并不爽快。因为在他升入高三时班级进行了重组,伸夫留在一班,而时任纯子则转到了九班。两人分在整个年级九个班的两端,而且教室也隔着长长的走廊离得最远。如果挨得近的话,倒还有机会在上社会科和理科等选修课时见面,而分属一班和九班可就不那么容易了。伸夫认为这是老师们的阴谋。由于纯子遗失了伸夫的情书,所以老师也都知道了两人的关系。继续让两人同在一个班级会有危险——老师们肯定是这样想的。虽说是班级重组,实际上就是近半数学生的变动,而且主要是从一班到二班或从三班到一班这种相邻班级的调整。与此相比,从一班调到九班不是相隔太远了吗?虽说如此,伸夫也根本不可能向老师申诉不满。本来班级重组是经过教职工会议决定的,而学生们只能接受。也许实际上校方不可能满足每个学生的意见。但尽管如此,两人离得也太远了。伸夫本想向班主任老师申诉不满,可那就等于主动承认了两人的关系。校方根本不可能接受这种意见,而且即使接受了,也只能招来同学们的反感。再加上调整到九班的除了纯子之外还有几名同学,所以未必能够断定只有纯子受到了特殊对待。在班级重组方案公布的第二天,伸夫向来学校的纯子发出了抱怨。“这完全是为了拆开咱俩,太过分了!”“可是,既然已经决定,那也没什么办法啦!”纯子的回答意外平淡,伸夫感到非常扫兴。“这样一来,咱俩可就分开啦!”“分开也只是班级不同而已嘛!”确实只是班级不同,学校却还是一样,两人的关系并不会因此而终结。只要两人相爱,即使不在一个班也应该没问题。而且,班级不同还能避免伙伴们多嘴多舌,因此反倒变成了有利条件。不过,自从修学旅行归来,伸夫还只跟纯子见过一次面。而且是在星期六放学之后,两人只去咖啡馆聊了半个小时而已。因为伸夫在雨中上野车站分别时体验到了撕心裂肺般的痛苦,所以他对这次约会十分期待。可是,纯子刚喝完咖啡就站起来说她还有事。而当伸夫想商量下次约会时,纯子也只是反复说“最近很忙”。伸夫觉得过度强求有失体面就不再吭声,但纯子后来就再也没打过招呼。由于班级重组就在此后进行,所以伸夫担心纯子会趁机离开自己。仔细想来,这种阴晦的预感似乎在东京会面时就已经萌生。伸夫从上野的美术馆跟纯子去了她住宿的旅馆,在分别时就已心生几分担忧。纯子会不会从此离开自己?这种预感在雨中上野车站分别时也同样涌上心头。两人之间并没有吵过架或发生过不愉快,因此这种预感只能说是处在恋爱当中的一种直觉。但正因为是直觉才更加挥之不去。伸夫担心自己的预感会变为现实,希望这只是自己的多虑而已。然而,这种预感却似乎正在一步步地接近现实。这种预感以明确的形态表现出来,是在半个月后去图书部活动室幽会的时候。伸夫照例在大家走后去昏暗的活动室里等候,可纯子却从约定的六点钟到七点多都没有出现。天气虽已不像隆冬那般寒气逼人,但在没有火炉的房间里还是冻得直想跺脚。伸夫喝着纯子介绍给他的小瓶威士忌又等了一个小时,可纯子还是没有出现。此前纯子即使迟到也没有超过半个小时,而且她在迟到时总是气喘吁吁地跑来道歉说“对不起”,还会突然亲吻伸夫。可这次却过了两小时都没有任何动静。或许是因为她突然有了什么急事,虽说如此耽搁的时间未免过长。如果继续待在这里的话,到了九点钟体育馆的侧门也会关闭,那就出不去了。时间已过八点半,伸夫终于放弃等待并离开了图书部活动室。虽然已经快到黄金周了,可街道的阴面仍有处处残雪。伸夫望着片片白影,想起纯子说过“即使是夜间雪也在融化”。当时的纯子相当诚恳朴实,伸夫能够全身心地感到她直冲冲扑面而来的活力。然而,三天前在走廊里见到她商量约会时,纯子却像换了个人似的特别冷淡。伸夫紧咬不放地说“什么时候都行,我等你”,纯子像是无奈地点了点头,眼里含着困惑的神色。伸夫再次叮嘱说“一定要来”,而纯子却还是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她也许再不会来了——伸夫的担忧就是从这时产生的。不过,伸夫走在夜路上,心中仍然没有放弃。纯子虽然今天没来,但那并非她自己的意志。此前她虽然说过“很忙”,但那并非在说“我讨厌你”。事实上,从上高三以后她就不太来学校了,据说她正在努力创作鸿篇巨制。她之所以不能悠闲地跟自己约会,就是因为她在全神贯注地搞创作。只要有了空闲时间,她肯定还会像以前那样温存。在情绪低落时,伸夫更愿意往好处想。然而,伸夫在一个月后听纯子的朋友宫地怜子讲了一件事,彻底粉碎了他的期盼。“纯子这丫头,对什么都不在乎,会不会出事儿呀?”宫地怜子漫不经心地说出这话,伸夫慌忙追问:“纯子怎么啦?”“你不知道吗?纯子一周前就去钏路了呀!跟谷村先生一起。”“谷村?”“东大毕业的报社记者嘛!他这次不是去钏路分社了吗?”伸夫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那她不回来了吗?”“倒也不会。不过,那个人一旦喜欢上谁就连学都不想上了。她母亲也急得不得了呢!”虽然难以置信,但纯子果真喜欢上别的男人了吗?伸夫感到纯子很有可能做出这种事情,但又不能轻易相信。不过,宫地怜子是跟纯子同班的唯一好朋友,她不可能说假话。不仅如此,想到纯子近来的态度,宫地怜子的话更透出了几分真实性。“纯子这丫头,到底还是难以抗拒那种能说会道、精明强干的人啊!”宫地怜子似乎不太在意伸夫跟纯子的关系,否则不会这样漫不经心地说出如此残酷的话来。或许她是对伸夫如今还在追求纯子感到悲哀,所以干脆向伸夫说明了真相。宫地怜子如此一说,伸夫不得不承认此前的不祥预感已经变为现实。“果然如此……”伸夫喃喃自语,然后发出一声叹息,“是这样啊!”仅剩的一线希望也被斩断,伸夫突然变得沉默寡言了。新绿遍染北国都城,槐花和丁香花盛开的五月到六月是伸夫最难过的季节。北国初夏一到人们就倾城出游,可他却与这种欢乐无缘。伸夫能够稍稍镇定下来并考虑自己与纯子的关系,是在季节从初夏转向盛夏的七月初。纯子为什么会离自己而去?即使是已经几乎放弃的现在,他依然对此难以释怀。曾一度那样亲密的女人怎么会如此轻易地离去呢?那是纯子的真心,还是一时的恶作剧?伸夫怀着这样的疑问,思绪回到在东京产生那个晦暗预感的瞬间。当时,纯子把伸夫带到她的住处,还在隔壁房间里更衣。如果伸夫当场向纯子求爱的话,她或许就会以身相许。如果伸夫低下头来坦诚表示“我想要”的话,她或许就会露出常见的成熟笑容,并尽情地展开怀抱。当然,这些假设既非现实亦非已经向纯子确认,因此无法证明。不过,纯子在离开旅馆前曾发出一声叹息,或许那就是她对过分老实规矩的伸夫感到失望的表示。事实上,纯子后来确实焦躁不堪撇下伸夫独自离去。在上野车站送别时,她又问过“你还是要回去吗”。当伸夫理所当然地点头时,她也是叹息一声并快步离去。也许当时纯子是最后一次向伸夫押注,而结果还是对这个幼稚的男子感到失望。伸夫回想起这一幕幕场景,感到就是它们交织出了现在的“失恋”状态。不过,即使真是缘于伸夫自己的幼稚,当时他也尚未具备超越这种幼稚的手段。显而易见,伸夫本来就对异性幼稚无知,也可以说纯子就是因为伸夫幼稚才接近他。而如果伸夫也像纯子所交往的中年男子那样是个情场老手的话,纯子或许就不会对他产生兴趣了。总而言之,纯子再不返回已是确切无疑。“原来如此啊!我是失恋了呀!”伸夫喃喃自语,这个极具新鲜感的词令他惊诧不已。仔细想来,伸夫此前从未把“失恋”这个词用在自己身上。实际上,因为他以前不曾有过真正堪称恋爱的经历,所以失恋当然是初次体验。“失恋的男子……”伸夫再次喃喃自语,然后望着镜中自己的面孔,心中既感到失落,也觉得自己又向成年男子迈进了一步。他为错过纯子这个可心的女子感到懊悔,即使今后再喜欢上别人,或许也不再会像以前那样忐忑不安了。因为他已经与纯子这样的女人交往过,所以遇到一般情况也就不会再惊慌失措了。他与她的交往或许就是走向成年的一段里程。伸夫在笔记本中一连串的“纯子”上画了叉号。“既然你喜欢那种下流的中年男人,那就随你的便吧!你已经没用了!”伸夫在心中反复念叨,并把笔记本涂得漆黑一片。“我要找个比你好过无数倍的女人!”但是,当他重新审视周围,却发现已不可能有比纯子更可心的女人了。若勉强言之,也就是村井麻子而已。可事到如今他既无意接近村井麻子,而且即使自己有意接近,她也不可能接受自己了。“还是算了吧!”伸夫有些不胜其烦了。女人总是翻云覆雨、骄横任性、不可信赖。如果真心跟那种东西相处,自己恐怕会疯掉的。伸夫嘴里一句接一句地嘟囔着大脑中浮现出的怒骂,可那些骂声本身无疑都是对纯子的怀恋。“忘了她吧……”伸夫如此自我劝解,可是去了学校却偏偏又在走廊里与纯子相遇。伸夫在一瞬间怀着依然如故的恋情走近纯子,慌忙之中表情有些僵硬。可纯子却若无其事地从他身旁走过,眼神十分平淡,就像在看一般的同班同学,丝毫不给伸夫接近的机会。其后又过了一个月,额头沁汗的季节终于来到北国。这一天,伸夫来到市中心的书店,出门时碰上纯子跟一位高个子男人并肩走来。好像有什么特别高兴的事情,纯子笑弯了腰。但是,她在看到伸夫时就止住欢笑,只瞥了伸夫一眼就扬长而去。事发突然,伸夫慌忙朝两人追去,可纯子已经跟高个子男人并肩消失在人群当中。那个男人就是怜子所说的谷村吗?伸夫虽然无从确认,可是纯子跟他的亲密姿态却非同一般。纯子最初向伸夫呈现的就是那种只对喜欢的人才会有的纯真温柔的笑容。“果然如此啊!”伸夫望着两人消失的方向喃喃自语。“到此为止吧!自己跟纯子的那段交往只是梦幻而已。那种女人不值得永无止境地去追。”伸夫手中握着新出版的英语参考书和高考复习资料。高三已进入夏季,高考在一分一秒地迫近,由于他从春季到初夏一直被纯子搞得心浮气躁,所以今后必须加倍努力刻苦用功。既然已经亲眼看到纯子跟其他男人在一起的情景,所以应该反而能够彻底地放弃她了。“这样就可以彻底地忘掉纯子了。”伸夫虽然还不太服气,但决心已下,那就能全力以赴地把落下的功课补上。“首先要考上大学,成为一个大人。”既然纯子嫌自己幼稚而绝情离去,那么成为大学生就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只要自己成为大学生,纯子也许会另眼看待自己,并且再次回到自己身边。虽然嘴上说已经放弃,可心中却依然难舍难分。伸夫不禁对自己产生了厌烦情绪,但这也比拖拖拉拉地纠缠下去强过很多。从夏季到冬季,伸夫一门心思致力于高考复习。虽说如此,他倒也不是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即使在长时间面对书桌之间,他也会忽然想起纯子胸部的丰满和嘴唇的触感。虽然已经下定决心抛开纯子,但他并不能立刻静下心来投入学习,在发呆时手依然会自然地伸向藏在抽斗里的黄书。高考复习似乎仅仅使大脑疲倦,而身体却依然精力充沛。翻上两三页黄书,只要看到刺激性强烈的标题,下体就会勃起,手便像被吸附般触摸那里。坐在椅子上自慰,如果突然有人闯进房间会很难遮掩。伸夫虽然已在房门上贴了“请敲门”的字条,可母亲和姐姐却根本不屑一顾。为防万一被看到,伸夫用貌似膝毯的布块盖在腰间,然后在布块下反复做自慰动作。但在这种时候,好像脸上总会发烫,眼神也会变得呆滞。母亲曾有一次没敲门就端着红茶进来,伸夫赶紧停下手,却来不及把裤裆前面合住,幸亏用旁边的膝毯盖住而没被看见。不过,母亲也许已觉察到自己表现异常。“都半夜一点啦!赶快睡吧!”母亲要把茶杯放在桌上摊开的参考书之间,可那下面就藏着黄书。伸夫慌忙把笔记本和历史年表也盖在上面,并伏下身来遮掩。“怎么啦?不会是发烧了吧?”母亲更加疑惑地盯着伸夫的侧脸看。“没事儿呀!”母亲在这种时候担心未免多余,不如赶紧退出房间才是体贴儿子。“我马上就睡,别担心了!”伸夫虽然感谢母亲送茶,但因为自慰行为受到了打扰,所以烦躁的情绪溢于言表。母亲受到冷对不免有几分扫兴,伸夫在母亲离开之后终于松了口气。刚才幸好坐在背对房门的位置,所以没被发现,却也真够悬乎。虽因受到打扰而一度兴致颓萎,可那个部位却似乎依然未能消停。“刚刚进来过一次,所以不会再进来了。”伸夫重新翻开黄书,这次他心情放松地把手伸向了裆胯。虽然这样说不免有些夸张,但男孩高考成败的关键之一,或许就是怎样与自慰的冲动作斗争。随着越来越深地沉溺于这种快感,学习效率也会急剧降低,只有无力感在不断地蔓延。即使无法避免自慰行为,也应该控制在暂时排遣的程度,然后断然转换心情。这也许就是走向成功的必要条件之一。伸夫虽然想法很多,但这些苦恼当然不能向父母倾诉,甚至不能对朋友说。特别是女性朋友和母亲,她们并不理解男性生理的本质。不可思议的是,伸夫在跟纯子热恋时,却没有产生过多么强烈的自慰欲望,但在诀别后开始投入高考复习时,却又变得倍加强烈。伸夫曾一度问过密友村田君。“你每天做几次那个?”村田君是妇产科医生的儿子,所以说到这种事情比较容易开口。“大概每天一次吧。”虽然每天一次并非固定,但伸夫平均也就是这个频率。有时冲动强烈就会连续两次,然后直接睡觉。“做那个,对学习不好吧?”“可是,那又有什么办法?”伸夫了解到在这方面也有人跟自己想法一致,也就能够心安理得了。可是,在过了冬季进

                      娘说,也许还有别的厕所吧,我开始着急了;我们去找找,医生的妻子说,两个女人手拉着手走了。十来分钟以后她们回来了,原来是找到了一个诊室,里边有个附属的卫生间。偷车贼已经从厕所里出来了,不停地嚷着天气太冷,腿上的伤口疼。他们按来时的次序重新排好队,现在比原来省事多了,没有出什么事故就回到了宿舍。医生的妻子巧妙地帮助他们找到了各自的床。还在宿舍外边的时候,她就像在谈一件大家都清楚的事一样提醒他们,找到各自床位最简便的方法是从入口开始数床。比如我们的床,她说,是右边最后两张,就是十九号和二十号。第一个走进夹道的人是偷车贼,他几乎光着身子,瑟瑟发抖,腿上还有伤,这理由足以使人们让他先进去。他从一张床前走到另一张床前,手在每张床下摸索着箱子,等终于认出了自己的行李,便大声喊道,我在这里,接着又补充一句,十四号。哪一边,医生的妻子问;左边,偷车贼回答,他再一次恍惚感到奇怪,好像医生的妻子没有问以前就知道了答案。第一个失明者接着进来了,他知道他的床在同一边,与偷车贼的床只隔一张。现在他已经不怕在离偷车贼很近的床上睡觉了,从对方的连连叫苦和叹气声中可以判断出他的腿伤势不轻,简直难以动弹。走到床边,他说,十六号,左边,说完就和衣躺下了。这时,戴墨镜的姑娘低声请求说,帮帮我们,让我们离你们近一些,在另一边,你们对面,这样我们会好过一些。四个人一起往前走,很快便安顿下来。几分钟以后,斜眼男孩说,我饿了;戴墨镜的姑娘小声说,明天,明天我们吃饭,现在你睡觉吧。说完,她打开箱子,找出在药店买的那小瓶药水,摘下眼镜,把头向后一扬,眼睛睁得大大的,一只手扶着另一只手,开始点眼药水,并不是每滴药水都落到了眼里,但是,如此精心治疗,相信她的结膜炎很快就会痊愈。5我必须睁开眼睛,医生的妻子想。她在夜里曾几次醒来,透过合着的眼皮发现这宿舍半明不亮的昏暗灯光,但现在似乎看到一点变化,是另一种光亮,可能是似有若无的晨曦,也可能是牛奶般的海水浸没了眼睛。她对自己说,数到十,数完后就睁开眼睛,这样说了两次,两次都数完了,可还是没有睁开。旁边床上传来丈夫深沉的呼吸声,还有不知道谁在打鼾,那个人的腿现在怎么样了,她心里问,但她明白,此时并不是什么真正的同情和怜悯,而是想掩饰另一种担心,想不必睁开眼睛。过了一会儿,眼睛睁开了,就这么简单地睁开了,她本人并没有下决心。窗户从墙半腰开始到离屋顶一拃的地方结束,天要亮了,泛蓝的模糊光线通过窗户钻进屋里,我没有失明,但说完她吃了一惊,从床上半直起身子,对面床上戴墨镜的姑娘可以听到她讲话。但姑娘还在睡觉。她旁边靠墙的那张床上,小男孩也在睡。她像我一样,医生的妻子想,把最安全的地方让给他,我们可能是最不堪一击的屏障,只不过是路上的一块石头,甚至都不能指望让敌人绊一跤,敌人,什么敌人,这里任何人也不会进攻我们,即便我们在外边杀人越货,也不会有人来抓我们,那个偷车贼从来不像在这里这般安全和自由,我们离开世界太远了,过不了多久就会不知道自己是谁,连叫什么名字也记不清楚说不出来了,对我们来说,名字有什么用呢,有什么用呢,没有哪一条狗是通过人们给起的名字认出和认识另一条狗的,它们通过气味确认自己和其他狗的身份。在这里,我们是另一种狗,通过吠叫和说话声相互认识,而其他方面,长相,眼睛,头发和皮肤的颜色,通通没有用,仿佛不存在,现在我还看得见,可是,能到什么时候呢。光线有了点变化,不会是夜晚又回来,可能是天空被云彩遮住了,推迟了白天的到来。偷车贼的床上传来一声呻吟,莫非伤口发炎,医生的妻子想,我们没有任何东西能为他治疗,什么也没有,在这种条件下,任何小小的事故都可能酿成悲剧,这可能正是他们所希望的,让我们在这里一个接一个地完蛋,虫子死后,毒汁也就完了。医生的妻子从床上下来,伏到丈夫身边,想叫醒他,但又没有勇气把他拖出梦境,让他知道自己仍然失明。她赤着脚,踮着脚尖走到偷车贼的床前。偷车贼正睁着眼睛盯着什么地方。你觉得怎么样,医生的妻子小声说。他把头转向传来声音的一边说,不好,腿疼得厉害。她刚想说,让我来看看,但及时闭上了嘴,这太冒失了,倒是偷车贼没有想到这里除了盲人以外没有别的人,像几个小时以前在外边一样,仿佛有位医生在对他说让我看看这个地方,他不假思索便把毯子撩了起来。即使在昏暗中,眼睛稍稍能看到点东西的人也能发现毯子被血濡湿了,伤口像个黑洞,四周已经肿起来,绷带也松开了。医生的妻子小心地把毯子放下,然后摸了摸那人的前额,动作又轻又快。他干巴巴的皮肤热得烫手。光线又变了,是云彩飘走了。医生的妻子回到自己的床上,但没有躺下。望着正在咕咕哝哝说梦话的丈夫,望着灰色毯子下面一个个模糊的人影,望着肮脏的墙壁,望着等人来住的空床,她心情平静,希望自己也同样失明,穿过这些东西可见的表象,深入其中,深入闪着白色的永远失明的世界。突然,从宿舍外面,可能是从这座精神病院两排房子中间的天井,传来激烈的吵嚷声,滚出去,滚出去,离开这里,滚,不能留在这里,必须服从命令。嘈杂声时高时低,一扇门咣当一声关上了,现在只能听到悲伤的抽泣,和有人因绊倒发出的不难辨别的响声。宿舍里的人全都醒了。他们把头转向入口那边,不用看就知道是失明者们要进来了。医生的妻子站起来,若按自己的意愿行事,她会去帮助那些新来的人,对他们说句安慰的话,并把他们领到床边,告诉他们,请记住,这是左侧七号,这是右侧四号,不要弄错,对,我们这里一共六个人,昨天来的,对,我们是第一批,名字,名字有什么要紧,其中一个,我觉得是偷了东西的,另外一个,是被偷的,有个戴墨镜的神秘的姑娘,不时往眼里点治结膜炎的眼药水,我都失明了,怎么知道她戴着墨镜呢,你瞧,我丈夫是眼科医生,她到他的诊所去看过病,对,我丈夫也在这里,谁都逃不过,啊,对了,还有一个斜眼的小男孩。但实际上她没有动弹,只是对丈夫说,他们来了。医生下了床,妻子帮他穿上裤子,没有关系,谁也看不见,这时候失明者们开始进屋了。医生提高嗓门说,不要着急,不要慌张,我们这里有六个人,你们一共多少人,不要着急,大家都会有地方。他们不知道一共多少人,可以肯定,从左侧的宿舍被推到这里的时候他们互相摸到过,有的还碰撞过,但还是不知道一共有多少人。他们都没有带行李。他们在那边的宿舍醒来发现自己失明并因此而叹息的时候,屋里的其他人连想都没想就立即把他们赶了出来,甚至没有给他们时间与一起前来的亲友告别。医生的妻子说,你们最好报报数,每个人说说自己是谁。新来的失明者们站在那里,犹豫不决,不过总得有人开头,这时两个男人同时说话了,这种事经常发生,两个人又同时停下来,结果第三个男人先开始了,第一个,他停了一下,似乎要报出名字,但嘴里说出的却是,我是警察。医生的妻子想,他没有说叫什么名字,也知道名字在这里没有任何意义。另一个男人开始自我介绍,第二个,他也照第一个的样子说,我是出租汽车司机。第三个男人说,第三个,我是药店伙计。接着是个女人,第四个,我是酒店佣人。最后一个也是女人,第五个,我是办公室雇员。她是我妻子,我妻子,第一个失明者喊起来,你在哪儿呢,告诉我你在哪儿;在这儿,我在这儿,她一边哭着回答,一边颤颤巍巍地沿着两排床之间的夹道往前走,眼睛瞪得很大,两只手在空中与流进眼里的牛奶色的大海搏斗着。男人倒比较有把握,朝着妻子的方向走过去,你在哪儿,在哪儿,现在声音很低,像是在祈祷。一只手碰到了另一只手,两个人立刻拥抱在一起,成了一个人,亲吻寻找亲吻,有时候吻空了,因为不知道对方的脸,眼睛或者嘴在哪里。医生的妻子搂着丈夫哭泣起来,仿佛她也刚刚和丈夫重逢一样,但嘴里却说着,我们多么不幸啊,真是灭顶之灾。这时候人们听见斜眼小男孩说话了,他问,我妈妈也来了吗。戴墨镜的姑娘坐在他的床上,赶紧小声说,她会来的,不用担心,一定会来的。在这里,每个人真正的家就是睡觉的那块地方,因此人们不应当感到奇怪,新来的人关心的第一件事像他们在另一个宿舍眼睛还看得见的时候一样,就是挑选床位。毫无疑问,第一个失明者的妻子最合适的地方是在丈夫旁边,第十七号床,有第十八号床把她和戴墨镜的姑娘隔开。同样,大家都设法尽量在一起,这也不会令人吃惊,因为这里的人相互之间有着许多关系,其中一些人已经知道,另外一些正要挑明,比如药店伙计就是卖给戴墨镜的姑娘眼药水的那个人,自称是警察的人在街上遇到了失明的偷车贼,当时他正像个迷了路的孩子一样啼哭,至于酒店女佣,戴墨镜的姑娘大喊大叫的时候是她头一个进入房间的。但是,可以肯定,并非所有这些关系都会大白于天下,要么是因为还没有机会,要么是由于人们想象不到它们的存在,也许问题更简单,只不过取决于人们的敏感和触觉。酒店女佣做梦也不会想到她看见的那个赤身裸体的女人就在这里;关于药店伙计,人们知道,他接待过别的戴着墨镜去买眼药水的顾客;任何人都不肯莽撞地向这位警察检举在这里的偷车贼;司机会发誓赌咒说,最近几天他从来没有载过一个失明的人。当然,第一个失明的人已经小声告诉妻子,宿舍里有一个人是偷了他们汽车的浑蛋,你想想,事情就这么巧,但他已经知道那个可怜虫腿上伤势很重,便宽容大量地说,对他的惩罚足够了。而他的妻子呢,因为失明而十分伤心,因为找到了丈夫而大喜过望,一时间悲喜交加,看来这两者不像油和水一样不相溶,现在她竟然想不起前几天说过的话,只要这坏蛋也瞎了眼,我情愿少活一年,这是她的原话。如果说心中还残留一点火气搅乱她的心境,那么,在听见受伤的人痛苦地呻吟说,医生先生,请帮帮我吧,她那点火气也就完全消散了。医生让妻子拉着手小心地摸了摸伤口的边沿,没有任何办法,就是冲洗也无济于事,伤口发炎既可能是因为被鞋后跟刺得太深,而鞋跟曾与街上和此处的地面接触,也可能是由于这里的腐水,从年久失修的水管里流出的几乎是死水,浑浊不堪。听到呻吟声,戴墨镜的姑娘已经站起身,她数着一张张床走过来,向前探着身子,伸出手,摸到了医生的妻子脸上,后来又不知道怎么摸到了受伤者那烫人的手,她沉痛地说,请原谅,全怪我,我本不该那样做;算了吧,那人回答说,生活中会有这种事,我也做了不该做的。扩音器里又传来那严厉的声音,盖过了偷车贼说的最后几个字,注意,注意,现在通知,饭以及卫生用品清洁用品已经放在门口,盲人们先出去拿,受传染者等待通知,注意,注意,饭已放在门口,盲人先拿。受伤的男人发烧烧糊涂了,没有听清所有的话,以为囚禁已经结束,现在命令他们出去,于是身子动了动想站起来,但医生的妻子制止了他,您要到哪里去呀;没有听见吗,他答道,说让我们盲人们出去,不错,是让我们出去,但是是去拿饭。受伤的人泄气地啊了一声,觉得腿上的伤口又钻心地疼起来。医生说,你们留在这里,我去;我也去,他的妻子说。他们正要走出宿舍,刚刚从另一排房子里来的一个男人问,这个人是谁;第一个失明者回答说,是位医生,治眼睛的医生;这是我一生中听到的最有趣的事,出租车司机说,凑巧让我们碰上了唯一一个一点儿用都没有的医生;凑巧也让我们碰上了一个把我们拉不到任何地方去的司机,戴墨镜的姑娘讥讽地回敬了一句。盛饭的盒子放在天井里。医生请妻子把他带到门口去;干什么;我要告诉他们这里有个人伤口发炎,情况严重,而这里没有药;你不记得那通知吗;记得,不过,也许面对这具体情况;我怀疑会有什么不同;我也一样,可是,我们有义务试一试。在大楼外面的平台上,白天的光亮照得医生的妻子头昏脑涨,倒不是因为光线太强,天上乌云滚滚,也许要下雨了,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不习惯光亮了,她想。就在此刻,大门那边一个士兵对他们喊道,站住,向后转,往回走,我得到命令,可以开枪,他马上用枪瞄准他们,用同样大的声音喊道,中士先生,这里有几个家伙想走出来;我们不是想出去,医生赶紧否认;我劝你们真的不要这么想,中士边说边走过来,出现在大门的铁栅后面,问道,出了什么事;一个人腿上受了伤,有明显的发炎症状,我们急需抗生素和其他药品;我得到的命令非常清楚,出,任何人都不准出,进,只让食物进;如果炎症恶化,可以肯定一定会恶化,他很快就会有生命危险;这与我无关;那么请您通知您的上司;听着,瞎子,现在是我通知你,你和那个女人要么现在立即回到原来的地方,要么挨枪子儿;我们回去吧,妻子说,没有任何办法,他们也没有过错,害怕得要死,还要服从命令;我不相信会发生这种事,这违反人道主义原则,你还是相信为好,因为事实再明显不过了;怎么,你们还在那里,中士喊道,现在我数三下,如果数到三你们还没有从我眼前消失,可以肯定的是,你们想回也回不去了,一,二,三,这就对了,我是出于好意,接着他对士兵们说,就是对我的亲兄弟也一样,但他没有说清指的是谁,是指来要药品的人呢还是指腿上伤口发炎的人。宿舍里,受伤的人想知道他们是不是去要药品了;你怎么知道呢,医生问;我估计是,先生您是医生;非常遗憾;您是说他们不会送药来;对,啊,就是这样。食物正好是五个人的量,有瓶装牛奶和饼干,但计算份数的人忘记了杯子和盘子,也没有刀叉和勺子,可能午饭才带餐具吧。医生的妻子把牛奶送给受伤的人,但他呕吐了。司机表示不满,说不喜欢喝牛奶,问是不是有咖啡。几个人吃完以后就上床睡觉去了,第一个失明者准备带妻子去各个地方走走,认认路,宿舍里只有他们两人出去。药店伙计请医生先生和他谈谈,希望医生先生说出对这种疾病的成熟的看法。我不认为可以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疾病,医生一开始便准确地说出了自己的意见,然后非常简单扼要地谈了谈他失明之前所做的研究。隔着几张床,司机也聚精会神地听着,等医生介绍完毕,他说,我敢打赌,这是因为从眼睛到脑子的通道堵塞了;真愚蠢,药店伙计气愤地嘟囔着说;谁知道呢,医生忍不住微微一笑,实际上眼睛只不过是透镜,或者说是摄像镜头,真正看到东西的是大脑,和放映电影是一个道理,如果真像那位先生说的通道堵塞了;就和汽化器一模一样,如果汽油到不了那里,发动机就不能工作,车就不能开走;您瞧,再简单不过了,医生对药店伙计说。医生先生认为我们还要在这里待多长时间呢,酒店女佣问道;至少要到我们看得见的时候;这会是多长时间呢;坦率地说,我认为没有人知道;是暂时的呢,还是永远的;要是我知道就好了。女佣叹了口气,过了一会儿才说,我还想知道那个姑娘后来怎么样了;什么姑娘,药店伙计问;酒店里那个,给我印象太深了,她像刚来到这个世界时那样,一丝不挂,站在房间中间,只戴着一副墨镜,大声喊着说她瞎了,一定是她把这瞎病传染给我的。医生的妻子抬头一望,看见姑娘慢慢把眼镜摘了下来,尽量不让别人发现她这个动作,然后,一边把眼镜塞到枕头下面,一边问斜眼小男孩是不是想再吃块饼干。自从来到这里后,医生的妻子头一次感到她像是在显微镜后面观察几个生物的行为,而这些生物根本没料想过她的存在,她突然觉得这种做法卑鄙无耻。既

                      计划,主题就是集中兵力,彻底清除河套地区的蒙古势力,一劳永逸解决大明边防要害问题,其意义之远大,令年轻的成化皇帝听得热血澎湃。可真正负责国防谋划的兵部却坚决反对,以李贤为首的内阁阁臣,和以兵部尚书白圭为首的兵部大员,为此争得不可开交,成化皇帝被吵得头大,最终决定:筹划一次小规模战役,权当练兵。这才有了王越这一次出师,以参谋长的身份,迎接他沙场的第一战,然而他不知道,从这一刻起,他已经被卷入了另一场政治斗争的漩涡里——套寇之争。现在他上了战场,等待他的却是当头一棒。杀气腾腾的明军接连与蒙古的游牧骑兵小部队遭遇,然而让王越难以忍受的事情发生了,蒙古兵数次击败明军,甚至敢在劣势兵力的情况下发起反冲锋,而大明军队的无能、怯懦,一触即溃,以及他的长官总指挥朱永的无能指挥,一切都铭刻在王越心里。难以忍受也要忍受,这位搭档朱永是永乐朝名将朱能的后人,正宗的名门贵胄,世袭的爵禄,不好惹。出征的结果当然是劳而无功,报个不胜不败,先糊弄过去。可王越却深知,打仗,不能糊弄,面对蒙古这样的对手,打赢,不容易。这些,朝臣们看不见,却嚷得最凶。劳而无功的出师,然后是背后最大的靠山李贤去世。边关吃紧,正是朝廷用人之际,两年以后,他再次以参谋长的身份来到延绥,大战鞑靼头领阿罗出等人,先后在镇羌寨、崖窑川等地重创蒙古军,兵部的大员们突然觉得信心爆棚——这不是能打吗?那就彻底打一场大的吧,这次兵部不再反对了,苦口婆心地劝明宪宗,明宪宗终于动心了,打!这次几乎是抽调了“九边”的精兵,组成了一支8万人的庞大军队,统帅依旧是朱永,赞理军务的依然是王越。按照朝臣们的设想,蒙古各部落在河套地区的总人数不超过6万人,且力量分散,以8万对6万,胜利的把握是很大的。可是当王越检阅完所统帅的部队后,得出结论:胜利的把握,是很小的。因为他发现,这所谓的8万人,真正拥有作战能力的士兵只有1万人多一点,其他的,不过都是来凑数的,而河套地区的蒙古人,有6万人。主帅朱永不信这个邪,一心想要打胜仗光宗耀祖。王越苦劝不听。一次二人带兵出巡,路遇数百蒙古游骑,身边的几千士兵转眼就逃了大半,只剩得百余人在侧,眼看着就要被俘。危急时刻,王越命令所有人列阵,与蒙古骑兵对峙,及至黄昏,蒙古人怀疑有埋伏不敢上前,仓皇退去,这才保护着大家平安回到大营。经过这事,朱永彻底服了王越,横扫河套的海口,不敢再夸。面对敌强我弱的形势,王越只好有多大锅下多大米,8万军队步步为营,分头驻守,和蒙古军队交战多次,凭借着堡垒掩护,虽然没有完成“驱逐套寇”的任务,却也重创了敌人,消息传到京城,明宪宗龙颜大悦。兵部的官员更高兴,一心撺掇皇帝打更大规模的战役。战后朱永被调回京城,王越留守延绥地区,在兵部官员的撺掇下,明宪宗又一次动了打大仗的念头,决定再动用8万人,以武靖侯赵辅挂帅,王越为参赞军务,再战河套。这可就是不顾事实了,河套蒙古军的实力是有目共睹的,大明军备孱弱,不经过长时间整顿是没法打仗的,这样的仗,只能让士兵白白送死。兵部的官员们是不管这些的,最早他们反对动兵,因为动兵是李贤提出来的,他们和李贤不和,对头支持的我就反对,现在李贤过世了,内阁主张暂缓动兵,那我就要支持,赢了是我的功劳。民族利益,国家大义的后面,夹带的其实是个人算盘。但王越是懂兵的,他在前线的诗里就写得很明白:吁嗟我老不足怜,塞上征夫泪成血。可谁又在乎征夫泪呢。这次皇帝是下了决心的,不是前几次互有杀伤就能交差的。不打,是抗旨,会被主战派口诛笔伐,打,难赢,败将的结局,也是羞辱。历史就这样把王越推到一个尴尬的位置上,李贤去世了,内阁里无人支持,兵部也无人支持,内阁、兵部之间的权力斗争,却要他和前线数万将士来受这夹板气。怎么办?求助内阁吗?李贤去世了,现在这几个和自己不是一路人。上书皇帝直言吗?明宪宗是有名的不务正业的皇帝,看得懂看不懂你的奏折都是回事。和兵部理论?更没用。打赢了是他们的功,打败了王越背黑锅,就是这么回事。怎样才能不背这个黑锅?王越无奈,却不服,就像当年被风刮跑了试卷他不服一样,他相信,这次有办法。办法找到了,就在那个新帅赵辅身上。这是个比朱永还无能的人,带兵干的最多的事就是贪污腐败,捞了钱就贿赂宫里的太监。以下的情节,来自《明宪宗实录》里,赵辅被刑部审讯时的笔录。成化八年四月,得意洋洋的赵辅来到延绥与王越会合,王越热情招待,大献殷勤,吹捧得赵辅飘飘然,恰逢这时,边关来报,有蒙古军来骚扰。赵辅喝得醉醺醺的:去看看?看了就吃了一惊,延绥城外,蒙古骑兵来去如飞,出城迎击的明朝骑兵吃了大亏,城楼上的赵辅,吓出一身冷汗。接着赵辅就对王越换了一副笑脸,问王越此次出征胜算几何,王越做叹息状,说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我等食君之禄,理当为国尽忠。赵辅一听急了,连说先别急,可以从长计议。见赵辅上钩,王越叹道:办法倒是有,其实就在您身上。从一开始,王越就把赵辅摸透了,此人懒、馋、贪,自己没钱送礼,可是此人有钱,所以惜命,这就好办了。接着,赵辅回京禀报,带回的,是王越亲自撰写的一份清单:荡平河套,驱逐蒙古部落,至少需要15万大军,战后河套修筑各类工事,至少需要400万两白银……朝廷没这么多钱,何况明宪宗朱见深喜好修道炼丹,有钱也都做这个了。再加上朱见深身边的贴身太监,都是收过赵辅好处的同党,上下一鼓噪,明宪宗终于改变了主意——暂缓用兵。不送礼,不出头,一场必败的战祸,就此躲过。可王越躲过初一,没躲过十五。兵部的官员愤怒了,箭在弦上的战争,就这样轻易取消了,弹劾王越的奏章一道接着一道,不止兵部官员们的亲信言官上奏,连国子监的太学生,民间的举子秀才们,也跟着斥骂。这其中,就有当时的新科状元,明朝儒家宗师王阳明的父亲王华,一句“(王越)怯如娇妇,见虏如见主,百年后何颜朝列祖”,直把王越说成是胆怯女子不肖子孙,骂得狠。可言战者未必勇,言和者未必怯。无论如何,有赵辅出头,“抗旨”的罪过总算躲过去了,他可以继续统兵在边关,内地冲天的怒气,王越闻得到,却不争辩,争辩也无用,只有默默地等,等一个为自己正名的机会。他等到了。成化九年九月(公元1473年),王越收到线报,蒙古可汗满都鲁率各部全线出动,向甘肃天水、定西地区发动大规模抢掠,其在红盐池(今内蒙古鄂尔多斯旗王府西南)的营地兵力空虚。王越抓住战机,调集了5000精骑出击,这是他麾下仅有的可以抗衡蒙古骑兵的部队。大军从延绥出发,夜行800里,直插红盐池。路遇狂风大作,众军皆慌,一老兵坦然道:“此天助,乘风击之,必大捷。”王越连忙下马行礼,当场提升这位老兵为千户(团长),一时间全军士气大振,然后是总攻,血战,大获全胜。当饱掠的蒙古大军乐呵呵归来时,他们看到的,是红盐池满目的尸首,烈火焚烧过的痕迹。全军嚎啕,渡河撤出河套平原。这是自土木堡之变以来,明朝骑兵打出得最漂亮的奇袭,也是明军在土木堡之辱后,取得的第一次扬眉吐气的胜利。一切的导演者,是王越。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一场正确的战争。付出了无数次委曲求全,忍气吞声,夹板气,撺掇挑唆,王越,打赢了一场为北部边疆迎来和平的战争。可王越的麻烦也不断到来。首先是胜利打了兵部一记耳刮子,兵部的官员们当然不高兴,不高兴就继续弹劾。接着朝廷里也传谣,说王越这一仗抢了多少金银财宝,兵科给事中刘通上奏,说王越“杀良冒功,屠戮无辜,尸横千里,惨不忍视”。说得好像就和他在千里之外的北京亲眼目睹一样,兵部记名郎中张谨弹劾王越“杀人如草芥,用钱如泥沙,虚耗天下国力已成个人之功”。这个张谨,是兵部尚书白圭的亲信门生。一场大捷,四面树敌,为什么?一是因为他太优秀,兵部的书生才子们,辛苦筹划许久的作战计划,抵不上王越一招奇袭,实在是脸上无光。二是政见不和,王越反对大规模地对河套的战争,和兵部以白圭为首的主战派意见严重相左。三是没有后台,赵辅是被王越利用的,朱永只是工作关系,内阁没有王越的支持者。又有大功又少后台的人,当然好欺负。于是明宪宗的态度也很微妙,先是加太子少保,象征性地赏赐了一下,然后又封为三边总制,这是一个掌握延绥、甘肃、宁夏三地军政大权的实权职位,可不久以后又派威宁伯蒋婉接任,命王越“提督军务”,虽然兵权依然在手,可味道毕竟不对了。王越聪明,知道这是功高震主,连忙上书请求交出兵权,回都察院任职,果然明宪宗龙颜大悦,立刻允准并赏赐王越正一品禄。一场灾祸,总算躲过去了。可以后怎么办,树敌这么多,而今又没了兵权,回京的日子,怕是更不好过。现在最重要的,还是要在高层找到一个支持者。兵部,不可能,几个大员都和自己势不两立,内阁,也不可能,万安、刘吉这些人,比兵部的人更靠不住,内宫宦官,那些人都是贪财的,自己是个清官,全部家当,也不够送一次礼的……这时候,有个老部下给王越牵了条线,找他,一定行。这个老部下叫韦英,是从前王越军中的百户(连长),后来调任到御马监(宫廷卫队)任千户(团长),他给王越介绍的人,正是他的直系长官,大内宫廷御马监总管——太监汪直。这是个家喻户晓的人物,后来做了西厂的总管,草菅人命,滥杀无辜,激起无数民愤,结党营私,把持朝政,是个臭名昭著的人,明末谈迁写《国摧》的时候,还把他列为与王振、魏忠贤、刘谨齐名的四大权阉之一。可是他确实有权,是当时明朝宦官中最受明宪宗恩宠的人,也是当时几位宦官里最有权势的人之一,攀附上他,就可以呼风唤雨。但是怎么攀附呢,王越穷,送礼,倾家荡产也送不起,让人家当你后台,凭什么?可攀附汪直,未必要用钱。王越很快找到了办法——尊重。汪直是战俘出身,多年来受尽了歧视,即使如今权倾朝野,不但许多文官瞧不起他,宫里的一些太监也瞧不起他。王越不然,见到汪直,每次都毕恭毕敬,极尽讨好赞美之词,满腹的经论,全用来唱赞歌,甚至在无人处遇到汪直,还会毫不犹豫地对其行跪拜礼,这礼貌,一来二去,把汪公公乐得脸上开花。只有尊重是不够的,要获得汪直的支持,还要真正给人家办事。汪直看上了王越,让他办一件事——陷害项忠。项忠是兵部的老臣,白圭去世后,他担任兵部尚书,常年以来,和白圭一起站在王越的对立面。但是他清正廉洁,刚正不阿,看不过汪直西厂的胡作非为,经常站出来怒斥,甚至向明宪宗揭发,虽没动摇汪直的权位,却令他怀恨在心。共同的敌人,让两人一拍即合。可是一直以来汪直都没搜集到项忠的罪证:说贪污,他为官清廉,说结党,也是子虚乌有,说拥兵叛乱,更是不可能。欲加其罪,很难。汪直终于找到一条罪——项忠曾经受太监黄赐所托,任命刘江为江西指挥使,请王越以都察院的身份加以旁证。贪污、结党,都不算什么,私自任命军事官职,可是犯了封建制国家的大忌。汪直还信誓旦旦地保证:项忠落马后,你就是新的兵部尚书。果然,经过汪直策划,其爪牙揭发,王越旁证,项忠被革职受训,不久后罢官回家。之后,成化十三年(公元1477年),王越加太子太保,兵部尚书兼左都御史,浴血奋战十年没能得到的职位,在一个太监的帮助下得到了。至此,王越的权位达到了官场生涯的最高点,不是靠政绩、战功、忍让,而是攀附太监,罗织罪名,打击陷害同僚。在当时,这很让人不齿,敢怒不敢言的不齿。可是王越是为了什么呢,仅仅是权位。他对汪直极其谄媚,每次见面都要行叩拜礼,每次叩拜,都是在无人看见的地方,某日被同僚刘吉瞧见,当面一阵嘲笑,登时羞惭得无地自容。可见,他是知羞的。攀附汪直后,除了项忠一事,他没有为权力再陷害过谁,经济上更是清白,家境清贫,不捞钱,不排斥异己。他少年气盛过,受打击,忍气吞声过,还是打击,最后的抉择——攀附权阉,最无耻却最有效的一个选择,生前的成功,后世的指摘。而在攀附汪直,成为兵部尚书后,到成化十八年(公元1482年)汪直失宠被贬,5年来,他只做一件事——打仗,或是在兵部筹划防务,或是在前线领兵作战。有汪直在,再无人敢弹劾,无人敢掣肘,无人敢说三道四。所以有了成化十六年的大捷,王越率兵,汪直监军,从大同出发,杀至兴宁海(内蒙古绥宁县),打破鞑靼军主力,鞑靼可汗只身远逃。北部边陲的蒙古游牧骑兵遭到致命打击,战后论功行赏,爵封咸宁伯,成为明朝仅有的3位因军功封爵的文臣之一。另一位边臣余子俊在王越打下的地盘上修筑起边墙,就是我们今天看到的,现存于内蒙古地区的,佑护了无数边关百姓的明长城。无论少年气盛,无论攀附权阉,无论陷害忠良,不变的,依旧是那一个金戈铁马的梦想,这,或许就是他所做的所有的一切的,唯一的答案。可因为这最后的抉择,为他迎来了生前身后的指摘。汪直权势滔天时,宫廷里的戏子阿丑,某日演戏,在明宪宗面前扮小丑,模仿汪直的打扮,手里提两把斧子出场,大叫道:汪太监手里两把钺,一把陈钺,一把王越。此话一出,宪宗大乐,王越,也就永远被钉在汪直走狗的定义上了。明成化十九年(公元1483年),汪直失宠被贬,王越受株连,贬官安陆,不停为自己上诉鸣冤。后来明宪宗的儿子孝宗即位,深知王越之才的当朝名臣马文升出面说情,方才解除流放,退职归养。7年后,再次上书鸣冤,明孝宗下诏,恢复其左都御史的职位。弘治十年(公元1497年),大明边陲再度吃紧,西北有吐鲁番侵扰哈密,北部鞑靼的达延可汗频繁扰边,明王朝先后选拔7人担任边关重任,全不合格,无奈之下,只好又想到这位毁誉参半的老人。72岁的王越临危受命,在贺兰山会战中再次大破鞑靼大本营,继而挥师西进,粉碎了吐鲁番对哈密卫的图谋。这时,打击还是来了,言官们不放过他,翻出他勾结汪直的老账,趁太监李广之死,将他歪曲成李广同党,忧愤之下,王越病逝军中。墓志铭上写得委婉“虑泄事机,焦劳过度,成疾而卒”,与《明史》的记录大为出入。不光彩的帽子,一旦戴上,生前身后都摘不掉,无法辩护,不能辩护。都说一失足成千古恨,可为一个理想,值还是不值?这是他的故事,读罢,是如王世贞一样拍案叫“大奇”,还是如徐溥一样感叹“德行有亏”。值,还是不值,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评判,这样的突击道路,选,还是不选,不同的人,也有不同的抉择。一切历史都是现代史,但一代人只能做一代人的事。第十四章弘治帝怎样应对『极端天气』在明朝为什么会灭亡的问题上,现代历史学家曾提出一个新观点:明朝,灭亡于小冰河期。小冰河期,是自然科学上的一个名词,意思是指一段时间内,一个地区乃至全球频繁出现极端天气的现象。放在国家发展上,就是指一个国家数年里,水旱灾害持续发生,瘟疫不断,农业生产遭受巨大打击,人民因天灾死亡无数。对于靠天吃饭的封建王朝来说,这样的打击无疑是致命的。如果按照小冰河期的标准看,晚明崇祯末世,确是一个灾难频发的时期。崇祯登基后的17年里,几乎每年都有破坏力巨大的自然灾害发生,从陕西大旱,到河南大旱,再到山西大旱,外加河北瘟疫,山东蝗灾……持续不断的自然灾害激化了国内矛盾,导致暴乱四起,外加清朝不断入侵,内忧外患下,最终亡国。但如果说崇祯

                      。我把杯子放到安全的地方,给她留了张字条:明天见,然后就逃了,心里想着她千万不要在我走之前醒过来。我现在穿着睡袍坐在电暖炉前。我应该好好整理整理这间公寓。我还真的应该洗个头。我在想,莫迪·福勒一定是有一天忽然不想打扫前厅,因为那里垃圾太多,于是这事她就一拖再拖;后来再进屋,她有时心里就想,哎,也没那么糟嘛。而与此同时,后屋和厨房她打扫得纤尘不染。就现在她还每周自己清扫一次烟囱呢。然后清理壁炉,把煤灰、煤渣扫起来——不过做得越来越马虎。她身体不舒服,于是就又懒得打扫了,一次不做,两次不做——然后房间也不怎么打扫了,只偶尔扫扫房屋正中那块地,渐渐地不去看墙角旮旯和床下。最后放弃的是她的厨房。她擦洗屋子,清洗架子,但也慢慢地每次漏掉点什么。虽然逐渐忽略了房子的清扫,她还是坚持个人卫生,站在厨房桌边,用水壶烧热水。她也保持头发干净。她有的时候去公共浴室,她和我说过她喜欢去那里。然后她两次洗头之间的间隔越来越长……然后她不洗衣服了,捡脏衣服里最干净的穿,穿脏了又放回去,直到它们又成了最干净的,再拿出来穿,如此这般,周而复始。终于,她昂首挺胸,毫不惭愧地穿一身厚厚的黑壳,短衬裤不干不净,但也还说得过去。她的脖子不大干净,不过她根本不往心里去,头发也不洗。他们送她进了医院以后,从上到下把她洗了个干净,头发也洗了。她有时会饶有兴味地想,等他们再把我打包弄去医院的时候,我就又可以好好洗一次澡了!但是她,莫迪·福勒,神志是清楚的,十分精明,神志清楚得很,躲在那老巫婆的壳子里,小心戒备。她还在,神志还清楚,周围的一切却已经坍塌,一片狼藉,那太困难、太过分。而我,简娜,正坐在这里,穿着我干净的、熏了香的睡袍,刚沐浴过。我应该再去做次指甲,还琢磨着要给我的公寓大扫除一次,或者雇一个人来做。今天我只在浴缸里待了几分钟。明年这个时候,我的生活将完全不一样。这我知道,不过我不知道我是怎么知道的。下周末我要去看乔姬,如果我敢把莫迪晾一边的话。荒唐。那么,“那个人”在哪儿呢?周五上班的路上,我弯去看她。她好一点了。自己出去买过东西。她看起来不错,相当神清气爽——因此现在我看着她时,看见的不再是那老巫婆。我说我要去看我姐姐乔姬。她听到这名字哈哈大笑。她说:“嗯,我想,哪天我也去看我姐姐。”我听懂这话了,于是说:“到时候我带你去,莫迪。”“简娜和乔姬。”她说,“我和我姐姐,我们是莫迪和波莉。以前我们出门,穿着白色的大衣,戴着小帽,简直是一幅画。”我说:“我想,乔姬和我,我们那会儿也是一幅画,我记得穿过粉红的连衣裙,还戴过贝雷帽。我星期天晚上回来后再来看你。”“如果你有时间的话。”她说。我意识到我想好好甩她一巴掌,不过只是大笑着说:“到时候见。”周日晚火车进站的时候已经很迟了。我没有去看莫迪。现在已是午夜。我已经把周日晚上例行的事做完了,检查过我下周要穿的衣服是否妥当,头发,妆容,指甲。唉,这周末过得真糟。我到的时候家里只有乔姬一人,汤姆和孩子们去别的地方了。我很满意,我可受不了她那几个屁小孩。汤姆倒挺好,但是夫妇总归是夫妇。我想和乔姬聊聊。我的想法是:现在我已经长大了,也许她从此不再会把我当孩子了?好几年来,我真去成了她那儿的时候,总是把自己弄得和公主巡访似的。可爱的老乔姬和可爱的老汤姆。她从来不对她的衣着打扮和诸如此类的事情太上心。我以前总是穿上我最堪称奇装异服的衣饰,带些我们的杂志去,喜欢和她说我是怎么过日子的。她听着,不作评价,她一向如此。聪明的简娜小妹妹。不对,是简。她不会叫我简娜,以前叫我简,将来也叫我简,一直这样叫到最后。我和她说过多少次了,乔姬,没人叫我简,谁也不,我想做简娜。我记不得改口,她说。也有道理,这事就不了了之了。她觉得简娜是个时髦的名儿,配一个时髦的工作。那些周末,当我真的去看她时,我坐在那儿,一直在想她怎么这样顽固不化,当然了,她心里也在这么琢磨我。倒也不是她鄙视我,尽管她的确是觉得我做的事无足轻重。她只是没法想象哪个精神正常的人会做这样的事。以我目前的心态,我那天走进她的房子时对一切都很敏感——对比明显啊。这是因为莫迪·福勒的缘故。乔姬的房子和我父母一辈子住的房子完全一样。我管它叫乡村化城郊屋,舒服、传统、保守,从墙上的风景画到床头柜上的书都是一个风格。我现在的公寓,以及弗雷迪和我住的那套公寓,都是现代国际化的。难得乔姬在我那儿过一夜,她特意告诉我她很喜欢我的东西。它们真的有趣,她说。乔姬给我们上了冷餐,而且看上去好像不知道之后应该干什么。我们坐在她的起居室里,窗帘放下来,外面下了小雪。要按我的喜好来说,雪不够大,不过在她看来则是够大的了。她说这样就够她忙一阵的了。乔姬,她的活儿很多,打理房子、烧饭、照顾丈夫、照看四个孩子,这儿的主席,那儿的赞助人,本地读书俱乐部的秘书,做慈善工作。我坐在壁炉的一头,她坐在另一头。我试图和她聊聊妈妈的事。我需要了解她。我从来没和她谈过心,稍稍和爸爸聊过几次。但是乔姬已经把我归了类,划进了不负责任、不顾家的那一类。就这样了。我不断挑起话头,甚至有一次开口问,不知道妈妈会怎么看?最后,我谈起了我去慕尼黑出的那趟差。她喜欢这个话题。你那些光鲜绚丽的活动,她用了这么个形容词。她想知道酒店如何,我的朋友是怎样的,时装表演是怎么组织安排的,这个是怎么弄的,那个是怎么搞的。在这些问题里,我看到了我。关于风格和时尚她一个字都没问,全是它是怎么运作的。所以说到底我们还是很相像的嘛。突然,那时我已经躺在床上了,我想起一件事,坐了起来,开了灯。那件事是这样的。外婆去世前一直病着,病了两年还是三年的,记不得到底多久了(这一点本身就很说明问题)。那时她一直和妈妈待在家里,妈妈照顾她。那个时候正值杂志的第一次复兴,我工作忙得不可开交,认定外婆的病与我无关。不用我管!我记得当初听她们说过这事,但当时就把它扔到脑后了。但是妈妈把她接到家里,爸爸那会儿身体也不好。外婆有糖尿病,心脏病,视力在白内障手术后每况愈下,还有肾方面的毛病。这些情况我以前都知道,是妈妈写来的那些短信“转达”的。那些信我没留下,而且我记得当时我压根不想读它们。现在我知道照顾高龄老人和无助的人要花多大的劲。我一两个小时就筋疲力尽了,只想逃出去,跑到别的什么地方去。但是妈妈跑到哪里去了呢?谁帮了她呢?不是我!我没有去过她身边,一次都没有。周日早上,乔姬和我,两个人单独吃早餐。窗外下着些小雪。很漂亮。树木和灌木丛上盖满了雪,小鸟在吃乔姬挂在树枝上的鸟食。她说汤姆和孩子们要回来了,他们那边的天气太糟糕。我知道他们一回来,就没什么机会了,于是急切地问:“乔姬,外婆快不行了那会儿你经常回家吗?”她很惊讶地看了我一眼。她说:“不经常,我没怎么回家。那期间我怀了两次孕,凯特也还太小。”她现在有些不耐烦地看着我。“我想知道那时候的事儿。”我说,“我最近一直在想,我那时候什么忙都没帮。”她终于说道:“是的,你是什么忙都没帮。”多一个字都不肯再说。我不得不领悟到,她和汤姆对我、对我所作所为的看法已经确立,不会改变,简就是这样一个人;很有可能那也是妈妈的看法,还有爸爸的。我说:“我最近才意识到,外婆病重去世前那段时间,我一点儿忙都没帮。”“是的,你没帮忙。”她说。还是那种拒人千里之外的态度。“哎,”我说,“最近我和一个老人稍微扯上点关系,现在我知道那时候妈妈不得不面对的是什么了。”“迟知道比永远不知道要好吧。”乔姬姐姐说。这比我想象的还要糟。我的意思是,我在她心中的形象太糟,弄得我脸上火辣辣的,因为——不是,唉,不是因为羞愧,而是尴尬。真不想被人看得那么糟糕,我问她:“你能和我说说那时的事吗?”“哎呀,你到底想知道什么?”她气急败坏。这就好像她刚才拿锤子时砸到了拇指,而恰好一个小孩问她,疼不疼呀?“喏,乔姬,”我说,“好吧,我最近明白过来……我那会儿应该能够多出点力的。行了吗?你要我下跪求饶吗?迟知道的确是比永远都不知道好。我想多知道一点妈妈的事。”“她去世前可是在你那公寓里住了两年的啊。”乔姬说,口气中显得困惑不解、十分诧异。“是,我知道。但正是自那时起我才……”乔姬说:“听着,简。我很抱歉,但是……在那一切结束之后,你突然这样跑过来,说,我想好好聊一下妈妈的事。简,这根本就不成。”她说。她真是气极了,话都说不流畅了。而我,我很惊讶。我意识到这里头有积聚了多年的怒气,对小妹简的责怪。我做了最后的努力。“乔姬,”我说,“对不起。当初没有帮妈妈照顾外婆,真的对不起,不过我真的很想谈一谈当初那些事。”“我猜过几天到某个周末,我会接到你的电话,你那会儿百无聊赖,要跑到我这儿来,你身体不错,心情很好,无牵无挂,头发丝都不乱一根,然后你对我说,哦,乔姬,我很好奇,那会儿是怎么回事呢,把妈妈接到家里,一住十年,还带着四个孩子,没个帮手,她日渐衰弱……”正在这时电话铃响了,她去接电话。我坐在那里,茫然无措。就是这个词。对于妈妈一直住乔姬这儿这件事,我并不是从未感到过惭愧,但毕竟那时我是在工作,而我们,我和弗雷迪,也的确只有一套小公寓,而且……而且……而且。但是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周末乔姬会拒绝和我谈这些事,也许她根本就不会想谈。她当时生过我的气,现在还在生气,她一直心怀怨恨。她接完电话回来,说:“我要去火车站接汤姆和孩子们。”她对我说:“对不起,简。但是如果你终于开始产生一点责任心了,也许你应该想到,人很难接受你就这样跑来,轻描淡写地问一两个问题:谈谈外婆垂危好吗?那是怎么回事?让人痛苦吗?那一切太可怕了,简。你懂不懂?那简直恐怖。我能过去时都会过去,挺个大肚子,再不就是带着宝宝,看到妈妈忙得团团转。到最后外婆起不来了。那有几个月时间。你能想象吗?不能吧,我打赌你没法想象。成天的看医生。进出医院。所有的事都是妈妈在做。爸爸帮不了多少忙,他自己也是个病人……不管怎样吧,我得去火车站了。”于是她就走了。我差点就追上去,让她把我捎去搭火车回家,但还是留了下来。汤姆和孩子们一回来就把家里搞得乒乓乱响,自然先是打开唱片机,再开录音机,喧闹声震得房子在抖。汤姆走进房来,说了一句,你好!——然后转身又走了。我在厨房里,孩子们跌跌撞撞地闯进来,吉莉,鲍勃,贾斯珀,凯特。转着圈儿打招呼,你好,你好,你好,你好。我觉得乔姬的孩子都糟透了,都是被宠坏了的小混账,我这个观点已经根深蒂固了,不过也许他们长大以后会变好的。我则是从伦敦、从上流社会来的小姨,光彩照人。圣诞节的时候给他们寄钱作礼物。我们见面的时候,我告诉他们我觉得他们糟透了,一无是处。他们告诉我这是因为我不理解他们。这互相中伤是个开心的游戏。但是我的确觉得他们很糟糕。我不能理解为什么他们的父母允许他们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我没听见乔姬或者汤姆说过:不,那不行。从来没有过。整栋房子里塞满了他们的东西,衣服,玩具,设备,多半从来没有用过,或者只用过一两次。我不断想起在战争年代长大、一无所有的经历。我最近还在想,第三世界国家也一无所有。当然,乔姬会说,现在时兴想这些,但是,就像她会说的,迟想到总比永远不想好。不管怎么说吧,我坐在厨房里,听着孩子们满屋子的喧嚣。乔姬回来了,我看得出来,如果我想聊的话,她准备开口了,但不知怎么回事我突然开口说:“乔姬,你说起我来倒是想都不用想,但是你看看你那些孩子。”“是的,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她说时,把背对着我。我立即明白,这是她的痛处。“告诉我,”我对她说,“他们什么时候肯做一件自己不想做的事?你和汤姆有没有试着告诉他们,这个世界不是个仙界冰激凌店,永远都有奶昔和奶油,只要按个按钮就能出来?”“你也许是对的。我没说你不对。”她说,想要幽默一把,“现在我要准备午饭了。如果你想要帮忙,就待着。不的话,就去和汤姆聊吧。”我听了她的话,去找汤姆,但是他正忙什么呢,不想和我聊。我觉得房里实在吵得难以忍受,于是套上我的大靴子,雪中散步去了,午餐时间才回来。和往常一样,场面是四个孩子的,父母两个只是配角,父母要是胆敢引起个话题,他们会插进去打断,或者隔着他们自顾自相互聊天,根本就是把乔姬和汤姆当作有用的仆役,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如今家庭怎么都变成这个样子?在起居室里,下午,还是这个样子。吉莉,十七岁,喋喋不休地抱怨着,她原本想去一个朋友家,但是出于什么原因没能去成,于是闹脾气,惩罚全家。鲍勃,十六岁,模样不错,就是太胖了,旁若无人地练他的吉他。贾斯珀,十五岁,鬼哭狼嚎,对他爸纠缠不休,要他陪着去什么本地足球赛。凯特,十三岁,双颊通红,披头散发,穿着乔姬的衣服,从这屋走到那屋,搔首弄姿,某种强制性神经病发作,就是那种十几岁姑娘常发的毛病。这样子是做给我看的,因为她想来伦敦“做模特儿”。可怜的姑娘!汤姆坐在一个角落,想要读书,但一边还得回答孩子们的话,声音听起来心不在焉、烦躁不堪,而乔姬则在伺候所有的人,心平气和,耐心耐烦,偶尔扯起嗓子说话,好让别人听得见。嗯,好的,凯蒂。好的,吉莉,我明天弄。是的,贾斯珀,那在客房的床底下。诸如此类。我最终开口:“好啦,这个坏小姨要走了。别,不用费事,我自己去车站。”我转过身,把这快乐的现代家庭生活场景撇在身后,走出大门,好一阵轻松。乔姬送我出来。“唉,”我说,“别说啦,我是不懂小孩,我又自私又幼稚,也没有资格多嘴,但是我能说的就是……”“而且你大概没错。”她说,还是和孩子们说话时的腔调,心平气和、忘我克己。地上的雪已是泥浆一般,我踩着泥雪去火车站,在那儿稍微等了一会儿。我喜欢火车站,喜欢不为人知,喜欢独处人群之中的那份自由。我喜欢独自一人。就这样。现在我就是一个人。我应该去看莫迪。我应该,赶紧地,把这一切想清楚。但是我知道的是这一点。人们去世以后,我们最后悔的,就是从前没和他们聊够。我没有和外婆聊过天,我不了解她。我基本记不得外公。还有妈妈。我知道她认为我自私、愚蠢。(我也是这么看乔姬家那些小混账的。)除此之外,我不知道她对周围一切的看法。她怎么看汤姆?怎么看乔姬?外孙、外孙女们?照顾外婆,还有她自己的丈夫,一连忙了——我想恐怕是四年,这对她来说意味着什么?她年轻的时候是什么样的?我不知道。我现在也永远没法知道了。当然了,还有弗雷迪:有的时候我睁着眼躺在床上,我所渴望的,不是他来和我做爱,尽管我也极想要那个,但我渴望的是和他谈一谈。为什么他在的时候我不和他谈呢?我那时不想,这就是答案。我那时不想知道。周一晚今早我醒来时一阵心慌,心脏怦怦直跳,眼睛刺痛,口干舌燥。我对自己说,做了个噩梦,仅此而已;但是那可怕的感觉却一直萦绕在心头。上班的路上,我意识到我这样是因为乔伊丝很可能要去美国。除了会想念她外,工作上的事都要有所变动。他们应该会提拔我

                      石卖他一个面子,对阵亡军士进行抚恤、补助,可蒋介石对东北军的业绩失望至极,岂会如数拨给?可是,东北军此时已经背井离乡近五年,想起自己的家乡就心痛。有家不能回,有日本人不能打,却跑到这处穷乡僻壤“免费”打共产党。东北军长期积累下来的对张学良的不满终于爆发了:你张学良当的什么破老大,我们命都要搭进去了,钱却没挣着,还回不了家,大爷我不干了!在东北军中下层官兵消极避战的时候,高福源同志带着使命回来了。一番活动之后,高福源见到了曾经的领导张学良,一个心力交瘁的中年男人,并向他转达了共产党的善意。渐失的军心,良心的压力,卖国的骂名,生命的尊严,自我救赎的理想,复杂现实的无情,林林总总,交织缠扰。经过痛苦的思考,张学良决定放弃自己曾经坚信的“攘外必须安内”,联共停战。1936年4月,在没有知会蒋大哥的情况下,张学良极富诚意地私自来到延安与周恩来、李克农见面,相聊甚欢的双方初步确认了合作方式——“停止内战,联合抗日”。双方还约定设立专用电台,有事电报沟通,张学良的电报代号叫李毅。此后,张学良省吃俭用,在自己也没有“余粮”的困境下,赠送了红军大量急缺物资如棉衣、药品及银元,解决了红军的燃眉之急。尤其是当时邓小平病重,生命垂危却无药可医,幸好张学良的医药援助救了邓小平的性命。一步之差,历史就要改写!不仅张学良和红军停战,杨虎城也不愿意跟红军交火。前面讲过,杨虎城并非蒋介石的嫡系,而是从冯玉祥手下跳槽过来的,他在中原大战中抢到了西安这块地盘,于是在此驻扎下来。和张学良相比,杨虎城的实力要弱得多,其处境也差得多——老被红军痛揍,蒋介石想借红军之手消灭他,一旁的张学良也跟他不是一条心。为了保住自己的地盘和军队,杨虎城主要依靠磨洋工的手段,在蒋介石、张学良和红军三方势力的夹缝之中自保求存。鉴于杨虎城的这种心态,中共在他身边安插了很多人,试图把他争取过来。如杨虎城的喉舌——《西北文化日报》的总编和兼职秘书宋绮云(黄埔六期,小萝卜头儿宋振中他爸)、第三任老婆谢葆真都是共产党员。应该说,共产党在西北的情报工作做得十分出色,不仅在杨虎城的身边安排了人,甚至还把共产党员熊向晖输送到了胡宗南身边做机要秘书。在共产党的联合下,东北军、第十七路军和红军结成了统一战线,史称“三位一体”。讲到这里,肯定有人奇怪,难道蒋介石的特务机构对此毫无察觉吗?当然不是,早在中央红军抵达陕北之际,戴笠就着手成立了军统西北区,专门对付共产党、监控西北军和东北军。但问题是,搞情报工作是个慢功夫,环境的熟悉、人员的安排、渠道的疏通,这都需要时间。而西北区是一个新建单位,无任何基础可言,所以军统在西北的工作出现了纰漏。像军统陕西站的站长马志超和他手下的侦缉队长许忠五,就出现了严重失误。他们明知道杨虎城身边的宋绮云是共产党,但派去监视宋绮云以图放长线钓大鱼的军统特务白冠五,其真实身份却是共产党。派一个共产党去监视另一个共产党,钓鱼不成反被“钓”,岂能不误事?!失之桑榆,收之东隅。军统在西北战场的表现不佳,却在广东战场表现上佳。

                      “两广事变”

                      广东这块地方,很有些意思。想当年,国共两党携手从这里走出了打倒军阀、打倒列强的步伐。但颇具讽刺意味的是,作为革命策源地的广东,却一直控制在军阀手中。但现在,蒋介石的机会来了。1936年夏天,“九·一八事变”后南下广东的胡汉民,因下棋时用脑过度,在广州患脑出血去世。胡汉民的死,令国民党失去了一个元老,让蒋委员长少了一个敌人,也使陈济棠顿失凭依。在政治上足以抗衡蒋介石的胡汉民一死,陈济棠的广东独立王国就失去了对抗蒋介石的政治资本,就没了继续搞割据的理由。为此烦心的陈济棠,变得有些多愁善感。一个月黑风高、睡不着觉的夜晚,他突然想起了蒋介石于1935年年末对他提过的一个要求:配合中央解决新桂系,顿时彻夜难眠,翻来覆去地体会唇亡齿寒的深刻含义。几天后,压力很大的陈济棠试探来广州吊唁胡汉民的白崇禧:我应该怎么办?白崇禧给他出了一个主意,一个和李宗仁合伙拖陈济棠下水的点子:高举抗日大旗,发兵讨伐蒋介石,先发制人,问鼎中原!对啊,自己现在兵强马壮,连新桂系都俯首称臣,为何不能干掉蒋介石?要说陈济棠有信心也算正常,毕竟他搞经济确实是一把好手,属于有钱人,是军阀中的大土豪。让人叫绝的是,陈济棠居然懂得向苏联取经,搞计划经济,像《广东省三年施政计划》就是他的得意之作。在区区八年(1929—1936)间,他大力发展经济、工业和教育,竟然将广东打造成了中国南部的“首善之地”。以一省之力养活近二十万军队不说,还让老百姓的生活有了一定的改善,无怪乎这八年被称为老广州的“黄金时代”。1936年6月1日,自信心爆棚的陈济棠为主,新桂系为辅,双方合兵三十万造反。“两广事变”爆发。令人奇怪的是,陈济棠如此庞大的造反行动,居然连个浪花都没翻起来。这是因为,陈济棠败得太快了。他的失败,很大程度上是败给了戴笠的军统。由于陈济棠实力强大,且在宁粤分裂时就暴露了反意,所以早在他造反之前,戴笠就已对陈济棠的部下们展开了大规模的策反工作。具体负责此事的人,是军统的二把手郑介民,由此可见戴笠对陈济棠的重视程度。从结果来看,军统此次策反的效果,好得惊人,令人击节。包括广东二号实力人物余汉谋在内的海空陆三军将领,或在未开打,或在刚刚热身之际,纷纷投靠南京政府。当然了,如此大规模的跳槽,应该和陈济棠并非真心抗日有一定的关系,毕竟为一己私利而打内战,手下人不买他的账也算正常。陈济棠众叛亲离,逃亡香港。至此,几乎不费一枪一弹,“两广事变”和平解决。对全民族来说,这实在是一个再好不过的结果。毕竟此时已是1936年,如果把有限的国力全部用于内战,正在华北摩拳擦掌的日军乘虚而入,其后果可想而知。陈济棠跑了,两广联盟垮了,李宗仁和白崇禧也只好扭扭捏捏地服软认输。而蒋介石正打算集中资源“剿共”,也不想浪费精力和财力在新桂系身上,于是便放了李宗仁和白崇禧一条生路。收拾完两广,时间来到了1936年10月。年近半百的蒋介石,终于到达了其个人政治生涯的新高峰。回望走过的路,他一时间百感交集:在列强环伺、内乱不止的大环境下,一统广东,北伐北洋,大战中原,逼走红军,压服闽变(福建事变),经略西南,搞定两广(两广事变),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平定了南方和中原,自己这一路走来,是多么不易!好在努力没有白费,如今可以专心地搞定北方了。危机感很重的蒋介石,决定抓住当前的好势头做一件事:将已成“星星之火”的共产党武装彻底扑灭。除了“攘外必须安内”的考虑,他还想趁“剿共”之机拿下西北作为“御侮复兴之根据地”。蒋纬国在《蒋纬国口述自传》中说,他父亲对未来的中日之战曾有过通盘考虑,即一旦全面开战,东南沿海难以守住,只能迁往内地,而这个内地,必须把南北都包括进去。具体来说,在南方,川、贵为核心,云南为后方。在北方,陕西为核心,甘肃为后方。于是,蒋介石屡次前往洛阳和西安,和“剿匪”态度不积极的阎锡山、张学良和杨虎城开座谈会,共进自助餐,催逼他们向红军发起攻击。可这三位老兄的态度出奇一致:拒绝跟红军作战。其实他们的这种心态也能理解,毕竟红军着实是一个异常强劲的对手,跟红军交手得远小于失。长征后抵达陕北的这些红军官兵,是大浪淘沙过后的精华,经受住了心理、生理的严酷考验,拥有顽强的意志、忠诚的信仰和过硬的军事技术,确实不好相与。所以他们如此答复蒋介石:希望“委座”能停止内战,一致对外。蒋介石仔细思考过后,给出了回应:好吧,阎锡山,我答应你。于是,在蒋介石的逼迫下,阎锡山手下的头号大将傅作义率部与日军大力扶持的内蒙古分裂分子——溥仪的好哥们儿德王(蒙古亲王)麾下的伪军打了一仗,大败对方,史称“绥远抗战”或“百灵庙大捷”。绥远勉强算是阎锡山的地盘,所以阎锡山有机会抗日,但张学良和杨虎城就不行了,因为在他们的地盘上活动的是红军。没有日本人可打的张学良,只能屡次犯颜直谏:希望国共和解,共赴国难。蒋介石无法接受张学良的说辞,他反驳张学良:攘外必先安内!现在好不容易把红军困于陕北,咱们只需再加把劲,就可以彻底解决红军问题,那时再集中资源与日本抗衡,岂非胜算更大?在张学良拒绝配合“剿匪”的同时,蒋介石收到了一个令他如坠冰窟的特大号坏消息:1936年10月底,杨永泰被刺杀于武汉。“哈雷彗星”式的杨永泰坠落了,当他出现的时候,亮得耀眼,却转瞬即逝,还拖了一个长长的尾巴,直拖到几十年后的今天,还无人知道刺杀他的背后主谋。主流看法认为,和杨永泰的政学系为争权夺利斗得死去活来的CC系嫌疑最大。杨永泰的死,令蒋介石永远地失去了一个可以在关键时刻改变局势的超一流谋士。失去杨永泰这个“攘外必须安内”的最得力助手后,蒋介石只能孤身上路了。杀出个黎明第二章“张无忌”与“杨不悔”

                      “西安事变”

                      1936年12月4日,蒋介石只带少量随员再度来到西安,亲自督战。“行营”设于西安以东三十公里的临潼华清池。西安城内以杨虎城的驻军为主,西安附近地带主要是东北军在负责,都不在蒋介石的控制范围之内,而且杨虎城和张学良还有严重的“通共”嫌疑,但他为何还是敢来呢?一方面,蒋介石本就是一个敢于冒险的人,一生屡履险地。另一方面,在当时,出于“合纵”制衡蒋介石的目的,李宗仁、白崇禧、阎锡山,甚至包括二十九军的宋哲元在内的地方军阀,都曾抢着派代表到陕甘宁苏区,要与红军订立“不打内战,一致对外”的协定。所以地方军阀想与红军合作差不多是一个公开的秘密,蒋介石也见怪不怪了。再一方面,蒋介石对把弟张学良有信心,他认为对方性格虽冲动但也直爽,讲义气,容易把握。至于杨虎城忠不忠于他,蒋介石并不看重。不仅因为杨虎城没有张学良的地位、实力和影响力,也因为他从来就没有信任过杨虎城,像他选择入驻西安城外的华清池而不是西安城内,就有不相信杨虎城的因素在内。总之,蒋介石认为只要张学良不出问题,自己的安全就不会出问题。然而,恰恰是张学良出了问题。实际上,蒋介石对张学良的性格还是有所顾忌的,他在日记中告诫自己:对汉卿(张学良字)谈话不可太重。但蒋介石就是个暴脾气,暴烈性格岂是控制得了的?蒋介石到达华清池后,随即向张学良和杨虎城下了“最后通牒”,提出两个方案让对方选择。第一个方案,两军服从“剿共”命令,重新开到陕甘前线去,对红军发动真枪实弹的全面进攻。第二个方案,如不愿“剿共”,那对不起,请让开道,东北军到福建,第十七路军至安徽,让出陕甘,由中央军来“剿”。两个方案,张学良、杨虎城都不能接受。尤其是第二个方案,东北军想要的是打回老家东北,而不是去南方,杨虎城也不愿意放弃自己的根基所在。为此,12月7日晚,张学良赶赴临潼,再次向蒋介石直言进谏,要求“停止内战,一致对外”。蒋介石表示自己不是不抗日,而是要等“剿灭”红军后再抗日。蒋介石倒也不是忽悠对方,他的确有所动作——不仅确定了西南地区作为抗日大后方的地位,还同希特勒展开了合作,向对方借款采购装备,引进德国顾问,整训军队,以之作为抗日的基本力量。不过因为时间的关系,当前完成整训的军队只有四个师左右。但着急的张学良根本接受不了蒋介石缓慢的动作,他强调说,全体东北军特别是中、下级军官和士兵的抗日情绪激昂,前线各部队准备自动组织支援傅作义抗日……说到激动处,张学良声泪俱下,并说如果怎么怎么样,你蒋介石就是“中国历史上的千古罪人”,等等。蒋介石听了暴怒不已,顿时把大哥的架子端足了,痛斥张学良年幼无知,“上了共产党的当”,劈头盖脸地骂了张学良一通。张学良此时不到36岁,整天被人骂成“不抵抗将军”,本就憋着一肚子火,所以这次张学良和蒋介石吵开了。最后蒋介石爆发了:张学良你不要再说了,你就是把我毙了,我的“剿共计划”也不会改变!12月9日,是“一二·九”学生运动一周年,学生们又上街游行了。对于如何处理要求“停止内战、一致对外”的游行学生,张学良选择来软的——暂时答应对方请求稳住学生再说,蒋介石却选择来硬的——命令张学良必要时可以开枪,两人为此吵了一架,蒋介石又把张学良骂了一通。蒋介石不知道,张学良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张大少可不是一个可以随便骂的人,其性格极易冲动,面对蒋介石,他已经拿出了百倍的耐心,之所以隐忍至今,不过因为对方是蒋介石而已,并非因为他没有脾气。至此,双方已走到了决裂的边缘。时间来到了11日晚,蒋介石单方面宣布蒋鼎文为西北“剿匪军”前敌总司令,卫立煌为晋陕绥宁四省边区总指挥。要知道,蒋鼎文的职务以前可是属于张学良的。蒋介石的意思已经很明白:我不信任你张学良,我要剥夺你张学良和杨虎城的“剿共”兵权!到了这一步,双方已经彻底决裂。当晚,张、杨二人回去就召开了军事会议,决定“兵谏蒋介石”。12日凌晨,陕西省西安城内、华清池附近和邻省甘肃兰州城中枪声四起。国民党元老邵元冲、蒋介石的族侄孙副侍卫长蒋孝先及近七十名警卫被杀。陈诚、蒋鼎文、卫立煌等要员被生擒活捉。蒋委员长也未能逃脱,抓他的人是张学良的卫队二营营长孙铭九。被抓时,他躲在骊山一块大石后,赤脚光头,仅穿睡衣睡裤,冻得瑟瑟发抖,全然不是平日酷酷的样子。酷不起来也情有可原,他以50高龄越墙攀岩,仓皇逃难,身体多处受伤,尤以牙齿和腰椎之伤为重,其中,腰椎之伤终身未愈,导致其后半生再也离不开拐杖。兰州的中央系武装力量遭到东北军于学忠部的进攻,死伤近百,被俘虏一千二百余。这就是“西安事变”,又称“双十二事变”,一件改变中国历史进程的大事。至于整个过程以及方式方法,当事者的回忆以及后人种种靠谱、不靠谱的分析,几十年来已如汗牛充栋,这里实无重复的必要。但是,有一点要强调。史料表明,这个事件不是经过缜密计划的,而是蒋介石和张学良的数次口角冲突以及蒋介石削其兵权的不信任,激发了年轻气盛的张学良的一时冲动,为风起云涌的近代史书写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张学良后来对唐德刚解释,自己之所以性格上有弱点,主要是因为自己一辈子未尝有过“上司”。这个说法是有道理的,要知道,张作霖是他的上司,可那是父亲,蒋介石也是他的上司,可那是盟友。所以他可以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有时甚至完全不顾及后果。他朝蒋介石进谏,后者对他发了脾气,然后他就把蒋介石给抓了起来(你这个老头子,脾气这么大,又不给我面子,我要教训教训你),这就是张学良晚年在口述历史中对他发动“西安事变”的原因的解释,尽管深层次的原因远非如此简单。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历史是必然性与偶然性的结合体,虽说“西安事变”爆发的直接条件在当时的聚合是偶然的,但中日两国之间的民族矛盾是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团结抗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所以“西安事变”是这种必然性的偶然表现。

                      三个“反骨仔”

                      事变发生后,张、杨二人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公开通电,说自己把领袖给抓了,还提出了

                      ”他们俩因为斯考特活了过来而松了口气,不过,他们说,别,女士,杜波列斯小姐,我们得回家。“咱们看看车子是否还能用。”伊斯塔说。他们把卡车扶好,发现还能开。娄恩和他们走了,剩下康瑟蕾塔对她刚才的作为既兴奋又惭愧。这就是练习了。几个星期之后,娄恩又来了,让她对那男孩死而复生的事放宽心。“你有天赋。我从一开始就知道这一点。”康瑟蕾塔撇了撇嘴,在胸前画着十字,喃喃默诵着“圣母玛利亚,发发慈悲吧”。那种兴奋劲儿不见了,那件事似乎让她恶心。像是魔法。像是巫术。她有一种受辱的感觉要向玛丽·玛格纳、耶稣或圣母玛利亚诉说。她不知道她当时在做些什么,她是受到咒语的驱使。娄恩用了咒语,要她那么做。“别犯傻了。上帝不会犯错误的。现在要是鄙弃他的馈赠,那就是错误了。你难道说是他犯傻吗?”“你的话我一点都不懂。”康瑟蕾塔对她说。“你懂。用你的脑子好好想想,运用上帝赋予你的脑子。”“我想他要我别理你。”“傻瓜。”娄恩说。她提起她的袋子,沿车道走去,在太阳地里等着搭车。这时,索恩来了,说道:“娄恩·杜波列斯告诉了我你做的事。我来对你表示衷心的感谢。”在康瑟蕾塔的眼里,她的样子没变,只是一九五四年时由于悲痛而黏在一起的长发如今剪短了。她把提着的篮子放到桌上。“我会永远为你祈福的。”康瑟蕾塔掀起餐巾,圆圆的白糖小糕饼在蜡纸隔层中码放着。“母亲会喜欢在喝茶的时候吃这个的。”她说,随后抬头看着索恩,“和咖啡一起吃也挺好的。”“我想喝杯咖啡。太想喝了。”康瑟蕾塔把白糖小糕饼放在一个大盘子里。“娄恩以为——”“我不管那个。你把他还给我了。”一只雄鹅在院子里高叫,把鹅群从眼前赶散了。“我本来不知道他是你儿子。”“这我知道。”“我当时不由自主地做了。我的意思是,不是由我控制的。可以这么说。”“这我也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他觉得他自己救了自己。”“他大概是对的。”“也许吧。”“你怎么看呢?”“有我们俩是他的福分。”康瑟蕾塔从篮子里抖掉碎渣,把餐巾叠得整整齐齐的,放进里面。后来连续许多年,那只篮子都来来回回地带着东西。“迈步进去”除了对玛丽·玛格纳,别无用处。根本就派不上用场。康瑟蕾塔本来是忍受不了光线接近自己的眼睛的,但是当母亲病倒时,她为了她而强忍着。起初,她因悉心照料却收效甚微而惊慌失措,便试了一下——反正看来没办法缓解她的病痛了——后来于无奈之中愤愤然地采取了孤注一掷的态度。迈步进去找到那针眼般的光线。操纵它,扩大它,加强它。让她一点点地康复,甚至能够起身。那种“迈步进去”十分强烈,玛丽·玛格纳的生命像灯似的闪烁着,直到在康瑟蕾塔的怀里咽下最后一口气。如此说来,她是实践过了。尽管是为了她爱戴的女人,她深知这是要遭谴的。玛丽·玛格纳若是知晓她的生命是靠邪法来延长的,一定会厌恶又气愤地回避这种治疗。最终进入天堂的祝福也会被应该更清楚这件事的人有意地推迟。因此康瑟蕾塔始终没告诉她。然而,无论多么矛盾,这种天赋并没有消失。她虽然感到困扰,把骄傲的罪孽与巫术联系起来,但还是渐渐地在某种意义上认可了,当然她还要劝告自己不要亵渎他或将自己的灵魂置于危险境地。这是个语言的问题。娄恩管它叫“迈步进去”,康瑟蕾塔则称之为“进去看”。因此这种天赋就叫作“内视”。这是上帝赋予想开拓这种本领的人的自由。这事有点离经叛道,但解决了她本人和娄恩间的争论,使她有可能接受娄恩包治百病的疗法,并在这种“内视”的功力发挥之时在别人身上实验。看得见的世界越昏暗,她的“内视”功力就变得越炫目。玛丽·玛格纳去世时,五十四岁的康瑟蕾塔在某种意义上沦入孤儿的境地了,虽然不再是街上的弃婴,也不再当女仆。教堂精心反对过度的人性之爱是有其道理的。玛丽·玛格纳离开她以后,康瑟蕾塔便接受了她的两个朋友的同情,接受了玛维斯的帮助和婆婆妈妈,接受了格蕾丝逼她开心的努力,但连接她和世界的绳索从她指间滑脱了。她没有身份证,没有保险,没有家庭,没有工作。她面对着消亡,等待着被逐,生怕得罪上帝。她觉得自己像是一卷纸——上面什么都没写——被扔在一个空橱柜的角落里。她们曾经许诺总会照顾她,但并没有告诉她“总会”并非在各方面,也并非永远。窖藏的酒起初还能帮她,后来就没用了,她也发现自己内心充满酒鬼式怨恨,恨不得自己有力气把那些在房子里白住的女人打得灵魂出窍。“上帝不会犯错误的。”娄恩曾经对她高叫。但是他有时也过于大度了,竟然将魔力赋予一个醉酒不醒、无知又没钱的女人,一个生活在黑暗之中、不能从床上起来做些有用的事的女人,或者不如干脆死在床上、让世间摆脱她的恶臭的女人。她头发灰白,眼睛已经失去了功能,她想象着自己在人前是副什么模样。她那毫无光彩的眼睛什么都看不清,倒是能洞察别人心中所想。这情形与那个盲目的季节恰恰相反,当年她与那个活生生的男人寻欢作乐时,第一次看到了她那么努力去看的东西。但是人家对她半是诅咒,半是祝福。他把绿色烧光了,并用纯粹的视力取而代之,她要是利用了那种视力可真该遭天谴了。先是脚步声,然后是敲门声打断了她那伤心又没出路的思绪。那姑娘开了门。“康妮?”“是谁?”“是我,帕拉斯。我又给我父亲打电话了。这,你是知道的。他准备在塔尔萨和我见面。我来是和你告别的。”“我知道了。”“这太棒了。我得去。唉,自从我上次见到他,时间好像过去了不止一辈子。”“这么久了?”“你不相信吗?”“难以置信。你在夸张。”“是啊。我知道。”“你打算怎么办?”“一如既往。节食。”“我指的不是那个。我说的是胎儿。你怀孕了。”“我没有。”“没有?”“没有!”“怎么没有?”“我才十六岁!”“噢。”康瑟蕾塔说,看着月亮般的头在一根脊椎骨上飘动,看着四个小小的附肢——爪或手或蹄或足。在这个阶段还难以分辨。帕拉斯怀着的可能是羊羔、婴儿、美洲虎。“可怜。”在帕拉斯跑出房间时,她说。当她想象着孩子将来与这个愚蠢的年轻母亲可能过着什么样的日子时,她又说了声“可怜”。她想起了另一个女孩,年龄相仿,是几年前来的——来时是很糟糕的季节。接连十七天,康瑟蕾塔一直独自待在宅子里,守着玛丽·玛格纳进气出气,幽蓝色的光跳动着,直到玛丽·玛格纳请求让她走,虽然她连最后那庄严的誓言都说不出来了。第二个姑娘格蕾丝来得及时,中止了在尸体移走后降临的那种可怕的孤寂,让康瑟蕾塔得以入睡。玛维斯刚带着药水和非法的镇痛剂回来。康瑟蕾塔欢迎这两个做伴的人,让她不致一味地陷入有关被逐、饥饿和无悔的死亡的自怜念头。削减文书或赞助人于她成了不敢去想的事情,犹如她九岁那年紧拉着玛丽·玛格纳的手走在阿田纳斯号的栏杆处一样。无论娄恩·杜波列斯或索恩可能提供什么,也不会包括住处。在那座镇子上是不可能的。后来,鲁比的姑娘来了。她眼睛里藏着两汪泪水,而且还有别的。她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忧心忡忡,而是因子宫的动荡变得反叛。那种变化之剧,竟使身心分离,把孕育血肉之躯的肉体看成了外在的、反叛的、非自然的、有病的。康瑟蕾塔揣摩不出是什么造成了这种不相容,但它确实存在,而现在又一次出现在另一个人的“没有”的叫声中:一种无法调和的恐惧。康瑟蕾塔照着她所知道的玛丽·玛格纳会采取的办法安置了第一个人:让那姑娘安静下来,并劝她等着那一刻的到来。告诉她,如果她愿意,欢迎她在这里临产。玛维斯兴高采烈。格蕾丝也十分欣喜。她们拿上土地租金开车去商店为新生婴儿购物,买回来的毛线鞋、尿布和玩具,足够开一个幼儿园了。那姑娘坚决拒绝由接生人员来照顾她,安静而阴郁地等了一星期左右。也可能是康瑟蕾塔这么感觉的。而开始忙活之前她一直不知道的是,那个年轻的母亲始终在无情地打自己的肚子。若是康瑟蕾塔的视力好一些,而那姑娘的肤色不是黑得如海上之夜,她本来早就可以看到那一道道淤伤。可惜,她只看得见宽宽的肿处,那里的皮肤透出的是紫色而不是银色。但是真正的伤害是墩布把硬捅进下身造成的——毫不留情、反复不停。以一个狂暴男性强奸时的那种兴致和意图,她使劲把那个生命从自己的生命中鼓捣出去。她在某种意义上是成功了,胜利了。那个五六个月的婴儿反抗了。小家伙不甘寂寞、不肯忍耐、拼命挣扎,竭力要逃过阵阵炮轰和中了炮弹的乘船。对柔弱的小脑瓜和屁股蛋的打击只收到部分功效。脊椎骨也只是受到了振动。否则就没指望了。若是小家伙不曾努力挽救自己,就会破成碎块或者淹没在母亲吃下去的食物中。于是他就降生了,怎么说呢,可能是由于逃跑而出生得太早太弱了。总算还喘着气。玛维斯抱了过去。格蕾丝在床边问候。康瑟蕾塔和玛维斯给他擦净眼睛,把手指伸进他喉咙里清理一下,让他透气,并且试着喂他。这些努力管用了几天,随后他就同莫尔和珀尔做伴去了。这时候,那个年轻母亲已经离去,竟然没摸他一下,没看他一眼,没询问他的情况或给他起个名字。格蕾丝管他叫切,而康瑟蕾塔至今都不知道把他埋在了哪里。她只是俯身在那个三磅重的勇士,那个被击败的生命上面,念颂着“上帝的羔羊,你洗却世上的罪:怜悯我们吧”,后来玛维斯就笑眯眯地咕哝着,把孩子抱走了。康瑟蕾塔心想,这样倒也好。切跟着那样的母亲,生活会像地狱一样。如今这里又有一个人尖叫着“没有”!仿佛非这样不可似的。可怜。康瑟蕾塔去够一个瓶子,发现是空的。她叹息一声,向后靠到椅子上。她知道,没有酒,她的思绪将会令人无法忍受:自暴自弃、自我怜悯、无声的愤怒、厌恶和羞惭会像燃尽的火堆中的余烬一般闪亮。在她起身想斟满自己的堕落之杯时,一阵极度的困乏袭来,强使她坐回椅子上,把下巴垂到胸前。她进入了冷静的睡眠。由于急欲上厕所,她醒来了,觉得头痛口干。在二楼,她能听见一道门后的抽咽声和另一道门后的歌声。回到楼梯上,她决定透透气,便拖着脚走进厨房,再到门外。太阳已经西下,余下了一道更友好的光亮。康瑟蕾塔察看着寒冬荒废的菜园,西红柿的茎蔓无力地垂在落地后在土里发黑腐烂的果实上。芥末由于无人照看而发霉,变成了黄白色。一整片甜瓜在土褐色的菊花头边挤作一团。几根鸡毛粘在保护菜园不受外来侵扰的低矮铁丝栅栏上。缺乏打理的园子里,金花鼠的洞穴、白蚁的城堡、野兔劫掠和乌鸦骚扰的痕迹随处可见。在满目荒凉之外,是收割一净的土地中孑遗的玉米。胡椒丛由胡椒干瘪的细枝支撑着,在凛冽的空气中挺立着。康瑟蕾塔不顾土粒被风吹着打她的双腿,坐到了褪色的红椅里。“我当不起你到我舍下来。”她悄声说,“不过请告诉我,你许诺的剩余的岁月、百里香的畦陌、婆婆纳的芳香都在哪里?你说我已赢得的牛奶和蜂蜜又在哪里?随着做好的杂活、恬静的职责而赐予我们的幸福,因出色的工作而获得的福祉在哪里?我出于爱你而做的一切难道就如此可怕吗?”玛丽·玛格纳无言以对。康瑟蕾塔聆听着拒不作答的寂静,此时的天空披上了彩衣,苍绿中泛着金色,如同对爱的回报在地平线上高视阔步,这景色搅扰着她,但得不到玛丽·玛格纳的回答更让她费解。她害怕孤凄地死去,在不圣洁的土地上没有墓地,但她也深知,摆在她前面的恰恰是这种结局。她是多么巴望好好死去啊。“我会思念你的,”她告诉他,“我当真会的。”天空中光芒波动着。一个男人走近了。他中等身材,迈着轻快的步伐,沿车道径直前来。他头戴牛仔帽,帽子遮住了脸孔,不过康瑟蕾塔反正看不清。他坐到厨房的台阶上,恰好镶在门框中,一个三角形的阴影模糊了他的面孔,但他的衣服都在阴影之外:白衬衫外罩着绿背心,红色的吊裤带低垂到棕黄色裤子的两侧,脚上是一双锃亮的黑色工作鞋。“是谁?”她问。“得了,丫头,你认识我。”他俯身向前,她看到他戴着墨镜——那种反光的镜面墨镜。“不,”她说,“我不确定我认识你。”“嘿,那不重要。我路过这里。”他们之间有十码的距离,但他的话直冲到她的面颊上。“你从镇上来吗?”“嗯,嗯。我从远处的乡村来。有什么可喝的吗?”“你自己进屋去找吧。”康瑟蕾塔开始随着他的语言习惯讲话,就像蜂蜜从蜂房中涌出来。“噢,算了吧。”他说,仿佛就这么说定了,他宁肯渴着。“只要喊一声嘛,”康瑟蕾塔说,“姑娘们就能给你弄点喝的来。”她觉得轻松,没了重量,好像只要她愿意,就可以不必站起身也能够移动。“难道你对我的了解不比这多吗?”那人问道,“我不想见你的姑娘们。我想见的是你。”康瑟蕾塔哈哈笑了。“你戴着墨镜比我看你清楚得多。”突然,他没有移动就已经凑到她身边——满脸笑容,像是他正在享受(或者期待)这样美好的时光。康瑟蕾塔又笑了。他一下子就从台阶飞到她身边,还这样看着她——充满秘密欢愉的调情—看起来这么可笑,真像是喜剧。他离她的脸不足六英寸的距离,摘下了他的高帽子。清爽的茶色头发披落下去,瀑布般地散在他的肩头和后背。他随后摘下了墨镜,挤了挤眼,一边的眼皮挑逗地慢慢眨了眨。她看到他的眼睛像新苹果似的又圆又绿。一月份寒冷的夜晚,康瑟蕾塔在烛光下一遍遍清洗着两只刚宰的母鸡。两只鸡都不大,层层幼羽虽然稀疏,却很难摘净。心、脖、胗、肝在开水里慢慢变着颜色。她掀起鸡皮,伸手到里边,尽量往深处抠摸,在胸脯底下寻找嗉囊。随后,她左手握着鸡胸,右手手指沿着背部的皮,轻轻向里探着脊椎。在鸡皮和保护肉的膜被分开的地方,她伸进手去撕下鸡油。厚厚的。白白的。滑滑的。帕拉斯用手掌根部擦着眼睛,随后又擤擤鼻子。现在又能怎样?刚刚这次电话,就是她跟康妮提到的,和最初的那次没什么太大的不同。只是更短些。但造成的沮丧却和去年夏天跟她父亲的那场谈话完全一样。耶稣基督,你到底在哪里?我们觉得你死了。谢天谢地。他们找到了那辆汽车,一侧被撞得一塌糊涂,而且还被人拆卸过了。你没事吧?噢,宝贝。爸爸。他在哪儿——天哪,他滚过去了?告诉我出了什么事。你那见鬼的母亲像以往一样没头没脑。他伤害你了吗?爸爸,没有。唉,什么?他是一个人吗?我们正在起诉学校,宝贝。抓住他们的把柄了。不是他。有些男孩子追我。什么?在他们的卡车里。他们撞了我的车,还把我逼出公路。我跑了,后来——他们强奸了你?爸爸!别挂,宝贝。乔·安妮帮我找了那个侦探。告诉他我找到帕拉斯了。不,她没事,一定要找到他,行吗?接着说,宝贝。我在说。你在哪儿?你能过来接我吗,爸爸?我当然要去。马上。你需要钱吗?你能到机场,到火车站吗?你只要告诉我你要到哪儿就行了。等等。也许你该叫警察。我指的是当地的警察。他们可以把你送到机场。让他们给我打电话。不。你从车站给我打电话。你在哪儿?帕拉斯?你在哪儿打电话?帕拉斯,你还在吗?明尼苏达。明尼苏达?天哪。我原以为你在新墨西哥城呢。那儿到底怎么样?布鲁明顿?不,圣保罗。你是在圣保罗附近吗,宝贝?我不在任何地方附近,爸爸。这儿像是农村。叫警察,帕拉斯。让他们过来接你,你听见了吗?好吧,爸爸。到时候从车站给我打电话。好吧。你听明白了吧?你没受伤或什么的吗?没有,爸爸。好的。现在,好啦。我会在这里,万一我出去了,乔·安妮会在的。天哪,你好让我受了一场惊。不过现在一切总算没事了。等你回来,我们再谈那个浑蛋

                      饿极了也不会去吃乌头(一种植物,有剧毒),因为这玩意儿虽然能暂时填饱肚子,但是很快会让人丧命,和饿死也没什么区别。”齐威王点点头道:“可这跟我有什么关系?”苏秦说:“大王可知道当今燕王的夫人是谁?”“不知道。”“是当今秦王的女儿。”苏秦顿了一下,观看齐威王的反应,只见他眉头一皱,眼神中闪过一丝不安,但很快掩饰过去。秦惠王将女儿嫁给燕易王,还是燕文公年代的事,因为那时候燕易王还只是公子,这件事在诸侯之间没有引起关注。苏秦接着说:“燕国虽然弱小,可燕王好歹也是秦王的女婿啊!您为了贪那点蝇头小利,不惜得罪强大的秦国,值得吗?秦王一怒,命令燕国为先锋,发动大军从北方征讨齐国,您这和饿了吃乌头有什么区别?”苏秦连吓带骗,齐威王却被镇住了,问道:“那寡人该怎么办才好?”“那还能怎么办,把城还给燕国呗!您想想看,燕王不费周折收回十座城,必然高兴,与齐国更加亲近;而秦王知道您是看在他的面子上归还燕国十座城,也一定很高兴,这是化敌为友的做法,也是取得天下人心的好机会啊!”齐威王就这么被忽悠着,把十座城池还给了燕国。苏秦完成使命,哼着小调回到燕国,本以为燕易王会大大地奖赏他,没想到迎接他的是一张冷若冰霜的脸。原来,就在他去齐国的时候,有人对燕易王说:“苏秦是个言而无信的小人。”并暗示苏秦很有可能与太后私通,给先王戴过绿帽子。对于燕易王来说,先王的绿帽子不是大事,但是被人说出来,脸上就有些挂不住了。他用一句“休得胡说”封住了来人的嘴,心里却留下了一个疙瘩。苏秦回来,他也没给好脸色,而且让人给苏秦带话说:“以后您就在家歇着吧!”苏秦死皮赖脸找上门去,对燕易王说:“我本来是东周的一介平民,没有一丝一毫的功劳,您却在宗庙里接见我,在朝堂上以礼相待。现在我为您收复了十座城池,您本来应该更亲近我,却让我坐了冷板凳,想必是有人在您面前说我是个无信小人,是吧?”燕易王应了一声,不置可否。“其实人家说得对,我就是个不守信用的人。”苏秦突然这样说,“可是我不守信用,乃是您的福分啊!所谓忠信,不过是说一个人洁身自爱,但是为了国家的利益,是讲不了那么多忠信的。我去游说齐王,难道不是在欺骗他吗?我把老母亲扔在雒邑,难道不是不孝吗?假如有像曾参那样孝顺、像伯夷和叔齐那样廉洁、像尾生那样守信的人来侍奉您,您会觉得怎么样?”曾参是个大孝子;伯夷和叔齐是商末孤竹国君的儿子,互相让贤,不继承君位,后来周朝灭商,他们也不肯出来做官,宁可饿死在首阳山下;尾生则是古代的大情圣,与女朋友在桥下约会,女孩子没来,大水却来了,尾生抱着桥柱子不肯离开,结果被淹死。燕易王说:“这样的人,寡人求之不得啊。”苏秦冷笑一声:“像曾参这样的人,连离开父母在外面住一夜都不干,您又怎么能够让他不远千里来为燕国服务呢?像伯夷这样的人,宁死也不食周粟,他能为您到齐国去坑蒙拐骗?像尾生这样的人,为了一个女人而守信至死,您认为他能有办法说服齐王退还给您十座城池吗?他们那种忠信,都是假忠信,只不过贪图自己的好名声。而我的忠信,是真正的忠信,因此才会得罪您。”燕易王说:“不对,不对,这世上哪有因为忠信而获罪的人啊?”苏秦说:“有个人到远方为官,他的妻子在家里和别人私通。那个人将要回来的时候,妻子和姘头商量着要用毒酒毒死他。他的侍妾听到了两个人的密谋,但是又不敢说出来,只好装作打翻了酒壶,把酒都洒在地上了。那人大怒,打了侍妾五十鞭子。您说,这个女人对上保护了男主人,对下也没有泄露女主人的机密,自己却挨了一顿鞭子,难道不是因为忠信而获罪吗?我现在的境遇,难道不就是那位侍妾的境遇吗?”燕易王说:“那您还是官复原职吧!”苏秦赶紧谢恩。燕易王又问道:“您刚刚举那个例子,如果发生在宫中,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呢?”苏秦一听,面若死灰,不敢回答。不久之后的某一天,苏秦悄然离开了燕国。他给燕易王留下一封信,说:“下臣在燕国,不能提高燕国的地位;如果到齐国工作的话,倒是能让燕国受到天下诸侯的重视。”燕易王看了之后,轻叹了一声,自言自语道:“您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苏秦就这样来到了齐国,并且在齐国定居下来。燕国的危机:禅让岂能随意燕易王在位的时间并不长。公元前323年,燕易王参加了魏国组织的五国相王。从此,燕君不称侯爵,而称为燕王。公元前321年,燕易王去世,太子哙即位,也就是历史上的燕王哙。明眼人可能很快会发现问题——燕王哙不是一个谥号。一般而言,史书上都会用谥号来称谓天子诸侯,如周显王、秦惠王、燕文公等。一个诸侯,如果没有谥号,那就意味着他连个盖棺定论都没有,这是相当不同寻常的。燕王哙信任一个名叫子之的人,任命他当了相国。子之办事果断,善于监督考核官吏,在民间具有很高的威信。但是,就像商鞅刚到秦国时的情况一样,传统贵族对于子之这种政治暴发户十分反感,他们在太子平的领导下,处处掣肘,和子之对着干。蓟城中两股势力斗得不亦乐乎。太子党占据高位,把持了朝中所有重要的职务;相党群众基础扎实,提拔了大量基层干部。然而,最重要的力量一直在摇摆不定——燕王哙本人对于应该支持儿子还是相国,或是和稀泥,或是各打五十大板,始终拿不定主意。子之有他的秘密武器。苏秦在燕国的时候,和子之关系很好,两个人结为了儿女亲家。苏秦的弟弟苏代与子之的关系也不错。公元前318年,苏代作为齐国使者出访燕国,燕王哙问了苏代一个问题:“齐王为人如何?”这里的齐王已经是齐宣王,刚刚即位两年,工作业绩不明显,是以燕王哙有此一问。苏代说:“不是霸主之才。”燕王哙说:“为什么?”苏代说:“因为他对有能力的大臣不够信任。”燕王哙听了,若有所思。就为了这几句话,子之送给了苏代黄金百两,供他在燕国开销。苏代又找到一个名叫鹿毛寿的人帮忙。鹿毛寿是位方士,以炼丹导引之术深得燕王哙信任,能够随意出入燕王宫中。他对燕王哙说:“天下人都说尧贤德,是因为他大公无私,能够把天下让给许由,而许由又没有接受,尧因此有禅让天下的名声而实际上又没有失去天下。如果大王提出要把国家禅让给子之,子之一定不敢接受,这样大王也就和尧齐名了。”据《庄子》记载,许由是古代的贤人。尧曾经打算将天下让给许由,说:“太阳出来了,烛火还有什么意义?雨季来临了,何必要浇水灌溉?有您这样的圣人,我为什么还要占着君位?我越看越觉得自己比您差远了,一定要把君位让给您,由您来统治万民。”许由听了,赶紧跑到河边去洗耳朵,说:“快别说这样的话,把我的耳朵都弄脏了!”许由说:“您治理天下,已经做得很不错了,如果我还要去取代您,是为了名声吗?所谓‘名’,不过是‘实’的影子,您难道是要我去追求虚幻的影子吗?鸟儿在林中筑巢,也不过是要一根树枝;鼹鼠在河里喝水,最多也不过是填饱肚子。我一个人自由自在,要天下干什么呢?厨师即便不干活,也轮不到尸祝祭越过樽俎来替代他啊!”尸祝即祭祀官,成语“越俎代庖”,便是出于这个典故。燕王哙听了鹿毛寿的话,果然宣布将国家大事都托付给子之。这样的事情,在当时并不罕见。秦孝公就曾提出要让商鞅即位,魏惠王也说过要惠施代他为王,但那就像是“找个时间请你吃饭”一样的客套话,说的人装作很认真,听的人装作很惶恐,拼命推辞,最后不了了之。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子之毫不客气地接受了燕王哙的让贤,还要求燕王哙将俸禄三百石以上的官吏的印信全部收回,由他重新任命。这样一来,子之就真的成为了燕国的主人,连燕王哙在他面前都必须俯首称臣。想必这也是自传说中的尧舜禅让以来,中国权力交接史上最戏剧性的一幕。太子党和相党的斗争,至此胜负已定。但是下这个结论显然为时过早——子之虽然在燕国南面称王,却不能得到诸侯的承认。连中山这样的小国都对这件事表示极度愤怒,有当时文物“中山王方壶”铭文为证:“燕君子哙,不辨大义,不忌诸侯,而臣宗易位,以内绝召公之业,乏其先王之祭祀;外之则将使上觐于天子之庙,而退与诸侯齿长于会同,则上逆于天,下不顺于人也,寡人非之!”简而言之,以臣代君,得不到周天子的承认,乃是大大的倒行逆施,寡人表示强烈的抗议!中山的相国也赶紧站出来表态。作为臣子反而对君主发号施令,真是令人发指。如果要我和敬爱的国君并立于世,与诸侯相会,这样的事我连想都不敢想!这一年,正是公孙衍组织五国伐秦的那年,燕国发生了这么大的变故,没有如约参加伐秦的军事行动,也是可想而知的了。当时孟轲已经回到齐国,有人问及他对燕国发生的事情的看法,他的回答是:“假如你喜欢一个人,就私自把君主赐给你的官爵俸禄转赠给他,而他也欣然接受,可以吗?”言下之意,燕国的爵位是周天子封的,没有经过周天子同意,当然不能随便送人。孟轲的话说得有道理,但是不难看出,他耍了一个花招,避开了“以臣代君”这个敏感点。而且还有一句潜台词:只要周天子同意了,以臣代君也未尝不可。要知道,齐国现在的王室田氏,正是买通了周天子,“以臣代君”而上位的。齐宣王与无盐女的故事孟轲回到齐国,约是公元前319年的事。与此同时,淳于髡、邹衍等人也回到了齐国,和孟轲一道,继续在稷下学宫讲学。从那个时期开始,稷下学宫进入全盛时期,最多的时候有学者上千人。他们坐而论道,著书立说,在中国文化史上写下了辉煌的一笔。这一切,得益于齐宣王的筑巢引凤政策。据《史记》记载,齐宣王“喜文学游说之士”,邹衍、淳于髡、田骈、慎到等七十六人,都被赏赐了宅第,而且享受上大夫的待遇。那个年代临淄的房价虽然不高,一人一套单门独户的大院子还是蛮有吸引力的。上大夫如果搁到今天,至少也是个正厅级。司马迁不无嫉妒地写道,这些人啥事都不干,成天发牢骚,就可以拿那么高的工资,真是赶上好时候了。《战国策》中则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名叫颜斶(chù)的学者来见齐宣王。齐宣王坐在堂上,很亲热地说:“快过来。”意思是,靠近一点,咱们好说话。如果是现在的一些学者听到政府官员这样召唤,肯定会满脸堆笑,弓着身子快步上前。颜斶却一动也不动,只说了三个字:“您过来。”是你要跟我说话,不是我要跟你说话,当然是你过来。齐宣王本来脸上带着和蔼的笑容,一下子就僵住了。左右一看不对劲儿,赶紧低声呵斥颜斶:“大王是君,你是臣。他可以要你过去,你怎么可以要他过来?”颜斶大声说道:“我如果过去,人家会说我趋炎附势;大王如果下来,人家会说他礼贤下士。与其让我得趋炎附势之恶名,不如让大王得礼贤下士之美名。”齐宣王恼怒地说:“那你说,到底是君王尊贵,还是士人尊贵?”颜斶不假思索:“当然是士人尊贵。”这种论调,齐宣王还是第一次听说。朝堂上的人都为颜斶捏了一把汗。只见齐宣王愣了半晌,才问道:“你这么说,有根据吗?”“有。”颜斶说,“那年秦军进攻齐国,秦王下令,有谁敢在柳下惠坟墓五十步以内的范围内砍柴,格杀勿论!同时又说,有谁能够砍下齐王的头,就封他为万户侯,赏金千镒。这说明君王的脑袋,还不如士人的坟墓啊!”齐宣王被说得哑口无言。左右大臣护主心切,纷纷跳出来指责颜斶:“我们大王拥有千乘之国,重视礼乐,四方仁义智士,仰慕大王的贤德,莫不争相投奔;四海之内,莫不臣服。现在齐国国泰民安,百姓安居乐业,乃自古以来最好的时代。士人本事再大,也不过是匹夫,徒步而行,耕种为生;没本事的,只能住在穷乡僻壤,做做看门人的工作。所以说,士人是十分低贱的。”颜斶冷笑了一声道:“那我问你们一个问题,大王为什么要自称寡人?”大伙都愣住了,不知道颜斶葫芦里卖什么药,不敢轻易接茬。颜斶轻蔑地环视了他们一眼,说道:“大王贤德,天下皆知,不用你们提醒我。可即便是尧,也有九名助手;舜,有七位师友;禹,有五位亲信;汤,有三名辅政大臣。尧、舜、禹、汤之所以成为尧、舜、禹、汤,是因为他们知道如何借助士人的力量。从古至今,还没有光靠虚名就能成就大事的人。因此君王不应羞于向别人请教,更不应以向地位低微的人学习为耻。老子说得好,‘虽贵,必以贱为本;虽高,必以下为基。’这就是为什么君王都要自称孤,自称寡人。孤、寡是指生活困窘、地位卑微的人,可是诸侯们却用以自称,就是为屈己尚贤,难道你们不懂吗?”齐宣王在堂上听了,长叹一声,道:“君子岂可侮辱?今天的事,完全是寡人自取其辱。以后就请颜先生待在寡人身边,出必同车,食必同桌。寡人有什么问题,直接向颜先生请教。”颜斶这才朝齐宣王作了一个揖,说:“吃对我来说一点也不重要,粗茶淡饭,我也如同吃肉一般津津有味;出行我也不愿坐车,我喜欢慢步缓行,安步当车。我要说的话,刚刚已经说完了。采不采纳,则是大王的事。就此告辞!”说完拱拱手,飘然而去。后人将“安步当车”作为一句成语,即出于此。经历了这件事后,齐宣王对待学者的态度更加谦逊,求贤之心也更加强烈了。淳于髡听说这件事后,主动向齐宣王推荐人才,一次便给他推荐了七个。齐宣王又高兴,又怀疑,对淳于髡说:“寡人听说,如果方圆千里之内可以发现一位贤人,那么天下的贤人就会肩并肩排在你面前;如果上下百代之内可以出现一位圣人,那么世间的圣人就会脚挨着脚向你走来。今天您一次就给我推荐了七位人才,是不是太多了一点?”淳于髡笑道:“大王没有听说过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吗?如果我们去洼地寻找柴胡、橘梗,休说短短几天,只怕几辈子也寻不着;但是如果到山上去找,很快就可以找到好几车。在下不才,但是只与贤才为伍,与我交往的,都是品德高尚、才智非凡的人。我向您推荐人才,就像在河里舀水一样简单,您怎么能够嫌多呢?七个只是开头,今后我还要向您推荐更多的优秀人才。”齐宣王赶紧向淳于髡道歉,并感叹说,原来世间从来不缺乏人才,缺乏的是发现!于是下令广开言路,允许平民百姓进宫进谏,建议一经采纳,给予重赏。无盐女钟离春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进宫的。据《列女传》记载,钟离春是无盐(今山东省东平)人,生得“广额深目,高鼻结喉,驼背肥颈,长指大足,发若秋草,皮肤如漆”,因为这副尊容,年过三十还是个黄花闺女。但这不妨碍她关心国家大事,也就是齐宣王后宫无主的大问题。她一路风餐露宿,从无盐来到临淄,虽然在宫门口遇到了一些阻挠(不是因为她是平民,又是个女人,而是因为实在长得太吓人),但还是成功地进到了宫里,见到了齐宣王。在介绍过自己的来路之后,她说道:“民女愿入后宫,以备洒扫。”所谓以备洒扫,是谦虚的说法,表面上说是到你家擦擦桌子,扫扫地,实际上就是要嫁给你做老婆。齐宣王听了,差点晕厥,两旁文武和殿上的宫女都抿嘴偷笑。人说后宫佳丽三千,齐国后宫的美女即便没有三千,至少也有三百,个个如花似玉,青春无敌。眼前这女人长相就不用提了,年龄自称三十,看起来倒有五十,就算真的让她扫地擦桌子,地和桌子都不一定乐意,她居然要进宫当王后,这内心得多强大啊!齐宣王先是摆出一副严肃的样子,但是想来想去,实在没法用什么事情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左看看右看看,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他这一笑,殿上殿下跟着便笑成一片,声震屋瓦。唯有钟离春面不改色

                      深的顾虑,但他一直没有剥夺高骈的军权。虽然皇帝李儇任命郑畋为京城四面行营都统,但从官职的名称来看,郑畋只是关中地区的领兵统帅,高骈依旧是全国行营的最高统帅。为了让高骈明白自己的意图,皇帝李儇于中和元年(881年)九月特意下诏为高骈做了解释,但这封诏书尚未到达扬州,高骈已经事先得到消息,宣布拒不出兵,经过近半年多的等待,皇帝李儇终于做出了撤换人选的决定。与此同时,李儇还允许王铎自己任命将佐,王铎在数日之内就组成了新的军事指挥班子,他以周岌、王重荣为右司马,以诸葛爽和宣武节度使康实为左、右先锋使,以右神策观军容使西门思恭为诸道行营都监,以王处存、李孝昌、拓跋思恭为京城东北西面都统,以杨复光为南面行营都监。同时为了保障江淮漕运物资能够源源不断地北上,王铎任命感化军节度使时溥为崔遣纲运租赋防遏使,负责徐州辖境的漕运安全。另外任命王重荣之兄、时任陕虢观察使的王重盈为东面都供应使。在进行人事安排调整的同时,王铎传檄四方,命令各地藩镇派兵进入关中增援,并得到藩镇们的积极响应。经过王铎的一番努力,到了四月间,官军对长安形成了新的包围圈。长安东面有王铎率领的禁军以及山南西道、剑南东川两镇军队共计三万人屯驻周至;长安西面有杨复光率领的忠武军、沧州、寿州等几支军队屯驻武功;朱玫率领的邠宁军、李昌言率领的凤翔军以及泾原军等三镇数万人马屯驻兴平;长安之北有王重荣率领的河中军和王处存率领的易定军屯驻渭北;而长安西北方向有东方魁率领的保大军和拓跋思恭率领的定难军屯驻渭桥。面对官军打造的新一轮的包围,黄巢首先采取以攻为守的战术。中和二年(882年)五月,黄巢派部将尚让向西北方向进军,攻打坊州的宜君寨。时值遇到严寒天气,由于尚让为士兵们准备的御寒衣物不足,导致大量士兵冻死,结果被官军击败。七月,义军虽然在涝水击败李昌言,接着又攻打武功,迫使官军稍稍后撤,但总的来说,黄巢以攻为守,想要打破官军包围圈的战术未能实现,依旧处于被动防御的状态。长安作为国都,由于人口密集,本来就是一个粮食供应比较紧张的地区。唐朝向来是依靠漕运山东和江南的粮食来维持庞大的粮食供应。而黄巢数十万大军占领长安及其附近地区的狭小之地,处于官军的包围之中,而且遇到严寒天气,很快便陷入严重缺粮的困境。当时长安城中一斗米的价格高达三万钱,韦庄在其诗作《秦父吟》也写到了“一斗黄金一斗粟,尚让厨中食木皮”。《旧唐书?僖宗纪》也记载了中和二年“天下勤王之师云会京畿,京师食尽,人食人”。然而就是在这样一种极大的外部压力下,中和二年(882年)九月,同州和华州发生了义军将领投降官军的事件,最严重的是同州防御使朱温的降唐,而这起事件也成为黄巢败亡的导火索。起义失败朱温,宋州砀山人,年幼丧父,跟随母亲寄人篱下,生活经历十分坎坷,所以黄巢起义后,他义无反顾地加入了义军,而且屡立战功,逐渐受到重用。邓州败退后,朱温被黄巢任命为同州防御使,与渭北的王重荣隔河对峙。在此期间,朱温曾经领兵出战,取得不少胜绩,一度打败过王重荣的数千骑兵,迫使诸葛爽闭关不战。他曾经拦截王重荣从河中发来的数十艘粮草船只,当王重荣带领三万大军来夺时,朱温下令将船只全部凿沉,气得王重荣破口大骂,并领兵围攻同州。面对官军的大举围攻,朱温闭城不战,多次请求身在长安的黄巢派兵增援自己。可是,左军使孟楷由于和朱温矛盾颇深,拒不上报朱温的增援请求,最终导致长安方面没有派出援军。此时杨复光再度派人招降朱温,朱温身边的谋士谢瞳认为,朱温现在是孤军奋战,如果这样继续下去,早晚会被官军剿灭,不如趁势投降官军。谢瞳很长时间以来一直跟随朱温左右,深得朱温的信任,对于谢瞳的建议,朱温在经过慎重的思考后,眼看身在长安的黄巢被官军紧密包围,所以他决定投降官军。中和二年(882年)九月十七日,朱温斩杀黄巢的监军严实、大将马恭、举同州之兵投降了王重荣。当时诸军统帅王铎闻讯大喜,一方面派遣谢瞳奉表前往蜀中向皇帝李儇报捷;另一方面依据皇帝李儇授予自己的“便宜行事”的权力,加封朱温为同华节度使。后来皇帝李儇正式加封朱温为金吾大将军、河中行营招讨副使,并赐名“全忠”。不过,朱全忠降唐虽然极大瓦解了黄巢的势力,但由于其官职的加封,当时或许谁也想不到,朱全忠后来会成为大唐帝国的掘墓人。朱全忠降唐事件在黄巢义军内部引起极大的辐射效应,黄巢委派的华州刺史李祥与朱全忠日常交往密切,受朱全忠降唐的影响,也企图背叛黄巢。但被黄巢事先发觉,结果骗至长安秘密处死,改派其弟黄邺为华州刺史。不过,李祥的亲信将领依旧在华州,所以华州地区的倾向性依旧不明朗。与此同时,平卢军留后王敬武也举兵背叛黄巢,王敬武本来是平卢镇一员普通的军将,在举兵反叛黄巢的前一个月,他发动兵变驱逐节度使安儒师,接受了黄巢委任的官职。可是当王铎传檄四方,藩镇们纷纷增兵关中地区包围黄巢后,王敬武认为黄巢的形势十分危急,于是经王铎派遣的都统判官、谏议大夫张浚的劝说,他也举兵反叛黄巢,派兵跟随张浚进入关中,包围黄巢。不过,虽然不少藩镇响应王铎的号召从四面八方向关中增兵,但是黄巢此时依旧有二十万大军集结在长安附近,这让王铎感觉到,镇压黄巢存在很大的难度,而且王重荣也有进退两难的感觉。因此为了增强军力,行营都监杨复光提出援引李国昌、李克用父子率领的沙陀骑兵进入关中参战。前边我们说过,李国昌、李克用父子在懿宗李漼在位末年时背叛了朝廷,到了皇帝李儇即位后,对朝廷的态度依旧是反复无常,并不时侵扰北部边境。到了广明元年(880年)七月,李氏父子被唐将李琢和吐谷浑都督赫连铎联手打败,被迫带着宗族逃往阴山下的鞑靼部族。事实上,当李氏父子看到黄巢兵占长安后,依据当年懿宗皇帝请他们出兵帮助镇压庞勋起义的经历,他们已经预见到,朝廷可能会再次求助于自己,所以积极训练自己的骑兵队伍,准备随时听候朝廷的召唤。当时赫连铎暗中联系鞑靼部族统帅,他认为李氏父子不是甘心寄人篱下的人,现在训练骑兵,是为了最终兼并鞑靼部族,并建议找到合适的时机依据除掉李氏父子以绝后患。当时以李氏父子的实力,还无法做到兼并鞑靼部族,所以李克用在得知鞑靼部族有意清除其父子时,一方面在与鞑靼将领们外出打猎时,故意显示自己精湛的武艺,以此来威慑鞑靼人,使其不敢轻易下手;另一方面故意宣称李氏父子不会在鞑靼部族驻留过长时间,只要朝廷征召,会立即回到中原,协助朝廷围剿黄巢。鞑靼部部族统帅通过观察,见李氏父子没有久留之意,也就打消了清除他们的念头。与此同时李克用也不断向朝廷上表请降,希望能够协助朝廷平定黄巢。于是,在杨复光的积极建议和李氏父子的积极努力下,中和二年(882年)十一月,皇帝李儇下诏让李氏父子带领骑兵返回中原,协助朝廷平叛。十一月十二日,李克用和代北监军陈景思带领沙陀骑兵三万人挥师南下,十二月,李克用领兵抵达河中府。当时沙陀骑兵全都身穿黑衣,被称为鹀军。由于沙陀骑兵英勇善战,特别是有过成功镇压庞勋起义的经历,这对于黄巢农民起义军的心理颇有影响,进而产生畏敌情绪。黄巢看到这种情况后,派使者带着诏书和大量的财物前往河中府与李克用讲和。可是,李可用接受财物后却翻脸,烧毁黄巢的诏书,将使者驱逐,下决心剿灭义军,并亲自引兵至夏阳(今陕西韩城)渡河,屯驻同州,成为包围长安的官军先锋人马。与此同时,身在华州的李祥亲信将领发动兵变,他们赶走黄邺,共举王遇为统帅。稍后王遇即举华州之军投降王重荣,作为长安重要屏障的同、华二州就这样在两个月内先后重新回到官军手中。随着李克用的沙陀骑兵加入官军,从中和二年下半年起,官军和义军的实力发生变化,官军的兵力明显增多。特别是李克用沙陀骑兵的到来,官军取胜的信心有所增强,而黄巢则陷入粮草匮乏和军心不稳的困境之中。进入中和三年(883年)以后,战局继续向着官军有利的方向发展,当时田令孜看到黄巢已经呈现衰败趋势,便着手为宦官集团抢夺胜利果实。正月二日,王铎任命李克用为东北面行营都统,杨复光为东面都统监军使,陈景思为北面都统监军使,这样使得宦官的兵权进一步增强。但即使这样,田令孜依旧不满足,正月八日,他为了进一步笼络杨复光、陈景思等宦官,又以“讨黄巢无功”为理由,奏请皇帝李儇罢免王铎的诸道行营都统之职和崔安潜的副都统之职,以宦官西门思恭为右神策军中尉,充诸道租庸兼催促诸道进军等使。而皇帝李儇则任命田令孜为十军兼十二卫观军容使,统管全部禁军。对于镇压黄巢的军事力量,宦官集团主要依靠李克用的沙陀骑兵,正月十日,李克用的部将李存贞在沙苑(今陕西大荔与朝邑交界)击败黄巢的弟弟黄揆。二月,进军沙苑西南的韩沆,与河中、易定、忠武等军会合,黄巢得到消息后派部将尚让、赵璋、王璠、林言以及弟弟黄邺、黄揆等人率领十五万大军屯守于华州城西三十里处的梁田陂,准备与官军决一死战。二月十六日,双方展开大战,由于黄巢大军缺乏统一指挥最终战败,史书记载“俘斩数万,伏尸三十里”。不过,梁天陂之战后,王璠和黄邺转而就近攻打华州,并成功驱逐王遇,重新占据城池据守。李克用得到消息后,立即领兵将华州团团包围。三月六日,尚让领兵援救华州,李克用、王重荣闻讯在距离长安大约九十里的零口(今陕西临潼)加以阻截,将尚让打得大败而归。李克用趁势进军至长安东北的要冲之地东渭桥,并每天夜间派部将潜入长安,四处焚烧粮草制造混乱,搞得长安城内人心惶惶。三月二十七日,在官军的进攻之下,华州守将黄邺弃城逃跑,官军二次夺回华州。纵观整个战场局势,梁天陂之战和零口之战,可以说是黄巢义军试图扭转不利战局的两次努力,是直接关系到长安大齐政权存亡的两次重大战役,而两战连续失利,标志着黄巢义军已经无力遏制官军的进攻,尤其是李克用的沙陀骑兵。身在皇城中的黄巢眼见以沙陀军为首的官军来势凶猛,加上长安城中粮草匮乏,便产生了退出长安的想法,因此发兵三万扼守蓝田(今陕西蓝田)通往武关的道路。四月八日,李克用、王重荣联合从渭桥发动对长安的进攻,义军虽然拼死抵抗,但一日三战皆败。两天后,杨复光命令部将杨守宗带领人马跟随李克用从光泰门攻进长安,在这期间李克用带领沙陀骑兵作战神勇,《资治通鉴》评价认为:克用时年二十八,于诸将最少,而破黄巢,复长安,功第一,兵势最强,诸将皆畏之。克用一目微眇,时人谓之“独眼龙”。就在李克用攻进长安外城的当天晚上,黄巢带领十五万义军在夜色的掩护下仓促撤离长安,从兰田进入商山向东退去。官军入城后,随即开始大肆劫掠,由于没有统一的调度,对长安造成了严重的破坏,《资治通鉴》评价“官军暴掠,与贼无异,长安室屋及民所存无几”。从某种角度而言,官军重新夺回长安后,在几天之内所造成的破坏远远超过占据长安两年多的黄巢义军。《旧唐书?黄巢传》将这次以藩镇为主力部队的官军对长安的劫掠,与当年安禄山占据长安以及代宗李豫时期吐蕃侵入长安所造成的破坏做了比较。自禄山陷长安,宫阙完雄,吐蕃所燔,唯衢庐舍。朱乱定百余年,治缮神丽如开元时。至(黄)巢败,方镇兵互入掳掠,火大内(大明宫),唯含元殿独存,火所不及者,止西内,南内及光启宫而已。不过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官军的贪婪,黄巢义军在撤退之时,沿途故意丢下大批财物,官军一路拾取,没有追击黄巢义军,致使黄巢义军得以全身而退。黄巢虽然撤出了长安,但由于保留了完整的军队,所以此后在河南地区与官军继续展开拉锯之战。中和三年(883年)五月,黄巢派左军中尉孟楷带领一万人马为先锋军进攻蔡州,节度使秦宗权战败投降,孟楷随即从蔡州移师攻打陈州(今河南睢阳)。当时担任陈州刺史的,是自曾祖父以来曾担任过忠武军牙将的赵犨,而忠武军也是自王仙芝、黄巢起兵后一直参与镇压的一支官军主要力量。早在黄巢刚刚占领后,赵犨就预感黄巢如果有一天撤出长安,必定向东进兵,而陈州是其首当其冲的必进之地。所以他一直修筑城池,囤积粮草,积极进行备战,他将陈州城外六十里内有钱粮的居民统统强制迁入城内,目的是为了增加城中的粮食储备,而且如果黄巢前来进攻,让其无法在当地募粮。当孟楷领兵走到项城(今河南项城)时,赵犨趁其不备,突然发动猛攻,结果孟楷兵败身死。黄巢闻讯大怒,与秦宗权合兵围攻陈州,可是由于赵犨事先做了充分的守城准备,义军一时间难以攻克。黄巢一心要为孟楷报仇,竟在陈州城外建起一座“八仙营”,而且布列百官曹署,做长期攻打陈州的准备。黄巢包围陈州将近一年的时间,大小数百战虽然互有胜负,但始终拿不下陈州。在我看来,黄巢当时颇有些感情用事,因为失去长安的根据地,黄巢有意继续采取流动战术对抗官军,但围攻陈州将近一年,实际上是自捆手脚,更加不利于已经处于战略劣势的黄巢。而后来的事实证明,围困陈州是个不折不扣的错误,正是从此战开始,黄巢逐渐走向败亡。赵犨在陈州一边拖住黄巢大军,一边派人向邻道求援,当时武宁节度使时溥、忠武节度使周岌和宣武节度使朱全忠全都领兵前来救援。十二月间,朱全忠在鹿邑(今河南鹿邑)小胜义军,并趁势进驻亳州,但是他们看到黄巢兵势依然强盛,在没有必胜的把握下,他们向李克用求援。李克用攻占长安后,在局势稳定后便领兵返回雁门,不久便被皇帝李儇任命为河东节度使,并坐镇晋阳(今山西太原)。中和三年(883年)二月,李克用在接到陈州方面的求援后,亲率五万大军渡过黄河,与朱全忠、周岌、时溥等人会师。四月二十九日,几路大军连续对黄巢发动进攻,先在陈州附近的太康击败尚让,又在西华(今河南西华)击败黄邺,义军损失万余人和大批粮草,黄巢被迫从陈州撤围,退军至陈州城北的故阳里。当时朱全忠的治所汴州就在陈州的西北处,他担心义军乘虚进攻自己的辖地,于是急忙领兵退回大梁(今河南开封)。就在朱全忠退军的没几天,五月三日,黄巢因为陈州当地大雨滂沱,军营被雨水淹没,无法继续屯驻,加上李克用的沙陀骑兵不断进逼,便亲自领兵进攻汴州,并派尚让领兵攻打大梁,朱全忠早已经料到黄巢会有这一手,所以在积极抵抗的同时,继续向李可用求援。五月六日,李克用与忠武军监军田从异领兵从陈州西北处的许州出发,于两天后在中牟(今河南中牟)北面的王满渡追上黄巢,并乘义军渡河之际发动进攻。黄巢被击败后带领残部继续向北撤退,这次李克用吸取了官军攻占长安后没有立即追击黄巢的经验教训,领兵对黄巢紧追不舍。从五月六日开始一直到五月十日为止,连续四天的时间,李克用分别在封丘(今河南封丘)、冤句、汴州打败黄巢,义军一败再败,而且很多将领看到大势已去,纷纷投向了官军。尚让投降了时溥,其他将领例如李党、周霍存、葛人周、张归霸、张归厚等人则投降了朱全忠。此后,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黄巢虽然依旧采取流动战术对抗官军,但始终处于被动挨打的境地,而且由于大批将领降唐,使得黄巢手下无人可用,只得亲自领兵作战。中和四年(884年)六月十五日,在和官军交战数十次之后,黄巢进入莱芜境内。让他想不到的是,李克用和时溥在这里已经布下天

                      蔡京敬若亲爹。现在王老志突然杀了出来抢生意,经他算过,官员们心里都有底了,相应的,蔡京的威慑力极大地降低。蔡京写了份奏章,要赵佶下令士大夫严禁算命,要保持官员队伍的纪律性!王老志沉默了,他关起门来拒绝见客,平时就俭朴的生活更加清苦,每天只吃一餐,全部的饭菜只是汤饼四两,外加冬夏衣服各一套。真是惊人地节俭,但是他仍然收到了千里之外的师父的痛骂,混账徒弟,汝太奢侈了。于是王老志自责,忧虑,生病,请假。赵佶准假放他回乡,王老志一路步行走回濮州,回到老屋后默默不语,没多久就病死了。以上三人知进退守本分,从没忘记自己是谁,哪怕是王老志,也得到了善终。其他的就不一样了,他们是进取型的神仙,一生只想往前飞,不见棺材不掉泪。他们分别是修而优则反的张怀素、爱护领导的王仔昔、大成者林灵素。别的道士追求凡间富贵时半遮半掩,王仔昔不,他赤裸裸急吼吼地扑了过去,尽一切可能抓钱抓权,不放过一丁点能够得着的。他把赵佶爱妃的眼睛治好之后,成了整个后宫的“妇女之友”,赵佶的耳边时刻回响着王仔昔是最可爱、最体贴、最柔顺的温暖型道士的话,时间长了,赵佶由爱生敬,脑子一昏,以客卿之礼待他。客卿,是一个有尊严的词汇。它不同于大臣,大臣要向皇帝三跪九叩,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不同于家臣,家臣是奴仆,生杀予夺只在家主一念之间。客卿是一种接近于平等的雇佣关系,君有钱我有力,互相信托,以仁义礼仪对待。客卿,是有尊严、高待遇、视荣誉为生命的“士”。自从王仔昔有了这个身份后,他变成了一个超然动物,国家法令、等级尊卑,都不放在他的眼里。他在皇宫里闲逛,在大臣家出入,给权钱交易疏通关系,参加各种政要集会,彻底变成了国家的一分子,再不是隐世界里的幕后名人了。这样搞,后果怎样……请参考王老志的遭遇。连王老志给人测字算命都忍受不了的蔡京先生,会容忍这种现象吗?这是挑衅,抢班夺权。蔡京又写了一封奏章,写完想了想,王仔昔是个地道的反骨仔,不是王老志那样好对付的,要双管齐下才行。这时,正好一个消息传了进来。王仔昔雄心大发,要统一京城内的修道界。他在宝箓宫里像教主一样,对其他的道士颐指气使,把道友当奴隶。这太棒了,上天要毁灭一个人,先让他疯狂。蔡京悄悄地约见一个叫孙密觉的道士,等王仔昔被道士集团告发,后院起火之后,才递上自己的奏章。王仔昔当天夜里就进了开封府后院的大牢里,几乎在当夜就遭遇监狱风云,死在了黑房子里。对外的理由是,他心灵郁闷肉体疲乏受了点风寒少吃了几顿饭(瘐毙)。林灵素是集大成者,他的倒台不是具体哪个人能做到的。前面蔡京能打压二王,好像对一切都尽在掌握。可是他对林灵素不仅毫无办法,还得在林神仙炫耀的时候鼓掌微笑。那是一次修真界的盛会,众多大臣、道士在场,林灵素光彩夺目。他对赵佶说:“陛下是上帝长子神霄玉清王,主持南方,号长生大帝君;您的弟弟号青华帝君,主持东方(奇哉,东小南大了)。贫道林灵素是神霄府里的客卿,叫褚慧;蔡京是左元仙伯,王黼是文华吏,盛章、王华为园苑宝华吏,郑居中、童贯等都是仙卿……连几个有名位的妃子都有天上的职称。”蔡京、童贯于此时能怎样,大声反驳吗,只能是顺水推舟,让皇帝在谎话里加倍沉醉。这就是林灵素高明的地方,他懂得花花轿子众人抬,在自己创收的时候,不挡别人的财路,甚至不管对方愿不愿意,都拉上自己的贼船。像这次神仙职称大派送,我风光你们也漂亮,为什么会不高兴找我麻烦呢?于是乎,林灵素的路越走越宽,在整个上层建筑里无往不胜。直到他遇上了下层建筑。宣和初年,公元1120年左右,开封城遇上了洪水。周边水系忽然间决堤,水势滔滔涌向了开封城墙。这时候人力没办法了,以前的例子证明,洪水来了只能让它来,想淹哪儿就淹哪儿。参照赵佶爷爷宋英宗时代,大水把皇宫里的侍卫都淹死了好几十人,这次怎么能例外呢?关键时刻,赵佶头脑冷静勇于幻想,他想到了城里囤积着大量的神仙。神仙能求雨,能退水,很好,传旨以林灵素为首,道士们登城作法退水。那一天,道士们各举法器盛装出行,登上了开封城头。他们正要排列队形摆出退水大阵,突然间敌人从身边杀了过来。几千名护城的役夫举着大棒子没头没脑地砸向了一班道士,打得人仰马翻,那叫一个残酷。在抱头鼠窜的队伍中,最显眼的还是林灵素。他是重点打击对象,想想他两万多门徒每天散布开封城各个角落无所不为,得有多少老百姓想把他生吞活剥了。事情闹大了,赵佶怎么也没想到可亲可爱的林道士有这样大的民愤。这时,蔡京等人借机发力,抖落出林灵素这些年的劣迹。林灵素被押解回乡,死在了老家附近的楚州路上。第九章永远的西军在宋朝的政和元年发生了一件事,在当时绚烂的灵异界神仙们的笼罩下,显得一点都不起眼,甚至没人注意到它。可是它的影响是北宋史上最深远、最具决定性的。没有它,就不会有北宋、南宋的划分。这一年,从年份上讲就让人发抖——公元1111年,这是一万年里才会出现一次的最纯正的光棍年。这一年的七月份,一件非常普通的事发生了。朝廷要派人出使辽国。这实在是太传统太例行的事,与辽国建交一百多年,每年都要迎来送往四五次,事儿多时,比如两国的皇帝皇后们扎堆死亡,那么互相报丧慰问来回跑的次数要超过二十趟。这还不包括两国的公主王子结婚什么的,所以一百多年的亲戚跑下来,没有谁再对访问有兴趣。但这次不一样,宋朝派人出使,选出的人选让整个开封城郁闷。选出的人居然是个太监。整个官员队伍都黑了脸,从来不说太监坏话,和太监亲密接触像一家人似的蔡京都忍不住骂娘。他当着皇帝、满朝大臣的面,公开说:“派个太监当大使,难道中原没人了吗?这不是主动让辽国、西夏、吐蕃、大理看笑话吗?”是可忍孰不可忍,宋朝是两晋以下汉风最浓、最纯正的时代,以诗书礼仪夸示外邦,从来没在规矩上丢人现眼,可是现在居然让一个阴阳人代表全国,全国的男人能同意吗?不同意……可后来也同意了。说实话,不是男人不阳刚,实在是这个太监太威武,他的事迹就是宋朝当时所有威武事迹的代名词。为了让大家能直观地看清这个人,我们先做一个评选,选出赵佶时代里最神气的人是谁。是蔡京吗?很像。前面的事情里,他不仅独掌大权,震慑全国,并且连神仙们都别想在他面前装大。他小小地动一番手脚,神仙都得去吃牢饭。可遗憾的是,哪怕是穿越时空到北宋,当面问蔡相公,他都会苦笑着摇头,“最神气的人……唉,真的不是我啊。”蔡京这些年混得不错,可辛酸也斟满了几大杯。首先,他经历了浮沉。在公元1111年时,他正沉着,已经从首相的位置上摔下来两年了。那是宋大观三年(公元1109年)的事,当时他正春风得意,帮着赵佶丰、亨、豫、大,连带着改善自己的生活。很美好,可是突然中招了。言官们暗中串联,突然围攻,把他的前尘往事都抖了出来,连太学生都加入了弹劾行列,列出了他知法犯法的十四件恶事。蔡京栽了,这时他道行还不深,毕竟是第一次当首相,难免啊难免,第一次时王安石都翻身落马,在午门外被太监们呵斥,何况是他。倒下之后,蔡京使尽了招数,包括跪在赵佶面前号啕痛哭,也没能留在京城,他被贬到了杭州。杭州……八年一个轮回,从哪里爬起,又在哪里倒下。这时,无论在官场中,还是在惯例里,蔡京已经完了。倒台的首相,从此过气。但是,蔡京有着别人没有的优势,和赵佶相近的艺术修养、生活品位,让他既是赵佶的朝臣,更是赵佶的宠臣。离开蔡京,赵佶不知道怎么玩,不知道怎么继续丰、亨、豫、大。连带着朱冲、朱勔等人,也得由蔡京指导着,才知道往京城运哪种花哪些石。日子在集体思念蔡京中度过,离开得越久,大家越怀念蔡京的好。于是,在公元1111年左右,他就回到了京城,重新参与国家大事。时间再过半年左右,他就会重新飞黄腾达,强势回归。到那时,他痛定思痛,总结教训,再不给敌人半点机会。是的,他之前还是放松了,以为痛打元祐党人,尽情表现凶残之后就一劳永逸了。可是没有,打击的真理是,要不停地打,越来越重地打。要让整个世界都认可了记住了甚至习惯了你的打击,一天不打都不舒服,才算到位。这一次,蔡京大修文治,追封王安石、蔡确为王爵,抬高新党的地位;劝赵佶花费巨亿,铸九鼎,建明堂,修方泽,立道观,作大晟乐,制定命宝,让皇帝体验更高层次的快乐;再新设四辅军镇,置兵八万人,每个兵的薪水是同级官兵的十倍以上,领军的都是他的亲信。这些之后,他的地位是宋朝历代宰执之中从所未有的牢固,连王安石都比不了。可就算是这样,他面对真正神气的那个人时,也要甘拜下风,自愧不如。公元1112年达到这些时都不行,公元1111年时拿什么比呢?蔡京不成,梁师成怎样?大宋隐相是潜得最深最厚黑的那个人,他是不是最神气的那位呢?也不是。一个“隐”字决定了他的局限。他只是一片黑幕,衍生出再多的东西,决定再多的荣枯生死,也只能站得远远地默默观望。所有场面上的光环都与他无缘。那个最神气的人是站在国门之外,统率千军万马谈笑间灭国拓地数千里的军方强人。赵佶时代的异域风光,被他一个人占尽。这个人就是武装太监——童贯。此前童贯给人的印象很模糊,唯一出彩的事,是修建延福宫时,他小参与了一把,挤进了五大承建太监的行列。此外艮岳、花石纲之类的举国盛事,他都消失了。他一直忙着在国内国外两地来回跑,在这个过程里,他造就了宋朝建国以来军事方面顶峰的成绩,让赵佶一边享受着空前的物质、精神、灵异等乐趣,一方面不断地攀登高峰。老实说,如果这些一直进行,没有后来的意外的话,赵佶是超越宋朝所有皇帝,包括开国之君赵匡胤在内的最伟大的皇帝。说他是千古一帝,也不为过。伟大的事迹是在赵佶登基第二年开始的,准确地说,是在向太后死后。这个女人死之前,赵佶明智地选择了沉默。做向女人喜欢的事,说向女人爱听的话,包括冤杀立功异域的将领,包括善待抓来的俘虏,包括放弃千万将士用鲜血生命夺回来的土地。前面说过,哲宗在重病期间出兵河湟,由王瞻、王厚领军收复熙州,让大西北重新回到宋朝版图。那一战非常辉煌,把吐蕃贵族都抓回到京城,可以说一劳永逸干净彻底。可是把强大的士大夫集团给激怒了。神奇吧,丢失领土他们不怒,杀敌立功他们怒不可遏。当时的次相曾布、转运使李譓等人说了这样一个理由,把王瞻搞死了。——王瞻在熙州打仗时太凶狠了,杀了很多人。让青唐吐蕃各部落恨入骨髓,每时每刻都想着报复(青唐诸部怨瞻入髓,日图报复)。所以,王瞻有罪,他让宋朝时刻处于危险之中。见鬼吧,把敌人打痛了也是罪过,敌人要痛恨的我们也得跟着痛恨,这是怎样疯狂的逻辑啊,但凡脑子里还有点脑浆,不像龙虾那样满脑壳是屎的话,谁能点头照做呢?可向太后能。这老女人认为曾布他们说得对极了,对外族就是要温柔,千万不能让他们生气了。于是赵佶只能给押回来的俘虏们加官晋爵,甚至把国姓“赵”赐给吐蕃首领陇拶,叫赵怀得(耳熟吧,不是赵怀德),给了他正式职称“河西军节度使”,派他回老家继续当大地主。另一方面,王瞻、王厚倒霉了。尤其是主帅王瞻,他被言官们告倒,贬到除了海南岛之外,宋朝最传统的流放地房州(今湖北房县)看押。那里是关过柴荣的儿子、赵光义的三弟等顶级政治犯的重罪牢房。这样了还不算完,经军方最高权力机构枢密院集体讨论,王瞻罪大恶极,不适合再活着,应该一刀砍掉了事,以戒后来。面对这种要求,赵佶沉默了,当时只有十九岁的他鼓足了勇气说了声“不”。王瞻再有罪,不应死于国内。他特别传旨,把王瞻发配到最远的海南岛去,相信在那里,没人会跨越千山万水去害他。这也算用心良苦,可惜的是,他低估了一颗将军的心。押解王瞻的队伍还没过黄河,刚走到河南,王瞻就自杀了……消息传来,亲者痛仇者快,曾布们终于放心了,青唐吐蕃人终于可以不仇恨了。他们开始闹独立了。换了谁,拥有宋朝这种敌人,怎么还会不快乐、不自信、不独立呢?当顶着“赵怀得”这个新名字的陇拶回到河湟后,他发现自己被取代了,他的弟弟小陇拶强硬地推翻了他,连带着对宋朝也采取了敌视。吐蕃人勇气百倍,广积粮深挖洞高筑墙,打定了主意闹独立。向太后一伙儿一看不好,立即加强怀柔,隔着几千里给小陇拶送上了更高的爵位——“敦煌郡开国公,食邑五千户,实封五百户。”公爵,仅比王爵差一等,是宋朝能给出的最大好处了。可惜小陇拶不屑一顾,对软柿子就得狠捏,才能榨出更大的油水。这道理谁都懂,那么为什么不更狠些,不更强硬些呢?小陇拶第一时间造反,把改了名的哥哥打出青唐,把宋朝设在河湟地区的各级政府一个个驱逐。事情到了这一步,宋朝的各级牛人们一点没慌,各有各的对策。比如向太后潇洒一笑,迅速去死,眼不见心不烦,一切与她无关了;曾布掉转枪口瞄准韩忠彦,想方设法推倒首相,哪怕扶植起蔡京来,也要自己过过第一权臣的瘾。蔡京来了,天下大乱,所有人都对他恨之入骨。但是,他对外一点不含糊,做的都是对国家负责,对宋神宗、王安石、宋哲宗、章惇负责的事。宋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六月,宋廷决定收复河湟。军队是现成的,西北军团仍然骁勇善战,是东亚首屈一指的劲旅。可是由谁来领军呢,宿将凋零,种家军最出色的智将种朴死在了西夏,一时间种家军心情低落;姚家军出身熙河兵团,本是当仁不让的人选,可惜历次战阵,姚家的人冲锋陷阵有余,全盘指挥不足,独当一面,实在让人不放心。用王瞻……王瞻如果活着,是最佳人选,上次河湟大捷是最好的证明,他只需要再干一次就成。可惜自毁长城,逼得自家主将自杀了。算来算去,只能是王厚。他是名将王韶之子,王韶是首平河湟之人!加上上次他是熙河军的次帅,无论经验、名望,都众望所归。但是人人都知道,让王厚开工,很难。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赵佶先给军方出了口恶气,以弃河湟罪一次性把首相、次相都罢免,让韩忠彦、曾布、安焘、范纯礼等统统走人。借此机会,他也把朝局重新洗牌。接着问王厚,还有什么要求吗?尽管提。王厚没客气,他提了个非常少见的要求——由他兼管熙河兰会路经略司,从就职日起,不管是什么阶层的大臣,只要是涉及河湟战事,都要由熙河经略司讨论。除他以外,没人有决定权。赵佶想了想,同意了。他明白王厚这是半心寒半怨恨,从前到境外玩命,还要提防着背后自己人的冷刀子,换谁都伤心。那么好,这回就让前方的将士彻底放心。但是,有一个小小的条件——派新一代的武装太监童贯做监军。这是童贯第一次走上战场,说实话,这时他除了有一腔的热情外,什么都没有。如果说西北军对他还有一点点的亲和力的话,都是来自于他的老师李宪。李公公行军打仗不含糊,对大兵很厚道,是军队里的自家人。但是童贯嘛,还得再观察。就在这种气氛里,童贯从京城开封,轻骑简从跨越国境到达熙州(今甘肃临洮)。六月,大军出动,兵分两路。南路军由岷州将高永年率领,兰州姚家军主将姚师闵、王厚的弟弟王端为副手,率领汉蕃军两万出军玉关(今甘肃兰州西北);北路由主将王厚、监军童贯率领,出安乡关(今甘肃灵夏附近),渡黄河进逼巴金岭(今青海乐都县南)。北路军是主力。开拔之后,童贯做了两件事,被载入了史册,也深深地获得

                      说通过颜真卿的努力,进而开辟了敌后第二战场。天宝十四年(755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在平原郡的城门之南,所有人共推颜真卿为反抗叛军的盟主。在如此危急局势下,河北、河南地区对叛军的反抗终于形成了体系,逐渐由星星之火渐成燎原之势。安禄山一定想不到自己会陷入如此窘境,当他回味过来时,前方等待他的将是一片晦暗的景色。安禄山!你的血腥屠杀换回来的终将是不屈不挠的反抗!气节颜真卿在河北的大动作不仅惊动了安禄山,同时也让远在长安的李隆基大为惊讶。自从安禄山发动叛乱以来,河北诸多州县陷落于叛军之手,让李隆基感到十分失望,他曾经无奈地发出“河北二十四郡,岂无一忠臣乎?”的感叹。现在颜真卿的横空出世,让李隆基的精神为之一振,虽然他早已经忘记了颜真卿的模样,但他知道颜真卿起兵后,还是兴奋地对朝臣说了一句话:“朕不识颜真卿形状何如?所为得如此!”一个曾经在朝为官被排挤出去的人,一个让自己没有什么印象的人,居然会为自己尽忠到底,当李隆基知道颜真卿在河北的举动后,他终于明白了什么叫真正的忠臣。感慨良久的李隆基在经过慎重的思考后,决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支持颜真卿,为此他派出了郭子仪率领朔方军从山西东下河北作战。郭子仪受命出征后,先是在单于都护府的振武(今内蒙古托克托南)军击败了前来进犯的安禄山手下大同军使高秀岩的叛军,继而攻克了河东道的静边(今山西右玉)军,又在河曲(今山西永济)第二次打败高秀岩,最终一直打到军事战略要地云中(今山西大同)与马邑(今山西朔县)等地,进而打通了东进河北的道路。当颜真卿知道郭子仪在山西连战连捷之后,他的自信心进一步提升,在安禄山无暇东顾的情况下,颜真卿果断向西急速收复领土,试图与在山西的郭子仪会合。但就在此时,从东都洛阳传来了噩耗,他的哥哥颜杲卿被安禄山无情地杀害!颜杲卿在常山虽然经过一段时间准备,但因时间仓促仍不具备公开举兵的条件与时机。鉴于安禄山准备西进潼关直指长安、颜真卿在河北公开举兵以及郭子仪在山西连战连捷的战局下,为了牵制与阻滞安禄山西进的速度,配合颜真卿在叛军后方的作战,颜杲卿决定提前举兵。此时恰巧安禄山派遣手下的部将高邈回到幽州去征兵,以解决河南境内兵源不足的问题,颜杲卿决定举兵的时候,高邈已经完成了征兵的任务,正在返回洛阳的路上。在颜杲卿看来,这是一个绝好的突袭机会。当即,颜杲卿任命部将冯虔率领五千人马在槁城设伏,突袭半路经过的高邈。突袭高邈的过程十分顺利,顺利得甚至有些出乎颜杲卿的预料,在将高邈押进牢房的同时,颜杲卿又得到了一个消息,安禄山的部将何千年从东都洛阳回范阳督粮,于是又一举擒获何千年。擒获高邈并没有为颜杲卿带来什么,但擒获何千年却为颜杲卿带来了两个结果。何千年是个贪生怕死的人,在面对颜杲卿的时候,他为了保住性命,向颜杲卿献上了自己的计策:“现在太守想要效忠大唐,开始计划的时候一切都做得很好,现在更应该谋求一个好的结局,我看太守的人马都是临时招募的乌合之众,叛军真要是打过来,恐怕难以应对。您应该把城外的河沟挖得深深的,城墙的壁垒筑得再高一些,不要同叛军硬碰硬,等到郭子仪的朔方军来到后,合力一同进攻叛军。现在我建议您发檄文到赵、魏之地,让他们切断通往范阳、幽州等地的要道,对外宣扬李光弼率领的大军很快就会通过井陉,并游说正在攻打饶阳的张献诚,明确告诉他,他手下的那些人全都是地方的民兵,根本抵挡不住即将到来的朔方军,这样饶阳之围即可解除。”何千年一番长长的话语,让颜杲卿不住地点头,于是他采纳了何千年的计策。事实证明,何千年的计策确实是个好计策,张献诚在听到朔方军即将到达的消息后,顿时大为惊恐,立即解散了人马,饶阳之围顿解。不仅如此,当时河北诸多郡县,除去范阳、卢龙、渔阳、密云、汲、邺六郡仍效忠安禄山之外,十七个郡县全部宣布归顺朝廷,至此河北地区反抗叛军的人马已经达到二十万以上。应该说颜杲卿采纳何千年的计策,一度使得河北的战局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因为河北不仅是安禄山的老巢和兵源、军需补给的战略大后方,同时又是安禄山的发迹之地,颜杲卿在河北搞出这么大的动作,对于准备西进攻打潼关的安禄山来讲,无疑增添了诸多难度,从某种角度而言牵制了叛军。话复前言,何千年的计策为颜杲卿带来了两个结果,前边说的是有利的结果,接下来要说说不利的结果,而这个不利的结果恰恰让颜杲卿送掉了性命。叛军西进潼关的时候,安禄山正在洛阳筹划他的登基大典,当他听到颜杲卿在常山居然连续捉住他的两员大将,并大有光复河北的意图时,让他十分恐惧。为了解除后顾之忧,安禄山决定派部将史思明、李立节统领藩、汉混合步骑攻打常山,又派部将蔡希德统兵一万从河内(今河南沁阳)出兵增援史、李二人,共同形成对常山的重兵合围之势。这里着重提一下,历时八年之久的安史之乱,其中的“史”指的就是史思明。史思明,初名崒干,宁夷州突厥人,与安禄山为同乡。天宝初年,累功至将军,知平卢军事。跟随安禄山讨契丹,任平卢兵马使。安禄山发动叛乱后,他作为先锋平定河北,被禄山任为范阳节度使,占有十三郡,手下拥有八万人马。既然这场叛乱被称为“安史之乱”,就说明史思明和安禄山是不相上下的。虽然在叛乱的最初阶段,史思明算是安禄山的配角,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逐渐由配角变成了主角,这一点在后边我会详细说到,暂不赘述。事实上,史思明和李立节围攻常山并不可怕,问题的关键是颜杲卿由于匆忙地暴露了自己,还未来得及加固城防,史思明和李立节就已经兵临城下。无奈常山城中兵寡将少,难以抵抗,颜杲卿不禁心急如焚,急忙之中派人杀出重围前往太原向太原尹王承业求救。然而王承业拒不出兵,他的理由是太原的局势也十分紧张,自己现在自顾不暇。就这样,颜杲卿丧失了最后的一点希望,但颜杲卿刚烈的性格,让他绝不甘心就此投降,他率众坚守危城,在势单力孤、寡不敌众的情况下浴血奋战几昼夜。终于,在天宝十五年(756年)正月初八,常山城破,颜杲卿与袁履谦巷战力尽,不幸被俘。颜杲卿被俘的消息很快传到了安禄山那里,安禄山并不理解自己如此优待颜杲卿,为什么这个人依然反水。所以他下令将颜杲卿押解进洛阳,自己要亲自审问这个人。“你本来是范阳一个小小的户曹(官名),我提拔你当了判官(官名),没过几年又提拔你当太守,我可是待你不薄,你为什么要背叛我?”当安禄山看到五花大绑的颜杲卿时,怒气冲冲地开口问道。“为什么要背叛你?你个杂胡!皇上如此恩宠你,你又为什么背叛皇上?”虽然被五花大绑,但颜杲卿并不屈服,怒目圆睁高声对安禄山喊道。安禄山本想用气势压住颜杲卿,但颜杲卿这突如其来的反问,让安禄山瞬间哑口无言。但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时,颜杲卿继续向他开炮:“安禄山!你本来不过是营州放羊的杂胡,皇上提拔你为三道节度使,对你恩宠至极,皇上有什么对不起你的地方,你居然兴兵作乱,涂炭生灵。我家累世为唐臣,官位都是大唐所赐,绝不是你安禄山提拔的功劳,怎么可能跟你这个乱臣贼子为伍,我为国讨贼,只恨未能亲自切下你的脑袋!杂胡狗!为什么还不赶快杀我?”颜杲卿越说越激动,说到最后以至于眼睛已经血红。安禄山此时已然气急败坏,在颜杲卿骂完后,他气得从座位上站起来,然后指着颜杲卿恶狠狠地说道:“你不是想死吗?那我就成全你,我会让你死得很难看!来人!将他绑在柱子上,给我一刀一刀割他身上的肉!”顿时,士兵将颜杲卿从地上架起,拖着他向殿门外走去。“狗贼!我做了鬼也要找你索命!哈哈哈!”“一定要将他割上三千六百刀,解我心头之恨……”……天宝十五年(756年)正月初八是非常寒冷的一天,冻彻人心骨,一个忠义气节之士的灵魂在寒风中傲然不屈,苍茫大地间飞舞的雪花,仿佛在为他悲号哀叹。值得一提的是,与颜杲卿一同赴死的还有太守袁履谦,以及颜氏一门忠烈三十余人。四百多年后,另一个铁骨铮铮之人文天祥用一种近乎膜拜的情感来抒发对颜杲卿的怀念,一句“人世谁无死,公死千万年”,让世人对颜杲卿的气节更为深深折服:常山义旗奋,范阳哽喉咽。明雏一狼狈,六飞入西川。哥舒降且拜,公舌膏戈铤。人世谁无死,公死千万年。有的人活着却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却还活着。想到此处,不禁悠悠我心悲,苍天曷有极。……当颜真卿知道其兄颜杲卿以及颜氏一门三十余人被安禄山残酷地杀害后,颜真卿几乎昏厥过去。但颜真卿是一个比颜杲卿性格更加刚烈的人,那一刻他握紧拳头,强忍住悲痛,努力地让自己的情绪恢复平静。在他看来,悲痛绝不是反击安禄山的方法,将河北义军的势力无限扩大,才是对哥哥最好的告慰。颜真卿已经做好了准备,让河北变成埋葬安禄山叛军的坟墓。但就在他化悲痛为力量,领导河北义军风起云涌之时,一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般传来。长安的门户——潼关,不幸失守!第二章灵武称帝胶着天宝十五年(756年)正月,安禄山在洛阳迫不及待地称帝。这个腰腹肥硕的杂胡,此时终于圆了他多年的皇帝梦。称帝后的安禄山虽然兴高采烈,但他并没有忘记曾经在范阳起兵时许下的诺言,那就是打进长安城清除杨国忠。安禄山十分明白这是他能聚拢人心的必要手段,无论如何这个口号不能丢。所以在首次进攻潼关未果之后,安禄山虽然忙于应付河北的混乱局势,但他依然没有放弃对潼关的进攻。经过他持续的进攻,终于在天宝十五年六月初九攻陷潼关。事实上,潼关作为长安的门户,城防十分坚固。当时李隆基对于潼关的防守也十分重视,调派名将哥舒翰承担潼关防守的重任。之所以潼关最终不幸失陷,完全是由于大唐高层的内耗所致,这其中有李隆基昏庸偏执与自以为是,也有杨国忠的弄权固位与排斥异己,更有哥舒翰的公报私仇与因小失大。在此之前,高仙芝和封常清被冤杀,大唐的确是损失了两员良将,此举可谓是亲者痛仇者快,致使李隆基一时之间无将可派。但潼关的战略地位十分特殊,李隆基明白叛军绝不会放弃这个目标,而其他骁勇善战的将领一时间来不及征调,所以李隆基想到了时任河西、陇右节度使的哥舒翰。哥舒翰本是西突厥哥舒部落人。按突厥的习惯,他们常常以部落的名称为姓氏,他的父亲是哥舒部落的首领,叫做哥舒道元,曾经做过唐安西都护府的副都护。哥舒翰的家族世居安西,而哥舒翰也生在安西都护府的所在地龟兹(今新疆库车县一带)。天宝五年(746年),战功赫赫的大唐名将王忠嗣兼任河西节度使,很快发现了哥舒翰这个人才,对他十分欣赏,提升他为衙将。哥舒翰自幼就通读《左氏春秋》、《汉书》,所以极富智谋。天宝八年(749年)六月,哥舒翰统领陇右、河西及突厥阿布思之兵,向石堡城发起进攻。吐蕃凭险据守,唐军进攻多日,伤亡惨重。哥舒翰大怒,限三日内破城,否则斩杀攻城先锋官副将高秀岩、张守瑜。三日后,唐军占领石堡城。哥舒翰功拜特进、鸿胪员外卿。天宝十二年,哥舒翰兼任河西节度使,进封凉国公,实封三百户,不久,进封西平郡王。天宝十三年,再拜为太子太保,加实封三百户,兼任御史大夫。不可否认,哥舒翰兼具智慧与军事谋略,而且当时都流传着赞颂哥舒翰的诗歌:“北斗七星高,歌舒夜带刀,至今窥牧马,不敢过临洮。”但这位在战场上让敌人闻风丧胆的名将,却始终沉湎于酒色。李隆基想到哥舒翰的时候,这位曾经威震边陲的名将因为长期沉湎酒色,导致自身瘫痪,已经在家休养了十个月之久。按说哥舒翰这种身体状况,李隆基本不该再让他强行带兵。但此时情况危急,最关键的是哥舒翰和安禄山素来不睦,在李隆基看来,目前情况下,只有哥舒翰是最好的人选。可是哥舒翰虽然经过十个多月的精心调养,但仍无多大起色,只能站起身来慢慢行走,更别说行军打仗。因此对于皇帝陛下交给的重任,哥舒翰坚辞不受。哥舒翰上疏李隆基请求皇帝陛下从实际出发,切身考虑一下他这个半残废之人的身体状况。但李隆基似乎不为所动,而且抛给了哥舒翰一句狠话:“高仙芝、封常清叛逆,卿不可效仿!”哥舒翰在听到这句话后,如果还不识趣儿,那就是典型的没事儿找抽。万般无奈之下的哥舒翰只得接受了皇帝陛下的任命。天宝十四年(755年)岁末,哥舒翰率领河西、陇右、朔方、奴剌等十三部兵马十余万人,号称二十万大军浩浩荡荡地开赴潼关。临行前,李隆基在勤政楼亲自为哥舒翰送行,并让文武百官到长安城郊为大军壮行,可以说李隆基对哥舒翰寄予了厚望,京师长安的安危休戚,至此全部系于哥舒翰一身。大军进入潼关后,哥舒翰基于敌我双方的整体分析,决定依然采用先前高仙芝、封常清定下的重兵聚关坚守的策略来与叛军对抗。当时哥舒翰虽然拥有十余万大军,但真正经过战场上血与火洗礼,灵与肉考验以及生与死较量的士兵并不多,只有少数来自河西、陇右等一直跟随哥舒翰征战的士兵训练有素。最关键的是,哥舒翰此次是硬着头皮来到潼关,以他身体状态来看,纯粹是赶鸭子上架,根本无法料理繁忙的军务。无奈之下,哥舒翰准备将军务托付给他比较信任的御史中丞兼行军司马田良丘全权处理。然而田良丘是个对军事一窍不通、处事优柔寡断的文弱书生,如此危急的局势之下,这么个扶不起来的“阿斗”,让哥舒翰实在放心不下。于是他只得将军队分开,部将王思礼统领骑兵,另一个部将李承光掌管步兵。事实上,从哥舒翰到达潼关的那一天开始,守军的内部就展开了派系之争,王思礼是哥舒翰带去的,算是自己的亲信,但李承光却是高仙芝的部下。高仙芝被冤杀让李承光一直耿耿于怀,哥舒翰虽然功勋卓著,但李承光并不服气。这是因为哥舒翰到达潼关后,治军不能保持公正,对待自己带去的部下十分宽厚,但对待先前高仙芝的部下则十分严厉。这样一来,潼关的守军就不再是铁板一块,不能在大敌当前完全形成一股合力,同心同德,全力对付叛军,搞得将帅不和,军队没有斗志。天时不利加上人和不谐,如此一来,唐军所能仰仗的只有地利了。潼关素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险,考虑到潼关守军的实际情况,应该说哥舒翰采取坚守的策略还是十分得当的。哥舒翰的设想是,利用潼关的有利地势,固守待援。或者说让郭子仪、颜真卿的各路人马在各自的战区消耗叛军的有生力量,待出现有利时机出关给予叛军致命的一击。为了让李隆基充分了解潼关的局势,不至于像猜忌高仙芝和封常清那样猜忌自己,哥舒翰上疏李隆基,详细说明了之所以闭关固守的原因,得到了李隆基的充分理解。从天宝十四年(755年)岁末一直到天宝十五年(756年)六月,半年多的时间,哥舒翰始终没有主动出战过。这期间安禄山在洛阳称帝后,曾经率领叛军再次来犯潼关,甚至运用计谋让部将崔乾佑仅带不到五千老弱病残之兵驻扎在陕郡,以“示弱”造成一种假象,暗中却在陕郡周围部署精锐部队,想诱骗哥舒翰贸然出关作战。然而哥舒翰也是身经百战,具有极其丰富的实战经验,面对安禄山的诱骗,他来了个死猪不怕开水烫,任凭你风吹雨打,我自岿然不动。就这样哥舒翰在潼关与安禄山形成了胶着状态,其实谁都明白,随着各地反抗叛军的声势愈演愈烈,这种胶着状态无疑对唐军是有利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哥舒翰一定会有机会和叛军一决高下。然而正当两军在潼关处于紧张的对垒之时,唐廷内部开始出

                      被强制的情况,他们也很少被束缚于土地上,或很少完全附属于主人。”同上;又见沃特森:《传统中国的世佃制和地主制度的个案研究》,第237—239页。?美杰尔:《清末的奴隶制》,第330页。这种协议的一个例证,见谢国桢:《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第255页。?在17世纪初期,主人常常随心所欲的奸淫奴仆家庭的女性成员。有时他们非法地杀害或烧死奴仆。石锦:《1368—1840年太湖地区的小农经济和农村社会》第二章,第14页。?宣德时期(1426—1435)农奴的出现伴随着流民数量的增多。西村数余:《明代的奴仆》,第25页。?利玛窦:《16世纪的中国》,第86页。?西村数余区别出至少五种不同的奴仆或奴隶:家奴、逃避国家徭役的人、田间劳动者、田庄工头,还有那些投靠富人以事敲诈他人者。西村数余:《明代的奴仆》,第28—29页;又见麦克德谟特:《明末太湖流域》,第688页。?泽恩道弗尔《徽州的奴隶状况》随处可见。明代徽州佃奴往往是宋代佃奴的直系后代。泽恩道弗尔:《“新安名族志”和公元800—1600年中国绅士社会的发展》,第208—212页。?在徽州许多从事耕作的奴仆被派去开垦不易耕作的山地,搬石造田,大多数农民不愿意承担这样繁重的劳作。在营造梯田的过程中,奴仆们也砍伐树木,为他们的主人种植茶叶。这就生产了市场商品,促进了安徽商业的发展。叶显恩:《试论徽州商人资本的形成与发展》,第5—9页。?章有义:《从吴葆和堂庄仆条规看清代徽州庄仆制度》,第45页;傅衣凌:《明清农村社会经济》,第1—19页。?麦克德谟特:《明末太湖流域》,第691—692页。奴仆也为他们的主人经营商业。实际上,一些乡绅家庭往往以选择有经商经验者做代理人的方式投资于商业。这个代理人——他往往自己也拥有财富——作为回报同意“投靠”。虽然这个代理人自愿成为奴仆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抵押或是间接的保证,但是这种委任也给了代理人以逃避徭役的机会和有势力的主家的保护。从长远观点来看,这种情况可能会妨碍精明的事业家的出现,因为它鼓励了投资者坐吃利润的想法,而且也把管理权交给了相对乡绅的崇高社会地位而言还处于奴隶状态的中间人。石锦:《1368—1840年太湖地区的小农经济和农村社会》第二章,第22—24页。?佐伯有一:《明末的董氏之变——关于“奴变”的性质问题》,第48页;麦克德谟特:《明末太湖流域》,第676—677页。?谢国桢:《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第251—269页;佐伯有一:《明末的董氏之变——关于“奴变”的性质问题》,第50页;宫崎市定:《明代苏松地方的士大夫与民众》,第19—20页。有人认为,“纪纲仆”奴仆头目由于他们的实际权力和低下的社会地位之间的矛盾,加剧了他们的心理负担。他们通过剥削他人和背叛主人来表达这种愤怒。居密:《主人与奴仆》,第57页;《16—18世纪地主与农民的关系》,第17页。也有人认为,奴仆代理人是一些比自由人更粗暴的管家和更凶残的监工。石锦:《1368—1840年太湖地区的小农经济和农村社会》第二章,第32页。?谢国桢:《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第270—275页;又可参见麦克德谟特:《明末太湖流域》,第690—691页。奴仆制实际上是重叠累积的。有大量事例说明,许多仍然依附于最初的主家的农奴,自己随后也占有了农奴。法律规定,奴仆不允许获得或购买乡绅的身份,但是据知太湖地区的奴仆代理人往往以这种方式获得乡绅身份。石锦:《1368—1840年太湖地区的小农经济和农村社会》第一章中随处可见。?宁化地方志。引自埃尔文:《古代中国的模式》,第250页。?《古代中国的模式》,第244页。根据正德年间(1506—1512)文人们的记载,松江地区的一般情况是大户人家以家长式资格通过契约把土地租给佃户。人们把这理解为相互的扶持。就理想的情况来看,在歉收的年景地主应该救济他们的佃户。这些地主常常住在乡下,亲自征收地租,享受佃户的酒食款待,同时也回赠礼物。到了16世纪后半期许多人记载说,这种传统的合作性保护——依附关系出现了衰退。这些材料记叙了外在地主和佃户之间在日益地互相猜忌和敌对,佃户们合伙拒缴地租。居密:《主人和奴仆》,第12—15页;皮埃尔-艾蒂安·威尔:《中国水利》,第272页;佐伯有一:《明末的董氏之变——关于“奴变”的性质问题》,第28页。比如,一份1583年的材料表明,直到弘治和正德年间(1488—1521),乡绅们还是非常俭仆的,老百姓也较为富裕,而在嘉靖和隆庆(1522—1572)以后,乡绅们越来越富,而老百姓却日益穷困。1599年一份来自山西北部的大同的报告表明,在晚期的上等阶层日益奸诈蛮横,衙门里的胥吏全都在为所欲为,敲诈勒索百姓;父母与儿女之间也越来越缺少孝顺和尊敬。1609年山西太原地区的地方志说,自嘉靖和隆庆(1522—1572)以来,平民百姓变得不安分守己了,不再尊重老人;而且崇尚“左道”的人们大大地增多了。17世纪初期福建的地方志记载说,地主在遥远的地方坐吃地租,关系更为疏远,因此佃户们越来越容易拒交地租了。1619年沾化(在天津南169公里)地方志说,自从16世纪70年代以后,那个地区世风日下,权贵人家欺压贫弱,土地集中现象极为普遍。根据渭水南岸、西安东面的渭南地区的地方志记载,从16世纪六七十年代起,那里也是世风日下。森正夫:《明末社会关系秩序的变动》,第143—150页。?傅衣凌:《明清农村社会经济》,第127页;黄之隽:《江南通志》第一四三卷,第16页,第一四七卷,第38页。许多材料说,“无赖”们聚集在城镇集市上,晚上又常常和大姓的世仆及衙门胥吏聚众赌博。在17世纪初,在集市进行赌博的情况明显增多。森正夫:《明末社会关系秩序的变动》,第143页;西村数余:《明代的奴仆》,第43页;又可参见傅衣凌:《明清时代商人及商业资本》。很显然,生活在附近的少量自由农民的存在使得穷苦的奴仆们感到一切都被剥夺了。居密:《主人和奴仆》,第17页。?清水泰次:《明代的流民与流贼》,第367—369页;又见傅衣凌:《明代江南市民经济初探》,第94—95页;森正夫:《16—18世纪的荒政与地主佃户的关系》,第434—436页;小山正明:《明末清初的大土地所有制》第二部分,第61页;肖尔:《中国明代的最后朝廷》,第54页;“铲平王”也有其他写法,傅路德和房兆楹编著的《明代人名辞典》,第1275页。?永新地区地方志,引自傅衣凌:《明清农村社会经济》,第126页;又见埃尔文:《古代中国的模式》,第245—246页;森正夫:《明末社会关系秩序的变动》,第155页。永新在江西西部的井岗山区。?傅衣凌:《明清农民社会经济》,第130页;森正夫:《16—18世纪的荒政与地主佃户的关系》,第75页。?同上书,第128页。它与欧洲的粮食骚乱与纳税人抗议活动显然是很相似的。可对比英格兰这类运动的著名研究,见汤普森:《18世纪英国的道德经济思想》。?森正夫:《明末社会关系秩序的变动》,第136页。?傅衣凌:《明清农村社会经济》,第130、137页;埃尔文:《古代中国的模式》,第245页。?同上书,第137—141页。?同上书,第124页。?同上书,第136页;又见许大龄:《试论明后期的东林党人》,第3页。?沟口雄三:《东林党人的思想——近代前期中国思想的发展》,第187—188页。?同上书,第176—178页;佐藤文俊:《明末袁时中之乱》,第223页。?滨岛敦俊:《乡村社会》,第12—13页。一个外住都浙江嘉善会的地主陈龙正在1630年致信另一个乡绅,详细述说了他出借稻米给贫苦农民的方法,并且建议采取相同的慈善做法,以为这个县的公益效力。他还创立了“同善会”,在城市穷苦人中行好事;同时,他要求乡绅服徭役,不要借免役占便宜。森正夫:《明代的乡绅》,第50—51页;沟口雄三:《东林党人的思想——近代前期中国思想的发展》,第236—238页。?家族族长也要给穷苦亲属一些好处,因为他们担心失去田庄的劳动力来源。如果能使同族的贫民留居乡里而不致流入城市,那么这些管理地主就随时都有劳动力的供应了。这可能会阻碍节省劳力的技术的采纳。石锦:《1368—1840年太湖地区的小农经济和农村社会》第二章,第42页。?黄之隽:《江南通志》第一五八卷,第3页。范文正就是范仲淹,著名的宋代学者和博爱主义者,他认为对公众的施舍救济是儒家绅士的责任,特威切特:《范氏家族》,见于各章。?同上书,第1页。?同上书第一六一卷,第16页。?参见黄之隽:《江南通志》第一五九卷,第9页;又见森正夫:《明末社会关系秩序的变动》,第75、87页;居密:《地主和农民》,第23—24页。?黄之隽:《江南通志》第一六一卷,第16页。当一个地区的豪家试图进入邻近地区时,这一地区的联系就会得到加强。比如,在冒襄的家乡,从长江到江阴间的如皋地区,那里贫苦的渔家住在泥沙沉积而成的岛屿上。当地方上的“豪家”想占有这些冲积地时,如皋当地的乡绅、知县和岛上居民都捐出收成的一部分,用于建造船只和购买武器,进行抵制。同上书第一一五卷,第41页。?这样,在明朝统治的最后30年里,尽管安徽桐城的乡绅免除了一些农民的债务,而且尽力采取救济措施,但是这个富庶地区的乡绅仍然在滥用特权。“以前对地方公益的关心似乎已经消失在狭隘的一己和家族的利益之中了。加之他们对普通百姓日益傲慢的态度,这就足以导致各乡绅家庭及亲属间的相互疏离,并在他们和社会其他人之间形成危险的对抗”。贝蒂:《中国的土地与宗族》,第67—68页。?丁伯格:《贤人与社会》,第132—134页;狄百瑞:《晚明思想中的个人主义和人道主义》,第178—181页。?沟口雄三:《东林党人的思想——近代前期中国思想的发展》,第181页。沈定平(音译)相信,晚明时期的阶级冲突在像海瑞和张居正这样的国家官僚中产生了一种强烈的社会危机感;他也断言,小规模的农民起义导致了在租佃关系方面的逐渐变迁,使得地租按照更加有利于种田人的方式得到调整(即变成定额租)。根据沈的看法,如果这种社会危机由于17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大规模起义而得到了加强的话,这种进步是不可改变的。刘广京:《世界观和农民起义》,第366页。?狄百瑞:《晚明思想中的个人主义和人道主义》,第175—176页。?奥崎裕司:《中国乡绅地主的研究》,第577页;傅路德和房兆楹:《明代人名辞典》,第237—239、1632—1635页;酒井忠夫:《儒教和大众教育书籍》,第343页。?奥崎裕司:《中国乡绅地主的研究》,第578页。?1638年1000枚纯铜钱值9两银子;1640年它们只值银5两;1646年兑换率上升到17两银子换1000铜钱。艾维四:《论白银、外贸和明末经济》,第20页。?原棉的正常价格是每担棉值银3两到4两。在这个时期原棉价格降到每担只卖0.5到0.6两银子。艾维四:《论白银、外贸和明末经济》,第19页。?洪武时期(1368—1399)稻米的平均价格是一担值银0.46唡。永历时期,价格开始下降,在1460年到1490年之间降到每担0.44两。在15世纪的最后10年的对朝战争期间,通货膨胀开始出现。在17世纪20年代,米价稳步上升,达到每担白银0.927两。到30年代,米价已经翻了一番还要多,平均每担米为1.159两。吉斯:《明代的北京》,第159—165页。据统计,从湖广到江南船运稻米的价格是它原价的两倍。帕金斯:《政府对工业化的阻碍》,第482页。?转引自埃尔文:《古代中国模式》,第213页;又见埃尔文:《均衡技巧》,第169页;褚华:《沪城备考》第三卷,第12页;邓尔麟:《达官贵人》,第190—191页,及其《嘉定忠君》,第202—203页。?艾维四:《论白银、外贸和明末经济》,第21页。顾大任在广东任按察使,后来退休回到苏州。他的传记描写了当时这个城市的情形:“十四年,苏州大疫,饥馑载道,顾倾囊赈济,赖活甚多,家竟中落,仅存一屋,青苔满壁。”1644年顾大任曾经两次想自杀,每次都被其仆人劝阻了。两年后他得了中风,开始吐血,死前大呼:“皇帝,臣来也。”气绝而亡。钱咏:《履园丛话》,第121—122页。上海被叫做“小苏州”,因为它是过往商人的一个重要聚集地,而且也因为它的庞大人口。傅衣凌:《明代江南市民经济试探》,第106页。?彭泽益:《清代前期手工业的发展》,第9页。那个春天白米卖到了每担5两银子。一些官员建议当地的乡绅开设粥铺,但是许多人在来此之前就死在了路边。邓斯坦:《明末流行病》,第14页;科尔森生动地描述了其他社会类似的情况,在那些地方,农民或是由于缺乏工具与知识,或是种惯了能换钱的作物,已经不能再从事基本农作物的种植了。科尔森:《丰年与荒年》,第11页。?艾维四:《陈子龙》,第113—114页。?埃尔文:《近代以前中国纺织工业技术的经济面面观》,第41页。?《罗马基督教社区档案》,日本,第122号(对开本第204—242页),第213—214页(材料由小韦尔斯提供)。在此之前,由一名佛教徒为首的一个地方教派在乡村地区招收了大量信徒,而这个地方皈依基督教的人数也是上海附近地区最多的。当地官员对基督教徒和当地教派同时加以查讯,释放了前者,对后者却加以鞭笞。见上书,第212—213页。据报告说,在1650年,上海的基督教人口总数已达1.8—2万人。邓恩:《一代伟人》,第308页。?埃尔文:《古代中国的模式》,第246页。可能因为17世纪50年代在湖北和河南也发生了“奴变”,使得农奴和奴婢赎回自由变得越来越容易了。到18世纪初,特别是1685年以后,大多数农奴契约由没有公证的“白契”变成了有公证的“红契”或“印契”。前者被认为是暂时的契约,而后者则规定了长期的义务。清初期和中期的法律条文规定,穷困潦倒的百姓可以签订“白契”,如果他们后来攒够了钱,他们就可以用从良妓女的那种方式“赎身”。到雍正时期,“红契”不再使用。不过雍正时期所谓的废奴被历史学家们过分地强调了。许多史料不仅表明,在18世纪40年代江苏等地,仍然存在着变卖儿童给富户人家、平民因与农奴结婚(这被叫做“招配”)或是因为“投靠”而变成农奴的情况,而且还表明,各地司法机关支持地主惩罚农奴,并禁止奴婢反抗主人。在18世纪还有许多奴仆在争吵中杀死主人的事例。韦庆远、吴其雁、鲁肃:《清代奴婢制度》,第7、23—27、34、45、52—53页;又见托伯特:《清朝的内务府》,第57页;美杰尔:《清末的奴隶制》,第330页;沃特森:《人口买卖》,第223页。?森正夫:《1645年太仓州沙溪镇乌龙会的反叛》,第200页。?宋乞任命了12个武装起来的奴仆伙伴

                      清楚自己到底在说些什么,其实应该找句客套话来收尾的——诸如天气很热,到晚上大概会舒坦些啦——只是他那神情显得对她的描述很感兴趣。他的工装裤很干净且刚刚熨过。他的白衬衫袖子卷到肘部上面。他的小臂肌肉圆鼓鼓的,使得她要重新考虑从他的面容得到的印象:他像是营养不良。“你见过那样的蝴蝶吗?”他摇了摇头,但显然认真思考起她的问题,因为他蹲在了她面前。“别让我耽搁了你赶路。只不过……唉,我的天,这景色太妙了。”他表示有同感地微笑着,并向她刚才指着的地方看去。后来他站起身,掸了掸裤子后面——虽说他并没有坐到草地上——开口问道:“我穿过这里可以吧?”“当然。随时都行。现在这儿没人住。这宅子原来的主人输掉了房子。这房子挺好的,是吧?我们在考虑也许不时地住一住。我丈夫……”她明知道自己在唠叨,可他好像诚心诚意地仔细听着每一个字眼儿。她终于闭上了嘴——为自己傻乎乎的话感到不好意思,再也说不下去了——便又一次请他随时都可以抄这条近路。他谢了她就离开了院子,步子很快地在树木间走着。多薇目送着他的身影融进笼罩在宅院外的一片阴影中。她再也没见到那样的柿色翅膀。然而他倒是回来了。先是大约一个月之后,以后每隔一两个月就来往一次。多薇总是忘记问斯图亚特或是别的人他可能是什么人。年轻人越来越难以辨认了,当鲁比来了亲友时,他们通常不像人们过去那样出席礼拜仪式并被介绍给教众。她没法问他的年龄,但估计至少要比她年轻二十岁,或许正因为这一点,她对他的来访保守秘密。事实上,每次他来时,她都要说废话。那些她不懂的事情留存在她脑子里。高兴的事,烦恼的事,与世界大事无关的事。不管她说什么,他都聚精会神地听着。出于无法解释的理由,她鬼使神差地知道,一旦问起他的姓名,他就不会再来了。有一次,她给了他一片涂了苹果酱的面包,他吃光了。她越来越频繁地找理由待在圣马太街。倒不是希望见到或寻找他,而是满足于知道他曾经来过或将会来到这里——闲聊一会儿,吃点东西,在燥热的午后喝上一些凉水。她唯一担心的是别人会提起他,和他结伴,或者宣称早就和他有交情了。没人。他似乎只是她的。因此,在卡尔瓦里山与年轻人争论的那天晚上,多薇把钥匙插进这座不能赎回的住宅的锁孔。她为斯图亚特非锁门不可而心烦,又因会议不愉快的转折而不安。她希望坐下来喝上一杯热茶,读些诗或几段圣歌,把思绪集中到让每个人都气愤的事情上来,因为说不定她的朋友会在一早经过。他要是真来了,她就问问他的意见。但她已决定不喝茶也不读诗了,做过祈祷之后便爬上了床,可是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妨碍了她入睡:撇开放弃财富不谈,一个有钱人能是好人吗?她也要问问她的朋友这个问题。如今,后院终于可爱多了,至少足以接待他了。他第一次来时,那里还是一团乱,没人过问,垃圾遍地——成了猫、蛇、走失的鸡的家园——只有珊瑚色的翅膀还值得一看。她只好亲自动手来整理。K.D.找出种种难以想象的借口推托不干。何况这种活计是很难吸引年轻人的。比莉·狄利亚曾经是她的帮手。她原来只想过让那些小伙子出手帮忙,所以比莉的热心已经够让人惊讶的了。不过也有些不对头的事情。有一段时间没人见过那姑娘,而她母亲帕特·贝斯特则对一切问题都封了口。多薇心想,还为镇上对她父亲的态度生气呢。虽说比莉·狄利亚没有到会,但她的观点是清楚的。她还是个长着深玫瑰色皮肤和棕色头发的古怪任性小姑娘的时候,就对什么事情都撅嘴——只对花园的事情除外。多薇很想念她,而且不知道比莉·狄利亚对改变大炉灶的铭文是怎么想的。“当心他皱起的眉毛”?“是他皱起的眉毛”?她认为,“他皱起的眉毛”对任何年龄的人或任何一代人都足够了。对那句话加以说明,具体化或确定,都是无益的。唯一需要确定的,都已发生了。在十字架上。难道不是这样的吗?她得问问她的朋友。然后再告诉索恩。与此同时,那种抓挠的声音消失了,而在睡眠的临界点,她知道了罐装豌豆照样挺好的。斯图亚特放下窗户,还吐了口唾沫。他挺小心的,防止风把唾沫再吹回脸上。“对我宽容一些。”这是那些年轻的傻瓜当真要在大炉灶上涂的标语。就像他的外甥K.D.一样,他们根本不知道建起这座镇子付出了什么,他们受到保护以防备什么,他们不必面对的羞辱又是什么。斯图亚特像往常一样,一回到通向他的牧场的县级公路就把车子开到最快。他仔细琢磨着“当心”和“是”之间的区别,以及若是老爷爷,会如何解释这种区别。他本人其实倒无所谓。问题并不在于为什么该或不该加以改变,而是米斯纳牧师通过怂恿这一想法得到了什么。他又吐了一口唾沫,心想米斯纳原来竟是这样一个傻瓜。愚蠢,甚至可能危险。他想不出这一代人——米斯纳和K.D.这一代——该不该被牺牲掉以成全下一代。曾重孙一代可以加以培养和磨炼,就像他自己的父亲和祖父对他们这一代做过的那样。当年没有休息,也没有宽容。期望高并得到实现。没有谁比那些优秀的人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更多的责任。他回想起他哥哥埃尔德·摩根从利物浦回到新泽西在一个港口上岸的前前后后。那地方叫霍伯肯。时间在一九一九年。上火车之前哥哥在纽约市周围遛了一圈。他看到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争论。埃尔德说,从她的服装他猜她是个街头妓女,自然流露出对她职业的轻蔑。起初他觉得自己与那两个叫嚷的男人有一种关联。突然间,其中一个男人在那女人脸上打了一拳。她倒了下去。也就在那一刻,那画面的色彩从日常样子猛地转换成了黑白色。埃尔德说,他口中发干。两个白种男人转身走开,撇下失去知觉的黑人女子趴在便道上。埃尔德还没反应过来,一个白人改了主意,又回来朝她的肚子踢去。埃尔德浑然不知自己在跑,直到他到那跟前把那男人拉开。整整十个月,他一直在奔跑和战斗,仍然没法摆脱自发的暴力倾向。埃尔德一拳击中那白人的下巴,接着又连续出拳,直到第二个白人向他打来。没分出胜负。都鼻青眼肿了。那女人始终躺在便道上,这时一小群人吵嚷着叫警察,埃尔德吓坏了,赶紧跑开,就这样一路穿着军大衣返回了俄克拉荷马,唯恐有个军官会看到他那身撕扯过的军装。后来他妻子苏珊娜给他洗净、熨平和修补那身军装时,他要她拆掉缝线,让上衣口袋悬着、衬衫领子保持着破口、纽扣耷拉着或是缺失。但要保持血迹是太迟了,于是他把血污的手帕和两枚奖章一起塞进裤兜。从此他再也无法从脑子里清除那白人的拳头打在黑人妇女脸上的情景了。不管他对她所操的职业有何想法,他一直惦记着她,为她祈祷终生。苏珊娜挑起了一场长时间的争论,但摩根家的男人们胜利了。埃尔德照他的要求被埋葬了:身穿军装,扯破的口子显而易见。他没有原谅自己抛开那女人跑掉,也不指望上帝会为此对他高抬贵手。而且他做好了准备,等候他质问事情的始末。斯图亚特喜欢这个故事,不过,他知道这事起因于保护一名妓女并为她祈祷,又感到不自在。他对白人没什么好感,但他能明白他们的想法,甚至能感受到那种冲动,仿佛那一拳是他自己击出的。斯图亚特停好车,进了住宅。他并不希望屋里的床铺上没有多薇,并且又一次想弄明白她为何如此频繁地留在镇上。这是徒劳的,他拿她没办法。他看到了那两条牧羊犬,牵着它们去看人们靠双手能够把活计干得多么漂亮。他们都是当地人,他认识他们的父亲和妻子;他们参加同一个或邻近教堂的活动,而且和他一样对那种“对我宽容一些”的念头反感。他的苦涩感又一次油然生起。他要是有儿子,他们一定会是体现正直的优秀楷模,会笑话米斯纳有关成年人的观念:顶嘴,改铭文——仿佛词句的魔力与成为男人所应有的阳刚之气相关似的。斯图亚特拴好狗,打开了马厩。他喜欢在凌晨四点骑上“夜间”,四下转一转,直到天明。他酷爱在草原上遛马,一切都那么宽广开阔。他给“夜间”备好鞍,如同往常每一次都有新鲜的奇妙感:在自己的土地上,你绝不可能有像老爷爷和老爹,以及所有那七十九个人离开俄克拉荷马州菲尔立后会有的那种失落感。他们徒步前进,彻底地失落了,而且还愤懑不平。但除去孩子们的脚的状况,他们无所畏惧。他们应该算是健康的。不过孕妇们需要越来越多的休息。德拉姆·布莱克霍斯的妻子塞列斯特,他的祖母明迪小姐,以及他自己的母亲贝克都带着孩子。看着自己怀孕的妻子、姐妹或女儿失去了曾经一直呵护着她们、伴随着她们成长的住所,真是一种耻辱。羞辱比怨恨尤甚,它威胁着要折断他们的骨头。斯图亚特记得他父亲和祖父给他讲的故事的全部细节,不必费事就可以想象出那种耻辱。就拿多薇来说吧,每次流产之前,都用手按着后腰,眯起眼睛看着肚子,总是那样看肚子里的胎儿。若是某个衣冠楚楚、夸大其辞的男人对她说“从这儿走开”,而他,斯图亚特却对此人无能为力,他会有什么感觉呢?即使在目前,在一九七三年,骑着“夜间”走在自己的土地上,任风吹着马鬃,一想到那种无可奈何的状况,他仍想开枪打人。七十九个人。他们的全部家产都绑在背上或顶在头上。年轻的都轮换着穿鞋。停下来只是为了歇口气、睡一觉和吃点乱七八糟的东西。甘蔗渣、树叶和带糠麸的杂碎粮食煮成粥或做成饼,有时打点野味,有时加点蒲公英之类的绿草。梦中想的是屋顶、鱼、饭、糖浆。他们穿得破破烂烂,梦想的是带纽扣的干净衣服和有两只袖子的衬衫。他们走成一列:德拉姆·布莱克霍斯和托马斯·布莱克霍斯走在前头,老爷爷当时已经瘸了,被人用一块板子抬着,跟在队尾。离开菲尔立之后,他们不知道向何处去,也不想遇见什么人,以免那些人对他们讲什么或脑子里想着别的事情。他们躲着车队,尽量靠近松林和溪床,一路向西北趱行,其实并没有什么具体理由,只是想到离菲尔立最远的地方去。第三天夜里,老爷爷叫醒他的儿子列克特,示意他起来。他沉重地撑着两根木棍,从宿营地走开去,悄声说:“你,随我来。”列克特回去拿了他的帽子,便跟上他父亲缓慢而艰难的脚步。他惊讶地想,老人家可能打算在半夜到镇子里去,要不就是找一处农场,那里的山丘中有黑糊糊的土屋。可是老爷爷把他带进松林深处,此处的松脂气味起初十分宜人,不久就让他头痛了。夜空被繁星点缀得通明,新月反倒黯然失色,似是一片闪亮的羽毛。老爷爷站住脚,吃力地呻吟着跪了下去。“我的天父,”他说,“撒迦利亚(公元前6世纪的希伯来先知,曾劝犹太人重建圣殿,《旧约》中有《撒迦利亚书》。此处老人有这样一个名字,寓有深意。)在这儿。”随后的几秒钟他一语不发,接着便开始哼着发出列克特从未听过的最甜美、最凄楚的声音。列克特跪到老爷爷的身边,父子俩就这样整整跪了一夜。他不敢碰老爷爷,也不敢打扰他那哼哼唧唧的祈祷,可是他没法一直跪着,就向后跪坐着,缓解一下膝盖的疼痛。又过了一会儿,他干脆坐到了地上,手中拿着帽子,低着头,竭力恭听着,清醒着,理解着。最后,他仰卧到地上,观看着树顶的串串星光。那令人心碎的乐声吞噬了他,他觉得自己从地上飘起几英寸。他后来发誓说,他没有睡着,一整夜都在倾听和观察。他身处松树的包围之中,与其说看着不如说感觉到天空在地平线上退去。就在这时,他听到了脚步声——声响之大如同一个巨人在走路。老爷爷始终纹丝不动,也没停止哼唱,这时却一下子沉默了。列克特坐起身,四下打量。脚步声像是雷鸣,他却判断不出来自何方。天光逐渐扩展,他已经能辨出树干的影子了。父子俩同时看到了他。一个小人儿,身材之矮与脚步声极不相称。他正从他们身边走开,身穿一套黑色西装,右手食指钩着上衣搭在肩头。他的衬衫在宽宽的吊裤带之间闪着白光。老爷爷没撑拐杖也没哼上一声就站了起来。父子俩一起眼瞅着那人从天空最白的部分走出去。他一度站住脚扭回身来看他们,但他们看不到他的面貌。他重新迈步的时候,他们注意到他左手提着一个小包。“快去,”老爷爷说,“把人集合起来。”“你不能一个人待在这里。”列克特说。“快去!”列克特跑开了。大家都起身后,列克特领他们来到他和老爷爷待了一夜的地方。他们看到他就在那儿,站得比树还直,拐杖抛在一边,背对着升起的太阳,周围看不到走动的人,但洗涤过撒迦利亚面孔的平和散布到他们的精神中,让他们感到了宁静。“他和我们在一起,”撒迦利亚说,“他在引路。”从那时起,行程有了目标,连最轻微的怨言都没有了。那个行走的人不时地出现:在河畔,在山顶,靠着石头。只有一次,有个人鼓起勇气问老爷爷还会走多久。“这是上帝安排的时间,”他答道,“你不能开始,也不能结束。还有,他不会替你做你的工作,所以,昂首挺胸地迈步走吧。”就算那响亮的脚步声还在继续,他们也没有听到。没人看到那个行走的人,除了撒迦利亚,有时则是个孩子。列克特也再没见到他——直到行程结束。直到二十九天之后。在听到警告他们走开的枪声之后,在田间的一些黑人妇女给了他们吃的之后,在两个牛仔夺走他们的枪支之后——所有这些都动摇不了他们坚定的平和心绪——列克特和他父亲都看到了他。当时已是九月份了。别的旅行者都会小心翼翼地进入印第安人的领地,因为没有目的地,而且冬天即将到来。不过,即使他们忐忑不安,也没有表露出来。列克特躺在高高的草丛中,等着一个粗陋的夹子弹起——他希望是野兔、土拨鼠,甚至是金花鼠——这时就在前方,越过草丛中的一处岔口,他看到了那行走的人站在那里四下张望。随后那人蹲了下去,打开他的包,在里面摸索着。列克特盯了一会儿,然后便在草丛中向回爬,接着跳起来跑回营地,老爷爷刚刚吃完一顿冰冷的早点。列克特描述了他见到的情景,父子俩就朝设夹子的地方走去。那个行走的人还在那儿,把一些东西从包里取出来,又把别的东西放回去。就在他们的盯视之下,那人开始退去。当他彻底消失时,他们又听到了那种脚步声,重重地走向他们无法确定的方向:时而在背后,时而忽左忽右。也许是在头上吧?后来便突然静了下来。列克特向前爬去。老爷爷也在爬,想瞧瞧那行走的人留下了什么。他们还没爬出三码远,就听到了草丛中窸窣的声响。夹子那里,诱饵和拉线都没动,却有一只珍珠鸡。是只雄的,正扑腾着漂亮的羽毛拍打绳套。他们俩交换了一下目光,便离开那儿,走到他们认为那行走的人抛撒从口袋里掏出来的东西的地点。什么东西也看不见,只有草中的一处凹地。老爷爷俯身下去碰了碰,又把一只手压在按平的草地上,闭上了眼睛。“这儿,”他说,“这就是我们的地方。”当然啦,那儿不是。反正还不是。那地方属于印第安领地中的一个家庭,经过一年零四个月的谈判和在土地上的劳作,最后才算不费分文地交割清楚。从植物繁茂之处来到这块广阔无垠的土地,他们看到一望无际的天空笼罩着大地,看到野草直长到他们的臀部,真能感到自己的渺小。在父辈们看来,这象征着奢侈——丰饶的灵魂和无边的自由,而且没有敌人可以藏身的险恶密林。这里的自由不是你指望的一年一度的狂欢节或乡村舞会那种娱乐,也不是大人老爷的残羹剩饭。这里的自由是由大自然主持的一种考验,人类每日都得经历。如果在足够长的时间里通过了道道考验,就能成为人中主宰。或许撒迦利亚不想再吃一次架在棍子上的烤野兔或冷的野牛肉,或许他被白人从办公室排挤出来之后拒绝了由有色人种建立的家园,所以他

                      多天都不能离开父亲的棺材去略进饮食。这种孝行使多尔衮周围的官员大为感动;多尔衮也接受了建议,让李雯做了他的私人幕僚。对李雯来说,要报复大顺军的杀父之仇就只有走降清这一条路吗?或者说,这就是他早些时候对陈子龙所表白的要为国效力而名垂青史的途径吗?李雯当然得到了一个英雄造时势的机会,尽管极少有人赞许他攫取这个机会的方式。1644至1646年间他作为多尔衮的秘书,所有奏表文告皆出其手。然而,李雯之例有些特殊之处。那时,大部分归降者,既不是在野诗人,也不是南方文人。在1644年加入清廷,并在18世纪编纂的《贰臣传》中有传的50名高级官员中,大部分是京都的旧官僚(详见下表及书后附录B)。然而,在崇祯朝,3/4的高级官僚来自南方;而在1644年,2/3的归降者是北方人。这种比例的倒转,主要在于山东的大量降人,1644年投降的“贰臣”中,有1/4来自山东。如果说东北地区为满族征服中国提供了大部分军事将领的话,那么,正是山东一地在为北京清政权提供文官上,遥遥领先。山东人在清初的这种骤然显贵,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该省平定较早,部分地由于在各处起义时这里的乡绅名流遵守了王朝的法令。1644年及以后降清文官先附李自成,后降清的明朝文官:

                      姓名明官职省籍
                      陈名夏给事中江苏
                      党崇雅侍郎陕西
                      梁清标翰林学士北直隶
                      卫周祚郎中山西
                      戴名说给事中北直隶
                      刘昌给事中河南
                      柳寅东御史四川
                      陈之龙分守道丞江西
                      张若琪侍郎山东
                      方大猷分守道丞浙江
                      高尔俨翰林学士北直隶
                      张忻刑部尚书山东
                      张端翰林学士山东
                      张缙彦兵部尚书河南
                      刘余祐兵部侍郎北直隶
                      龚鼎孳给事中安徽
                      孙承泽给事中北直隶
                      薛所蕴国子监司业河南
                      傅景星御史河南
                      李元鼎太常寺少卿江西
                      熊文举吏部郎中江西
                      叶初春工部侍郎江西
                      在北京降于多尔衮的明朝文官:
                      姓名明官职省籍
                      王正志户部侍郎北直隶
                      徐一范吏部郎中江苏
                      王宏祚户部郎中云南
                      卫周允御史山西
                      曹溶御史浙江
                      胡世安少詹事四川
                      吴惟华主事北直隶
                      李若琳翰林学士山东
                      王鳌永1户部侍郎山东
                      金之俊1兵部侍郎江苏
                      沈惟炳1吏部侍郎河北
                      冯铨2大学士北直隶
                      在地方投诚,接受赦免,或顺治以后荐至北京的明文官:
                      姓名明官职省籍
                      李化熙兵部侍郎山东
                      宋权顺天巡抚河南
                      任濬兵部侍郎山东
                      张煊御史山西
                      李鉴宣化巡抚四川
                      谢升吏部尚书山东
                      田维嘉吏部尚书北直隶
                      黄图安分守道丞山东
                      房可壮副都御史山东
                      刘汉儒四川巡抚北直隶
                      苗胙土郧阳巡抚山西
                      陈之遴编修浙江
                      刘正宗翰林学士山东
                      谢启光兵部侍郎山东
                      孙之獬翰林学士山东
                      李鲁生国子监司业山东
                      魏琯御史山东
                      潘士良刑部侍郎山东
                      霍达江苏巡抚陕西
                      吴伟业少詹事江苏
                      南京陷落时及以后降清的明朝文官:
                      姓名明官职省籍
                      周亮工御史河南(南京居民)
                      刘应宾吏部郎中山东
                      张凤翔3工部尚书山东
                      钱谦益礼部尚书江苏
                      资料来源:孙甄陶《清史述论》,第21—25页,以及《贰臣传》。上表注:1.受过李自成人马的拷掠,纳款获释;2.致仕,由多尔衮信邀出仕;3.受过李自成人马的拷掠。

                      山东的投降

                      山东的情形表明,在乡绅与满族征服者结为同盟镇压城乡义军盗匪上,它比其他任何一个省份都要来得迅速。尽管这里的民众中也有一些著名的忠明之士,但在维护共同利益而携手合作上,山东士绅对满族征服的态度最为典型。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贰臣”中有那么多的山东文人。山东与辽东两个半岛的相似性,也使这种联盟变得容易了。许多东北边民,通过海上贸易与水军服役,与山东家族保持了密切的联系。但理解山东士绅对清政府的态度的关键点,是满族进入之前这一地区的阶级冲突的激烈程度。晚明时期,山东是一个社会与经济的极端繁荣的省份。像济宁这样的城市在16世纪末就已经繁荣起来了;作为地区货物集散地的大运河畔上的临清,尤其繁荣。还有一些富裕的乡区,例如淄川,为大地主所控制。但是,这个省的中部,泰山与沂蒙山周围地区,以及西南地区,却相当贫困,在17世纪20、30年代经常遭到饥荒的袭击。在西南地区的地主并不太富裕,但有很强的自卫能力,住在有家兵和沟垒防护的“家庄”中。许多人习惯以劫掠为生。横贯山东西部的、从北京到徐州的东去大道,整家整家的人——甚至整村整村的人,以抢劫为主要生活来源。滕县与兖州府会之间那令人生畏的驿路上的旅客们,如果能够逃脱“响马”的袭击,那真是要感谢苍天有眼了;如果其车马没有陷入泥淖,以致被村民以租借牵引用的骡马为由而横加勒索,那也真是万幸。山东也是教派会道活动的中心之一。1622年,徐鸿儒领导的白莲教起义持续了六个月之久,有200万人卷身其中,最后才被4.7万名士兵镇压下去了。这场民众大起义的原因之一,是因为满族占领辽东后,成千上万的难民涌入山东,以逃避满人的追杀洗劫。然而,1642年与1643年,满军深入到山东腹地劫掠,结果是官府失去控制,社会陷入混乱。像临清这样的城镇遭到了严重破坏,农村甚至变成一片废墟。到1643年,地方官员已经征收不到赋税。据记载,任何案件审理都不能再进行了。正式的地主政府已不复存在,权力落入了地方权贵或大盗悍匪手中。兖州南部的滕县与沂县的县府屡遭攻击,地方官员已毫无权威可言了。据当时史料记载,当时民户十之七八参预了不法之举。农村社会中“盗户”与“良民”截然两分,后者基本上是地主,他们在安定社会上与政府的利益上完全一致。除了这些“盗户”,在滕县以东的九山地区,还有许多亡命之徒的永久性的大本营。这些“匪巢”中最大的一个,由王俊领导。此人是一位武林高手兼地主。在40年代的颗粒无收的灾荒中他也丧尽家财,便转入绿林行劫了。在兖州的东北走向的大道上,以及嘉祥一带的大运河畔,有一个在当地称为“满家洞”的地区,是个方圆300里的丘陵,有四个乡坐落其中。这一地区有成千个洞穴,以及许多设防的双层石堡。在明朝最后几年的内叛外侵的日子里,满家洞的农民逃入洞穴避难,并用布蒙住洞口。整个这一地区完全摆脱了地方官府的控制,派来维持秩序的乡兵不止一次地在此全军覆没。一些亡命之徒结成了更大的团伙或匪帮的联盟,有些经常冠之以朝官名号的头目,承担松散的领导之责,在这块土地上称王称霸,为所欲为。曾有位官员报告说:“村落灰烬无遗,百姓杀掳殆尽。”与这些亡命之徒和起义军为敌的是乡绅及其联盟,但他们在横暴残忍上与其敌手差别不大。这种地方武装很像封建团体,都有很好的训练,常常带有浓厚的个人忠诚色彩,一般以忠于乡绅领袖的马队或家丁为主力。邹县豪右鱼维新,拥有一支800名步兵的武装,纪律严明,随时可以与正规军一同作战。嘉祥县的名流刘君学,在满族进攻时期征集并训练了一支3万多人的“义勇”。逐渐巩固清廷对山东的控制的主要办法,就是私人统率的乡兵与中央政府供给与指挥的正规军队的结合。在最低的县级单位,乡绅组成了乡兵,乡兵组成了“营”;再往下则是80—100名乡兵组成的“家”,其首领为“练总”。作为家丁,他们忠于供给其衣食的本地豪右。这种半封建关系实际上是在官方培植下发展起来的——因为地方军政长官总督巡抚自己,要为每一位将领的私人军队(“标下”)提供军费。同样的个人忠诚原则,以及官方对每一位将领的私人武装(“标下”)的承认,还扩大到了较高级的军事单位。在府一级的行政单位中,军队汇编成一般被称为“镇”的组织。除了乡绅私人统领的大型团队,也有一些马队由清廷的命官指挥。而且,乡绅的私人武装,经常根据命令由一地区调往另一地区。在地方军政长官上达北京的报告中称为“技勇”的武装,就这样变成了清廷统治的一支主要力量。许多这种地方地主武装,特别是山东西北部的地主武装,被征调去进攻短命的大顺政权。李自成占领北京后,派出了许多军官和地方官,到山东各乡、县的都会去接管原政权。他们把在北京用过的拷饷追赃的办法又用到了这里,首先被驱集到一起的就是乡绅。例如,在兖州(这里是明朝鲁王的封地),大顺的首领们取得了被叫做“无赖”的下等阶层的支持,来打击乡绅。在济宁,郭志伟为大顺政权接管了此地,他把官僚、生员和富民囚禁起来,拷掠赎银多达48万盎斯。当他们占领了运河与山东——北直隶间驿道的接合处的德州后,这种行为变得特别地残酷无情。1644年6月1日,那里的乡绅在著名士大夫、1607年进士谢升率领下,起兵反扑。后来,谢升在给清廷的信中说到:(六月一日)臣等鼓励阖州士民,磔伪州牧吴徽文,伪防御阎杰,誓众登陴,激发远迩,共诛闯贼,所置伪官贼将郭升丧胆西遁,谨扫境土,以待天庥。谢升在赶走了大顺军官后,与乡绅们共同邀请了一位明朝皇亲朱师钦,让他以“济王”的名义统辖这一地区。在他的名义下,他们鼓励了其他地区的绅士也组织乡兵,进攻大顺军队。在谢升的同窗、前兵部侍郎谢启光的领导下,这个城镇的2000居民赶走了大顺的统治。在繁华的淄川,前翰林学士、1622年进士孙之獬倾其家财,组织训练了一支地方武装,借此保卫了他在亲戚邻里,并从这个地区把大顺军队赶了出去。史可法与南明在扬州的营部,很快知道了德州事变的消息。尽管史可法很清楚,在谢升担任大学士与太子侍讲时曾经支持过陈新甲的绥抚政策,但他对亲妺妺晚上扒我内裤吃我精子视频

                      望了望后转头向我们焦急地叫了起来。我心头一紧,抬手推门,锁舌在驭金能力的作用下缩了回去,一行人等直冲正屋。打开门,屋内弥漫着一股灼烧后的焦味,呈现在眼前的是一幅惨绝人寰的景象。客厅的沙发上侧躺着一名年轻女子,四肢诡异地扭曲着,浑身皮肤呈黑红色。她的头颅顶部被利刃剖开,颅内空空如也,但奇怪的是四周并没有血迹溅出,似乎在这之前她的血液早已凝固。过道墙边,斜靠着一具男尸,年龄与那女子相仿,右手及双脚骨骼折断,无力地垂在那里,头颅同样被剖开。通往二楼的楼梯上趴着一名中年女子,后心一个拳大的窟窿穿胸而过,伤口周边隐约有灼烧的痕迹,剖开的颅腔内亦是空洞洞的。二楼书桌上伏着一名中年男子,与之前三具尸身所不同的是,他的头颅并没有被剖开,而是整个不翼而飞了,肤色相对正常,有几处已经显出了点点尸斑,颈部的切口十分平滑,伤处血液自然凝结,那情形很像树林中陈子浩手下的死状。四具奇特的尸体,满屋灼烧的焦味,死寂沉闷的氛围,一块大石狠狠地压在了我的心上,又晚了一步,为什么这一路行来屡屡被人捷足先登,我们又总是沦落在一些无端凶险的境遇之中呢?中年男子便是诸葛武侯的后人,楼梯上倒着的是她妻子,那两个年轻男女是他的子女,一家四口就此惨遭灭门,没有留下一个活口。默默地将他们的尸体收拾在一起,林岳仔细检查着每一处细节,很快他便在年轻男子的右臂上发现了一处特别的伤痕。那是一道细细的灼伤,却又像是刀伤愈合后的痕迹,灼伤的走向与右臂骨折断的位置十分吻合。林岳眉头一皱,翻手捻出几片嫩绿的植物叶片,小心地覆在伤痕上,不一会嫩绿变为枯黄,叶脉隐隐透出黑灰色。“灵火反应,地阴十足。”林岳沉声道,“莫曹来过这里,是他下的手。”“你确定是莫曹?!”S莫名地反问道,似乎在顾虑着什么。“从能力程度看,应该是莫曹本人下的手……”林岳脸色沉了下,但还是如实答道。“神算口诀历代口授,不立文字。”姜老看着地下的尸身道,“这个保密的法子竟然让他们如此惨死,这些人……”哽咽声中,姜老的身体不由微微颤抖起来,那并不是恐惧,而是一种出离的愤怒。“这个莫曹难道学会了三尸神炼?”耿婆沉吟道。这古怪的名字闻所未闻,但似乎与这四具尸体的奇怪死状有关,难道耿婆口中的“三尸神炼”又是一门禁术?“真是这样的话,莫曹的能力可就比我们所有人加起来都高了。”耿婆幽然道,“因为,他的能力进步,完全不需要时间的磨炼。”十五、沙场战魂古语有云:“尸者,神主之意。”所谓“三尸”便是古人常说的三尸神。在我国道教玄学中普遍认为,人体有上中下三个丹田,各有一神驻跸其内,统称“三尸”。据说,三尸姓“彭”,上尸名“踞”,中尸名“踬”,下尸名“跻”,是人体内主管欲望私念的魂灵之物。也有说法称其为监督之神,每月“六甲穷日”便上至天庭述职,报告人们的恶行不良之事,所以古人对三尸神可谓是又敬又怕。隐隐的担心并非是空穴来风,耿婆口中所说的“三尸神炼”的确是一门禁术,它的原理与赵普的“人体风水”有些类似。曾几何时,上古风水派系中出现了这么一类人,他们对人体改观十分乐衷,竭尽心智几近疯狂地钻研着奇门遁甲、风水五行理论在人体上的应用实施。这些人认为,人于五行属土,可视作自然格局中的大地,神经血管便是地气龙脉,七窍及生理孔道则为龙脉结穴,以此类推即可以将原本用于自然格局的理论方法施加到人体上,并获得改局换貌风生水起之功效。只可惜,人比自然万物多出了七情六欲,有着自主自私的思想,这些人的理论彻彻底底地失败了。但他们并不是一无所获,“三尸炼神”便是其中的一项成果,他们以新鲜人脑为实验体,用派系内的能力引导出人脑内的思维记忆残片,并以奇门遁甲中的八门流转原理导入活体大脑内,从而使得死者的思维记忆甚至能力得以传承下去。不过,这种方法对死者大为不敬,而且如果被导入者的意志力不够强大,便很可能控制不住多种思维记忆的冲突混乱,从而造成精神崩溃。于是,“三尸炼神”便被列为了禁术,与这些人一起消失在了历史长河的洪流中。如果真如耿婆所说的那样,莫曹获得并学会了这种禁术,那么茶马古道血案中,他对父母及派内众人开颅取脑的古怪行为便有了合理的解释。当然,莫曹的能力之所以能够凌驾于我们几人之上,也正是由于这个禁术给他带来的恩泽。眼前诸葛武侯的嫡系传人被杀,颅脑不翼而飞,莫曹的目的昭然若揭,如果让他从中得到了神算口诀,断然不会是拿来造福百姓苍生,可这种传自武侯的心理推算法又能对他或他身后的神秘势力起到什么样的帮助呢?我始终没有明白,耿婆他们也是毫无头绪。从现场的情况推断莫曹下手的时间并不久,人脑脱离颅腔后,若不及时处理很快便会死亡。如果莫曹是想用“三尸炼神”取得口诀的话,他一定不会走远,而且很可能就潜伏在附近的某处。商议之下,众人分两路进行,耿婆带着晖儿和S随姜老返回墓园,从网络和周围人脉打听线索。我和林岳乔装改扮,留在城内,通过书店附近的居民打探消息。……“呃~~老凡……那啥……有消息没?”林岳美滋滋地灌下了一碗羊肉泡馍,打着饱嗝道。“没消息……哎,我说你到底问什么呢?”我没好气道,“那啥是什么意思?”“嗐,咱俩就别扯淡了,我知道你急。”林岳抹了抹油嘴道,“还能有啥?那个大的笑面虎呗,你我都在城里转悠两天了,连影子都没逮着。”我和林岳在县城转了一天后,并没有什么收获,于是便两人分头行事,希望可以增加些概率线索。但到今天为止,还是一无所获,晖儿她们似乎也没有什么进展。按这个速度,只怕莫曹已经悠哉游哉地离开了勉县。……“不找了?!呃,行,行,我没意见。”惊讶过后,林岳无所谓地摆摆手,窝在一边和姜老喝茶去了。回到墓园,我和耿婆商议了一下,决定放弃寻找莫曹的计划,继续沿原路追查。“按时间他们也该有结果了,耗下去不是办法。”耿婆沉思道,“与其浪费时间,还不如早些上路。”“我总觉得这一路上有些奇怪,每到一个地方就有人抢先一步,但又留下不少的线索。”我索性将心中的疑惑和盘托出,“既不想我们找到关键,又生怕我们会跟丢,这种手法实在费解。”“知道怎么钓鱼吗?”耿婆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笑着反问道。“钓鱼要先在水面上撒些食物,就是打窝子。”我一时有些纳闷,脑中却隐隐觉察到了什么。“为的是把鱼都引来,然后再是下饵垂钓,还要注意鱼漂的三落一起……”“如果是黑鱼呢?”耿婆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神秘的笑容。黑鱼,是一种凶狠的淡水类鱼种,通常水库和鱼塘中出现黑鱼的话,鱼苗就会遭殃,如果黑鱼体积较大的话连成年鱼也会被捕食,所以它又有个外号叫“狗鱼”。不过,黑鱼的生命力强,营养价值高,尤其是在中医伤科复原的食疗中更是广为使用。由于黑鱼并不仅仅生存于水库、鱼塘等处,为了满足需要,人们也常常会在自然生态环境中进行捕捉,考虑到黑鱼的特性和疗效,一种特别的方法便应运而生。耿婆的家乡便常用这种方法来捕黑鱼,首先设法驱赶,将它们引入事先勘察好的水流河道里,围堵起来不急着捕杀。河道里有不少的杂鱼,足够它们吃上一阵,在此期间逐渐地将围堵部分缩小。等黑鱼长到一定程度,围堵的水域也越来越小,人们轻而易举地就能将它们捕获食用。“这样抓来的黑鱼特别肥美。”耿婆悠然笑道。“我们现在就是被围堵的黑鱼……”我却是一点都笑不出来了,看来莫曹他们的阴谋绝不简单,从诬陷我入狱那天起,就已经张开了一张漫无边际的大网。“这法子好是好,但却不够周密。”耿婆呡了一口茶道,“黑鱼越大,力量也就越大,最后有的黑鱼就冲破围堵逃了出去。”“您是说,我们将计就计,做那种逃出生天的黑鱼?”我眼睛一亮,顿时明了了许多。“呵呵,你这个傻小子,真不知道该夸你还是该骂你。”耿婆笑骂道,“还真把自己当黑鱼了?我们这里可是文武双全人才济济啊!”照我的分析思路,完全将敌我认作了垂钓者和鱼的角色,但一经耿婆的比喻,思路便豁然开朗。我惭愧地笑了笑,双手举起茶杯,对着耿婆恭敬地颔首欠身,仰头一饮而尽。“哈,真准!”不远处的S拍手叫道,“这东西还是你用起来顺手。”晖儿手中拿着一根一尺左右的扁圆形木棍,两头用铸有棱角的黄铜包裹,她面前五米处立着一块木制的立靶,红心上整齐地插着数支八寸长短的箭矢。这是姜老根据诸葛武侯的连弩改造而成的“尺弩”,弩身采用坚硬的花梨木制成,一尺长短,借助铸有棱角的铜头也可作为短棍使用。边侧有一处设计巧妙的机簧,扳动时开口的一头会射出弩箭。弩箭为中空的金属箭矢,劲射有力,有效射程三十米,可连发二十支。箭匣内部加附磁石,金属弩箭会被吸附在箭槽上,解决了尺弩向上仰射时弩身倾角大于九十度,箭匣里的矢脱离箭槽倒向反方向,张弓向下俯射时箭支滑落的问题。参照左轮手枪的弹药替换方法,姜老还制作了弩箭的替换工具,二十支一轮的弩箭紧紧裹在一个不足半寸的金属支架上,替换时只需沿后膛推入,拧转支架便可完成替换。加上特制的弩箭袋,常人身上可以装备近三百支轻巧的弩箭。对于晖儿和S来说,这无异于是凭添了一件制胜防身的有力武器。“这弩箭要是用完了可怎么办?”S看着弩箭袋中不足百支的弩箭道。“嗐,你急啥?”林岳端着茶杯凑过身道,“那不还有咱老凡嚒?金属加工厂厂长~~”我一阵绝倒,虽然这话有些道理,但实在损人不已,林岳这个臭小子…………城市咖啡店,角落中。“三爷的意思我明白了。”黑瘦男子放下手中的咖啡,“事成之后,您可得多多提携啊。”“风爷那里我自有分寸,有什么好处自然不会少你一份。”陈子浩咧嘴笑了笑,满口金牙闪着寒光。黑瘦男子抬腕看了看表:“再有两个时辰他们就到古战场附近了,我去准备准备。”陈子浩挥挥手,看着黑瘦男子走出店门,嘴角露出一丝狡诈的笑容。“‘墨者非攻,兼爱天下。’出了这样的后人,真是可惜啊。”一个淡淡的声音飘来。陈子浩猛地一惊,手中咖啡泼出大半,慌乱地四处望去,可身旁却并没有发现什么人。“老人家肝火虚败,咖啡为燥热之物,少喝为妙。”淡淡的声音继续道。陈子浩终于发现了说话的那人,当然,除非他是瞎子,不然绝不会看不到正坐在他面前的那个人。“小莫……”陈子浩一时语塞,眼珠急速转动着,大脑中飞快地寻找着对策和谎话。“你找墨家的革非去对付那些人,想控制他们的思维,为风爷所驱使。”莫曹悠然地喝了一口杯中的柠檬水,“你想抢个头功,好让风爷刮目相看。”“小莫,这话说的见外了。”陈子浩稳住了情绪,佯装生气道,“同为一主,我和你还分什么彼此?这事情是……”“我来这儿只想问你一个问题。”莫曹抬手止住了他的话语,温和地笑道,“你觉得自己比风爷更有远见吗?”在莫曹的问题下,陈子浩刚刚筑起的心理防线顿时土崩瓦解,瘫坐在松软的沙发上,豆大的汗珠顺着鹰钩鼻滚落了下来。“风爷那边我已经帮你掩过去了。”莫曹盯着手中的水杯道,“当作历练计划的一部分。”……车子离开定军山墓园,姜老的身影渐渐消失在视野中,一行人顺着山路继续前行。虽然并不清楚即将面对的会是什么,但我却深信,一切都将迎刃而解。晖儿在车座上正聚精会神地翻看着一本笔记,那是临行前姜老交给她的,笔记里记录了大量机关术的资料。晖儿对于精密结构甚感兴趣,在墓园逗留期间曾一再向姜老讨教,老人十分耐心地指点后发现她确有这方面的天赋,便将自己的研究笔记欣然相赠。“机关术虽然不如你们的能力那么神奇,但也是一门十分有用的数术。”晖儿曾“豪迈”地和我说道,“这样也能帮你们些忙,我可不想总让你保护我。”看着她那认真执著的样子,我忍不住笑了,谁说女人天性依赖,至少我的妻子绝对不是。飞驰的越野车逐渐驶入一个蜿蜒的山谷,两旁的山壁在风化作用下组成了一幅诡异的画卷,或如群马奔腾,或如金戈纷争,自然而成的磅礴气势令人惊叹不已。风渐渐大了起来,黄土沙粒像一个天然的砂轮,不住打磨着车身外壳,车子的行进路线开始扭曲了起来,古怪的声响让人心中浮躁不已。很明显,山谷中特殊的夹道地形起到了加速作用,风沙在这段范围内是平地上的几倍,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保持适当的速度尽快进入平坦区域。我将车速减至中等,不再加速,一则避免与风沙硬碰,二则也不想惊动车内已经睡着的众人。“好大的戾气。”耿婆睁开微闭的双眼,“老婆子眼花,前面到底是什么地方?”“峭壁纵裂如斧凿,谷口渐阔似号角,金风朔甲隐有刀兵,千军万马葬魂无数。”看着车窗外的地势,我随口答道,“这里戾气杀意那么重,古时候应该曾是个战场。”陕西境内有着相当众多的古战场遗迹,不少被作为旅游资源纳入管辖,但荒僻的地方就无人问津了,这里应该便是一处被历史和人们遗忘的所在。“没有上万人的厮杀也不会埋下如此深的戾气,这些王侯将相啊~~”耿婆叹了一声便不再言语,眼睛依旧微闭了起来。“呵呵,您老一时多了不少感慨啊。”我笑着回道,“历代政权都是这么建立起来的,习惯了也就是真理了。”“呜~~”一声怪响自车窗外传来,我眼前一花,似乎有什么东西掠过了车顶,仔细看去却又没有什么动静,或许是被风卷走的什么物件。还没回过神来,车底突然一震,轮子似乎碾到了什么硬物,方向盘猛地一紧,车头立刻摆向左边。“糟了,后胎爆了!”我连打方向盘,死死扳住,脚下几度踩放刹车,方才稳住车身,颠簸中,车子在距离谷口不远的山壁处停了下来。“呃~~咋啦,咋啦?”正在打盹的林岳被颠醒,惺忪着睡眼四处张望。晖儿和S也相继醒来,迷糊中想摇开车窗查看情况,却被扑面而来的风沙吹得立刻关了回去。“这里的天气真怪,前面不是还好好的吗?”S拍着头发上的沙土道。“林岳,下车帮个忙,把备胎换上。”我招呼着就想下车。话音未落,耳旁又传来刚才怪响,心中一震,握在门把上的手忽地僵住了。几个模糊的影子出现在脑海中,悄然无声地隐在山壁的凹陷处。“别开门!”心念一闪,我冲林岳大喊道,“有东……”呼啸的风沙声吞没了剩下的话语,在我出声制止的同时林岳已经打开了车门,黑影一闪,一道金属特有的光泽突地袭向他的头颅。“噹啷!”一把弯刀横飞出去,撞在了山壁上,矫健的黄影正扑在一团黑乎乎的东西上。喀啦声响中,奇怪的硬物散碎了一地。数个黑影自山壁相继跃下,车身猛烈晃动着,似乎有东西落在了顶上。林岳不及关门,两把弯刀交叉着迎上,锋利的刀刃直取他的颈项。那黄影返身扑上,撞在其中一把刀上,刀刃险险地贴着林岳的头顶削了过去。“靠!”林岳双肩一晃,两根奇异的藤蔓盘缠而上,迎风一旋,随即抽紧拉动,车顶顿时翻下两团黑影,黄影随即扑上,如法炮制地将黑影扯碎。那黄影正是狴犴,在林岳开门的刹那,它觉察到了周围埋伏的危机,也幸亏它及时援救,否则林岳的脑袋只怕已经随着风沙滚去别处了。“好猫,回头我一定重谢你!”一声怪叫,林岳翻身跃出车外,反手带上车门。三道黑影自一侧掩杀而至,林岳在风中身形一转,脚下长出大片一人高的宽叶草丛,宽大叶片在风中狂抖,有如丝带般卷向黑影。三道刀光一齐闪动,黑影翻刀拍开草叶,矮身蹿入草丛,举刀便斩,刚猛的攻势方才进行到一半,却停在了那里,草叶不知何时竟已缠上了黑影,有如绳索般牵拉住了攻势。林岳咧嘴一笑,双手虚空一拧,草叶飞快地

                      自愿承担了这一重任。这也是本书所采纳的观点。谈迁:《国榷》,第6100页;又见文秉:《甲乙事案》,第45页;刘约瑟:《史可法和满洲入侵时中国的社会政治》,第74页。史可法也许还考虑到应当离开刚刚度过皇位继承危机的朝廷,因为他担心自己与马士英的矛盾会引起党争。当他动身去扬州时,曾上疏弘光帝,疏中赞扬了马士英,并特别提到在弘光帝登基的过程中,马士英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刘约瑟:《史可法和满洲入侵时中国的社会政治》,第67页。?谢国桢:《南明史略》,第67页;《明史》,第3058页;文秉:《甲乙事案》,第53页。据一条史料记载,史可法为摆脱高杰的软禁,不得不扮成一名道士。克劳福德:《阮大铖传》,第63页。?黄得功还打算护送其族人黄蜚,此人已从淮安抵达江边,担心高杰会在途中打劫其船队。顾苓:《金陵野钞》,第7页;斯特鲁弗:私人通信。?文秉:《甲乙事案》,第43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348页。史可法在竭力恢复扬州地区的秩序时,得到祁彪佳(1602—1646)的大力帮助。祁彪佳是绍兴著名藏书家的后代,曾任苏州和淞江巡抚。南京失陷后,他投河自尽。1776年被追赠官爵谥号。他的儿子也有两人是南明忠臣。?用文秉的话说:“刘孔昭无所畏。”文秉:《甲乙事案》,第45页。?南京是明朝的陪都。见盖拉德:《南京今昔》,第206页。?为取得云集南京士大夫的支持,弘光帝下令,凡被放逐或被迫致仕的官员皆恢复其原来的品秩,其中三品以下者可酌情授官。顾炎武:《圣安本纪》,第4页。?张慎言最初曾举荐赵南星为官并弹劾冯铨,1625年,张慎言又遭到冯铨的弹劾,并一度被放逐。1628年崇祯帝即位时,他官复原职,又先后出任工部侍郎、南京户部尚书和吏部尚书。《明史》,第3089—3090页。高弘图也曾因攻击魏忠贤而被迫辞官,并和张慎言一样,在崇祯时得以官复原职。高弘图不是真正的东林党人——过去有人这样攻击他——但仍被视为对东林党抱有同情的人。同上书,第3080页。姜曰广也曾因交结东林党人被魏忠贤革职。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143页。?《明史》,第3090页。刘宗周颇具盛名的原因之一在于他是著名的思想家。1621年,这位浙江绍兴人刚刚就任礼部仪制主事时,就上疏弹劾魏忠贤和臭名昭著的客氏。这又使他在东林党人中赢得了极大的声誉。他的声望极高,所以尽管他是宦官势力的劲敌,却未遭到诋毁惩罚,1623年仍被拜为太仆少卿。此后不久,他因病致仕,回到绍兴附近的蕺山讲学。他的学生中有许多后来成为名人,其中最著名的是黄宗羲。1629年,刘宗周重返仕途,被任命为顺天府尹。不久,又回到绍兴,在山阴县的石匮书院讲学。1636年出任崇祯朝的工部左侍郎。1642年,正是复社鼎盛之时,刘宗周升任左都御史。同年,因反对任命传教士汤若望为官而被革职。1644年,李自成攻打北京时,他回到浙江。杭州巡抚对其“兴兵勤王”的强烈要求置之不理,所以,年已67岁高龄的刘宗周便召集杭州士绅领袖,相约自募义兵。此后不久,崇祯殉国的消息传到南方。救援北京虽为时已晚,组建义兵以保卫南方仍是必要的。于是,刘宗周返回杭州,继续致力于战备之事。姚名达:《刘宗周年谱》,第318—319页;温睿临:《南疆绎史》,第155—158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532—533页。?6月14日,福王作为监国,起用刘宗周,官复原职。刘宗周在杭州接到任命的时间大概是6月22日。刘宗周拒绝了任命并于6月24日返回绍兴。姚名达:《刘宗周年谱》,第319页;斯特鲁弗:私人通信。?姚名达:《刘宗周年谱》,第319—320页。?此疏在他的朋友中传看,疏中指出导致明王朝衰亡的四条弊政:专任刑罚,破坏了统治艺术;朋党相争,使人才流散,得不到重用;过分奢侈,挫伤了将士之心;官员腐败,毁了百姓的希望。?姚名达:《刘宗周年谱》,第320—321页。?侯方域在北京时被誉为少年名士。1633年其父任户部尚书时,侯方域已被视为文章高手,常有人赞扬他重振韩愈文风。侯方域是倪元璐的门生,因在试卷中用字犯讳,没有步入常规仕途。但他结识了许多青年士子,1640年在其家乡商邱创建了“雪苑社”,被认为是复社的分社。侯方域:《壮悔堂集·壮悔堂文集》第二卷,第6页。该社又称“雪园社”。?侯恂曾是东林党成员。魏忠贤专权期间辞官还乡。侯方域:《壮悔堂集·壮悔堂文集》第二卷,第1页;刘得昌等:《商邱县志》第八卷,第30页;谢国桢:《南明史略》,第64—65页。?侯恂战败后,先率众向南撤至河南南部,后又北上,进入山东曹州,寻求刘泽清的保护。但其部下与惨遭战乱之害的当地百姓发生冲突,侯恂遂于1643年被劾入狱。李自成进京后,将其释放,并以刑罚相逼,迫其同意出任大顺政府尚书之职。谈迁:《国榷》,第6060页;德·弗格斯:《中原的起义:明清之际的河南》,第22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291—292页。?侯方域:《壮悔堂集·壮悔堂文集·序》,第2页。?“方明季启、祯之间,逆阉魏忠贤徒党与正人君子各立门户,而一时才俊雄杰之士身不在位。奋然为天下持大义者,有四公于。”侯方域:《壮悔堂集·壮悔堂文集》第二章,第1页(此段引文出自《壮悔堂文集·侯朝宗公子传》中,胡介祉撰文——译者)。侯方城于1639年乡试中举后,又前往北京参加1640年的会试,当时其父侯恂国任湖广总督作战失利而被劾入狱。方以智则通过了这次会试,进士及第(他表面上说无心功名,却暗中应试),随后,他回到南方。南明政权建立后,方以智也想参加,但发现自己因与复社有染而颇受猜忌。事实证明,阮大铖一旦复出,对复社成员将十分不利。彼得森:《苦果:方以智与思想变迁的动力》,第61—62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323页。陈贞慧也试图加入南京政权,由于他与周镳过往甚密,又曾参预起草反对阮大铖的“南都防乱公揭”,所以于1644年10月14日被投入监狱。后被释放。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83页。冒襄于1644年5月下旬在家乡如皋得知北京陷落,虽然当地士绅纷纷离开了如皋(位于长江北岸,离江岸约35公里处,与江阴相对),但冒襄及其家属,包括他的爱妾董小宛却留下未走,直到听说当地驻军即将哗变时他们才离开。在南下长江的旅途中,他们几乎落入当地土匪手中,后来在一位朋友家中避难又险遭袭击。他们丢失或花费了大部分家资,好歹还是活着返回了如皋。冒辟疆:《董小宛回忆录》,第66—74页。?孔尚任:《桃花扇》,第51页。《桃花扇》之所以能抓住南明倾覆悲剧中的浪漫(“销魂”)的题材,是因为孔尚任在17世纪80年代后期曾奉命前往淮扬一带治水,其间他得以同与侯方域同时代的人冒襄、龚贤、费密以及其他人交谈。《桃花扇》完成于1699年,张春树、骆雪伦:《孔尚任与〈桃花扇〉》,第309页。?侯恂曾为左良王被劾贪污军饷一事辩护,于是被视为能驾驭这位粗鲁将领的为数不多的文官之一。刘得昌等:《商邱县志》第八卷,第30—31页。?左良玉是山东人,行武出身,没受过任何正规教育。初于辽东从军,17世纪30年代,率军镇压河南、安徽农民军主力时,声名大振。1644年,他与张献忠多次交锋,并屡屡获胜。这位明将后被封为“宁南伯”。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761页。?谢国桢指出左良玉手下有80万大军,但这一数字很难令人相信。谢国桢:《南明史略》,第65页。比较可靠的估计见斯特鲁弗:《南明》,第8页。左良玉手下最著名的农民军降将是马进忠,有关他的最早记载是1637年他在河南中部之南阳的活动。他曾一度与张献忠联合,攻打中原北部,1639年降明,1643年归左良玉部。《明史》,第2950、2955、2957、3064—3065、3145页。?弘光帝确曾指派官员去攻打四川境内的张献忠。张献忠入川时,一直闲居于四川老家的原礼部右侍郎王应熊被任命为督师。王应熊又将被劾之后也一直家居的原宁夏榆林右参政樊一蘅召来相助。但实际上他们两人对保卫四川都没有起到什么作用。相反,一位名叫马乾的知州召集起乡绅,自称摄巡抚。王应熊和樊一蘅一面指责马乾,一面却被迫逃到遵义,继而又躲进深山,最后败死其间。南京政府便承认了马乾的巡抚身份。清军杀死张献忠后不久,马乾收复了成都和重庆。他自己后来也为抗击清军而战死在重庆。《明史》,第2865、3132—3133、3319页。?袁继咸,江西人,是一位出色的文官。1636年,因魏忠贤同党诬其受贿而下狱。后经太学生群起请愿而获释。1640年任湖广参议时,因未能阻挡张献忠对襄阳的进攻而被流放。其后经吴甡推荐,朝廷又将他召回,授江西、湖北、应天、安庆右佥都御史,驻九江。就在那时,他与左良玉结下了友情。袁继咸:《浔阳记事》,第1—4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948—949页。?尽管皇上亲自相请,左良玉仍拒绝加入弘光政权。所以袁继咸致书左良玉,提出了上述要求。李清:《三垣笔记》下,第2页。?解学龙,扬州人。1625年作为东林党人被弹劾。崇祯即位后将他召回,但不久,又因他支持黄道周而将其投入监狱。弘光帝登基后,他同许多政治犯一道应邀参政。后来,他被马士英革职除名,回乡后,死于扬州大屠杀。《明史》,第3090—3092页。?叶廷秀(1625年进士)在北京时官至户部主事,曾经上疏,为卷入早期党争的黄道周鸣冤,并因此被贬放福建,直到北京陷落前夕才被重新召回。后来,任唐王政府中的兵部左佥都御史。南明政权灭亡后,他出家为僧。《明史》,第2892—2893页(《明史》中记其在弘光政权中任佥都御史——译者)。?谢国桢:《南明史略》,第60页;刘约瑟:《史可法》,第62页。?斯特鲁弗:《南明》,第10页。?谢国桢:《南明史略》,第60页。皇上及在场的大臣都大为震惊,遂取消了当日的其他议程。文秉:《甲乙事案》,第46页;顾苓;《金陵野钞》,第8页。?张慎言的辞呈于7月13日获准。由于家乡山西已被农民军占领,他无法返回,只能客居安徽,后来病死在那里。谈迁:《国榷》,第6113—6114页;《明史》,第3090页;文秉:《甲乙事案》,第53页。?计六奇:《明季南略》,第85页;文秉:《甲乙事案》,第47页。张慎言曾反对马士英竟召阮大铖身着官服入朝。?斯特鲁弗:《南明》,第13页;贺凯:《明朝的监察制度》,第209—210页。?谢国桢:《南明史略》,第60页。?文秉:《甲乙事案》,第50、54页。斯特鲁弗指出“正人君子”集团出于党争的目的,利用选官制度中的缺陷,排挤政敌(斯特鲁弗:私人通信)。?黎杰:《明史》,第199页;顾苓:《金陵野钞》,第10页;斯特鲁弗:《南明》,第12页。马士英因阮大铖曾向周延儒说情,让自己出任凤阳总督,故极力荐举阮大铖入朝。?温睿临:《南疆绎史》,第711—712页。?李清:《三垣笔记》下,第2页。?文秉:《甲乙事案》,第51—52页。马士英也持同样观点。7月12日他上疏称:“魏忠贤之道非闯贼可比。”计六奇:《明季南略》,第86页。?《南明野史》,引自克劳福德:《阮大铖传》,第65页。马士英举荐阮大铖的日期有几种不同的说法:7月9日、10日、12日、13日等等。姚家积:《明季遗闻考补》,第93页。阮大铖实际上于7月11日入朝。谈迁:《国榷》,第6113页。?计六奇:《明季南略》,第86—88页;顾炎武:《圣安本纪》,第6页;谈迁:《国榷》,第6116—6117页。其中,最为直言不讳的是罗万象、尹民兴和左光先。左光先是东林党殉难者左光斗之弟,后来被阮大铖逮捕并短期监禁。《明史》,第2777页。当时一份较典型的奏章评论说(御史詹兆恒语):“忽召见大铖,还以冠带,岂不上伤在天之灵,下短忠义之气。”引自黎杰:《明史》,第200页。类似例子见《明史》,第960、3087、3318—3319页。?艾维四:《晚明士大夫陈子龙》,第131—132页。?斯特鲁弗:《南明》,第16—17页。?计六奇:《明季南略》,第7页。吕大器(此时被公开指责为不赞成拥立福王的人)于7月30日辞职。后被唐王请出,任兵部尚书和大学士。但他尚未到任,唐王政权就垮台了。于是,吕大器又前往广东,拥立永历为监国。后来病死于广东。《明史》,第3132页;斯特鲁弗:《南明》,第14页。?姜曰广于10月9日辞职。谈迁:《国榷》,第6146页;又见文秉:《甲乙事案》,第48页。姜曰广后在金声桓手下任职,1649年因抗清失败而自杀。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144页。高弘图要求去监管漕运,但却命他回内阁供职。1644年11月4日他终于辞职,由于无法返回山东老家,只好留居南京一带。南京降清后,他在一座破庙中悬梁自尽。谈迁:《国榷》,第6110—6111页;计六奇:《明季南略》,第144页,《明史》,第3081页。?计六奇:《明季南略》,第12页;克劳福德:《阮大铖传》,第41—42页;斯特鲁弗:《南明》,第13页。人们指责钱谦益,为了换取马士英让其继续任礼部尚书而支持对阮大铖的任命。邓尔麟:《嘉定忠臣》,第251页。?刘宗周对这一问题的看法,见《明史》,第2882页。?谢国桢:《南明史略》,第50页。主张收复失地的人们常将自己比作南宋的爱国之士。他们把史可法比作李纲,把马士英比作完全自愿地放弃北方失地的卖国贼秦桧。因此,他们反对“两立”之说。所谓“两立”,即指两个军事实力和政治声望大体相当,又都声称有权统治全国,因而产生的二者并存的局面。正人君子们拒绝考虑北方的清朝与南明像从前的金朝与南宋那样共存的可能性,关于“两立”,见罗伯特·克莱默:《周密和修端》,第17页。?周时雍:《兴朝治略》第二卷,第1页。?赵光远于1635年被洪承畴调到汉中。他在阳平一带抵御张献忠,被南明政权任命为川陕总督。《明史》第2724、2981、3511、3513页。其他各城守将也都被赐予封爵。顾炎武:《圣安本纪》,第2—3页。张缙彦曾参预迎接李自成入京,并为大顺政权效过力。大顺政权垮台后,他逃回河南。尽管张缙彦有此污点,弘光帝还是任命他为河北、山东、河南总督,承认了他在惨遭战火蹂躏的河南的权力。这一任命曾引起争议。后来,张缙彦被列入北都从贼诸臣的名单。但马士英(他可能接受了贿赂)拒绝正式弹劾他。于是,这位总督得以逍遥法外,后经洪承畴举荐归降清朝。张缙彦为一己私利而降,1660年因在浙江任职时被指控写了一首自吹为英雄的词而被流放。后死于流放地宁古塔。顾苓:《金陵野钞》,第31页;孙甄陶:《清史述论》,第34—35页;《明史》,第3494页;德·弗格斯:《中原的起义》,第31页。?关于19世纪豫北“寨”的情况,文献中有一些精彩的描述。这些寨的墙皆用土筑成。方圆3~5里。寨内通常有一座高大的瓦房,和一座石砌的用来扼

                      石盘,一个长长的身躯,嗯?两个身躯,一细一粗,怎么还毛茸茸的?一时间我被脑中的景象弄得不知所以,莫炎见我楞在那里不由也嗅了嗅,眼中的愕然竟似比我更吃惊。“里面是什么东西?”我晃了晃脑袋,“难不成是个巨型毛毛虫?”莫炎没有答话,脚下一个箭步冲进洞去,平时冷静的他怎么一下变得如此冲动?心下疑惑我紧跟了进去。洞里的空间非常之大,应该是整个桫椤根系中最大的部分。洞中有个数十米的凹坑,但却并不很深,坑底正中放着一个石磨台子似的东西,在它边上正盘着一条浑身短毛的蛇形生物。那东西忽地摆动了下头部,发出一阵低沉的喘息,这声音正是我之前听到的。两人手中的矿灯齐齐照去,一条手臂粗细的暗红色蜈蚣正趴在那只蛇形生物的身上,数百只短脚牢牢地攀附着,钳子似的口器似乎在啃咬着那东西的头部。我惊讶的发现那东西头部上竟长着一对枝杈的长角,扭动的身躯下面隐隐是两对酷似鸟类的爪子,这东西是……龙?!“咝~~”莫炎的口中发出了一声高频的鸣叫,蜈蚣听到鸣叫立刻停了下来,抬起上半身向我们这里晃动了两下,恐怖的口器猛地大张开来。“分头散开,小心它的毒液。”莫炎低声说着身子闪向一边。蜈蚣查觉莫炎的行动,身体一扭爬了过来,我立刻向另一侧闪去,蜈蚣的注意力马上被吸引转又爬向我这边。莫炎那里又是一声鸣叫,蜈蚣半途停下开始左右顾盼了。就在它迟疑的时候,我和莫炎已站在了凹坑的两侧遥遥相对。正想聚出利刃之类的东西将蜈蚣碎尸,却惊觉自己是身处根系洞穴之中,这里不但无法提炼金属,就连聚集黄土也成了问题,木克土的特性生生将黄土隔阻在了外围。莫炎手中没有像平时那样闪现出火光,看来他也已无法使用灵火,阴阳无界局的五行限制已将我们置于一个十分不利的境地。蜈蚣左右摆动了下头部,伏下身躯在地上转起了圈,数百条腿一起爬动间速度越来越快。莫炎在对面做着什么手势,落下的矿灯歪斜地照射着有些看不清楚。转动中,蜈蚣的头部猛然抬起,口中喷射出一蓬乌色的汁液,在身体飞转的带动下,那汁液横扫一圈袭向坑外。这才明白莫炎的手势是让我趴下,反应中急速卧倒,一片散发着腥臭气味的液体从头顶掠过,喷洒在身后的洞壁上发出一阵滋滋声。抬头观望中,那只大蜈蚣正昂着脑袋得意地嘶叫着,似乎以为我俩已经被毒液击中。莫炎悄然爬起身来,双手急速挥动,一道银色长索直射而出,经过大蜈蚣直立的身躯时却画出了一条弧线盘卷地射向洞壁。笃地一声,长索一端牢牢地钉在了洞壁上。“抓住,绞断它!”莫炎大吼着向一侧跑去,我脚下狂奔着跑向洞壁上钉着的那根长索。大蜈蚣似乎明白了我们的用意,脑袋一摆,整个身躯用力甩动。飞身扑上,堪堪抓住莫炎钉在洞壁上的长索,一股大力自长索上传来,我双手死死拉住脚下已被拖动数尺。莫炎见状大喝一声,手抓长索,身形奋力向后仰去。两相用力之下,噗地一声,数米长的大蜈蚣竟被长索生生绞作了两段。那断裂的身躯并没有立即死去,而是不住地四处爬动。急急爬动中两截身躯撞在了一起,头部那半截竟狠狠地咬住了另外半截,一阵猛烈地抓挠撕咬下两截身体顿时支离破碎。拭了下额头的冷汗,我慢慢站起身形,身后忽然碰到了什么东西,愕然转身间,一张满是诡笑的面孔出现在眼前——老田?!十四、初窥奇局如果说老田的突然出现只是吓了我一跳的话,那么他脸上那诡异的笑容却是让我不寒而栗了。条件反射地后退了一步,手下不由自主地摸向腰间的户撒刀。老田并没有理会我的行为,干瘦的身躯靠在洞壁上,脸上的笑容仿佛凝固了似的,直直的双目间似乎已没有了视线。我小心地碰了一下老田的身体,触手间还有些许体温,但却有些僵硬的感觉。此刻莫炎早已来到了身边,他用矿灯照了下老田的脸部,又凑近嗅了嗅。“他吃了毒参茄。”莫炎伸手在老田腰畔的布袋里摸索了起来,“可以令人假死的中药。”随着一片豆角般的植物塞入嘴中,老田的鼻间渐渐有了呼吸,诡异僵直的笑容也慢慢消失了,几分钟后他的喉头发出了一阵剧烈的咳嗽。“下次少吃点。”莫炎拍着老田的背脊道,“小心弄假成真了。”老田咳嗽着向我们摆手,脸上一付一言难尽的表情,大口喘息着说明了情况。掉入子坑时他被树枝挂住昏了过去,醒来后便用蝎虎绳下到坑底,无意间进入了这里。一眼看见巨大的蜈蚣,老田顿时吓了个半死,转身正想逃走,却被那两只巨型蛞蝓挡住了洞口,情急之中他服下了身上带着的毒参茄假死,以逃过大蜈蚣的注意。我有些偷笑,这种做法等于是对着死亡把自己打晕,他就不怕永远没人下来?“那只蜈蚣死咯?”老田后怕地问道。“自己把自己咬死了。”莫炎走到坑边,“这条龙不知还能不能活。”“这就是传说中的龙?”我忍不住问道,那浑身短毛的蛇形生物果然是龙。“是龙有什么奇怪的?”莫炎像看外星生物似的看着我,“难道你不是中国人?”我被他问得哭笑不得,这和国籍扯不上关系,任何人看到这条龙都会和我产生一样的疑问,何况边上还有个下巴快掉到地上老田做参照呢。爬下凹坑,我们慢慢接近石盘,那龙安静地躺在地上,喘息声依旧沉重,但却比之前少去了痛苦的感觉。细细打量下,它的身长在十米左右,浓密的短毛替代了传说中那金光闪闪的鳞片,身体下的脚爪长得有些像鸟类,头部一对长角如鹿角般枝丫。它的头转动了一下,整个脸部呈现在面前,阔长的样子比传统造型短了一些,但完全就是画卷中那副模样。灯光下我忽然发现它的双眼竟是两个黑洞,凝结在眼眶周围的黑色痕迹似乎是干涸的血液,附近有几处明显的灼伤,应该是被什么东西烧瞎了眼睛。“南浔之国,有洞穴阴源,其下通地脉。中有毛龙,时蜕骨于旷泽之中。”我想起了《拾遗记》中的记载,“这条应该就是记载上的毛龙吧。”毛龙似乎听到了我的语声,粗大的鼻孔急促抽动了几下,忽然张开大口发出一声悠长的吟叫,那声音高亢浑厚在洞中不住回响,这就是龙吟吗?正在惊叹龙吟的韵律时,莫炎却一把将我和老田拉退了数尺。蓬地一声,毛龙甩动的尾部狠狠地砸在了方才我们站立的位置,地上顿时出现了一道凹沟。一击不中,毛龙并没有继续攻击,而是喘息着扭动了下身体,缓缓地盘在了石盘的周围。“恢复的倒是很快。”莫炎咦了一声,“可惜被废了。”“被废了?”我听着有些迷糊,刚恢复过来就具有如此强大的力量,可在莫炎嘴里却成了废掉的龙。“眼睛是龙的死穴。”莫炎微微地叹了一声,“瞎眼的龙等于被废了一半。”说话间毛龙抬起头又是一声长吟,尾部卷住石盘盘基,上半身盘起扭曲地盖住了石盘,两只前爪牢牢扣在石盘上,头冲着我们张开了大口,爪下的石盘发出一阵咯咯裂响。毛龙要毁石盘!大脑反应出一个念头,我一拍莫炎,手中拔出户撒刀绕着石盘快跑起来,跑动中不时地挥舞手中的砍刀发出阵阵风声。毛龙的眼睛已经瞎了,只能凭嗅觉和听觉判断敌人方位,再加上身中蜈蚣毒,我如此吸引它的注意便可以给莫炎争取机会。银色长索在掌上一勒,殷红的血水立刻溢了出来,莫炎将血水迅速涂抹在长索上。他在一端绞了个活套,看准时机挥手套住了毛龙的颈部,双脚拉开马步,手下用力一收,将长索在自己的腰间绕了几圈。说也奇怪,毛龙被银色长索套中之后并没有大力挣扎,而是顺着莫炎的拉动爬下了石盘,似乎十分在意那套在颈中的长索。本以为会有一场恶斗,不曾想却如此简单便制服了毛龙。莫炎牵拉着长索慢慢靠近,一只手伸进了毛龙颈上的绳圈,稍稍用力拉动,毛龙轻摆了一下头颅,驯服地趴在了地上,硕长的身躯盘成一圈,口中发出低低的声响。“驯养的毛龙。”莫炎抚看了一下毛龙的颈部,那里套着一道巴掌宽金色脖圈,上面依稀有些图案,不知是哪个时代的产物,斑驳得已是无法辨认。毛龙的头顶上被大蜈蚣咬出了一个不小的伤口,虽然没有大量出血,但创口的颜色黑红相间,显然是中了蜈蚣的剧毒。“老汉年轻时听村里的长辈说起过毛龙,不过传说这龙是百毒不侵的哦。”老田这会才缓过神来,“那条大蜈蚣咋就能降住毛龙哈?”“那不是一般的蜈蚣。”莫炎指着地上的蜈蚣碎片道,“是被人用毒药养大的。”我和老田面面相觑,巨大的毒蜈蚣,从未见过的毛龙,这两种传说中才会出现的生物并存在洞穴里,而且都是经人驯养的,这个存放龙脉石盘的地方到底还有什么秘密。莫炎拿出一把银色的小刀,轻轻地在毛龙的伤处挑了几下,毛龙大声低喘起来,浓浓的腥气顿时散开,伤口溢出一股乌色的气雾。莫炎手下不敢怠慢,自背包中掏出一个罐头瓶,打开瓶盖将一瓶的液体全部倒进了伤口。毛龙身体颤动了几下,仿佛在忍受着巨大的痛苦,四只脚爪深深地抓入地面,却没有挣扎或疯狂的举动。约摸十分钟后,莫炎松开手,在毛龙的背脊上轻拍了几下,那毛龙身体一扭绕着四周缓慢地爬行了几圈,突地昂首长吟,尾部一摆速度加快了起来。我难以想象它竟能如此迅速的行进,如果换作是进攻的话,只怕我们早就横尸当场了。“它应该没事了。”莫炎走到石盘边上,“现在该处理一下这里了。”取出灵骨之匙,我快步向他走去,在接近石盘的时候却瞥见地上遍布着两指粗细的空洞,那些空洞穿透地面直通深邃的下层,隐隐间能感觉到一丝水流声。石盘看上去平平无奇,青石雕就的巨大盘面覆在一块圆柱形的石墩上,盘的侧边有两两对称的四个石环,上面被磨的十分光滑,整个石盘上没有任何的文字或图案雕刻。“连孔都没有,怎么用灵骨之匙打开石盘?”我端详了半天始终找不出其中的诀窍。“亦凡兄弟,莫急哈,会不会在钥匙上有什么讲究咯。”老田见状安慰我道。“钥匙的秘密早已经出来了,不是这钥匙作怪,我们也不必那么辛苦。”我挥动着手中的灵骨之匙激动道,老田的话让我再次联想到S身上的山鬼巫,艰辛到此总不能前功尽弃啊。“钥匙给我。”莫炎盯着我手中的灵骨之匙,眼睛一亮,伸手拿了过去,在矿灯下翻看着。忽地眉毛微微一挑,转手用小刀刀尖在灵骨之匙的一侧轻旋了几下,反手在掌上倒出一截白色的东西。仔细看去,那白色东西是一根比灵骨之匙略短的筒状物,一头封死,一头开孔,里面粘着些灰色的粉末,想来S身上的山鬼巫就是蛰伏在这里的。莫炎并没有在意这个东西,而是拿起了灵骨之匙。我这才发现,取出筒状物后,灵骨之匙上面的凹槽有四处是镂空的,莫炎正用手指按住这些镂空处,将它凑近唇边。嘬唇鼓腮,抬起一只手指,悠长的声响从灵骨之匙中传出,这东西居然是个骨笛?!笛声响起,正在一旁舒展筋骨的毛龙猛地停了下来,循着笛声缓步来到石盘边上,昂起脑袋静静听着。莫炎按住镂空处的手指逐个抬起,笛声的音阶也逐节上升。就在第三个音阶响起时,毛龙一摆身躯爬上了石盘,四只脚爪牢牢扣住了侧边的石环。莫炎手下不停,第四个音阶立刻响起,悠长尖锐的笛声中,毛龙长吟连连,硕长的身躯前后向着两个方向大力扭动起来。隆隆声响不断,那石盘在毛龙身体的带动下缓慢而沉重地转动着,一片震动中巨大凹坑的一侧缓缓塌陷了下去,露出一个十米见方的大洞。洞中漂浮着一条奇怪的船,外形像是那种可以容纳下三四人的小船,但船舱却被完全封闭,仅有一个圆形翻盖敞在那里,看来是用以出入的。船头系着一根粗大的金属链条,一头垂在水中,不知长短。毛龙爬下石盘进入洞中,入水间摇头摆尾一付悠然自得的样子。盘游片刻之后,它抬头向我们长吟了一声,尾部轻轻拍打着船体,似乎在催促我们上船。“跟它走。”莫炎小心地踏上船体,钻入舱内。我和老田迟疑了一下,相继跟上,踏上船体,才发现这船竟是金属铸就的,外面蒙了一层像是皮革一类的材质。毛龙衔起船头的链条,拉动了两下,链条另一端露出一个硕大的金属环。将金属环咬在嘴中,毛龙再次用尾部拍打了一下船体,我们将圆形翻盖拉下盖好,莫炎仔细看了看盖内的一个把手,用力拧动了一下。噗地舱盖一紧,整个小船立刻被密封了起来。我不觉有些惊讶,这完全就是一艘以毛龙作为动力的古代潜水艇啊!船身一抖,猛地向下沉去,船舱内温度骤然下降,似乎已进入了水中。舱内空气储存并不多,我心中下意识地有些紧张,希望毛龙带我们去的地方不要太远,也别是没有空气的地方才好。船身下沉一阵后便改作直行,前进的速度十分之快。莫炎一言不发地端坐在那里,思考着什么。老田则是有些不安地四处张望,虽然在密闭的船舱内根本看不到外界的任何东西。一阵上浮的感觉传来,重力提升的作用令大脑充血,我不禁有些晕眩。这时,船体突然转了一个向,毛龙的拉力使得上升的速度渐缓了许多,舱内众人的不适也逐渐减轻。随着颠簸渐渐平静,莫炎打开了头顶的翻盖。钻出船舱,眼前的景象让我不由惊叹。船身浮动在一片水域中,头顶是半球形的高拱岩石洞顶,石壁上线状地长着一些发光的灌木类植物。“洞冥草?!”我不禁失声叫道,发着幽幽蓝光的植物正是传说中的洞冥草,据说它的光芒可以照见鬼物,但这并不是让我吃惊的原因。“的确是洞冥草。”莫炎用长索取回一枝看了看。“难怪天坑会有阴阳无界局。”我恍然道,“原来是引龙局的开局部。”从周边寒冷的温度可以发现,洞内的水流是来自阴阳无界局的寒水,而照当时在水中上升时间估算的话,这个洞应该是在某个山的山腹内。寒水至阴,加上可通幽冥的洞冥草,在这个山腹石洞中便形成了一个地上冥河局,这是一种人为模仿地下深层环境的局势,主要用来安置聚合一些较为特殊的地气。“在天坑脉眼布下阴阳无界局,使龙脉地气在不受五行干扰损害的情况下进入地脉。之后再转入地上冥河局,令龙脉地气在此聚集蓄势。”我由衷感叹道,“引龙局中最难开头的遁龙部,居然被这位高人如此巧妙运用。”引龙局是上古风水局中最为庞大的一个,大局共分遁龙、盘龙、卧龙、潜龙和升龙五个部分,除去最后的升龙部是单局外,其余四个部分都是由两个相邻的局组成,引龙五部内含九局,恰恰符合了九五之数。被引龙局引导到指定方位的龙脉地气,不但能保持原本的良好气脉更是凭添了一份王者命数。无意间我们竟进入了这神秘的引龙局,虽说现在发现的只是开局的遁龙部,但却也找到了龙脉去向的重要线索。“不过这里只是遁龙部。”莫炎向洞穴的深处望去,“盘龙部的出口你能找到吗?”“如果让毛龙继续拉船的话,我想是可以找到的。”我看了一眼在水中不再行进的毛龙,“不过,看样子它最远也只来过这里,除非你会驱龙,否则我们还是得另想办法。”“刚才的骨笛叫驯龙笛。”莫炎冒了一句,“是我们饲虚一派失传的东西……”他的话让我明白了刚才的缘由,他的银色长索叫作伏龙索,和那驯龙笛并列为饲虚一派的绝技。可不知何时驯龙笛却从饲虚一派销声匿迹了,只留下伏龙索流传到了莫炎手里。虽然莫炎知道这两样东西的用法,但却从未有机会使用,只是在继承衣钵的时候听到过而已。“难怪你那么注意毛龙。”我脑中突然闪过一个疑问,“它一般能活多久?”“初生三尺,千年一丈。”莫炎打量着水中的毛龙,“至少有千岁了。”看来其中的渊源不是一时半会能弄清的了,这个引龙局布下也有千年之久了,世间万物本就神秘莫测,千岁毛龙虽然惊人却也不是难以接受的事实。莫炎拿起驯龙笛吹出一段音律,水中的毛龙摆尾游来,一口衔住铁环,转向来路,身子轻轻拍打着船体示意我们进去。操弄着笛子,莫炎反复试了几次,毛龙的反应依旧如前。看来它的确只能游到这里,估计将它留在石盘洞穴的人只是将它作为守卫和摆

                      丽特·安绝对没有忧郁症,不无精打采,不动不动就要晕倒,我不允许提及现实中这类可怜女人常有的这些身心失调的症状。因为她不让自己变得无聊,无聊是一个人会背痛或者偏头痛,因此在沙发上一躺就是几年的原因。(我在考虑要不要写一本论著,叫《无聊感对于艺术的贡献》。就拿海达·加布勒[8]做例子,她奇怪的行为举止源于她令人发疯的无聊。)不,玛格丽特·安没有这些毛病,唯一困扰她的是自己对于一位年轻医生的暗恋,她常在这些穷人家碰上这位医生,他也爱她。但是他有一个麻烦的、长期患病的妻子。这两个高尚的灵魂自然根本不会想到要逾规。他们在垂危病人的卧榻、病榻边相见,齐心协力减轻病人的痛苦,他们的目光偶尔会相遇,无言的歌,甚至有时眼里莹莹有泪,不过这种情况少之又少。真是一堆陈词滥调!和《楼上,楼下》挺像,而我特爱这类东西,我们大家都一样。但是我为此查找的资料(大量资料),让我对这些默默无闻的女英雄们,这些维多利亚时期的女慈善家们,生出由衷的敬佩和尊重。当时她们十有八九(说真的,我们又怎么知道?)受丈夫的管制,如今又遭人鄙视。真是可惜,她们对于自己做的事一般保持沉默,人们经常写她们的事迹,但她们从来不自己站出来说话。她们一定是一群生性坚强的人,杰克·伦敦、狄更斯和梅休[9]知道贫穷的滋味,他们短暂地涉足贫困,攒足了素材就抽身,而这样的贫困,她们却通过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艰辛努力而得以知晓。当我想到她们那时去那些人家的情形,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那一切多可怕,十足的可怕,破败、寒冷、压抑、肮脏,筋疲力尽的妇女,患佝偻病的孩童,遭受粗暴对待的男人——不,不,我不说下去了。但是有一件事我很清楚,那就是和这些人比起来,莫迪、安妮,还有伊莉莎,简直是富足、幸福。看着来帮忙的社工们进进出出,安妮会说:“我在想我可怜的老妈妈,这些她都没享受过。”“那她怎么办,谁来照顾她?”“她照顾她自己。”“她身体好吗?”“她手抖,经常失手打了杯子、碟子。她跌了一跤,摔坏了股骨,她就推着一把椅子走路,好撑住自己。我们有时给她带点食物啊烈性啤酒什么的。”“那她是一个人住吗?”“她一个人住——好多年。她活了七十岁。我比她厉害,是吧?多了十多年呢!”我很清楚,关于伊莉莎的生活,我从伊莉莎那儿听来的那些不全是事实,也许和事实一点边都沾不上;我赞扬她,就像我会赞扬一个好故事的作者一样。那些炎热的漫漫夏日,从来没有一丝阴云!和丈夫的那些出游!那些公园里的野餐!那些圣诞节!那帮友爱的好朋友们,总是聚会,从来没翻过脸!偶尔,帐幔会掀起,哦,只是片刻。可怜的伊莉莎,她喜欢批评人,满脑子道德规范,无法理解这个女人怎么能做那种事,或者那个怎么能做这种事。报纸上登了一则新闻,说一个年纪不小的妇女为了一个青年男子而抛弃了自己的丈夫,这则新闻让她生了好几天气。真龌龊,她说,龌龊。然后,她换了口吻,轻快、匆忙、做梦似的声音:要是现在我也可以离开,我可以离开他,甩了……我基本确定,这里又是一例,她想甩了的是性生活……伊莉莎没有生过孩子。她想要孩子。她有没有去找医生问过?“哦,去过,我去过,他说我一点问题都没有,我应该叫我的丈夫来看看。”“我猜,他不肯?”“哦,你不能叫他做这种事,他根本不会同意。”她提高声音,“不,不,要知道,贝茨先生知道自己的权利……”楼下,伊莉莎,我们大家的榜样……楼上,可悲的安妮·里夫斯。薇拉·罗杰斯和我共进午餐,匆忙得很,就挤出了半个小时。我对薇拉说:“我感兴趣的是这个:安妮是什么时候做的决定,要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我们都是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就做了决定。”“哦,不,根本不是这样的。伊莉莎一直就是这样的,安妮一直就是这样的!”“真是个悲观主义者。那我们根本不会变咯?”“对!看看莫迪·福勒!要我说,她以前就一直是这样。最近我遇到了一个二十年没见的表亲——什么都没变,说话方式没变,习惯也一点没变。”“好家伙,薇拉,你弄得人真想跳崖!”“我可一点都看不出来。不,人一辈子都是一个样。”“那你为什么在安妮身上费这么大劲儿?”“你算问住我了。我觉得她不会变。这种情况我以前遇到过,她已经决定放弃了。不过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们再努力一阵子吧,到时我们就会知道自己已经尽了力了。”我们“拯救”安妮的计划可谓深思熟虑,富于人情味。这是个被人抛弃了的老太太,没有朋友,虽有家人,但是他们觉得她这个样子只是个负担,是桩丑事,不理会她的恳求。她的记性越来越糟,五分钟前说的话都记不住,不过久远的往事倒还记得清楚;她一生的习惯、一直用来支持自己的东西都日渐凋萎,她一脚踩下去,以为还是坚实的陆地,结果却摇晃不稳……而她,坐在椅子里,突然周围环绕着笑脸和好心肠,这些人知道如何让一切都恢复正常。看看伊莉莎·贝茨吧——大家都这样喊。看她有那么多朋友,去旅游过那么多次,总是在外面玩……但是安妮不肯好好走路,不肯出门,不肯重新开始真正的生活。“等夏天来了再说吧。”她说。因为伊莉莎·贝茨,我意识到有多少出游活动、短程旅行、义卖会、聚会、集会等莫迪应该享受,却没有享受。我仔细考虑了这事。我给薇拉打了电话,一明白我想请她干什么,她的口气立即变得职业和圆滑起来。“你在说什么?”我终于问,“你的意思是,让莫迪·福勒尝试新生活没什么意义,因为她现在这样的良好状态维持不了多久?”“呃,现在这的确算是个奇迹了,不是吗?她那个病一定是已经拖了好几年了,她现在还挺着,但是……”一个星期六,我去莫迪家,给她带了些我从阿姆斯特丹带回来的樱桃甜酒,我去那里参加了春季服装展。和伊莉莎一样,莫迪知道什么是最好的,也喜欢最好的。我们对坐着喝酒,屋里一股樱桃香。窗上的帘子放下来了,外面下着细细的春雨,雨水从破旧的排水沟往下滴,弄出不少动静。她不让希腊人请来的工人修那排水沟。“莫迪,我想问你个问题,又不想你生我的气。”“那看来这不是件好事咯?”“我想知道你为什么从不参加市政府组织的那些去乡间的旅行?你有没有参加过他们的假日计划?还有午餐中心?他们有好多这种活动……”她坐在那儿,一只手遮着脸,手上沾满了煤灰。早上她打扫了烟囱。失火:她告诉我她会做关于失火的噩梦。“我完全可能会死在这床上,”她说,“不知不觉地就被烟闷死了。”她回答:“我一向不与人来往,看不出有什么理由要改变。”“我忍不住会想到那些你本可以度过的美好时光。”“我有没有和你说过一次圣诞聚会?那是我认识你之前的事了。警察局办了一个聚会。我爬上台,跳了舞。我把衬裙露出来了,他们大概不太高兴。”我想象着,莫迪掀起厚厚的黑裙子,露出脏兮兮的衬裤,喝得有点醉了,玩得开心。“我觉得不是那个。”我说。“那他们为什么没有再请我去?哦,别费劲了,反正我现在也不高兴去了。”“还有这些教堂组织的活动呢。你以前上教堂的,不是吗?”“我去过的。我去参加过一次茶会,后来又去了一次,因为教区牧师说我对他们不公平。我坐在角落里,喝我的茶,他们那些人,连句欢迎都不说,自己聊自己的天,当我不存在呢。”“你认识伊莉莎·贝茨吗?”“贝茨太太?嗯,我认识她。”“然后呢?”“我认识她,可我就一定要喜欢她吗?你的意思是,我们年龄差不多,所以就该坐在一起嚼舌头。她年轻的时候我一定不会喜欢她,这点我确定。她结了婚以后我也不喜欢她,她可让她那可怜的男人够受的,他都没法管那家叫自己家。那以后她的事我知道的,我都不喜欢,她一直是独自就没法过,身边总是有十来个女人,叽叽喳喳,叽里咕噜。所以,我为什么现在要喜欢她,喜欢到和她一起吃饭、一同喝茶的地步?我从来都只喜欢和一个朋友待在一起,不喜欢一群人因为无处可去而聚作一堆。”“我只是觉得那样你的日子可能会好过一点。”“伊莉莎·贝茨嫌我不够档次。过去二十年来都没够过。哦,我不是说我不喜欢偶尔出去一趟,有的时候教堂组织杂货义卖,我也会去,我找找有没有围巾或是好靴子,但是教堂那些女人根本不搭理我,就跟我不在场似的。”“不如你再和我去公园?或者我带你去河上坐一次船?为什么不呢?马上就是夏天啦。”“有你来和我坐坐,我现在这样就很高兴了。我回想在玫瑰园过的那个下午,这就足够了。”“你真固执,莫迪。”“我还是要我行我素,拜托啦!”乔伊丝离开几周后,早上五点,她打来一个电话。“你生病了?”我脱口而出;好像我已经从心里的什么地方把她给勾销了似的。“没有,我该生病吗?”“一大早打电话来。”“我刚要上床呢。哦,是了,时差。”“没事,反正我刚好起来准备工作。”“好简娜,老伙计,”乔伊丝说,这是种含糊的新口吻,并且是嘲讽的。“啊,乔伊丝,你喝醉了吗?”“你绝对是没醉!”“你打电话来实际上是想告诉我你的近况?公寓?丈夫?孩子?工作?”“才不是呢。我心里想,简娜怎么样了,我的老伙计简娜怎么样了?所以说,你怎么样?还有那个老太怎么样了?”我说:“据我所知,他们怀疑她得了癌症。”“祝贺你。”乔伊丝说。“你这话是什么意思?”“癌症。到处是癌症。唉,我可不觉得它比别的病更糟。你觉得呢?我的意思是,肺结核、脑膜炎、多发性硬化……”于是乔伊丝接着报了一大串疾病名称,我坐在那儿想,她不可能醉成那样。不,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她在装醉。没过多久,她就谈起疾病如何逐渐被淘汰了。她古怪的措辞。“你读维多利亚时代的小说,他们大批大批地死于一些我们如今根本没有的疾病。比方说白喉。比方说猩红热。这么说来,还有肺结核。”我们就这样又聊了半个多小时。最终我说:“乔伊丝,这通电话可要破你一笔财呢。”“的确是。好简娜,老伙计。所有的东西都要钱?”“嗯,是的,我的经验是这样。”“那是因为你把它当作了你的经验。”然后她就挂了电话。没过几天她又打电话来了。早上五点。“我喜欢想象你在那边一直不停地工作,我的老伙计,而我在这里的聚会上瞎混……”“我写了一本浪漫小说,”我告诉她,“你是我第一个告知这消息的人。他们喜欢这本书。”“浪漫……很好。比方说我,就从来没有得到足够的浪漫。我回头看看,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我一直工作得太辛苦,一点乐趣都没有。你回头看也是这样的,简娜。很显然。”“我现在很开心。”久久,久久的沉默。“别和我说这个,因为我不会相信的。”“写这种浪漫小说于我来说是一种享受。我已经开始写另一本了。《仁慈的女士》,你喜欢这名字吗?”“仁慈。这个词我现在懂了。关于美国女性性格,我抓到了一条重要线索。仁慈心。这是从《白雪公主》来的。一代又一代的美国姑娘看《白雪公主》,学她的样……仁慈大方地对待这个人,那个人,一个又一个人……”“我也很喜欢写严肃文章。”“你肯定是工作得太辛苦了,不会给自己找乐趣了。”“胡说。正是因为我这么努力工作,我才觉得是享受。而且我还享受和那些老太太在一起的时间。我享受那个世界,那个世界里发生的事,我以前从来没有意识到有那么一个世界存在。”“真有你的。”又是乔伊丝。“又开派对了?”我问。她回答:“在这里,人们就只做这一件事。”我总是问她穿的是什么,好想象她的样子,而她总是回答,和其他人穿的一样。她说美国人是地球上最行动一致的人,就算他们叛逆,也是成群结队地叛逆,衣服也穿得和其他叛逆们一样。她的风格已经被批评过了好几次。她以为是因为她真的年龄大了,不适合那个风格了。但不是这样的,美国人严厉地质问她为什么英国人“总是看上去像吉卜赛似的”。这是我们浪漫狂野的本性,她回答,但还是舍弃了自己的风格,剪了头发,现在有一衣橱剪裁合身的长裤、衬衫、套衫以及式样各异的短礼服。她说,当你走进一个屋子,在场的所有的人都要把你从头到脚打量一番,确保你没有出格。她现在过得快活,因为人就该这样。她的丈夫也过得快活:他又交了个新女友,那人还正巧是乔伊丝的同事。我的老天啊!乔伊丝对我大呼。她那里是凌晨一点、两点、三点,她正要上床,而我这边则正在一杯一杯地喝清晨的咖啡。乔伊丝感叹,想想我离开前经历的痛苦,真是荒唐!这里,一旦夫妇中有一个觉得在这段婚姻里不快活了,那说断就断,一秒钟都不拖。孩子们也过得快活,觉得自己的故乡落后而蛮荒,因为我们穷,没有塞得那么满的冰箱。杂志社发展出了新事物:政治。我不知道该不该把它当真。我想,大概……是真的吧。社里有一种新的气氛,我不喜欢,当然,我年纪大了,不喜欢变化,正因为这个原因,我一开始很宽容。屈尊俯就?可是我觉得他们才是屈尊俯就。革命不对我的胃口,但我生命中也不是没有过革命,而在我看来,我不值得像现在这样受到容忍。像以前那样受到容忍。因为我镇压过了。突然间,我出入办公室时,遇到或成群结队或三三两两的人们,他们似乎立即沉默下来,好像他们刚才的交谈太深奥,这个局外人没法领会。可他们说的内容我们都听了上千次。到处都是陈腐的政治套话,我实在没法把它们当真。尤其没法让我严肃对待的,是那些年轻人,自己就属于中产阶级,却没完没了地议论中产阶级价值观,说它要被摧毁,被取而代之,它腐朽透顶,理应受到揭露。这里头的确有一个真正出身劳工阶级的年轻人,是一个摄影师,他的父亲是个印刷工人:对于这说法,我可以展开一大段分析,讨论一下在我们这块如此中产阶级的土地上到底什么是、什么不是劳工阶级。不过我不准备跟着这帮繁琐哲学家去纠缠这种细枝末节。他们身上唯一真实的,不是他们五花八门的宗教观点,或是教条,而是他们注入自己论点里的狂热。员工中间现在蔓延着一种以前没有过的情绪,一种互相撕咬、彼此忌恨的卑鄙气氛,大家情不自禁地要批判、打压任何立场和自己不一模一样的人;同样地,大多数时间还是在批判、谴责任何一个虽和自己处在同一阵营却暂时或总是与自己意见不合的人。叫我受不了的是,这种情况,我们从书里、电视里、广播里,通过很多很多渠道见识过,可这些小年轻们却弄得好像他们做的这些事前人从未做过,好像所有那些陈词滥调都是他们发明的一样。这一切让我越来越不安,正是在这个时候,我理解了薇拉和我说的一段话。我和薇拉四处奔波时,很享受我们的午餐,烘豆子或者一块煎蛋卷,再来一杯咖啡。我们享受我们做的事,或者准确点说,我们享受自己能做,并且能做好的事。“老天啊,”薇拉说着,一屁股坐下来,伸手去拿香烟,把一摞两英尺高的文件碰落在地上,“老天啊,简娜,我告诉你,要是当初我递申请的时候知道会这样就好了,不用,你坐着,我就是有气要发泄发泄,你肯定无法相信……”“要不是我们杂志社也有这种事的话,”我说,“我的确不会相信。”她口中我不会相信的事,是现在才周四,而这周已经开了七个她原该参加的会。“这些会全是瞎折腾,瞎折腾,简娜。请相信我,不管他们要讨论的是什么,任何有脑子的人三言两语五分钟就能搞定。之所以有这么多的会,是因为他们热爱开会,开会就是他们的社交生活,真的,简娜,这就是事实。我花了一段时间才弄明白,但是一旦明白了……他们到底什么毛病?一开始,我刚开始工作那会儿,我自问是不是自己有什么问题。你知道

                      己太没自信,因此她下意识想为丈夫的暴行找借口;“谁能怪他”——言下之意是“这是我自找的”。她哭了起来,她很难过,因为自己的问题让全家人付出极大的代价。我无话可说,无论我说什么都无法挽回或减少她的损失;我只能表示我了解这让她有多难受。卡伦离去前,我请她下次尽可能记得把霍尔顿的东西带来给我。她点点头,泪眼婆娑地望着我。※※※※卡伦再次来到我的办公室。这次她带了一幅画;画中的她在‘新窝’里——心灵之屋前院的大树。天空湛蓝,阳光灿亮,每一根树枝上都有一个分身的名字。她还交给我一封信。我立刻打开与她一同阅读。1998年3月22日亲爱的贝尔医生:我们即将融合我的最后一个分身,但我发现,我害怕自己没办法在失去多重人格的状况下继续生活。在霍尔顿融入我之前,我必须让你明白我的想法——我认为这很重要,如此你才能了解融合后的我可能会有什么感觉。融合后的我将变成什么样?我应该被称为什么?是“融合康复后的多重人格障碍”患者还是别的类似的名称?我的心智支撑我度过这么多年的日子,并且总是很努力想保护我、治愈我。如果可以选择,我当然不想生病;但既然我病了,我就必须想办法活下来。虽然我已融合17个人格中的16个,但是以“未分离”的方式经历每一天,这感觉仍令我相当恐惧。这种恐惧是正常的吗?我会害怕吗?我们该如何进行霍尔顿的融合?我已经不太想回到那个小房间了,感觉不舒服。我为什么会这么想?我的内在世界出了什么问题吗?我的言行举止会不会变得像男人一样?谁又该负责开车载我们回家?卡伦“我发现一件有趣的事。”匆匆阅读她的信之后,我对卡伦说。“你还是用‘我们’而非‘我’来思考。等你与霍尔顿完成融合回到家,你就得用‘我’而不再是‘我们’了。说不定你就是在担心这个:只剩下一个‘你’了。”“我害怕未来,”她说,“我不曾考虑过将来。从以前到现在,我只想着该怎么熬过每一天。”我告诉她,我能了解她对未知的恐惧,但我认为她有能力应付一切。进入催眠状态后,我跟霍尔顿说话。“我想,今天卡伦应该把录音带带来了吧?”我对霍尔顿说。三番两次的拖延已令我不耐烦。“噢,抱歉。”霍尔顿闻言弯下腰,打开卡伦的手提袋。他捧着袋子的模样颇不自在,仿佛他不曾拿过女用手提袋,并为此感到尴尬。他拿出两盒微型卡式录音带,递给我。“希望这能对你有所帮助。”※※※※当天稍晚,我在家听霍尔顿的录音带。录音时间是1998年2月12日至18日。第一盒带子并不长,大概只录了15分钟,结束得有些唐突。他说他不习惯对着麦克风说话,感觉很奇怪。他告诉我他自己的最新状况,并表示之前融入的人格尚未混合完全;他觉得卡伦急着想在最后一次融合前将其他人格混合完毕。他向我保证,卡伦完全不需要这么做,因为混合可能得历时数月才会完成。但快速涌现的记忆已经让卡伦大感吃不消了。我想起卡伦形容过这种感觉:“关不掉的水龙头。”霍尔顿也叙述了因为他们的人格分裂系统带来的经济上的问题,以及他准备在融合之前把这些账单分类整理好。我边听边思考;或许,我可能永远都无法搞清楚多重人格障碍及其操作方式,但凯瑟琳曾说过,他们没有一个叫“卡伦”的核心人格,只有17个人格组成的集合体。大多时候——诚如霍尔顿在录音带里所叙述的——“卡伦”是其他人格呵护、照料的对象。或许他们之间如何区隔并不重要,或许霍尔顿和其他人对这个系统如何组织运作也缺乏完整、客观的认识。不过,我常不免纳闷,他们口中的“卡伦”究竟是哪一个?说不定是“肉体”的卡伦,那个承载所有人格的卡伦。最后几分钟,霍尔顿再次强调他会让卡伦自己应付所有场合,他只会在需要时现身。他说,他们都是卡伦痛苦的化身。如果她童年所受的痛苦是正常的,她理应能自己承担;无奈她的痛苦并不正常,所以他们这群分身只好尽力而为。第二盒录音带内容比较长,大概有50分钟。从第18分钟开始,霍尔顿特别提到他为完成最后一次融合(也就是他自己)所做的暂时规划。完成融合后,他建议卡伦先找个汽车旅馆住一晚。他说他会耐心等候,直到我下达“释放记忆”的指令,他才会开始把他的一生放进卡伦的脑子里。显然,霍尔顿可以压制或不压制部分想法。他不希望卡伦在设法应付融合的影响之余,还得忍受丈夫骚扰。他认为她丈夫是目前最大的问题,她迟早有一天会离婚。霍尔顿要我密切关注卡伦。他担心失去分身会令卡伦情绪低落,甚至可能有自杀的危险。他说,他总是勉力而为,尽力照顾这一大家子,他真的累坏了;不过他也感受到一股宁静祥和,因为他终于可以把担子交给我了。霍尔顿说我必须在融合完成后,立刻询问卡伦得到哪些记忆;因为她的记忆必须借由我的提问激活,她才会开始想起来。他知道这并非我的惯用模式,但他向我保证这绝对不会影响她的记忆。咱们看着办吧,霍尔顿。“要放下一切真的好难。”霍尔顿在录音带中说道,但他准备好了。换个角度想,这就像孩子长大,翅膀硬了,父母必须放手任其飞翔。他认为卡伦和我将会继续这趟艰难又折磨的旅程,但是当我们来到终点,一切都是值得的。他将这个内在系统看作是神的赐予,是一套任何人皆无法想象的系统;能成为这群人格的头儿,并且被选为他们的保护人,霍尔顿深感幸运,也十分骄傲。最近他常常在想自己该用什么方式融合。他已关闭心灵之屋内的所有房间,也会在自己融合前关闭位于心灵之屋外属于他的个人空间。我想我应该可以邀请他来我的办公室,在这儿进行,不知行不行得通?录音即将进入尾声,霍尔顿说他很享受我们的每一次对话,还说我是他这辈子认识最有价值,也最重要的男人。虽然他永远都会是卡伦的一部分,但卡伦已不再需要他。回顾这一生,他活得既痛苦又悲哀,而现在该是重新开始的时候了。※※※※“从以前到现在,我一直有其他可以遗失时间的对象,”卡伦皱着眉头说,“等最后一个分身融入我,我想我一定会心脏病发作。万一我变了怎么办?万一我不认识自己了怎么办?”“你不会因为霍尔顿融入而失去任何东西的,”我再次向她保证。“他会加入你,就像其他人一样。现在可以让我跟霍尔顿谈一谈吗?”卡伦的视线穿过我。片刻后,她微微撑起腰杆,坐姿挺直了些。“我来了,贝尔医生,”霍尔顿说。“不用催眠!”我大叫。“是的。现在我都跟她一块儿出来,但她并不喜欢共享时间,也会排斥,不过她自己并不知道。照这个状况看来,假如不进行催眠,我想我也没办法跟她融合。她似乎比较喜欢她的小房间,但我已经关闭它了。”“是这样啊……”咱俩都想了好一会儿。“我们可以在院子里进行。在她的树下,”我提议。霍尔顿沉思片刻,“应该行得通,”他说。“好极了,”我说,“就这么办吧!对了,最近卡伦倾向改用左手,莫非是受到你的影响?”“对,她为此有些不愉快。她会用左手拿餐叉,想也不想就吃了起来。跟我一起出来,对她来说果真是很大的折磨。我不知道她会这么辛苦。”“你觉得现在还有必要跟她共享时间吗?”我问。“嗯,应该不需要了,”说完,霍尔顿叹了口气,“说真的,共享时间给我的压力也很大。融合之前,我不会再干扰她了。”“好,”我说,“我们会依照以往的方式为你进行融合,但地点改在树下。”“好的。”1998年4月15日亲爱的贝尔医生:我对我自己感到失望。我以为我已经操作得比以前好,以为我什么都知道,并因此心情变好,实则不然。我仔细思索自己为何心烦意乱,这才明白恐惧早已像毯子般裹住我、控制我。我对人生感到恐惧,对未来的我感到恐惧。我完全不知道什么叫“完整”。你瞧,比方说,在霍尔顿融入我之后,我理当变得完整,处于最佳状态。我会变得更完美,但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认为,迈向“完整”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方式。绝大多数的人一辈子只有一趟旅程,他们花了一辈子的时间向前迈进,最后成为他们有能力胜任的那种人。但我不一样。我必须走两趟——第一趟先自我融合,然后才是第二趟——跟其他人一样——发现自我。如果不先走完前面那一趟,我就无法展开第二趟旅程。然而到时候,我必须跟其他人一样,充分发挥我的力量,经营我的人生——这就是我的恐惧。我有力量重新开始吗?此时此刻,我只觉得精疲力竭、全身无力,失去了方向。我相信天主已为我准备好第二次机会,一个全新的开始。我怕我会搞砸,但我不会放弃。长期以来,我都是别人的受害者;如今我要在任何人胆敢伤害我之前,全力为自己奋斗。卡伦1998年4月29日,卡伦来到我的办公室。她看来有些紧张和疲倦,但很开心。她给我一本霍尔顿整理的剪贴簿,名为“我们的相簿”;相簿里尽是卡伦童年时期的照片,霍尔顿——在照片底下注明拍照当时现身的人格。霍尔顿还写了封信给我,描述他今天早上——赶在卡伦出发前——为她做了哪些重要工作,今晚在汽车旅馆过夜的手续也办好了。他说他的最后几个动作将是“到旅馆柜台登记,进房,洗最后一次热水澡,写信,摆好食物和饮料”。他在信的末尾写道:“我挑了二楼的房间,房间号码是218,在电梯和制冰机旁边,位置很好找。现在是下午3:59,我得回到里头,让卡伦准备一下,然后开车到你办公室进行融合。待会儿见。”“如果能嫁给这么有条理的人,应该很不错,”卡伦说。“他为自己的融合做了一大堆准备,”我说,“显然,他想照顾你到最后一刻。”卡伦并未注意我说了什么,她凝视窗外。“这将是我此生第一次,独自一个人,”她近似自言自语地说。她转头看我,“我害怕,却又觉得很开心。我准备好了。”我展开例行催眠仪式。这次我并未引导她进入特别房间,而是依照我先前和霍尔顿讨论好的,来到心灵之屋前院的那棵大树下,请她欣赏这个充满生气、色彩缤纷的世界。待她进入深度催眠状态后,我请霍尔顿出来。“你现在感觉如何?”我问。“我准备好了,”霍尔顿摇头长叹,“我累坏了。”“卡伦也是。”霍尔顿点点头。“我设法在她浅眠时出来,而非她熟睡的时候,”他解释道。“如果我等到她熟睡,我自己也会被关在她的睡眠中。”“你怎么出来?”我问。“我试着不打断她的睡眠,”他继续解释。看得出来,他绞尽脑汁想找到正确字句描述这个过程。“等她睡着约10到15分钟,或是做了一场梦以后,我再伺机行动……我想大家都知道做梦很重要。然后我出来,办完事再回到里头躺下。卡伦醒来后,她会以为自己睡了一场好觉。”“直到她发现那天晚上车子多跑了200英里?”我说。霍尔顿摇摇头笑了起来,然后点点头。“那是我最能好好思考的时刻。”“我想告诉你,在整个融合过程中,谢谢你一直帮助我们,”我说,“如果没有你一步一步地指示,我不知道我们有没有办法应付,从而走到今天。”“我很高兴能跟你合作,贝尔医生。我一个人无力完成这些,我需要你的协助。从以前到现在,保护大家一直是我的职责;最初决定让你知道其他分身的人,其实是我。”“你是说克莱尔的那封信?”“对。她常出来,也常观察你。她迷上你了。她问我,你什么时候才会知道我们的存在?她想写信给你,我说好,然后帮她把信寄了。治疗过程中,我们一直都在,也一直在观察。”霍尔顿点头对我笑了笑,我顿时领悟:这些年来,他的影响力果真无所不在。“你准备好了吗?”“嗯。”我请霍尔顿先退一步,待会儿再请他过来。我确认卡伦还在树下,再次加强她的催眠深度。我告诉她,我会跟她一起待在草地上,等她见着我了,我再请霍尔顿加入我们。“你能形容一下霍尔顿的模样吗?”我问她。这一刻,我情绪激动,但仍设法控制声音和稳定度。卡伦坐在椅子上,眉头深锁,专注于她内心的场景。“他很高,”她说,声音听起来好遥远,“他穿白衬衫、黑西装,打了领带。头发是褐色的……”“他说了什么吗?”我问。“他说他很高兴终于见到我了。”她停顿一下,身体向前倾,“他要我站起来。”“噢,请便,你喜欢怎么样都可以,”我说。她并未真的站起来,只是一直往前倾。我猜她应该是在心里完成这个动作。“他看起来好高,”卡伦描述当下的体验,“他说,这么多年来,他总是设法为我做最好的选择,尽力保护我。”卡伦停下来,侧头聆听。“他说他已经跟你成为好朋友了,他会很想念这段时光;但是为了我好,他最好还是与我融合,让我变得完整。”她再度倾听。“他叫我不要害怕,不要担心。我跟他说我已经准备好了。他点头,对我微笑。他说,等他融入我,我会想起全部事情,也会像过去一样感觉到其他人的存在。他说我需要进行最后这一次的融合,让自己变得完整。”“那么,你准备好了吗?”我问。“他也这样问我!”她回答。“他会跨进我,就这样。现在他把手摆在我的肩膀上。他说,这个星期他过度使用手臂,也知道我会不舒服,所以他在行李箱里放了一个冰袋。他问你可以继续了吗?”“可以啊,请便。”我尽力控制声音,维持镇静与信心。“他说,他将会在‘另一边’看着我。”卡伦不再说话。她微微移动身体。“一切开始改变了……我可以感觉它正在发生……”卡伦停下来,表情扭曲,看得出来她正在努力接受霍尔顿。时间一分一秒慢慢溜走,感觉过了好久好久。“他完全融入了,”卡伦终于开口。她捂住耳朵,弯下腰,轻轻地前后来回摇动,然后哭了出来。泪水滑下她的脸庞。“怎么了?”我问卡伦。她没搭腔,仍自顾自哭泣着。“他走了,你很伤心吗?”卡伦点点头,仍哭个不停。我陪她坐了好一会儿,陪她吸收霍尔顿的记忆,她经历的一切,还有他留在她心里的感觉。“你想回来了吗?”卡伦渐渐止住啜泣,我赶紧问她。她点头。我必须让她准备好进行下一个步骤。“等你到达旅馆,霍尔顿才会开始融入,”我说,“你会清醒地开车,并且安全抵达。”我带她离开催眠状态,她遮住眼睛,阻挡光线,然后抹去脸颊上的泪水。“好奇怪……”她说。“恭喜你,”我说,“不过,未来几个礼拜你会很辛苦哟。”卡伦点头,再次哭了起来。“以前我有个内在大家庭,”她说,“现在他们都不见了。他们一辈子都在照顾我,为我付出那么多……我觉得他们好像都死掉了。这么多年来,总是有人陪着我……”卡伦止不住抽咽,然后又说,“我的听觉变得非常敏锐,可是现在我只觉得好安静。”“你的脑子里安静下来了?”“对……我只听到一些普通、正常的声音。”她看看屋里,仿佛正以全新的眼光注视一切。“你开车应该不会有问题,”我说,“你知道怎么去那个旅馆吗?”她点头。“明天打电话给我,让我知道你的状况。”她再次点头。我目送她离开办公室,一股深深的失落感袭上心头。我想起过去这段日子,以及她带来的种种混乱与骚动;我还想起那些消失的分身们,尤其是克莱尔和迈尔斯。我会想念他们的,可爱的克莱尔和勇敢的迈尔斯。现在,这些特质全部藏在卡伦体内,但我却再也无法看见他们独立展现了。治疗卡伦是我职业生涯中最重要,也最令我着迷的一次经验。我想卡伦和我都会怀念这段时光。※※※※隔天早上,卡伦从旅馆打电话给我。她说,昨晚她彻夜辗转难眠。记忆如洪水般冲向她,但她没事,她很好。卡伦不想说话,她太累了。她试着将回想起的记忆写下来,但回忆来得太快,她完全跟不上速度。我请她尽力而为,希望她两天后打电话给我。她答应了。两天后,我接到她的电话。卡伦说,记忆涌出的速度慢下来了。她说,从上次见面到

                      “真爽”“色鬼”等词语,甚至潦草地写着“吉子”“厅立的安子”“静修的明子”等女孩和女校的名称。伸夫每次看到那些词语心中都会产生罪恶感,可眼睛却盯在那里无法挪开。但是,运动场旁边第二个厕所隔间里的涂鸦最为完整,也是用铅笔仔细地写在前边的板墙上,而且采用了问答的形式。“跟女人干时怎样插入呢?”“最初会比较干涩,所以最好用手指抹上唾液弄湿再插入。”“多大的阴茎合适呢?”“阴茎大小没有关系,没必要太长,有一定粗度就行。粗度比长度重要。”“女人也会感觉爽吗?”“做过多次以后,女人也会产生快感,那里会变得湿滑。”“光线暗时也能找到插入位置吗?”“从前面摸自然能找到,潮湿的裂缝就是。屁股眼还在后面,所以不会弄错。”“一干就会怀孕吗?”“有时会有时不会,大都不会。不必太担心。”看到这里伸夫浑身发热、心跳加快,担心被别人看到还环顾四周,但隔间里不可能有别人。以前曾看到过很多涂鸦,但如此具体明快的解答还是初次见到,确实写得相当详细。既然了解得这么多,涂鸦者肯定是经验丰富的前辈。听说在参军入伍的大龄前辈中有不少已是过来人,这些或许就是其中某个人写的。不管怎样,这些解答确实具体而令人茅塞顿开。“从前面摸自然能找到”是伸夫最想知道的答案,而看到“粗度比长度重要”后伸夫稍稍放了心。而且,女人那东西有些湿滑他也是第一次知道。如此说来,伸夫也曾听到有人形容女人的私处就像“谷地”“黏糊糊”,或许就是“裂缝”“湿滑”的意思。“原来是这么回事儿啊……”脑袋里一下子装进大量信息,伸夫感觉有些发晕。“真了不起啊……”伸夫感动不已,甚至忘了这是在厕所里。未知的将来令他期待,同时也心生恐惧。五“小学生与初中生区别在哪里?”对于这个问题,多数人会怎样回答呢?有人说,小学生还是幼童,而初中生是少年。也有人说,小学生是少年前期,初中生是少年后期。其中还有人说,初中生以后是幼童自我意识萌发并出现第二次反抗期特征的阶段。这是从心理特征进行区分的方法。另外,还有人从生理方面区分,认为此时是从小儿科对象转为内科对象的节点。几种答案看似明白却仍然不够清楚,其原因似乎就在于少年期这个词语的定义本身就模糊不清。在日本的少年法和相关法律中规定,满十四岁以上到满二十岁的人为“少年”。如果以这个观点来划分,小学生就不能算作少年。但是,心理学家施普兰格尔将八岁到十二岁之间看作少年期,而夸美纽斯则将七岁到十二岁之间看作少年期。这些观点都不能用“少年”这个概念模糊的词语来区分小学生和初中生,即使只从心理和生理方面来看,由于个体差异较大而相当难以明确分类。不过,如果说“小学生与初中生的区别就在于有无性意识”是否合理呢?当然,在这方面也存在着个体差异。不过,几乎所有的男性都在初中时期觉察到了自己的性欲,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而且,不可否认也有提前或延迟的现象,但那属于少数例外,多半都是在初中时突然意识到了性欲。而且,那并非是以异性为对象,例如向往女性的身体或被女性的温柔所吸引,而是切身感受到自己体内所翻腾奔涌的性欲,并且想凭借自身寻求宣泄口。其最具象征性的行为就是“自慰”。日本男性初识自慰的平均年龄是多少?由于尚无正式统计不得而知,但设定为从初一到初三的初中时期应该不会有错。像这种有关性方面的数据,与其做正式调查不如随意询问周围的人更为准确。即使根据伸夫所询问的结果,在初中时期学会自慰的人也占了压倒多数。事实上,伸夫初识自慰也是在初二的夏天。不可思议的是,那个行为会在某个时刻毫无先兆地因意外事件引发。那天,伸夫坐在二楼自己房间的矮桌前翻阅辞典,倒也不是用功学习,而是照例逐次阅读“性交”“妊娠”“生殖器”等条目,并独自兴奋得脸红心跳。虽然还是八月底,但黄昏将至房间微暗。伸夫没有开灯,继续阅读辞典上的小字。房间有六铺席大,矮桌就摆在窗边,伸夫跪坐在桌前。由于是在盛夏季节,所以只穿着内裤和短裤。他突然感到下半身发热,于是解开短裤的扣子,然后掀开内裤前面,却见阴茎一下子弹了出来。说实在话,因为这些几乎都是下意识动作,所以当他看到弹出来的那个物件时吓了一跳。不过,那个物件似乎也吓了一跳,在裆间支着脑袋发愣,就像突然从树丛蹿到路边东张西望的小松鼠。伸夫慌忙回头看看,在确认房门紧闭之后,这才伸手摸了一下裆间那个物件。那个物件意外的坚硬、发烫,还有微微搏动传到指端。伸夫觉得自己正在做十恶不赦的坏事,就想把支出来的物件塞回裤裆,可一旦胀大的家伙却似乎不肯轻易回去。当他用指尖摁住前端反复压塞时,阴茎前端就被大腿夹紧。在刹那之间,下体涌起直蹿阴茎头的快感。伸夫一时慌了神: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为什么会产生如此舒爽的感觉?是不是哪里藏有某种机窍?伸夫纳闷地望着坚挺的阴茎,想再次体验那种快感。用大腿夹紧那个物件感觉就爽——虽说是偶然发现的动作,但做起来却意外简单。伸夫再次确认屋里没有别人,就慢慢地把阴茎夹在大腿之间,然后并拢双膝夹紧。就在他稍稍放松的同时,阴茎再次猛地从裆间弹出,一阵酥痒的快感包裹住了阴茎。那种舒爽透顶的感觉令伸夫有些惊慌失措,却还是忍不住重复着同样的动作。虽然重复了多次,阴茎仍像弹簧玩具娃娃般弹起,同时带来真切的快感。哪里还用得着辞典?煽情的词语和讲解已比不上现实的快乐。在暮色降临的房间里,伸夫像在摆弄稀奇玩具般将阴茎塞入弹出。大概反复了十几次,下身突然蹿起火花迸射般的感觉,昂奋的前端喷出了白色黏液。“啊……”伸夫禁不住喊出声来,接着就像被手枪击中般伏在了桌上。他一动不动地追逐快感的余韵,后来觉得裆间有些黏糊糊的就慢慢抬起头来。刚才昂首挺立的阴茎像是突然失去张力垂下头来,裆间和内裤都溅上了白色黏液。这是怎么回事儿?伸夫感到迷惑不解,过了片刻才用身旁的纸擦拭污渍。这就是书中写到的所谓精液吗?那么刚才那个瞬间就是射精吧?伸夫依然沉浸在快感的余韵当中,心情却像萎缩的阴茎般渐渐消沉。自己像是做了荒唐透顶的坏事,闯下了对父母都难以启齿的大祸。一阵懊悔随着轻微疲劳传遍全身,他突然心生恐惧。“怎么办……”怎么能做出这种事情?如果被母亲和老师知道恐怕要受到严厉斥责。但另一方面,他又为自己也终于完成了自慰而感到几分自豪。以前朋友们暗示的“那个”就是这么回事儿吗?自己一直疑惑不解的其实就是这件快乐无比的事情吗?紧接着,伸夫感到自己突然成了大人。原来如此,那些家伙干的就是这种事情!他们偷偷享受快乐,然后在众人面前摆出了不起的架势。“这有什么难的呀?”不过,男孩在刚刚学会自慰的阶段,其行为尚未与女性发生关系,仅限于男性私密之内的快感,仅仅初识自慰即已满足。但是,一旦尝到这种快感,就像初尝禁果般再也无法抛舍。从那时起,伸夫开始渐渐沉迷于私密的快乐之中。虽然当他文静地关在自己房间时最危险,不过当然母亲似乎尚未觉察到。例如在傍晚时分,当母亲在楼下喊“伸夫,吃饭啦”的时候,伸夫才会回过神来。“哦——”他虽然应声,却并不想立刻起身下楼。如果现在下楼会不会被发现刚才是在自慰?手脚是不是还留着那种腥臊味?在明亮的灯光下会不会被父母看出来?“伸夫——”母亲再次呼唤,伸夫慢慢地站起身来。倒也说不出哪里怎样,但身上还是有种倦怠感,脑袋依然发懵,血涌上头尚未退潮。伸夫打开电灯,对着镜子观察自己的面孔。或许是心理作用,脸色稍显苍白,感觉有些疲惫,而眼圈像有热度似的发红。伸夫啪啪作响地拍拍脸颊,然后干咳一声走出房间。但是,他下楼后先去了厕所,撒完尿擦擦阴茎周围,又使劲擦了几下手才去了客厅。“你磨蹭什么呐?赶快吃饭!”餐桌旁父母和姐姐弟弟都已坐下,伸夫像个罪人似的悄悄坐在父亲和弟弟之间。他平时总是边吃饭边聊天,可这回却一语不发只顾吃饭。“怎么啦,哪儿不舒服吗?”“没有……”听到母亲询问,伸夫摇了摇头,预感到自己再不会是以前那个开朗直率的少年了。六男孩突然变得沉默寡言也许就是性意识萌发的证据。初识自慰之后,伸夫忽然对父母和家人的存在感到厌烦了。如果家里没有别人,自己独自一人该是多么爽啊!当他强烈地希望独处时,爱絮叨的母亲和姐姐就会令他不胜烦躁。归根结底,这种心态的原因很单纯——周围有人就不能放心地自慰。特别是伸夫的房间虽然在二楼,但因为比自己大四岁的姐姐的房间也在二楼,所以不知何时她就会突然进门。而且,母亲也会常常为一些琐事不先敲门就闯进屋来。当然,即使要求她们敲门,但在以隔扇隔开的房间里也并不能完全放松。于是,伸夫对所有妨碍自己独处的人都厌恶而烦躁。可是,母亲和姐姐对伸夫的精神不安状态似乎毫无觉察,依然在楼下因琐事吵吵嚷嚷,有时不先敲门就进来说这说那。“什么呀……”在这种时候,伸夫的语调就会变得更不耐烦。“怎么啦?你最近……”母亲的表情有些悲凉,可伸夫却无法讲明原因,只能用态度表示“别管我”。“阿伸近来有些奇怪呀……”母亲在跟姐姐悄悄议论。与以前相比确实有些异常,伸夫自己心里最清楚,可他也无法平息目前烦躁的心情。稍稍夸张些讲,学会自慰确实是件幸运的事情,他眼下已经无法从那种注射了兴奋剂般的快感中逃脱。不,他已经被那种兴奋剂绑架了。伸夫决定放学后直接回家,姐姐去了裁缝学校不会早归,所以傍晚之前无人打扰。他确认之后又打开那本辞典,再看看关于女人的书,手就悄悄伸向胯裆。阴茎照例又热又硬,于是伸夫把它慢慢地摁在大腿之间夹紧,酥麻的快感集中到了一点。他全神贯注地反复同样动作,将快感推向高潮。在反复几次之后,伸夫忽然有了别的想法。像这样用大腿根夹紧,还不如干脆用手指摩擦效果更佳。既然阴茎从胯裆弹出时摩擦会带来快感,那用手指摩擦不也一样吗?想到这里,他就慢慢地捋动捏着阴茎的手指。果然如同想象的那样,酥痒的快感骤然强烈。伸夫更加自信,于是加快了捋动频率,快感一举达到巅峰,随即带来猛烈的射精。“原来如此……”伸夫在照例降临的轻微倦怠感中点点头。看来这就是最简易实用的自慰方式。其他人肯定都是这样。虽说如此,无论机缘如何偶然,男性或迟或早都会了解到这种行为。因为达到相应年龄的男性无人不知,这就是证据。即使偶然会有自制力强的人不搞自慰,也不会不知道这种方式。总而言之,虽说伸夫自己有了这些发现,不过大家上初中后在阴茎发育到一定程度似乎都会无师自通。换句话说,年轻的自然活力会使人下意识地把手伸向那里并领悟到自慰的方式。如此看来,或许可以说男性的自慰接近于自然行为。不过,还只是初中生的伸夫当然无暇考虑这些道理。他一方面在享受自慰所带来的快感,而另一方面却依然无法从罪恶感中逃脱。自己是在做坏事,对父母都难以启齿。做出了这种事情,自己会很快变成散漫堕落的男人。照此下去脑筋会越来越差,学习成绩肯定也会下降。不过说实话,为什么自慰就是坏事,伸夫却并不明白。虽然他也听说过自慰行为不好,但其依据却仍不清楚。尽管如此,他也不可能找人问清依据。对谁都羞于启齿却又不能询问究竟,看来这恰恰是坏事的证明。如果真是正当行为的话,就应该可以堂堂正正地向任何人询问,没有必要遮遮掩掩。既然大家都秘而不宣、讳莫如深,那就肯定是坏事。想到这里,伸夫忆起儿时摆弄那个物件被母亲责骂的经历。“不许摆弄那个!”当时的伸夫慌忙收手,而现在却可以尽情抚弄,独自沉浸在愉悦感之中。既然抗逆母亲违反了训诫,这明摆着就是坏事。此外,他每次自慰时脑瓜都会发懵,难以静心学习。岂止如此,只要想起自慰就会血涌上头,一旦开始当然什么都顾不得考虑,而且结束之后总是感到有些疲劳犯困。除此之外,高潮后的虚脱感更令他感到做下了坏事中的坏事。不仅每次做完后必定身体疲倦,同时精神也会懒散,感到任何事情都无所谓了。正因为射精的瞬间快感强烈,随之而来的堕落感就更加强烈,甚至觉得自己和世界全都骤然萎缩。而且在此之后仅仅留下某种反感——又干下了这种事情。只有空虚和懊悔像沉渣般积淀在内心角落里。随着频次增多,这些感受着实令伸夫心情低落沉郁。他很难受。但虽说如此,他并不想戒掉自慰。在享受愉悦感之后,虽然一时觉得做了坏事,但过几天欲望又逐渐强烈起来,就像河里的水位般切实而准确地逐渐涨满。少年的性欲或许类似于水库蓄水,上游河流与时俱进地充满水库,水位每时每刻都在上涨。在河水全面充满再不能承受的瞬间闸门开启,存水顿时溅起飞沫涌向下游。在宣泄了一定的水量之后,水库便会恢复原先平静的湖面。如此看来,对于初中生来说,自慰或许应该看作必要的行为。性欲在体内蓄积充溢以至再也无法容纳,于是通过自慰行为进行宣泄以保持正常心态。如果予以压制,性欲或许就会转化为暴力,使人滑入歧途,以致对周围造成破坏。不过,伸夫自慰当然并非因为考虑到这些因素。他自慰只是受到体内奔涌的欲望驱动,之后却产生了罪恶意识而一时情绪低落。时隔数日欲望再次高涨,他又难以抗拒快感的诱惑而重复这种行为。伸夫初识自慰已过一月,沉湎于其中的方式也基本成型了。例如,如果是在白天他就盘腿坐在桌前,并将左手放在桌面上。这种姿势的背影貌似正在用功学习,微微驼背俯视桌面就像在认真读书。如果说到略有不同之处,那就是右手伸进桌下前臂频频摆动。还有就是有时会忘记天色已暗,依然全神贯注似的面对书桌。伸夫以这种姿势做自慰动作,而听觉却毫不松懈地注意背后的隔扇门。所幸的是,因为房间在二楼,所以一旦有人上楼就会听到脚步声。听到有人走近他就立刻遮掩前裆,合上正在偷看的杂志。为了应急,还可以事先把课本和笔记本放在旁边,紧要关头就用它们盖住色情杂志。不过,有时由于自慰过于陶醉或对方脚步声极弱,可能有人来到门外都难以觉察。为防万一,伸夫就在膝头放上膝毯或毛巾,一旦有情况就用它盖住下半身。晚上进了被窝,他会在确认邻屋姐姐已经睡着之后再开始,有时也会在早上醒来后进行。最初阶段由于恐惧而四五天自慰一次,熟练之后就两三天一次,有时每天都会自慰。其他小伙伴怎么样呢?伸夫虽然很想知道却羞于询问。另外,他还特别担心弄脏内裤,所以每次自慰时都用毛巾垫在下身,尽量不把内裤弄脏。但尽管如此,内裤上还是会留下斑点。估计母亲在洗衣物时已经发现,但不知为何从未提起过。难道连母亲都难以启齿吗?还是母亲根本就没有发现?伸夫曾偷窥母亲清洗内裤时的表情,却没发现任何异常。“伸夫,内衣要常换,必须保持清洁哦!”母亲放大嗓门提醒。伸夫觉得母亲太不照顾自己面子,顿时来气,而且越来越少言寡语了。七确实如此,学会自慰的少年渐渐变成了少言寡语、态度冷淡的男子。做下某种坏事的罪恶意识使他自动躲避父母,将自己关在贝壳当中。就在那个时期,一位著名女评论家撰写了《少年期》并成为畅销书。作者既是母亲又是教育家,她根据自己实际培养男孩的经历,分析了少年期的心理和感情变化,给那些不曾考虑过孩子心理的父母带来了强烈的冲击。不过,那本书是否描述了真实的少年心理呢?换句话说,母亲作为女性真能了解少年的心理吗?过了一段时间,受到如潮好评的煽动,伸夫也悄悄阅读过那本书。悄悄的说法未免怪异,

                      八旗军的头颅在关宁铁骑脚下被踢得滚来滚去,血污和沙砾凝固在一起,糊得死人的五官难辨。八旗军惨败。只见明军骑兵在城下发威,炮兵在城上发威,袁崇焕令士兵红夷大炮、木龙虎炮、灭虏炮一块上。激战中两军尸横遍野,从早晨到中午,明军死战不退,后金伤亡很大,死几千人。满桂也身中数箭,坐骑受伤。后金军无法靠近城池,甚至无法打到城下,死伤惨重。袁崇焕率军杀出,其部下一箭射中阿济格右肩,阿济格险些落马。皇太极说:“这个袁蛮子是厉害,怪不得我爸败在他手里。”随后他下令停止进攻。当后金军在宁远城下激战时,锦州守军趁后金主力不在。势单力薄之际突然大开城门,蜂拥冲杀出来,大破后金,获胜后迅速退回城内。皇太极感到宁锦前后腹背受敌,于是他率军从宁远撤退,全力围攻锦州。六月初四,皇太极一声令下,数万后金军发起冲锋,明军用红夷大炮和滚木礌石来对付后金军,后金军经历惨痛的伤亡后才打到城下壕沟边,壕沟很深,必须将云梯架在壕沟上,晃晃悠悠踩着云梯才能过去。后金军密集地拥挤在壕沟边反倒成了城上明军的活靶子,在火炮轰击下纷纷倒毙,尸积如山。农历六月相当于公历七月,此时东北的天气虽不像现在这样炎热,但身穿铠甲的情况下冒着炮火发起进攻,也是常人难以忍受的。最终皇太极只得下令撤军,此战结束,史称“宁锦大捷”。战后袁崇焕欣喜地奏道:十年来,尽天下之兵,未尝敢与奴战,合马交锋。今始一刀一枪拼命,不知有夷之凶狠剽悍。职复凭堞大呼,分路进追,诸军忿恨此贼,一战挫之,满镇之力居多。《辽海丹忠录》有诗写此战:分崩虏骑如潮泻,鼓声雷动宁远下。长围虹亘百余里,靴尖踢处无宗罅。将军神武世莫伦,怒须张戟双目眦。剑锋扫虏秋箨卷,纷纷聚蚁无坚屯。尸沉马革亦何畏,流矢薄身惊集猬。大呼直欲尽敌止,风雷疑是军声沸。胡奴走尽壁垒开,一城士女欢如雷。十年积馁一时破,虏马应自忘南来。捷书飞入明光里,天子披之当色喜。安得将士皆如此,恢复两河须臾尔。宁锦大捷,袁崇焕在战前手忙脚乱,想搬救兵,等到敌人真的大军压境时,他却能坚决抵抗,并用正确的战术将敌人击退,可见有时候,人是需要压力的,只有把他的所有指望都堵死,才能激发出他的潜能,让他去拼。总之,此战袁崇焕不救锦州,有过,守住宁远,有大功。但是战后,魏忠贤将袁崇焕在宁锦大捷中的功劳排在第八十六位,且朝中东林党人都被魏忠贤诛杀殆尽,袁崇焕愤然辞职。说到这,我们该好好讲讲魏忠贤了,明宫三案中的移宫案跟魏忠贤有关,熊廷弼先是在魏忠贤的支持下得到启用,后因为得罪了魏忠贤而被杀,孙承宗也因为得罪了魏忠贤而被免去兵部尚书的职务。前文丁卯之役的时候,全国都在为魏忠贤建生祠,人死后才建祠庙,除非大家对于特别爱戴的人才在生前修建祠庙,像对一个人进行全国性建生祠的情况,中国历史上只有魏忠贤这一个例子,那么魏忠贤究竟是何方神圣,能有如此神通广大呢?第十二章“爱国贼”魏忠贤的兴衰1625年冬日某一天,北京城内的一个小客栈,五个来京城做小买卖的商客聚在一起饮酒。其中一人酒过三巡,菜过五味,胆气壮了不少,高声说:“魏忠贤作恶多端,用不了多久就会倒霉!”其余四人一听这话,谁也没敢多说话,胆小的一位还劝他谨慎,没想到这个人却说:“魏忠贤虽然横,难道还能把我的皮剥了吗?我怕什么?”其他几个人没说话。夜半时分,客栈门突然被踹开,数十名锦衣卫士兵,以手中火把照诸位旅客的脸,然后把在一起喝酒的那五个人都捉走了。其中四个人被摁着跪在地上,只见说魏忠贤作恶多端的那个客商手足四肢都被钉在一块门板上。魏忠贤对这四个人说:“这小子说我不能剥他的皮,现在姑且一试。”魏忠贤让手下的小太监用沥青把那个人的全身浇了一遍,连每个指尖都不放过。一时间,焦煳味、肉香味飘散于空气之中。待受刑人身上沥青干透,魏忠贤让人用锥子把人皮剥下来,整个人皮被完整地剥下来,由于有沥青绷着,人皮立在地上,几乎就是个完整的中空的人站在那里。被剥皮的人还没有咽气,他的双眼还看见自己的皮立在面前,惊恐惶骇的神情还能从没有面皮只有肌肉的脸上看得出。此刻,另外四个人被吓得都快死了,他们觉得自己的下场也会如此。这时,魏忠贤并没杀他们,而是给他们每人五两银子压惊,然后把他们放了。此事出自明末夏允彝(夏完淳之父)《幸存录》的下卷,由一徐姓算卦者讲给他听。当时,这个算卦的正住在那个客栈,事情经过为其耳闻目睹。魏忠贤,1568年出生,河北肃宁人,农民出身,但精通射箭,能左右开弓,喜欢骑马。十七岁那年娶了媳妇,生了女儿。按理说男人自从当了爸爸,应该有责任感了吧,可是魏忠贤却从此开始天天赌博,几年下来就把家中财产输光了,一次债主逼上门来要债,魏忠贤环顾四周,发现家徒四壁的家中并非一无所有,因为还有两个女人,自己的女儿和妻子,被自己玩剩下的女人自然没人要,于是魏忠贤把女儿卖了,还清赌债。如果说到此为止,魏忠贤从此金盆洗手,老老实实种地,那么就不会有以后的事了。赌博这种事让人上瘾,只要有一次尝到甜头,就会赌下去,多次失败后,就会想着只要再赢一次就不干了,可是等到真赢了之后,就又欲罢不能了。历朝历代明智的统治者都对赌博严厉打击,李斯制定的秦律规定,赌博的人轻者脸上刺字,重者“挞其股”,把你屁股打得皮开肉绽,让你这辈子都不能坐着赌博了。宋朝赵光义则规定只要赌博,一律处斩(《宋史·太宗纪》载:“淳化二年闰二月己丑,诏京城蒲博者,开封府捕之,犯者斩。”)。忽必烈规定赌博者轻者杖刑,重者流放,他对赌博的人说:“朕已用我的兵力征服你们,你们的一切都是我们的,如果你赌博,你就是拿朕的财产来做孤注一掷的输赢了。”《金陵锁志》记载朱元璋为了治赌博,把南京城所有赌徒聚在一起,让他们在秦淮河畔赌博,赌徒们都很高兴,有人赌赢了一大笔钱,要出去买吃的,此时却被朱元璋的士兵挡住,士兵说:“皇上有令,只许赌,不许吃饭。”最后所有赌徒都被饿死,从此南京城没赌博的了。明朝前期一直禁赌,到了魏忠贤所处的明末,辽东烽烟四起,中原流民遍地,压根儿不会有人禁赌了。赌博成了所有想不劳而获的人发家致富的捷径。继续赌博的魏忠贤终于有一次输光了所有,连裤子都卖了,他躲进街上的酒馆,被人揪出来当街痛打一顿,差点丢了性命,魏忠贤情急之下说:“我他妈进宫当太监还你还不行吗?”作为一个不甘心在土地上苦熬挣扎一辈子的年轻人,他的前途是那样黯淡,参加科举吧,自己不识字,靠辛勤劳动致富吧,自己吃不了苦,靠其他方式往上爬吧,自己在上面又没人。此时,也许,“我他妈进宫当太监还你还不行吗?”这句话倒是唯一的出路,是呀,与其饿一辈子肚子,还不如进宫当太监,把这也当成一回赌博吧,本钱不过是胯下的二两肉。但决心不是说下就能下的,阉了下边,第一,你不是爷们了,这辈子再也无法享受女人了,也不可能再有后代了,如此失去了一个男人最起码的尊严。第二,据说当太监的人,死后阎王爷不收,因此不能进祖坟,只能找地方随便埋了,做永远的孤魂野鬼。但是,假如入宫当太监,魏忠贤有希望逐渐接近皇上,从而改变自己的命运,而如果依旧这样下去,则不可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在命运与命根二者中,魏忠贤选择了命运。魏忠贤最后决定阉割当太监。许多人对这方面感兴趣,但又无法亲身经历,下面让我们根据清代笔记《宸垣杂识》来介绍一下当太监的过程。关于太监阉割过程,历朝历代都差不多,无论如何都是割去关键部位,所以清代记载的明朝太监阉割法照样靠谱。愿意当太监的要有地位的太监引荐,然后立下婚书,把自己当女人嫁到皇宫,交十两银子。在春末夏初做阉割手术,因为手术后一个月下身不能穿衣服,还不能感染,所以选这个不冷不热的时候。净身前要斋戒三天,做手术前操刀者问:“你是自愿净身吗?”“是。”“假如你后悔,现在还来得及。”“绝不后悔。”“那么你断子绝孙可和我毫无关系吧?”“毫无关系。”随后被阉割人把《自愿阉割书》念一遍,然后被蒙上眼睛,手脚像“大”字一样被捆得结结实实,于是手术开始了。先给被阉割人喝臭大麻汤麻醉,之后用胡椒汤将被阉割部位清洗消毒,然后就把该割下的地方砍下来,再用麦秆插入尿道,手术就结束了。被阉割人醒来后一开始感觉自己全身跟没了一样,等麻醉劲逐渐下去后就发现自己其他地方都还在,只有下边跟没了一样,其实也的确没了,当麻醉劲完全消失后会感到剧烈疼痛,操刀者用猪苦胆敷在伤口上缓解疼痛,之后让被阉割人再喝臭大麻汤,让他泻肚,减轻小便排泄量,保证手术成功,手术后三天内不许喝水,再往后被阉割人胡须脱落,声音变尖,就成了太监了。这是变成太监的急性方法,还有慢性方法,那就是在男孩还是婴儿时,揉搓男孩的睾丸,每天三次,每次用力到男孩痛哭为止,这样做就破坏了男孩的生殖机能,时间一长生殖器就萎缩了,也成了太监。太监的玩意儿被割下后用油炸透,包好,再放进器皿里,太监死后跟身体一起埋了。中国古代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有这个东西跟自己一起下葬,也勉强算完整的人。做手术共需要五两银子,合人民币大约四千块钱,魏忠贤连裤子都输光了,还能做得起手术?所以他只能挥刀自宫。通过我的介绍,您会感到阉割手术是很复杂的事,然而魏忠贤却做成了,可见此人如生在现在,有进医科大学学外科的潜质。挥刀自宫后的魏忠贤入宫当了宦官,注意,不是太监,因为要想当太监可没那么容易,太监是宦官的最高级别,明朝宦官级别分为:太监、中监、少监、监丞、长随、当差、火者。宫内历来按资排辈,初来乍到的魏忠贤自然是当火者了,火者的工作当然不是救火也不是放火,火者的工作是扫地、打水、刷马桶、开大门等等。魏忠贤“不识文字,人多以傻子称之,亦担当能断,顾猜很自用,喜事尚谀”(《酌中志》)。这正是魏忠贤的优点,在宫中傻吃傻喝,看起来还傻实在,长相忠厚老实,比自己级别高的太监让他干吗他干吗,别人欺负他,占他便宜,他都毫不在乎。他的做法看起来傻,其实这是最精明的表现,宫中关系错综复杂,即便你反抗又能如何?只有看起来厚道,能被人信任,别人才有可能把机会给你,你才可能借机改变命运。果然宫中负责伙食的太监魏朝看中了魏忠贤,把魏忠贤拉到自己门下。魏朝负责伙食的人是王氏,也就是王才人,王才人后来生了个孩子,叫朱常洛。朱常洛二十三岁时有了儿子——朱由校,此后魏忠贤就天天陪着朱由校,和朱由校在一起玩耍。假如历史就这样平静地发展下去,那么估计现在就没有人听说过魏忠贤这个名字了,1620年,万历皇帝去世,朱常洛继位,年号泰昌,立朱由校为太子。魏忠贤一下子成了太子身边的太监,顿由熊市变为牛市。二十九天后,朱常洛吃红药丸吃死了。他儿子朱由校继位,年号天启,史称明熹宗。三十天内换了三个皇帝,魏忠贤由皇孙身边的太监升级为皇帝身边的太监,三代人的辈分升迁只用了三十天,这其实并非中国历史上最快的皇位更迭。战国时秦昭襄王死后其子继位,三天后秦昭襄王之子暴卒,秦始皇他爸异人就继位了,三天内换三个皇帝。对于这种速度的皇位更迭,想事先投机者压根儿不可能,受益者往往只能靠运气,魏忠贤就是如此。其实如果单单是陪明熹宗一起玩大,魏忠贤不可能日后代替皇帝批奏折,因为陪明熹宗长起来的太监多了,魏忠贤绝非跟自己关系最好的。关键时刻魏忠贤跟一个女人拉上了关系,这个女人叫客印月,史称客氏。客氏是明熹宗的奶妈,从小明熹宗就吃着她的奶长大,自然奶妈说什么就是什么。明朝宫中有一种叫“对食”的传统,就是太监和宫女结为夫妇,您没看错,我也没写错,就是这样。深宫寂寞难耐,宫女又不能出去,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所以就跟太监做个伴。毕竟,身边没有男人的话女人一般是会寂寞的,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嘛,既然皇帝离自己太远,找个太监在一起生活也不错。当然,“对食”一段时间后就出事儿了,永乐十八年(1420年),朱棣准备立为皇后的宠妃王氏暴死,而恰于此时,皇宫内又有人告发贾氏、吕氏与太监“对食”,朱棣勃然大怒。贾氏、吕氏惧祸,上吊自杀。朱棣并不罢休,拘捕与贾氏、吕氏亲近的宫婢,亲自审讯,看是否还有其他阴谋。宫婢受了酷刑,竟诬称后宫有人要谋害皇帝。于是,接连有更多的人被抓,最终竟然达近三千人之多。朱棣下令将这三千宫女凌迟处死,一个又一个二十岁左右的花样年华的妙龄宫女被剥下衣服,露出雪白的肌肤,随后被刽子手用无情的钢刀细割慢切。雪白的皮肤上鲜红的血格外刺目,鲜血无声地流淌在土地上,直到被砍得露出白骨和内脏朱棣才罢手。朝鲜《李朝实录》记载,有宫女临死前当着朱棣的面说:“你年老体衰,不能照顾我们(他照顾得过来吗?),宫女与宦官相好有什么罪过?”朱棣大怒,此时雷电打到宫殿檐角,宫女以为苍天有眼要阻止朱棣暴行。然而朱棣不为所动,继续屠杀。此后明仁宗、明宣宗时期对食现象已基本不存在,再往后,明朝皇帝一个比一个懒,管好自己床上能睡的女人就完了,剩下的宫女与太监“对食”的事就都充耳不闻了,到了魏忠贤时代更是如此。一开始与客氏对食的太监正是魏忠贤的老上级魏朝,魏忠贤把这些年在宫中挣的全部家当拿出来去搞定客氏,隔三岔五请她吃饭,“六十肴一席,费至五百金”,每顿饭六十个菜,酒足饭饱之后,魏忠贤便与客氏翻云覆雨了。有人会问,魏忠贤一个太监,有何本事颠鸾倒凤,其实这就涉及另一个问题了,魏忠贤同时代的人宋起凤在《稗说》一书中记载,“魏虽腐余,势未尽,又挟房中术以媚,得客欢”。换句话说,魏忠贤没有割干净,有时还是能干一票的,毕竟是他自己阉割的,不像宫中其他太监那样经过了严格手术,就靠这一点,魏忠贤就比魏朝有竞争力。很快魏忠贤拿下了客氏,与客氏一起将魏朝充军,并派人在半路干掉了魏朝。客氏是明熹宗的奶妈,搞定了客氏就彻底搞定明熹宗,自然,贪玩的明熹宗就让从小陪自己长大的魏忠贤代替自己处理朝政。这个不识字的太监被任命为司礼监秉笔,职责是代替皇帝批答奏折。身为司礼监秉笔的魏忠贤虽然一字不识,但他有他的办法:他让别人替他讲解奏折,把艰深的古文翻译成浅显的白话,然后,他发号施令,再让人把他的命令翻成文言文,用朱笔书写在奏折上。明熹宗朱由校跟元顺帝一样,都喜欢干木匠活,他手造的漆器、床、梳匣等,都精巧绝伦。明末太监刘若愚《酌中志》记载:宫里工匠所造的床极其笨重,十几个人才能移动,样式也极普通。明熹宗便自己琢磨,设计图样,亲自锯木钉板,一年多工夫造出一张床来,床板可以折叠,携带移动都很方便,一个人就能搬动,床架上还雕镂有各种花纹,为当时的工匠所叹服。明熹宗还善用木材做小玩具,他做的小木人,男女老少,表情各异,五官四肢,无不备具,动作亦很惟妙惟肖。明熹宗做完后还派太监拿到市面上去出售,市人都以重价购买,明熹宗更加有成就感,此后往往干到半夜也不休息,为了干木匠活而废寝忘食。明熹宗喜欢看傀儡戏,于是自己就亲自动手做傀儡戏的道具。他做的傀儡戏木像有男有女,约高二尺,均涂上五色油漆,每个小木人下面的平底处用长三尺多的竹板支撑着。另外还有一个用大木头钉成的长宽各一丈的方木池,

                      卡伦的身体突然向前倾,摆出我熟悉的、一副独断独行的姿势。“我应该再给卡伦一些记忆吗?”卡尔问我,“她头痛,我会带走她的疼痛。我可以传送一点记忆给她,但我不会一次全部给她。我会让她像闪电一样简短、迅速地回想起来,然后看看效果怎么样。”“很好,继续下去吧!”我鼓励他。卡尔回去之后,卡伦不再看我;她的视线往下移,最后停在肩膀上。“我想画画,”詹森说,“我喜欢装饰粉刷。”好吧,我得想办法缩小詹森的画布。“听说莎拉的房间漆得很漂亮?不过下次你可不可以不漆房间,改成画几张画给我?”带卡伦离开催眠之前,我暗示她醒来之后她的头痛将和缓许多。卡伦醒来后,确实觉得好多了。带走卡伦头痛的人究竟是卡尔,还是我?※※※※“我不能让大家走进法院!我们会被关进监牢里!”卡尔说。“监牢?”“他们会问问题,逼她把时间遗失掉。”卡尔的声音透露着绝望,“我们不能冒险!”原来是卡伦接到陪审团的传唤了。“你觉得你们犯了罪?”“我不相信警察。他们都认为我们有罪。我怕我们总有一天会被关进牢里。”“因为你不乖吗?”我想我找出卡尔何以如此偏执的理由了:他觉得自己很邪恶,理应受到惩罚。“对。”他垂下头说,“会被他们看出来。”“卡尔,你总是为了大家牺牲自己,我不懂你为什么觉得这样的你很坏、很不乖?”卡尔筑起牢牢的心墙,保护他温柔、脆弱的感情;我试图在墙上挖洞。“一直有人提醒我们,说我们很坏。”“我知道。我知道那些坏人一直这样告诉你们,想让你们变得跟他们一样坏;但你跟他们不一样,你并不坏。”卡尔仔细思索我的话。为多重人格进行精神治疗,有许多地方值得玩味。举例来说,独立人格的问题实际上是“平面”的二度空间,他们不像完整人格拥有多层次且复杂的心理结构;他们似乎颇为依赖,也愿意合作,这使我的工作容易多了。这些内在人格——特别是几个小男孩——总是很快接受我的意见,然后与自己的看法结合;对于这一点,我总是感到相当惊讶。“我会给卡伦写张医生证明,让她不必理会陪审团的传唤,”我说。“你会吗?”我竟如此轻易就能保护他,解决他最深的恐惧,似乎令他印象深刻。卡尔说,他已经向卡伦泄露一些记忆了,但他还是会担心,因为他是负责承担痛苦的人。卡尔问我,他这样做会不会伤害大家?我说不会。我认为他不会伤害到任何人。我们的同盟关系开始有了不错的基础。下一个现身的是西娅。最近她经常与卡伦共享时间,但卡伦并不知情。“你为卡伦扮演什么角色?”我问。这多少算是协助他们放松的例行公事吧。“你为何诞生?”“卡伦6个月大的时候,常常生病,”西娅说。她是个大方、实事求是、可爱、颇为女孩子气的小女生,非常讨人喜欢。“她的额头上有肿瘤。虽然卡伦博——就是宝宝——已经出现了,但她没办法应付吃药打针,还有那些医生,所以我诞生了。卡伦5岁时,她又动了手术,做放射线治疗。每次住院的都是我。”西娅微笑,侧过头,用眼角余光瞟我。“说真的,跟医生护士在一起还比较好,”她顿了顿,“虽然也有不好的事啦,像打针什么的。只不过,有时候在家里遇到坏事,我就希望大家能赶快生病。”“希望自己生病?”“对。我可以让大家发烧、出疹子。”“你怎么办到的?”我曾听过这种事,但我不曾亲眼目睹。“我只要想着‘我应该发烧’就行了。假如我真的气炸了,光是站一下,我的体温就会一直升高一直升高!有一次还高到华氏104度!太高了,他们得用冰水浇我们。”“你随时都能这样做?”“只有在我很生气的时候。”西娅露出小女孩儿的微笑,有点不好意思、但很开心。“有一次,我让大家昏迷了一个月。其实我们只是暂停生活一阵子。父亲会走进病房,坐在床边,拿起遥控器一台一台转。我们假装听不见。后来他们打算替我们动手术,所以我决定我们该恢复听觉了。”西娅的神情仿佛在描述一件下课时的偶发事件。我不确定我是否真的相信她,但是在西娅幼小的心中,实情正是如此。“你送我们去住院的时候,我也出来了,”西娅说,音调拉高,感觉有些僵硬。“我很气你。我们被灌了一堆药,可是这些药对我们每一个人的作用都不一样。克莱尔和我明白,你这么做是想多了解我们,但我觉得你不会相信我们……后来她背叛大家,写信给你了。”“但她也成功了呀!”“是没错。可是我很害怕。大家都是想伤害我们才理我们、注意我们的……”“可以聊聊卡伦博吗?”“她是母亲会喜欢的完美宝宝,而且她听得懂一点匈牙利语。可惜卡伦一直很痛苦,她只能不断分裂;卡伦博首先分裂出来,然后是霍尔顿和凯瑟琳——我们需要他俩扮演内在父母的角色……在外头,我们不曾拥有过真正的爸爸和妈妈。”“霍尔顿和凯瑟琳怎么知道他们该做什么?”“我们身边有几个不错的人,还有,我们也会读故事书。他们俩一年一年不断地改变。我们会看见别的妈妈是怎么对待小孩的,然后凯瑟琳和霍尔顿就会学起来。”“他们这么快就能上手,化为本能?”“噢,可以啊,我们的信息来自四面八方:电视、迪克·范戴克[1]、《老爷大过天》[2]、《鹧鸪家族》[3]等等。我们希望霍尔顿能善解人意。”西娅描述的这种能力和组织架构令我大为赞叹。据她所言,这些内在人格全都有瞬间进行角色模仿、身份认同的能力;难怪他们能迅速采纳我的建议和解释。我们互动的时候,他们似乎也把我当作这个系统的一分子了。要想走到这一步,其他病人得花上好几个月的时间,但卡伦的分身不到几天就完成了。卡伦之所以能在分裂后再度融合,或许也跟这种能力有关。为了进行融合,卡伦似乎得将这种身份认同的弹性施展至极限,以便重新组成自我形象;而她确实也相当程度地掌握了这种弹性。数周后,我问西娅,她和卡伦博是否准备好融入卡伦?她说准备好了。我开始引导催眠的准备工作。卡伦与西娅进入安全小窝,我根据西娅告诉我的故事,与她俩讨论两人的角色。西娅抱着宝宝,坐在卡伦腿上。“西娅扎马尾,脸上有雀斑,”卡伦缓缓说道,“宝宝窝在西娅身上,好小一个;她大概18个月大。对一个一岁多的婴儿来说,她的体型稍嫌单薄。宝宝搂着西娅的脖子,搂得很紧。西娅很开心,她再也不会孤单了。我们3个应该同时融合,还是一次一个?”“都可以。你应该顺着自己的感觉来决定。”我怎么能知道她们该怎么做?“我觉得好奇怪,有股拉力……”卡伦停下来,身体微微扭动,表情显示她们正在努力;她全神贯注。“西娅想让她和宝宝各自靠在我的肩上,然后融入我……行得通吗?”“当然。”我信心百倍,诚心盼望这是最好的办法。卡伦沉默了约30秒,表情极为专注。“我想她们进来了。”“让过程慢慢完成吧。”我不想催促她。我们不曾有过一次融合两人的经验。“我收到卡伦博的记忆了。Nagymama[4]会用匈牙利文写诗,她想听她写的诗。好多日光灯……医院病房。大胡子男人……”几分钟后,我带她回到办公室。屋里的光线太明亮,害她头痛。“我的脑袋里正在放电影,”离开办公室时,她对我说。我们约好隔天电话联络,讨论这件事。1997年1月26日与西娅、卡伦博融合1997年1月22日,礼拜三,西娅和卡伦博与我融合。这次融合很累人,因为我很难分辨哪些是西娅的记忆,哪些是卡伦博的。卡伦博好小一个,像洋娃娃,头发是金色的。我记得西娅把卡伦博放在腿上,两人紧紧拥抱在一起;然后我们就合并了。在她们融入的那一刻,我对光线和声音变得极度敏感,我听见匈牙利歌谣和摇篮曲的旋律。接下来,我感觉到、也听见医院的声响。我头昏眼花、头重脚轻离开了你的办公室。但不知怎么着,我就是知道我会平安回到家。我试着用“我”这个字代表自己,也就是“卡伦”,但是好难。因为我好想写,也想说“我们”。融合后的第一天,我回想起所有在医院的记忆。西娅花了很多时间跟医生、护士,还有其他病人做朋友。她勤读医学书籍,一看就是个把钟头,所以她才有办法用“想”的方法即刻引发她想要的症状。西娅甚至认为她可以任意左右她的免疫系统,她深信大家都应该学会这个技巧,好帮助自己治疗自己的病症。接下来几天,我又得到更多住院记忆,还有卡伦博的以字、词构成的回忆。卡伦博有个习惯,她喜欢咬手指头边边的死皮;我发现自己在融合后也频频重复这个动作,持续约一个礼拜才消失。这次融合大概花了两个礼拜才完全结束。我觉得,我每天都能多认识自己一点。我不太相信西娅“任意左右免疫系统”的说法,但这个想法确实值得研究。不过,由于卡伦的精神治疗不包括这个部分,所以我决定不管它。卡尔决定暂停向卡伦传送记忆,直到西娅和卡伦博彻底融合为止。我问他是否准备好了,他说他还是很生气。我告诉他,这股愤怒也许不会消失,但等他融入其他人后,极可能被稀释、淡化。他在卡伦身上看见迈尔斯的脾气、安的沉着冷静。如果他与卡伦融合,卡伦获得他其余的记忆,他说,再也没有比这个更糟糕的结果了。所有的痛苦、悲伤都背负在他身上。他累了,他已经不知道“心情好”是什么感觉了。我问他现在是否还有伤害自己的念头。他说,有时候,他觉得他应该勇敢一点,了结自己的性命,这样其他人就再也不会感受到他的痛苦了;然而他也渐渐明白,如果他杀了自己,其他人也会随他共赴黄泉——因为他们共享一副躯体。他以前完全不知道这件事。[1]迪克·范戴克(DickVanDyke,1925—):美国著名喜剧明星。——译者[2]《老爷大过天》(FatherKnowsBest):美国一部电视和广播均播出过的连续剧,描述了美国中西部的中产阶级生活。——译者[3]《鹧鸪家族》(ThePartridgeFamily):英国电视情景喜剧,讲述的是一位寡妇和她的五个小孩致力于音乐生涯的故事。——译者[4]意大利语,意为“祖母”。——译者第三部人格融合第21章卡尔卡伦带着一只鼓鼓的牛皮纸袋和几张纸走进来。我毫不掩饰对纸袋的好奇心。“这些是已经跟我融合的人留给你的。”卡伦递给我一张便笺,标题写着“给贝尔医生的物品清单”。清单上一项一项列着纸袋里装了哪些东西,但我直接将注意力转向纸袋。我把袋子里的东西倒在座椅旁的土耳其绒垫上,逐一研究这些玩意儿。一把很沉的钳子,磨得差不多、1.5英寸的油漆刮刀;便笺上说,这是祖父用来伤害“我们”的东西。迈尔斯请卡伦带过来给我,交代我扔掉它们。除了前述两样东西,迈尔斯还给了我一根约10英寸长的蜡烛,但中段怪异地弯折成90度直角;迈尔斯说这是进行仪式时所使用的蜡烛。令我吃惊的是,这些全是很普通的东西:钳子、刮刀,毫不起眼,看起来就像从老男人的工具箱里拿出来的。我拣起一只塑料十字架、一枚小巧的金属十字架坠饰,还有一幅边缘以小花装饰的十字绣——“求天主降福于你的善行,不求天主为你成就”,这是安绣的。桑迪留给我一到四年级的成绩单。卡伦成绩还不错,但“上课不专心”与“有破坏倾向”这两个选项双双被作了记号。我找到鱼钩做成、涂彩装饰的护身符,还有一条附金属搭扣的皮手环,上头刻了卡伦的名字。手环是西娅的,“卡伦”二字是迈尔斯刻的。另外还有卡伦博的尿布别针,西德尼的一块大理石,还有纽扣、12星座铜质链坠,以及各式各样参加夏令营制作的手工饰品。我望着这些东西。它们看起来很普通,就像掉在衣柜深处、等待清理的无用之物;但是对卡伦、对她体内已融合的人格而言,每一件都有严肃且重要的意义。我小心将它们一一放回纸袋,转而面对卡伦。“我明白这些物品对已融合的人来说有多重要,我会把它们跟你给我的其他东西放在一起。”我盯着卡伦,寻找她对我依愿收下这包纪念品的反应与暗示。我察觉到一丝微微的、满足的喜悦。“我们预定下星期二要融合卡尔,”我提醒她。卡伦点点头,但她却露出担忧的神情。她把另外那几张纸也交给我,哀伤地望着我。这张纸的标题是“卡尔的记忆”。过去几周,卡伦陆续写下卡尔透露给她的记忆。她说,她以前就向我提过这些虐待事件,但卡尔的记忆填补了更多空隙。以下是她写的其中一页。我被放进殡仪馆的棺材里。我不能呼吸。最初是克莱尔出来顶替我,然后换成迈尔斯;当他们俩再也无法承受时,卡尔出现了。他一直支撑到我们被放出来,并且继续承受随之而来的嘲弄和奚落。卡尔也承担了我们孩提时代经历手术、放射线治疗的痛苦。朱莉和西娅受不了时,就换卡尔出来。我剖腹产下莎拉时,也是卡尔在受苦。尽管我被施以脊髓麻醉,但西娅和朱莉却跑出来了;医生划开我们的腹部,朱莉动了动脚——我被麻醉了,但朱莉并没有。后来肺部手术的疼痛还是由卡尔承受。进行邪教仪式期间,卡尔忍受他们用大头针戳隐私处的疼痛。我们举手想护住胸部,父亲便拿榔头敲我们的手,挨打的还是卡尔。当迈尔斯和朱莉被带插座的电线鞭打、被殴打、遭人用蜡烛滴烫敏感部位,全是卡尔代他们承受。我放下卡伦的笔记。卡伦所受的虐待绝不仅止于此,有些甚至恐怖得难以形容,但她只写下较具代表性的几件。我想象过去几周来,卡伦每天一点一滴接收这些影像、记忆,并与之共处的情景。我终于明白她何以如此悲伤,也明白卡尔一想到这些他多年来拼命保护、不让大家知道的记忆终将公之于世的惊惶。※※※※“与卡尔融合……真的好吗?”卡伦问我,态度有些无可奈何。“假如你还没准备好,我们随时都可以暂停、延后,”我说。“我们没有时间表,完全由你来决定。”卡伦惧怕卡尔,也怕他曾承受的苦难,我不怪她。但是,我把决定权转回给她,也不伸手拉她、让她独自面对自身的恐惧。她得决定是继续往前走,还是鸣金收兵。但她从来都不是胆小鬼。“往后还有一段好长的路要走,”她说,神情憔悴,“自从西娅和卡伦博融入之后,我的感觉变了。我初次感受到一些存在很久的记忆,或者是似曾相识的感觉。随着每一次融合,我觉得好像我以前根本不存在、现在又重新活过一遍似的。”卡伦停下来,望着地毯。我只能等待。“每当有新的人格融入我,我总觉得自己又得接受一段新的、过去的、属于别人的人生。”她痛苦地看着我,“那么我到底是谁?”她望向窗外,“真的好难……这样学着做‘自己’。”她淡淡笑着,戏谑地说,但没有人比她更认真。不只被融合的人格必须放弃自我,卡伦——这个持续来找我接受治疗的人,也一再经历宛如自我摧残的人格融合过程。对她来说,融合并非加成,而是不断削弱自我。融合后的整体不等于各独立人格彼此相加,二者差别太大了。我不催她,让她静静坐着。“我想我能明白你的难处,还有你这一路经历的痛苦。”我停顿一会儿,“那么,你觉得准备好与卡尔融合了吗?”我问。她皱了皱眉,点头,不发一语。我请她放松,按往常程序揭开催眠序幕。她依言放松,闭上双眼。卡尔现身。卡伦看着我,两眼大睁,呼吸急促。“卡伦很担心,”卡尔说,“她只想到痛苦,她不愿意相信我所有的记忆。”卡尔用眼神恳求我,要我想办法让卡伦能够顺利度过接下来的挑战。但我不知道我有没有能力保护她。“如果你能同时将与记忆有关的感觉给她,也许她会比较愿意接受,”我建议卡尔。“我要怎么给她痛苦?”卡尔绝望地看着我。他进退两难——不让卡伦感觉痛苦、让她忘记痛苦是卡尔一直以来存在的意义,但现在他竟然必须一次全部给她。“我怎么给她感觉?”我不说话,希望卡尔能解

                      政举行加冠礼之后,就可以亲政了,王太后必须还政嬴政,王太后赵姬和男宠嫪毐应该低调做人了。但是,恰在此时,嫪毐铤而走险,发动叛乱,这完全是毫无胜算的行动,王太后赵姬还支持嫪毐。这真是愚蠢到顶、糊涂到底,说明赵姬跟嫪毐对政治局势没有清晰的认识。第二,嫪毐害怕被杀。嫪毐私通王太后并与王太后私生二子,是死罪;企图在嬴政去世之后立自己和王太后的儿子继承王位,也是死罪;多年来,嫪毐为非作歹,横行不法,组建了一个庞大的政治集团,专擅朝政,更是死罪。所以,嫪毐非常明白:嬴政一旦正式接管权力,第一个要处置的肯定是他!嬴政的继位让嫪毐感到了恐惧。嫪毐不想坐以待毙,发动叛乱是他的逻辑归宿。嫪毐咎由自取,自取灭亡,不足为惜。赵姬宠幸嫪毐不但招致缪寡被杀,她自己也受到重大牵连。王太后赵姬被刚刚举行了加冠礼的儿子嬴政流放,她和嫪毐生的两个儿子也被嬴政所杀。赵姬以王太后之尊沦落到被儿子软禁,实在令人惋惜。从这件谋反案的处理来看,秦王嬴政处事果断,手腕强硬。嫪毐阴谋篡权,实属必杀之列;但是,扑杀母后所生的两个幼弟有些过分,毕竟这是两条生命;囚禁母后,则虑事不周。嬴政对其母的作为非常恼怒,所以才有此举。茅焦冒死说嬴政秦王悔悟迎生母秦始皇在政治舞台上的第一次亮相,就显示出了日后他统一六国的那种威严与果断。可是不久之后,在一个神秘人物的劝说下,赵姬又被放了出来,那么这个神秘人物是谁呢?他究竟是如何打动秦王嬴政的呢?凡事皆由人为。赵姬返宫和一个人有关。这个人叫茅焦,齐国人。秦王嬴政处理嫪毐之案时,非常愤怒,曾经下令:谁敢为王太后之事提意见,就杀了谁,还要砍断四肢。因此事被杀死的说情人达到二十七人(下令曰:敢以太后事谏者,戮而杀之,从蒺藜其脊肉,干四肢而积之阙下谏而死者二十七人)。茅焦得知秦王嬴政将王太后赵姬软禁在雍地之后,要求面见嬴政。嬴政说:你没有看见门口摆着的二十七具尸体吗?茅焦说:我听说天上有二十八宿,现在只死了二十七位,我来凑够二十八个吧。嬴政一听,非常恼火,说:这家伙有意来冒犯我,准备大锅烹他。嬴政手握利剑端坐,召见茅焦。茅焦缓缓走进来,看见嬴政,拜了两拜,面对着满脸敌意的嬴政说:我听说,活着的人不忌讳谈论死亡,国君不忌讳研究国家灭亡。忌讳议论死亡的人不可能长寿,忌讳谈国家危亡的人不可能使国家免遭灭亡。一个人的生死,一个国家的存亡,都是圣君最希望听的,不知道大王是否愿意听。嬴政听后,说:你的话怎么讲呢?茅焦说:陛下有极其荒唐的作为,你不知道吗?车裂你的假父,是不仁;扑杀你的两个弟弟,是不慈;将母亲软禁在外,是不孝;杀害进献忠言的大臣,是夏桀、商纣的作为。天下人听说之后,都不会再到秦国来。我实在为秦国担忧。说完之后,茅焦解开衣服,走下大殿,伏在殿下等待受刑。秦王嬴政听了茅焦这番话之后,深为震动,他亲自走下大殿,拉着茅焦的手说:先生请起,穿上衣服。其后,嬴政拜茅焦为上卿,并亲自驾着车,前往雍地把王太后接回咸阳,母子关系恢复。西汉刘向的《说苑》里说,王太后赵姬也十分感谢茅焦,曾说过这么一句话:安定秦国政坛,使我们母子团聚,都是茅先生的功劳啊!那么,嬴政为什么杀了二十七位进谏者,独独不杀茅焦?这是因为茅焦点到了要害,即流放王太后影响统一大业!流放的决定是一怒之下作出的,没有经过周密的考虑,显示了嬴政的感情用事;但是,听了茅焦一番开导之后立即改正,则显示了嬴政的知错必改。赵姬虽然回到了咸阳,但是,她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男宠嫪毐被杀,两个儿子也不在了,自己虽然去而复返,往日的威风已荡然无存,往日的欢乐也一去不再。秦王政十九年,也就是嫪毐事件十年之后,近五十岁的王太后赵姬郁郁寡欢地病死在秦宫中。之后,嬴政将王太后赵姬和秦庄襄王子楚合葬在一起。在中国古代的后宫中,嫔妃们对政治有两种态度:一种是主动选择政治舞台,努力使自己成为权力中心人物,比如汉代的吕后、唐代的武则天,她们的心中都燃烧着熊熊的权力欲火。一种是并不想成为政治中心人物,但是,却被动地陷入政治风暴之中,比如秦王嬴政的母亲赵姬。对吕不韦来说,赵姬只是一个政治投资的筹码;对子楚而言,赵姬是发泄私欲的工具;对于嬴政而言,赵姬是显示他孝心的一个道具;对于嫪毐来说,赵姬又成了他争权夺势的阶梯。赵姬,终其一生,都不过是秦国政治棋盘上的一颗棋子,被不同的人用来用去。所以,赵姬虽然放荡不羁,但是,作为一个女人来说,她仍然是一个不幸的女人。赵姬之乱,还牵连到另外一个朝中大臣,而且这位大臣功勋卓著。那么,这个人是谁?他为什么会被牵连到赵姬之乱中呢?第12章吕不韦之死秦王嬴政以果决的军事行动夷灭了嫪毐集团的叛乱,嫪毐事件第一次真正展示了秦王嬴政这位年轻君王处理突发事件的魄力与能力。然而,嫪毐事件也改变了一个人的命运,他就是吕不韦,位高权重的秦国相国,他曾经帮助异人登上太子之位,并辅佐了秦庄襄王、秦王嬴政两代秦主。秦王政十二年(前235年),已被免除相国之职、赋闲在食邑洛阳的吕不韦饮鸩(zhèn,振)自杀。这位以经商起家,执掌秦国国政十二年之久、叱咤风云权倾朝野的国相,名满天下,最终却落得一个服毒身亡的下场。那么,他为什玄要自杀?吕不韦一之死的真实原因到底是什么?吕不韦之死对秦国的政治又产生了怎样的影响?文信侯就国河南秦始皇迫其饮鸩这件事得从秦王嬴政的加冠礼讲起。秦王政九年四月,二十二岁的嬴政举行了加冠礼,正式宣告从王太后赵姬手里接管了政权。嬴政正式接管政权之时,王太后赵姬的男宠嫪毐感到末日的来临,立即发动叛乱,企图杀死秦王嬴政。刚刚举行过加冠礼的嬴政果断调动军队,迅速平定了嫪毐的叛乱。嫪毐叛乱不可避免地牵连出相国吕不韦。因为嫪毐原是吕不韦的门客,后来吕不韦为了摆脱王太后赵姬的纠缠,设计将嫪毐献给了赵姬。若没有吕不韦的一系列运作,嫪毐既不可能被王太后赵姬所知,更不可能以假宦官的身份进入王太后寝宫。凡此种种,都有案可查,吕不韦又怎么能够脱得了干系呢?但是,吕不韦和嫪毐不同。嫪毐罪大恶极,身份只是个王太后的男宠,杀之即可。吕不韦却是两朝老臣,怎么处置吕不韦呢?嬴政车裂嫪毐在秦王政九年九月(秋九月,夷毐三族),但是,嬴政处理吕不韦却拖到了第二年的十月,两案的处理相距有十三个月。嬴政对吕不韦的处理也远不像对待嫪毐那样,仅仅是免去了吕不韦的相国之职,让他回到食邑洛阳赋闲。连母后都敢软禁的嬴政为什么对吕不韦如此仁慈呢?《史记·吕不韦列传》记载的原因很简单:一是吕不韦“奉先王功大”,二是“宾客辩士为游说者众”。前者讲吕不韦成就了庄襄王,后者讲为吕不韦说情的人太多。所以,“王不忍致法”。秦王嬴政念吕不韦功大,不愿惩罚。一直拖到第二年十月,在接回王太后赵姬的同时,才免去了吕不韦相国的职务,让他回到自己的封地。当然,为吕不韦说情者人数之多,也说明吕不韦的势力庞大,一下子除掉吕不韦恐会生出变乱。秦庄襄王子楚即位之后,兑现诺言,任命吕不韦当了丞相,而且封给他河南洛阳食邑十万户。洛阳是吕不韦的食邑,秦王嬴政免去吕不韦的相国之后,吕不韦自然回到了洛阳。从表面上看,吕不韦因嫪毐案受到的牵连已经结案,但是,事情似乎并没有完。吕不韦回到洛阳之后,六国的使者络绎不绝地前往洛阳探视吕不韦,争相请吕不韦到他国任职(岁余,诸侯宾客使者相望于道,请文信侯)。本来,秦国大巨卸任之后到六国任职者不乏其人,何况吕不韦是强秦卸任的相国,所以,六国邀请吕不韦的使者不绝如缕是一个正常现象。但是,此事却引起了一个人的担心。他是谁呢?秦王嬴政。嬴政担心什么呢?担心吕不韦叛乱。吕不韦的才能,吕不韦的声望,嬴政不仅从父亲的即位中看得清清楚楚,而且,从他十三岁即位以来九年执政的政绩中也看得清清楚楚。所以,嬴政的担心并非多余。于是,秦王嬴政写给吕不韦一封极为绝情的信:你有什么功劳?秦国封你河南食邑十万户;你和秦国有何亲缘?我都叫你仲父。请你和你的家属全部迁往蜀地(君何功于秦?秦封君河南,食十万户;君何亲于秦?号称仲父。其与家属徒处蜀)。看到这封信,吕不韦立即服毒自杀。秦王嬴政的一封流放信为什么会引得吕不韦自杀呢?我觉得可能有两点原因。一是吕不韦担心秦王嬴政一步步地将他逼进绝路,最终将他处死;所以,吕不韦看到这封信后非常惊恐,最终喝了毒酒自杀(吕不韦自度稍侵,恐诛,乃饮鸩而死)。二是吕不韦是一位非常有尊严的人,他不愿等到秦王嬴政明令杀他时他再赴死。秦王嬴政的这封信并不是明令吕不韦自杀,而是剥夺他为人的尊严,这让吕不韦顿生生不如死之感。但是、吕不韦的死因真的像《史记·吕不韦列传》记载的如此简单吗?吕不韦养士三千秦始皇下诏流放《史记》本传记载吕不韦被罢相之后,洛阳家中确实宾客盈门。这里有两个方面的重要原因:一是吕不韦本来就盛养宾客,二是各国竞相延揽人才。战国时期,有著名的四公子:齐国孟尝君、楚国春申君、赵国平原君、魏国信陵君。他们争相养士,互相竞争(当是时,魏有信陵君,楚有春申君,赵有平原君,齐有孟尝君,皆下士喜宾客以相倾)。吕不韦自认为秦国如此强大,自己手下的门客竟然没有四公子多,于是他自觉地加入到招引门客的竞争行列之中,据说他手下有三千门客(吕不韦以秦之强,羞不如,亦招致士,厚遇之,至食客三千人)。吕不韦的养士,不仅是为了和“战国四公子”一争高下,还有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因——为秦国网罗人才。在吕不韦的门客之中确有堪称国家栋梁的人才,比如我们后面即将讲到的李斯。吕不韦手下的宾客究竟为吕不韦千了些什么呢。第一,著书立说。吕不韦召集他的门客编著了一《吕’氏春秋》一书,这部书历来被称为是“杂家犷”之作。它实际上吸收了先秦诸子各家的精华,成为先秦诸子的集大成之作。《吕氏秦秋》编成之时,昌不书曾在秦都咸阳城门土悬挂全书,并重金悬赏:如果夭下有人能够修改此书一字,赏午金(布咸阳市门,悬千金其上,延诸侯游士宾客,有能增损一字者予千金)。此时,正是秦王政八年。嬴政尚未正式举行加冠礼,也没有接管政权。吕不韦的势力则已经达到他人生的巅峰。实际上,世界上哪有不能改一个字的书?吕不韦敢于在秦都咸阳的城门如此张扬地为自己的新作做这种广告,说明这纯粹是一种自我炒作:透过这种过于张扬的炒作我们看到的是吕不韦的权势巨大,自信十足。第二,储备人才。吕不韦丰下门客三午,其中就有许多王佐之才。衡以,吕不韦的门客是秦国一个巨大的人才库。秦主嬴政如何看待昌不韦的自我炒作和户招门客呢?吕不韦对《吕氏春秋》如此张扬地炒作,对秦主嬴政来说,很难不产生反感。因为吕不韦对自己作品的大肆炒作,让嬴政感受到了一种政治威胁。在吕不韦手下门客中虽然浦现了被嬴政重用的李斯,但是,其他未被重用的门客对嬴政来说也是一种潜在的威胁。我们通过一个例子可以看出秦王嬴政对吕不韦手下众多门客的真实态度。吕不韦自杀于秦王政十二年。由于吕不韦是非正常死亡,秦国没有为吕不韦举行国葬;吕不韦的门客用民间的丧仪安葬了他(窃葬)。但是,吕不韦门客私葬吕不韦一事还是被秦主嬴政知道了。嬴政下诏,重罚吕不韦的门客。第一,凡是吕不韦的门客不论参加吊丧与否一律流放。参加吊丧的门客,如果是韩、赵、魏主国的人,一律驱逐出境;如果是秦国人,傣禄在六百石以上的削去爵位,流放到房陵(今湖北房县);傣禄在五百石以下,没有参加吊丧的,也流放到房陵,但不剥夺爵位(其舍人临者,晋人也逐出之,秦人六百石以上夺爵,迁,五百石以下不临,迁,勿夺爵)。第二,从今以后,凡是像嫪毐、吕不韦这样操纵国家权力的人,罚他们的家人一律为犯人(自今以来,操国事不道如嫪毐、不韦者,籍其门视此)。这个处罚相当严厉,针对的全是吕不韦的门客,可见秦王嬴政对吕不韦大养门客非常不满,一有机会就要进行严厉惩罚。更有意思的是,秦王嬴政在流放吕不韦的门客时,却将谋反的嫪毐迁到蜀地的门客家臣的赋税摇役免去(秋,复嫪毐舍人迁蜀者)。所以,《史记·吕不韦列传》记载的六国延请吕不韦,只是嬴政逼杀吕不韦的表面原因。那么,秦王嬴政逼杀吕不韦的背后原因又是什么呢?文信侯权重震主秦始皇刚毅残酷吕不韦从秦王嬴政十三岁即位之时开始,就一直担任秦国丞相,到嫪毐叛乱受牵连而罢相,吕不韦担任了十二年的秦国丞相,权力之大,是非常罕见的。吕不韦的权力,不仅仅来自丞相本身,还来自他和王太后赵姬的特殊关系。这就使得吕不韦的权力和秦国一般的丞相不大一样,远比秦国一般丞相的权力大得多。而且,吕不韦是一个非常能干的人,他不但是一位成功的商界精英,而且是一位出色的政治精英。吕不韦的才能肯定给秦王嬴政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否则,以秦王地位之尊,以秦国实力之强,嬴政何必“恐其为变”?那么,吕不韦在位期间的哪些作为让嬴政产生了疑虑呢?第一,军功。吕不韦在位期间。继续对韩,赵、魏三国进行集中打击,并于秦王政五年在靠近齐国的魏地成立了东郡,使秦国和齐国接壤。这一年蒙骜率军大举攻魏,攻占酸枣(今河南延津)、桃人(今河南长垣)、雍丘(令河南祀县)等二十城,初建东郡,对魏都大梁形成扇形包围之势,而且,秦壤已与齐境相接,直接威逼关东诸国。第二年,秦继续攻魏,占领了魏地朝歌(今河南淇县)及卫濮阳(今河南濮阳),并把濮阳作为东郡的治所。东郡建立后,断绝了“山东从(纵)亲之腰”(《战国策·秦策四》),各国震恐。东郡的建立意义非凡,不仅使一向远离秦国的齐国逍遥自在的局面被彻底打破,而且,使六国被南北切分为二,六国合纵抗秦受到了致命的一击。吕不韦还经常巧妙利用六国的矛盾,施展纵横捭阖的外交手腕,兵不血刃地迫使六国割让上地,如派他的门客甘罗说赵王,得赵五城等。秦国自商鞅变法以来,一直非常重视军功,军功是获得爵位的重要途径,也是获取威望、扩张权力的基础。吕不韦的军功对秦王嬴政来说,既是业绩,又正是他所担心的。第二,势力。吕不韦在辅佐秦庄襄王、秦王嬴政的同时、也给自己建立了一个庞大的政治势力集团。吕不韦辅佐两代秦王,当了十二年秦国丞相,自然而然地成为秦国政坛的一派政治势力。但是,吕不韦在有意无意地培植自己势力的同时。也犯了一生中的两大错误。一是促成了另一个集团——嫪毐集团。吕不韦原来只是想利用嫪毐满足王太后的生理要求、让自己安全撤退;但是,他万万没有料到两件事:一是嫪毐会得到王太后的高度信任,二是王太后竟然让嫪毐既富且贵,参与朝政。我们在前面已经讲过,王太后赵姬对嫪毐宠爱有加,赏赐无数,封为长信侯,甚至把整个太原郡赏给嫪毐。这已经非常出格了,王太后还让嫪毐染指权力。“事无大小皆决于毐”,这简直就是把整个国家交给嫪毐了。事情发展到这种程度绝对不是吕不韦的初衷!吕不韦万万没有想到王太后赵姬在政治上会如此糊涂!据《战国策·魏策四》记载,秦国攻打魏国,魏国有人劝魏王,打了败仗再割地,不如打仗之前先送地给秦国容易做到、战败而死,不如割地求生存容易做到。打了败仗再割地而不熊在战前割地,可以

                      ,心里想,这分明是在警告我,如果再追下去,下一支箭就是射我嘛。同时又感叹,区区一个护卫都将周朝的风俗摸得一清二楚,而且辞令通达,不亢不卑,谁敢说南蛮没有文化,不懂礼仪啊?鲍癸命人接受了摄叔的礼物,对左右说:“车左的楚将善于射箭,车右的护卫善于辞令,这都是君子啊!”于是不再追赶,乐伯三人得以安全返回。乐伯的挑战在晋营引起了骚动,也给先谷等“主战派”一个极好的理由,他们齐集在中军大营,逼问主帅荀林父:楚国人都踩到咱们头上来了,难道还要当缩头乌龟吗?赵括更是拔出佩剑,恶狠狠地砍在案几上,说:“我等即便战死,也不能忍受此等羞辱。”说起荀林父的帐中,那真是鱼龙混杂,什么样的人都有。其中有一位魏锜(qí),乃是晋文公的虎将魏犨之孙,颇通几分武艺,自视甚高。当年晋成公为了巩固公室的力量,曾经将一批异姓贵族任命为公族大夫,魏锜以为自己很有希望,谁知道榜上无名,因此一直怀恨在心,处心积虑就只想晋军打败仗。当时他听到赵括这么说,便站出来向荀林父请战,说:“来而不往非礼也,楚将既然敢来致师,我军也不能示弱,请您派我前去致师!”话音未落,又有一位叫赵旃的站起来说:“如果魏将军前去致师,我愿为使者,前往楚营下战书。”赵旃乃是赵穿之子,一直认为自己应当成为六卿(三军正副元帅)之一,但是连个三军大夫都没当上,因此也是心怀不满,唯恐天下不乱。荀林父被搞得心烦意乱,跟士会商量了一阵,决定同意魏锜和赵旃前往楚营,但是任务有所改变:魏锜的任务是去谴责楚军言而无信,赵旃则是去邀请楚庄王如期举行会盟。魏锜和赵旃接受了命令。看到这两个人雄纠纠气昂昂地驾车而去,上军副帅郤克苦笑道:“两个心怀不满的人去了,咱们如果不作充分的防备,必败无疑。”先谷踹着路边的小石子,冷冷地说:“郑国人劝我们作战,我们不敢战;楚国人向我们求和,结果又不能和。主帅的意见飘忽不定,防备又有什么用呢?”士会劝说道:“还是要加强防备。如果这两个人惹怒了楚国人,楚国人乘机掩袭,我们就很危险了。有备则无患,如果楚国人放弃敌意,前来会盟,再解除戒备也不迟;如果楚国人带着敌意而来,我们有所防备,也不至于落败。”先谷不耐烦地说:“没那个必要。”士会是不想打这仗的,但是大敌当前的时候,他又极力主张加强防备,体现了一种负责任的态度。先谷很想打这仗,但是因为不痛快,连最起码的军事常识都置于一边,在他的心里边,恐怕和魏锜、赵旃一样,都恨不得晋军失败,好等着看荀林父的笑话吧。士会越想越不放心,派上军大夫巩朔、韩穿二将在敖山前面设下七路伏兵。中军大夫赵婴也觉得形势不容乐观,派人先在黄河边准备好船只。士会和赵婴都是聪明人,所不同的是,士会考虑的是大局,赵婴关心的仅仅是自己的生路。魏锜奉命来到楚营,见到楚庄王,也不行礼,就大大咧咧地说:“荀元帅派我来告诉你们,准备好刀剑,咱们战场上见!”说完转身就走。楚将潘党被他这种无理的态度惹恼了,带上十几辆战车,一直追到荧泽(湖名)。正好有六头麋鹿在湖边吃草,魏锜心念一动,也张弓射死一头麋鹿,命手下献给潘党,并且说:“您有军事在身,兽人恐怕不能及时给您提供新鲜的野味,谨以此鹿献给您的部下。”所谓兽人,就是掌管打猎的官员。乐伯献鹿于鲍癸,魏锜献鹿于潘党,均不说是献给他本人,而是献给他的部下——这也是春秋时期人们常用的客套方式,意思是小小礼物不成敬意,只敢献给下人。潘党收下了这头鹿,对自己的手下说:“人家这是学乐伯呢,我们难道还不如晋国人懂礼貌?”于是也放弃了追逐。那个年代的人,骨子里头有一种骑士精神,即便是赳赳武夫,也很有绅士风度。相对于魏锜的鲁莽,赵旃的行为更具有疯狂气概。他带着几十名手下,趁夜来到楚军的营门之前,铺了一张席子,自己坐在席子上喝了一夜酒,又命手下混入楚营。由此可以看出,楚军的防卫实际上也出现了漏洞。前面说过,楚王的亲兵分为左右两广,每广兵车三十乘。从拂晓直到中午,由右广担任警备;从中午到黄昏,由左广担任警备。楚庄王乘坐右广兵车,许偃驾车,神箭手养由基护卫;乘坐左广兵车,彭名驾车,屈荡护卫。直到第二天早上,楚军才发现有晋军混入营中。楚庄王十分恼怒,亲自带领左广追击赵旃。赵旃逃到一片树林前面,弃车跑入树林。屈荡也跳下车,尾随而入。赵旃酒也醒了,情知斗不过屈荡,干脆使了个金蝉脱壳,脱掉自己的盔甲,拼了命往树林深处跑。屈荡追赶不上,只好拿了他的盔甲回去向楚庄王交差。这个时候,荀林父也觉得不对劲了,派出重车部队出营接应魏锜和赵旃。潘党远远地看到晋军车队扬起的尘土,连忙派人报告说:“晋军出动啦!”孙叔敖怕楚庄王冲入晋军阵中,指挥全军出营列阵,说:“前进!宁可我军逼迫敌人,不要让敌人逼迫我们。诗上说,‘兵车十乘,率先破阵’,兵书上说,‘先人一步,可夺敌人的斗志’,全军前进!”这场史称“邲(bì)之战”的重大战役,就此拉开帷幕。楚军在孙叔敖的指挥下,战车飞驰,步兵奔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向晋军。荀林父这老头子完全被楚军的攻势搞懵了。自出师以来,晋军内部矛盾重重,指挥一直不太灵光,现在面对楚国人的全面进攻,更是顾此失彼,成为了一团散沙。眼见大势已去,荀林父在中军擂响大鼓,居然宣布:“撤退,先渡河者有赏!”这恐怕是有史以来最让人啼笑皆非的一道军事命令。依常理而言,就算是要撤退,也要有条不紊,才能最大限度地保存自己的实力。荀林父这道命令一下,晋国的中军和下军都没命地向黄河边跑去,开始争夺渡河的船只。一时间,黄河岸边鬼哭狼嚎,先上船的士兵急于开船,后面的人死死掰住不放,往往是一船人满还不能动,于是有人拔出刀来砍那些掰住船舷的手,没过多久,船中的断指多得可以用手捧起来。此情此景,真是让人难以相信,这竟然是曾经称霸中原数十年的晋国大军。当然,在这个关键时刻,也有人保持了霸主之国的尊严,那就是士会统领的上军。由于早有准备,楚国人一直未能突破士会的防线,尤其是设于敖山之前的七路伏兵,给楚国人不小的打击。楚庄王迅速调整部署,命工尹(楚官名)齐带领一个方阵为右路军,追逐晋国的下军;命其附庸唐国的军队为左路军,攻击晋国的上军。为了加强左路的攻势,又命潘党率领兵车四十乘加入,打算一举歼灭晋国上军。郤克问士会:“我们要坚守阵地吗?”士会说:“楚军现在斗志昂扬,如果集中力量打击我军,我军必然全军覆灭,不如收兵离开战场。我们没有与中军和下军在一起撤退,已经不需要承担临阵脱逃的责任,又保全了士卒的性命,也算可以啦!”于是亲自殿后,有条不紊地指挥上军撤退,保持了不败之势。大战之中,有许多花絮,被史官一一记录下来。楚庄王在左广的护卫之下,亲临前线指挥作战,结果遇到前来护驾的右广。楚庄王想换乘右广的战车,屈荡跳下车来,拦在马前说:“大王既然乘坐左广开始作战,就必须乘坐左广结束战斗!”楚庄王为其忠勇所感动,遂不换战车,而且自此之后,改变两广值班顺序,先乘坐左广的战车。战斗接近尾声,有一两乘晋国兵车陷入坑中,动弹不得。恰好有楚国士兵经过,楚国人教他们抽去车前的横木,才得以脱困。但是走了没几步,战马又不听使唤,徘徊不前,楚国人又教他们拔掉大旗,扔掉车轭,才彻底逃出来。楚国人这样做,是因为楚庄王下令说,战争已经大获全胜,不必再追杀晋国残兵。但是晋国人并不领情,逃出来之后,还回过头来嘲笑说:“哎呀,我们还真是不如贵军的逃跑经验丰富啊!”跑到楚军大营前喝了一夜酒的赵旃倒是不乏亲情,逃回军中后,将两匹好马让给自己的哥哥和叔父,自己另外找了一辆马车逃跑,在路上又遇到楚军的小股部队,第二次弃车入林。等他从树林里钻出来,正好看见大夫逢氏和他的两个儿子乘坐同一辆马车经过,便大声呼救。逢大夫也不是省油的灯,对两个儿子说:“别回头看,装作没看见!”但这两个傻瓜没明白父亲的意思,忍不住回头,而且惊呼道:“这不是赵老头儿吗?”逢大夫无奈,只好停下车,让赵旃上车。赵旃长得胖,他一上车,逢家的两个儿子只好走路了,结果被楚国人追上,双双战死。晋国下军大夫荀首的儿子荀罃(yīng)被楚将熊负羁俘虏。荀首说:“连自己的儿子都保不住,我还有脸回国吗?”于是带领自己的部属返回战场寻找儿子。魏锜素来与荀首关系很好,于是主动为其驾车。下军士兵为其英雄气魄感动,有不少人跟随着他。荀首手持一张大弓,看见楚军就射,但每次抽出箭都要先看一下,如果是支好箭,就顺手插入魏锜的箭袋之中。魏锜骂道:“你不去救儿子,反而爱惜起蒲柳来了,董泽的蒲柳难道用得完吗?”蒲柳是制造箭干的材料,晋国的董泽是当时的蒲柳产地。荀首回答道:“不得到别人的儿子,我的儿子又怎么救得回来?我可不能随便就用完这些好箭!”正好看见楚庄王的儿子公子谷臣和楚将襄老在收拾战场,连珠箭射过去,射死了襄老,射伤了公子谷臣。荀首俘虏了公子谷臣,又将襄老的尸体载于车上,说:“有这两个宝贝,还愁我的儿子不回来吗?”晋军自清晨崩溃,直到黄昏时分,楚军在邲地安营扎寨,仍能听到晋军在渡河的声音。第二天,楚军的辎重车队抵达邲地,楚军于是前进到衡雍。楚军上下都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之中。潘党建议:“大王何不收集晋军的尸体建筑一座京观?我听说,如此重大的胜利一定要告示子孙后代,好让他们不忘记祖先的武功。”所谓京观,就是将尸体堆积而成的死人堆,用现代汉语来说,叫做白骨塔也许更合适。楚庄王摇摇头说:“你知道吗?所谓‘武’字,止戈为武。当年周武王战胜商朝,作诗说,‘收起干戈,藏好弓箭,我追求美德,所以陈于夏乐之中,成就王业而保有天下。’又说,‘因此巩固你的业绩。’又说,‘广布先王的美德而加以发扬,我发动战争只是为了求得安定。’又说,‘安定万国,年年丰收。’赫赫武功,是用来禁止暴力,消弥战争,保持强大,巩固基业,安定人民,团结大众,丰富财物的,所以要子孙后代牢牢记住。”后人无从猜测楚庄王此刻的真实想法,但是他说这些话的时候,身边的各位楚国大夫无不为之动容,甚至有人掩面而泣。楚庄王接着说:“今天我使两个国家的人民曝尸于黄河之滨,这是残暴;炫耀武力以威胁诸侯,兵器不能收藏。残暴而屡动干戈,怎么能够保持强大?晋国仍然存在,何谈巩固业绩?违反人民愿望的事情还很多,怎么安定人民?没有美好的品德而与诸侯争强斗胜,如何团结大众?把别人的危机当做自己的机会,别人有难则暗自欣喜,以为是自己的光荣,何以丰富财物?武功有七德,我却没有一样,拿什么昭示子孙后代?我们还是先修建供奉先王的祖庙,向祖先汇报一下胜利的信息就行了,战争的胜利并非我的功劳。”我私下以为,只有强国的君主才能说出这样的话。尤其是那句“把别人的危机当做自己的机会,别人有难则暗自欣喜,以为是自己的光荣”,可以说是振聋发聩,足以警醒世人:一个国家和他的人民如果总是对别国的灾难感到幸灾乐祸,欣喜若狂,其实是一种弱者的表现,这样的国家很难强大。楚庄王还说,古代的明君讨伐不敬之人,抓住罪大恶极的杀掉埋葬,因此才有京观以示惩戒,现在晋国并非罪大恶极,晋国的士兵更是死于尽忠报国,又凭什么建造京观呢?于是祭祀黄河之神,在黄河之滨修建楚国宗庙,举行了庄重的祭祖仪式之后便班师回朝了。读史至此,又是一叹:连楚庄王这个封建君主都知道尊重尽忠报国的敌军士兵,低调对待自己的武功,为什么后世的人们在拍摄那些内战题材的电影时,丝毫没有痛楚的感觉呢?关于邲之战,还有一段花絮没有记载于正史,但是历来被人们津津乐道。相传楚庄王当年打败斗椒之后,举行庆功酒宴,大宴群臣,并命自己的宠妾许姬给大家敬酒,忽然刮来一阵怪风,将蜡烛全部吹灭。估计是有人喝醉了,竟然趁着天色昏黑将许姬揽到怀里。许姬手快,一边挣脱,一边就将那个人帽子上的红缨摘下来。许姬摸索着走到楚庄王跟前,低声将这件事告诉了楚庄王,并且说,快命人点亮蜡烛看看是谁胆大包天,敢动大王的女人。楚庄王听了,大声命令内侍:“先不要点灯!寡人今天与众卿痛饮,不醉不休,请大家都将帽缨摘下来再说。”于是众人都将帽缨摘下来继续喝酒。等到内侍重新点亮蜡烛,满堂文武都戴着无缨之帽,自然也就不知道是谁非礼许姬了。邲之战中,楚庄王亲临战场,发现有一个下级军官杀敌异常勇敢,五次带队冲杀,五次冲破晋军的防线,所向披靡。战后楚庄王要奖赏这个下级军官,却被他拒绝。这个人告诉楚庄王,他就是当年调戏许姬之人,为报答国君的宽宏大量,就算战死沙场也没有遗憾。这个故事在京剧中有个名目,叫做《绝缨会》。至于是否确有其事,现已无从考证。也许人们认为楚庄王是个有作为的明君,所以编造出这个故事来体现他的宽厚吧。至于那位赶着鸭子上战场的白胡子老公公,他的结局倒也不差。因为打了败仗,他向晋景公请求以死谢罪。晋景公本来想答应他的请求,士会劝谏说:“不能让他死。当年城濮之战,我军大获全胜,吃楚军的粮食都吃了整整三天,先君文公却仍然面有忧色,说‘成得臣还没死,晋国的忧患还没有结束,困兽犹斗,何况是楚国的令尹?’直到楚王命成得臣自尽,文公才喜形于色,说‘这下他可害不了我了!’楚军战场失利,又自损一员大将,可谓一败再败,数十年间不敢再与晋国争强。今天的失败,也许是老天在警示晋国吧,如果再杀掉荀林父,那就是我们一败再败,恐怕也将长期无法与楚国争锋了。荀林父为您服务,进则尽忠,退则思过,是捍卫江山社稷的人,为什么要他死呢?再说,他的这次失败,就像是日食月食,对日月的光辉又有什么影响呢?”所谓日月,当然是指晋景公。他将士会的这番话反复咀嚼了几遍,终于想通了,于是赦免了荀林父,并且仍然让他担任中军元帅。【乘胜追击,楚国入侵中原各国】邲之战的胜利,巩固了楚庄王的霸权。战后不久,郑襄公与许昭公联袂来到郢都朝觐楚庄王,向他表示祝贺。在那个你攻我伐的年代,强者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将弱者摆布于股掌之上;而弱者在夹缝中求生存,风吹两面倒,谁的拳头硬就听谁的,朝晋暮楚也在情理之中。据《左传》记载,邲之战之前,楚国大军围攻郑国,郑国大夫石制曾经秘密与楚庄王接触,主动提出愿意当楚庄王的内应,帮助楚军攻占郑国。条件是将郑国一分为二,楚国占一半,剩下一半交由郑国的公子鱼臣统治。邲之战结束后不到十天,郑襄公破获了这起阴谋,派人将公子鱼臣和石制杀死。石制的阴谋何以败露?《左传》没有言明,历史上也无人推敲。但是从郑襄公的表现来看,倒很有可能是楚庄王本人透露给他的,郑襄公感恩戴德,因此不远千里跑到郢都去朝贺。“乱离瘼矣,爰其适归(动乱离散是如此痛苦,哪里才是你的归宿)?”左丘明用这样的诗句来批评石制和公子鱼臣。无论天下太平还是礼崩乐坏,靠出卖国家利益来谋取一己私利的人,都得不到任何同情。楚军回国休整了半年。公元前597年冬天,楚庄王再度挥师北上,进攻宋国的附庸萧国。萧国人将熊相宜僚和公子丙囚禁起来,派人对楚庄王说:“如果贵国一定要打仗,就杀了他们。”熊相宜僚既然以“熊相”为氏,想必是楚国公室的分支,长期以来居住在萧国,相

                      都城。但是,曲沃桓叔这一支因实力强大最终夺权成功。经历过多次失败之后,曲沃武公汲取了周天子两次出兵干预的教训,一方面杀死晋侯缗,一方面派人送给周釐(xǐ,喜)王大量“宝器”,公开对天子行贿。这一招还真灵,有钱能使鬼推磨。周釐主这次一反常态,不但不派兵征讨曲沃武公,反而封武公为晋国国君,使小宗的曲沃武公代替了大宗的晋侯缗成为得到中央政府认可的晋国国君。其实,周天子承认曲沃武公为晋国国君亦是无奈之举,并不仅仅是行贿的结果。因为此时的周天子已经失去了号令天下的地位,不管他承认不承认,曲沃武公都已凭借实力掌控了晋国,而他的承认只能表明东周的宗法制社会正处于走向全面崩溃的窘境。但是,周天子的这种做派等于是把天子、诸侯、卿大夫的秩序规则整个给废掉了。如果上帝死了,任何作为都可以被允许。如果维持秩序的权威失灵了,整个天下就会陷入一场大乱。周天子承认曲沃武公可以继承晋国君位,就突破了整个天下政治伦理秩序的底线。今后没有什么事情不可以做了,只要你有实力。规则是人定的,实力才是硬道理。曲沃武公死后,他的儿子晋献公继位。晋献公的曾祖父曲沃桓叔是晋文侯的弟弟,这一支属于普国公族的小宗,本没有资格继承国君宝座。但是,他们这支小宗凭借实力击败了作为国君的大宗,夺得了整个晋国,这叫做大宗财产来历不明罪。但是晋文侯的嫡系子孙有一大批人,他们都是公子,在宗室和大臣中很有威望。由于晋献公这支小宗是靠武力夺得君位,所以他非常害怕晋文侯后世诸公子的反夺权。晋献公八年,他的大臣就劝他诛杀群公子以保住君位(乃使尽杀诸公子)。晋献公为了保住自己的君位,乃大开杀戒,晋国的公族遭到了一场毁灭性的大屠杀,从此,晋无公族。那么,晋无公族究竟意味着什么呢?这对异姓贵族来说是一件大好事,公族是最显赫的贵族,他们总是霸占着最有权势跟油水最丰厚的官职,他们的存在对异姓贵族的升迁跟势力壮大是一个很大的限制。晋无公族,这些异姓贵族就有了发展的空间和机遇。献公幸骊姬废嫡立庶子晋国的宗族内部发生了内乱,小宗灭掉了大宗,夺取了晋国国君的位置。晋献公时期,又对大宗的公族进行了屠杀。这样,晋国大宗的公族势力开始衰落,但晋国小宗的公族势力还在。然而,晋献公又做了一件大损晋国公族的事情,使晋国小宗也开始衰落,最终导致了晋国整个公族势力的衰落。那么,晋献公到底做了什么呢?晋献公五年,晋国讨伐骊戎,骊戎战败,将一对姐妹花当作礼品奉献出来,用这种性贿赂奉迎晋献公。这对姐妹花是一对绝色美女,晋献公一见这对姐妹花,奋不顾身地就陷了进去(得骊姬、骊姬弟,俱爱幸之)。关于晋献公与骊姬的宠昵关系,《国语·晋语一》中记录了一段非常精彩的细节。有一次,晋献公失眠没睡好觉,转天对一个大臣说了。大臣很奇怪,问:“您夜里没休息好吧,是不是骊姬没有陪着您?”(床第之不安邪?抑骊姬之不存侧邪?)《公羊传》也有相同的记载,可见当时晋献公的确离不开骊姬。七年之后,即献公十二年,骊姬生了一个儿子奚齐。骊姬的妹妹也很争气,也为晋献公生了一个儿子悼子(一作卓子,又作倬子)。晋献公在接受骊姬这对姐妹花之前已经有了太子申生,申生的母亲死得早;他还有两个非常贤能的兄弟:重耳和夷吾。献公十二年,晋献公最宠爱的骊姬生了儿子奚齐,晋献公太喜欢骊姬了,所以萌生了要废黜申生改立奚齐为太子的想法。但是,奚齐实在没有什么过人之处,他的母亲骊姬怀奚齐的时候,没有像钩弋夫人怀汉昭帝一样,怀了十四个月;也没有像汉武帝的母亲王夫人怀汉武帝一样,梦日入怀,引得汉景帝记住了这个儿子。骊姬、奚齐都没有过人之处,那要怎么名正言顺地把奚齐送上太子宝座呢?没有条件,那就创造条件;没有机会,那就创造机会。如果只剩下奚齐一个公子,那太子还不稳稳当当就是他吗?既然如此,那就设法干掉晋献公的其他儿子。晋献公有八个儿子,真正拿得出手的只有三位:太子申生和他的两个兄弟重耳与夷吾。晋献公把改立奚齐为太子的想法私下告诉骊姬,骊姬听后,流着眼泪说,这可使不得啊,立太子一事诸侯们都知道,而且,太子屡次带兵,百姓也都拥戴他。如果因为我而废嫡立庶,我马上就自杀(奈何以贱妾之故废适立庶,君必行之,妾自杀也)。骊姬太会表演了,她这一招欲擒故纵,让晋献公大喜,心中十分感动,他没有想到他宠爱的骊姬不仅仅是貌若天仙、体贴入微,而且还如此“深明大义”。奚齐虽然平庸,可他有个不平庸的母亲。骊姬有她的一套,她虽然不直接走到前台,但她会找人帮忙,她会假他人之手成己之美,这是骊姬的高明之处。晋献公有两个宠幸的大夫,骊姬通过他俩对晋献公说:曲沃是先君宗庙的所在地,蒲邑和屈邑都是边疆重镇,不能不派得力之人去镇守。一番话提醒了晋献公,晋献公非常高兴,立即把太子申生派到曲沃,把公子重耳派到蒲邑,夷吾派到屈邑。这样,晋献公身边只留下了骊姬和她的妹妹的两个儿子奚齐、悼子。把太子申生派往曲沃并不等于干掉申生,骊姬明白,要想搞定太子申生还得下狠招。于是,骊姬派人告诉申生,说昨天晚上晋献公梦见了申生的母亲,所以要申生赶快去祭奠他的母亲。申生是个忠厚老实的人,他不知道这是一个夺命阴招,听了庶母的话,反而异常感动。于是,申生在曲沃祭奠母亲,并且按照规定把祭祀求福的福肉带回来送给父亲晋献公。送来的时候,适逢晋献公外出打猎,骊姬就派人在福肉里下了毒药。两天以后,献公打猎回宫,厨师把福肉呈给献公,献公正想吃,骊姬劝他说:福肉从远方送来,还是尝尝再用。厨师把福肉倒在地上,地面立刻隆起来了;厨师把福肉扔给狗,狗吃后立即死了;厨师把福肉给一个宦臣吃,宦臣立即倒地死了。意料之中的骊姬一看,立即来了精神,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太子怎么这么狠呢!连自己的亲爹都要杀,这么急着抢班夺权。大王已经年迈了,还能活几天?太子竟然迫不及待地要杀您!太子这样做,都是因为我和奚齐。我们母子宁愿躲到其他国家,或者早早自杀,不要让我们母子被太子杀害。当初您想废他,我还反对;到今天我才知道我全错了。骊姬这套欲擒故纵的忽悠把戏,确实练得炉火纯青,这一番话,有理有力有节,有水平有感情有智慧,把晋献公忽悠得肝肠欲断,晋献公能不勃然大怒?太子申生听到宫中发生的这件事情,吓得赴决逃到新城。晋献公非常生气,处死了太子的老师杜原款。一个熟悉内情的人告诉太子:把毒药放到福肉里的是骊姬,太子为什么不亲自去跟你老爹说清楚呢?太子说:我爹老了,没有骊姬,他都睡不好觉,吃不下饭。假使我说明白了,我爹一定会非常生气,这太伤身,我就成了个不孝之子。有人劝太子:既然你没法说清楚,那你赶快逃吧。太子说:身负杀父的罪名,谁还敢收留我?我自杀算了。于是,太子申生就在新城自杀了。骊姬的阴谋取得了突破性的阶段成果,可是,太子申生是自杀了,他还有两个非常有实力的兄弟,他们完全有可能填补申生留下的位子,怎么办?恰逢重耳和夷吾来向晋献公汇报工作。有人给骊姬打小报告说,这两位公子对你杀死太子很是不满。骊姬听了非常害怕,立即行动起来,跑到晋献公那里调唆道:申生下毒的事,您那两个宝贝儿子事前也都知道。重耳、夷吾听说这个话,知道大事不好,不辞而别,分别匆忙返回自己的边城基地。晋献公闻讯,更觉得这两个儿子心里有鬼,出兵讨伐。重耳吓得跳墙逃跑,逃跑时袖子都被追杀者砍断了。从此,重耳开始了十九年的流亡生涯。献公又派人讨伐屈,屈城人全力防守,城池未被攻下,夷吾得以幸免。骊姬反对晋献公赤裸裸地废嫡立庶,因为她不像后来的汉高祖刘邦身边的戚夫人,只会哭,结果事给办砸了,还搭上了自己和儿子两条命。骊姬主动在晋献公的面前说太子申一生的好话,把晋献公哄得蹓蹓转,简直找不着北了。其实,骊姬是个非常阴险毒辣的女人,她对太子申生采用表面一套背后一套的阴招,而不是赤裸裸地迫害。晋献公并不笨,但是,他经不住骊姬的忽悠。一个再聪明的人,被一个心爱的女人如此忽悠,也一定会晕头转向,不辨是非。正如后人诗云:“不知尤物能为祸,却为骊姬寝食安。”公元前651年,当了二十六年国君的晋献公去世,骊姬的儿子奚齐继位。但骊姬万万没想到的是,奚齐的王位还没有捂热,就被大臣里克给做掉了。接着又有人立了骊姬妹妹的儿子悼子继位,又被里克杀死。骊姬和她妹妹的儿子相继被晋国大臣所杀,证明了晋国正统的宗法势力并不接受晋献公的废嫡立庶。虽然晋国的宗法势力不能接受晋献公的废嫡立庶,但是,晋献公专宠骊姬,诛杀诸公子,使晋国的宗法制度遭到了严重打击。晋献公对晋国宗法制的破坏给了异姓卿族势力一个发展机遇。晋国异姓卿族势力大发展的最终结果,就是晋国被韩、赵、魏三家瓜分,曾经强大的晋国变成了韩、赵、魏三个国家。这三个国家都是战国后期的战国七雄之一,在秦国统一天下的过程中,秦王嬴政第一个灭掉的国家,就是韩国,韩国第一个被灭掉,说明了它的弱小。那么,韩国是怎样发展起来的呢?遭侮辱卻克记恨鞌之战韩厥升卿异姓贵族在晋国公族不断遭到重创的情况下迅速发展起来。其中,最为重要的是韩、赵、魏三家。我们先说韩氏。韩氏先祖本姓姬,是周天子的同姓。后来,因为事奉晋国有功,被封到韩原(今陕西韩城),于是,被封到韩原的韩武子开始用封地为姓,改姓韩。韩国立国的道路上第一位突出贡献者是韩厥。韩厥在韩国建国史上的重大贡献是他参与了一场战争,并且因这次战争的战功被任命为晋国的六卿之一。晋国有上中下三军,每军有正副两个统帅,这样上中下三军就有了六位统帅,这六位统帅就是晋国的六卿。由于晋国六卿掌管着晋国的军队,所以,六卿的地位非常重要。那么,韩厥是怎么当上六卿之一的呢?韩厥的升迁缘于晋国和齐国之间的一场大战。韩厥之世,中原主要是晋国和楚国争夺霸权。由于争霸,晋楚之间爆发过两次大战,第一次是晋国大败楚国,第二次是楚国大败晋国。此后,楚国势力进入中原,晋国处境艰难。中原霸主齐国在齐桓公以后就丧失了霸权,然而,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齐国在晋、楚、秦三强之外仍然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第二次晋楚大战晋国失败后,实力遭到一定程度的削弱,而齐国此时萌发了和晋国一争高下的野心。周定王十五年(前592),晋景公派大夫郤克出使齐国,征召齐国参加会盟。郤克虽然是晋国的大夫,但却是一个残疾人,是个瘸子,齐顷公知道这个情况后,专门找了一个非常正点的瘸子为郤克带路。同时上殿的还有曹国使者曹公子首,说来也巧,曹公子首是个罗锅,驼背,为他领路的也是一个罗锅,两个罗锅一前一后,也上了大殿。再接下来,卫国大夫孙良夫来了,孙良夫有一只眼失明,齐顷公也专门安排了一位独眼龙为他领路。齐顷公在三国使者上殿之前,特意安排他的母后在大殿的后面观看,齐顷公的母亲看见两个瘸子一瘸一拐地走上台阶,已经是乐不可支;又看见两个罗锅、两个独眼龙依次上殿,她再也控制不住兴奋,狂笑不止。郤克刚开始并没有在意由一位瘸子引导他上殿,等他看到一对罗锅、一对独眼龙依次上殿,又听见殿后传来女人大笑不止的声音,这才意识到齐顷公是有意戏弄自己和另外两位使者,他非常恼火,发誓要报此仇。回国后郤克就要求晋国讨伐齐国,但是,晋国国君说:你一个人的恩怨,怎么能让国家卷入呢(子之怨,安足以烦国)?郤克无奈,只好把仇恨记在心里。齐顷公戏弄三国使者,特别是戏弄晋国使者,表明他已经不再把晋国看成中原的霸主,而晋国方面的不做回应,更刺激了齐国的野心。齐国跃跃欲试,准备进一步试探晋国的底线。周定王十八年(前589)春,齐顷公率军侵犯鲁国。卫国救援鲁国,被齐军打败。鲁、卫两国向晋国求救。晋国的中军主帅郤克力主攻打齐国。晋景公为了防止楚、齐联盟,决定伐齐,由中军元帅都克统帅晋军,韩厥作为司马,率八百辆战车,救援鲁、卫。六月十六日,晋军追到靡笄山下(今山东济南市千佛山),和齐军对峙。普、齐两军在鞌(在今济南市西偏)开战。战斗一打响,野心膨胀而自负的齐顷公就对他的部下说,我先灭了这伙晋军再吃早饭(吾姑翦灭此而朝食)!说完,连马身上的铠甲都没有披就冲了上去。晋军主帅邵克一开战就受了伤,血流到鞋上,但是,郤克早就憋了一口怨气,想报出使齐国受到羞辱的仇恨。所以,尽管他受了伤,手中的鼓褪始终都没有停。最后,郤克实在坚持不住了,对他的副手说,我坚持不住了。他的副手说,将军的战鼓就是我们晋军的冲锋号,将军的战旗就是我军的标志,我们晋军的进退都服从将军的号令。主将的军车,只要有一个人在,就可以完成国君的重托。将军怎么能够因为受伤就坏了国君的大事呢?上了战场,就只能想到为国牺牲,只要还有一口气,将军就要坚持。于是,郤克的副手用一只手挽住两根车辔,一只手接过郤克的鼓褪,不停地击鼓。在震耳欲聋的鼓声中,主帅都克的战车一路领先,整个晋军一拥而上,齐国的军队抵挡不住,溃不成军。韩厥这次参战的前一天晚上,梦见他的父亲对他说,明早赶车时,避开左右两边(旦辟左右)。所以,他站在车的中间驾车,紧紧追赶齐顷公。齐顷公的警卫对齐顷公说,射后面晋军车上那个驾车的人,这个人看起来像个君子。齐顷公说,称人家是君子还射不符合礼法。于是,齐顷公的警卫就瞄着韩厥的左边一箭,右边一箭,韩厥的左右全被射倒在车中。眼看韩厥穷追不舍就要追上,齐顷公焦急万分,但是,他的警卫逢丑父很镇静,他趁韩厥俯身去扶被射倒在战车上的警卫的时机,来了一个掉包计——自己和齐顷公换了一下位置。此时的战车上,只有三个人,一个人驾车,一个人警卫,另一位是主帅。主帅坐在车后,警卫站在车的右边。这一换位置,齐顷公站到右边,逢丑父坐到了齐顷公的位置上。跑着跑着,齐顷公的战车被树桩挂住,韩厥趁机赶了上来。在这危急关头,坐在车后边冒充齐顷公的逢丑父让冒充警卫的齐顷公下车打水,韩厥不认识齐顷公,还以为他是个警卫,所以,对齐顷公下车打水也没管。这样,齐顷公利用下车打水的机会,上了另一辆齐军的战车,逃了出来。韩厥将抓捕的“齐顷公”作为俘虏交给主帅郤克,郤克弄明白真相后,勃然大怒,要杀逢丑父。逢丑父大喊:杀了我,从今往后,再也没有人愿意代替自己的国君承担责任了。我这么一个敢于拿自己生命拯救国君的人,还要被杀(自今无有代其君任患者,有一于此,将为戮乎)!郤克听了逢丑父的一番话,大受感动,就把他放了。这一仗,虽然韩厥没有抓住齐顷公,但只是因为被齐顷公的警卫逢丑父临场掉包,真正的齐顷公才得以脱身;不过,这次的经历已经足够让齐顷公难以忘怀了。回国之后,韩厥就被晋升为六军的统帅之一。韩厥从此成为掌握晋国军权之人,这是韩氏建国非常关键的一步。因为六军统帅,打仗是统帅,不打仗是卿,权力非常大。韩厥担任六卿之一,标志着韩氏卿族在晋国已经开始发展壮大,强大的韩氏卿族又是怎样建立起韩国的呢?韩国对于秦始皇统一中国来说又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第16章三家分晋晋献公之后,晋国的公族势力遭到重创,卿族势,力恶性膨胀。同时,卿族势力之间也为争权夺利相互争斗,结果最有势力的卿族由六家变成了四家:知氏、韩氏、赵氏、魏氏。这四家之中以

                      李介立:《天香阁随笔》第二卷,引自李光涛:洪承畴背明始末》,第253页。?谢国桢:《南明史略》,第57—58页。?关于榆园军起源的材料记载在乾隆年间的《曹州府志》。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90页。?阎尔梅:《白耷山人集》第十卷,第19—25页。?同上书,第20页。“苫块”喻指居父母丧时睡的草荐。?同上书第十卷,第21页。?同上。?阎尔梅:《白耷山人集》第十卷,第20—21页。?同上。?《白耷山人集》,第十卷,第20页。阎尔梅使用的“国家”一词无疑是来自孟子的用语:“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孟子·离娄》)根据对这个语辞的一般解释,“国”是指封建诸侯的国家,而“家”是指贵族士大夫的家族。这个概念恰恰是家族主义的,表明了引伸为父权,引伸为整个帝国统治者的一种家庭式等级结构。尽管指出这种国家概念和现代“国家”概念(它大略同于英语nation一词)之间存在着不同是很重要的,但阎尔梅对这个词的用法与现代用法之间仍然存在着一些相同点,它表明了一种向更为普遍和一般的忠诚的缓慢进步,就像现代民族主义所表现的一样。?阎尔梅:《白耷山人集》第十卷,第20页。一般说来,以忠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对统治者的责任兼有对其家庭的义务。后者是用“义”来定义的,阎尔梅在他的信中首先表明了这种态度,但是他随即又对史可法说,对他这样的忠臣来说,他对既有特殊性又有普遍性的“国家”所承担的更高义务,远远重于他对自己私亲所承担的直接家族义务。?同上书,第十卷,第22页。?在经书中,这种强烈的责任感常常用“义”来形容,以表示一个人在社会中严格地按照相应礼节和地位差别行事的责任。这样,一方面,存在着一种观念,即“义”意味着与“礼”、与当时社会现实相一致;而另一方面,“义”的解释也包含了强烈的理想主义内涵,表明了孔孟在社会政治权威面前对伦理原则不变的信仰。阎尔梅在他的信中谈到,韩愈(“夫天下人之所最恶者,莫如死所深愿而不可必得者”)便具有这种自我献身精神;朱熹(尽管在他的文章中没有提到这个名字)、王阳明也是如此。那种信仰也常常与文人的保护国家免遭侵略,为收复中原而斗争的责任联系在一起,例如朱熹。“在朱熹看来,抗金和收复中原的战争是一种道义的需要。反之,忘记耻辱,主张偏安,则是违反天理的。”康拉德·M·施罗考尔:《朱熹的政治思想与政治行为》,第87页。?阎尔梅:《白耷山人集》第十卷,第23页。?同上书第十卷,第24页。?《论语·述而》。?阎尔梅:《白耷山人集》第十卷,第25页。史可法的调停才能,以及他左右为难的可悲处境——使他处于像阎尔梅这样的热衷党派活动者和皇帝之间,使得史学家温睿临对史可法非常推崇,因为温睿临敬重不事朋党的人。斯特鲁弗:《传统中国社会中史学的作用》,第164页。?同上书第八卷,第18页。?在二月份,豪格因为满家洞起义军在遭杨方兴镇压后再度起义而十分紧张。豪格的军队与杨方兴的山东士兵一道进入这个地区,猛烈进攻义军,杀“盗匪不计其数”。幸存者退进了山洞,但并没有找到永久的藏身之处。豪格手下的士兵瓜分了俘虏的财物和牲畜后,干脆用泥土和石块堵死了大约251个山洞,把那些人全部闷死了。随后,豪格的部队转而进攻南明,但豪格很快就被调往陕西,去统治那个地区。他的继任者阿巴泰,在1645年夏季继续控制了那个重要地区。见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78页;山东大学历史系:《山东地方史讲授提纲》,第36页。关于1646和1647年以后在靠近满家洞地区的莘县的起义,见《世祖实录》第二十九卷,第344页;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82页。?谢国桢:《南明史略》,第54—55页。?同上书,第68页。?见前引谢国桢:《南明史略》,第69—70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348页。?1615年,准塔的父亲扈尔汉也是满族的一个部落大人。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532页。?《世祖实录》第十四卷,第162页。?同上书第十五卷,第167页。?斯特鲁弗:《南明》,第30页。归德的明军总兵凌駉拒绝投降,但是多铎毕竟轻而易举地夺取了这座城市。顾炎武:《圣安本纪》,第26页;计六奇:《明季南略》,第39页;谢国桢:《南明史略》,第70页。?黄之隽等:《江南通志》,第2550页(第一五一卷,第24页)。我不知道李成栋投降的确切时间,在5月4日他还在与清军作战。计六奇:《明季南略》,第42页。?谢国桢:《南明史略》,第70页。根据顾炎武的记载,刘良佐在1645年6月8日投降,顾炎武:《圣安本纪》,第29页。?李成栋的部队很快就充当了清军进攻扬州的先锋,并进行了臭名昭著的嘉定大屠杀,镇压了那里的勤王武装。据说刘良佐有10万或者更多的部队,在1645年占领整个江南过程中,他们扮演了重要角色。而且正是他们在以后摧毁了江阴城。刘良佐后为汉镶黄旗成员,由于他的贡献而加入贵族行列;后来他与谭泰一道为满人去征服中国南部,并因而荣任御林军官。这些高官显职以及他在1661年担任江南巡抚证明多尔衮和顺治皇帝对他的巨大信任,以及对他在征服战争中的汗马功劳的赞赏。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524—525页。?温睿临:《南疆绎史》,第113页;谢国桢:《南明史略》,第70页。?顾炎武:《圣安本纪》,第24页;计六奇:《明季南略》,第38页。在得知童氏在世的消息后,刘良佐派妻子去接她。这位妇人告诉刘太太,她今年36岁;她19年前做了宫女,生了一个叫金哥的男孩,现住在一个叫宁家庄的地方。刘夫人对她的叙述深信不疑,并劝她丈夫相信童氏不是一个骗子。从这以后,童氏觉得自己就要成为皇后了,便趾高气扬起来。在她所经过的城市中,官员们皆以皇室礼遇之。如果饭菜不够好的话,她就会大发雷霆,有时还会掀翻桌子。李清:《三垣笔记》下,第18页。?在他继承父王王位之前,他曾娶了一个姓黄的女子,她死的时候没有孩子。其次妃李氏,据说死在洛阳。童氏说,她妈妈曾卖过一些女人用的小物件给前福王即弘光皇帝父亲的宫女。她妈妈曾带她进宫,因而与福王年轻的嗣子发生了关系,为他生了一个儿子。尽管她自己没有抚养过这个儿子,但是她希望维护继黄妃和李妃之后做他合法妻子的权利。计六奇:《明季南略》,第167—168页;刘约瑟:《史可法》,第106页。?弘光称她为“妖妇”。计六奇:《明季南略》,第168页。?同上;李清:《三垣笔记》下,第18页。?几乎所有的史书都断言,童氏如她自己所说是妃子。姚家积:《明季轶闻考补》,第111页。不过有些材料说,她最后又说她的丈夫是周王世子。她误以为就要登基的是周世子。斯特鲁弗:《南明》,第24—25页。?温睿临:《南疆绎史》,第31、710页。?引自计六奇:《明季南略》,第168页;又见盖拉德:《南京今昔》,第224—225页。?罗伯特·B·克劳福德:《阮大铖传》,第68页。?温睿临:《南疆绎史》,第32页。一些传闻说,她是绝食而死的。她还在监禁中流产了一个胎儿。计六奇:《明季南略》,第32页;又见斯特鲁弗:《南明》,第24页。?见《明史》,第3069页。一些人因为被怀疑与童氏有关,在史可法军营中被抓了起来;但是对她的严刑审讯并没有导致太多的冤狱。?来自贵州的越其杰在因为贪污而被流放之前,曾是同知。回到南京后,他娶了马士英的妹妹。克劳福德:《阮大铖传》,第97页;又见《明史》,第3069页。?孔希贵、高第、王之纲都是那时投降多铎的河南地方军官的最著名事例。孔希贵曾被派往归德与金高的起义军作战。高第作了清的将军,曾受命镇压河南大顺军余部。曾在史可法手下效力的王之纲,当清军南进时正守卫着开封。他慑于敌威逃至江宁,又投降了多铎,负责平定徐州。参见《贰臣传》第六卷,第10—11、12—13页;第十卷,第25—26页。这个时期投降的河南官僚名单,见《世祖实录》,第十五卷,第170页。至于陈潜夫,当南京陷落时逃走了,并跑到了绍兴投奔了鲁王,任太仆寺少卿和监军。他招募了300名战士,进入清军后方。1646年他和他的小部队被包围消灭了。他自杀而亡,时年37岁。《明史》,第3116页。?温睿临:《南疆绎史》,第32页(应为85页——译者)。?谢国桢:《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第104页。?计六奇:《明季南略》,第153—154页;顾炎武:《圣安本纪》,第23页。根据一种传闻,为了其安全,吴三桂曾把太子安排在高梦箕的父亲高起潜家。高起潜知道,南明朝廷会加害太子,准备谋杀他。他的儿子高梦箕为此很害怕,把皇子带到苏杭地区。但是,太子还是被一些人认了出来,高梦箕因而觉得最好还是把太子在世的情况上奏,以保全自己生命。姚家积:《明季轶闻考补》,第109页。另一种说法是,高梦箕的仆人木虎在阴历腊月(1644年12月29日至1645年1月27日)从北向南的路上认出了太子,并把太子带到了高梦箕家。高梦箕曾把他悄悄送到杭州的侄子那里,但他的侄子管不住太子的傲慢、胡闹与皇族派头,高梦箕很吃惊,于是把他带到长江岸边的金华的一个隐身处。但那里的外人又很快就知道了太子的住处,因而众人喧哗不断。高梦箕除了上报年轻太子的下落外已别无选择了。李清:《三垣笔记》下,第17页。?当他听到这个自称皇太子的人的消息时,弘光深为感动。他谈到前皇帝为社稷而死时,哽咽不止。后来他说,如果这个太子能对所有南明官僚证明他是真的,那么就迎其入宫,并把他当作弘光自己的太子。李清:《三垣笔记》下,第17页。?计六奇:《明季南略》,第153页;顾炎武:《圣安本纪》,第24页;克劳福德:《阮大铖传》,第67页。?刘约瑟:《史可法传》,第123页。这个故事是由这个自称太子的人后来告诉他的看守者、禁卫军官杨时甫的。不过根据其他传闻,这个自称太子的人告诉他的审讯者,他曾被李自成在离京后带到潼关。兵乱之中,李自成在转移途中让明太子从他手里溜掉了;随后太子被发现并被带到了吴三桂的兵营。吴三桂收留了他一段时间,但很快他担心收容明皇太子一事如被多铎发现便会引起误解。于是太子被送到一个佛寺去了,想必他又是从那里南去杭州。陆圻:《纤言》,第34—35页。徐鼒的《小腆纪传》认为,吴三桂曾要求多铎是否把太子送回北京,多铎不同意,而是命令吴三桂向西追击李自成。因此吴三桂把慈烺交给一个太监照顾,但是太子却设法跑了出去,躲入一个寺庙。见刘约瑟:《史可法》,第131页。?姚家积:《明季轶闻考补》,第109页。?计六奇:《明季南略》,第154页。?同上书,第155页。是阮大铖建议马士英这样做的。谢国桢:《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第103—104页。?顾炎武:《圣安本纪》,第24页;计六奇:《明季南略》,第155页;顾芩:《金陵野钞》,第44—46页。太子的师傅刘正宗和李景濂问他曾在宫中何处读书,结果他误把端敬殿当成了文华殿。又问他是先阅读还是先听讲,他误答为先阅读。接下来又问他阅读后抄写哪篇文章,他说是《孝经》,而没有答《诗经》。又让他试着写些东西,他只写了10个大字,但没有写其他小楷。最后,他记不起来阅读和讲授后他们有多少次在一起搞清疑难,也记不起来上过多少门功课了。李清:《三垣笔记》下,第17页;又见斯特鲁弗:《南明》,第23页。?李清:《三垣笔记》下,第10—11页;又见刘约瑟:《史可法和满洲入侵时中国的社会政治》,第124—129页。?这个布告见《东华录》,但是日期几乎早了两个月:顺治元年12月15日(1645年1月12日)。引自孟森:《明烈皇殉国后记》,第3页。?孟森认为,这可能是满族方面的一点差错,那个证据实际上来自崇祯的另一个妃子任氏。孟森:《明烈皇殉国后记》,第5页。?据张岱说,太子曾被李自成俘虏,北京失陷时他跑掉了。后来他又被大顺军抓住,但是他的真正身份没有被认出来。他被迫为他们的战马打草,做了两个月的阶下囚,后来趁卫兵警惕放松,逃到了周奎家。张岱:《石匮藏书》,第45—46页。戴名世的《南山记》说,“太子为流贼所获,拘于刘宗敏处,李自成西逃时,人们看到他身着紫衣跟随马后。当左懋第初次北使时,他秘密写信给史可法,说太子仍活在北京。所以史可法第一个怀疑王之明的真伪,并上书揭发。见孟森:《明烈皇殉国后记》,第16页。?见刘约瑟:《史可法和满洲入侵时中国的社会政治》,第130页。辗转来到南京的这个年轻人的确是太子,这一说法的支持者们在这个特殊事件面前遇到了难题。一个最为流行的解释是,满人在故意制造假象。刘约瑟认为,清朝的最大担心是老百姓仍然相信大明光复的可能。他们知道太子已经逃往了南方,除了那些真的相信这种光复可能的人,还有更多人抱有这种希望。因此,满人故意制造了一起假案,提到了公主的眼泪,但接下来又说这个人是个冒名顶替的家伙。这样就可使自己从老百姓对他们杀戮储君的谴责中解脱出来,而同时又足以使人相信,那个冒充者其实就是太子,而他现在已经死在了北京。刘约瑟:《史可法和满洲入侵时中国的社会政治》,第129页。?刘约瑟:《史可法和满洲入侵时中国的社会政治》,第130页。?在一封与他侄子的来往信件中,高梦箕提到已把太子送到了福建。于是弘光皇帝怀疑存在着一个想在更南的地方建立另一个皇权的阴谋;并且因为高梦箕是史可法的一个代理人(为他的军工厂采买硝石),史可法似乎也与之有关。李清:《三垣笔记》下,第17—18页。?顾炎武:《圣安本纪》,第23—24页;计六奇:《明季南略》,第159页。?同样,据左懋第的情报,一个皇室成员告诉他,太子有一些胎记,而且小腿上有一个黑痣。但是这个年轻人并没有这些足以表明身份的标记。李清:《三垣笔记》下,第17页。?刘约瑟:《史可法和满洲入侵时中国的社会政治》,第21页。?他声称的叔父高阳王昺,是在1567—1572年期间在位的穆宗的女婿。?克劳福德:《阮大铖传》,第67页;傅路德和房兆楹编:《明代人名辞典》,第1435页。?李清:《三垣笔记》下,第17—18页;又见刘约瑟:《史可法和满洲入侵时中国的社会政治》,第132—133页。?魏斐德:《清人征服江南时期中的地方观念和忠君思想》,第129页;谢国桢:《南明史略》,第64页。正史的编辑者并不承认他的可信性,见《明史》,第4112页;又见克劳福德:《阮大铖传》,第45页。关于南方太子为什么是假冒的令人信服的解释,见张怡:《搜闻续笔》第一卷,第15页。我接受孟森的权威观点,他认为北方的冒充者是真正的明太子,孟森:《明烈皇殉国后记》,第10页。?温睿临:《南疆绎史》,第710页;又见李清:《三垣笔记》下,第3页。?刘约瑟:《史可法和满洲入侵时中国的社会政治》,第137页。?李清:《三垣笔记》下,第23页;计六奇:《明季南略》,第160页,引自克劳福德:《阮

                      一,军籍。在他得到节度使的头衔之后,辽国人为他刻了官印,修了官署,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一句话,这个官是相当正规的,辽国没有半点歧视的意思。可是乌古乃拒绝,他是个聪明人,立即意识到问题的核心在哪儿。如果他接受了,请问他是“生”的,还是“熟”的?他本是生女真,得到辽国的官职后,可以狐假虎威,趁机扩大自己的势力。但如果加入辽国军籍,再把行政程度规章化,那么他还有多少自主的权力?所以,这一点一定得拒绝。他成功了,不知道他用了什么办法,说了些怎样的话,他既拒绝了官印,又保住了头衔,还没惹辽国人发火。这一点真让人神往,他得到了所有想要的,却把附带的代价统统推掉。留给子孙后代的,是一条自由发展的光明大道。第二,铁器。当时的生女真部落过的是渔猎生活,我们知道,处在这种层面的人类有个重要的标志,就是武器的品质。他们只能用自然界里天然生成的东西,比如石头、木棒,弓箭也会有的,只是使用的组件都是绿色成分,像兽筋做弦,木板弯胎,箭头是削尖的骨头。如果想用上铁器的话,很抱歉,那需要采矿、架炉、冶炼、锤锻等一系列复杂工种的配合,有多难请参考新中国成立后的电影《五朵金花》,到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时候,在深山里找铁矿石都是件撞大运的事,何况是十一世纪时连文字都没形成的女真人!于是,他们想用铁器只剩下了一条路——买。这就让女真人欲哭无泪了,让渔猎部落向封建国家买垄断品,简直是让海城市电表厂小区无业游民雕弓天狼去娶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阿依土拉公主嘛,可能性有,操作性太难啊。乌古乃解决了这个问题,用的办法既勤劳又诚信。他每天骑着马带着人冲向一个又一个的部落,和人打生打死,抢来数不清的好东西。这是勤劳。拿着这些东西去找商人,无论多高的价都不含糊,长期大量地买铁,建立起了牢固的合作关系。这是诚信。之后他死了,他的儿子们悲伤地埋了他,坚定地沿着他走过的路继续向前走,即继续抢,大面积地抢,让节度使的威名越来越强。买铁,不间断地买,充实部队,加强战斗力,投入到抢劫的新一轮浪潮里。如此循环,生生不息,在这个过程里,乌古乃的儿子们留下了各自的抢劫特色。一,劾里钵。这是个猛人,堪称抢劫工作做得最粗暴、最激情的一位。他上阵时从来不穿盔甲,夏天赤膊冬天单衫,打仗就跟到别人家里串门散步一样。被他访问的桓赧、散达、乌春、窝谋罕等部落都不存在了,被他吞进了完颜部。等部落壮大到一定程度之后,他给自己新加了个头衔,叫“都勃极烈”。从这时起,女真部落有了自己的阶层划分,一个雏形出现了,在当时谁也不知道它能变成什么,但是与周围相比,它独树一帜。劾里钵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人物,乌古乃让完颜部女真有了发展的苗头,劾里钵让这个苗头转化成了实际。二,颇剌淑。他是劾里钵的二弟,哥哥死了他当家,哪怕劾里钵有十一个儿子也没办法。因为这是半原始半奴隶制部落,父死子继,把权力当遗产继承,那是到了封建社会时才有的好事。颇剌淑当了四年的首领后病死了,时间决定了他只是个过渡性人物。三,盈哥。盈哥也是个过渡性人物,但他因为另一个名字而长存,那人叫“阿疏”。阿疏是纥石烈部的首领,因为住得离完颜部很近,所以他的命运毫无例外地悲剧了。唯一有点特殊的是,阿疏很机灵,发现不好,单独逃了出去,躲进了辽国境内。阿疏的故事很长,长得跟辽国的年轮一样。四,乌束雅。又一个过渡性人物,劾里钵的长子,他终于熬死了所有的叔叔,让首领位置回到了劾里钵一系。刚刚有点根基的完颜部一连串出现三个过渡型人才,感觉上是昙花一现,好景不在了。但奇妙的是,这三个人都有一个特点——死得快。在他们一个接一个的快速死亡里,新兴的完颜部没有被烙上谁的坚实印记,让后来者难以驾驭;也没有谁能作威作福,把刚刚攒起来的家业败光。最关键的是,他们都死了,死在完颜阿骨打长到壮年,意气风发的时候。第十二章流散的镔铁在公元1113年的冬季,有一个巨大的猜想一直折磨着历史学者,一千多年以来,始终没有得出一个让人信服的结论。它来自于一份力量调查表。让数字说话吧,辽国——疆域东北至今黑龙江入海口,北至蒙古国中部楞格河、石勒喀河,西至阿尔泰山,南至今天津市海河、河北省霸县、山西雁门关一线。全国共五京,六府,一百五十六州、军、城,三百零九县。人口繁盛,战骑百万,两百余年间执东亚牛耳,号令天下,莫敢不从。它是真正意义上做到东亚第一强国的非汉姓种族。这是多么巨大的荣誉和威压。现在看第二份数字,完颜氏女真部落——在乌古乃出现以前,它在生女真聚集地的几十个部落里稍有头脸,仅此而已。乌古乃拼尽一生努力,攒到的家底是吞并了十多个部落。貌似很肥了,到劾里钵、盈哥时期,三兄弟传承,战胜纥石烈部,发展到三十个部落联盟。生女真大半个族群落入手中了,看着真是很强大,可实际上呢?生女真的世袭繁衍地是东沫江以北,宁江以南,地方千余里……也就是说,满打满算,只有方圆五百公里。说财富,只有土特产,比如貂皮、人参、蜜蜡、麻布等,都是要经过贸易之后才能转化成财富的东西。从这一点上,就注定了女真人没财富,辽国若说不买了,他们啥也卖不出去。说心气,自从有了女真人,他们一直是附庸,周边谁强大了,他们服从谁,从来没有挺直腰杆当家做主的时候。以上这些条条对比,哪一点能证明女真人,具体到完颜阿骨打在面对耶律延禧时,心灵能从仇恨转化出愤怒,而不是一以贯之的胆怯服从呢?他凭什么愤怒,他凭什么敢于想到反抗了呢?这是没法解释的问题,就像一百多年前的北美洲,有一个白人小男孩儿,他站在家乡的一条大河岸边,发誓将拥有十万美元。这在当时是个震死人的天文数字,可这个孩子和他的家,却只挣扎在温饱线上下。他父亲几次破产,每次破产后就会赶着一辆大马车,里边装满了各种自制的药水,比如墨汁兑白开水,之后赶到印第安人的部落里装哑巴,把这些水以超高价卖出去,功能据说是能治霍乱。就是这样的家世,本人还只有技工学校的文凭,这个小男孩儿在十几年之后赚到了十万美元,在几十年之后赚到了一个石油帝国。他的名字叫约翰·D·洛克菲勒,美孚石油创办人。洛克菲勒在只是小男孩儿的时候,是凭什么发誓自己一定会拥有十万美元的呢?这种自信,这种无论生在什么时代什么地点,拥有怎样的身份,都一定要成功,相信自己绝对会成功的信念,我们只能归结于命运。有些人是不可思议的,比如说约翰·D·洛克菲勒,或者完颜阿骨打。阿骨打当上首领之后,几乎是第一时间正规通报辽国人,俺要造反了。当时他哥乌束雅死了,他接任,一天天忙里忙外,搞东搞西,偏偏忘了最重要的一件事。辽国北疆少数民族负责部门等了好多天,没见他来递移交手续,终于愤怒了。辽国人派专人来问:“你们首领死了,为什么不来报丧?”言外之意很明显,你们整个部落都是我们辽国的产业,产权的转移需要我们的批准。你现在私自继承了,不知道是违法了吗?却不料阿骨打冷冷一笑,“你们也知道我这儿有丧事吗?知道为什么不来吊唁,反而怪我们有罪?”辽国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辽国和女真的关系是什么,两者的对比是怎样,这个阿骨打居然怪辽国没来吊唁,他居然把女真人和辽国的地位等同了起来!还有什么好说的吗,马上回去报告皇帝,北边又有人造反了,派兵来洗地。事情就是这样的,很简单很正常很频发,辽国的北部边疆常年叛乱,以前萧燕燕她大姐,名将耶律斜轸都是常驻北方,随时平叛。这时,完颜部女真造反的消息传了上去,很快到了辽国皇帝耶律延禧的面前。按说没有任何考虑的必要,直接发兵就是了。可是耶律延禧是个与众不同的人,他的一生在一个个的关键时刻总会突然间暂停一下,仿佛他是个机器人,遇事儿得关机重启。他很慎重地问:“真的造反了吗?不见得吧,你们派人再去观察一下,别没事找事……”这命令让全体辽军郁闷。什么叫没事找事儿,反叛有时是事实问题,有时更是态度问题。多少年平叛的经验说明,不管对方有没有造反,只要有那个态度、那个苗头,就要狠狠地教训一顿。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反叛的隐患。不久,消息传了回来,说完颜部女真在修城堡造兵器,这是再明显不过的造反前奏,百分之一百的准确。可是耶律延禧仍然在犹豫,他想了想,居然派了个人去问问。“完颜阿骨打,你修城练兵想干啥?”阿骨打很认真地回答他,“我们是小国,侍奉大国不敢缺礼。可大国不仅不施恩泽于我们,还包庇我们逃亡的犯人。这是什么道理?”逃亡的犯人,指的是盈哥时期的阿疏。还记得他吗,纥石烈部原来的酋长,被盈哥打败后逃到辽国寻求避难。盈哥、乌束雅、阿骨打都曾要这个人,可辽国无动于衷。辽国不可能还给他们,那样会失去两百多年以来的绝对话语权。什么是皇权,是颠倒黑白,指鹿为马,说什么就是什么。所以不还给你。甚至要养着他,让阿疏成为女真部落里一颗定时炸弹,如果有必要的话,辽国派重兵护送阿疏回去,重新掌握纥石烈部,会从根本上瓦解完颜部四五代人建立起来的基业。这一次,阿骨打旧事重提。他说,如果归还阿疏,那么一切照旧,我们臣服;否则继续修城堡。事情终于没得可谈,耶律延禧在百忙中下令,征发浑河以北各军,由东北路统军司统领,去生女真部平叛党。终于发兵了,很不容易!这里要悄悄提一句,耶律延禧是非常忙碌的,他每天的日程排得满满的,今天要在帝国的东边打猎,明天要去帝国的西边打猎,后天要去南边……总之幅员辽阔的契丹帝国里每一块森林,每一片湖泊都留下了他矫健的身影,他到哪里都引起一片野生动物的鬼哭狼嚎。他爱打猎,就像赵佶喜欢金石花鸟翎毛丹青一样,都是先天带来的,谁也没法改变,什么局势面前也没法动摇。辽军在集结,女真人已经出兵。阿骨打东拼西凑,把儿子、侄子、外甥等亲戚全都发动起来,动员从他爷爷乌古乃开始积攒下来的全部家底,终于搞到了二千五百人。就这么多人,他踏上了征服辽帝国的路程。面对这二千五百人,八百多年前的完颜阿骨打会是怎样的心情呢?他会豪情万丈吗?他会,他在头鱼宴上近距离地观察过对手是什么人,这让他信心百倍,之后发生的每一件事都证明了这一点,在两军交锋之前,他的每一个举动,都是主动的。被动的,居然是手握雄兵百万的耶律延禧。所以,他在誓师大会上以光辉的形象历数辽国对女真人的欺压,女真人对辽国的服务,当然,他又提到了阿疏,这是所有女真人不能容忍的恶行,辽国一定要付出代价!这之后,台下应该会欢呼一会儿,可他的心会变得稍微的虚脱。不为别的,只要向台下看一眼,立即就会傻了。二千五百人,这点人连给辽国皇帝御营牵马都不够份。何况这些人个个衣衫不整,刀枪粗陋,甚至骑的马都没有鞍子。更要命的是,这些人的态度不那么积极。想想也是的,这些人来自不同的部落,都是由完颜家的长辈们持刀打劫吞并的,本来就有怨气,现在凭什么给你出力?更何况那是面对大辽国,这时候哪怕高天流云穿越过去,拿出全套《金史》,告诉他们未来有多光明,都没人相信。所以,阿骨打很快又说了另一番话:“你们同心戮力,有功者,奴隶部曲为平民,平民为官,原先为官的按功劳大小晋升。倘若违背誓言,身死梃下,家属无赦!”梃,大棒子,专指刑具。身死梃下这句不是威胁,阿骨打真的把一根大棒子带到了现场,给台下的人看。如此恩威并施,女真族终于跟着他走上了前线。想象那一刻,完颜阿骨打是激越的,他势必鼓起了全身的锐气,去鼓舞去带动这个原本充满了怨气,却不想反抗的民族,去主动挑战存在了两百多年的无敌怪物。那像什么呢,像传说中的驯象。人类把一头小象拴在一根铁柱子上,它会挣扎会摇撼,可是它太小了,根本挣脱不开。于是长久养成习惯,到它长大了,有足够的力气时,也认为铁柱子牢不可破,所以从心底里顺从了。女真人就是这样,长期的欺压是那根铁柱子,他们不知道自己的力量有多大,哪怕有人告诉他们那根铁柱子已经是牙签了,也不敢去尝试。阿骨打要做的就是带着他们,甚至是驱赶着他们,去摇撼铁柱,把女真人心灵深处的那道枷锁砸碎。所以,第一战必胜,必须全胜!他进军的方向是南方,宁江州一带。宁江是辽、女真的交界地,女真人到达时,辽军的第一批军队也抵达了,是契丹、渤海人两族共计八百名骑兵。对,没看错,只是八百骑。其中的渤海人是被辽国的开国皇帝耶律阿保机灭掉的渤海国遗族,这就是辽国人对这场战争的预计。所谓的生女真人是什么呢,不过是些穿着兽皮,骑着无鞍马,拿的战斧都是不开刃的野人。就算他们每个人的战斗力都比狮子老虎强,当面对正规军时,也不过就是一场狩猎。事实也真是这样进行的,二千五百个女真人,对八百个契丹、渤海混成骑兵,战争记录居然全是完颜阿骨打的个人表现。完颜阿骨打一箭射死对方主将耶律谢十,率先冲入敌阵;他的儿子完颜斡本被敌骑包围,他冲过去解救;有人偷放冷箭,被他躲过,反射一箭,射死敌人……一系列表现之后,阿骨打在严寒中脱去了甲胄,近乎赤膊一样冲入了敌群。这是胆略,是英勇的象征,是勇士为了挑起士气做的举动。人们可以惊叹阿骨打的神勇,可是从另外一个方面去想呢,他要打先锋,他去救儿子,他要自己躲冷箭,亲自回击。他一个人上的战场?!最后还要赤膊上阵……这是他的命运,洪水临堤,他得一个人去刺破决堤的那一点。这才是当年的真相,二千五百个女真人就是这样打败了八百个混合杂牌军。战胜之后,阿骨打发现自己的目的达到了。女真人果然心气大涨,他们直扑宁江州,抄家伙先把壕沟平了,紧接着攻打城墙,城里的辽国人见势不好,有些人趁乱从东门往外跑。女真人追上去,全都砍倒,之后回来继续攻城。这再明显不过了,他们不想放过宁江州里的任何一个辽国人。另一方面,大后方来人了。他的弟弟撒改派自己的儿子来向阿骨打祝贺,贺词是这样说的:“哥,你赢了,真牛,弟弟我为你骄傲!这样吧,我看辽国是活不长了,你现在就当皇帝吧。”……这就是阿骨打的弟弟,他手下的高级助手,杀八百个敌人围攻一座边境州城就可以称帝了!可怜的女真人,他们有头脑吗?要特别提示的一点是,这个来祝贺的儿子是个大人物,他的名字叫完颜粘没喝,在以后,汉人俗称他为“粘罕”。阿骨打回答他们说:“一战而胜,便称帝号,示人何等浅薄!”打发侄儿回去后,他下令全力攻城,在辽国的援军到达之前,一定要攻下宁江州。从上面的事可以看出,这时的完颜部女真是一片可笑的愚昧,上面的人胡说八道,下边的人束手束脚,唯一清醒理智的只有完颜阿骨打。他要带着这样一群在深山老林里长大,啥也不懂什么也没见过的族人走向外面的世界,去征服世界,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当然,他也不必怕。他有个坚定不移永远可靠的好帮手,有这个人在,一切都好说。这人的名字叫——耶律延禧。耶律延禧对女真人的贡献一点不比完颜阿骨打小,历史作证,在每一个危险时刻,他都会及时地伸出温暖的大手,送来最无私的帮助。注意,是每一个危险时刻。比如这时,第一次走出深山的完颜部女真围住宁江州城聚众砸墙,这是自辽国建立以来极其少见的恶劣事件,边境以最快的速度上报给了耶律延禧。如果他认识充分,以皇帝的身份下令集结大军迅速出征的话,那么以宁江州边防重镇的防御,女真人刚刚打过

                      说。我们通常听人说,某人无所表现,似乎其人无所表现即不值提。但在中国历史上,正有许多伟大人物,其伟大处,则正因其能无所表现而见。此话似乎很难懂,但在中国历史上,此种例,多不胜举,亦可说此正是中国历史之伟大处,也即是中国文化之伟大处。例如吴太伯,又如伯夷、叔齐,在历史上皆可谓无所表现,而为孔子所称道。孔子曰:“太伯其至德矣乎!三亿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又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齐乎!”似乎孔子乃在其无表现中赞扬其已有所表现。而且是表现得极可赞扬。我们也可说,此乃是在人群社会中,在历史上,一种不沾染不介入的表现,一种逃避脱离的表现。孟子也常称颂伯夷,他说:“伯夷,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恶声。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当纣之时,居北海之滨,以待天下之清也。故闻伯夷之风者,顽夫廉,懦夫有立志。”他的称颂伯夷,大意亦与孔子相同。孟子又将伯夷、伊尹、柳下惠并称为三圣人。他说:“伊尹圣之任,伯夷圣之清,柳下惠圣之和。”尧、舜、禹、汤、文、武、周公,是在政治上得志成功的人。伊尹为汤相,亦是政治上一得志人物。但伯夷、柳下惠,则并无表现,并无成功,孟子却将他二人与尧、舜、禹、汤、伊尹相提并论,同称之为圣人。后来太史公作《史记》,此为中国正史之创始,为二十四史之第一部,其体例之最重要者,厥在其以人物为中心,而特创列传一体。但太史公又将《吴太伯世家》列为三十世家之首,将《伯夷列传》列为七十列传之首。他在《伯夷列传》中,屡屡提到因于伯夷之无所表现而无可称道,甚至其人若犹在或有或无可信可疑间,只因孔子称颂了他。太史公又用颜渊作陪衬,他说:“七十子之徒,仲尼独荐颜渊为好学,然回也屡空,糟糠不厌,而卒早夭……”其实颜渊也就无所表现,故太史公引来推崇伯夷无表现之伟大,而褒然列之于列传之首。在孔子七十二弟子中,颜渊似乎是最无表现。孔子说:“吾与回言终日,不违如愚。退而省其私,亦足以发。回也不愚。”又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颜渊死,孔子哭之恸。并说:“非夫人之为恸而谁为?”然颜渊在孔门到底是无表现,不能与子路、子贡、冉有、宰我诸人相比。故太史公亦云:“伯夷、叔齐虽贤,颜渊虽笃学,得孔子而名益彰。”可见孔子最能看重人物之无表现之一面。孔子目此为德行,吴太伯民无得而称,孔子却称之为至德。德行在孔门四科中高踞第一。太史公作《史记》可谓深得孔子之意。以下中国历史上遂搜罗了极多无所表现的人物,而此等人物,亦备受后世人之称道与钦敬,此又是中国历史一特点。故我说此乃中国之史心,亦即中国文化传统精义所在。诸位只有精读中国史,深研中国历史人物,始能对此有了悟。让我姑举数例以作说明。如春秋时代之介之推,战国时代之先生王斗,西汉初年之商山四皓,及鲁两生。循此以下,如东汉初年的严光,此人对历史亦一无表现,但后人永远觉得他是一个了不起人物。汉光武即帝位,以前长安太学中同学,均已攀龙附凤,功成名遂。独严光隐身不见。光武思之,乃令以物色访之,久而后得。帝从容问光曰:“朕何如昔时?”对曰:“陛下差增于往。”因共偃卧,光以足加帝腹上。除谏议大夫,不屈。乃耕于富春山,后人名其钓处为严陵濑。这一番故事,虽若有表现,只可说是无表现,亦可谓是表现了其无表现,此等更说不上得志与成功。似乎他既不像有志,亦不求有功。又如宋初陈抟,居华山修道,恒百余日不起。又有林和靖,隐居西湖孤山,垂二十年,足不履城市,植梅畜鹤,时谓其梅妻鹤子。此等皆同为后世称道。我们今天如去富春江畔,或去西岳华山,或去杭州西湖,自然知道对这些人心焉向往。即使我们并不亲历其境,但也多知道他们的姓名,对于他们那种无所表现的人格,亦可谓乃只表现一无表现的人格,还像历历在目,这也真是怪事。又如三国时代,英雄人物层出不穷,大家各显身手。可谓在此时代中人,必是各有表现者。然亦有无所表现,而被认为第一流人物,如管宁即其一例。管宁在当时,实是一无表现。但论三国人物,管宁必屈首指。他少时曾与华歆同席共读,遇轩冕过门,歆废书往观,宁即与割席分坐。魏明帝时,华歆位至太尉,欲逊位让宁,宁终不就。看来歆虽佩服宁,宁终不重视歆。史书称其“虽出处殊涂,俯仰异体,至于兴治美俗,其揆一也。”此亦孟子所云禹、稷、颜回同道之意。其实管宁固可比颜回之不出,而华歆又岂得与禹、稷相提并论。要之,中国史家喜欢表彰无表现之人物,真是无微不至。论其事业,断断不够载入历史。但在其无表现之背后,则卓然有一人在,此却是一大表现。这意义值得吾们深细求解。又如诸葛亮,好为梁父吟,每自比管仲、乐毅。他并不是不能有表现,却又不想表现。后来刘先主三顾草庐,始肯出许驰驱。他在《出师表》中说:“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今且问,此两语是否当时诸葛真意?我且举其友作证,一是徐庶,他知诸葛最深,应亦是一有作为人。初事刘备,曹操获其母,庶乃辞备归操。虽仕至御史中丞,然在历史上,终不见徐庶曾为曹操设一谋,划一策。其人便如此无表现而终了。又一人如庞德公,时荆州刺史刘表屡以礼延,不能屈,隐鹿门山,采药以终。诸葛孔明常拜于其床下,可见其人亦非不能有表现,只是宁为一无表现人。徐、庞如此,故知若非刘先主三顾草庐,诸葛定亦永无表现如徐、庞。五我们当知诸葛《出师表》两语中,全性命是大事。懂得要全性命,自然无意求闻达。中国历史上此种无表现的人物,真是各时代都有。他们的本领,亦只在全性命。正以全得性命,所以成得一人物,而且是至高卓至伟大的人物。我们若能汇集起写一书,即名“中国历史上之无表现人物”。此书亦可有大作用,大影响,至少在阐发史心,宣扬文化传统上,可有大贡献。此种尊崇无表现人物之传统,又影响到小说。如唐人《虬髯客传》,即是故意要描写一个无表现之英雄。又如《水浒传》叙述梁山泊一百零八好汉,开始却有一位八十万禁军教头王进,此人如神龙见首不见尾,也是一无表现人物。《水浒传》作者,把此一人闲闲叙在前面,真使后面忠义堂上宋江以下一百零八位好汉,相形减色。此种笔法,可谓与太史公《史记》三十世家以吴太伯为首,七十列传以伯夷为首,有异曲同工之妙。可谓是能直探史心的一种大手笔,诸位莫轻忽过。今天诸位也可说是各处在衰乱之世,不免有生不逢辰之感。然诸位一读历史,知道研究历史人物,便知我们尽可做一不得志和失败的人,或甚至做一无表现之人。这一时代是失败了,但处此时代之人,仍可各自有成,并可有大成。只要人能有成,下面时代便可挽转,不使常在失败中。若人都失败了,则一切完了,下面亦将无成功时代可期。孟子曾说:“禹、稷、颜回同道,易地则皆然。”禹、稷是有表现的人,颜回则是无表现的人,这只因时代不同。但不论有表现无表现,历史传统,文化精神,却同样主持在他们手里。孟子又说:“人必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不为正是无表现。所以若时代不许可,我们尽可不强求表现。一旦时来运转,风云际会,到那时自有出来表现的人。“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保留得有人,还怕历史中断吗?昔范仲淹作《严子陵先生祠堂记》,末后两句为“先生之德,山高水长。”有一人说,“德”字不如改作“风”字,范公欣然从之。上面说过,孔子四科,德行为首,而颜回、闵子骞、仲弓、冉伯牛那些德行人物,却都是无表现的人物,故范仲淹以“德”指其人之操守与人格,但此只属私人的。风则可以影响他人,扩而至于历史后代,并可发生莫大影响与作用。孔子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孟子亦云:“圣人,百世之师也,伯夷、柳下惠是也。故闻伯夷之风者,顽夫廉,懦夫有立志。闻柳下惠之风者,薄夫敦,鄙夫宽。”但孟子只言伯夷、柳下惠之风,却不说伊尹之风,此何故?岂不因前两人无表现,而后一人有表现?在事功上有了表现的人,反而对后世的风力少劲。因事功总不免要掺杂近时代呀,地位呀,机缘呀,遭遇呀,种种条件,故而事功总不免滞在实境中,反而无风,也不能成为风。惟有立德之人,只赤裸裸是此人,更不待事业表现,反而其德可以风靡后世。在严子陵本人当时,只是抱此德,但经历久远,此德却展衍成风。故说“先生之德山高水长”之德字不如改风字,更见深义。否则有德之人,岂不成为一自了汉,与世无补,又何足贵?在中国历史上,正为有此许多衰世乱世的人物,有此许多不得志而失败的人物,有此许多无表现无作为的人物,才使中国历史文化绵延不缀,直到于今,经历了四五千年的长时期,而依然存在。故我劝诸位,处衰世乱世不足怕,就是不得志或失败了,亦不足怕。甚至于无所表现无所作为,同样不足怕。主要的在如何成得一人物。有了人物,下面自然会不断有历史。但如何才算得一人物呢?此正是我这一讲演所要提出,请诸位去细心研究的。六上面所说,似乎像指中国古人所谓立德立功与立言的三不朽而言。德指的人格方面,功指的事业方面,言指的思想与学术方面。现在再就中国的文学方面略有陈述,文学不必全是立言。中国历史上最受后代崇拜的三大文学家,屈原、陶渊明与杜甫,此三人,皆为众熟知。屈原可说是一位在政治上不得志而失败的人物,陶渊明则是一位不愿有所表现的人物,杜甫则是意欲求有表现而终无机会让他表现的人物。他们均以自己一份赤忱的热情,透过文学,而表达出他们各自的心志来。上面说过,人在治世盛世,功成志得,有所表现,别人反而对他为人不易有更深的觉察。惟在衰乱之世,不得志,失败了,或是无表现,这样的人,凡易使人深切看出他的内心意志来,如上三人均是。不但文学如此,艺术亦然。如宋末郑所南画兰,即是最好之一例。又如元末高士倪云林,明末八大山人与石涛等,此等诗人画家在历史上可谓一无表现,但历史却在他们的艺术与他们的诗文上表现出来了。他们无事功可表现,所表现的则是他们之心志。由他们之心志,可以想见他们之时代,故说历史在他们之诗文艺术上表现了。故中国人之文学,非纯粹之文学。中国人之艺术,亦非纯粹之艺术。重要者,乃在其内心意志一面。一人在事业上无表现,旁见侧出在文学艺术作品中来表现,这亦是中国文化传统精神之一脉。他其人可以不上历史,但历史却在他身上。他可以无表现,但无表现之表现,却成为大表现。中国有许多历史人物皆当由此处去看。我在此将特地提出一“志”字。中国人常言“志士仁人”,人若无志,便亦不仁。但其所志,亦正贵在此一仁字上。孔子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又说:“匹夫不可夺志”。诸位如须研究历史人物,却须先具一“彼人也,我亦人也,有为者亦若是”之志。若没有了此志,则古人自是古人,历史自是历史,和我渺不相涉,总研究不出一所以然来。昔顾亭林尝云:“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又说:“知保天下然后知保国,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亭林所谓保国与亡国,是指一国之政治言。所谓保天下与亡天下,则指民族文化之绝续言。我上面所说那些历史人物,则多是有志保天下的人。他们在历史上,有许多亦仅只是一匹夫。但文化绝续,时运兴衰之大责任,他们却把己身来担起。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或许比历史上任何时代更衰更乱。可是我们的处境,比起古人来,实未见困难更甚。如我们能设身处地,平心去研究我们历史上许多处衰世乱世的人物,许多不得志失败的人物,甚至许多无表现无作为的人物,便知今天的天下兴亡,我们也实在责有难逃。若我们脱离现实,只驰心空想汉、唐盛世,只驰心空想一旦得意来做一个历史上成功的人物,则深恐河清难俟,我们也只有嗟叹终老,但也好因此把我们的责任交卸净尽了。《易经》上亦说:“天地闭、贤人隐”,隐了自然没有所表现。中国文化之伟大,正在天地闭时,贤人懂得隐。正在天地闭时,隐处仍还有贤人。因此,天地不会常闭,贤人不会常隐。这些人乃在隐处旋乾转坤,天地给他们转变了,但别人还是看不见,只当是他无所表现。诸位想,这是何等伟大的表现呀!诸位若有志,不妨来搜罗隐逸,写一部中国贤人传,把中国历史上那些无表现的人物,自许由、务光、吴太伯、伯夷、叔齐起,从头叙述。我想只在正史上,又何止有千百人。他们之无所表现,正是我们日常人生中之最高表现。诸位若再搜罗到各地地方志,及笔记小说之类,更可找出很多这类的人物。这是天地元气所钟,文化命脉所寄。今天我们只看重得志成功和有表现的人,却忽略了那些不得志失败和无表现的人。因此也遂觉到自己并无责任可言。诸位当知,中国历史所以能经历如许大灾难大衰乱,而仍然绵延不断,隐隐中主宰此历史维持此命脉者,正在此等不得志不成功和无表现的人物身上。但在今天,我们心目中已无此等人物的地位存在。纵使尚有隐了的贤人,我们也将觌面不相识,此实是中国文化的极大不幸极大危机。我们当求再认识此等人物之可贵。人或问,我一匹夫,怎能负起天下兴亡之大责?其实匹夫也好,匹妇也好,只要他能像像样样地做一人,便是此责已尽。从人物来讲历史,近人或许已认为是落伍了。至于研究历史而注意的这些无表现的人物,近人将更认为此与历史无关。此话亦不错,此等人本可以不载入历史。但历史的大命脉正在此等人身上。中国历史之伟大,正在其由大批若和历史不相干之人来负荷此历史。诸位今天,也莫要认为自己和历史不相干,诸位亦正该负荷起此历史之重任。或有人问:你是讲历史的,将来中国前途如何,你该有一看法。其实我亦哪能烛见未来。我只见向来历史是如此,在此乱世,我亦只能说:“苟全性命,不求闻达。”诸为或许又会问,现在时代变了,人人得有一分自由,该有一番表现,为何却要置身事外做一无表现的人?此则又须回复到我上次所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话题。当知各人的成败,全视其“志”“业”。但业是外在的,在我之身外,我们自难有把握要业必成。志则是内在的,只在我心,用我自己的心力便可掌握住。故对每一人,且莫问其事业,当先看其意志。中国古人又说“诗言志”,中国人有时把此志只在文学中诗中来表现。若我们把西方人观点来看中国人,有时觉得像是不积极,无力量,无奋斗精神。我亦常说中国史像似一首诗。但诗中有志,看似柔软无力,却已表现出无限力量。诗可以风,我们不得已而思其次,不治史,姑且学诗。中国诗里的理想境界,则必是具有风力的。风来了,万物滋生。诸位若能从诗中披拂到一些古人之风,诸位又若能把此风吹向他处,吹向将来。诸位当知风是无物能阻的。风大了,自能所向披靡。且待我们大家来吹嘘成风吧!第七讲如何研究历史地理一今天我的讲题是:“如何研究历史地理”。有人说,历史等于演戏,地理则是历史的舞台。此譬实不切合。一群演员,可以在任何戏台上演出同样的戏来。但历史演员,则正在此特定的地理上演出。地理变,历史亦变。在这一舞台上演的戏,不一定能在另一舞台上演。上帝创世,先造地,后才造人。这世界各处地理不同,人生长在各地上,也就得不同。各地的气候、物产、交通情况等各不同,于是人亦因地而异。非洲人固不同于埃斯

                      亲妺妺晚上扒我内裤吃我精子视频只鞋,原来刺客看到的是另外一只,而且就是原先以为被野猪叼去的那只!我不能只站在现代人的立场上来评价古人的所作所为,比如徒人费的所作所为。一代人自有一代人的价值观,脱离历史背景来对他们评头论足等于是放马后炮,很有失公允,于历史研究也很容易产生傲慢的情绪。但我忍不住要说,徒人费,如果有来生,还是继续做奴才吧。齐襄公这个人,在历史上的口碑不太好,主要原因:一是作风不检点,长期与自己的妹妹文姜乱伦通奸,还公开高调得丝毫不避人耳目;二是生性残暴,连别国的国君臣子也照杀无误,先后杀死了鲁桓公、公子亹和高渠弥等人;三是嫁祸于人,公子彭生杀鲁桓公,明明是他的主意,但他为了掩饰自己的罪行,又将公子彭生杀掉;四是好坏不分,卫惠公明明是个阴险小人,在卫国很不得人心,他硬要帮助卫惠公复国,连周王室都看不下去,要出面干涉;五是言而无信,派连称和管至父守卫葵丘,到了约定的时间又不让人回来,结果引发叛乱。齐襄公在位的时候,行事反复无常,让人捉摸不定。他的弟弟公子小白深惧伴君如伴虎,在师傅鲍叔牙的陪同下,早早避往莒(jǔ)国。公孙无知弑君之后,齐国大乱,齐襄公的另一个弟弟公子纠则在师傅管夷吾、召忽的陪同下逃往鲁国寻求政治避难。公子小白和公子纠的故事,很快就要讲到。这里有必要先将另外一个重要人物文姜的命运作一番交代。齐襄公死后,文姜回到了鲁国,在鲁国度过了自己的余生。公元前679年,齐桓公开始崭露头角的时候,她曾经有一次回齐国省亲的记录。按照当时的规矩,女人出嫁之后,如父母在,可以归宁;父母不在,则只能派卿大夫回国代为问候娘家人。因此,文姜的这一次省亲,又被鲁国的史官视为“非礼”的行为。从当时的国际环境来看,文姜的这次省亲,倒很有可能是正儿八经地前往齐国开展夫人外交,以齐桓公姐姐的身份,为齐、鲁两国建立战略同盟牵线搭桥。而公元前675和公元前674年,她又有两次前往莒国的记录,目的不明。后世有人大胆推测,说她很可能与莒国的某人有奸情,因此连连前往莒国与之相会。这种推测站不住脚,按照时间推算,那时文姜至少也有五十多岁了,早已经年老色衰,哪里还能招蜂引蝶?比较靠谱的推测是,齐桓公上台得到莒国人的鼎力相助,因而齐桓公对莒国人总是礼遇有加,文姜前往莒国,乃是致力于搞好鲁国与莒国的关系,曲线外交,为鲁庄公间接讨好齐桓公。公元前673年,乱世佳人文姜寿终正寝,结束了她风流多情、奔波牵挂、蔑视礼法、充满争议的一生。后世的中国人习惯于对她口诛笔伐,将她与妲己、褒姒等人同列为“政治荡妇”,但是很少有人客观地问一句:在那个礼崩乐坏的年代,女人何为?【龟兔赛跑,公子小白的险胜】公元前686年冬天,连称杀死齐襄公之后,公孙无知如愿以偿,当上了齐国的国君。连称和管至父也官升三级,被封为上卿。但是,这个通过政变上台的政权缺乏群众基础,齐国大多数卿大夫和传统的权贵家族都持观望态度,对其不支持,不反对,不表态。到第二年春天,大夫雍廪发动政变,杀死了公孙无知和连、管二人。对于这件事,《春秋》的记载是:“齐人杀无知。”《左传》的记载是:“雍廪杀无知。”用的都是杀人的“杀”,而非弑君的“弑”。这就说明,当时的社会舆论并没有承认公孙无知政权的合法性。《春秋》微言大义,对于遣词造句非常讲究。同样是死,有的人叫做“崩”,有的人叫做“薨”,有的人叫做“卒”;有的人本来应该“薨”,却因为丧礼没有办到位,变成了“卒”;有的人本来应该“崩”,却因为死得太早,变成了“薨”。现代人也许会嘲笑古人的繁文缛节,然而只要检视一下现代教育,不难发现,其实我们仍然在不同程度上延续着古人的陈词滥调。我记得很清楚,上小学的时候写作文,我写死去的爷爷,用了“逝世”二字。语文老师教育我说,“逝世”只能用在大人物身上,比如马克思逝世、毛主席逝世、周总理逝世、至于我爷爷,湖南乡下的一个漆匠,用“去世”就可以啦。闲话少说,言归正传。公孙无知的死给齐国造成了权力真空。公室的子弟都跃跃欲试,准备争夺国君的宝座。在这些人当中,夺标呼声最高的当属公子小白和公子纠。不妨对这两个人进行一下对比:首先是比出身。公子纠和公子小白都是齐僖公的庶子,也就是齐襄公同父异母的弟弟。论年龄,公子纠长于公子小白。公子纠的母亲原本是鲁国公主,而公子小白的母亲是卫国公主,地位上难分高下。其次是比人脉。公子纠和公子小白在齐国都有支持者。公子纠的支持者,在史料上没有具名。而公子小白的支持者,按《史记》记载,是齐国的传统贵族——国氏家族和高氏家族。说起国、高二氏,在齐国乃是名门中的名门、望族中的望族。周朝初年,王室为了加强对各诸侯国的监管,除了在军事上保持王军的绝对优势外,还确立了一套由王室来任命诸侯卿士的制度:一般的诸侯国设置三卿,其中两卿由周天子任命,称为上卿;一卿由诸侯自行任命,称为下卿。国、高二氏就是当时周天子任命的上卿,在齐国执掌政权已经有三百年的历史,树大根深,足以左右政局,非同小可。从人脉上看,公子小白胜过公子纠。第三是比外援。公子纠的母亲是鲁国公主,因此齐襄公死后,他逃到了鲁国避难,实际上也就是希望借助鲁国的力量来争夺君位。公子小白则逃到了莒国。鲁国是大国,莒国是小国,双方实力不可同日而语,公子纠胜过公子小白。最后是比智囊。智囊就是两个人背后的竞选团队。公子纠的智囊主要有两个人,一个叫管仲,一个叫召忽;公子小白的智囊就是鲍叔牙。召忽在历史上没有留下多少记录,我们只能将管仲和鲍叔牙来作个对比。但是这个对比没有太多的悬念,因为大家都知道,管仲比鲍叔牙厉害,甚至鲍叔牙本人也是这么认为的。据《国语》记载,鲍叔牙曾亲口说过:“治理国家不是我所长,能够治理国家的人是管夷吾(管仲字夷吾)。”他还信誓旦旦分别举了几点来说明:“我有五点不如管夷吾,一是安抚百姓,使他们安居乐业;二是治理国家,不失其根本;三是忠诚信义,获得百姓的信任;四是制定规章制度,规范人们的行为;五是击鼓呐喊,鼓舞国民的斗志。”正确评价一个人的才能,前提是对这个人有充分了解。鲍叔牙了解管仲吗?答案是肯定的,有管仲本人的话为证:“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子也。”这句话很有名,它所表达的信息,不仅仅是鲍叔牙很了解管仲,更多是管仲对鲍叔牙的感激之情。据管仲后来自述,他与鲍叔牙自幼相交,从穿开裆裤的时候开始,就成为了死党。管仲家里穷,鲍叔牙是个富家子弟,很关照管仲。两个人曾经合伙做生意,赚到了一些钱,每次分红的时候,管仲总是给自己多分一份,而鲍叔牙知道他穷,更需要钱,所以从来不计较。鲍叔牙托管仲办事,管仲给办砸了,鲍叔牙也没什么抱怨,反而安慰管仲说,那是时运不济,不要有心理负担。齐襄公年代,管仲三次出来当公务员,三次被单位开除,也是鲍叔牙安慰他,告诉他是金子总会发光,总会有时来运转的一天。更让管仲感动的是,他们一伙人出去找人打架,打三次他竟然跑三次,兄弟们都很看不起他,鲍叔牙还替他开脱:“管仲家里还有老母亲要服侍呢,如果被打死了,谁来照顾老人家啊!”其实,谁也不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谁都有老有小。鲍叔牙这样对待管仲,让管仲十分感动,所以才会说:“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子也!”通过以上对比,公子纠和公子小白的竞争态势就比较明朗了:公子纠的优势在于外援和智囊,公子小白的优势在于人脉。客观地说,公子纠的综合实力略高于公子小白,但是不具备压倒性的优势,究竟鹿死谁手,要看谁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优势,找到对手的漏洞并给予狠狠的打击——当然,也许还要看看谁的运气更好,命更硬。齐国的动乱使得一向韬光养晦的鲁庄公突然活跃起来。公元前685年春天,就在公孙无知死后不到一个月,鲁庄公与“齐大夫”在既地举行会晤,双方签订协议,就立公子纠为齐君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这里的“齐大夫”不知姓甚名谁,总之是齐国国内“挺纠派”的代表。同年夏天,鲁庄公亲自率领大军从曲阜出发,护送公子纠回国。几乎与此同时,齐国的名门望族国、高二氏也在暗中联络公子小白,准备迎立小白为君。得到“挺纠派”与鲁庄公会盟的情报,公子小白同他的追随者觉得情况紧急,在莒国派出的小股部队的护送下,急急忙忙启程赶往齐国。这是一场政治赛跑,谁先抵达齐国的首都临淄,谁就可以振臂一呼,掌握竞争的主动权。公子小白在距离和速度上具有优势:莒国离临淄很近,只有短短数日车程,而且他轻车简从,速度远远快过公子纠。管仲意识到了这一点,他向鲁庄公建议说,公子小白急于回国,难免防备不周,如果借给他三十乘兵车,抄小路去截击公子小白,必定可以一击而中,解决公子纠的后顾之忧。鲁庄公答应了管仲的请求。事实证明管仲的判断是准确的。那天清晨,当他带着突袭部队出现在公子小白的队伍面前,公子小白甚至没来得及表示惊讶,就被管仲射出的一支箭击中。战车飞驰,电光石火的一瞬间,管仲没有意识到自己与眼前这位年轻人在冥冥之中存在着某种更为密切的联系。他只记得自己冷静地拔箭、扣弦、张弓、发射,一气呵成。随后他看到小白口吐鲜血,面目扭曲地倒在了车上。接着他听到莒军士兵的惊呼,中间夹杂着鲍叔牙野兽般的长啸,他很难相信,这竟然是平素温文尔雅的好友发出的声音。他不敢回头,只是催促驾车的士兵快马加鞭,迅速离开了案发现场。“原谅我,叔牙!”他心里暗自说,丝毫感觉不到成功的喜悦。应该说,在这次政治赛跑中,管仲作出了准确的判断,实施了准确的行动,而且也射出了准确的一箭。但是,人算不如天算,他那一箭看似射中了公子小白的腰,实际上正好射中了腰带上的带钩(带钩是古人用来挂玉器等饰物的装置,一般由金属制作而成)。公子小白命真够硬的。马车夫见到拦截者惊得张口结舌,一个急刹车急转弯,小白往后栽倒时不小心磕破了嘴唇。说时迟那时快,还没来得及站稳,利箭已经射到了跟前,腰间一受力,公子小白又重重地撞倒在车板上,刚好又咬到了舌头,口吐鲜血,晕厥过去。小白演得实在是太逼真了,不但骗过了管仲,也骗过了鲍叔牙等一干随从。等到管仲走远,小白苏醒过来,即刻招呼队伍,整理队形,马不停蹄地赶往临淄。在国、高二氏的主持下,临淄的居民开城迎接了这位流亡的公子,并且奉他为君,也就是历史上的齐桓公。管仲的这一失误,直接导致了公子纠的败亡。十天之后,当鲁庄公和公子纠以为万无一失,慢悠悠率领大军来到齐国边境,却被齐国人拒之门外。齐国人告诉他们,公子小白于数天之前抵达首都,已经在各位大臣的拥戴下,就任国君了。公子纠和管仲面面相觑,管仲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事已至此,只能接受现实。然而鲁庄公对此很不服气:因为齐国人和他有盟约啊,说好要公子纠即位的,怎么一下子就变卦呢?对此,齐国人的解释很是直白:盟约嘛,确实是有那么回事,但那是敝国的大夫某某私下和您签的,并没有得到国君的授权,再说那个时候敝国正处于动乱时期,根本就没有国君,怎么可能授权呢?齐国人的说法很合理,你要是和一个公司签合同,得找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是找法人代表,如果一个公司群龙无首,根本就没有法定代表人,即便是签订了合同,法律效力又从何谈起呢?鲁庄公却想不通,觉得自己被人当猴耍了,很不爽。他没有意识到自己从一开始就犯了错误,不该派那么多军队前往齐国护送公子纠。数万大军前往齐国,看起来很威风,但是有两个致命的弱点:一是行动迟缓,被公子小白抢了先机;二是明显带有威压的性质,很容易引起齐国上下的反感。要知道,任何事情只要上升到民族感情的高度,就不那么容易解决了。一个人感到很不爽的时候,往往容易犯更大的错误。鲁庄公脑子一热,心想,反正部队已经带来了,不能只当摆设,打吧!齐桓公针锋相对,派大将王子成父等人率军抵抗入侵,双方在一个叫乾时的地方相遇。这场史称“乾时大战”的战役以鲁军的惨败而告终。据《左传》记载,鲁庄公在战场上被齐军追得东奔西跑,走投无路,连戎车都不敢坐了,换了一乘轻车逃离战场。而他的戎车驾驶员秦子和贴身护卫梁子二人继续驾着他的戎车引诱齐军,结果连车带人被齐军俘获。成者王也败者寇。公子纠离国君的宝座只有一步之遥,终被小白捷足先登。争夺继承权的斗争是你死我活的,同胞兄弟尚且相煎,同父异母的兄弟就更不在话下。齐桓公乘胜追击,派鲍叔牙率军直逼鲁国边境,给鲁庄公开出了谈判的条件:第一,公子纠乃是齐侯的兄弟,虽然有罪,齐侯实在不忍亲自动手,有请鲁侯代劳。当然,人头还是要送到齐国来验货的。第二,管夷吾和召忽多年来与齐侯为敌,大逆不道,必须送到齐国来,由齐侯亲自监斩,以快齐侯之意。事到如今,鲁庄公也只能以鲁国的大局为重,派人把公子纠给杀了。召忽不愿意回齐国受死,自杀殉主。而管仲则被装在一辆囚车里,押送往齐国。鲁国有一位大夫叫做施伯,很了解齐国的情况,他很看不惯管仲这种苟且偷生的行为,因而一把拦下囚车,对鲁庄公说:“管仲这个人有经天纬地之才,如果为齐国所用,对鲁国有百害而无一利。现在齐国要回管仲,表面上看是为了报一箭之仇,实际上肯定是想重用他。”鲁庄公斜眼瞅了瞅囚车里相貌平平矮墩墩的管仲,捏着胡须问道:“那该如何是好?”施伯做了个刎颈的动作,“不如杀了他,把尸首交给齐国使者带回去。”这消息不知为何让齐国使者知道了,他马上闯入宫中找到鲁庄公,再一次强调,齐侯必须亲自在群臣面前处死管仲,如果只给一具尸首,那就请鲁侯整顿好军备再打一仗!鲁庄公刚刚打了败仗,元气尚未恢复,不想在这些小事上节外生枝,于是将管仲交给了齐国人。以管仲的聪明机智,怎么会不知道这全是鲍叔牙的安排?据说,囚车自曲阜出发,前往齐国的路上,管仲生怕鲁庄公反悔派人来追杀他,于是编了一首《天鹅之歌》,教给押送的士兵唱。大意是:“天鹅啊天鹅,可怜羽毛被剪,双足被系,不能飞也不能鸣,只能在笼子里呆着。天虽然高,地虽然厚,又有什么用?天鹅啊天鹅,天生羽翼就是为了飞翔,天生双足就是为了奔跑,身陷囹圄谁来救你?总有一日你会冲破樊篱,飞上青天,远离地面,让那些手执弓箭的人空自叹息!”士兵们一边唱一边走,忘记了行路的艰苦,很快来到了齐国边境。囚车一入齐境,鲍叔牙就把管仲放出来,给他换上好衣服,好酒好菜招待。什么叫管鲍之交,这就叫管鲍之交,管袍又管饱。齐桓公见到管仲,第一句话就是:“拉出去斩了。”鲍叔牙大吃一惊,一把挡在管仲身前,说:“大老远把管仲给弄回来,不是给您砍的。”齐桓公用手指戳戳自己的腰:“这里,嗯?差一点被这家伙射死,这样的人不杀,我还配当国君吗?”鲍叔牙跺脚道:“他当初射您,那是各为其主,无可厚非。现在您若用他,您就是他的主人,他照样会为了您去射别人……咳,咳……您如果只用管仲去射人,也未免太大材小用了,他可以为您射天下!”“得了吧,我有师傅您当帮手就够了。”齐桓公挥了挥手,转过身去,腮帮子鼓鼓的,上回磕伤的牙至今还疼着呢。鲍叔牙拉着管仲的手,继续道:“瞧您说的啥话?我是个很平庸的人,您让我吃饱穿暖,我也就满足了。说到治国平天下,还非得靠管仲不可。”齐

                      后,我去上班:乔伊丝不在,又没有留言。菲丽丝和我对付着。大家都对付着。一种哀伤的气氛,悼念逝去的美好时光。她一手打造了《莉莉丝》,但如果她不来上班,连续几天不来,大水便会淹没她。大家几乎不提她。但肯定会想她,至少我想她。我想,我想!我伤心得发狂。我不安,羞愧,心想弗雷迪死了,我妈妈死了,我几乎一滴泪都没流,只有一种冷漠的空虚感,但是乔伊丝溜出了我的生活,我却这样伤心欲绝。一开始我想,看看我,一个多么缺德的女人,但后来我知道,既然我允许自己为乔伊丝痛心,就是接纳——接纳了哀痛,接纳了悲伤。这几天早上,我都是泪流满面地醒来。为弗雷迪流泪,为我母亲流泪,为天晓得其他什么人流泪。但是我没有那个时间。我玩命地工作。与此同时我伤心得发狂。我觉得这不见得是朝成熟又迈进了一步。有一颗冰冷的心还是有许多好处的。再去看莫迪时,她在生气,冷冰冰的。因为我?不是,原来是楼上的“爱尔兰女人”又开冰箱、关冰箱地“侮辱”她了。因为我刚从一个有事情就处理、不作兴嘟嘟哝哝地吹毛求疵的环境中来,就说:“我上楼去和她谈。”然后我上了楼,莫迪在我背后大吼:“你来插一脚干什么?”我敲了楼上的门,一楼。一个满脸雀斑的瘦长男孩子开了门让我进去,房里那个高大漂亮、长着疲倦的蓝眼睛的爱尔兰女子,以及另外三个满脸雀斑、一头金发的瘦小孩正在看电视。他们的冰箱硕大,兴许是街那头的二手店里买的,我在那儿的时候它正好响起来,发出一阵隆隆又吱吱的噪音,震得整间屋都在抖。我没法说,拜托把这冰箱卖了吧。你看得出来这就是贫穷。我是说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这种贫穷。现在我认识了莫迪,还有一套新的标准呢。什么都用廉价货,但是孩子们喂得饱饱的,有干净衣服穿。我说,福勒太太好像病了,他们看到她了吗?在那姑娘的脸上,我看到了一种我现在似乎到处都能见到的表情,一种坚决的无动于衷、一种逃避:“怎么说呢,她不是那种可以求助或是施助的人,于是我放弃了。”她一直在侧耳听什么——实际上,那家的丈夫回来了,一个黝黑、瘦削、暴躁的爱尔兰男人,醉得厉害。孩子们瞪大了眼睛互相望着,然后闪进了内屋。他们很害怕,她也是。我看到她的小臂上有瘀伤。我谢了他们,离开了,没来得及关上门就听到了里面怒气冲冲的声音。下了楼以后,我坐在那愤怒的小老太太对面,她一张苍白的瘦脸板着,我说:“我看到那冰箱了。你从来没有过冰箱吗?那个冰箱太旧,噪音太大。”“但是她为什么要早上一点钟来接通它,甚至三四点,偏挑我要休息的时候?”好吧,我坐在那儿解释。通情达理。我一直在想莫迪的事。我喜欢她。我尊重她。所以我不准备把她当婴儿般对待,那是辱没了她……我是这么决定的。但是那晚面对着她,看着她坐在那儿,一脸惨白,不住地哆嗦着,我发现自己最终还是把事情往简单里讲,想哄她开心。“那好,如果是像你讲的那样,她为什么非把那东西放在我睡觉的地方上头?”“也许它受电源插座的限制呢。”“那我的睡眠就该见鬼去了,是吧?”我们坐在那儿的时候,那东西又响起来了,就在我们头顶。墙壁在颤,天花板在颤,但那真不是什么让人难以忍受的噪音。至少吵不醒我。她坐在那儿,看着我,一半是得意,你看,你现在也听到了吧,我可没夸张!一半是好奇——她对我好奇,看不透我。我本来下定决心要告诉她杂志社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这很难。“你在那里肯定是个女大王啊什么的吧。”她说。我回答:“我是副主编。”她倒不是没有听懂我的话,但是她非要批驳一下——批驳我——批驳一下当下的情况。她脸侧向一边坐在那儿,然后抬起手来,挡住脸不让我看。“啊,那么,你以后是不会愿意再来我这儿了,是吧?”她终于说道。我回答:“就是这周特别困难一点。不过明天下午我来,如果你欢迎的话。”她有点倔强、有点忧伤地耸了一下肩膀。我走之前,看了一眼厨房,吃的不多了。我说:“明天我带东西来,带你要的那些。”久久的沉默,我以为她不会开口了呢,但是她终于说:“天气不好,不然我就自己去了。还是和平常一样——给猫吃的东西,我还想要一点鱼……”她没有把单子报完,这意味着她的确接受了我,的确信任我,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但是我离开的时候,我看到她瞪大了眼睛盯着我,眼神中透着惊恐和焦虑,好像我背叛了她。第二天,办公室里还是没乔伊丝的影儿,于是我给她家打电话。她儿子接的电话。字斟句酌。小心谨慎。不行,她在厨房,我想她在忙。乔伊丝以前从来没“忙”过。我很生气。我坐在那儿想,我可以走进莫迪·福勒的家,去帮助她,却不能去帮乔伊丝,我的朋友。与此同时,菲丽丝正在回复信件。没有用乔伊丝的桌子,而是坐在秘书用桌边的一把椅子上。乖觉圆滑这一项,满分。“这实在荒唐。我这就去找乔伊丝。你管好这儿。”然后我拔腿走人。我去过乔伊丝家上百次,不过总是在得到邀请、受人期待的情况下去的。开门的是她儿子菲利普。他一看到我,就结巴起来:“她在——她在——她在……”“厨房里。”我替他回答。他似乎是躲到自个儿眼睛里头去了:人不在焉。又是这种眼神!但是不是我以前没注意到?表面上准备妥当,做了这样那样的预备工作;防御工事守护得很好。我去了厨房。她儿子跟在我后面,像个狱卒,或者说我觉得是(这感觉没错)。这个厨房作为家庭用恰到好处,家具都是松木的,到处摆的是瓷器。她女儿坐在桌旁,正边喝咖啡边做作业。乔伊丝站在水池边。她那样子不再像是贵气的吉卜赛,倒像个穷困潦倒的。她的头发没梳,邋邋遢遢地纠结在一起,马马虎虎地化了下妆,指甲开裂。她转过脸看着我,眼神空洞,表情呆滞,我说:“乔伊丝,这可不行。”她一个激灵回过神来。她的眼中涌出泪水,喘着粗气,迅速转过身去,背对着我,浑身发抖,就像莫迪。我坐在桌边,对两个孩子说:“拜托,我想和乔伊丝谈谈。”他们交换了个眼神。那眼神你可以说是粗鲁无礼的,也可以说是惊慌恐惧的。我知道,其实我很容易就可以同情他们:起码,他们得离开现在的学校,去美国,一切都得从头开始。但是我很生气,生气。“给我杯咖啡。”我说。她端了一杯过来,在我对面坐下。我们看着彼此,直愣愣地、长时间地、严肃认真地。“我受不了你这做法,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说。”“就在这里也什么都不说。”“他们在门外偷听吗?”“你看不出来吗,妈妈被抓回来了。从办公室抓回来的。”“你的意思是,对你的成功啦什么的,他们心怀怨恨?”“不是,他们为我骄傲。”“但是。”“他们周围的一切都乱了套,几个月来他们不知道将来给他们当妈的会是费莉西蒂还是我。现在他们知道是我,放心了,但他们吓坏了。你一定看出来了吧?”她的口气听上去就和我亲爱的姐姐乔姬一模一样,是在和一个行为不良的人——我——说话,我不打算吃这一套。“是的,没错。”我说,“但是我们谈的是一个年轻男子和一个年轻女子,他们不是小孩了。”“多萝西十七岁,菲利普十五岁。”她恶狠狠地瞪着我,我愤怒地瞪着她。我说:“我们怎么变成这样了,如此之心软,如此之傻,如此之孩子气?怎么搞的?”“哦,天哪,”她说,“哦,天哪,天哪!天哪——简娜!”(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xt80.com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xt80.cc备用域名访问本站。)“哦,天哪,乔伊丝,”我对她说,“我可没开玩笑。你不要摆出这副你比我高明的样子来。难道我对谁说的话里都没有一句有用的吗?”“你究竟在说些什么啊?”此刻我们都怒火熊熊,也因此而互相多了点好感。我们都提高了声音,我们都想象着“孩子们”在听。“我讲的是我们生出来的这些见了鬼的、没骨气的、被宠坏了的混账东西。”“你根本没生过。”“啊,谢谢啦——好,这事就这么算完,我就这么算完!我没生过,还真是谢天谢地了。我一看到——”“听着,简娜……”她慢慢地讲清楚,好像在对一个白痴说话,“难道他们就没有什么该得到的,没有被亏欠什么吗?他们的父亲,这些年来算是有第二个家庭,他们有的就是这样一个父亲。前些日子他们不得不接受父母要离婚这件事。如今一家人能在一起……”“那我们,你的工作,还有我该得到的呢?”她坐在那儿,随着她的颤抖,勺子在咖啡杯里,叮叮地撞在杯壁上。“家里出现危机,要做出一个选择,你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什么时候真得独自生活,和其他几百万妇女一样——你在工作中做出了什么,全没了意义,被打得粉碎。”此时我们都在颤抖,非常羞愧。我们能看见自己的模样,在一栋安静的房子里,两个女人对着彼此大喊大叫。“等等,简娜,”她说,“等等。”然后她无事找事地站起来,在炉子上放上一壶水,又磨磨蹭蹭地坐下来。然后,她说:“你以为,想到你,想到我们的友谊,我心里就不难过吗?我痛苦极了。”她又吼上了,“你懂吗?我痛苦。我这辈子也没有过这种感觉。我被劈成了两半,撕扯开来。我想要号啕想要尖叫想要满地打滚……于是我就给全家人做饭,辅导孩子做家庭作业。够奇怪的。”“而我,够奇怪的,也痛苦极了。”于是突然地,我们大笑起来,以前的那种大笑;我们弯下腰,趴在厨房桌上,放声大笑。“孩子们”听到动静,走进厨房来:脸上挂着惊恐的微笑。我,简娜·萨默斯,“杂志社来的人”,的确是像他们所想,是个不折不扣的威胁。看着这两张惊恐的脸,我知道要是自己不小心的话,就要缴枪投降了:但是我的心灵在说,我是对的,我是对的,我是对的……也许说到底,我是不对的……我说:“我得回去上班了。”她说:“我知道没有我,你和菲丽丝也干得很好。”“是很好。”“那好啊。”我以最快速度冲回办公室。冲回我真正的家。把乔伊丝留在她真正的家里。后来我把东西送去莫迪那儿,和她坐了一会儿。我很疲惫,她也看出来了。她怯怯地说,声音苍老:“如果你累的话,不要觉得自己非来这里不可。”“为什么不呢?”我说,“你需要帮助,你知道的。”然后我加上,“我喜欢你。我喜欢认识你,莫迪。”她拘谨、克制地点点头,脸上有一丝满足的笑。“我不会说我不是占便宜的那一个,我的确是占了便宜的。”我又出门到对面的店里去了一趟,我忘了买茶。外面雨夹雪。我从废料车里弄了一点木柴。在这几条街道,上上下下的房子都在“装修”。莫迪家门前那条短短的小街上就有四栋。四辆废料车里装满了“垃圾”。包括毫无破损的椅子、床垫、桌子,还有大量完好无损的木料。人们偷偷溜出来拿木头。这些房子里大概还有不少壁炉。但很快就会被淘汰了,等这些房子“装修”完毕以后就没有壁炉了。我从店里出来,人行道上站着两个老太太,裹得严严实实的,像包裹似的。我认出一张脸来:对面窗户里出现过。我冻僵了。想回家。但是我已经明白,当前状况是要耗上一阵子了。对话:“不好意思打扰一下,请问莫迪·福勒可好?”“她看上去挺好。”“你是她女儿吗,亲爱的?你把她照顾得真好。”“不是。我不是她女儿。”“你是个‘好邻居’?”“不,也不是。”我笑道,老太太们礼貌地朝我微微笑了笑。我说“老太太们”,其实该受批评呢,我没管她们的个性,只说了“老太太们”。但她们样子很相像,都是胖乎乎的小老太太,裹着厚围巾、厚大衣,戴着厚帽子,勉强露出一张脸来。“莫迪·福勒一向深入简出,所以我们有些好奇。”“哦,”我说,“她都九十多岁了,不是吗?”一阵沉默,透着不悦。“我九十二岁了,亲爱的,这位贝茨太太九十一岁。”“啊,我该说莫迪觉得自己上了年纪。”这太直截了当了,我也知道,但是既然这么开始了,就没法转弯了。哦,是的,我很清楚,事到如今,这样的对话得继续下去。“你认识罗杰斯太太,对吧,亲爱的?”“罗杰斯太太?”“她是社会福利局的。”“我不认识她。”说话这会儿,雨夹雪迎面扑来,我们的脸都发青了。“她想见见你,她是这么说的。”“见我干什么?”“她觉得既然你是‘好邻居’,她想告诉你另外还有一个人需要照顾。”“哦,我不是。”我说。“那就再见啦,亲爱的。天这么冷,我们可不能耽搁你。”于是她们一起蹒跚地沿着人行道往前走,臂挽着臂,慢吞吞地走。第二天乔伊丝回来了,在她的桌前坐下,做了许多开始工作的动作,也的确工作了,但她根本就不在那儿。如今她根本就不和我们在一起了。她的样子糟透了,衣着难看,甚至有些灰尘,头发根部花白,黑色的毛衣边缘也有些发灰。看着她这样儿,我立即预约了美发师。决定花一个晚上来自我保养。就是那个晚上。我真正地泡了一个澡,好几个小时。我剪了手指甲、脚指甲,纹了眉毛,保养了耳朵、肚脐,处理了脚上的硬皮。这么多年来,让我能够仪表整洁完美,大家看到就会想“她是怎么做到的?”,全靠我每周日的晚间时光。我从不让任何事情干扰这个安排。弗雷迪以前会拿这事开玩笑,但是我说,随便你开玩笑,我不在乎,我一定得这么做。多年以来,每周日晚上,晚饭过后,我都挑好下一周每一天要穿的衣服,确保这些衣服上没有一点皱痕、折痕,弄好扣子和褶边,擦干净鞋子,倒空、擦亮手袋,给帽子掸灰,任何有一点点脏的东西都挑出来以便送去干洗店和洗衣房。每周日晚,数小时。上班时,在那一双双专业、有见识的眼睛打量下,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一根头发没修饰到位。修整仪容。是啊,如果我不坚持的话,我的风格就该进字纸篓,就像乔伊丝现在一样。原本的上流吉卜赛,变得衣冠不整,还算得上不落俗套;若是我的风格疏于打理,那剩下的就只是一个邋遢婆娘了。所以现在我要敦促自己做好这件事:扣子、鞋子、领子,熨烫,熨烫,再熨烫,哪怕是衬裙上也不能有一段松散的蕾丝边。三个多月后是好好泡澡还是记日记,一向需要做出选择。我需要一样东西能让自己紧抓不放。乔伊丝回来工作了,不过她是一个游魂,行尸走肉。费莉西蒂宣布自己怀孕了。丈夫杰克要求乔伊丝“大方”些,乔伊丝说她希望他能做个决断。他说,你报复心太重,她说,我要是想要你那真是疯了。两个可怜的孩子都发了疯,在惩罚乔伊丝——她说。倒不是她不像以往那样完成工作,只是她的心不在工作中。至于我过去那么依赖的良好融洽的气氛,默契合作就像一个人——没了,一去不复返了。我们——菲丽丝和我——支持她,时时刻刻,小心,谨慎,策略。哦,我们编辑室上下,全该得满分,我看着这一切,很着迷,想知道这怎么做到的。这个女人,一手打造了这本杂志,的确是她一手打造的,是她给的推动力,如今她却在逐渐淡出。我在电视上看到一部片子,一群大象用鼻子支撑着濒死的伙伴。它给了我联想。因为乔伊丝是在淡出。事情不能一直这样下去,这一点大家心照不宣。同样“不宣”的,是我将是新的主编。与此同时,乔伊丝说她会带孩子们留在伦敦,她会离婚。前所未有地,那两个孩子开始打电话来办公室,问东问西。荒唐,比方说,果酱在哪里,你把我的毛衣放哪儿了?乔伊丝耐心,苦恼。为他们。很好,但是一个人能同情多少人是有限额的。我正在弄明白自己的限额:很小。我就只能应付莫迪·福勒。天气一直潮湿、寒冷、阴沉。几乎每晚下班后我都去莫迪那儿。让她“迁居”我已经连想都不再想了。我只提了一次,她一连三天把我当敌人看,当“他们”的一员看。我有房子住,她说,咳,咳,咳,因为顶风冒雨去屋后上冰冷的厕所,因为站在没有暖气的

                      草,也扔进了火里。火烧了好一会儿,最终她背对着灰烬,在燃烧过的薰衣草的气味中走进她的房子。在厨房的水池处,她洗了手,还把水洒到脸上。她觉得清爽些了。或许她因此才笑了起来。开始还是轻声的,后来就放开了声,她坐在桌边,头向后仰着。他们当真认为他们能这样下去吗?数目,血缘延续,谁娶了谁?八层石头的所有那几代人始终延续着,最终就是要变得像电缆那样细吗?唉,他们大概可以也应该这样生存下去,因为在鲁比没人死。她擦了擦眼睛,从托盘上拿起茶杯。茶叶在杯中聚拢。更多的开水,稍稍泡一泡,黑色的茶叶就会沏得更透了。更透。更透。直到。噢,现在。你知道什么?本是和水一样清澈的。一代代的人不仅要在种族上不受玷污,而且要保持贞洁。“上帝保佑的是纯净和圣洁的”,真的。那就是他们的纯净。那就是他们的圣洁。那就是撒迦利亚在他的喃喃祈祷中许下的密约。要怕的不是上帝的皱眉,而是他自己的,他们自己的。是不是因此,“是他皱起的眉毛”的说法才让他们发疯呢?但既然现在只有七家了,那契约就该打破或改变了。由谁呢?大概是摩根家吧。他们什么都管,他们控制着一切。这对双胞胎又会订什么新契约呢?他们当真相信鲁比没人死吗?突然之间,帕特对一切都恍然大悟了。纯粹又贞洁的八层石头只要在鲁比住下去就会把持着魔法。这就是他们的秘方。这就是他们的密约。为了不朽。帕特的微笑是扭曲的。她想,在这种情况下,让他们烦恼的一切应该都来自妇女。“亲爱的上帝,”她嗫嚅着,“亲爱的、亲爱的上帝。我把文件烧了。”康瑟蕾塔在干净的地下室那种美好的黑暗中,康瑟蕾塔醒来后,与没有在前一天夜里死去的懊悔心情争斗着。每天早晨,她的希望都要涌现;她躺在地下的一张小床上,被蝼蚁式的偷生搅扰着,每一小时都要靠从那名字好听的黑瓶子中啜饮来勉强度过。每个夜晚她躺下入睡时,都认定这是最后一夜,并且希望会有一只盘旋的巨足降下来,把她像园中害虫似的踩死。她已经身处一处狭小得仅可放下一口棺材的空间,已经献身于黑暗,早已失去了食欲,只求忘却一切,便竭力想弄明白这种拖沓。“为的是什么呢?”她自问,而她的声音却淹没在从屋檐到地板充斥着的许多声响之中。一星期之中有好几次,在夜间或光线黯淡的白天,她都到地面上去。那种时候,她都要站在菜圃里,四下走一走,仰望着天空,看看那里她能承受的仅有的光线。有一个女人,通常是玛维斯,总要坚持陪伴她。说呀,说呀,说个不停。或者另有几个女人会来。从名字好听——嘉纳克、梅多克、奥比昂和圣艾米隆——落满灰尘的瓶子里嘬吮着,便可听到她们说话,有时还可应答一声。玛维斯是在那里时间最长的,除她之外,越来越难以分辨其他人了。她对她们的了解几乎都已忘却,而记起其中的什么事似乎越来越无所谓,因为她们每个人的声音都在诉说着同一个故事:混乱失序,欺诈蒙骗,以及罗伯塔修女警告那些印第安姑娘要防范的放任自流。这三点为通向永灭的地狱铺平了道路,其中尤以放任自流为甚。她们是在过去的八年中陆续到来的。第一个来的玛维斯是在母亲长期卧病期间抵达的;第二个在她刚死之后。然后又来了两个。这两个都请求逗留几天,但实际上再也没走。不时会有这个那个打起个寒酸的小包,和大家告别,似乎就此消失了一段时间——不过仅仅是一段时间而已。她们总会再回来待下去,在一座连收税员都不想来的房子里,与一个爱恋墓地的女人一起像耗子似的生活着。康瑟蕾塔透过她各式各样古铜色、灰色或蓝色的墨镜看着她们,看到的是些心碎的姑娘、受惊吓的姑娘、孱弱的姑娘和撒谎的姑娘。她啜饮着圣艾米隆或有烟熏味的嘉纳克时,还能容忍她们,但却越来越想咬她们的脖子。想做点什么事来制止糟糕、难以消化的食物的制作,疯狂的打击音乐,打架,沙哑空洞的笑声,以及种种要求。尤其是那种放任自流。罗伯塔修女要是知道了,会砸烂她们的手。她们不仅如非必要绝不做任何事,而且没有计划做任何事。她们虽然没有计划,却有着巴望——小女孩那种愚蠢的巴望。玛维斯没完没了地讲着可靠的赚大钱的投资:蜂箱,叫作“供应住宿加早餐处”的什么东西,包办伙食和娱乐的公司,孤儿院。有一个想的是她发现了一个装着钱、珠宝或别的东西的珍宝柜,想以其内藏东西欺骗别人。另一个悄悄地割自己的大腿、手臂,巴望成为伤疤女王。她用随手拿到的任何东西,刀片、别针、削皮刀,在皮肤上划出细细的红口子。还有一个似乎渴望着过夜总会生活,在拥挤的人群中闭起眼睛唱着满怀忧伤的歌曲。康瑟蕾塔以一种浸透了葡萄酒的虚饰的沉迷聆听着这些小女孩式的梦想,因为它们激怒她的程度远远比不上她们低声悄语的爱情——在那些女人离开之后,那声音还要延续很长时间。她们总是手里拿着煤油灯或蜡烛,一个接一个地滑下楼梯,像进入殿堂或地下室的侍女似的,坐在地板上,谈论着爱情,仿佛她们对爱情无所不知。她们谈到在睡梦中到来抚爱她们的男人,在沙漠里或冷水里等候她们的男人,一度发狂地爱着她们的男人,或者本应爱恋她们、可能爱上她们或有机会爱上她们的男人。在她最糟糕的日子里,当她内心的压抑脏污了洁净的黑暗时,她真想把她们全都杀死。说不定这正是她这种蝼蚁式生活被拖延着的原因呢。除此之外的原因便是上帝以冷漠的安详表现出来的愤怒。没有他的原宥就死,对她的灵魂是一种谴责。没有玛丽·玛格纳的宽恕就死,则违背了“唯一天主,永生永王”的诫律。若是康瑟蕾塔及时向那位老妇人诉说,在她的头脑还没有衰竭到只是单调地咕哝之前就对她坦白,或许她就会随便地给出真谛了。在那最后一天,康瑟蕾塔爬上她身后的床,把枕头扔到地板上,将那轻如羽毛的躯体抬起来,用她的双臂和双腿拥着。那颗小小的白发头颅靠在康瑟蕾塔的胸间,于是老妇人便在她诱拐来的孩子长成的女人的摇晃和祈祷之下,如同出生般进入了死亡。她实际上诱拐了三个孩子,在一九二五年那是再轻易不过的事情了。玛丽·玛格纳当时还是个修女,不是嬷嬷,公然拒绝把两个孩子丢在她们坐着的街道的垃圾堆上面。她干脆把她们捡起来,带到她上班的医院,接连用欧多诺小苏打、格拉芙疥癣药水、肥皂、酒精、水银蓝油膏、肥皂、酒精给她们清洗身子,然后又把碘酒仔细涂到她们的痛处。她给她们穿戴起来,和其他修女一起带她们上了船。她们是六名美国修女,要返回被更古旧、更严厉的葡萄牙法律控制了十二年之久的几个州去。没有人质疑这些要献身于印第安人和黑人的修女为三个非白种的小顽童付减价客票。此时已有三个孩子,康瑟蕾塔是最后一刻才定下来的,因为她已经九岁了。在任何人看来,这样的劫持都是救援,因为不管这个固执的修女把她们拖进什么样的生活,也比她们在那座城市屎尿遍地的小巷中过日子强。她们抵达利蒙港(哥斯达黎加东部港口。)的时候,玛丽·玛格纳修女把两个孩子安置在一家孤儿院,因为这时她已经喜欢上了康瑟蕾塔。是因为绿眼睛吗?茶色的头发?也许是她驯顺的性格?也许是她如日暮般烟色的皮肤?她一路监护着她到达一处被指定的困难修女接收站——一所设在北美洲西部一个不毛之地、专收印第安女孩的救济院兼寄宿学校。在进口路旁的一个蓝底白字招牌上,写着“基督王学校,为本地姑娘设”。可能大家都真的想这么叫,但在康瑟蕾塔现有的记忆里,只有修女们才使用这一正式名称——大多是在祈祷的时候。虽说没有任何道理,学生、州里的官员和她们在镇上遇见的人,都叫它女修道院。三十年来,康瑟蕾塔不断努力,成为并始终作为玛丽·玛格纳的骄傲,是她终生教育、培养和照顾孩子的一个卓越成就。她任教的地点,是她父母闻所未闻、在他们女儿发出那地名的音之前念都念不出的。康瑟蕾塔崇拜她。当她被偷走并被带到医院的时候,他们在她的胳膊上扎针,说是以防得病。随后的那场大病,在她的记忆中倒是愉快的,因为她躺在儿童病房里的时候,有一张用头巾围着的漂亮的脸蛋盯着她看。那张脸上的湖蓝色眼睛,坚定、清澈,但在深处暗示着惊慌,那种担忧的眼神是康瑟蕾塔从来没见过的。在一个大人的眼睛中看到那么善良的关切,值得那么一病,甚至死了都不亏。那个围着头巾只露出脸蛋的女人不时地俯身过来,用指关节轻触康瑟蕾塔的前额,或者捋顺她打结的湿漉漉的头发。从她腰际或指间垂下的玻璃念珠闪烁着。康瑟蕾塔喜爱那双手:平直的指甲,光滑又坚实的手掌皮肤。她还喜爱那张不露笑容的嘴,它从不需要露出牙齿显示高兴或欢迎。康瑟蕾塔能够从她的长袍和罩头巾下看到一股清凉的蓝光温柔地射出。她觉得,那是来自她的心房的。康瑟蕾塔穿着一件洁净的齐踝的褐色衣裙,在修女们的陪伴下,从医院直接登上了一艘叫阿田纳斯号的船。在巴拿马短暂停留后,她们在新奥尔良上岸,从那里乘汽车、火车、长途汽车,又是汽车,一路旅行。从医院打针开始奇妙的事接二连三:用干净得可以饮用的水冲刷的马桶,包装纸里已经切成片的又软又白的面包,盛在玻璃瓶里的牛奶,还有每天都要说个不停的动人的语言,尤其是在对上帝说话的时候。“为我等罪人……我等望尔名见圣……尔旨承行于地,如于天焉……乃救我凶恶、凶恶、凶恶。”只是在她们到学校的时候,那种奇妙才放慢脚步。虽说那片土地没什么可夸耀的,但那栋宅子却像一座城堡,里面满是玛丽·玛格纳说的应该立即去掉的漂亮装饰。康瑟蕾塔的第一项任务就是砸碎那些冒犯性的大理石雕像并照看几个焚书的火堆,当赤身裸体的情侣蹿出火堆时要赶紧再投回去,做这些时,她在胸前画着十字。康瑟蕾塔睡在食品间,擦洗瓷砖、喂鸡、祈祷、削果皮、照看花园、储存食物、洗衣是她白天的工作。正是她而不是别人,发现了野生的灌木丛中有不少极辣的胡椒并加以培育。她跟罗伯塔修女学会了基础的烹饪技术,后来练得相当娴熟,把厨房的活计和花园的工作一并接了手。她和那些印第安姑娘一起上课,但不和她们有任何来往。三十年来,她把全身心都献给了圣子和圣母,其虔敬程度不亚于一个修女。对她而言,是流血的心和无底的爱。对她而言,是主佑玛利亚。对她而言,路虽狭窄却充满了百里香的芬芳。对他而言,其慈爱随处可见,足以使智者和罪人都惊得目瞪口呆。他已经变成了人,所以我们能够以最微小的方式认识他,触摸他,看见他。因为他变成了人,他的遭遇就会映照出我们的不幸,他的死才是痛苦;他的疑虑、绝望,他的失败,才会为我们代言,并会自始至终吸收我们难以对付的事物。但当她遇到那个活生生的男人时,三十年中对活生生的上帝的膜拜臣服便像小母鸡的蛋似的破裂了。那是在一九五四年。人们都在基督王学校以南十七英里的地方造房、围篱和耕地。他们还开办了一家食品店、一家杂货店和一家药房,让玛丽·玛格纳高兴的是,不必再远到九十英里之外去买药了。她可以就近买到女孩例假期间用的防腐棉布、精致的针和六十磅重的线——这样就可以让她们缝补不停了,还有莉迪亚·平克汉姆牌药物、斯坦贝克牌爽身粉和她用作除臭剂的氯化铝。一次,在这样的购物旅程中,康瑟蕾塔陪着玛丽·玛格纳乘着学校的福特水星客货两用车,她们还没来到新开辟的路上,就发现显然是出了什么事。骄阳之下,某桩令人兴奋的事情正在进行当中。她们能够听到高声欢呼,她们看到的场景不是那三十多人默默从事着建镇的工作,而是几匹马奔进院子,跑下大路,人们则大叫大笑。头发上戴着红花、紫花的小姑娘跳上跳下。一个紧紧趴在马颈上没有摔下来的男孩被人举下马,并被宣布为胜利者。青少年男子挥着帽子、揉着眼角,追逐着马匹。康瑟蕾塔看着人们纵情玩乐,听到了一种轻微但持续的沙沙声。沙,沙,沙。当时她就想起曾见过就是这种肤色的人,就是这种男人在街上与妇女们伴随着如狂乱心跳般节奏的音乐跳着舞。他们躯干不动,臀部则在腿上方转着小圈,其速度之快,你根本无法解释怎么可能有这样的放松流畅。不过,这里的这些男人并没有跳舞,他们笑着,跑着,互相叫着,也呼唤着更加欢天喜地的妇女。他们虽然在这里住着茅屋,不是身处挤满皮肤闪亮的黑人的闹市,康瑟蕾塔知道她认识他们。过了一会儿,玛丽·玛格纳才引起了药房老板的注意。最后,他离开人群,领她们走回他的住所,前廊上一处封闭的部分权充店铺。他打开了屏风门,礼貌地躬身引着玛丽·玛格纳进去。就在台阶上等候的时候,康瑟蕾塔第一次看见了他。沙,沙,沙。沙,沙,沙。一个瘦高的青年跨着一匹马,牵着另一匹。他的卡其布衬衫汗湿了,他时不时摘下宽檐帽,抹去额上的汗水。他的臀部在马鞍里前前后后地晃动。沙,沙,沙。沙,沙,沙。康瑟蕾塔看着他的侧影,胃里似乎有一只禽鸟在扑腾着翅膀。他骑马经过她身边,消失在牲畜围栏里。玛丽·玛格纳拿着买好的物品出了店门,嘴里抱怨着这个那个——价格啦,质量啦,匆匆走向汽车。康瑟蕾塔拿着蓝色包装的药棉卷,紧跟在后面。就在她打开右前方车门时,他又过来了。他这次没有骑马,而是轻快地跑着,急于回到路远端欢庆的人群中。他不经意地向她这边看了一眼。康瑟蕾塔回望着他,觉得在他的眼神中而不是步伐上看出了踟蹰。她迅速钻进被太阳晒得发烫的汽车,里面的热气似乎解释了她呼吸的困难。她有两个月没有再见到他,如同一只鸟儿挣扎着要展开翅膀那样不安。那是狂热祈祷和干更多杂活的两个月,也是紧张的两个月,因为学校已经受命关闭了。虽说创办和资助学校的有钱妇女的捐赠,使学校挺过了三十年代,但到了五十年代就已经用光了。那些亲切可爱的印第安姑娘早已离开——被她们的母亲或哥哥接走,或者毕了业开始了虔诚的生活。迄今三年来,学校一直请求州里监护:粗鲁无礼的姑娘们显然认为这里的修女在大部分时间里寻欢作乐,其余时间则阴险邪恶。有两个已经跑走了,只剩下了四个。除非修女们能够说服州里给她们派来(并且付薪)更多恶毒、不如意的印第安姑娘,否则学校就准备关门和改行了。州里当然不乏不如意的姑娘,因为所谓不如意可以指从尿床到逃学到上课时说话结巴,但当局宁可把她们送进新教的学校里去,她们在那样的学校里即使不理解教师的宗教行为,也总能懂得穿衣服的道理。天主教堂和学校在俄克拉荷马少得可怜,这正是那些女赞助人要买下这栋巨宅的首要原因。借此机会可以深入问题的核心:把上帝和英语灌输给被认为两方面都缺失的本地土著;改变他们的饮食、服装和头脑;促使他们蔑视曾经使他们活得有价值的一切,并为他们提供了解唯一的上帝从而有机会赎罪的优先条件。玛丽·玛格纳写了一封又一封信,还跑到俄克拉荷马城和更远的地方,希望能够挽救这所学校。在那种心烦意乱的气氛下,康瑟蕾塔笨手笨脚、丢三落四、没有计划地匆忙进出祈祷室,这虽然对修女们来说有些讨厌,但与她们自己的举止相比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她们问起她是怎么回事或对一些难以容忍的失误要加以处罚时,她就找些托辞或表示愠怒。她每天都要重振那种仓促的虔诚心,混乱的头脑中隐现的是唯恐被派出女修道院,再次到镇上购物的担忧。故此,每天天一亮她就做院子里的杂活,白天其余时间则待在屋内瞎忙一气。这一切都毫无助益。终于有一天,他来到了她跟前。那是一个晴朗的夏日,她正在花园里与州里来的两个阴沉着脸的看护人跪着锄草,一个男人的声音在她背后响起:“打扰了,小姐。”他只想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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